艾伯丝
在距离亚伦的连任竞选还有一个星期的时候举办结婚纪念日宴会,真是个糊涂的决定。一年之前,亚伦在二十九周年的纪念日提出这个建议时,艾伯丝正在进行第二轮化疗,她把大半个晚上都花在了马桶旁边。“明年一定不会这样了。”亚伦说道。他站在走廊,尽量避免深呼吸。他这个人不会在你呕吐的时候帮你撩起头发,不过看在上帝的份上,他会见证你经历的磨难。他会努力哄你开心,许诺专门为你办一场宴会,而不是为了那些出资人。她说过想办这种活动吗?哪怕只说过一次?他之所以变得多愁善感,原因在于她得了癌症,这是唯一合理的解释。不,他一向是个多愁善感的人,她还没嫁给他的时候心里就很清楚,他的弱点就是多愁善感。“来嘛,小艾。我们理应热热闹闹地庆祝三十周年,”他说,“场地就定在浪花酒店,这次我们只邀请自己真正喜欢的人,管他会不会得罪人呢。”
我根本就活不到明年,艾伯丝心想。“我们不能在十一月举办宴会,”她说,“你那时要忙着竞选。”艾伯丝对着马桶又是一阵干呕,却什么也没吐出来。比呕吐更难受的是连吐都吐不出来。
“不会的,”亚伦说,“我是说,我的确要竞选,可是谁在乎呢?我已经连任十届众议员了。要是仅仅因为我腾出一晚上庆祝自己结婚三十周年,他们就不选我连任,那就随这些烂人的便吧。这件事我一定要办,小艾,不管你怎么说。我现在就给乔治发短信,让他把日程空出来。”
他当时一定是真的相信她将不久于人世。
可她如今尚在人世,一年过去了,她依然活着。新长的一头小卷毛,思绪还有些糊涂,胸口落下了疤痕,但是心脏依然在跳啊,跳啊,麻木而机械地跳,活着,还活着。
凌晨4:55,亚伦穿着西装,没系领带。他白天要飞到华盛顿,晚上八点则要赶回来参加宴会。这次出差他实在没法推脱。他的竞争对手,玛尔塔·维拉诺瓦——金发、大胸、共和党人——仗着资本雄厚(并不是在暗指她那对大胸)来势汹汹,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要是错过众议院的这次投票,后果他绝对承担不起。众议院究竟为什么要在选举前几天安排如此重要的投票,这他不知道。眼下的局势很糟糕,不只对他个人,而对于每个想连任参选的人来说都很糟糕。今年真是空前的一塌糊涂。把宴会前最后的准备事项交给艾伯丝打理,他十分过意不去。在今天——他们的三十周年纪念日抛下她,他也很过意不去。三十年了!简直不敢想象!他们当时一定是婴儿,甚至还没出生吧。他在她头上印上一吻。
“你走吧,”她说,“一路平安。都计划好了。没什么要办的事,我花不了多少精神就能办完。”
“你真是个天使,”他说,“我太幸运了。我爱你。纪念日快乐。”
她提出开车送他去机场,可他说她应该继续睡觉,他已经叫好了车。
艾伯丝翻了个身,想继续睡觉,睡意却迟迟不来。
倘若他把她叫醒,她一定会开车送他去机场。自从患了癌症,她的睡眠就一直不好,每晚能睡上三个小时已算是走运,白天时总是疲惫不堪。
艾伯丝闭上了眼睛。
就在她昏昏欲睡时,忽然听见扑扇翅膀的声响,像是洗扑克牌的声音。
她睁开了眼睛。
一只鹦鹉径直向她飞来,它通体翠绿,只有脑袋是深红色的,就在它钩形的喙快要撞上她额头的时候,这只鸟忽然飞落在她摘除乳房后的平坦胸脯上。
“太太,太太,”鹦鹉说道,“醒醒,醒醒。”
艾伯丝说她还想睡觉,但鹦鹉知道她睡不着。她翻身侧卧,鹦鹉也换了位置,落在她手腕上。
“很多事,很多事。”鹦鹉说。
“走开,埃尔梅德。”艾伯丝说。她并不知道鹦鹉的名字是哪里来的,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是西班牙语吗?她怎么就没学过西班牙语呢?天知道,作为一名佛罗里达州政客的妻子,西班牙语可比高中学的那三年拉丁语实用多了。她甚至连埃尔梅德是雌是雄都不清楚。艾伯丝仍然闭着双眼,伸手在空中拍打,手臂晃得像风车。鹦鹉又朝风车飞过去。“要是不睡觉,我一整天都没有精神。我今天必须打起精神。”
“埃尔梅德帮忙。埃尔梅德帮忙。”
“你帮不上,”艾伯丝说,“你走远点才算帮了我的忙。你让我睡一会儿就算是帮忙了。”
鹦鹉飞到亚伦的床头柜上,开始梳理羽毛。这个过程十分安静,不过为时已晚,艾伯丝已经醒了——装睡比强打精神迎接新的一天更耗费体力。
艾伯丝从床上爬起来,打开淋浴洗头发,她洗完出来的时候,鹦鹉正站在毛巾架上。
“拜托,给我留点私人空间好吗。”艾伯丝说。
埃尔梅德飞到她头上,用粉红色的喙啄她:“保湿!保湿!”
