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以前
第一百四十一章——以前
挂了电话,阮夜笙那一颗心还在砰砰乱跳。
她站在原地静了好一阵,才勉强平复了心绪,将乱蹦的心按住了。连她自己回过味来,都觉得不可思议,奚墨只是换了个称呼方式来唤她,她竟然会悸动到这个地步。
但她真的好喜欢奚墨叫她夜笙。
只有奚墨这样叫她。
这种感觉是那样的特别,仿佛就此成为了她们两个人之间的小秘密。
阮夜笙心想,她得守住这份特别的秘密。
以后如果万一有熟人也直接叫她夜笙这两个字,她就得用点委婉的办法,让对方改称她为阮阮,这对她而言轻而易举。
想到这,阮夜笙又有点失笑。还没发生的事情,她居然现在就操心上了,奚墨怕是给她下了蛊,她却还是一头栽下去,心甘情愿。
因为奚墨在电话里明确提到了,阮夜笙特地系上围巾,戴好手套,将自己裹得严实暖和。外面还在下着冷雨,阮夜笙举着一把伞,沿着庭院里的小径,往隔壁楼走去。
还没到隔壁楼,远远地她就看见大门口站着一道高挑的身影,在寒冷的雨雾中,那身影显得那样温暖。
阮夜笙连忙加快了脚步,几乎是小跑着往那身影所在的位置奔去。
奚墨站在大门口,瞧见阮夜笙向她跑过来,嘴唇微微动了动,想要向阮夜笙喊一句什么。转念却又觉得自己会不会太操心了点,终究还是没说出口,只是略显僵硬地站在那,等着阮夜笙。
“奚墨。”阮夜笙跑到奚墨面前,说。
跑了一段路,她微微有了些喘,喘出的白气在她唇边散开,面颊也隐隐泛了点红润。
奚墨看着她这轻喘的模样,刚才咽下去的那句终于还是忍不住说了出来:“下雨地滑,别这样跑,小心摔了。”
“你说得对。”阮夜笙眼底漾开笑意:“我太开心了,没注意,下回我会记住的。”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奚墨也会这样叮嘱她一些细节了。什么天冷,要戴手套围巾啊,什么路滑的时候别跑步,容易摔着啊,诸如此类的,很有那么几分生活中的琐碎温柔。
奚墨的目光落在阮夜笙的围巾和手套上,神色也是有点不动声色的高兴的。
“你看见我,怎么不叫我呢?”阮夜笙的语气里有一种轻逗的意味。
奚墨:“……”
过了片刻,奚墨说:“……夜笙。”
阮夜笙这才满意了。
她还浸在奚墨终于改变对她的称呼的喜悦中,浑身都被一种难以自拔的酥麻裹着,新鲜感十足,总是想找机会多听奚墨叫她几次。
更何况,逗木头是那么有趣的一件事,不逗白不逗。
外面太冷,站在门口也不是个事,阮夜笙收了伞,与奚墨一起走进一楼,将身后的大门关上。
边往楼上走,阮夜笙边和奚墨说话:“我没想到你会特地到楼下接我。”
奚墨一时没有吭声,像此时此刻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阮夜笙了解奚墨,知道这木头的确是特地在等她。虽然她经常会因为心底对于奚墨的那种不可告人的感情而忐忑,怕自己因为奚墨如今对她越发好了,而想太多,陷入自作多情的自我怀疑之中,但是这一次她十分笃定,奚墨就是为她下楼来的。
奚墨迈步走上楼梯:“你是客人,我应该来接你。”
阮夜笙见她终于找了个理由出来,瞥她一眼:“你还真的是好客呢。”
奚墨:“……”
“你今天改了称呼,叫我夜笙。”阮夜笙的笑染在眼角眉梢,就一直没下来过,说:“不过我不改称呼了,我就喜欢叫你奚墨。”
“唔。”奚墨只是点头。
她的确也喜欢听阮夜笙叫她奚墨,她从大学听到如今,从阮夜笙嘴里说出的奚墨两字像刻在她骨子里,她早已习惯了。
大学的时候,阮夜笙总跟在她边上打转,每天她都要听阮夜笙这样叫她很多次,她是有些不耐的。
阮夜笙和她同班,每天低头不见抬头见。
那时候阮夜笙早上说奚墨早安,晚上说奚墨晚安,买了好东西也会带到奚墨面前,说什么奚墨你看一看这东西有趣不有趣,奚墨你会不会也想要一个,这个送给你怎么样。
什么我妈妈终于回家了,带了很多礼物,是她出差当地特有的,外面买不到,奚墨你看看这些礼物照片,里面有你想要的礼物吗。
奚墨你什么时候去图书馆,我跟你一块去。
奚墨你想不想去海洋馆看看呢?
诸如此类。
大学时的阮夜笙,青春飞扬,浑身都是活力。
不知不觉,她竟听阮夜笙叫她奚墨,听了这么多年了。
阮夜笙不知道奚墨此刻起伏的思绪,话语里有点娇嗔的味道,她说:“虽然很多人叫你奚墨,但我叫的,反正和别人都不一样。”
奚墨心想,的确不一样。
因为阮夜笙和别人是不一样的。
两人来到三楼。
隔壁楼每一层的面积也很宽敞,阮夜笙本来还以为三楼有很多个房间,结果看了之后才发现,三楼其实只有一大一小两个房间。
尤其是大的那间房,实在是有些过于震撼。
她站在门口,看着里面整齐摆放的一列列架子延伸过去,如同那些厂房仓库里摆放的货架一般。每列架子分了许多层,每一层都摆满了透明收纳箱,收纳箱里全是礼物。能明显看出那些方方正正的礼物盒都被归了类,一些架子上专门叠的是大件,一些架子上叠的是小件,还有一些造型并不规则的礼物盒,也是统一分在一个类别。
阮夜笙一看到这里面的布局,明白在隔壁这栋楼装修的时候,奚墨一早就将三楼设计成她专门存放礼物和粉丝来信的地方,没有留什么墙壁,直接像仓库似的一通到底。
目前架子虽多,相对整个房间而言,却只是占据了其中的一部分,还有很大的空余地。这样敞阔且没有什么阻隔的区域,完全可以供奚墨一直存放下去。
另外一间房相比礼物房而言,就小得多了,但也远比一般所见的房间要大上不少。里面的布局和礼物房一致,只是那些透明收纳箱里装的都是满满当当的各式信封。
有了这些透明收纳箱,帮佣只需要定期清理落在收纳箱上的灰尘即可,里面的礼物盒与信封都能得到妥善的封存。
井井有条地分类,还便于整理打扫,的确很有奚墨的风格。
也多亏是奚墨的风格,即使礼物和书信数量众多,多花点时间,将那些收纳箱依次打开清点,迟早能找到。
周文许和几个帮佣还有保安正在里面忙着拆礼物盒,分工很明确,一个架子挨着一个架子地递进,至于已经彻底找过的收纳箱,还会在不显眼的地方做个标注,避免混淆。
阮夜笙看到这一切,在内心深处感叹起了奚墨的用心。
或许这里面和奚墨那种近乎强迫症的认真有一定的关系,喜欢什么东西都整齐有序,但更多的还是对他人心血的尊重。
她虽无法回应那些人,但仍是将那些辛辛苦苦做出来的手工礼物,还有一字一句亲笔写下的书信仔细收好,给了一个明亮体面的栖身之所,从未让它们蒙尘。
“如果你的粉丝们知道有这么一整层楼,专门用来存放礼物和书信,他们一定会非常开心。”阮夜笙看着奚墨,轻声道。
“他们永远不会知道,我也绝不会让他们知道。”奚墨却很理智:“如果她们知道了,往后只会越发狂热地送我礼物,给我写信,这种狂热会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人生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很宝贵,可以做很多有意义的事,适当的送礼和写信是维持感情的温柔纽带,让人觉得温暖,但如果在一个人身上投入过于狂热的感情寄托,是很不妥当的。”
粉丝们的狂热可以成就一个明星,但它是一把双刃剑,狂热多了,就变成锋利的刀刃与沉重的负担。
奚墨身在顶流,必然深有体会,所以她总是和粉丝们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距离。
她对粉丝很好,但从不媚粉。如果她的粉丝们做出什么不恰当的行为,造成了一定影响,她必定会出来发声制止,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愿,说她并不想看到那些现象。
饭圈是一个巨大的染缸,里面什么都有,不可能每个粉丝都能理解她的用心,甚至许多人还会曲解,觉得奚墨为什么会在一些事情上那样不近人情。这些粉丝觉得委屈,自己为了奚墨冲锋陷阵,帮她掐对家,奚墨为什么不感激她们的热血,反倒要说他们那样做是不对的,渐渐的,因为这样而粉转黑的人也大有人在。
粉丝基数越大,掐架不理智的粉丝自然也越多,那样的数量其实是非常可怕的,像奚墨那样的粉丝体量,就算百分之八十是理智粉,剩下百分之二十肆虐出去,也能让人心惊胆战。
奚墨只是一个人,她防不住她的那部分粉丝在外搅弄,但她认为她应该做自己该做的事,说自己该说的话。
也多亏了她在这方面的坚持,她粉丝里的大部分还是能明白她,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一些饭圈里的腥风血雨。
“我同意你的观点。”阮夜笙笑道:“粉丝们的爱意如漂流瓶一样,随缘分漂流到你的手中,你每一个都很珍惜。但你并不想去引导这种缘分,如果引导了,狂热的爱意会引发洪水海啸,将之前的温暖摧毁殆尽,到时候那些可爱的漂流瓶反倒收不到了。”
奚墨看着阮夜笙,轻轻点头。
阮夜笙总是懂她的。
周文许听到她们说话,过来向阮夜笙打招呼,说:“阮小姐,你放心,我们会把三楼的礼物和信逐渐清点,只要你的礼物和信在这里,一定能找出来的。”
“谢谢二先生。”阮夜笙笑道。
周文许说声不客气,继续忙活去了。
阮夜笙问奚墨:“我没有告诉你我送的都是什么礼物,你让他们一件一件拆开地找,能区分得出我的礼物吗?”
