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她天生就适合做生意,胆大,心细,这要是一般的女子,怕是早就吓得花容失色,躲在男人后面了。
江清清——是把他护在身后。
俩人吃完饭,笑着与东家道谢,似乎没发现盯着他们的人似的,走得淡定。
没有单独行动,反而跟在其他商人后面,江清清掐了他一把,成功吸引来杜笙的注意力,杜笙抬头,用疑惑的眼神看她,“怎么了?”
“看看谁最有钱,我们跟在有钱人身后。”许是为了避开平洲的土匪,现在的有钱人特别会玩,穿的极是朴素,比如刚才那俩人,江清清一直靠衣着和气质判断,没了好衣裳,气质都下降不少,导致她认不出来有钱人。
偶尔还是能看出一些,不过只是大概,怕认错,这活还是交给杜笙吧。
既然是赌石大会,肯定都是玩玉的,以玉识人,几乎每个来赌石大会的人都戴了玉,有的挂在胸前,有的扣在腰上,旁人认不出好坏,玉友可以,杜笙也是玉友,自然识得。
杜笙猜到她的想法,配合的四处打量,他不仅要找有钱人,还要找有钱有权的人,权利大到旁人不敢盯着他们。
毕竟要说有钱人,他们也是有钱人,有什么用?还不是要靠别人。
杜笙巡视一番,发现了一个腰上戴着四爪蟒的少公子,这个时代等级极严,比如说明黄色是皇上穿的衣裳,其他人不能穿,也不能染明黄色的布,染了就是对皇上不敬,或是有造反的心,同样的,玉上面的图案也相当重要。
皇上是龙,其他人就不能再戴刻了龙的玉,否则还是对皇上不敬,有造反之心,要诛九族的。
龙未蜕变前是蟒,所以只有他的儿子能用蟒的图案,也就是说这人不是王爷,就是太子。
江清清的爹是太子太傅,时常与太子走动,江清清肯定见过,她没去认,说明不是太子,那应该是哪位王爷出来游玩,或是喜欢玉,刻意过来寻宝?
平洲这里在打仗,误入的可能性很小,他肯定是特意过来的,只要对玉感兴趣,肯定也对相玉师感兴趣。
少公子在看石头,他身边还跟了两个人,带着剑,一脸煞气,一般人还真不敢惹,所以他周围几乎空无一人,杜笙很容易在热闹的街道里挤到他身边。
“白皮的和田玉可赌性很高,不过价格也高,如果出不了料,亏得更多。”杜笙如实道。
虽然知道他不缺钱,但是他缺专业,因为不专业,所以只敢赌一些很稳的料子,白皮料是和田玉里的极品,因为它里头有可能出白玉或者羊脂玉,就这么一个理由,足够它涨价。
那少公子回头看了他一眼,“如果是你的话,你会赌哪块?”
杜笙有些意外,他居然会回话。
或许爷爷说的没错,越是身份高的人,越是平易近人,极好相处,越是缺什么的人,才会格外注意身份的差距,有钱没钱等等问题。
“如果是我的话,我会选这块。”杜笙指了指他眼皮子底下,但是被他忽略的黄皮料,“这块皮色差了些,上面还有僵,算是瑕疵,卖价会低很多,但是它有可能出白玉,而且这个僵我赌它是死僵,没有穿进去。”
大多数死僵里头都会穿活僵,活僵是活的,会跑到玉里去,影响玉质。
少公子哈哈大笑,“既然你替我选了,那我就不客气的买下了。”
杜笙更感意外,这么顺利的吗?
少公子似乎看出了他的疑惑,解释道,“方才有人放了一万两的烟花,我也去瞧了瞧。”
杜笙恍然大悟。
原来不光他想认识别人,别人也想认识他。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猫得了猫瘟,嘤嘤嘤,在照顾它,每天要吊挂水,一挂几个小时,加上各种拿药等等,最近都没什么时间码字了,对不起各位_(:3」∠?)_
☆、我们之间
“方才我还在想, 怎么找机会和你认识,我这边还没找着借口,你倒是主动送上门来。”他望了望杜笙身后的那群人, “需要我帮忙吗?”
杜笙跟着他的目光看去,又瞧了瞧他, 有些了然, 原来这是钓鱼啊, 这厮知道他需要帮忙, 但是方才不出现, 反而刻意将玉露出来,好叫他们自动找上门寻求帮忙,好要个人情,也显得自己的帮忙不会那么廉价。
或许也是发现相玉师的好处,方才那块狗屎地料兜手赚了八倍。
八十万啊,这个国家税收一年才上千万两罢了, 八十万险些占了一层, 这么多钱足够这位王爷心动出手。
“方便吗?”杜笙试探性的问, “如果不方便的话就算了。”
这是告诉他, 我除了你, 还有别的选择。
那人轻笑,“自然方便。”
他抬了抬下巴示意,“春风,浮云。”
两个侍卫上前一步,行了一礼后离开, 不用说也知道去做了什么,他是王爷,可以调动当地的衙门,加上平洲在打仗,到处都是官兵,小事上面也听他调令,如此一来大家自然要给他一个面子。
不给他面子就是跟当地的衙门作对,跟数十万大军作对,跟朝廷作对,哪个敢?