她走进厨房,想倒杯咖啡喝。她本想把咖啡戒掉,可要是没了咖啡,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在她看来,人活着就是不断养成坏习惯的过程,死去则是抛却这些坏习惯的过程。死亡的地界上既没有习惯,也没有咖啡。
埃尔梅德飞落到她肩膀上。“我今天不想让你跟着来。”艾伯丝说。
“埃尔梅德来。埃尔梅德来。”
“我是认真的,我要去看医生,去美发店、干洗店、花店、裁缝店、珠宝店,而且还要在那个破午餐会上致辞,还有宴会——”
“宴会!宴会!”
“我根本就不喜欢宴会——”
“宴会!宴会!”
“你不许跟着参加宴会。”艾伯丝说。
“宴会!宴会!”
“真不敢相信你怎么这么听不进道理,埃尔梅德,而且总是重复说话。还有,你以为自己很轻,其实你压在我肩膀上重死了。我觉得你越来越重了。你的爪子陷进我肉里了,比内衣肩带还勒人,比铂金包还重。再这样下去我就该找个脊柱理疗师了。”
保姆玛格丽塔抱着一个大盒子走进了厨房。“莱文太太,早上好!结婚纪念日快乐!不知是谁把这个包裹放在了门口的台阶上。”玛格丽塔把盒子放在厨房的台面上。
艾伯丝看了看寄件人地址,是她最忠实的朋友——快递公司。艾伯丝拿起厨用刀,打开包裹。盒子里是无穷无尽的气泡纸,里面埋藏着一尊劣质雕像。雕像约有一只大个儿阳具那么大,树脂做的,花里胡哨的配色十分生硬,像是经过后期上色的黑白电影。一个面色红润的男人身披托加长袍,背后长着翅膀,手持一只古铜色的犹太六芒星,仿佛那是块盾牌,看来这是位犹太天使。有犹太天使吗?有,当然有。《旧约》里就提到过不只一位天使,所以犹太教里应该有天使。《旧约》里难道不是所有人都是犹太人吗?她翻过来看底座,授权证书上说这是梅塔特隆,听着像是个机器人的名字。谁会给她送这样的东西呢?以艾伯丝的个性,她不是那种谁都会给她送天使的女人。
“哦,真漂亮。”玛格丽塔说。俗气的东西向来很对她胃口,她自己的打扮也很俗气。她油亮的黑头发梳成滑稽歌舞剧女演员的发式,踩着樱桃图案的鞋子昂首挺胸地在厨房里走来走去,年轻的胸脯眼看就要托到下巴上。乔治——亚伦的得力助手——只看了玛格丽塔一眼就说:“你真的想往自己家里招这样的人吗?”
“什么意思?”艾伯丝问。
“意思就是,她看着会招惹是非。”
“亚伦岁数大了,我岁数也大了,”艾伯丝说,“我在家的时候比他多,再说,仅仅因为人家长得漂亮就不雇用人家,这是性别歧视。她很聪明,而且她快要拿到雕塑专业的艺术硕士学位了。”
“招惹是非。”乔治重复道。
“你喜欢吗?”艾伯丝一边在泡沫纸里翻找留言条,一边对玛格丽塔说。她估摸着,人们之所以会给她送这种破烂货,是因为他们以为癌症会让她的性格变得软弱。
“那可不行,”玛格丽塔说,“这是别人专门送给你的天使。”
“说不定是别人让我专门送给你的。”艾伯丝建议道。
“把其他女人的天使拿走,要走霉运的。”玛格丽塔说。
“要是你不肯收留它,那它只能住进垃圾堆了。”艾伯丝说。
“把天使丢进垃圾堆要走霉运的。”
“我的霉运还不够吗?”艾伯丝说着,捏住天使的头把它拎了起来,“我才不相信什么霉运呢,”她打开垃圾桶,顿了一下,“你觉得它是可回收垃圾吗?”
“别这样,”玛格丽塔说,“说不定你会慢慢喜欢上它的。”
“不可能。”
“那议员先生呢?”
“亚伦最恨这玩意儿。”
“好吧,”玛格丽塔说,“把它给我吧。”她接过天使,把它摆在自己的提包旁边。
“你今晚会来参加宴会吗?”艾伯丝问。
“会的,”玛格丽塔说,“当然会来,莱文太太。我绝对不会错过宴会!我亲手做了一条裙子,上身是红色的紧身胸衣,下面是带裙撑的黑色长裙,我打算戴上黑色的蕾丝露指手套,把头发梳起来,紧紧地梳在脑后,脸上罩一小块面纱,肯定会非常惊艳。”
“听着就是,”艾伯丝说,“你来参加我的葬礼时也可以穿这身衣服。”
“别那么丧气,莱文太太。那套裙子很喜庆。”
“玛格丽塔,‘梅德’在西班牙语里是什么意思?”
“小孩子闹脾气的时候会这样喊,叫人把手里的东西放下。‘不要!不要!’”玛格丽塔说。
“那如果在前面加上个‘埃尔’呢?‘埃尔梅德’。这样意思有差别吗?”
