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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烧焦的味道随之飘开,大理寺来了一位少卿,见周围人都面露难色,便好心说道:“各位若是不适应此景,不如移步其他厅事?”

“工部现在其他厅事人挤人,东西也乱七八糟摆了一地,远不如空地上宽敞,在下已经布好了桌椅茶水,诸位贵人不如去坐一坐?”

崔明璋出面,将事情安排得十分稳妥。

工部出了事,聚集在此的人都是因为工部失察,本来对工部的人没什么好脸色,现在看崔明璋这位工部侍郎安排得实在稳妥,便扫去了面上的晦气,客客气气得说着话走了。

大理寺少卿见人都离开,松了口气,带着仵作便要上前简单验尸。

“验尸的结果给本殿下一份,十四,跟皇姐去里头看看吧。”

大公主说完,不等大理寺的人劝说,迈开大步往烧成框架的廨舍而去,李暮歌看见那位姓邹的少卿到嘴边的劝说,全被大公主的特立独行给打回去了。

“十四殿下,里头危险,随时可能会坍塌。”邹少卿转头看见年轻的小公主还没有走,连忙开口道。

李暮歌点点头,“邹少卿放心,大皇姐身边有人看护,我们不会有事的。”

说完,她跟着大公主进屋了,徒留邹少卿在原地,眉头能夹死蚊子。

李暮歌可没有空余的精力去管这位少卿的想法,她能感觉到大公主现在心情特别不好,她同样心情沉重。

“十四,你说死得这个陈录主事,会不会就是画军械图的人?”

大公主拿出两块面巾,一块自己蒙住口鼻,一块递给李暮歌,蒙完后,她开口问道。

声音有些闷,听着不真切。

李暮歌沉默摇头,她不知道,但九成九是。

“可恶至极。”大公主问出口时,心底已经有了答案,她说出这四个字时,一字一顿,愤恨极了。

李暮歌感叹道:“壮士断腕,当真是有决心有毅力。”

李暮歌没想到荣阳他们能做到这一步,仅仅是查到崔明璋头上,便一不做二不休,将人给烧死了。

大火一放,屋里留有后手也毫无用处了,一切证据都会被付之一炬,任谁都找不出线索。

怪不得在小说里,一直到大公主倒下,都没用罪证被查出来,连李暮歌这个拿着剧本的人,都不知道夺嫡之战里还有西北军的事情。

“这斩草除根的作风,一看就知道是谁干得,荣阳一如既往的心狠手辣,太子估计都不知道,她又做了这等狠绝无情之事。”

李暮歌闻言,略有些意外地看了一眼大公主,听大公主的话,好像对方已经消气了。

这么快就不生气了?大公主可真是掌控自我情绪的神!

李暮歌小声说:“手段虽狠,却实实在在有效果,如此一来,什么都查不到了。”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荣阳深谙此道,是个聪明的反派。

小说里,荣阳成功达成了她的目的,她顶着杀“十四公主”的罪名,都没有将西北军的事情爆出来。

“崔明璋还活着,你此前不是说过,可以拉拢他吗?”

大公主挥挥手,身后跟着的两名大公主府侍卫上前,搬开了挡路的木头。

木头搬走了,蹭了一身的黑。

李暮歌幽幽一叹,“一个会违背家族意愿,选择其他立场的人,定然有所图,无外乎权、财、色、名罢了,无论是什么,都得有命才能继续享受,现在陈录被活活烧死,敲山震虎杀鸡儆猴,崔明璋不敢开口反咬旧主。”

“那这么说来,此事只能到此为止了。”

大公主遗憾极了,却也没有办法,才刚开始调查就死了一个工部主事,再查下去,怕不是崔明璋这个工部侍郎也活不了。

到时候事情闹大,捅到父皇跟前,父皇多半又会和稀泥,荣阳和她各打五十大板,事情彻底结束。

“不,恰恰相反,此事不能结束,三皇姐越是着急灭口,越说明我们查得方向是对的,军械图里绝对藏着一个惊天秘密,只是工部已经被他们察觉,不好再查,不如换个方向,查查别人。”

李暮歌昨天通了半宿宵进行头脑风暴,不是白浪费时间,她将这事儿从头到尾梳理了很多遍,已经有了新的思路。

大公主挑眉,示意李暮歌接着说。

“三皇姐这人做事太狠,一点儿不顾及情分脸面,这点就不如二皇兄,二皇兄身为太子,一国储君,向来仁义为先,不会轻易下杀手。”

说白了,荣阳不要形象名声,太子要,太子可重视这个了。

查荣阳的人不好查,查太子的人好查啊!