“周文许说了,你当初送的礼物里面都做了记号的。”奚墨说:“只要找到标记,就能找到礼物。”
“你都没看,怎么知道是什么标记?”
奚墨垂了垂眼,道:“我知道你会用什么标记,你在大学的时候,经常用那个标记,所以我在想你说我只要打开礼物,看到那个标记,就知道是你送的,那应该就是那个标记了。毕竟那个标记是我跟你一块设计的,你说以后要成为你的标志。”
阮夜笙眼中满是惊喜。
不光是因为奚墨的聪明。
更是因为,奚墨至今还记得这些。
记得她们两曾一起设计的那个标记。
奚墨说着,将手机里一张照片打开,拿给阮夜笙看:“是这个标记对吗?中午的时候我在白纸上画出来了,然后拿给周文许他们看,让他们在找礼物的时候注意这个标记,如果出现带这种标记的礼物或者礼物盒,就取出来。”
“对。”阮夜笙仔细看着这张照片里的图案,心绪难以平静。
奚墨竟然记得这样清楚。
那图案上的每一个细节,都没有错漏。
“我还以为你都忘了呢。”阮夜笙抬起眸,视线落在奚墨脸上,轻声说。
“我记性好。”奚墨将手机收起来:“再说毕竟这个图案设计里一半是我的构想,我当然会记得。”
“当初我找你帮忙想图案的的时候,你还百般不情愿呢。”阮夜笙笑道。
奚墨:“……”
沉默了片刻,奚墨说:“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不一样的。”
第142章 来信
第一百四十二章——来信
阮夜笙回想当初大学时的时光,本就有些唏嘘,这下听到奚墨说现在不一样了,心跳更是快了不少。以前的回忆与现在的温热交织在一起,是那样五味杂陈。
“哪里不一样?”阮夜笙心中感慨,却仍不忘把握着逗木头的每一次机会。
虽说逗木头,并不会每次都成功,但她一直乐在其中。只是如今她感觉自己失手的次数比以往多了许多,总觉得是奚墨的心思越来越难看穿,而且有时候奚墨回应得那样直接,反倒让阮夜笙不知所措。
这难道就是逗木头不成,反倒被木头迎面撞了一下的滋味么。
倒是不疼,又甜又软。
她好喜欢。
“很多地方都不一样了。”奚墨含糊其辞。
阮夜笙本就做好了问不出来的准备,看着奚墨笑。
这里还有周文许等人,奚墨就算想回答,也不会在这里说,现在还是找礼物和信最要紧。
“我在礼物上做的标记并不是画上去的,而是盖了火漆。”为了提高翻找的效率,阮夜笙尽量将她礼物的细节说得很详尽:“四个礼物,都不是很大。”
她说着,在架子上逡巡片刻,最终从上面的收纳盒里挑出一个礼物盒。
这个礼物盒已经由周文许他们检查过了,能看到边角上打了一个小勾,阮夜笙将这个礼物盒拿到奚墨面前,说:“我的四个包装盒,大概都是和这个差不多大,然后拆开包装盒以后,每个里面其实还有一个盒子装着,火漆是盖在里面那个盒子上,只要找到火漆,再比对图案就行。”
奚墨斜了她一眼:“不是说那么久了,已经不记得了吗?写了多少封信也不记得,怎么礼物盒的大小,细节,火漆的位置,现在都说得这么清楚。”
阮夜笙笑道:“我当时说的是气话嘛。”
那些礼物和信件承载了她整个青春时期的热爱。
怎么可能不记得。
她刻骨铭心。
甚至还十分清楚地记得每次送出去的那种忐忑,担心奚墨收到以后会不会不喜欢,担心奚墨看到那些信里的内容,会不会觉得她很烦。
可在紧张之余,却又怀抱着那样热切的期待,希望奚墨能够收到她的心意。
奚墨看了阮夜笙片刻,这才带着阮夜笙拿给她的那个礼物盒走过去,与周文许等人细细交待,让他们记住目标礼物盒的大概大小,并注意找与之前那个图案标记一致的火漆印。
临了,奚墨又加一句:“找到盖火漆印的内盒以后,你们不要打开看里面的礼物,直接把内盒交给我就行了。”
周文许会了意,说:“放心,我懂。这是阮小姐给你的礼物,你想第一个拆开,我保证在看到火漆内盒以后,会第一时间拿给你。”
奚墨:“……”
周文许你告诉我为什么你突然又懂了!
懂什么懂!
奚墨交待完,再回到阮夜笙面前,说:“他们找礼物,我们去那边找信,信比礼物更难找,太多了,正好你这个写信的本人在场,可以分辨出来。”
“好。”阮夜笙点点头。
两人来到放信的房间,奚墨问阮夜笙:“到底一共是多少封信?现在总可以说了吧。”
“一共十七封。”阮夜笙笑道。
奚墨:“……”
……这么多。
她居然一封都没有看过,就这样淹没在信的海洋里了。
奚墨心头的懊悔又浮了上来,心底只恨不得能尽快找到那些阮夜笙当初写给她的书信。
两人从架子上取下一个透明收纳箱,将里面的信都倒在桌子上,之后坐在桌旁一封一封地进行翻找。阮夜笙只需要看信封的表面就行了,她拿起一封信瞥一眼,不是的就重新放进收纳箱,依次排列。
阮夜笙边看信封边说:“我那些信封上都没有落款,也没有盖火漆。”
“那我应该怎么找?”奚墨有些着急:“是那种常见的信封*吗,上面有没有图或者文字,什么颜色,还是说只是白信封?”
阮夜笙认识她自己的信封,就算上面没有落款,她也能第一时间挑出来。
可奚墨不一样,如果信封上没有任何标记,她根本无从下手。
总不能全都靠阮夜笙去找,那么庞大的信封数量,无疑会给阮夜笙造成极大的负担。奚墨现在迫切地希望自己能和阮夜笙一样,准确地知道那十七封信到底有什么特征。
阮夜笙说:“你别担心,信封很好认的,十七封信,上面全都是我画上去的花。”
这倒是在奚墨的意料之外,她说:“你画的?”
她记得阮夜笙在大学时期并不会画画,她印象很深刻。
因为有一次阮夜笙所在的舞蹈社要画一张演出宣传,舞蹈社的宋然问了一圈,她们舞蹈社当时没有一个会的,阮夜笙更是笑着在那说,她的画看上去像狗爬,当时奚墨就在阮夜笙边上,听得一清二楚。
还好阮夜笙人脉广,认识美院里一个学长,请他帮忙,这事才算解决。那个学长画完了宣传图,还亲自将那张宣传图装裱好,扛着大半个人高的宣传框给阮夜笙送到了舞蹈社来。
阮夜笙说:“我不懂怎么画画,就先付钱,请美院的朋友在白纸上画好,再一点一点比照着画在白信封上。不过是依样画葫芦罢了,线条都是抖的,我画了好多次,最开始废了很多信封。”
奚墨想象了下,能够感觉到这里面的辛苦,说:“每一封信封,都画了很多次吗?”
阮夜笙笑:“不画那么多次也不行啊,要么是画错了,要么是颜色涂出去了。我是真的没有什么美术细胞,我朋友画得那么好,我照着画都画成那个德行,实在是给他脸上抹黑。”
“……那也挺不错的。”
“你都没看到,怎么知道挺不错?”阮夜笙眨了下眼。
“你这么认真。”奚墨说:“当然不错。”
阮夜笙感觉她今天说话还挺甜的,很受用,说:“你要看看原图,再看看我照着画的,你就知道什么叫惨不忍睹。”
“十七封信都是画的同一种花吗?”奚墨问她。
阮夜笙摇头:“不是,每一封信上的花都是不一样的。”
“那都有什么品种?”