杜笙寻思着这靠山没找错,见面礼是互相给了,他帮这人选了一块原料,这人帮他解决一些麻烦,接下来该加深了解了。
加深了解的方式无非是请吃饭,喝酒,或者干脆邀请他们住在一起。
住一起自然不行,等于人身自由在他手里,喝酒吃饭杜笙倒是没拒绝。
这位王爷也暗示过,要与他一起赌石,杜笙也没拒绝,寻求别人的帮忙,自然会有点牺牲。
只是一起赌石牺牲还不算特别大,只能说他有利用价值罢了。
他在与这位王爷交谈的时候,江清清完全不插话,没有存在感,宛如一个丫鬟似的。
但是谁都知道,她不可能是丫鬟,他们和这位王爷都没有暴露身份,以化名互相伪装。
他说他叫钱生,这人便说他叫姬目月,姬是皇姓,目月听着就别扭,但是合在一起是眀的意思,古代等同于明。
如果不出所料,他是二皇子姬明。
听说是个闲散王爷,整天不干正事,就养养花花草草,溜溜鸟之类的,在这里见到他似乎并不奇怪。
因为他是个可以为了捧花魁一掷千金的人,也可以为了买一块宝玉,不远千里来平洲。
他对赌石不怎么懂,属于普通玩家类型,但是他买的料子贵,都是极品原料,所以平时还是输少赢多。
看得出来他对赌石很感兴趣,毕竟既可以成为爱好,也可以成为赚钱的法子。
当年他爷爷就是这么诱导他的,看他对赌石不感兴趣,也坐不住,干脆带他去看别人切石,只带他看能切出好料的,动不动赚个十倍二十倍,由不得杜笙不心动。
因为来了兴趣,耐心了许多,很快发现自己在这方面还挺有天赋,从刚开始小输,到后来输少赢多,加上家里是做这个的,爷爷指望他继承家业,他爸管管公司还行,对赌石没什么天赋,所以最后接手集团的是杜笙。
他和爸妈感情很好,他的就是爸妈的,他接任之后爸妈开始放下重担到处游玩,把他这个儿子抛在脑后,时不时打个电话秀秀恩爱,每每惹的杜笙咬牙切齿。
“姬兄,要不要找个地方把石头切了?”友谊聊着聊着就有了,称呼也变了。
“回头再切,今儿我们只玩。”
他说的玩除了吃吃喝喝也包括赌石,似乎想试试杜笙的真假,吃了饭后并没有分开,反而一道去集市上又选了几块料。
他是个有钱的主,但凡杜笙看中的,什么都不问,直接跟,料子寄放在杜笙这里,所以杜笙想赶紧切完分了钱,和他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要不然每次都是五五分账,有一半压他这里,等于姬明以后都有理由过来找他,金额越大,来找的越光明正大。
他的身份特殊,杜笙既想结交,又不想,跟这样的人在一起,小命都不在自己手里,在别人手里。
他最讨厌的就是这种感觉,可惜,没办法,这里是古代,不是现代。
“时候不早了,没有太阳,对选料有影响,咱们还是把石头切了吧。”杜笙坚持。
姬明蹙眉,“钱兄,是不是我招待不周?”
杜笙摇头,“没有。”
他知道姬明的目的,然而对方权势滔天,只能屈服,“那就明天约个时间切吧。”
姬明这才满意,“走。”自来熟的揽住杜笙的肩膀,“愚兄带你去个好地方。”
杜笙其实不太想去,但是现在这个局面似乎不去不行了。
本来只是勉强给个面子,过去赏个脸,去了之后表情有些惊喜。
“最近流寇颇多,钱兄是知道的,这些流寇守着山路水路,肆意妄为,愚兄前段时间带兵去扫,那群流寇聪明,一溜烟退去山里,倒是这些东西因为太沉没能带走。”姬明脸上带着笑意,“我原本想着全部拉到赌石大会上卖,现在想想与其便宜了别人,不如自个儿切了,钱兄说呢?”
他这是无本的买卖,有实力的话,当然还是自己切好,可以赚更多,没实力乱切的话,可能切十块只能赢一块,那他亏死,十块的钱远远高于一块切开的料。
“如果是我,我会切。”杜笙没有自告奋勇要帮姬明切,毕竟这活吃力不讨好,切毁了这人还会笑眯眯看着他吗?
怕是笑眯眯看着他死吧。
“钱兄有没有兴趣跟我合赌?”姬明建议道,“无本的买卖,价格随便钱兄开,我占一半,剩下的一半钱兄是自己出钱好,跟人合赌也成,我都无所谓。”
杜笙低头看着一仓库的料子,有些心动,但是想想姬明现在让利给他,肯定是要他以后千倍百倍的赚回来,如果赚不回来,小命怕是有危险。
他又回头瞧了瞧江清清。
江清清说只要他把七十万两翻到两百万两,就把以前的账清掉,卖身契还他,原来还有些担心,如果跟姬明合作的话,几乎没有这个风险了,这么多料子随便他挑不涨价,如果他还翻不到两百万两的话,那就是实力不济了。
赌石大会在平洲举办,这里又这么乱,商人们肯定会涨价,再加上买家哄抢,两个人竞争,八成会抬价,想以平时的价格买下原料自然不可能,所以跟姬明合作无疑是双赢的。
“好。”杜笙还是答应了,很多东西都是双面的,有坏处,自然也有好处,心里有个准备便是。
姬明笑了,“钱兄爽快,我这人也不含糊,料切开钱兄要是不方便,我可以护送钱兄回京。”
他说的是回京,不是回去,说明他已经知道了俩人的身份,江清清不用说,京城四大家族之一,还是四大才女之首,经常抛头露面,加上一口子京话,很容易调查,杜笙的特征也很明显,腿瘸嘛。
正好前段时间江清清正在大肆寻找一个叫钱生的腿瘸相玉师,只要姬明想打听,一下子就能对号入座猜出他俩的身份,就像他俩轻而易举猜中他的身份一样。
三个人心照不宣,都没有戳破那层窗户纸,只尴尬笑了笑,分别开始准备下次见面的东西,杜笙带钱,姬明带切石头的工具,他这里有石头,但是没有切石头的机器。
既然已经商定好,反悔是不可能的,杜笙索性将在集市上买的料子都交给姬明,让他切,这也是告诉他,我明天肯定会来,因为这些料子里头也有他一半。
准确的说是江清清的,但是江清清说了,任他处置,要他拿着钱翻到两百万两。
她需要的钱可真不少,两百万两,只为了做个垄断生意,想想前世的自己,杜笙能理解。
和姬明分开,回到客栈之后杜笙有些奇怪,“你今天一天都没吱声,怎么了?”
江清清低头看他,“终于想起我了?”
杜笙凝眉,“你生气了?”
“没有。”江清清由衷道,“只是觉得你谈生意的时候很好看,就像你赌石的时候。”
都说男人安静做事的时候很帅,她表现赞同,杜笙赌石的时候宛如会发光似的,从里到外散发着自信,跟人谈生意时亦然。
前世她喜欢杜笙,这些肯定占了不少成分。
杜笙默然。
“既然跟别人的生意谈的很好,不如也跟我谈一笔买卖吧。”江清清突然道。
杜笙疑问,“你有什么买卖?”