“啊,”玛格丽塔说,“这样就没有任何含义了。”
前台向她道歉,说医生赶不上原定的日程了。日程之后还有日程,艾伯丝心想。
艾伯丝掏出手机,上网搜索亚伦的国会竞选消息。她已经下定决心,即便他输了选举她也不在乎。无论别人对她的评价如何——说她才是夫妻间真正野心勃勃的那个也好,说要是没有她,他最多只能做个高中英文老师也罢——倒不是说这样有什么不好——她甚至会带着些许期盼迎接他的失败。
“艾伯丝·莱文,是你吗?”
她转过身,是阿莱格拉。阿莱格拉老了,她看上去一副奔五的样子。天啊,艾伯丝心想,她不是看上去老,而是真的老了。她之所以奔五,是因为我已经快六十岁了。艾伯丝为医院工作时,阿莱格拉曾经与她共事,她们的关系很亲近,人们总是半开玩笑地称她们为“职场妇妇”。
“阿莱格拉,我们好久没见了。”艾伯丝说。
阿莱格拉亲了她的面颊:“希望你一切都好。”
“我去年生了病,不过现在好些了,”艾伯丝说,“我是来复诊的。”
“好……”阿莱格拉说,“好吧,你气色不错。”
“别撒谎了。我的气色像屎一样。”艾伯丝说。
“你看上去真的气色不错……可能有点累。我最讨厌别人说我看上去很累。”
“我们今晚要举办结婚纪念日宴会,”艾伯丝说,“复诊之后我要去美发店。得想办法把这头不中用的秃毛打扮一下。”
“我喜欢你的发型,这样很时髦,”阿莱格拉说,“而且,我知道宴会的事。其实,我也会参加。”阿莱格拉说。
“为什么?”艾伯丝脱口而出。
“哦,我接到了邀请。”阿莱格拉说,“我猜是你送来的?”
我真应该记住这种破事,艾伯丝心想。“对啊,”艾伯丝说,“对啊。”她邀请阿莱格拉时究竟糊涂到什么程度了?
“你好像很吃惊啊。”
“我没有。我……”事实就是,她最近什么事情都记不住。可能是化疗影响了她的大脑。
“莱文太太。”前台叫她。
“我接到邀请很开心,”阿莱格拉说,“的确很惊讶,但更多的是开心。不过,如果你不希望我参加……我是说,如果邀请我只是个意外……”
“我真心希望你来,”艾伯丝紧紧握住阿莱格拉的手,那只手冰凉、柔软,阿莱格拉身上散发着鸡蛋花、辛香味和大地的香味,像是檀香,又像是不掺杂质的可可粉,“有时候,我大脑放空的时候比较聪明。”
阿莱格拉笑了:“我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
“我下个星期想约你一起吃顿超级漫长的午饭,”艾伯丝说,“你能答应我吗?”
“要是我早点知道你病了就好了。”阿莱格拉说。
“那时候跟我相处可没什么意思。”艾伯丝说。
“尽管如此,我还是想做些什么……”
她会做什么呢?参加五公里义跑?系条粉丝带?给艾伯丝端来碗鸡汤,好让她喝完以后吐出来?发一条充满同情的推特?“你为什么戴着猫耳朵?”艾伯丝问,“这是我的幻觉吗?还是你真的戴着一对猫耳朵?”
“噢!”阿莱格拉羞涩地一笑,抚了抚黑色猫耳朵发带下面的头发,有些难为情,“这是我今年的装扮。昨天是万圣节嘛。”
“我忘了。”艾伯丝说。
“不过埃莫里学校的节日庆典安排在今天上午,好像跟测验有关。我负责分发潘趣酒,有个孩子的妈妈昨晚给我发了条短信,别往潘趣酒里放坚果!谁会往潘趣酒里放坚果啊?我是年龄最大的母亲,所以他们总把我当成跟不上潮流的原始人。”
“莱文太太!”前台又叫道。
“这对耳朵跟你很配。”艾伯丝边说边走进医生的办公室。
“今天艾伯丝感觉怎么样?”医生问。他的母语不是英语,他似乎很害怕使用代词。
“艾伯丝发现了一个新的肿块。”她轻快地说。
从医生办公室出来,艾伯丝傻瓜似的满心欢喜。保证会作检查!保证会做新一轮化疗!保证会死的!这些都不是值得欢喜的理由,可她就是满心欢喜。
虽然也不是因为今晚的庆祝。
也许是因为发现肿块后反倒松了一口气。当她在洗澡时发现那个肿块,她觉得自己完蛋了,尽管她知道这是大脑在骗她,给她一个愚蠢的念头。她的身体执意要长出不正常的增生细胞,这又不是她的错。艾伯丝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一切都是她的错。她很强大,却又什么事也做不好。艾伯丝,异常增生细胞的创造者;艾伯丝,世界的毁灭者。
也许她的喜悦是因为天气。这是干燥而寒冷的十月里一个干燥而寒冷的上午,季末的飓风没有如期而至。她的头发尽管所剩无几,却比平常服帖许多。
或许是因为她遇见了阿莱格拉。
倘若不是那件事杀的回马枪,倘若她还有时间,她绝对会约阿莱格拉共进午餐,之后她还会再约阿莱格拉吃一次午餐,而第二次吃饭时,她们会变得熟络许多,她们会点两份甜品分着吃,让叉子齿紧密地交叉在一起,她们会把那些甜品吃得一干二净,然后艾伯丝会对服务生说,好,对了,我要一杯浓缩咖啡,阿莱格拉则会提议一起去上瑜伽课(“那可是哈达瑜伽,小艾,谁都能做。”),而瑜伽课上,她们当中的某个人会提议组建一个读书会,艾伯丝则会重新调整生活节奏,每天都与阿莱格拉见面,每一天,直到她们其中的一个或者她们双双去世。
阿莱格拉为什么要到辉医生的办公室去?她本该问问的,她太以自我为中心了。她时常忘记自己不是全世界唯一患了癌症的人。反过来,她也时常忘记并不是全世界每个人都得了癌症。
她说服埃尔梅德在汽车附近等她——鸟类是不能带进医生办公室的。埃尔梅德站在她那辆特斯拉的发动机盖上,爪子欢快地敲击着车身的喷漆。它飞落到艾伯丝肩膀上。“这件衬衫是真丝的,”她说,“你轻点。”
“轻点!轻点!”它说,“晚安!晚安!”
