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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入赘小白脸 花心者 18024 字 2个月前

☆、就是卿卿

杜笙从窗户口朝外看,那些人说是山贼, 瞧着穿着打扮, 更像被逼为贼的百姓, 听说这边在打仗,穷的穷死, 富的流油,成了两极分化,百姓不满,聚集成贼。

朝廷找了人管制, 似乎并没有卵用,它依旧这么乱,打家劫舍的人成群结队。

而且听说这里的百姓十分仇富,如果被他们逮住, 不死也要脱层皮,其它人倒是无所谓,比如丫鬟家丁, 反而会得到他们的同情, 只为难身穿锦服的主子。

“你跑吧,不用管我,我伪装成家丁兴许能蒙混过关。”杜笙不想拖累江清清。

江清清嗤笑, “细皮嫩肉说是家丁鬼信?”

她已经收拾好了行李,不管杜笙愿不愿意,拽着他朝外走,本打算走前门, 刚绕过桌子,那门突然被人揣响。

江清清放弃了前门,转而拉着他爬窗,窗户对着还没沦陷的那面,有点高,杜笙浑身无力爬不动,江清清直接把他推了出去。

杜笙一头栽倒在窗下,还没来得及喘息,江清清已经跳了下来,扶着他站起来,朝船边走去,那里停了几艘小船。

来之前找人查过,猜到八成会遇到山贼水贼,早就做好了准备,住的地方是个四面通窗,而且方便跑的房间,离小船也最近,没功夫说话,江清清直接把他塞进船内,解开绳子推动船儿脱离大船。

前脚刚离的稍远,后脚船边有人追来,还有人要跳河拦下他们,都被江家的家丁和丫鬟们挡住。

江家行善,丫鬟和家丁们都很忠心,没有一个临阵逃脱,找地方躲着,全都拿了东西和水盗打斗,不时有人落水,也有人自愿跳水,游到船旁边,推着船儿走。

杜笙瞧了一眼江清清,这人从头到尾面无表情,冷静的很。

“我以为你会丢下我。”他现在这样确实是个拖累,丢下他,她一个人跑的更快,船也不会动不了。

江清清认真的摇浆,“考虑过,后来觉得还没到那个地步。”

噗!

越来越多落水的声音,说是落水,不如说是赶来的水盗跳水的声音,他们生在水边,游泳厉害,几下便追了过来。

推船的家丁没有办法,只好过去与他们缠斗在一起,可惜寡不敌众,还是有人绕过他们追了过来。

江清清只睨了一眼,突然身子一歪,噗通一声跳进水里,没多久水里冒出血水来,杜笙闻到一股子浓浓的血腥味。

他莫名有些心慌,趴在船边朝水里喊,“江清清!”

没人回应。

他又喊了一声,还是没人说话。

杜笙心中升出不好的预感,撑起身子便想跳下去,水面突然被人打破平静,一颗**的脑袋冒出,江清清抹了一把水,手里拿着匕首游来,没有上船,在底下推着船走。

杜笙松了一口气的同时还有些想不明白。

她明明可以一个人跑,还不用冒险,毕竟游泳厉害,一个人潜入水底,旁人想追都追不上,必要的时候把他推出去,引开那些人,跑的几率更大,所以为什么要带着他?

“你把我丢在这里吧,我就说是你强逼入赘的姑爷,他们应该不会为难我。”杜笙不想再欠她的人情,否则以后真没脸提和离。

江清清抬眼瞧了瞧他,“再等等,等他们追过来我就用你引开他们,现在时机还没到。”

杜笙明显感觉自己压力减了大半,虽然不知道她是故意这么说,还是怎么地,他心里好受许多。

千万别是因为想救他,所以要带他走,他会愧疚的。

许是游的远了,也或者是目的达到,那些人似乎放弃了他们,没再追过来,远远吊着。

毕竟俩人身上根本带不了多少钱,江清清也只是收拾一些值钱的玉件而已,银票会泡坏,玉件不会。

杜笙注意到临走之前她把他送她的好几件墨玉都塞进了包袱里。

那些墨玉同出一源,有钗子,有牌子,也有耳环和镯子,江清清不可能全部戴在身上,她藏在枕头下,收拾的时候不好收拾,拖了些时间,要不然不会这么狼狈。

杜笙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目光复杂,半响叹口气,伸手拉她上来,江清清全身湿透,杜笙身上倒是完好,江清清刻意没有碰到他。

杜笙脱下外衣递给她,江清清没接,“你穿着吧,我不冷,而且我的身子骨比你硬朗多了,我生个病没关系,你要是再生病,搞不好真的去见阎王了。”

还有心情开玩笑,看来真的没事。

杜笙没有逞强,自个儿穿了回来,“接下来怎么办?等着人救吗?”

江清清伸手拨弄了一下水面,“我们在往下游飘,待会儿寻个没人的地方上岸,先避开那些人再说。”

杜笙点头没有异议,想了想,挪了挪屁股,坐到江清清那边,摊开衣物去包江清清,这回江清清倒是没拒绝,很自然的搂住他的腰,往他怀里缩,边缩边笑道,“总算知道自己是有媳妇的人了?知道照顾媳妇了?”

杜笙头扭去一边没说话。

“搂住我的腰。”江清清拉了拉他的袖子。

杜笙没动。

“我冷。”声音里难得软了一些。

勉强动了动。

“靠近一点,这么保守,你还是现代……”

杜笙陡然低头,“现代什么?”

“没什么。”江清清不说。

“现代人是吗?”她不说杜笙也猜到了,“你隐藏的可真深。”

他好几次试探都没试探出来。

“不是我隐藏深,是我没有现代的记忆。”她解释,“我只记得我是胎穿而来,原来叫什么,是什么人都不记得了。”

这是实话,她确实没有以前的记忆,只记得一个人罢了。

“你原来叫卿卿,卿本佳人的卿。”这个时候没必要撒谎,江清清说的可能是真的。

“我前世是不是认识你?”江清清问。

“嗯。”杜笙回答的漫不经心。

“是不是喜欢你?”