“就是二十四节气的花。”
“那是什么?”奚墨蹙眉。
感觉阮夜笙总是懂一些奇奇怪怪的知识。
“二十四节气,有二十四种对应的花。”阮夜笙向她科普道:“比如说,立春就是对应迎春花,惊蛰就是蔷薇花,寒露是桂花,诸如此类。不过这个对应的花有好几种说法,我画的只是其中一种,而且信封上我还写了对应的节气名,应该算是有辨识度的。”
奚墨打开手机,上网看了下花卉,发现的确有二十四节气对应花朵的说法。她根据阮夜笙的话,找到了一个详细的介绍,而且里面还配了十分清晰的图,一目了然。
她默默记下这些花卉的模样,当做寻找信封的基础。
一连找了半个小时,收纳箱里的信倒出来,又重新装好,过程十分枯燥,但两个人都很耐心地在找。
阮夜笙中途离开了下,下楼去倒水。她用一个托盘端了许多杯水,先给礼物房里忙活的周文许等人送去,之后才带着剩下的两杯走进信件房。
阮夜笙递给奚墨一杯,自己坐在一旁稍作歇息。
她目光随意一扫,瞧见桌子附近的地上搁着一个崭新的盒子,里面装满了信。
奚墨发现她在看那个盒子,说:“下午的时候,路清明来了一趟,给我送点东西。这些是他今天顺便带过来的信,送完以后很快就走了,你当时还在午睡,就没告诉你。”
阮夜笙道:“这些是最新一段时间的粉丝来信么?”
奚墨端着水杯喝了一口:“嗯,这些都是最近寄到公司的那些,我刚回来,还没看。”
“那就是还没来得放进收纳箱里了,这些收纳箱的分类是按照收到信件的时间进行归类的吗?”阮夜笙的视线落在装信封的盒子里,没有挪开。
“差不多是这样。路清明每整理一批信,就会拿来给我看,我随机看一点,再收进收纳箱里,依照顺序放在架子上。”
奚墨说到这,用手指过去:“排序从那边墙壁开始,越靠近那边墙壁的,时间越早,越往这边走,时间就越晚。”
阮夜笙多看了几眼那盒子。
其中有一封信是那样扎眼,被撑得鼓鼓囊囊的。
这么厚的信?
也太会写了吧。
因为盒子里那些信都是侧着叠起来的,那封醒目信封里的信非常厚,整个信的重量远远大于与它挨着的那些信,于是这封信往左边倒,压着左边那一叠信,能看到一部分信封的模样。
……这个信封。
阮夜笙心下一动,走到盒子旁,弯腰取出了那封最厚的信封。
刚看到信封的全貌,她眼中涌起些许惊讶,之后拿着这信封仔细端详起来。
信封上没写是谁寄的,只在左下角写了两个娟秀的小字:立冬。
中间则写着:“给奚墨。”
“给奚墨”这几个字的字体圆滚滚的,可爱中带着点憨气,与左下角的立冬二字对比鲜明,明显不是出自同一个人的手笔。
阮夜笙看到这封信,神色是掩盖不住的惊讶。
她实在没想到,这封信居然是沈轻别写给奚墨的。
沈轻别真的胆子大,居然敢以粉丝的身份给奚墨悄悄写信。不过一想到她之前还悄悄以粉丝的身份送过花,她会写信倒也见怪不怪了。
阮夜笙会联想到沈轻别,并不只是因为信封上的字有特点,特别像沈轻别的字迹,毕竟这世上有这样类似字迹的人还是挺多的,无法成为判断的依据。
能让她做出判断的关键点,是因为信封。
信封上画着一簇黄槐决明花。
在二十四节气的花中,它是代表立冬的花。
黄槐决明的花语是善良,友好,友谊长存,经常被用来赠送给好友,表达友情的传递。
阮夜笙盯着这个信封,明黄色的花瓣在白色信封上绽放,明亮,耀眼,但同时它又是拙劣的,画技很差。
这簇花是那样熟悉,熟悉到阮夜笙第一眼看到,就认出了它。
因为它就是阮夜笙自己画的。
大学的时候,阮夜笙盘算着第一次给奚墨写信,她知道奚墨经常收到很多信,担心自己的信封会混在那些信封堆里,泯然于众,就希望自己的信封能够独一无二,而且最好是自成一个系列。
阮夜笙想来想去,决定自己画信封。
但她不懂绘画,买了一堆白信封,之后特地找到美院的朋友,给了一笔可观的报酬,详细说出自己的需求是要画二十四节气的对应花。等她的朋友全部设计好以后,她再自己照着画在白信封上。
这样她的信封就是特别的了,和别人都不同。
她想着奚墨收到第一封的时候,或许不会在意,但如果后面奚墨发现同样风格的信封越收越多,应该会注意到才对。
而且她很清楚,奚墨有一些强迫症。
有一次班上开表演讨论会,气氛很轻松,一堆同学围坐着畅所欲言,班长买了一箱可乐,拿出来放在桌上。
而班长拿出的那些可乐里,有一罐可乐是倒着放的,可乐罐罐底朝上。
奚墨忍了好一阵,最后还是上前拿了一罐可乐,顺便趁着拿取的时候,将那罐倒放的可乐偷偷翻了过来。当时同学们都在聊天,大家都没注意,只有阮夜笙发觉了奚墨的这个小动作,心里简直快要笑死。
当时她还凑过去问奚墨:“你不是不喝可乐吗?奇了怪了。”
奚墨当时冷冷瞥她:“我今天要喝。”
然后真就沉着脸,喝完了一罐可乐。
正因为这样,阮夜笙觉得当奚墨看到经常收到二十四节气对应花的信封,说不定奚墨后面回过味来,会想着将那些信封给收集全了。
毕竟二十四个节气,缺了哪一样,奚墨应该会觉得不舒服才对。
结果阮夜笙的如意算盘最终还是落空了。
奚墨根本就没看到她的那些信封。
阮夜笙送出第十七封信以后,她就再也没给奚墨写过信,剩下的七个花朵信封却一直留着。
后来她因为踏歌声大火,有一次将这七个信封找了出来,她想起大学时的时光,情绪上来,突然又想给奚墨写信,却又不知道怎么下笔,只能坐在桌旁发呆。
恰逢沈轻别过来找她,看到她桌上的那几个信封,觉得有意思,问她这些信封哪里来的。
当时阮夜笙想着,以后估计不会和奚墨再有什么交集了,她现在写不出信,以后更加不可能。又见沈轻别喜欢,就让沈轻别讨走了三封,其中一封就是这个画有黄槐决明的。
沈轻别居然留到现在,居然还用她的信封给奚墨写信。
奚墨站在阮夜笙身边,看着阮夜笙不断变化的面色,说:“为什么要拿这封信,有什么特别的吗?”
她瞥了一眼信封,说:“也就字可爱一点。”
如果沈轻别知道奚墨夸她字可爱,肯定激动得要上天,冲出太阳系了。
“因为字可爱吧。”阮夜笙收回思绪,笑道:“而且这么厚,里面的信件得多长。”
奚墨看着信封上的黄槐决明和立冬两个字,想到阮夜笙的信封也是这种节气对应的花,说:“如果它不是最近才寄到公司里,而是搁在收纳箱里,我可能会以为找到了你的信。”
很多粉丝会在信封上做装饰,奚墨见怪不怪。眼前这簇黄槐决明是画上去的,虽然看上去很认真,但是仔细看,下笔歪歪扭扭,线条也抖,一看就是不擅长美术的人画的。
可这些花的结构却又画得很清楚,构图也很精妙,应该是不专业的人照着专业画手的花进行了绘制,很符合阮夜笙的描述。
“我可不是这种字迹。”阮夜笙笑。
奚墨说:“左下角立冬那两个字,和你的字迹倒是挺像的。你的那些信封,和这种类似吗?”