“比如说过几天的赌石大会,我想让你赌输。”江清清继续道,“这几天我要你赢,最好能名震整个平洲,所有人都来请你合赌的地步。”
“你想让我引柳茵出来?”一谈到柳茵,他心中那股子仇恨陡然爆发,杜笙知道,是朱笙的情绪,他太恨柳茵了,直接影响了他。
江清清夸赞,“真聪明。”
她就是这个意思,本来用的人是秦茗大师,可惜,秦茗大师那边出了意外,只能让杜笙顶上。
其实她挺不想让杜笙参与,因为柳茵就算没了钱,也是一只拔了牙的母老虎,只要不死,肯定会来找杜笙麻烦,让杜笙顶上,等于把他陷入危险。
“如果你不愿意,可以拒绝,我也不想让你进来。”江清清一边把玩着他的鬓发,一边道。
“我愿意。”现在不是他愿不愿意的事,是朱笙绝对愿意,他如果不愿意,身体会难受。
“那好。”江清清语气漫不经心,“正好借明王的手,将你的名气打出去。”
“然后呢?”杜笙不解,“故意赌输,她输你岂不也输了。”
这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他不信江清清这么笨。
“所以我很好奇。”江清清给他理了理衣襟,“这世上有没有一种东西,能将好的伪装成差的?”
“这是造假。”杜笙心里有些排斥。
赌石造假,是赌石界的大忌,如果被人发现,他也不用混了,而且说实话,他过不去心里那道坎。
“看来是有的。”有是有,但是好像有人不太愿意用,“用在好人身上叫造假,用在坏人身上叫为民除害,别纠结了,想想朱笙,再想想你,你以为你不做,柳茵就会放过你,不会的,她只是被我打压的厉害,暂时空不出手罢了。”
一旦让她空出手,还不知道会做出什么疯狂的事,那个女人一向如此。
杜笙低垂下眼,犹豫了。
江清清说的没错,用在好人身上叫造假,用在坏人身上叫为民除害,柳茵害死了朱笙,还威胁他,是坏人无疑,对她,不需要讲什么仁慈,手段也只要好用就好,管它什么道不道德。
“就这一次。”他是答应了,但是也有条件,“柳茵必须死。”
她不死,朱笙的怨气就不会消,时不时还是会出现作祟,影响杜笙。
这样下去他会失去冷静,为了对付柳茵不择手段,现在已经有一点倾向了。
比如答应了江清清,如果是原来,他绝对不会答应。
“好。”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猫死了,没能抢救回来,心情很沉重,我以后可能都不养猫了,猫太脆弱了,我还是倒腾倒腾花花草草吧,就算被我养死了也没感觉,猫真的,我都无法接受,刚回来的时候可活泼了,还和基友商量再接一个给它做伴,结果……
叹息,以后可能会恢复更新,不是很确定,因为我在存稿新文,等于两篇文同时写,有时候会顾不过来,当天不更,隔天双更这样。
然后新文《每晚穿到皇帝身上》大概五一那片开文,喜欢的可以提前收藏一下。
文案:
方姝有个秘密,她一到晚上就会穿到那个高高在上,宛如神袛一般的皇帝身上。
胆子小,不敢做其它的,最多借他的身份吃些好吃的,就这样半年都没出过差错。
直到有一天,皇上发现自己胖了。
☆、飞起来了
公事谈完,俩人之间那股子莫名的‘冷战’气息消失, 江清清送他回屋, 杜笙也确实需要好好想想办法, 如何完成她想要的效果。
两天之内出名, 倒是不难, 毕竟有明王那些原料在, 整整一个仓库, 而且瞧着料子都挺不错, 只要没闭着眼睛选,应该出不了问题。
毕竟这些料子原来是要上赌石大会的, 能上赌石大会的料子本就是从大堆里面挑出来的极品。
明王不懂, 他懂,再加上明王的身份, 很容易造势。
人们更喜欢谈论高位之人的八卦, 比如像明王这样的, 本身就是话题。
如何引柳茵上门, 倒也不担心,一来, 柳茵很贪,二来,柳茵恨江清清, 知道他就是京城那个相玉师,肯定会来找他,搞不好又威胁他, 让他无偿帮忙云云。
同样是四大家族,同样是嫡女,柳茵一直想跟江清清做对比,这次就是很好的机会,只要找他赌石,就有可能超过江清清。
这些问题都不大,杜笙最担心的是最后一个,如何把一块好料变成差料,这很难。
如果是他师父,倒是可以,他师父以前是专门造假的,后来寻思着,与其花功夫造假,还容易被人逮住打死,不如钻研赌石,可以说他前半辈子都在造假,后半辈子在赌石,因为名声很差,好多人想要他的命。
还有人请过杀手,黑社会也没少找,都是杜笙花钱帮他摆平的,当时他也说过想把自己毕生的技能交给他,可惜杜笙自个儿看不上造假,不想学,不过跟他待了很长时间,有时候他会无意间透漏些什么东西。
比如说用儿童牙膏和一些玻璃水可以制造出帝王绿,打灯的雾和帝王绿的雾一模一样,很容易误导人,等切开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那种造假方式很常见,也容易暴露,所以杜笙不会用,他要想个万全之策,最好能骗过所有人,毕竟柳茵虽然不懂,但是参加赌石大会的其他人懂。
如果他们看到破绽,说出来,杜笙这个造假的人肯定会被除名赶出去,最关键的是,他可能没机会单独和原料待在一起,然后在上面做手脚。
杜笙一个人在房里想办法,想了很久,久到天色渐渐变黑,四周一片安静,他在寂静的环境下更容易思考,也不知过了多久,外面突然传出动静,很多人跑出来,边跑边喊,着火了着火了。
杜笙吓了一跳,连忙从轮椅上下来,扶着墙走出门,果然瞧见底下大片的烟冒出来,似乎是厨房走水,还有点严重的样子。
刚要随着众人下楼,江清清从楼下上来,身上有些狼狈,被烟熏到一样,脸上乌黑,发梢有火烧过的痕迹,手里还端着不知道是汤还是什么的不明液体,散发着糊味。
“怎么了?”她有些疑惑的看着往下跑的众人。
杜笙连忙拉上她,“厨房着火了。”
江清清眨眨眼,“没有啊,我刚从厨房出来。”
杜笙蹙眉,“你去厨房作甚?”