“…………嗯。”稍微有些迟疑。

“那就对了,看来我应该就是卿卿。”

☆、由爱生恨

江清清想了想又问, “你在现代是不是也叫杜笙, 戴金丝边眼镜的那个。”

杜笙奇怪的看她一眼, “你不是没有记忆吗?”

江清清点头,“是呀,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记得你。”

这是实话, 她没撒谎,确实忘了所有人, 所有事,唯有杜笙。

就像刻入骨子里了一样,能记得他的名字,他的容貌,他的性格和他做的事, 只是一部分的,大多数还是记不起来。

“我连原来的爸妈都忘记了,就记得你,是不是你曾经做过什么特别令我感动的事?”江清清有些好奇。

她是因为时间的沉淀忘记的,毕竟十几年过去, 自己小时候的事情都记不得, 更何况那么久远的现代, 所以早就忘了为什么那么喜欢杜笙?只知道自己喜欢他,特别特别喜欢他。

她忘了,杜笙记得,“因为我在你需要的时候帮你交了医疗费。”

他没有添油加醋, 话也很好理解,因为需要,所以感动。

江清清点点头,“难怪我总觉得你救了我。”

这也算救,不过很奇怪,杜笙说了那么多,她至今没有以前的记忆,回忆不起来。

“我以前是个什么样的人?”江清清抱紧他,“是不是也像现在这么坏?”

杜笙低头瞥了她一眼,嗯,还知道自己很坏啊?

“不,你以前很乖的,又乖又听话。”杜笙认真道。

“这样吗?”江清清颌首,“那我追到你没有?”

杜笙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的**。

“说呀。”江清清挤了挤他。

杜笙无可奈何,“没有。”

江清清有些生气,“我以前那么乖,那么听话都追不到你,难怪我变了。”

她确实变了,变得杜笙都不敢认,如果不是她亲口承认,搞不好他现在还云里雾里,不敢把两个人关联在一起。

江清清突然揪起他的衣襟,“衣服脱了让我看看胸。”

“咳……”

杜笙不仅不脱,反而还捂紧了,“做甚?”

“那有那么多问题。”江清清十分霸道,“快点。”

杜笙沉默不语。

江清清掏出匕首。

乖乖拉开衣襟,语气略带埋怨,“可以了吧?”

江清清笑了,“看来很乖很听话,不如一把刀啊。”

杜笙敢怒不敢言。

江清清玩够了,收了匕首,捧着他的脸亲了一口。

很奇怪,杜笙原来有些排斥她的接触,现在居然……习惯了?

砰!

船突然发出一声巨响,就好像撞到什么东西一样,江清清朝下看了看,道:“我们到岸了,下来吧。”

到是到岸了,可惜是平洲下游的岸,他们本来要去中间,可以直达赌石大会,现在只能绕远路过去。

这么晚了,希望能找到合适的地方住下,杜笙的身体不好露宿街头。

江清清站起来,又矮下身子过来拉他。

杜笙极力撑起身子,他还有些晕船,加上水土不服,临睡前又服了药,现在浑身酸软无力,几乎半靠着江清清才勉强走到岸边。

那船搁浅,需要淌水才能过去,杜笙膝盖以下尽数湿透,上岸后江清清尝试给他拧干,贴在腿上没办法全部都拧,部分还是湿答答的,聊胜于无吧。

杜笙趁着这个机会偷眼打量江清清,带着他这个拖油瓶,她居然也不烦,耐耐心心将他半卷起的裤子撸下来,扶着他走。

杜笙身上没力气,走不了多远,附近又没有人家,俩人几乎走走停停,需要歇息时,江清清会把他的脑袋摁在她肩上,让他得空喘息两下。

“现在时机成熟了吧,可以丢下我自己跑了。”在这么个荒山野岭,完全没有带着他的必要。

江清清点头,“等过了那片林子再说,万一林子里有野狼,我就把你丢过去喂狼,狼有吃食就不会再追我了。”

杜笙嗤笑,“是吗?”

他已经可以百分百确定,江清清在撒谎,她不会丢下他的,因为她是前世的卿卿。

“是的。”江清清强调,“你现在还有用。”

杜笙从鼻孔里哼了一声,“喂狼之前要不要睡了我?要不然你亏大了,追了两辈子都没追上。”

江清清似乎被他提醒一样挑眉,“说的也是。”

她拉了拉杜笙的手腕,另一只手把他的袖子撸上去,半响又放下来,“太瘦了下不去手,养养吧,养肥了再说。”

杜笙噗的一声被她逗笑,“又不是猪肉。”

江清清没回应,只捏了捏他的手道,“困了就睡一会儿吧,待会赶路的时候叫你。”

杜笙确实撑不住了,他方才难得陪江清清说那么多话,就是想转移视线,可惜药效太强大,人还是昏昏欲睡,被江清清看了出来。

“我还能再撑……”

江清清歪头看去,杜笙已经睡着,他睡着时就像天使似的,干净无暇,江清清把他放倒在自己膝盖上,仔细描绘他的五官。

就是这张脸,让她记了两辈子,如何也忘不掉,不想忘,想再记一辈子。

虽然杜笙说的轻描淡写,但她总觉得这不是全部,还有更重要的事,对她来说意义重大,相当于救她的命,所以她对他的喜欢感激中含着爱,爱意中掺和着感激,无论哪一种都足够她为他付出生命。

朱笙真幸运,居然会跟他长的一模一样,清清,卿卿,杜笙,朱笙,真的是巧合吗?