“嗯,差不多就是这样子。”阮夜笙有点心虚:“你照着这个风格去找我的信封,会比较好区分出来。”
奚墨放心了不少:“有了参照信封就好,我知道怎么找了。”
“你要看这封信吗?”阮夜笙有点好奇,沈轻别到底说了些什么。
难怪沈轻别前阵子发微博说,感觉好紧张好紧张啊,还拍了一支钢笔的照片作为配图。
粉丝们不知道沈轻别的意思,以为她是拍戏的时候遇到什么困难,纷纷在底下安慰她,说卿卿不紧张,他们会一直支持她。
现在阮夜笙才明白,原来她在那天给奚墨写了信。
奚墨想着早点找到阮夜笙的信,并没有什么闲情逸致要去看信,但她观察阮夜笙的神色,感觉阮夜笙对这封信很感兴趣,以为她是想看,说:“既然你挑了出来,那就看一下吧。”
“我能看吗?”阮夜笙轻声问她。
以前她以奚墨的身份在剧组时,有时候会和一些粉丝见面,粉丝们会送她不少信,但她都只是收着,从没有打开过,而是叫来奚墨,让奚墨亲自拆看。
毕竟信件都是隐私,没有得到允许,她不能随便拆。
奚墨这下越发确信阮夜笙对这封信的好奇,说:“当然可以。”
“谢谢。”阮夜笙由衷一笑。
奚墨将信封里那一叠信纸取出,展开,两人一起看了起来。
信纸足足有八张,阮夜笙真的服了沈轻别,沈轻别话多,写的信也长得不得了。
信纸第一页开头写着:“奚墨你好,我是你的亲亲小粉丝。”
阮夜笙:“……”
奚墨觉得有点不对劲,说:“这个人的语气,还有字迹,怎么那么像上次在医院送我们花的那个粉丝,我记得那个粉丝还是你的朋友?”
“我也不知道。”阮夜笙装起了糊涂:“也可能是凑巧。”
奚墨没再吭声,继续往下看。
沈轻别在信的前面写了一堆废话,大多是表达她对奚墨的敬仰,说她喜欢奚墨的电影很多年了,奚墨在那些电影里的表现,简直是深刻诠释了什么叫做教科书级别的演技,洋洋洒洒数千字,百般吹捧。
阮夜笙越看越想笑,沈轻别也太会吹了,这是什么感天动地的亲亲小粉丝。
不过写到后面,信的走向就开始扯远。
很多粉丝会在写信的时候,写上自己在学业,工作上遇到的一些事,有苦恼,也有欢笑,看那些信,就像是在看她们的生活,奚墨也早就习惯了。
沈轻别在信里写道:“我有一个朋友,遇到了一些烦恼。”
众所周知,如果有人开口时说起我有一个朋友,她怎么怎么样,那有很大可能根本没有这样的朋友,那个朋友就是本人。
沈轻别接着写:“我那个朋友,她有一个最亲的姐妹。”
阮夜笙虽然总听沈轻别说她们姐俩好,是好姐妹,但是她能从沈轻别现在字里行间的意思看出来,沈轻别这里说的最亲的姐妹,不是指她。
应该是指郁安。
第143章 烦恼
第一百四十三章——烦恼
看来沈轻别的烦恼与郁安有关了。
这倒越发勾起了阮夜笙浓厚的兴趣,她很想知道沈轻别的那些烦恼到底是什么,就仔细看了起来。奚墨这时凑她更近了些,目光瞬也不瞬地落在信纸上,阮夜笙瞥见她面上专注的神色,不由得笑了笑,将那一叠厚厚的信纸往奚墨面前又挪了挪。
两人脑袋几乎挨着,继续低头看信。
沈轻别的字每一笔每一划都写得非常清晰,没有任何飘逸的连笔,字形圆润可爱,工整地铺满了整页洁白的信纸。
她以“一个朋友”的口吻,在信里倾诉说:“那个最亲的姐妹,对我那个朋友特别好,当然我那个朋友对她也非常好。她们算是一个公司的同事,因为工作性质的缘故,我那个朋友时不时要在外出差许久,那个最亲的姐妹就也经常跟着一起出差,照顾她,处处为她着想。虽然我那个朋友时常会惹那个最亲的姐妹生气,严重的时候还被拉黑了,但奚墨你别担心,这都是小打小闹而已,那个最亲的姐妹才舍不得真的拉黑,一般过一个小时就给放出来了。”
奚墨:“……”
……谁担心了?
写信的时候还这么会加戏吗。
原本她只是因为阮夜笙想看,才陪着阮夜笙看一看的,但是看到这里,她越来越对背后写这封信的人好奇起来。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会说废话的人?
大开眼界。
沈轻别后面又写了一大段,在那嘚吧嘚吧了半天,描述的都是她和郁安之间的相处有多“亲”,却始终没进入正题。
阮夜笙看到这里,心想不愧是沈轻别,还好这封信郁安看不到,否则郁安可能又会立刻拉黑沈轻别一小时。
好不容易,沈轻别终于进行了转折,她写道:“我那个朋友一点都不想结婚,一直觉得结婚好麻烦,好可怕。有一次我那个朋友看了一个几对明星婚后的综艺节目,那个节目口碑不错,明星夫妻之间也非常甜蜜,但我那个朋友看的时候,却觉得非常紧张,她会去想,这是不是拿了剧本以后做出的节目效果,那些夫妻私底下相处也和节目里一样吗,会不会其实不和。我那个朋友觉得她自己的这种想法非常阴暗,看得时候很惭愧,却又怎么都控制不住自己。”
虽然沈轻别总说她自己是太阳系直女,但她从没谈过恋爱,判断自己是直女的标准,也不过是她嘴里说的直觉。
以前聊天的时候,阮夜笙曾得知在沈轻别年少的时候,她的父母就已离异。
沈轻别看着是个乐天派,内心深处却对结婚有着一种恐惧感,害怕自己有朝一日结婚以后,也会和她父母一样,走上离婚那条路。
既然是倾诉,又打着“我有一个朋友”的幌子,沈轻别写得事无巨细,毫无保留:“我那个朋友的妈妈,在很早的时候就和她爸爸离婚了。当时我那个朋友不知道原因,她的妈妈离婚离得很决绝,财产一人一半,她被判给了她妈妈,在她妈妈身边长大。”
阮夜笙见沈轻别主动写到了她父母离婚,不免有些唏嘘。
如果是一个早年父母就离异的人,有比较高的几率吃过不少苦,或者有心灵创伤。沈轻别却还是能始终保持她那样的纯粹,没什么心机,这里面很大的原因,应该是沈轻别在她妈妈的羽翼下,被保护得太好了。
在沈轻别那些成长的岁月里,她妈妈想必是舍不得她受任何的苦,也不愿她看到世上的恶,甚至连离婚的真正缘由都没有告诉她,估计是找了个柔软的借口,善意地欺骗了她。
她是她妈妈的小公主。
沈轻别写道:“我那个朋友的妈妈临终的时候,才告诉了她,她父母离婚的真相。是因为她爸爸打了她妈妈,打得很狠,那是她爸爸第一次打她妈妈,她爸爸在外面有了人,被她妈妈知道了,两人激动之下发生争吵,进而她爸爸动了手。当时我那个朋友听到这,这才想起小时候那天晚上,她妈妈身上有伤痕,她妈妈还说是不小心摔伤了,去完医院回来,就将她带出了家门。”
奚墨皱了皱眉。
她极厌恶家暴,看到写信之人的妈妈被家暴了,非常气愤,同时又对写信之人的遭遇有了几分同情。
粉丝愿意在信里面倾诉他们的生活,是信任她,将她当成情绪暂时得以停泊的温暖港湾。
即使大多数人都不奢望她会看到,仍还是坚持给她写信。
她在那些如雪花片一样纷涌而来的信件里随机挑选一些,进行查看,总能看到这里面的悲欢离合,人生百态。
她的心裹着高岭之上的坚冰厚雪,内里却是柔软的,在翻阅那些倾诉的信件时,温热在心底流淌。
沈轻别接下来在信里使用了一个小心翼翼的问句,写道:“奚墨,我现在把我那个朋友的妈妈临终之前,对她说的话,完完整整地在这里写一下,那些话她从小记到大,以往从未对任何人说起过。字稍微有点多,我会以她妈妈的语气进行转述,你不会嫌弃吧?”
奚墨:“……”
这是写信,又不是面对面交谈,你写都写了,还问嫌不嫌弃?
另外还有一个细节,奚墨很不能忍,指着里面一句话,低声对边上的阮夜笙说:“这里的逻辑出现漏洞,写信之人明明是全程用‘一个朋友’来进行伪装,说自己的事,但这里却说‘从未对任何人说起过’,如果她朋友从没说过,她自己又怎么可能会知道这些话,根本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自己招了,她就是那个朋友。”
阮夜笙好笑道:“你这个逻辑怪,干嘛在这种小地方纠结。”
“这是小地方吗?”奚墨一脸认真:“她既然要打着‘一个朋友’的幌子,最好还是让逻辑完整,没有什么差错比较好,这样阅读起来,体验会更舒适一点。通篇读下来,都是说她的一个朋友,这里却露了马脚,有点别扭。”
“你强迫症又犯了?”阮夜笙盯着她。
奚墨:“……”
“行吧,信也不能动,为了能让你更舒服一点,我给你口头上改一改。这里改成,‘那些话她从小记到大,以往就只对我说起过。’”阮夜笙笑眯眯地说:“怎么样,现在舒服了吗?”