艾伯丝上了车,她的手机响了,谨慎起见,她开了免提——因为当你被各种各样的癌症缠身时最不需要的就是再得一种脑癌。
打电话的是塔莎,亚伦在迈阿密的一名助理。塔莎是新来的,她说办公室出了紧急情况。不过亚伦的助理们总是反应过激,新来的尤甚。以他们的阅历,不足以区分“特殊情况”和“紧急情况”,也分不清“危机”和“不幸事件”。距离选举还有一个星期,什么事情不紧急呢?“让乔治处理不行吗?”艾伯丝说,“我为了晚上的宴会已经把时间安排满了。看在老天的份上,我们到底为什么要办这场可笑的宴会……”艾伯丝挤出一声抱歉的笑。
塔莎说:“或许‘紧急情况’这个词用得不恰当,我还是称它为‘特殊情况’吧。”
“好,”艾伯丝不耐烦地说,“一切特殊情况我都可以放心地交给乔治处理。”
“好!非常好!”埃尔梅德说。
“嘘!”艾伯丝说。
“哦,不好意思。”塔莎说。
“不,不是说你。我在和别人说话,”艾伯丝说,“你给乔治打电话吧。”
“好吧,其实事情是这样……”塔莎把声音放得很低,低到艾伯丝听不清她说了什么,她让她大声些,“是一个小女孩。”
“什么?”
“这里有个小女孩,”塔莎说,“她说她是亚伦的女儿。”她低声说道。
“女儿!女儿!”埃尔梅德说。
“不可能,”艾伯丝说,“我们只有儿子。”
“她就在我面前呢,身高大约一米五,戴着牙套,一头卷发。我估计她有十一二岁——”
“不,塔莎,我不需要你给我描述小女孩是什么样的。你可能不相信,但我以前也是个小女孩,我知道女孩子什么样,我并不想和你争论你面前的是不是个女孩!重点是,你面前的人不是亚伦的女儿,因为我和我丈夫只生了儿子。”艾伯丝说。
“儿子!儿子!”埃尔梅德说。
“你能不能行行好,把嘴闭上?”艾伯丝说。
“我没说话啊。”塔莎说。
“不是说你,是别人。给乔治打电话,就说办公室有个疯丫头,他会告诉你怎么处理的。我今天没空跟疯子浪费时间。”
“好吧,”塔莎说,“这我都可以做。可是还有一件事——”
“到底什么事?”
“她说她姓格罗斯曼。”
艾伯丝最不想听到的就是这个名字!“格罗斯。”她说。
“不,格罗斯曼。”塔莎说。
“你说第一遍的时候我就听见了。”她多希望余生再也不必听见这个名字。
“下个星期就要选举了。”塔莎继续说。
“对,塔莎,我知道。”艾伯丝说。
“我知道你知道,”塔莎说,“我的意思是,办公室里这么多人,而且过一会儿还有很多人要来办公室,竞选团队、媒体什么的。事情没解决之前,最好先把她转移到别的地方去。乔治和议员先生都在华盛顿,他们俩的电话都打不通。我也不敢发短信,怕被别人看见。我不想惹出麻烦来。”
假如真的惹出了麻烦呢?假如艾伯丝不来呢?假如艾伯丝挂上电话到美发店去,按照原计划度过这一天呢?假如艾伯丝不再插手,不给亚伦收拾烂摊子,又会怎样呢?每到亚伦捅了娄子的时候,人们总觉得应该给艾伯丝打电话,这种想法本就让人生气。有些人难道不是不惜一切代价保护自己的妻子,不让她受到残酷的现实波及吗?为什么没人把艾伯丝当成那样的妻子——那种不必直面自己丈夫缺陷的妻子呢?
多年以前,曾有过一次,艾伯丝没有插手,瞧瞧那件事落得什么下场。
“好吧,”艾伯丝说,“我来接她。”
“我现在该拿她怎么办呢?”