她不信,那本书搞不好就是她写的,把她和杜笙写进书里,跟他有仇似的,把他写的那么惨,最后手筋脚筋都被挑了,只能躺在床上。

有句话说的好,有多爱就有多恨,这么多年的付出没有回应,千方百计接近他,被他无视被他忽略,由爱生恨,于是《他跑了九十九次》诞生。

没别的目的,单纯为了折腾他,他越惨她越开心,借此发泄她的怒火。

作者有话要说:  嗯,猫主子到了,沉迷撸猫所以今天只有这么一点,明天努力多更。( ˙ˇ˙ )

☆、有办法的

说实话, 还挺爽的, 俩人身份性格完全调换过来,变成了她养杜笙,杜笙寄人篱下。

前世她一定过的很惨, 以至于会写这样的平衡, 可她又有一种错觉,前世她不惨, 她出身名门,有富豪朋友, 到处一掷千金, 然而到底哪个才是她, 江清清自个儿也说不清楚, 她没有前世的记忆。

即便杜笙说过之后, 她还是想不起来。

也许是年轻时她很穷, 后来通过努力变成有钱人,然后到处一掷千金?

那都是过去的事,江清清没有深究,瞧了一眼身后, 靠在树上, 抱着杜笙也睡了一会儿。

醒来四周依旧一片安静,身上还有些冷,大概是睡着的缘故,江清清没叫杜笙,直接矮下身子去背他。

到底是成年男人, 体重不轻,她花了许久的功夫才将人背起来,深一脚,浅一脚离开河岸,往小树林里走。

小树林不大,方才假设有狼之类的完全就是瞎扯淡,没有狼,连个稍微大型一点的动物也没有。

这里在打仗,打仗自然缺吃的,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能放过才怪。

跑之前他们吃过饭,饿倒是不饿,就是冷,还是春天,夜晚的风有些威力,她与杜笙的衣裳都是半湿,风吹来刮的浑身凉透。

担心杜笙发热,把衣裳都给了杜笙,她自己还好,走着走着身上出了汗,脚下越发麻木,也不知熬了多久,终于瞧见一处小木屋,再一细瞧,竟是个小村庄。

天已经蒙蒙亮,小村庄前有人种菜浇水,是个女人,江清清走上前求助,那女人有些怕生,躲在麦秸堆里不敢出来,江清清表情失望,“如果不方便的话就算了。”

她以退为进,果然奏了效,那女人问,“就你们两个吗?”

“嗯。”江清清折身回答。

“那跟我来吧。”

女人在前面领路,她在后面跟着,没说要他们给报酬,纯粹是看在她背上有个病人的份上同情他们,暂时将他们安排在一个偏房,本来是杂物间,收拾了一下勉强空出床。

江清清倒也不嫌弃,将杜笙搁在床上,自个儿也上床睡了一会儿,床是自己编的,藤条被杂物压的高一半,低一半,她睡得很不舒服,也才一两个时辰罢了,人已经清醒过来。

杜笙还没醒,他身子骨太弱,伸手一摸,果然发了热,现在额间一片滚烫。

这个文是刻意折腾他的文,即便没走剧情,他依旧跑不掉,原书里她会打断杜笙的腿,然后杜笙再也站不起来。

她没按剧情之后都不用她亲自动手了,杜笙自个儿摔断了腿。

原书中这个时间,差不多就是她给杜笙下药,让他变成摆件的时间,她没走原剧情,瞧着他的情况,也差不多每天喝药,跟个摆件似的,一天醒来的时间很少,和书里不一样的是一个被逼,一个是他自己要求的。

难不成即便不走剧情,那些大剧情也会换一种方式出现?岂不是说最后杜笙还会手筋脚筋被挑,被她照顾一辈子?

江清清莫名有些期待,这本书其实折腾来,折腾去,还是不离本心,那就是她喜欢杜笙,想一直照顾他。

许是不方便莫名其妙挑断他的手筋脚筋,所以给他安排了这么多毛病,相当于做了错事惩罚他。

前世的她真是小机灵鬼。

江清清去打水,给他擦擦身子降温,知道杜笙介意,擦之前特意问了问他,杜笙含糊说了声‘哦’,然后又睡了,这声‘哦’不知道是表达自己知道了,可以擦的意思,还是不行的意思?

瞧他马上要烧糊涂了,干脆脱掉他的衣裳,说实话,这一世的情况很难叫他保持一个十分健康加强壮的身子,比前世瘦了许多。

前世他身材修长,结实均匀,像个衣服架子,现在过于瘦弱,加上断了腿,不方便行走,江清清听香儿说过,即便求生欲很强,每天都想锻炼身体,增添寿命,然而断腿让他无计可施,只能继续躺在床上,更加虚弱,身体一天不如一天。

该说他幸运好呢,还是不幸好?

幸运一直有人照顾他,生病的时候有人伺候,是最幸福的事,不幸的是这才一个开头,往后毛病多的事。

擦一遍似乎不太管用,杜笙的体温很快又升上来,江清清又给他擦了一遍。

打仗到处都很穷,没什么吃喝,只勉强弄来一碗米糊,小心翼翼喂他喝下。

米糊很稀,说是米糊,不如说是米汤,大部分都是水,杜笙很快被尿憋醒,抓住床板踟蹰半天说不出话。

“怎么了?”她问。

“……我想上茅房。”当着她的面这么说有些羞耻,毕竟他身上没有力气,要靠着她扶。

江清清点头,没说什么调侃的话,直接把他带去茅房,自个儿在门口守着,杜笙很快出来,大概是撑不住,直接扑在她背上,累的不轻的样子。

江清清比他矮,被他这么一压,险些摔去,张嘴想说什么,半响叹口气,他是个病人,不能跟病人一般见识。

杜笙的病一天好不了,她一个人也伺候不周到,江清清想了想,将身上的几件玉件托农女卖掉,钱俩人对半分,特意叮嘱她分几家卖,因为一家吃不下这么多的玉,其实是想通知江家的人过来找她。