奚墨含糊应了声:“唔。”
她面色僵着,但看到阮夜笙帮着改了改逻辑,的确是舒服许多。
仿佛有种看到一个水杯在桌子边沿将掉未掉,她正抓心挠肝,阮夜笙刚好走过来,体贴地帮她将那杯子挪了回去的感觉,现在一切都完美了。
这种舒适感,让她一瞬间觉得阮夜笙也在这完美之中。
沈轻别在信里继续写:“我那个朋友的妈妈临终之前说:‘宝,如果你以后结婚了,一定要记住,一个人会打你第一次,就会有下一次,别的都是借口,所谓的事后请求原谅也是谎言,千万不可以相信。如果这个人心里有你,又怎么会舍得动手,以后你如果遇到这样的人,一定要毫不犹豫地离开。我放心不下你,以后我不在你身边保护你,可怎么办,妈本来还想硬朗地活到八。九十岁呢,那就可以一直护着你,要是未来女婿对你不好,我会打断他的腿。只可惜,现在不行了,妈看不到那天。’”
阮夜笙读完沈轻别的妈妈弥留之际的那些话,轻轻叹息了一声。
沈轻别写道:“她妈妈临终之前,还在操心她会不会被未来女婿欺负,却不知道我那个朋友内心深处惧怕结婚。写到这里,奚墨你可能又会问了,这些事情,又和我那个朋友的最亲姐妹有什么关系呢?”
奚墨:“……”
我为什么要问?
又在这加戏?
你是不是其实是一个影后?
沈轻别在信里的下一行自问自答,回答道:“我那个朋友害怕结婚,于是对谈恋爱也有些胆怯,因为恋爱谈着谈着,总有一天慢慢会走到婚姻那一步吧,她本来就不想结婚,还不如不谈,这样也就不会给别人添麻烦了。当我那个朋友确定了这个念头以后,却也希望她那个最亲的姐妹,以后不要谈恋爱,更不要结婚,当她开始有了这种想法时,她意识到了她的自私,觉得非常烦恼,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沈轻别写了一大堆来龙去脉,这一下,阮夜笙总算明白了她的真实想法。
沈轻别其实就是希望郁安能和她一样,一直单身。
但她又觉得自己这样想太坏了,陷入自我怀疑的困局之中,无法排遣这种苦恼,这才给奚墨写信倾诉的。估计沈轻别自己都想不到,她的这封信居然真的被奚墨看到了。
阮夜笙心思细腻,总觉得沈轻别这里头其实有不少能深挖的细节,仔细琢磨起来。
沈轻别继续写道:“那个最亲的姐妹,虽然之前一直陪着我那个朋友,但是她总不可能永远不结婚,一直陪着我那个朋友到老吧,这太不现实了。不过我那个朋友也不知道那个最亲的姐妹喜欢什么样的人,不过最近根据我那个朋友的观察,那个最亲的姐妹好像是喜欢小白脸。”
接下来,沈轻别在信纸里强烈地表达了不满:“小白脸有什么好的,气死我那个朋友了,气死了,气死了,那个最亲的姐妹真不会挑人,本来还以为她眼光很高呢。”
一连写了三个气死,写成一排,可想她心里多气。
沈轻别当局者迷,阮夜笙旁观者清,感觉沈轻别的那种怨念几乎要冲出信纸,她眼珠轻轻一转,唇边勾了几分弧度。
沈轻别在底下又写了许多话,眼看着八页纸的信终于差不多接近尾声,沈轻别最后写道:“这封信稍微写得多了点,不过我觉得你看不到我的信,我那个朋友也在娱乐公司,每天都收到好多信,你每天的信肯定更多吧,我也不奢望你能看到我的信,但还是在这里送上我最诚挚的祝愿。
希望你一切都好。
你的亲亲小粉丝,敬上。”
看到这里,奚墨莫名松了一口气。
……这应该已经不是稍微写得多一点的问题了。
而是特别多!
看完了信,还得忙正事。奚墨赶紧坐了回去,仔细翻找那些信封,期望能找到阮夜笙所说的那种二十四节气花朵的信封。
哪怕是一封也好。
阮夜笙重新将那厚厚一叠信纸放回信封里,搁回原来的位置。她也走到桌旁坐下,一边继续寻找自己写给奚墨的那些信,一边说:“看完了这封信,你有什么感受?”
“好长。”奚墨沉着脸说。
阮夜笙噗嗤一笑。
“那你对写信的那个人,和她那个最亲的姐妹之间,有什么看法?”
“什么看法?”奚墨道。
阮夜笙委婉地提醒:“写信的那个人,看上去像个恐婚的直女,而她说得那个最亲的姐妹,也是个直女,你觉得两个直女之间,各自都不结婚,以后一直住在一起,相伴到老,有可能吗?”
“为什么没可能?”
阮夜笙心里暗喜,忙说:“那你说,在什么情况下,会发生这种事?”
“还要分情况?”奚墨严肃地说:“我看过一些报道,有些女性是独立的不婚主义,然后会有一些这样志同道合的女性相互认识,约定住在一起,相互帮扶,一起走过剩下的人生,直到最后一刻。有几个人一起住的,也有两个人一起住的,在如今的社会,这种现象其实很正常。”
阮夜笙:“……”
还报道呢,这木头那么聪明那么懂逻辑,怎么这方面就是转不过弯来。
气死她了。
奚墨发觉阮夜笙脸色有点沉,说:“怎么了?”
“没什么。”阮夜笙挪开目光,盯着桌上那些杂乱的信件,突然涌上一股子闷气,说:“你快点找信,如果找不到,我让你赔。”
奚墨:“……”
第144章 揉我
第一百四十四章——揉我
奚墨也不明白为什么阮夜笙现在好像有些不大高兴。
从逻辑上看,她刚才的回答应该是没有错误才对,这一点她很自信。毕竟如今很多这样的社会现象,也的确有一些真实且详尽的报道,数据来源十分可信。
既然她回答对了,但看阮夜笙的反应,自己怎么好似有种在原本拿手的科目试卷上,填了错误答案的忐忑感觉。
或许是阮夜笙一向对她言笑晏晏的,看到阮夜笙沉了脸,奚墨不大习惯,连忙站起来说:“你放心,不会找不到的。我以前收到过的信全都保存在这,我们一封一封慢慢找,多花些时间,迟早能看到。”
阮夜笙见奚墨突然起了身,抬头望去,立时看出了奚墨面上难以掩饰的那抹小紧张。
奚墨这一紧张,阮夜笙那股子闷气早就烟消云散了,只觉得无比清甜。
但她表面上还是装了个十足十,微微皱了眉:“要是万一找不到呢?”
“那我……”奚墨接话时,心里其实没有半点犹豫,但话到唇边,却像是被什么绊住了,顿了片刻才继续说:“我会赔你。”
“你要怎么赔?”阮夜笙托着腮道。
“该怎么赔,就怎么赔。”也许是内心坚定了如果找不到,就一定要赔给阮夜笙的想法,奚墨这回并没有回避,而是直接地对上了阮夜笙的双眸。
阮夜笙将唇角的笑意藏在托腮的手掌底下:“我自己都没想好该怎么赔,你知道?”
奚墨说:“那等你想好以后,再告诉我。无论你过多久以后告诉我,我都会履行诺言,赔给你。”
阮夜笙没忍住,轻轻笑了出来。
有的时候,奚墨那股子一板一眼的认真让她既无奈,又想笑。
可她又偏偏喜欢她这样的认真。
“怎么?”奚墨有些不解,阮夜笙为什么要笑,问道:“你想到什么了?”
是阮夜笙已经想到主意要她怎么赔,但很难做到吗?
阮夜笙有时候憋着坏水,如果她让她去做什么难度很大的事情,作为补偿,也是有可能的。
想到这里,奚墨非但不觉得有什么压力,反倒觉得无论多难,她都要做到。没有收到阮夜笙的那些礼物和信,让她陷入深深的后悔之中,无论做出多少努力,她都想弥补当初的遗憾。
“不怎么。”阮夜笙既然笑出声来,就毫不掩饰自己的笑了,换了一边手扶着下巴,坐姿看上去极惬意,软着腰身看着奚墨,说:“你怎么这么可爱?”