瞧了瞧她手里的不明液体,意识到自己问了个蠢问题,去厨房除了吃,似乎没别的理由。
江清清端着碗,表情有些无辜,“我给你做了一碗汤,好像失败了……”
后一句说的很小声,小声到几乎听不见。
杜笙:“……”
所以厨房的动静是她搞的?
杜笙表情古怪,“好端端的,为什么要烧汤?”
江清清把汤放在一边的栏杆上,“想起了一些前世的东西,记得我好像做饭很厉害,于是想试试看这项技能有没有丢……”
现在看来是丢了。
杜笙无语,不知道该说什么,半响才道,“你是胎穿,十几年过去了,忘记了很正常。”
江清清点头,“也许吧。”
其实也不是想起前世,只是送杜笙回屋出来后突然听到有人说话,是两个姑娘,说抓住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男人的胃,她男人刚开始也对她爱答不理,后来还不是拜倒在她的厨艺之下。
江清清莫名想起杜笙,闲时杜笙会给她讲关于前世的事,一直强调前世她很乖很听话,而且很厉害,会很多东西。
其实她想不起来前世的记忆,但是一个女人最厉害的技能肯定就是做饭喽,所以尝试着学学,好抓住杜笙的胃。
很显然,没能成功。
“那个是你做的吗?”不忍心看她失望,杜笙觉得有必要尝一尝,“也许只是模样不好看,味道不错呢?”
江清清眼前一亮,“你说的对,我自个儿尝过,味道还行,你也尝尝看吧。”
不过她只喝了汤,卖相确实不行,味道倒是适中,不咸不淡的状态,当然自己尝自己的东西多少带点滤镜,美化了些,实际上怎么样,还要杜笙尝过之后才晓得。
江清清将碗重新端起来,拿了勺子舀了一勺,直接就要喂杜笙,杜笙瞧了瞧四周,“人多,回屋再喝吧。”
江清清难得没拒绝,杜笙几次暗示前世的她很乖很讨喜有点成效了,现在不会强势的直接命令杜笙怎样怎样,有点像平等交往了。
其实江清清以前那样杜笙也很头疼,因为他其实也是个强势的人,强势加强势除了逆反和碰头之外,不会有其它结果,就像一山不容二虎一样,除非一公一母,一个人软下来,否者俩人走不到一块去。
不过杜笙不认为江清清会改,她在这边接受了十几年都是这样的教育,古代尊卑刻入了骨子里,杜笙只希望面对他的时候不要那么硬就好。
杜笙腿伤还没好,走的不快,江清清将碗搁在桌子上之后又回来扶他,如果是以前,杜笙会迟疑一下,现在直接伸手跨在她肩上。
江清清软化了些,他也可以稍稍退让几步。
杜笙刚在床边坐好,江清清已经把碗拿在手里,过来喂他,这里没人,杜笙没拒绝,直接一口含住。
炖的应该是排骨汤,火候没把握好,可能以为越是大火越能把肉炖好,于是把汤烧糊了,只依稀还能尝出肉味。
江清清舀了一块排骨上来,杜笙咬住,嚼了嚼发现里头的肉有点生,不过他没说,毕竟是江清清第一次给他做饭,是个好苗头,不仅不能打击,还要夸她,“味道不错,没我想的那么糟糕。”
也许夸了江清清,江清清会朝向淑女的方向发展,杜笙是这么想的,而且饭吧,都是越做越好的,江清清也聪明,应该学的很快。
他有些高估了江清清的悟性,江清清在别的地方确实很聪明,尤其是算计上,但是在做饭方面,委实没有天赋,自我感觉还很不错,被夸了之后一天三顿都要亲自给他做。
在吃了两三顿差不多一样糟糕的饭之后,杜笙的求生欲上来,逃也似的去赴姬明的约,从来没有这么积极过。
彼时姬明正在让人切昨天的料,昨天因为天黑了,没来得及切,怕把料子切坏了,所以留着白天才动手。
一共是四块料,一块是他自己的,得杜笙指点买的那块,还有三块是和杜笙合赌出来的,自己的那块已经切好,果然是羊脂玉。
他虽然不会赌,但是懂玉,那块料子一切开,他只看了一眼就知道什么底细,喜欢玉,收藏了很多,尤其爱白玉,白玉他会留着,其它或与朋友互相交换,或是转手卖掉。
玉这个玩意儿很贵,动不动上万,即便是皇室,也没有那么奢侈,也不能那么奢侈,会惹人闲话。
姬明刚让人准备切第二块料,杜笙已经上门,远远喊道:“姬兄,没来晚吧?”
姬明笑了,“没有,来的正是时候。”
他朝杜笙身后看去,江清清脸色不好,因为杜笙逃过了她的早饭,借口说姬明肯定设
了宴,怕到时候吃不下,惹姬明多心,觉得他们不满,所以空着肚子来的。
“吃过早饭没有?”