无需做别的,江家的丫鬟和家丁发现她的东西,一定会主动找上门。

她就这样等啊等,第二天果然等来了香儿和熏儿,其他人分散开来,暂时还没找到。

离赌石大会还有几天,江清清并不着急,花了钱继续找人,可惜,依旧没有消息,连前头先到的那批人也没到,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也不清楚他们还会不会到,总之她们身上的现银互相对了一遍,发现不超过十万两。

十万两能买房子铺子和田地,在别的地方很值钱,但是在赌石大会上连块石头都买不到,江清清莫名有些发愁。

“其实……”全程听了对话的杜笙表情复杂,“我可以把钱翻几倍。”

作者有话要说:  不好意思,本来答应今天加更的,但是没想到猫咪落地之后还要检查猫瘟啊啥啥的,然后啥都没准备,只能现买猫粮和羊奶,沙盆等等,包括给自己打狂犬疫苗跑了一天,晚上才有空码字,希望能理解,明天应该有空,我尽量早点起来码字_(:3」∠)_

☆、看你的了

江清清似乎毫不意外, 脸上没有半点吃惊。

杜笙凝眉,“你知道?”

江清清摇头, “我不知道, 只是感觉,感觉京城那个相玉师就是你。”

她坐在床头,朝后一倒,直接枕在杜笙腿上, “我虽然不记得具体的, 不过我知道你是做翡翠生意的。”

当时她还很可惜杜笙做翡翠生意,居然不戴玉, 白白浪费了那么好看的手和脖子。

他戴东西肯定很好看,还可以帮忙推销玉件, 旁人瞧了当即眼馋想买, 自从经常带他出去之后,很多人问她玉哪买的?

其实她们更想问人哪找的吧?

杜笙无需多做旁的,只许安安静静坐着, 便是一副风景线,时不时有人回头看他, 原来不爱出来的花家小姐也是隔三差五主动问她, 要不要出去玩?

她当然知道她的目的,可惜花家势大, 为了拉拢她,还是要带杜笙出来,说实话, 她喜欢的人给别人看去,心里还是十分不舒服的。

杜笙点头。

翡翠也是玉的生意,江清清不懂玉,肯定认为两者差不多,再加上他会雕玉,为了去赌石千方百计不惜牺牲色相也要进黑市,只要一关联就能猜到,江清清也试探了他好几回。

她不确定,只是怀疑。

“开赌石大会之前,除了我们这些要买原石的,也有卖原石的,有些不够资格进赌石大会,会在外围买卖,咱们去那里碰碰运气。”杜笙是根据以往经验判断出来的。

开赌石大会的场地和人脉都是旁人提供的,自然需要付给他钱,大概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左右,有些人不舍得,干脆自己守在外头,也有些是没接到场地主人的邀请函,不够资格进去,只能守在外头。

离赌石大会还有几天,他们一定会趁这个时间把所有好货拿出来,能成交一笔赚一笔,因为不需要另外交场地钱,同样的石头,价格会低很多,买家也不需要付给场地主人钱,对双方都有好处。

当然要那种慧眼识千金的人才行,一般的人还是更信赖赌石大会里头的石头,觉得有保障,出玉率高。

前世杜笙钱多,正好又懂,所以他挺喜欢跟外围的人交易,买完让人带回国,开出中下等的料子找人卖掉,开出高等料子自己留着,也能从中赚不少。

现在是没办法,只能走老路,否则江清清的钱到不了,杜笙又联系不上姚掌柜的话,他俩就只能看着,什么都做不了。

这点钱在赌石大会上确实连块石头都买不着。

“都听你的。”江清清没有意见,只躺在他腿上,伸出手把玩他的鬓发,嘴里感叹道,“这样真好。”

杜笙似乎在慢慢接受她,原来是被逼着和她身体接触,表情始终不情不愿,现在似乎无所谓似的,随便她怎么摸他,碰他,昨晚给他擦身子时,这人醒了一会儿,没说什么,也没露出警惕的神色,只淡淡扫了一眼,然后翻个身继续睡了。

正好她前面擦完,翻个身是为了让她更方便擦后面?

懂得配合了,说明他已经完全不排斥她了。

他有心理阴影,让他一口气接受是不可能的,这种小进步她已经很满足。

前一句杜笙听清楚了,后一句与其说是跟他聊天,更像自己嘀咕,杜笙没听清楚。

“刚刚说什么?”他问。

“没什么。”江清清不想回答,只转移话题一样道,“你的身体还不好,明天去吧,今天再歇息一晚。”

“嗯”杜笙没有拒绝,他现在身上还没什么力气,刚退了烧,怎么也要再喝一天药恢复恢复。

“先吃点东西。”江清清很早就发现了,她非常喜欢照顾杜笙,难怪要把他写的这么惨,就为了满足自己那么点癖好。

杜笙乖乖的躺在床上,吃她喂的饭,喝她喂的水,格外有成就感和满足感。

杜笙原来还有挣扎的心思,现在……

放弃一样任她折腾,吃了饭,又喝了汤,药也灌完之后躺下又睡了会儿。

因为刚退了烧,身上有些冷,盖了两床被子之后捂出一身汗,再醒来浑身黏糊糊的,杜笙伸手摸了一下,脖间,肚腹,腿上,连手心里都全是汗。

可能是盗梦,身体太虚引起的,水分排不出来,只能靠这种方式。

杜笙想爬起来洗洗澡,出了身汗,他力气倒是恢复了些,一动把他身旁一同睡下的江清清吵醒。

她也不怕传染,一直睡在他旁边,床不算太大,但是也不小,挤两个人绰绰有余。

许是怕冻到他,没跟他一个被窝,自个儿盖了一个被子,那个被子就是杜笙上头那个,所以杜笙掀被子会拉到她的被子,江清清睡眠又浅,一下就醒了。

她揉揉眼问,“怎么不多睡一会儿。”