“把她塞进扫帚橱里!我不管。”
“扫帚!扫帚!”埃尔梅德说。
“闭嘴。”艾伯丝压低声音说。
“你是让我把扫帚橱的橱门关上?”塔莎问。
“我没和你说话。”艾伯丝说。
“那你在和谁说话?”塔莎说,“对不起,这不关我的事。”
的确如此,这不关她的事。“我和埃尔……”艾伯丝说,“朋友在一起。”
“朋友?朋友?”埃尔梅德说。
“对,我把你当朋友。”艾伯丝说。
鹦鹉依偎在艾伯丝的颈窝里,咕咕叫起来。
“我其实不确定这里有没有扫帚橱,莱文太太。”塔莎说。
“塔莎,你是认真的吗?如今这个世道,太抠字眼要吃大亏的。我不是非要你找个扫帚橱不可,随便把她放在一个不碍事的地方等着我就行。地下室、房顶、没人坐的办公位,你想放在哪儿就他妈放在哪儿!”艾伯丝挂断了电话。这姑娘真是没救了。
“没救了。”埃尔梅德说。
开车去办公室之前,艾伯丝在手机里找到了瑞秋·格罗斯曼的电话。瑞秋·格罗斯曼,也叫“有史以来最差劲的邻居”。没错,这个小女孩——鬼知道她究竟是谁——绝对应该由瑞秋·格罗斯曼处理,而不是艾伯丝。
艾伯丝拨打了号码,但那个号码已经无人使用。她发动了汽车。
办公室里,电话铃声接连不断。有些铃声由热情洋溢的声音应答,有些铃声好几个星期都没有应答,以后也不会有人应答。一个穿连衣裙的女生写了一条推特,另一个女生穿着那条裙子的低价翻版写下一张便条——“回复:在任政治候选人开通聊天账号的利与弊”——并得出结论,即:在竞选的这个阶段加入其中,对议员先生来说为时已晚。每个人对自己在邮件和短信中写下的字句都不敢掉以轻心,因为谁也不能确定有没有人在监视通信或入侵电脑系统,你的本意或许是想开个玩笑,然而一旦脱离了上下文,搞错了用词的细微差别,还有,别提了,语气的变化,任何内容就都不好笑了。尽管如此,手机短信还是比电子邮件要好些,邮件比通话要好些,通话比直接见面要好些,直接见面则是人们不遗余力想要规避的状况。不过,倘若你非和人见面不可,喝一杯比吃午饭好,午饭比晚饭好。每个人都对自己的手机恨之入骨,却又无法想象摆脱手机后工作该如何运转。一个穿牛仔裤的女生向穿连衣裙的两个女生白了一眼,对穿牛仔裤的男生说,穿裙子的女生根本没做什么要紧的事(可每个人都知道,穿连衣裙的两个女生才是真正管事的人)。一个穿短裙的女生和一个穿运动服的男生正在讨论今年高层选举的局势对低层选举是否有利。不知是谁把一个印着“莱文 2006”字样的软橄榄球随手一扔,有人大声喊:“大家安静,C-SPAN正在播放投票过程!”另一个人大喊:“没人在乎!”又一个人大喊:“我在乎!”两个穿夹克的男生在帮大家点外卖,一个穿连衣裙的女生说她绝对不会替大家买咖啡的,所以连问都别想问她。一个系领带的男生在修改简历(不过每个人都经常修改简历),一个穿连衣裙的女孩说:“有没有人能给议员先生解释一下,如果推文开头是‘@’的话,要在前面加个句点?”接着她低声嘟囔了句“跟老古董一起工作”。另一个穿连衣裙的女孩给CNN的熟人发了一封邮件:“纯粹好奇问一句,怎么才能成为代理人?”一个系领带的男生跟另一个系领带的男生打情骂俏,一个穿卡其色衣服的男生偷偷拿走了办公用品,并且自我安慰这是在为自己未来的竞选作储备。一个穿连衣裙的女孩向电话另一头的母亲哭诉,然后低声哀叹:“我必须坚持到底,不然就前功尽弃了!”每个人都很重要,每个人都没有得到应得的重视,每个人都没有得到足够的薪水,而且,像所有竞选办公室一样,每个人都非常、非常年轻。
在过去,艾伯丝认识许多这些男生女生的翻版,不过现在的这些版本她一个都不认识,因此也没人察觉她的到来。多年来不温不火的名流身份让艾伯丝学会了登堂入室的技巧。她希望被人注意到的时候,总能被人注意到;当她不想有人注意她时,她几乎从未被人发现过。诀窍就在于摆出一副很清楚自己要到哪里去的架势,并且换上一副温和而乏味、略带一丝厌烦的神色。她有时会用手机做道具,配上熟稔的专注神情,这是她(也是其他所有人)用来隔绝外界的壁垒。道具也可以是一顶不起眼的帽子,但是绝不能用太阳镜。无论她采用什么办法,年龄越大,那个隐身的开关就越容易开启。她猜测,那一天过不了多久就会到来,开关永远卡在隐身那一档,永远也不会有人再看见艾伯丝。