奚墨:“……”
她之前是被阮夜笙的沉脸慌了个猝不及防,这下又被阮夜笙的“可爱”说辞惹了个措手不及,僵着身子站在那。
目光更是局促地往桌上那堆积的信封上飘去。
阮夜笙逗完奚墨,心情大好,决定省着点逗,先找信最为要紧。她笑着瞥了奚墨一眼,没再说什么,低头找信。
奚墨也坐了回去。
两人在信封堆里仔细翻找,时间流逝,在这样琐碎且重复的寻找之中,奚墨却半点都不觉得累,找完一个收纳箱,又搬来下一个,浑身充满干劲。
不知道过了多久,阮夜笙的手机响起了提示音,她顺手将手机拿过来看了看,是沈轻别给她发了语音消息过来。
依照往常经验,沈轻别说的多半都是嘚吧的废话。
现在阮夜笙在忙着找信,本是没有多少时间与沈轻别闲聊,但阮夜笙之前才看过了沈轻别写给奚墨的那厚至八页的*信,心里有不少感触,而且她发现了沈轻别的秘密,但沈轻别自己却被自己蒙在鼓里,这实在有趣。
阮夜笙戴上蓝牙耳机,点开沈轻别的消息听起来。
沈轻别的声音听上去百无聊赖,又有一种百爪挠心的焦急,说:“阮阮,我好烦啊。”
阮夜笙打字回复:“怎么又烦了?”
沈轻别的消息总是秒回,堪称回消息界的楷模:“哪里又了,我也是最近才开始烦的好不好?”
阮夜笙:“对,我就是指最近。”
以前沈轻别和她抱怨说烦的时候,总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烦,但基本上说不了几句就会扯到郁安身上。那时候阮夜笙还没看出什么端倪,如今看完了沈轻别信里的那些倾诉,顿时豁然开朗。
沈轻别烦的根源,的确在郁安身上。
沈轻别叹口气:“我都不清楚最近到底是怎么了,特上火,特烦躁,有时候都没心思工作了。要是阿郁知道我工作的时候还分心,肯定又要生气。”
果然,又说到郁安了。
阮夜笙故意回道:“是郁安让你上火了?”
“我上火是自己上的,跟阿郁应该没什么关系吧,阿郁都不在我边上,怎么让我上火?”沈轻别委屈地说:“也是,阿郁现在看不到我工作的状态,怎么知道我在分心,我根本就气不到她。”
最近她都很少能让阿郁生气了。
人都看不到,怎么气。
阮夜笙在心底轻啧了一下。
看来沈轻别这是盼着郁安让她上火了,也盼着她让郁安上火,不愧是话痨界的一股清流,对于上火都别有一番期盼。
眼见阮夜笙没有回复过来,沈轻别又酸不溜秋地抱怨说:“阿郁前两天来看我,却没待多久,很快就走了,又去忙着跟那个林瞬风。那小白脸现在还挺受公司重视的,都让阿郁去带他,气死我了,气死我了,气死我了。”
沈轻别这次没有再用“气死我那个朋友了”的借口,她浑然不觉,直接哼唧唧地表达自己对那个小白脸的气愤。
但气又有什么用,阿郁还是不会陪她。
沈轻别的这些生气都像是被闷在一个罐子里,郁安是看不到了,只能自己躲在里面,憋成一只气圆了身子的河豚。
“林瞬风看上去挺有前途的,你们公司高层没看走眼,如果林瞬风之后爆红,郁安身为经纪人,当然是有不得了的好处,分红也更多。这对郁安来说是好事,你为什么生气?”阮夜笙心里当然知道沈轻别生气的原因,笑着打字试探。
沈轻别只知道自己被气死了,哪里又能体会里面的深意,说:“我也很红啊,阿郁带着我,分红也多,我还能把我在公司的股份分给她,那小白脸有吗。别的不说,要等小白脸爆红,总还需要时间吧,但我现在已经很红了,我现在是所见即所得,那小白脸还得画饼,她为什么要那个小白脸,不要我。”
沈轻别一向对自己的认知有一种纯粹的坦荡。
这个圈子里充斥着圆滑,像是这种话,别人都是藏着掖着的,哪敢说自己红,但沈轻别不一样。
沈轻别觉得自己脸长得好看。
同样,她也觉得自己很红。
这是事实,她为什么要藏。
“我又不是她,你在这跟我说,她为什么不要你,有什么用?”阮夜笙看了下时间,憋笑打字:“你得自己直接问她。我现在在忙,不能和你聊太久,得空的时候我再回你。”
“你不是在上海家里休养身体吗,怎么还忙?”
“我忙着找东西。”
沈轻别好奇问道:“什么东西?这么着急的样子。”
“很重要的东西。”阮夜笙回复:“我得继续找了。”
沈轻别虽然废话多,却知道什么时候不便打扰,连忙说声好,没再发消息过来。
奚墨在找信封的时候,瞥见阮夜笙在那笑着发消息,似乎和什么人聊得很投缘,她下意识以为是“上海的相亲相爱姐妹们”里面聊得热闹,悄悄点开一看,却并没有多少新内容。
“找这么久了,你要休息下吗?”阮夜笙搁下手机,见奚墨停了手,问道。
“我不用。”奚墨说:“你休息下吧。”
“我刚算是休息过了,和朋友聊了一会天。”阮夜笙一边翻着信封,一边说。
奚墨发现阮夜笙刚才与人聊天时,脸上带着那种发自内心的笑意,应该是很开心的,但阮夜笙却只聊了片刻,有种匆忙感,就道:“如果你觉得和朋友聊天很放松,可以多聊一会,这边不用太挂心。”
阮夜笙眨了眨眼:“我觉得和你这样一起找信更放松。”
奚墨:“……”
她不知道应该怎么表态,只好含糊唔了一声,垂下眸子看着信封。
阮夜笙轻轻一笑。
两人一直找到傍晚五点半,放信的收纳箱换了一个又一个,却一封阮夜笙的信封都没找到。
奚墨有些失望,走到隔壁放礼物的房间,以为周文许会给她带来好消息,谁知道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周文许惭愧道:“奚墨,对不起,我们找了一下午,暂时还没发现阮小姐的礼物。”
他们好几个人一起翻找,效率其实算很高了,礼物也被翻找了一大半,但是却始终不见阮夜笙礼物盒的踪影。
奚墨蹙眉,琢磨起来。
她觉得有些奇怪。
阮夜笙送的礼物有好几个,而周文许他们已经翻了个七七八八了,从概率上来看,都不至于会这样,总能找出一个来才是,为什么却什么都没有。
周文许说:“现在到饭点了,你和阮小姐去吃晚饭吧。等晚饭过后,我们再过来把剩下的翻一遍,应该都在剩下的里面,反正礼物也没剩多少了。你和阮小姐晚上就好好休息,不用过来了。”
周文许等人都没有午休,连轴转地忙活了一下午,虽然周文许没有表露什么,心甘情愿帮奚墨找礼物,但奚墨还是能从他们几个人身上看出劳累许久的疲惫,就说:“你们也不用来,明天再找吧。”
“你不是着急找到吗?”周文许疑惑。
奚墨:“……”
“谁告诉你我着急的?”奚墨斜他一眼:“我不急。你们明天过来找。”
“你真的不急吗?”周文许再度确认。
奚墨冷道:“信不信我炒你鱿鱼?”
周文许摇头:“我不信。”
奚墨:“……”
真的服了周文许。
“晚上不加班,散了吧。”奚墨最后说。
既然奚墨这样明确交待,周文许不好再坚持,与另外几个保安还有帮佣收拾了下,离开了。
奚墨也与阮夜笙从楼里出来,前往奚墨的主楼。冬天黑得早,外面天幕昏沉,冷雨一直都没有停,两人打着伞,在晕了庭院灯光光晕的雨雾中走着。
“晚上不找了。”奚墨边走边说:“我累了,明早继续。”
其实她半点都不觉得累,只是怕阮夜笙辛苦。
如果她要继续找,阮夜笙肯定也会与她一起,而她让周文许晚上别来的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阮夜笙,如果周文许晚上还带着人翻找,阮夜笙当然不会闲着,只好都停工。
奚墨说累了,阮夜笙连忙挨她近了些,两人的伞沿几乎挨着,阮夜笙说:“要我晚上给你捏一捏吗?”
“捏一捏……捏什么?”奚墨脚下一顿。
阮夜笙笑道:“当然是捏肩膀,还能捏什么?”
奚墨:“……”
阮夜笙说:“你不是说累吗,捏一捏肩,可以帮你放松肩颈肌肉。”
“……好。”奚墨低着头,看着湿漉漉的地面。
阮夜笙没再说话,只是望着奚墨在雨雾朦胧中的侧脸,庭院里的灯为两人的轮廓染了一层柔和的光。
回去以后,阮夜笙做好晚饭,两人吃过以后,收拾完毕,坐在客厅的沙发里休息。电视开着,阮夜笙坐在奚墨边上,帮奚墨揉捏肩膀。
阮夜笙手劲灵巧,揉捏之时,几乎是酥麻入骨。
奚墨端着面色,盯着电视屏幕,心绪却始终无法从肩上那股子热意上挪开。
揉着揉着,阮夜笙在奚墨肩上笑着轻拍了一下:“怎么越揉,你肌肉越僵呢?放松一点,你这样我会揉得很累的,都揉不动。”
奚墨一听阮夜笙说累,正襟危坐道:“……不用揉了。”
“都没揉多久,就不用了?”阮夜笙说。
“……唔。”奚墨调整了下坐姿:“换我给你揉吧。”
“你还会揉肩膀的?”阮夜笙讶异。
“很奇怪吗?”奚墨说:“以前坐着弹钢琴久了,肩颈也会累,我都是自己揉的。我不喜欢别人这样碰我的肩,很别扭。”
阮夜笙一愣。
下一瞬她觉出了甜头,眼底都是惊喜:“那你刚才让我给你揉?”