“有点饿。”杜笙没说实话,他想把江清清支开,自个儿擦擦身子。

昨天病成那样让她擦是没办法,今儿身上有力气,不可能还让她擦。

江清清没有细想,只坐起来道,“那你等等,我让人给你下碗面吃。”

昨天香儿和熏儿找来,今儿又有几个家丁找来,全部窝在人家的农家舍不是办法,住的地方不够,吃喝和药都跟不上,所以她趁杜笙睡着的时候挪了个窝,现在在平洲一家客栈。

客栈受赌石大会的商人队伍保护,很安全不说,东西也齐全,江清清在客栈里遇到几个熟人,打过招呼之后才过来看杜笙,看着看着跟着睡了。

“你帮我下吧,想吃你亲手下的清汤面。”杜笙莫名觉得对话耳熟,仔细一想发现是新婚之夜时他支开江清清的话,已经用过一次的借口,很显然,第二次是不奏效的。

“你想干什么?”江清清穿鞋的动作一顿,回头看他。

瞒是瞒不住的,杜笙实话实说,“出了汗,想擦擦身子。”

江清清上下打量他一眼,“都这样了还瞎折腾,我帮你擦吧。”

果然,想办法瞒着她是对的,她就是个色狼,女色狼。

杜笙琢磨着找什么借口拒绝,想了想算了,毕竟已经被擦过几回,再擦一回似乎并不能改变什么。

江清清很快打来水,怕冻着杜笙,只脱了他半边衣裳,抬起他的胳膊,把侧面和半边正面背面擦好,又让他坐另一边,用同样的方式擦了擦。

腿上出汗不多,只简单沾了沾水就让他继续躺在被窝里,被子翻了一面,上面和下面那床也换了换。

他说饿虽然是借口,不过江清清还是让香儿下了碗面,正好擦完澡时送过来,江清清喂他吃下。

总是睡对身体不好,下午扶他起来走走,顺便打听了一下姚掌柜的下落,姚掌柜是跟秦茗大师和她江家先前那批人一起走的,一定是遇到了什么麻烦,所以这么久都没到。

今天再等他们一天,明天还不来的话,只能自己想办法凑钱进赌石大会了。

杜笙身体不好,能不让他费神,尽量不让他费神,江清清着人去催一催,为什么那些人还不到。

又找了人请当地的商会帮忙,将他们的丢在河岸边的船拉回来,如果有可能的话,她愿意付一笔钱,助他们将那群水盗打掉,被弄成这样,仇肯定是要报的。

她从来不是善良的人。

身边总共就那么几个人,全部被她支走,客栈里登时又只剩下她和杜笙,俩人什么都没做,走走停停绕客栈一圈,然后又回来继续躺着,一直到第二天。

跟往常一样,江清清先起来,然后扶杜笙起床,虽然现在手里银子不多,不过也不缺那几百两,叫人买来轮椅,她推着杜笙出门去赌石大会的外围看看。

怕来迟,许多人提前三五天到,没事做怎么办?自然是过来瞧瞧,所以赌石大会的外围居然也意外热闹,人来人往,像个小街道似的。

江清清颇是好奇的瞧着地上一块块大小不一的石头,看着都一样,杜笙是怎么从里头挑出有玉,而且是好玉的料子的?

很神奇,虽然有经验可循,她也努力想学,但是太难了放弃。

如果谁都是有一本书就能学会的话,相玉师也不会那么紧俏了。

杜笙看了一路,发现这里居然有不少赌翡翠的,还有人专门收翡翠,让他很是心动,他赌翡翠比赌和田玉有信心。

大概是销往的地方不一样,比如说京城,或者说大盛王朝更喜欢和田玉,但是别的国家偏爱翡翠,两者之间都有优点,平洲恰好是它的进货点罢了。

杜笙原来不赌翡翠,是担心没人收,在大家都赌和田玉的时候他赌翡翠,和砸手里没甚区别,现在有人收,问了问价格,还行,不算特别低之后果断选择了赌翡翠。

翡翠主要看种,所以他先选皮硬的料子,皮硬说明种水好。

场口很模糊,看不出来,现代和古代也有区别,杜笙放弃看场口,只看它表现。

来的早,刚吃过早饭,阳光正好,看料子多一个把握,杜笙矮下身子去搬一个黑乌沙皮料,黑乌沙属于高档料子,种水老,色浓,还有可能出帝王绿,然而有一个缺点,十赌九不中,世面上假货也比较多。

最主要的是价格贵的离谱,十万两并不能买下这块,它主要是大,估摸着成交价在一二十万两左右,杜笙放弃,又寻了一块。

白盐沙皮,这类皮色种水好,会出秧苗绿,也属于高档料子之一。

后世这种料子已经很少见了,被开采的差不多,这辈子也许在早了几百年的时代,所以料子表现都很好,会赌的人倒是少了很多,大概翡翠也没流行几年。

这块很小,杜笙拿起来看了看,正瞧的起劲,旁边突然有人抱怨了一声,“这块料子怎么这么差?都是裂,还卖这么贵。”

杜笙放下白盐沙皮,走过去瞧了瞧,和那人表现不一样,他几乎可以说是眼前一亮。

这块料子看着裂很多,质地粗糙,底灰,还不透明,一看就是垃圾料子,它之所以被标高价,是因为它大,有上百公斤。

这么大一块就算是垃圾料子,也价值不菲,杜笙看中的不是它大,是它里头能出高绿。

翡翠以绿为贵,这块料子也不是真的垃圾料子,它是概率很小的狗屎地,狗屎地子出高绿,而且大多呈块脉状。

行里话叫龙,“龙到处有水”,如此色和水都能保证了,就差种了。

赌它只要赌种就好,常见的种分为四等,玻璃种,冰种,糯种,豆种。

只要出个糯种就不亏,再往上都是大赚,杜笙让江清清把他推过去,细细摸了摸,又用戒指的背面刮了刮,很硬,种水应该不算差。

就赌这块了。

“东家,这块怎么卖?”