大公主闻弦音知雅意,瞬间想起个人来——致使西北军打了败仗的杨家纨绔!

“你说的没错,这里就交给你了,皇姐去史馆一趟!”

大公主有了新的目标,立刻去找她最信任的颜士珍去了,将李暮歌一个人扔在了火灾现场。

李暮歌看着到处都是烧焦痕迹的火灾现场,又看了眼那被随意扔在地上的尸体,心里沉甸甸的。

如果昨日她就将这事儿告诉大公主,大公主去查杨家,陈录是不是就不会死了呢?

或许荣阳会觉得,她们查不到陈录头上,陈录可以留下一条命继续做事。

“呵!真是杞人忧天,坏人想要杀人,哪儿是我能管得着的。”李暮歌低声自嘲道,她自己尚且刚死里逃生没多久,旁人的死活,她哪有本事管。

李暮歌在心里想:“这就是权力斗争,你死我活是常态。她自认是下棋之人,将你的命当成随手可扔的棋子,却不知她自己,也不过是他人在棋盘上的一步棋。”

现在轮到太子做出选择了,杨家还是凌家,他总不能既要也要吧?

第29章

邹少卿皱着眉头跟仵作说了半天, 等他意识到大公主已经走了,不用那么认真查案时,仵作已经命人将尸体抬到临时搭建的棚子里去了。

大公主真走了?

邹少卿左右看看, 确实没发现大公主的踪迹, 只看见了那个像是大公主跟屁虫一样的小公主。

最近十四公主跟大公主走得近,邹少卿不用多想,就知道那位一定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十四公主。

今日早朝, 陛下赐十四公主封号“长安”,想来此刻礼部已经将此事定下。

邹少卿摸不准大公主一党要干什么, 他已经敏锐察觉到此次走水事件的问题了,绝不单单只是一场失火导致的惨案。

“臣见过长安公主!”

李暮歌正在观察火场,没想到邹少卿过来了, 她冲这位年过三十,查案经验丰富的朝廷命官点点头。

“邹少卿辛苦,依少卿看, 此案好查吗?”

“这……”邹少卿在心里揣摩着这句话的意思, 这是让他好好查案,还是注意些什么事情啊?

“少卿不必多虑, 本殿下只是随口一问,之前在宫里从未见过这种事。”

李暮歌一看就知道,这位邹少卿想多了。

朝堂上的人, 说话带着八百个心眼子, 随便一句话都会让他们多想,李暮歌暗自提醒自己,千万要记住谨言慎行,以免一句话说得不当,引来麻烦。

“哈哈, 皇宫之中有禁卫军把守,又是陛下所在,天命眷顾之地,自然不会有宵小之徒敢纵火烧屋,殿下此前没见过这种事,很是正常,其实在长宁城,一年到头也少有此类事情发生。”

“纵火?少卿认为,工部走水并非巧合,而是有人纵火?”

李暮歌没想到对方一下子就查出点儿眉头来了,又或者所有人都清楚,这种扑不灭的大火,除了刻意纵火外,几乎没有其他可能。

邹少卿没想到李暮歌会一下子找到他话中的重点,对于这位名不见经传的十四公主,他有了些许认知。

不知其人品行如何,但知道十四公主是个聪明人了。

“殿下,廨舍之中并非只有那位陈主事在,可最后只有陈主事被烧死,而且火不是从最易走水的书案上烧起,而是从窗口处烧起来的,这点很容易就能看出。”

邹少卿指了指那已经烧得面目全非的窗户,又指了指还有个具体形状的桌子残骸。

李暮歌看了又看,最后不得不遗憾承认,自己真没什么查案的天赋。

她什么都看不出来。

桌子是黑漆漆一团,窗户也是黑漆漆一团,怎么看出来火势从何而起呢?