奚墨:“……”
“……我之前累了,再自己揉会更累,刚好你在边上,就让你揉了。”她绷着神色说:“凡事没有绝对,有时候情况特殊,可以特殊对待。”
阮夜笙弯着眼睛笑:“那我还挺走运的,撞上一回特殊对待。”
奚墨反问她:“是你帮我揉肩膀,这是力气活,累的是你,有什么走运的?”
阮夜笙身子放松地坐在沙发上,怀里抱着抱枕,说:“我就爱帮人揉肩膀。做。爱做的事,当然走运。”
“你爱帮人揉肩膀?”奚墨蹙眉:“那你以前经常给别人揉过肩膀吗?”
“是啊。”阮夜笙将抱枕揉了又揉:“经常的,对方特别喜欢。”
奚墨:“……”
……对方特别喜欢。
她却觉得特别不高兴,但她又不能阻止阮夜笙帮别人揉肩,毕竟阮夜笙愿意给对方揉肩,说明关系亲密,她没有什么资格去横加干涉。
但这并不妨碍奚墨想了解更多,她问道:“……那个对方,是谁?”
阮夜笙不吭声。
“我见过吗?”奚墨再问。
“见过。”
“谁?”奚墨这回追问得有几分焦急。
“我妈。”阮夜笙笑道。
奚墨:“……”
心底莫名松了一口气。
“我就只给我爸妈捏过肩膀的。”阮夜笙目光微有些黯然,稍纵即逝,眼底再度被温柔充盈了,她说:“你不是要帮我揉肩膀吗,还不过来?”
奚墨的身子越发坐直了,靠阮夜笙近了些,说:“你将身体侧过去一点。”
阮夜笙抱着抱枕,依言照办。
奚墨将双手搭在阮夜笙的双肩上。
客厅里很暖和,阮夜笙外面只套了一件宽肩的毛衣,如果要按摩肩部,奚墨的手就得伸进去。
奚墨犹豫片刻,手缓缓伸进阮夜笙的毛衣里,手指与里面软薄的衣料接触了,能清晰地感觉到阮夜笙肌肤温度隔着那层衣料,递了过来。
“你搓药油这么厉害。”阮夜笙满怀期待,笑道:“揉我肯定也厉害吧?”
奚墨:“……”
阮夜笙改口:“我的意思是,揉我的肩。”
第145章 更滑
第一百四十五章——更滑
阮夜笙说完,沙发处却骤然安静了下来。
奚墨没有吭声,只有客厅电视的背景音仍在响着。
阮夜笙发觉身后的奚墨没有半点反应,听不到声音,更看不到脸,这种不确定感让她的心顿时有些泛了空。
她忙转过头去,看向奚墨。
却刚好迎上了奚墨乌黑的那双眸。
那双眸与她对视时,是那样直接,内里铺着毫无杂质的墨色。仿佛奚墨刚才一直在后面盯着她看,否则不会一回头,就刚好对上。
“我也不知道,毕竟以前没有帮人揉过肩膀。”奚墨盯着阮夜笙的眼睛,这才迟来地接了一句回答:“待会我帮你揉的时候,你看我是不是厉害?”
阮夜笙心底突然一跳。
之后便是难以自控的心跳鼓点之音,一下接着一下响起来。
奚墨面上的神色是她一贯的认真,这种认真在此时看来,却变成了遮掩的面纱,让阮夜笙有些迷惘,分不清奚墨说这话时,究竟是不是意有所指。
她试着去揣摩奚墨藏在话里的意思,却无法准确地拿捏,既有些兴奋,又怕自己想太多。
“可以开始了吗?”奚墨的手指搭在阮夜笙肩上,抬起,又轻落,碰了她一下。
如弹钢琴时按下一个琴键,敲开了阮夜笙的心声。
“可以。”阮夜笙稍微动了下身子,坐直了,这才抱着抱枕说:“你揉吧。”
奚墨的手指按着阮夜笙的肩,揉弄起来。
即使隔了一层衣料,阮夜笙仍有些受不住奚墨手指所带来的撩拨。奚墨每揉一下,她的肌肤都像是增加了一分温度,像是底下有细小的火苗正在烤炙她。
她今天找了一下午的信,基本上没怎么休息过,肩膀的确有些累。
奚墨的手劲恰到好处,不至于轻得没什么效果,也不至于重得让她疼痛,刚刚好化解了她肩部肌肉的酸涨,更在其中添了几分欲罢不能的酥麻滋味。
而奚墨刚才被阮夜笙捏肩膀的时候,因为不习惯,也因为微妙的紧张,肩部越揉越僵。
但这一次,奚墨却发现阮夜笙的情况与她全然相反。
阮夜笙的肩,实在软极了。
奚墨也是头一回知道,原来一个女人的肩竟然能软到这样一个地步。
阮夜笙的肩部圆润,贴着奚墨的手指。
说她柔弱无骨吧,那底下的骨骼却正恰到好处地撑起了阮夜笙漂亮的肩形,说她有骨吧,阮夜笙却又能在奚墨揉她的时候,肩部软得跟水做的一般,随着奚墨手下的动作,配合着轻轻上下。
她的肩仿佛海浪,曲线起伏,勾人心魂。
柔软发丝底下露出一截漂亮的天鹅颈,微微弯曲,也随着肩部轻动起来。肌肤瓷白,在发丝的衬托下,更显柔嫩。
奚墨目光瞬也不瞬,看着阮夜笙的后颈。
是因为阮夜笙擅长跳舞,她的颈部才这么漂亮吗?毕竟舞者的颈部,通常都极其赏心悦目。
想到这,奚墨又觉得应该不是。
虽然舞蹈的确很能塑造一个人的形体与身形韵律,但阮夜笙的这种漂亮,是天生的,不是舞蹈成就了她,而是她让她的舞蹈美得深入人心。
等等。
自己究竟在想什么?
奚墨脸色一凝,思绪拉扯了回来。
她为什么要想这些有的没的。
奚墨收敛心神,眼观鼻,鼻观心,一脸严肃地帮阮夜笙按摩肩部。
阮夜笙却仗着奚墨瞧不见,轻抿了唇,眼中满是晃来荡去的春水,暗自享受。
虽然这还称不上,但阮夜笙这时已经是心旌摇曳,难免有了些遐想。
其实只是揉个肩罢了,她内心深处却只恨不得全身上下。
不,一遍又怎么能够,只盼着奚墨能够翻来覆去,来来回回。
她清醒着,却坐在沙发上,做着一场不切实际的梦。
在这场梦里,她仿佛感觉到奚墨的手不止揉在她肩头,而是一路往下。
一点一点地点燃她。
阮夜笙当然也知道自己不过是在做梦而已。
她的唇咬得越发深了,心中充满了罪恶感。
既愧疚于自己的臆想,却又无法从这沉溺的梦中清醒。
这样的自己,实在是过于难堪。
如果奚墨知道,会怎么看她?
阮夜笙正陷在十分矛盾的情绪之中,却感觉奚墨手一抖,岔了力道。而因为阮夜笙最里面的衣料滑软,奚墨的手蹭过衣料表面,打了个滑,滑到了最里面阮夜笙的肌肤上。
阮夜笙的肩,也随之一抖。
奚墨忙将手收了回去。
阮夜笙在前面笑道:“是不是我里面的衣服有点滑,这样隔着衣料揉,不太好控制力道?那你……进来。”
奚墨:“……”
阮夜笙也感觉自己这话说的有点过于暧昧,改口解释:“我是说,你可以直接把手伸进我最里面的衣服里,直接贴着我的肩,帮我揉。”
“可以吗?”奚墨问道。
“当然可以了。”阮夜笙说:“我觉得这样还会更加舒服一些。”
“更加舒服?”奚墨的脑回路却总能找到另辟蹊径的逻辑点,说:“所以刚才我揉你……揉你肩的时候,你觉得舒服是吗?”
阮夜笙笑道:“是,很舒服。”
“那表示我厉害吗?”