东家百忙之中抽空瞄了一眼,“不贵,十五万两。”

杜笙仰头,与江清清对视一眼,钱不够怎么办?

“要不然你去说个软话,东家看你长得漂亮,说不定就便宜了。”杜笙存了心为难她。

江清清挑眉。

“能不能翻身就看你了。”杜笙给她施压。

江清清想了想,丢下他过去,与东家有说有笑,她能纵横生意场上那么多年,自然有些手段,离得远,听不清在说什么,只瞧见她低下头,露出纤细白皙的脖子,白天鹅似的,修长干净的手挽了挽鬓发,显得格外端庄优雅,也没跟东家说多久,很快回来。

脸色已经从巧笑嫣然,变回平常那副微冷的模样,“他对女人不感兴趣,倒是好几次瞧了瞧你,很有可能喜欢男人。”

杜笙本能觉得不妙,转动手轮就要溜。

江清清摁住轮椅,“相公,能不能翻身就看你的了。”

☆、勾引天赋

杜笙莫名有一种偷鸡不成, 蚀把米的感觉,江清清拉着他的轮椅,他想溜都溜不了,被迫转回身, 朝东家的小摊位而去。

东家似乎早就等着, 热情的招呼他,手还在他的肩膀上拍了一下,又借着拍肩膀的功夫,一溜顺着他的胳膊摸下来。

杜笙心里反感,面上不显, 还要勉强扯出一抹笑。

江清清的判断没错,这人果然喜欢男人, 而且似乎对他十分感兴趣。

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悲哀,高兴这张脸关键时刻起了作用, 悲哀他居然要靠脸勾引男人。

太刻意的动作做不来, 杜笙勾了勾头,学着江清清勾引人的模样,露出一截玉似的白颈, 指了指方才他看中的那块石头问:“东家,那块能再便宜一点吗?”

东家眼前一亮,眼睛死死盯着他的衣襟, 顺着缝隙往里看,手也不老实的放在他脖间,有意无意摸来摸去。

杜笙忍着恶心没动, 因为他的默许,东家越发大胆,“这块啊,你要的话给你十四万吧。”

杜笙不甘心,“十四万不吉利,再低一点。”

东家拉了拉他的衣襟问,“那你开个价吧。”

杜笙摇头,“还是掌柜开吧。”

怕他开的太低吓到掌柜。

“十三万吧。”掌柜试探着又把价格喊低了一些。

“看来是跟这块石头无缘了。”杜笙转动轮椅就要走。

东家连忙拦住他,“别走啊,不满意咱们再商量商量。”

杜笙轮椅没停。

“十二万怎么样?”

杜笙的轮椅继续走。

“十一万。”

杜笙依旧不停。

“十万,最低的了,不能再低了。”

杜笙这才露出微笑,不枉他牺牲色相,到底还是达成目的了。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东西到手,二话不说离开,连石头都没切,直接拿着走人,头都不带回的。

石头因为太重,不方便抱着,杜笙把石头放在轮椅下的篮子里,自个儿拿着帕子擦方才那个东家碰过的地方。

江清清笑他,“看不出来,你还有做狐狸精的天赋,五万两啊,说免就免了。”

那个东家大概以为杜笙会在他家切,接触的机会很多,搞不好还有便宜可以占,结果被杜笙耍了一道,东西到手当即翻脸不认人,快的宛如翻书。

杜笙白了她一眼,继续擦,“你相公被人吃豆腐,你就看着?”

“要不然还能怎么样?要我表扬你吗?”江清清敷衍道,“相公真棒,为我们翻身做了很大贡献。”

杜笙无语。

江清清抢过他手里的帕子,扭过他的脖子帮他擦,比他还用力,杜笙感觉接触的地方一阵疼,歪头一看肩头都给他搓红了。

明显感觉江清清情绪不太对,杜笙问她,“怎么了?”

“没什么。”江清清还在继续擦,“只是希望自己记住,以后安排的再妥当些,这样就不用委屈你了。”

杜笙失笑,“人有失足,马有失蹄,想开点吧,我都没说什么。”

被占便宜的是他,不过能省五万两,也值了。

杜笙去了另一个地方切石头,这回的东家很正常,给了点钱,没说什么直接上手搬了石头拿去切。

杜笙指挥从哪切,这块石头他心里有点底,出高绿的地方肯定是中间,其它地方有裂,好在它大,切掉三五厘米不心疼。

第一刀选了有表现的地方,切的深了些,五厘米左右,因为大,花了大概一个时辰左右才切好。

杜笙拿过切出来的地方瞧了瞧,意外发现种水还行,不过没色,透明的不太值钱。

这块料子本来就赌种水,只要它种水不错,几乎就算稳赢了,杜笙心里松了一口气,又让人着手开始切第二刀,第二刀不太乐观,裂涨进去了,而且扩散成了小细纹。

杜笙刚放下的心又提了起来,手放在轮椅上,不由自主握住。

江清清发现了,覆上自己的手,安慰他一样道,“不要有太大压力,大不了赌输错过这次机会罢了。”

她说得轻松,杜笙不愿意,也不想输,他能从那群水盗手底下活过来,一路发烧,水土不服,身体不适依旧平安到了平洲,都靠江清清,所以他必须赢回来,还她的人情。

人情债不好欠,杜笙很早之前就晓得,欠了还不了,头都抬不起来。

他扭头瞧了瞧江清清,其实心里有些意外,这种时候她居然还能面无表情保持镇定,不像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该有的,更像七老八十了一样。