姬明果然问了,杜笙松了一口气,他现在的身体太差,一顿饭不吃都不行,饿的心慌。
“来的匆忙,还没吃。”
“吃过了。”江清清跟他唱反调,“他现在一点都不饿。”
杜笙表情无奈。
姬明瞧了瞧他,又看了看江清清,不知道该听谁的,正为难呢,江清清突然又道,“我饿。”
到底还是不忍心,毕竟饿坏了杜笙,照顾的还是她。
姬明点头,“正好,我屋里备了饭菜,咱们吃好喝好再看石头不迟。”
边说边叮嘱切石头的师傅继续切,切石头的师傅有经验,无需人指点,自个儿瞧着地方切,上一块就是这么切出来的,他对师父放心。
等吃了饭,那石头正好切完,这次是跟杜笙合赌的,不是羊脂玉,也不是白玉,是墨玉,目的在赚钱,师父把料子拿来的时候他看过,也是块品质不错的玉,可惜不是他喜欢的,他没多大兴趣,是卖是留,全凭杜笙做主。
杜笙自然不会留,他原来说喜欢墨玉只是想进黑市的说辞罢了,现在目的达到,当然不可能自个儿留下,问了问江清清,也没留的意思,于是这块待卖。
水头差了点,这么大一块,最多卖个三五万,当初买的时候也才一两万,不算亏,也没赚多少,当初就是买来玩玩的,这结果在大家的预料之中。
杜笙开始让切石头的师傅切第三块,同时自个儿和姬明还有江清清去看料。
江清清和姬明一样,都不怎么懂赌石,就是瞧个热闹,她也耐心,昨天跟了杜笙一天都没有露出不耐烦的表情。
今儿也是,全程在杜笙背后推着杜笙,耐耐心心看杜笙选料,切料。
杜笙平时对什么都不怎么上心,懒洋洋的,一说到看石头上,即便只是一块其貌不扬丑八怪一样的石头面前,也能精精神神,眼前一亮似的。
江清清感觉他活过来了,就是原来是死的,自从接触赌石之后活了过来。
来了平洲之后没什么事做,瞧他一块一块挑石头,自信满满的说,这块石头如何如何,那块石头如何如何成了江清清唯一的乐趣,有时候会帮着推轮椅,有时候会坐在一旁,撑着下巴看他,看上一天都没问题。
前世她该有多喜欢杜笙?才能这么毫无厌烦的照顾一个人这么久?为了他渐渐改变自己的性格,还打算变成贤妻良母,做做饭之类的。
虽然遭到嫌弃,不过她并不气馁,谁都不是一生下来就会做饭的,多学多看便是,迟早有一天杜笙会接受她,也接受她做的饭。
赌石对于内行人来说很有趣,每一个环节都很刺激,对于她这样的外行来说,全靠杜笙貌美如花的外表撑着,否则早就甩袖子走人。
好在他颜值能打,江清清安安静静又看了一天,没惹事,出声的时间都少,除了叫他吃饭之外,全程都保持沉默,并表示支持。
杜笙这一天帮她赚了不少,明王仓库的料子好,选了仓库里的料子之后其它的先搁一边,切好料子,一个师傅不够,找了三个师傅,看好的三块料子同时切,场面震撼,效率也高,今儿一天切了六块料子出来。
除了一块保本之外,其它六块多多少少都赢了不少,保本那块不算,另外五块加一起大概赚了一百一十万左右,和明王五五开,也就是五十五万。
自从跟着杜笙一起赌石,突然发现赚钱好简单,挑一块料,切开便是,分分钟成倍成倍的翻。
大概也因此,相玉师才会这么受欢迎,尤其是赌赢了五块料,加上昨天当街赌的那块,她稍稍造势,杜笙一下子名声噪起,一夜之间众人都知道了,平洲来了个很厉害的相玉师,帮明王赢了上百万两。
自然是有夸张的,也不算夸张,如果明王自己赌的话,确实是上百万,但是明王聪明,也不贪,让利给杜笙,为的是拉拢杜笙,好长期合作。
杜笙不是傻子,给点小甜头他就能帮你办事,他是相玉师,而且很厉害,翡翠和和田玉都精,而且手边有钱能用。
既然自己能赌,为什么要找别人?所以在赌石上,是他占据主导,我带不带你都无所谓,但是没了我,你不行。
他是一只龙,带翅膀的那种,以前是翅膀断了,暂时飞不出去,现在伤养好了,谁都不能阻止他飞,也阻止不了,他已经飞出去了。
与其花功夫阻止,不如想想如何让他飞的更高,他一直说是因为身份不对等,假如哪一天身份对等了,他俩之间会不会出好结果?
江清清很期待。
距离赌石大会开始的最后一天,她又带着杜笙来找明王,明王早就等着,他仓库里似乎又新增了一批料子,补足了昨儿搬走的那几块空地。
俩人都没问他哪来的,其实不用问也晓得,除了从流寇手里抢来的,难道还能是做贼打劫过往商人的不成?
他是个王爷,不敢这么做,也没必要,毕竟平洲附近的流寇和水盗很多,只需守株待兔等着他们抢完,再抢他们的便是。
看的出来,明王虽然不是个坏人,但也不是好人,不可能在流寇刚出现,还没成功的时候阻止,这样他们去哪捞好处?肯定是等流寇抢完,再抢流寇的充公。
那些商人被抢也只能道一声倒霉,毕竟抢他们的是流寇,不是官府,去找谁都没用。
运气好明王给个本钱,运气不好,亏也只能算自己不幸。
杜笙不是救世主,不会多管闲事,主要也是没法管,除非他搭上自己。
讨嫌没人喜欢,尤其是这些位高权重的人,搞不好随便找个人杀了他,他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杜笙只能假装不知道,安安分分挑他的石头,今儿的石头质量没有昨天好,只勉强挑了三块出来,明王不死心,自个儿挑了一块,切开一看,果然,里头裂很多,而且还有杂质,完全不能用,被他切毁了。
他站在众多石头前,叉着腰发愁,“这么多真的没有能用的?”
杜笙点头,“赌石本就是十赌九输,这么多块里头能挑出九块,已经很不错了。”
昨天和今天的加一块是九块。
平洲明王熟悉,一般他来出手,他的玉友多,很多不是商人,纯粹是买来自个儿找人雕,少了一层中间商,对双方都有好处,一般人都愿意买他这个面子。
不过因为不是纯粹的商人,他们只收上好的料子,那些中下等的还是要自个儿联系。
好在杜笙现在出名了,不少人为了结交他,愿意买下他的半成品玉石。
大多数心思不纯,打的什么主意,他自然晓得,无非想让他帮着赌石,赌石这种事说不准的,杜笙不会轻易答应,如果江清清帮着介绍的,他会考虑考虑。
江清清特意介绍,肯定是有别的意思,告诉他这些人可以结交等等。
她在支持他,培养他?