阮夜笙这下笑得双肩轻抖:“当然,这说明你好厉害。”
奚墨:“……”
奚墨被她逗得不吭声了,但手指却依照阮夜笙的建议,伸进了衣服的最里面。
这回奚墨的手指毫无阻隔地与阮夜笙的肌肤相贴。
奚墨这样轻揉了几下,阮夜笙只觉得肩部的毛孔都像是灌满了奚墨给她的温柔,她呼吸渐渐重了起来,头抵着,也不说话。
这时候,却听到奚墨突然说了一句:“你说衣服滑,让我进去,但你肩膀的皮肤其实比里面的衣服还要……滑。”
最后一个滑字,说得有些艰难,像是挤出来的。
阮夜笙:“……”
她不明白,奚墨为什么会这样说。
但毫无疑问,她在听到的时候,心里一悸。
“你真的觉得滑吗?”阮夜笙双唇轻抖,说。
“……唔。”奚墨语气里却透着认真,回答说:“从手感对比来看,的确是你的肌肤更滑的。”
阮夜笙:“……”
这话听上去,开始还让她心动,后面却又有了一种微妙的板正。
为什么奚墨能这样严肃正经地与她谈什么手感的对比。
“我怎么觉得你这语气,像是在念说明报告?”阮夜笙说:“通过对比,得出结论,我的肌肤比我最里面的衣服更滑,是这样吗?”
“我并不是在念说明报告。”奚墨却莫名有些急切,说:“我是在说你皮肤好,你感觉不到?”
阮夜笙噗嗤轻笑出声:“好吧,感觉到了。”
奚墨越发局促,仿佛此刻不知道该说什么,鬼使神差地来了一句:“你用什么牌子的沐浴乳和身体乳?”
阮夜笙差点喷了。
行吧,不愧是宇宙直女。
同时还是个木头。
如果她生病了,奚墨跟她说一句多喝热水,她也不会意外。
“你之前用我的身体,我们才换回来没几天,我当然还是用你之前买的沐浴乳和身体乳了。”阮夜笙又气又笑:“你不是逻辑怪吗,这么显而易见的都推不出来?”
“我是在问你以前。”奚墨却条理分明地说:“毕竟肌肤的保养并不是短时间才能达成的,当初跟你换身体的前期,我洗澡的时候就能感觉你皮肤特别好,这种肌肤底子当然是最开始就有的,是通过你以前对自己的肌肤呵护才积累的,我后面给你的保养和你之前的比,其实并不算什么,我这逻辑没问题。”
阮夜笙听她说得一套一套的,有些愕然,回过头看着奚墨,欲言又止:“你说你洗澡的时候……”
奚墨面颊顿时泛起些许微红,手也停下不揉了,说:“那时候我用你的身体,我要洗澡,当然会摸到你的肌肤。眼睛可以闭上,但手总是不可避免……”
顿了顿,奚墨说:“……反正我总要洗澡的吧。”
阮夜笙的脸也勾了些许红晕:“我知道,你不用这么着急解释。”
两人一时相对无言。
奚墨继续帮阮夜笙又揉了一阵,阮夜笙怕她揉得手疼,过了一阵便说好了,不用再揉,奚墨这才收了手,站起来说:“我去洗澡睡觉了。”
“这么早?”阮夜笙看表。
“我今天有点累,睡得会早一些。”奚墨说。
阮夜笙明白了,点了点头。
“你也早点睡。”奚墨站在沙发边上,盯着阮夜笙。
“好,你放心。”阮夜笙双眸含着笑。
奚墨上楼洗澡,阮夜笙一个人在客厅里待着无趣,关了电视,也跟着上了楼,前往浴室。等她洗完出来,走到奚墨房前敲门,奚墨打开门时,已经换上了睡衣,看样子是要真的准备休息了。
阮夜笙不便打扰她,笑道:“晚安。”
“晚安。”奚墨站在房间柔和的灯光之下,安静地望着阮夜笙。
互道晚安,阮夜笙再度回到自己房间。
时间实在太早了,她睡意全无,就坐在房间里看手机打发时间。
她在网上闲适地瞎逛,有时候和“上海的相亲相爱姐妹们”聊聊天,林汀霜和林汀雨又发了自拍照出来,林汀霜在照片里的气色看上去比之前好了一些,不再病恹恹的。崔嘉鱼也发了一张照片,是一碗热气腾腾的泡面,上面放着两条火腿肠,旁边搁着一罐咖啡。
林汀霜心疼:“嘉嘉,这是你的晚饭吗?你怎么现在才吃。”
林汀雨:“你别让你哥看到,不然他要骂你。”
崔嘉鱼没好气:“你以为我愿意吃这玩意啊?我现在在加班,寻思着抓坏人呢,哪有空吃饭,我是为人民服务,哪像你搁家里待着那么舒服。”
阮夜笙:“点个外卖吧,比泡面稍微好一点。”
崔嘉鱼:“懒得等,回过神的时候都快饿死了,直接对付对付得了。”
阮夜笙也不知道崔嘉鱼调查杨阵,是调查到哪一步了,目前只知道杨阵已经在上海,崔嘉鱼也会调到上海来。她现在还不方便问崔嘉鱼案情相关,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在里面闲聊。
崔嘉鱼:“奚墨怎么没出来说话呢?”
身为狂热粉丝,她是真想看女神出来冒个泡,但奚墨很少出来聊天,今天晚上直接没动静。
阮夜笙:“她已经睡下了。”
林汀霜:“这么早吗,这是老干部作息时间啊?”
崔嘉鱼不满:“阿霜你怎么说话呢,什么叫老干部,奚墨很年轻的好不好?这是非常健康的作息时间。”
林汀霜发了个委屈的表情:“嘉嘉,我只是打个比方而已,网上都这么说的。”
崔嘉鱼:“打比方也不行。”
林汀雨:“那我打你行不行?”
崔嘉鱼:“林汀雨你给我立刻去死。”
林汀雨:“身为人民的公仆,竟然诅咒人民,这究竟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耻辱?”
崔嘉鱼:“……”
阮夜笙笑看她们在那热闹,她拿着手机站起来,走到窗边。
外面是幽冷的冬日雨夜,雨丝飘在玻璃窗上,蒙了一层白色雾气,房间温暖,玻璃内层凝了水珠。
阮夜笙轻轻抹开一片水雾,往外面看去,视线越过庭院,落到隔壁那栋楼上,却发现三楼放礼物和书信的那两个房间,竟还亮着灯。
谁在里面?
不是说今天晚上不找了吗?
阮夜笙心思转了一下,结合奚墨今天睡得特别早的反常行为,猜到了什么,连忙穿好衣服走出去。她来到奚墨门前,贴着门听了听,里面没任何动静。
但她并没有敲门试探。
虽然她心里有一个十拿九稳的猜想,但毕竟是猜想,如果她现在敲门,万一奚墨真的睡了,她反倒打扰了。
想到这里,阮夜笙下楼走到一楼客厅,推门出去,打着伞往隔壁楼走去。到底是不是她心里猜的那样,到了隔壁三楼,就一切真相大白了。
阮夜笙这回走得很快,不多时就到了隔壁楼,楼下门开着,她安静地走上三楼,听到礼物房里有翻找的声音。
并且传来周文许的声音:“奚墨,你别难过了。”
奚墨真的在这里。
阮夜笙心里一跳,连忙快步走到礼物房门口,房间里的光明亮,照出了门外。阮夜笙站在门口那片光中,往里头看去。
奚墨正靠着礼物架子,低着头,脸色凝重。
她脚边上堆着不少散乱的礼物盒。
“奚墨。”看到这一幕,不知道怎么的,阮夜笙眼中有些泛酸,好好的不睡觉,居然真的偷偷跑来找礼物。
奚墨听见阮夜笙的声音,顿时一个激灵,侧过脸,朝阮夜笙看了过来。
阮夜笙嗔怪道:“是哪个骗子说早睡了?”
奚墨:“……”
她一改之前的颓丧,不由自主地站直了身子,在阮夜笙面前,她总是表现出她最端庄的仪态,最好的模样。
“二先生,她怎么了?”阮夜笙察觉到不对劲,问周文许。
周文许什么都知道,还敢说。
有时候问周文许,比直接问这个木头好。
周文许叹了口气:“阮小姐,刚才我和奚墨已经将这间房里剩下没查看过的礼物,都翻找了一遍,并没有找到任何你的礼物。你的礼物,并不在这里。”
第146章 陪我
第一百四十六章——陪我
听到自己大学时期送给奚墨的礼物都不在礼物房,阮夜笙先是一愣,跟着心底霎时涌上来一股莫大的失落之感。
之前她还满怀期待,觉得自己的礼物肯定在这里,就差从那些礼物堆里翻找出来了。正因为抱着这种期盼,她浑身充满干劲,即使找了一下午的信,都像是感觉不到累似的。
谁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阮夜笙站在那,轻轻叹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