记得他死时卿卿才二十多岁,很年轻,刚从大学毕业的人能有什么经验,所以他猜测卿卿很有可能在他死后活了很久,十年,二十年,三十年,慢慢从一个刚毕业的小女孩变成了中年人,老年人,搞不好还是儿孙满堂的那种,否则她不可能那么老道,经历那么多事依旧平淡无波,比他还冷静。

朱笙不愿意成亲其实是有原因的,哪个男人能接受老婆比自己优秀?杜笙都有点不情不愿。

江清清也确实优秀过了头,朱笙完全被她碾压,杜笙也有点危险。至少目前来说一直处于下风,平时想开她一个玩笑,立马被她怼了回来,让人很是挫败。

“石头要出来了。”第三块石头已经切好,切石头的师傅拿去放在水里清洗,刚切出来的时候周围都是粉末,水都压不住,石头也全被粉末盖住,稍稍冲了一下再拿上来才能看到玉的本质。

“种水到冰种了,见绿,水头很足,可惜裂太多,不过底下还有大块没切,切开只要有一面没有裂咱们就赢了。”

这么大的石头,一面大概有十几个手镯位,高绿高种水,水头也足,一只大概在两三万两左右,十几个镯子位,怎么也能赚个三四十万,再加上其它的戒面抠抠,边角料做成耳环和牌子,五六十万保底。

不过平洲在搞赌石大会,大家都准备把钱放在赌石大会上,这时候会高价收料子的人很少,收收无伤大雅的小料子还行,他们这块太大了,肯定会被压价,最后能有三十万两就算不错了。

三十万两在赌石大会上根本不够看的,需要找人合作,找谁又成了问题。

☆、等着死吧

杜笙很快觉得自己有些异想天开, 料子还没切完, 还不知道里头什么样, 他就开始想着找人合作, 委实有些不切实际。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把料子切开,看看它到底是一块废料,还是一块能让人翻身的料子。

第四刀杜笙和切石头的师傅商量了一下, 决定从屁股切,看看它背面有多厚, 质地怎么样。

切石头的过程很煎熬, 江清清站在他身后,手放在他耳朵上, 不时捏一捏,杜笙搁在石头上的注意力被她吸引了大半。

都是些小动作, 不是压他的肩膀,就是理理他的头发, 有时候干脆掐他一把,如果是原来,他可能会以为江清清占他便宜等等, 现在抛开那层有色眼镜,发现江清清是在转移他的视线, 让他不要过于集中在切石头上。

每次切石头杜笙心里紧张, 身体都会紧绷。

也许以前也误会了她好几次?

杜笙不确定,他猜不透江清清的心思。

江清清玩了一圈,手摸在他的衣襟里, 杜笙脸黑了黑,果然是他‘误会’了江清清吗?

“石头切开了。”

江清清突然惊呼一声,杜笙连忙去看,这一刀还是不理想,细小的裂很多,不过比原来浅,能抠出些珠子,耳环,戒面等等小件,还要再切一刀。

第五刀切的师傅已经有些不耐烦,告诉他最后再切一刀,不行就去别家切吧。

切不出好料,完全是浪费他的时间,像他这样的师傅切一刀最多一两,没什么赚头,但是如果能切出好料,石头的主人要封红包,放鞭炮,一来表示喜事,二来告诉大家,他这里有好货。

虽然都不是在他这里买的,但是在他这里切的也一样。

封一个红包怎么也有百两银子,毕竟杜笙手里这块料子大,除了裂,其它表现也不错,只要把裂切掉还是能买大价钱的。

假如真的像杜笙想的那样,三十万两左右,拿出一百两包红包轻而易举。

第五刀也很快切完,天色已经从清晨变成了下午,师傅这一天啥都没做,光给他切石头去了。

越到后来,杜笙注意力越集中,全放在石头上,江清清根本转移不了,她也放弃了,起身去买饭。

从清晨到下午,俩人已经将近三四个时辰没有吃饭,切石头的师傅亦然,杜笙答应了他不管切不切得出来好料,他都包红包,师傅这才干劲十足。

杜笙也没闲着,在石头上画线,让他再切一刀,第五刀也不行,还是有细纹。

这块石头本来很大,被切了五刀,一刀三五厘米,一刀三五厘米,很快只剩下十厘米左右,再切不出来,这块料子相当于废了,勉强能保个底罢了,毕竟它大,裂虽然多,但是可以扣配件。

第六刀因为薄,师傅怕碎,让他扶着,杜笙捂着鼻子,忍着粉末纷飞,单手扶住石头,大概半个时辰左右切开。

师傅刚淋上水,他便迫不及待拿出来看,还好还好,没有裂了,切第五刀的时候他就看出来了,那裂已经浅的几乎看不出,再切一刀肯定没有,果然,切掉了三厘米,还剩下六七厘米左右。

手镯最多三厘米,也就是说可以理三片,这么完美的种水和绿,一片三十万的话,三片就是九十万,还是在压低了价格的情况下。

一般人怕是吃不下,所以他打算理成三片分开卖掉。

“别切别切,这块你出个价,我要了。”人群里突然走出来一个人道。

切石头的地方很多玉石商人守着,等着出东西了好买走,比自己切风险小,杜笙这块是高绿高冰种,切掉了裂,没有风险,里头都是好肉,错过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等到同样的料子问世,所以就算大,不参加赌石大会,忍痛也要买下。

“你一个人吃有些困难吧,我入伙。”他的同伴道。

那个男人似乎松了一口气,入伙的话他依旧能参加赌石大会,玉也不会理片,一旦理片,它做成的东西就有了局限,只能掏手镯和牌子,不理片他就能雕出一个大件,越是大件的东西越值钱。

杜笙瞧着俩人穿着打扮判断他们能出多少价格,太高会把人吓跑,太低他亏。

许是怕被打劫,两个商人穿的都跟难民似的,唯独手上戴的戒指价值不菲,戴的是扳指,这样的扳指戴在一个穿的跟下地干过活的农民手上,旁人会以为是假货,只有杜笙看了出来,那扳指是翡翠中的极品,玻璃种的秧苗绿。