如果是现代,房子是钢筋混凝土结构,烧个半天还能有大致轮廓,只要不塌,总能看出里头的起火痕迹,那是非常明显的痕迹。

可大庄的房子是木质结构,烧了那么久,别说痕迹了,房子都要烧没了。

邹少卿见李暮歌没看出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殿下此前没有接触过这种起火之地,想来是没什么经验,若是有经验的话,一眼便能看出。”

“邹少卿是有真本事的人。”

李暮歌不是个擅长挽尊的性子,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没什么好挽尊的,她又不是神仙,哪儿能事事精通。

她佩服这种有本事的人,人能精通一道,称得上是大毅力。

李暮歌精通得是言语,她能靠一张嘴皮子跟任何人拉近关系,还能哄得他人开心,这不,邹少卿笑得都能看见后槽牙了。

被哄得开心的邹少卿很快就透露给李暮歌一个大消息。

他认为,纵火之人就在工部之中,甚至还锁定了人选,那便是与陈录同处廨舍之中的另外两人。

“或是一人纵火,另一个人逃离,或是两人合手,一人将陈录打晕,一人纵火,反正他们俩绝对不清白。”

邹少卿说起此事时,言语笃定至极,好像他人就在现场,亲眼所见一般。

李暮歌不知道对方这么说的依据在哪儿,但是邹少卿敢说,肯定是掌握了一定证据。

“少卿要将此二人缉拿归案吗?”

邹少卿摇摇头,他见四下无人,便轻声问询:“殿下是何意?”

李暮歌以为邹少卿是在问自己,刚要开口,又想起这位少卿一直在看大公主脸色。

这话估计是在问大公主什么意思。

李暮歌哈哈一笑,“本殿下哪里能管得着少卿如何行事?像是这种死了人的案子,总归是要找到凶手,好给死者及其家眷一个交代。”

邹少卿恍然大悟,这话是点到为止的意思。

没有让他继续查下去,而是告诉他,只要死者家眷们满意,事情便算是过去了。

邹少卿像是得了圣旨,一下子腰杆都挺直了不少,像是这种涉及到朝廷私密的案子,他最怕的就是谁都不说话,任由他查。

嘴上说着随便查,真查出什么来,没有一个高兴的。

现在好了,李暮歌已经给他划出道来,他在这个范围里查就行,查出什么都很安全,不会查着查着小命难保。

邹少卿想到这儿,不禁对李暮歌印象大好,他就喜欢给这种说话明白的人做事!

不知道自己还得了个好评的李暮歌,跟邹少卿说了两句话就离开了,无论是她还是大公主,全程都没有多看过崔明璋一眼。

她们都清楚,这件事可能是崔明璋下得手,但罪魁祸首并不是他,真正的持刀之人还躲在背后,连面都没露。

“殿下,可要回宫?”

李暮歌坐上马车,马车之中,翠玉早已等候多时,见她上来,立刻问道。

李暮歌摇摇头,“时辰还早,你知道那陈主事家住何处吗?”

“住在玄武大街东侧第二条巷子里,是第三户人家,奴刚刚还听工部的大人说,要去陈家为陈主事奔丧。”

翠玉等在外面时没老老实实呆着,而是去跟工部的一些人攀谈了两句,她想多帮帮李暮歌。

李暮歌赞赏地看了翠玉一眼,翠玉做事是真妥帖,“去陈家一趟吧,缘分一场,本殿下也去奔丧。”

李暮歌还是觉得陈录的死,自己并不无辜,不管是为了安亡者魂,还是还生者愿,总之,她想去。

“是。”

翠玉撩开车帘同车夫说了两句,马车调转方向,往玄武大街而去。

朱雀、玄武、白虎、青龙,四条大街组成了长宁城的主体,这四条大街上,朱雀大街基本都是住着王公贵族,全是高门显户,玄武大街则紧邻朱雀大街,多是小官员,或外地官员居住之所。