杜笙隐隐感觉到了,没说什么,只记在心里。
今天的三块赚了六十多万,和明王五五开,是三十万左右,三十万加五十五万等于八十五万,还剩下一百一十五万,江清清就会还他卖身契,他也不欠江清清了。
离目标很近,算是杜笙目前为止唯一欣慰的事。
忙碌了一天,杜笙辞别明王,和江清清一道回到客栈,江清清又去琢磨她的厨艺去了,杜笙一个人进屋,前脚刚踏进去,后脚脖间一凉,一个人拿着匕首,递在他脖间。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没想到啊,你居然就是京城那个名声鹊起的相玉师。”
☆、定下来了
杜笙站住不动, “我也没想到堂堂四大家族的嫡女会做出夜闯男人房间的事来。”
脖间的匕首紧了紧, 柳茵靠近了些,“听你的口气似乎不愿意啊。”
杜笙沉默了,半响才道,“如果你来只是说些废话, 还是回去吧。”
柳茵笑了, “一个人怎么能变得这么快呢?”
她很好奇,原来那个胆小怕事的朱笙去哪了?
是一开始就在扮猪吃老虎,还是死过一回之后变聪明了?
“还要多亏了你, 没有你我不会破而后立。”这么说也没错, 如果没有柳茵,朱笙不会死,他也不会穿来。
“这么说你还要多谢我喽?”柳茵压紧匕首,“拿点实际些的谢礼,帮我赌石吧?”
杜笙冷眼看她, “我没有想到,堂堂四大家族的嫡女脸皮居然这么厚。”
柳茵挑眉,“说那么多又有什么用,明天你是帮也要帮, 不帮也要帮。”
杜笙眯起眼, “帮你对我有什么好处?你又能给我什么好处?”
这几乎是同意的意思,柳茵拍拍他的脸,笑得开心,“好处是没有的, 不过办砸了,会有坏处,比如你们全家在黄泉路上碰面。”
杜笙眼中闪过厌烦,这人还是那样,抠门不说,只会威胁人。
“我死后,你很快会陪我。”杜笙说的不是假话,先不说江清清的报复,明王的报复她都承受不起。
他现在是明王的相玉师,帮明王办事,就是明王的摇钱树,他死了,等于柳茵砍掉了明王的摇钱树,明王会愿意?
怕是恨不得毁了她整个家族。
“所以我说的是玉石俱焚的法子,还有别的选择,比如你帮我赌石,我给你一成。”柳茵道。
杜笙面色好看了些,“两成。”
敌人的钱不要白不要。
“你还是那么贪心。”如果是以前,柳茵肯定不会答应,现在似乎可以稍稍宽容一些,“成交了。”
她从怀里掏出钱,“我不想出面,你替我占一份吧,我要和明王还有江清清一起赌,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赢钱。”
杜笙声音冷了下来,“你这是玩火。”
“我就爱玩火。”柳茵任性道,“钱是给你了,不翻三倍你就等着去阎王殿见你的家人吧。”
又是威胁,杜笙现在十分讨厌被人威胁,家人吗?
她似乎太高估了他与朱笙家人的感情,都把他卖了,还不止一次,有个狗屁的感情。
而且他不相信,柳茵会带着朱笙的家人过来,那么远的路,路上还有流寇土匪,水盗也不少,无论她走哪条路,自保都难怎么带别人?
如果在京城的话更不用担心,她还能有电话不成,没有电话,她怎么千里指挥。
其实杜笙更想让她直接撕票,朱家人太让他恶心,被卖的事够他记一辈子。
“既然话说完了,你走吧。”他一刻都不想见到柳茵。
柳茵蹙眉,正待做些什么,门外突然传来脚步声,杜笙回头看了一眼,待扭回来,柳茵已经毫不犹豫推开窗户跳了下去,很快消失在夜色里。
她胆子倒是不小,这里可是二楼,看来来时她也是从窗户口跳进来的,二楼还是太矮了,住的没有安全感,连个娇滴滴的女子都拦不住。
杜笙去开门,门外不出意外是江清清,刚进门就皱起眉头,“她来了?”
杜笙点头,“你怎么知道?”
江清清叹息,“那么大的人了,每次做事都不晓得掩盖一下身上的香粉味,真为她的以后担忧。”
她还有心情为自己的敌人担忧,该说她心大呢,还是自信呢。
杜笙更相信后一种,江清清十分自信,也有自信的资本,比如她能在第一时间闻出柳茵身上的香粉味,杜笙就没闻出来。
应该不是柳茵没掩饰,是江清清鼻子太灵,瞒不过她。
“去洗个澡吧。”她不喜欢他身上留有别的味道。
杜笙也正有此意,他比江清清还要讨厌柳茵,因为朱笙的恨意,藏在胸膛里,几乎快溢出来。
杜笙抬脚,刚准备出门,江清清又叫住他,“喝了汤再走。”
她方才跟杜笙分开,就是为了倒腾她的菜,想做出媳妇的味道,让杜笙一辈子留念,所以十分努力,奈何没有天赋罢了。
可能是天赋都用在生意上,所以在做饭上始终开不了窍,毕竟老天爷是公平的,给了你这个天赋,就不会给你那个。
杜笙面色稍稍变了些,方才面对柳茵和逼在脖间的匕首都没动摇一下,现在……
“先去洗澡吧,我也闻不得那个味。”其实他根本没闻出来,对女人用的东西很迟钝,到现在连江清清的胭脂味和香粉味都分不清楚,单纯想溜罢了。
自然是不可能溜走的,被江清清拉住后襟拽了回来,摁在椅子里喂他,哄小孩似的,“乖,尝尝看好不好喝?”
考虑到都学不如学精,她只学了炖汤,毕竟杜笙的身体不好,又喜欢喝羹,炖汤是最好的选择。
杜笙头扭去一边。
“不乖的人会被扒光丢在浴桶里帮忙洗澡。”江清清笑眯眯看着他。
杜笙:“……”
迫于无奈,他张嘴含了一口,意外发现味道还不错,这回炖的是菌汤,汤都炖白的那种,既不会油腻,口感还很清爽。
杜笙开始是不愿意,后来配合的张嘴一口口喝掉,江清清意外发现今天的杜笙很乖,难道是威胁奏效了?
他好像不是个屈服于威胁的人,毕竟也不是第一次了,每次都喝到大半,再喂头扭去一边,怎么都不肯喝,今儿都喝了两碗了。
江清清抱着疑惑,自个儿喝了一口,嗯,好像跟平时没多大区别,她的舌头在尝味道的时候烫着,已经尝不出味道,全靠手感下调料,难道杜笙就喜欢这种口味的?