艾伯丝来到塔莎的办公桌前,桌子位于她丈夫的私人办公室门口,是一个单独的接待区。那女孩就坐在桌对面。她身穿绉布夹克和蓝色牛仔裤,裤子上有鲜艳的图案(一道彩虹、一颗心、太阳和云彩),还穿着一件写有“女权即人权”字样的T恤和粉色的运动鞋。由于气候潮湿,她的头发蓬成了乱糟糟的小卷,在脑后扎成一根不成形的马尾辫。她戴着圆框眼镜,脸型显得愈发滚圆。镜片后面是一双柔和的绿眼睛,透过这双眼睛,艾伯丝看得出学校——不,是生活——对她来说一定很艰难,她似乎缺乏生存在世应有的戒备心。她让艾伯丝想到了四脚朝天的海龟,想到了生来就没有刺的豪猪。母亲对她的教育要么非常优秀,要么非常糟糕。说非常优秀,是因为这个女孩对旁人的看法似乎毫不在意;说非常糟糕,是因为她母亲没有教会她如何面对这个世界。在艾伯丝看来,这个女孩跟亚伦的确有些相像——卷发、浅色的眼睛,不过亚伦的眼睛要偏蓝一些。可是话说回来,阿维娃·格罗斯曼的外表也跟亚伦十分相像,所以谁知道呢?那个女孩长得很像是犹太人,艾伯丝心想。女孩神情淡然,带些书呆子气,头戴耳机,捧着平板电脑,正在认真地阅读。
假如她真的是亚伦的女儿,阿维娃·格罗斯曼能把这个秘密保守这么多年?实在是太不像她了。那个女孩是艾伯丝见过的最没城府的人。你非要和我丈夫搞婚外情也就罢了,可是拜托你不要把这事写在网上!而且看在上帝的份上,更不要写你和他的亲密行为。即便你换了名字,被人发现也是迟早的事。
“莱文太太,”塔莎猛地从椅子上跳起来,“我和他们说过,你来了让他们告诉我。”
“我没想惊动大家。”艾伯丝说。
“就是她。”塔莎说。
“是的,我猜这里也没有第二个小女孩了。”艾伯丝说。
“我没找到橱柜,所以就让她待在这儿了。”塔莎说。
“我想和她说会儿话,你能离开一下吗?还有,塔莎,拜托了,我希望你不要对任何人提起这件事。”
塔莎离开了办公室,艾伯丝走到双人沙发前,在小女孩身边坐了下来。
“我们俩的运动鞋是一样的。”艾伯丝说。
女孩摘下了耳机。“什么?”她说。
“我们俩的运动鞋是一样的。”艾伯丝说。
“你的是黑色的,”她说,“我的是粉色的,我多等了两个星期才买到它。我认识的一些人很不喜欢粉色。”
“我就不太喜欢粉色。”艾伯丝如实说道。比方说,她就是死,也不想再见到任何象征乳腺癌的粉丝带了。
“粉色也不是我最喜欢的颜色,”她说,“是我第二喜欢的颜色。摩根夫人说,不喜欢粉色,就是变着法子说你不喜欢女性,因为女性总是和粉色联系在一起。”
“我明白摩根夫人的意思,”艾伯丝说,“不过你别忘了,粉色是从小强加在女性身上的颜色——举个例子,婴儿用品商店里给女孩的商品都是粉色的,给男孩的都是蓝色的。所以拒绝穿粉色也是在拒绝社会对女性身份的陈旧观念。”
“嗯,”女孩说,“可是人们这样做,并不能怪粉色本身。蓝色也被强加在男孩子身上,和粉色被强加在女孩子身上是一样的,可人们对蓝色的看法就与粉色不同,所以我觉得这件事其实更加复杂。我认为这其中的差别细致入微,这是我最近最喜欢的词。细致入微的意思就是——”
“我叫艾伯丝,”艾伯丝终于插上了话,“艾伯丝,”她重复道,“议员先生的妻子。”
“我知道,我在谷歌搜过议员先生。我叫露比,我到这里是来找议员先生的,不过塔莎给你打电话时已经告诉过你了。对不起,我听见了她说的话,很抱歉我没有提前预约。”她说。
“是的,你的确应该提前预约。不过事已至此,我们就不要学习罗得的妻子,回头看索多玛了。”
“你太幽默了。”露比说。
这句话让艾伯丝暂时卸下了防备。她并没打算开玩笑,而且从来没人认为艾伯丝是个幽默的人。有些情况下,艾伯丝甚至以不善谈笑著称:“我可以安排你和议员先生见面,但你必须先回答几个问题。”
露比点点头。
“你母亲是阿维娃?”艾伯丝问。
“对。现在她叫简。”露比说。
“为什么?”艾伯丝说。
“因为她是个骗子。”露比说。
艾伯丝不得不承认,这女孩的直爽让人心生好感。
“我猜是因为她觉得很丢人,”露比的语气柔和下来,“而且她害怕别人对她指指点点,因为她和你丈——议员先生做了那些事。”
“她这么做或许也有道理。你为什么会到这里来?”艾伯丝说。
“我想见一见我父亲。我不确定议员先生是不是我的父亲,但我很想搞清楚。”露比说。
“不是别人怂恿你专门这个星期来的?”
“我不明白你是什么意思。”露比说。
“比方说,你妈妈?是她劝你来的吗?”
“我妈妈不知道我在哪里,”露比说,“我给她留了一张字条。”
“你年纪还小,不该独自出门。”艾伯丝说。
“我年纪不大,但我比同龄人成熟得多。我经常担负各种各样的职责。我妈妈是个活动策划人,我为她打工已经好几年了。”
艾伯丝叹了口气:“我看你是个好人,露比——”
“我不是,”露比说,“我做过一些非常糟糕的事。”
艾伯丝顿了顿:“你做了什么?”