白虎青龙则是胡商与外地商贾常在之地,那边特别繁华。

至于普通百姓,长宁城的普通百姓住在各种小巷子里,大街上的房子,他们最多只能远远望一眼。

陈录是工部主事,按理说官不算太小,陈家也算是地方望族,李暮歌都听说过常平陈家的名头。

可陈录却住在小巷子里,那小巷真的是很窄小的巷子,马车都进不去,估计巷子的路只有三人宽,是李暮歌这种少年人体型的三人宽。

如翠玉或陈录那样的成年人,两个人并肩走都会觉得挤得慌。

李暮歌从巷子口下了车,巷子里现在人头攒动,小小的巷子人气十足。

这些人里,不乏身着官服的官员,纵使多为深青浅青二色的官服,那也不是常见的场景。

皇宫之中都少见,大概只有大朝会时才能看见这么多青色官服,大朝会时,在京九品以上的官员都可以参加,当面对皇帝述政。

“殿下,这里人太多了,不如让奴上前去请主人家过来?”

翠玉可不敢让李暮歌进去跟人挤,这么多人,要是把李暮歌给挤坏了,全都得吃不了兜着走。

李暮歌点点头,“行,小心些,速去速回。”

她可不会不知轻重,非要跟人挤去,她现在正长身体,身高才刚过一米六,在人群里连头都露不出来。

翠玉身上有些功夫,底盘很稳,手很有力气,她进入人群中后,也不知是怎么做到的,竟然很快就扒拉出一条路,人跟正常行走一样,一路走到门口,一点儿阻拦都没遇见。

李暮歌见此,突然有点儿后悔说在外面等了,翠玉有这一手,肯定能护好她啊。

记住了,下次一定。

本以为翠玉要去很久,没想到眨眼的功夫她就出来了,只是她身后空无一人,显然并未将主人家请出来。

“怎么回事?”

李暮歌以为里面发生了什么事,主人家动弹不得。

谁知翠玉摇摇头,沉着脸说道:“回殿下,陈家大门紧锁,早来的人说,一大早上就没看见开门,敲门也无人回应,还有好事者上墙头看了一眼,里面空荡无人,一点儿声响都没有。”

李暮歌脸色一变,她脑海中下意识浮现出四个字——杀人灭口!

李暮歌不想将事情想得如此糟糕,□□阳能心狠手辣到一把火烧死陈录,连带着将陈录的手稿等物件一并烧成灰,如此狠辣手段下,荣阳会高抬贵手放过陈录的家人吗?

答案是不会。

要不是李暮歌今天来得早,恐怕过两日,陈家也会和工部廨舍一样,一把火烧个干净了。

荣阳没有连着干,只不过是为了将两件起火案时间分开,以免民众对此浮想联翩。

长宁城每天都会发生很多事情,对于民众而言,一天一个新鲜事,只要隔开两三天,民众自然不会过度注意此事。

至于朝廷会不会重视,荣阳并不在乎,查案的大理寺难道敢查到她头上吗?

“可真是嚣张啊。”李暮歌低声说着,翠玉立在一旁,束手而立,不敢多言。

小说中描述荣阳公主一向嚣张跋扈,李暮歌原本只是有一个粗略的印象,现在真切体会到了,一个身居高位,手掌大权之人的“嚣张跋扈”,究竟有多么可怕。

“殿下,可要派人去找陈家人?”

“不必了,将此事传给大皇姐便好,宫外的事还轮不到本殿下来管,回宫吧。”

李暮歌知道,在宫外,她的力量非常微小,她没有名没有人,想要在荣阳手底下保住人,可能性微乎其微,不如将事情告诉大公主,由大公主派人。

坐上马车,李暮歌深刻意识到掌权在当下的紧迫性,陈录是正儿八经的朝廷命官,依旧说死就死了,他不光保不住自身性命,连家人的性命都保不住。

她身为公主,又比陈录强到哪儿去呢?