“你喜欢喝菌汤?”犹豫片刻,她还是试探性的问了出来。
杜笙没有否认,“今天的汤很好喝。”
不知道经受了多少折磨,吃了多少黑暗料理,终于熬到头了。
江清清点头,“这样啊,那我下次还给你炖。”
晓得杜笙通常没什么胃口,她每次炖的都很少,盛出来正好一大碗,都被杜笙喝完了,江清清拿着空碗,眼睛亮了亮,原来平时喂他,他拒绝,是因为汤不合胃口啊。
这么说来只要汤合胃口,他就会愿意喝?
“我去洗澡了。”杜笙边说边去喊小二烧水,后厨有备用的,也就刚喊的功夫,小二已经带着人过来加水。
房间里有浴桶,这个天不是特别冷,加了几桶热水几桶凉水掺和着,杜笙摸了摸温度,感觉可以了去脱衣裳,顾着腿伤,特意用方巾包着腿,一只脚先跨进去,另一只脚搭在浴桶上。
水温刚好,杜笙一进去便感觉浑身暖洋洋的,舒服的紧,他放松似的将头靠在木桶边缘,冷不防门外突然传来咔擦一声,似乎是门被打开了一样。???
谁这么厉害?他明明把门杠起来了。
他歪头去瞧,很显然,除了江清清似乎没别人了,江清清拿着杠门的棍子,一脸无辜,“这个东西也太不结实了,我轻轻一推它就断了。”
杜笙瞧了瞧她手里小孩胳膊粗细的棍子无语,是棍子脆吗?明明是你力气大!强行给它掰断的。
江清清无视他眼中的复杂情绪,走过来道,“相公,我帮你洗吧。”
杜笙拒绝,“不是说只要我喝下汤就让我自个儿洗吗?”
江清清吃惊了,“我的话你也信?”
杜笙:“……”
怪我太天真吗?
这次洗澡最终还是在江清清手底下度过,不过江清清根本不会伺候人,手劲特别大,搓的他整个后背发红,胳膊也红了。
直到穿上衣裳时,杜笙瞧向她的目光还是怨念的。
衣裳也是江清清拿来的,又买了一套新的,不知道什么时候买的,每次换衣裳,都是新的。
到底是女人,摆脱不了买买买的天赋,很爱买衣服,但不是给自己,是给他,其实杜笙对衣服没什么特殊爱好,能穿就好,他没有,江清清有。
不知道是嫌弃他老是在外面,身上混杂了别人的气息,还是怎么回事,这次他是知道的,那身衣裳上沾了柳茵的香粉味,所以才会被江清清丢弃。
“明天就是赌石大会了,你想到法子了吗?”江清清一边给他系腰带,一边问。
“嗯。”不过还缺了几样东西,“你附耳过来。”
江清清听话的凑过来,杜笙在她耳边小声说话,半响江清清嘴角勾起,“相公今天真好看。”
不知道是夸他颜值,还是夸他的办法,杜笙没有在意,只吩咐道,“明天之前一定要弄到。”
江清清点头,转身要走,又回过头亲了他一口,脸上带着满足才离开。
杜笙一个人回到屋里,拿出柳茵给他的钱数了数,差不多二三十万的样子。
二三十万江清清可以随手挥霍,显然柳茵不行,她虽然是嫡女,但是柳家不止她一个嫡女,还有不少庶出,百花齐放的情况下,她这颗明珠自然不那么值钱了。
还是江清清的娘有先见之明,想过门必须喝绝育汤,喝了的人没有生育能力,自然没办法诞下江家的孩子,可以说江家的所有儿女都是嫡出,因为一个娘生的,几乎没有竞争。
这很难得,毕竟有时候就算是一个爹娘生的,爹娘稍稍偏心一些,孩子们心里也会觉得不公等等原因相互讨厌,竞争。
江清清的几个哥哥是因为有了转移注意力的东西,比如江清清的诞生。
人的精力有限,都在一件事上之后,自然不会过多的注意在其它上面来。
杜笙偶然间听香儿提起过,说是小时候有人喜欢江清清,被她的几个哥哥揍的不要不要。
长大后所有接近江清清的人,都会被考验一番,必须胜过她的七个哥哥才有资格追她。
她的七个哥哥个个都是天才,一个考中新科状元,一个参加武试,投军去了,还有一个是商业天才,管着外围的生意。
另外有一个在江湖赫赫有名,江湖严格来说就是现代的黑社会。
其他几个哥哥也都不是省油的灯,想胜过他们难如登天,胜过一个都算了不起了。
感觉她的七个哥哥并不想让她出嫁,所以直到江清清成为十八岁的老姑娘,都没能等到那个能胜过她七个哥哥的男人,总之她的七个哥哥差点造成她嫁不出去。
可能是后来觉得这样不行,于是才放手让江清清自个儿挑,江清清挑中了朱笙。
朱笙只想利用她还债,不想承担入赘的后果,于是造成了杜笙穿越。
杜笙叹息一声,觉得自己很倒霉,也不算吧,好歹有个身体让他重新活了过来。
比起死,他更愿意这么活着。
江清清办事效率很高,很快将东西准备好,包在一个包裹里交给杜笙,杜笙打开看了看,东西齐全,可以干活了。
江清清也不打扰他,还给他打下手,时不时用帕子给他擦擦汗,如果不是有时候有些无赖,可以说十分贤惠了。
制作的东西不是很复杂,杜笙很快完成,装在一个小瓶子里,需要的时候再用。
工具齐全了,现在只差一个条件,这个条件需要特殊的时间,现在还不行,等明天再看,如果不行,他会挑一块不好切的石头,故意把它切赔,让柳茵一无所有。
没有钱,她这个人也算完了,谁都不会在一个废物身上浪费时间,尤其是在柳家不止一个女儿的情况下,她不行,还有其他人顶上。
这就是大家族的悲哀,杜笙很庆幸自己生在现代,父母关系和谐,地位平等,母亲生完一胎说太累了,不想生,父亲也觉得带娃累,于是俩人一合计,只生了他一个。
爷爷奶奶那边也只有他爸一个儿子,所以杜笙从小受了两代人的教育。
他当年出国留学,爷爷奶奶都跟着,并没有放过他,那时候杜笙觉得很累,要应付那么多人,现在才发现自己多幸福。
许是瞧他手上脏,江清清打了水给他洗,并不好洗,泡了几次药水才洗掉,洗完之后上床睡觉。