“我不想说。我做的事并不违法,但是可能不道德,”露比说,“或者不算是不道德,但绝对不忠诚。可能——”
“算了,这也太复杂了,”艾伯丝说,“我们先不谈这个。实事求是地说,你来访的时间或多或少有点儿可疑。你知道选举是怎么回事吗?”
“知道,我当然知道。”露比说。
艾伯丝知道,这个问题是小看了她。从她的角度来说,一个孩子知道什么、不知道什么很难弄清楚。“莱文议员下个星期要参加连任选举,而你的出现对他没有益处。无论你究竟是不是议员先生的女儿,都有许多人想把他和你母亲那桩陈年丑事重新挖出来。关于那件事,不知你了解多少?”
露比移开了视线。
“唉,好吧。我想说的是,在选举前一个星期提起这件事,对议员先生非常不利。”
露比思考了一阵。她摘下眼镜,用T恤擦了擦。“这里可真热,”她说,“我的头发这辈子从没这么乱过。”
“跟我说说,”艾伯丝说,“这该不会是你第一次来佛罗里达吧?”
“就是。”露比说,“我们住在缅因州,也就是松树之州。”
缅因州。不知为什么,想到阿维娃·格罗斯曼住在缅因州,艾伯丝不禁觉得好笑,住在永恒的冬天里,这是她的报应。
“你得了癌症吗?”露比漫不经心地问。
“怎么了?看我的样子像是得癌症的人吗?”
“我妈妈为癌症患者策划过很多募捐活动。你的样子像是得了癌症,或者以前得过癌症,我猜。你没有眉毛,”露比说,“有可能是你拔眉毛太多了。有时候新娘也会这样。”
“不,我不是新娘,早就不是新娘了。我的确得了癌症,”艾伯丝说,“只要我想得起来,通常都会画上眉毛。他们说眉毛会长回来的,可我的眉毛好像下定决心不再长了。”
“你管你丈夫叫‘议员先生’,真奇怪。”露比说。
“可能的确有点怪,”艾伯丝说,“但我已经这样叫了很长时间,已经成为习惯了。他的确是我丈夫,但他也是我这个选区的众议员。所以实际上,他既是我的议员,也是我的丈夫。”作为丈夫,亚伦曾不止一次地让她失望,但她可以实事求是地说,他作为一名议员,从未让她失望过。作为一名政治人物,他为人坦诚,凡是做不到的事情,他绝不会轻易许诺。
“我没从这个角度考虑过,”露比说,“那他每次参加竞选你都会给他投票吗?”
“会。”艾伯丝说。
“你有可能不给他投票吗?”
“应该不会,”艾伯丝说,“我们对于重大问题的看法非常一致,我相信他的判断力和眼力。”
“你说的‘判断力’是什么意思?”
艾伯丝说的“判断力”究竟是什么意思呢?这些台词她已经重复了太长时间,她自己也不清楚它们的含义了。“他选择出资人时很谨慎,跟出资人相比,他更看重选民;跟选民相比,他更看重良心。这就说明,跟选举成功相比,他更看重做事是否正派。我说的判断力就是这个意思。”
露比缓缓地点点头,不过似乎并没有被她说服。
艾伯丝想读懂露比的表情,她猜露比正在琢磨亚伦在与年轻女性上床这方面的判断力——比如跟露比的母亲。艾伯丝的一个特殊本领就是乔治所说的“负面同感”——她总是朝最坏的方向猜测人心。
露比把iPad放进背包:“你问我知不知道什么是选举。我知道。而且,我几年前就知道了。从我小时候起,我妈妈就带我去华盛顿,去看奥巴马宣誓就职。我很了解选举。我到这里来并不是因为这个,但我得知议员先生这件事的确与选举有关。”
艾伯丝让她说清楚。
“我妈妈在竞选艾力森泉镇长,就是我住的小镇。这个镇是以埃力泽·艾力森船长命名的,他是一位了不起的船长,却不是个好丈夫、好父亲。人们有些方面非常优秀,有些方面却很糟糕,是不是很有趣?”
“那么,你是怎么听说议员先生的呢?”艾伯丝尽力掩饰不耐烦的情绪。
“我妈妈在跟韦斯·韦斯特竞争,他是一名房地产销售商。韦斯·韦斯特在辩论时低声说了‘阿维娃’,我听见以后到谷歌搜了一下,然后我就决定到迈阿密来了。”
“韦斯·韦斯特听着像是个浑蛋。”艾伯丝说。
露比笑了:“摩根夫人说大家不应该把‘浑蛋’当作贬义词用,因为这样就把一种女性卫生用品变成了贬义词。她说灌洗器本身并没有错,它唯一的过错在于灌洗阴道会导致形成不健康的阴道环境。”
“摩根夫人是谁?”艾伯丝手机的闹钟响了,她在包里翻找起来。
“摩根夫人现在是我的敌人。为什么你觉得韦斯·韦斯特是个浑蛋?”露比问。
“我和议员先生与对手竞争时,要想好哪些手段可以用来打击对手,哪些手段应该弃之不用,对手有男有女,不过通常是男人。我们从来都不耍手腕,因为这样很下作。韦斯·韦斯特小声说‘阿维娃’就是这种行为。他那样做是为了扰乱她的阵脚,让她一时无言以对。这种行为说明他是个软弱而没有底线的候选人,恐怕也不会是位好镇长,即便是在艾力森泉那种鸟不生蛋的地方也一样,你别介意,”艾伯丝关了闹钟,“该死,”她说,“我大约再过二十分钟就要到午餐会去发言。而亚伦现在在华盛顿。”
小女孩的希望落空了:“我早就应该想到的。”
“他今晚会回来的。事情还没糟糕透顶,不过我得先想想这段时间该怎么安置你。”
露比揪弄着袖口的一根线头:“或许我可以跟你一起去?”