公主的身份说尊贵,确实很尊贵,但那并不是源于她本身的尊贵,而是这个姓氏带给她的地位,与她地位相等的人想要杀她,根本不必多加考虑。

李暮歌回宫后,立刻派人跟颜士玉说一声,第二日出城去庄子上,正好第二日是休沐日。

李暮歌正经的课没上两天,尽忙活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了,她课业落下不少,晚上回去还得挑灯夜读。

干什么都不容易,当一个合格的公主也很不容易。

很久没有体会过高三生一般刻苦读书劲头的李暮歌,在第二天见到颜士玉时,眼底又是一片青黑。

颜士玉见此十分担忧,“殿下昨夜又没睡好吗?”

颜士玉没忘记,前天看见李暮歌时,她就一副一夜未眠的模样,今天又是这样。

李暮歌摆摆手,“没事儿,起得太早了,路上补个眠便是,趁着人少快些出城,省得路上堵。”

颜士玉无奈,一听便知殿下很少出城,白天哪儿有那么多人出城啊,除了傍晚外,任何一个时间出城都不会堵。

颜士玉没多说什么,利索地上了马车,给李暮歌腾出地方后,她拿出书安静看书,李暮歌躺在软榻上便睡了过去。

好几年没这么熬过夜了,一时之间还真有点儿不太适应,李暮歌睡前心想,她高三那年到底是怎么熬过来的?那时候天天午夜睡觉,凌晨五点就起床,一天睡不到六个小时,她还能活蹦乱跳得参加高考。

现在睡了六七个小时,竟爬不起来了。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

李暮歌被颜士玉叫醒后,眨了眨眼,很快目光恢复清明,路上补眠效果显著,她现在精神抖擞。

“到了?”

“回殿下,到了,外头就是大殿下送与殿下的庄子了。”颜士玉面露难色,“就是这庄子,好像有些穷啊。”

“原是大皇姐的庄子,还在长宁城附近,能有多穷?快让开,本殿下这就下去看看。”

李暮歌对贫穷早就有了心理准备,现代一些农民过得日子都很苦,土坯房、木板床,身上的衣服甚至可能还有补丁,那可是在工业大爆发后的现代。

古代只会更差,不可能更好。

纵使李暮歌早就做好心理准备,当她看见这个世界最底层的农民时,依旧无语凝噎。

身上的衣服别说补丁了,连整块布都没瞧见一块,脚上踩着草鞋,一看便知是最便宜的那种,头发如杂草一般,枯燥无光,脸是黑的,瘦的全是骨头,手脚很细,肚子却有些凸起,脸甚至还有些浮肿。

大庄是不是要完了?

李暮歌看到这些人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如果一个国家的百姓过成这副模样,那这个国家绝对要完了。

颜士玉看到后则大怒,“管事呢!管事在何处!为何只有佃农在此!”

颜士玉刚刚在马车上只看了一眼,因为距离比较远,只看出这些农户穿得比较破烂,没看出人的具体模样。

甚至因为这些人饿得浮肿,远看着好像身上还有些肉似得。

没想到凑近一看,竟是这副面容!

李暮歌分不清普通百姓和流民,颜士玉却是知道的,她家在京城附近也有庄子,在老家更是有坞壁,正经百姓什么模样,她最清楚不过。

士大夫们能称呼大庄为盛世,总归是有些原由,不可能闭着眼瞎吹。

那群流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没说话,最后人群中走出一个穿着稍微体面一些,头发花白,牙都要掉光了的老人家。

老人家颤颤巍巍上前,行了一礼,说道:“老朽见过大人……”

“老人家不必多礼,在下没有官身,老人家可称呼在下为颜六娘。”颜士玉面对瞧着年纪比她祖父还大的老人家,不敢怠慢,收敛了怒容。

老人家有些激动,颤着声音问道:“可是东安颜家的女郎?”

“是,老人家知道东安颜家?”

“老朽正是从东安附近逃难而来的难民,我等衣衫褴褛,污了女郎的眼,还望女郎恕罪。”

“老人家不必如此,流离失所非尔等所愿,如今你们已经有田有户,将来好生种地,在此绵延生息便是。”

颜士玉没想到眼前人是东安附近的百姓,她心下疑惑,没听说这两年东安附近有大灾,怎么会有难民跑到京城附近的?