现在俩人还是同床睡,只前段时间杜笙生病厉害的时候江清清没有跟他挤在一张床上,直接趴在桌子上睡,半夜方便照顾他。
说实话,不感动那是假的,尤其是生病和无助的时候,有个人不离不弃,心里登时升起一股子异样的情绪,像一颗种子似的,不知不觉发芽,抽枝长大。
至少方才洗澡时杜笙怨的不是她给他洗,而是她手劲太大,把他整个后背搓红了,这应该是现在和以前的区别吧。
杜笙这一觉睡得不□□稳,大概是因为明天就是赌石大会,有些紧张?也有可能是江清清枕在他胸口,压的他喘不过气导致,总之一觉睡醒,眼下有很明显的黑眼圈。
江清清倒是十分精神,照旧又是她先醒,穿好衣裳洗漱好后过来帮杜笙穿。
杜笙莫名想起以前,这人说以后会经常回来,让他适应她的存在,也要适应她给他穿衣裳。
杜笙适应不了,那段时间压力很大,现在想开了,也就无所谓了。
江清清打好结,拉着他出门吃饭,吃的很简单,没什么花样,这回赶时间,没给他炖菌汤,只随便点了些菜,应付应付去了赌石大会。
第一天的赌石大会很热闹,人来人往。
虽然平洲在打仗,但是架不住鸟为食亡,人为财死,杜笙粗略一观,最少上千人,来自整个大盛各地。
需要邀请函才能进去,还需要另外交一万两的入场费,毕竟是他们提供的场地,再说一万两其实对玉石商人来说宛如九牛一毛,不会有人在意,说交就交了。
杜笙来的算早了,进门才发现别人比他更早,就连明王都在里头等着,瞧见他晓得迎上来,“钱兄好早。”
杜笙惭愧,“姬兄更早。”
明王还顺便跟江清清打了个招呼,顾着男女有别,江清清也是有夫之妇,只点点头,并没有说什么。
赚钱心切,三人碰头之后立马开始扫货,毕竟赌石大会只有三天,石头也没有多少,僧多粥少,错过了最少还要再等十年。
十年太久,杜笙等不及,只能现在快人一步。
他瞧了瞧四周,赌石大会为了方便看石头,选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还是露天的地点,就像大型街道一样,两旁是简陋的棚子,棚子下就是石头,可以随时搬出来看。
买家很多,三三两两聚齐在一起,就像他们一样,一个人可能吃不下那么多,所以跟人合作。
三个人目前为止最有钱的应该是明王,他那一仓库的料子赚了不少,其次是江清清,再来是柳茵,杜笙……
一个铜板也没有,他的钱压在姚掌柜身上,姚掌柜和秦茗大师还有江清清带的一些银子和黄金走在前面,没有到肯定是出了意外,这个意外会不会造成姚掌柜拿着钱跑?
或者这场意外干脆是她制造的,抢走秦茗大师和江清清的黄金?
好几箱呢,一两黄金是人民币两千块,那么大几箱子,怎么也有上万两了。
再加上杜笙的钱,带上这些钱足够她好吃好喝挥霍一辈子,可她本来就不穷,而且在京城黑市的铺子价值不菲,她又是个聪明人,不会不知道钱迟早会花完,只有钱生钱才是大道理。
如果她还想在黑市干下去,在赌石行业干下去,就肯定会来,只是时间早晚而已。
杜笙不会把所有希望都放在她身上,可也会期待她带着钱来。
第一天商家会把好货都拿出来,杜笙看了一圈,挑花了眼,感觉哪个都好,又不好,嘈杂的环境也让他无法静下心。
杜笙干脆选了个角落,没什么人的地方看,本来只是想玩一玩,让心静下来再说,没想到进去之后竟然发现料子不错,缩在这个角落可惜了。
店家卖的是和田玉,料子都很大的那种,山石水石,山流水石都有。
杜笙因为腿还没好,看料子都靠江清清抱来给他,他指哪,江清清抱哪个,莫名想多使唤使唤她,不过想起前几次的遭遇,只好将歪心思收起来,认真看料。
看了好几块没有找到他想要的,他想要的必须大,料子极品,让三个人都把钱压上去,如此柳茵才会相信赌输也只是巧合,真赌。
不仅要大,料子极品,里头还必须有肉,坑柳茵的同时必须保证料子是赢的,如此明王才不会生气。
为了柳茵得罪明王,那是蠢货才干的事。
杜笙又挑了挑,手里的料子越来越大,价格也越来越贵,直到他看中东家的镇店之宝。
镇店之宝是不卖的,商家说只是拿出来撑撑场面,这当然是客套话,如果是在自个儿的铺子这么说肯定有人信,大老远从别的地方带过来,让人怎么信?
无非是想多要些钱罢了。
杜笙心里明镜似的,他继续看这块镇店之宝,店家一点阻止的意思都没有,任他观察。
镇店之宝很大,最少上百斤,太重,杜笙腿上放不下,只能自个儿下了轮椅半蹲着看料。
料子有些小僵,僵是死僵,僵边出好料,这块料子润是有保障了,还差色。
因为太大,没办法举着看,他只好半趴在地上,对着阳光看,色可能是白色,雾是透明的,皮很薄,杜笙一眼认了出来,不是羊脂玉就是白玉或者青玉。
这三个色很接近。
青玉是淡青色的那种,淡的几乎看不出来,所以它的雾和白色差不多。
杜笙琢磨着,感觉这块玉要么大赚,要么大亏,处在两极分化中。
他把这种情况跟明王和江清清说了,俩人都是很大胆的人,反问他,“你看好吗?”
杜笙点头,“雾很干净,说明水头不错,润和水头基本确定了,只差一个色,有可能出羊脂玉,白玉和青玉。”
江清清挥挥手,“你给我们讲这些我们也听不懂,如果你看好的话,我跟就是了。”
她又看向明王,明王肯定道,“我也跟。”
既然俩人都愿意跟,那杜笙就定下了,能不能报仇就看这块料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