“这种活动无聊透顶。”艾伯丝说。
“我知道。我参加过很多午餐会,面包总是不新鲜,不过有时沙拉还是可以下咽的。主餐大多很难吃,除了甜品。一份好甜品的作用就是骗你忘记之前吃的主菜有多糟糕。”
“这是你妈妈教你的吗?”
露比耸耸肩膀。
“要是我不用参加就好了。”艾伯丝说。
“要是逃掉这场午餐会,你想做什么呢?”露比问。
“我会去看电影,”艾伯丝说,“我会买一大桶爆米花,我会给我朋友阿莱格拉打电话,放完预告片我就睡觉。我最喜欢在电影院睡觉了,而且我这几个月都没睡好。但那是不可能的。好了,假如我带你参加午餐会,要是有人问你是谁,怎么办?”
“我就说我是未来女子领导人项目的成员,正在跟着你学习。”
“这个瞎话编得真熟练,露比,”艾伯丝说,“你考虑过从政吗?”
“没有,”露比说,“我觉得我不擅长。大家都不怎么喜欢我——我是说我的同龄人。”
“大家也不怎么喜欢我,”艾伯丝说,“不过,我很喜欢你。我们才刚刚相识,我就觉得你非常讨人喜欢。相信我,我有很多个理由可以不喜欢你,这就说明你确实格外招人喜欢。好,你和我一起来吧,不过我们得先打个电话。你的家人肯定想知道你还活着。你有没有你外婆的电话?我记得她就住在这附近。”
露比说她不认识她外婆。
“你不认识瑞秋·格罗斯曼?”
露比摇摇头:“我一个姓格罗斯曼的人也不认识。你不会给我妈妈打电话吧?”
“你开玩笑吧?全世界我最不想通电话的人就是你妈妈。”艾伯丝说。
艾伯丝在塔莎桌上留了一张便条,让她查出瑞秋·格罗斯曼的电话。
艾伦图书馆的停车场里,艾伯丝匆匆忙忙地画着眉毛。
“其中一条有点高了。”露比说。
“闭嘴,埃尔梅德。”艾伯丝说。
“对不起,”露比说,“我只是想帮忙而已。”
“哦,哎呀,”艾伯丝说,“我不是在说你。我把你当成别人了。”
“一个叫埃尔梅德的人,”露比说,“我喜欢这个名字。这是西班牙语吗?我对语言很感兴趣。我有一个印尼笔友。”
艾伯丝把左边的眉毛擦掉,重新画了一遍:“好点儿了吗?”
露比看看她:“好点儿了。”露比又看了看她,“这样你像是挑着一边的眉毛,好像对什么事情不太满意。”
“差不多就行了,”艾伯丝说,“进去吧。”
“你的朋友是男生吗?‘埃尔’一般代表阳性。”
“我不确定。”艾伯丝说。
“我学校里有个老师也是这样。”露比说。
“什么样?”艾伯丝说。
“变性人。”露比说。
“不,不是那样的,”艾伯丝说,“我的朋友是只鹦鹉。”
“哦,哇,你养了一只鹦鹉!我能看看吗?”
这时她们走到了门口,艾伯丝的校友会负责人让娜向她们走来。“莱文太太,你好!多谢你参加这次活动!”校友让娜大声说道。
让娜身穿松松垮垮的黑色羊毛开衫和松松垮垮的黑色连衣裙,松松垮垮的衣物仿佛是她抵御外界的屏障。长发凌乱,用椰子油洗过但没有染色的让娜;脚踩实用的木底粗跟拖鞋的让娜;身上散发着昂贵香皂味却从不用香水的让娜;在校友会里为高档玻璃杯和标价虚高的旅行大把投钱的让娜;养了两条惠比特犬、两只小猫或是几只乌龟的让娜;只购买公平贸易巧克力的让娜;加入一个没人能读完一本书的读书会的让娜;主要靠游泳锻炼身体的让娜;不穿牛仔裤,只穿有机纯棉宽松长裤的让娜;暗恋议员先生,并对他与实习生所做的勾当永远无法释怀的让娜。艾伯丝认识形形色色的让娜。她真羡慕那些让娜啊。
“让娜,再次见到你真是太好了!”尽管艾伯丝并不记得自己以前见过这个让娜,但是明智的做法是永远假设你之前跟这个人见过面。无论出于什么原因,被人认错总比被人忘得一干二净要好些。
“那天多棒啊。”让娜说。
“太棒了,太棒了。”艾伯丝应和道。
“那天气!”让娜说。
“那天气!”艾伯丝笑着说。
“那天气!”露比模仿道,接着她用手捂住了嘴,“抱歉,”露比说,“被你们俩一描述,我感觉自己也身临其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