外行看色,内行看种,这已经是最高的种水了,在现代价值千万,在古代怎么也要小十万的样子。

越是到了一定层次,越是发现钱就像假的似的,十万二十万张口就来。

“一百二十万。”杜笙记得以前看过一本书,说是清朝那个年代,一年的关税在五百万到一千万之间,他切了一块石头,就敢开出百万白银的价格,真的是膨胀了。

那俩人对视一眼,“七十万,我们还要留着钱去参加赌石大会呢。”

杜笙摇头,“七十万太低了,我宁愿把它理片卖给三家人。”

那俩人经过深思熟虑加了些价,“八十万,我们能出的最高价格了,毕竟赌石大会里的石头更好,说不定有瓷种帝王绿。”

他说的不错,这个年代石头还没怎么开采,搞不好真的可以出现玻璃种的帝王绿。

杜笙这个就相当于是帝王绿,但是是冰种,和玻璃种还差一个等级,他们口中的瓷种应该就是玻璃种的意思,只是说法变了一些,杜笙原来怕说玻璃没人认识,改成了陶瓷,没想到还歪打正着了。

“成交。”八十万虽然比他预想的要低了十多万左右,被压价压的太狠,但是这些人说的没错,他们更看重赌石大会里头切出来的石头,外面就是随便玩玩。

他再端着人家一后悔,八十万都没了。

既然谈好了,自然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给的是银票,一万两一张,足足给了八十张,让他自个儿数。

杜笙还不怎么会看这个时代的支票,这些银票其实就相当于现代的支票,钱存在银行,银行给你一个本本,一张限定了多少额度,只要不超过你银.行卡里的钱,都可以给你兑换。

银票是同样的操作,许是想着方便一些,所以把银票全部兑换成了一万两的,不会太大,也不会太小,一个包袱就能藏住。

杜笙钱到手,四周登时出现些虎视眈眈的眼神,仿佛他是一块肥肉似的。

杜笙凝眉,心里有些担心。

包了一万两给切石头的师傅,又拿出一万两放鞭炮,想了想,替江清清做主,空出五万两,准备做善事。

扣除这些钱,还剩下七十三万左右,江清清该满足了。

“我只是走了一会儿而已,你就帮我赚了八十万回来?”江清清一手提着饭,一手拍在他肩上,“还真是我的摇钱树啊。”

杜笙紧绷的心情莫名放松了些,在这么多人盯着的情况下,江清清还能这么轻松,说明她有后手,很安全,不会有事。

“现在是七十三万。”杜笙道,“我替你做主拿出五万出来做善事,另外一万包给师傅,还有一万用来放鞭炮了。”

放鞭炮有点像是家里做喜事,叫附近的人都上门恭喜。

江清清蹙眉,“没有自己那份?”

杜笙摇头,“我不需要。”

江清清嗤笑,“你不是不需要,你是想还我的人情。”

“杜笙。”她语气认真了些,“你的心是冷的,暖不热的。”

上辈子她没有暖热,这辈子也很危险。

“不要说这些了。”杜笙转移话题,“想想办法吧,现在应该怎么护好钱全身而退。”

“等死吧。”江清清把饭放在他腿上,“懒得救我们了。”

☆、一个约定

杜笙无语, “不要说任性的话。”

平时江清清很冷静, 现在需要她冷静的时候她任性起来。

杜笙其实不是那个意思,他解释一些道,“我现在和你的身份不对等,你让我把该还完的还完。”

只有还完了所有的债, 他才有资格跟江清清谈些别的, 不是被逼的, 是他心甘情愿的。

不会让他抬不起头,也不会有人说他吃软饭,与江清清的身份对等。

从一早他就说过,朱笙自尊心强, 他比朱笙自尊心还强,接受不了自己吃软饭, 靠女人。

最起码朱笙可以低头骗女人的钱, 他做不到,也或许是他和朱笙的处境不一样,朱笙没有一技之长, 他有,所以无论何时何地, 他都不需要求人, 也没必要寄人篱下。

江清清眼中闪过什么,“是不是把所有债还完,你才会考虑我?”

杜笙点头,“如果我还完债之后发现自己喜欢上你, 肯定会和你过下去的。”

江清清脸上阴转晴天,“虽然只是一个模棱两可的保证,不过我还是很开心。”

杜笙松了一口气,说实话,她比想象中更容易满足。

“这样吧。”江清清建议,“如果你能帮我在赌石大会上赢两百万,咱们之前的账就一笔勾销,卖身契我也会还你。”

许是怕杜笙不答应,她道,“咱们已经有七十三万了,翻个两三倍对你来说应该不难吧?”

用七十三万赌,江清清太看得起他了,“钱是你的,你都敢赌,我为什么不敢?”

输了对他来说没损失,顶多欠的更多罢了,债多不压身,慢慢还就是了,杜笙对还债还是很有信心的,赌石行业本身就是个暴富的行业,什么都有可能。

赢赌了他可以一次把所有帐和卖身契赢回来,十分值得赌。

江清清似乎有意帮他,想看看他还完债之后的选择,杜笙也不知道自己会怎么选?

“先吃饭吧,吃完饭再考虑怎么跑。”四周盯着他们的人越来越多,多到几乎不可能逃跑的地步。

越是这种时候,江清清越淡定,把他推到角落,打开他腿上的油纸包,借了一个东家的小板凳,坐在他对面分馒头。

油纸包里包了两个馒头和一道小菜,是下酒的辣椒酱,没有筷子,用馒头蘸着吃,很没有形象,江清清居然也不嫌弃,还吃的格外香。

她平时算比较挑食的人了,山珍海味也没见她吃多少,在这么个环境下,能开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