这疑惑她没有直言,而是放在心里,等庄子管事出来解答。

没成想那老人家说,庄子前些日子易手了,管事一家早就打包行礼离开,只留下偌大的庄子和他们这十几户佃农在此。

如果有什么想知道的,女郎尽管问他就行。

颜士玉这下无语了,要不是知道大公主现在很看重十四公主,她都要怀疑大公主是不是有意为难十四公主了。

这么大一个庄子,就留了不足百的人手,还全都是佃农,要如何上手管理啊?

颜士玉还待再说什么,李暮歌开口了。

“你们都先回家去吧,外头太冷,小心冻着,六娘,你派些人过来,统计一下庄子上有多少人,男女老少分别数几,统计好后,翠玉去城中采购一番,布匹粮食按照人口来分,保证每个人都有两身衣服穿,有一月充足的粮食。”

李暮歌实在看不下去了,这两日气温确实回暖了,但身披破布,站在风里还是很冷的。

饥寒交迫,营养不良,李暮歌看不见便算了,看见了总不能视若无睹,其他事情暂停,先让眼前这几十人有衣服御寒,有粮食填肚吧。

一群眼神麻木的佃农没什么反应,那老人家感激涕零,差点儿给李暮歌跪下磕头谢恩,叫颜士玉将人扶住了,饿了许久,身体虚弱的老人家,根本挣不脱颜士玉的双手。

“先别忙着谢了,这庄子日后便是本、本小姐的庄子,你们都是本小姐的佃户,要是冻死饿死,谁来给本小姐种地?快些回去吧!”

说来也奇怪,刚刚李暮歌说要送吃得送穿得,这群佃户没有一点儿反应,现在李暮歌说让他们给她种地,好好干活,他们一个个就像是泥人突然被赋予了神智,竟一个个或鞠躬或跪地的感谢起李暮歌。

甚至有人口中称赞李暮歌是救苦救难的菩萨,给他一口吃的,他愿意为“小姐”付出生命。

颜士玉一个人可扶不过来这么多,李暮歌见状赶紧转身回了马车上,她这个“主子”离开了,其余人都能好好干活了。

等颜士玉安排完人手回马车上,已经过去小半个时辰了。

这么长时间,本来李暮歌可以下去转转,看看她未来庄子到底是什么模样,但是因为外头乱糟糟的,李暮歌还是没下去。

她想要接着补眠,却怎么也睡不着。

原本她来到这个庄子上,本来只是想着,有了一块庄子当试验田,或许她可以去找找高产粮种,如果没有粮种,用一些现代农学知识,提高粮食亩产也行。

古代以农为本,只要能多种一些粮食,无论是名还是权,皆触手可得。

没错,李暮歌的目的就是如此现实薄凉,她没有想过为民为国,她只想为己。

但是在看见那些佃户的时候,李暮歌突然觉得很难受。

那种难受,不亚于她发现自己从现代穿越到古代的那一刻。

穿越从来不是什么好事,将一个在现代环境里平安长大的孩子,一下子扔到了陌生的古代,一切电子产品都没有了,熟悉的亲朋好友也没了。

她被迫成为另一个人,顶着另一个人的名字,过另一个人的人生。

还一次次死去活来,被迫向皇权强权低头。

真的很难受,说不出的难受。

她同时也是幸运的,她成为了公主,而没有成为那群佃户里的一员,她是最顶级的阶层,除了没有电子产品外,她的生活质量比现代更高了。

可她还是怀念现代,怀念那个经过无数人艰苦奋斗,构建出的国度。

“殿下。”

颜士玉掀开车帘走了进来,坐下后先掏出手帕擦了擦额头的汗。

她愣是忙活出一头汗。

李暮歌从自己的思绪中回过神来,见颜士玉有些狼狈,笑道:“六娘在外别总喊我殿下了,喊小姐或是十四娘都行。”

“小姐,我刚刚问了问庄子的情况,这次可真是被坑了。”

颜士玉也不客气,不光改了称呼,连自称都改为“我”了,听起来倒是挺亲昵。

“大姐不会坑我。”

李暮歌不觉得大公主会故意给她埋坑。

“机缘巧合罢了,确实算不上故意。”颜士玉当然不敢说大公主故意坑人,况且这事儿确实不是大公主故意的。

颜士玉是从那位老人家口中得知事情的前因后果,感叹这事儿真是够巧。

大公主的这个庄子,勉强算是从旁人手里买来的,旁人也不是外人,曾是大公主的幕僚。

前段时间,大公主手底下新添了两个幕僚,那两个幕僚不是京城本地人,所以想着在长宁置办产业,便看上了这个庄子。

原本庄子上的管事也是那两人安排的,后来东安来了一批难民,难民价格便宜,两个幕僚就以公主府的名义,将这一批难民从其他大家族手里抢过来了。

谁知前脚他们刚布置好这个庄子,等着春耕后一切走上正轨,后脚他们就被另外一个幕僚给弹劾了。

这俩人不光打着大公主的名头在外面买庄子抢佃户,还干了别的事,收受贿赂都算基础,欺男霸女的事情干了好几件,两人狼狈为奸,互相勾结,还真骗过了大公主。

却没想到被另一个幕僚撞破,叫那幕僚告到了大公主面前,庄子和地都被大公主收下了,两个幕僚则被赶出了长宁城。

“庄子机缘巧合到了小姐手里,这些日子,庄子没人管,那些佃户不敢随意盗用主家财产,才断了顿,要不是挖些野菜草根吃,恐怕都要饿死一批了。”

李暮歌听完颜士玉的话,沉默了一会儿,随后说道:“是我慢了一步,叫他们受了好几日苦,不过升米恩斗米仇,不能让他们觉得你我好欺负,一应物资切不可免费提供,先记账,算在租子里,还有,春耕时我自有安排,吩咐下去,他们不能擅自耕种,否则租子会更贵。”

颜士玉应了声是,李暮歌这种做法是最合适的,经历了几次抛弃,还有成为难民的经历,这些佃户远没有看上去那么老实,而且他们饥寒交迫,脑海中只剩下生存的欲望,说道理没用,他们听不进去,只能用威逼利诱的方式,以恐惧驱策他们。

话说来无情,却是事实,人性复杂多变,穷困中有最纯粹的善良,也有最歹毒的恶念。

颜士玉歇了一会儿又被人叫走忙活了,她其实也是第一次正式接手这些工作,以前全是看着家里人干,自己在一旁学。

现在突然上手,她初时生涩,好在很快进入状态。

看着外头事事皆有安排,所有人都有活儿干,没有乱成一片,李暮歌暗暗点头,颜士玉是个管理内政的人才。

马车内无人了,李暮歌开始思考庄子在她手上,造成的影响。

此前她还在想,按照小说里的故事线,现在大公主应该开始搞事了,可一直到陈录死了,她也只看见荣阳在搞事,大公主这边一直处于被动防御的阶段,完全没有搞事的样子。

她还一直很疑惑,想着是不是大公主不够信任她,故意瞒着她。

现在看来,大公主是真没动手,剧情没有按照小说内容发展,是因为有她这个蝴蝶在。

东安的难民,根本没有到大公主手上!

李暮歌哭笑不得,她怎么也没想到,剧情在她这儿发生了重大变故,不过仔细想想,剧情又有什么用呢?她还活着,不就注定剧情会大变样嘛!

所以剧情可以做参考,不能奉为圭臬。

作参考的话,李暮歌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很明了了,直接按照原书中大公主的做法,一步步去安排,便足以让太子党狠狠喝上一壶!

不,她不光要借鉴大公主的做法,她还得查漏补缺,让皇帝想要保人都保不住!

李暮歌想起她以前听说十一皇子夭折不入皇陵时的想法,当时她疯疯癫癫,一心想着我不活,你们也都得死。

现在她清醒了,她才不会死,要死也是那群野心家先死!

这一局,就拿五皇子开刀吧,明年他就要二十岁了,可得抓紧动手送他一程,不然,他死了就能入皇陵了。

李暮歌很想知道,荣阳看见自己弟弟死于自己作下的孽时,会是什么表情!

李暮歌在城外跟手下一起安置佃户,整理庄子的时候,荣阳正在东宫挨训。

工部主事被活活烧死一事在朝中掀起巨浪,太子身为储君,压力很大,因为皇帝命令他三日之内必须查出凶手,给天下百官一个交代!

太子又不会查案,他怎么可能三天查出头绪来,压力只能给到太子底下的人头上。

然后太子从妹妹口中得知,这火是他亲妹妹荣阳放得。

“你可真是孤的好妹妹,放火烧死工部主事,还差点儿把整个工部给点了!你知不知道工部有多少国之栋梁,知不知道里头有多少机密图纸!但凡混乱之中,有一张图纸被敌国盗走,都会令我大庄损失惨重!你疯了吗你!你为什么要干这种损人不利己的蠢事!”

太子把门一关,指着荣阳破口大骂,要不是尚有理智,他都想提剑给荣阳一下,让荣阳清醒清醒。

“别的事你随便做,杀十四也好,跟老大作对也罢,不管你干什么,那都是家事,父皇能保住你,孤也能护住你,可是拿朝廷命官的命不当回事,拿工部军械图纸不当回事,你怎么能有这么大的胆子啊?孤看你不要当公主了,你来当太子好了!”

“皇兄若是想让位,臣妹不是不能做,只是皇兄舍得这个位子吗?”

被太子当面骂,荣阳眉头都不带动一下,一直到她听见太子说要“退位让贤”的话,她才开口嘲讽回去。

一句话,让太子眼神都清澈了。

“胡闹!有些玩笑可开不得。”

太子眯着眼,声音低下去,明明语调平静,却比刚刚愤怒怒骂还吓人。

荣阳不屑地扯了扯嘴角,给了太子一个皮笑肉不笑的表情,然后一屁股坐在了旁边的空椅子上,慢悠悠地说道:“是,臣妹只是在开玩笑,但若是那陈录不死,皇兄的太子之位,可不一定能保住。”

“荣阳,你在威胁孤。”

荣阳夸张地捂住吃惊微张的嘴,“太子殿下!谁敢威胁您啊!”

太子被荣阳这阴阳怪气的语调气得深吸口气,喝道:“好好说话!”

“哼!皇兄,要臣妹说,杨家做事实在是不够尽心,工部的人是杨家找得,可杨家找得是什么人?崔氏子弟,世家之后,用这个人,打不得骂不得,事事都得看他脸色,如果不是他故意为之,军械图怎么可能流出去?那军械图对咱们有多重要,不必臣妹说了吧?”

太子沉默不语,显然是将荣阳的话听进去了。

荣阳继续说:“想要保住储君之位,光有名分是不够的,哪怕皇兄是皇后嫡出,也坐不稳这个位置,真正能让皇兄保住太子之位的东西是什么啊?”

荣阳将腰上的钱袋子解下来,扔到了手边,金银磕碰桌面,发出闷响。

“是钱!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力皇兄是有了,可没钱,谁会愿意为咱们做事?那些人如果用不起七宝帐,睡不了紫檀床,住不了百亩宅院,他们还会跟随皇兄吗?”

荣阳每说一句,太子的表情就更难看一些。

荣阳见此,言语之间的嘲讽更甚,“天下人都说,天下是皇家的天下,可这天下哪里属于皇家?近半土地在世家手里,他们手指缝流出来的金银,连高高在上的太子殿下都为之着迷,甚至愿以太子妃之位,换得世家财帛,多可笑!”

“荣阳,够了。”

物极必反,荣阳说得多了,太子愤怒到了极点,反倒冷静下来了。

“你只是害怕西北军被卷进来,不要说得那么冠冕堂皇,好似事事都是为孤着想。”

荣阳没有反驳,没错,她就是为了保住凌家。

需要钱的不止是太子,还有荣阳和凌家。

荣阳起身,将钱袋子重新系回腰上,口中随意说道:“崔明璋看到陈录死了,他就会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如此一来,老大不可能顺着他查到咱们了。皇兄放心,替罪羊已经找到,很快大理寺就会将人捉拿归案,届时是千刀万剐还是粉身碎骨,皇兄请便。”

太子没有再开口,一直到荣阳离开,太子妃进来,他还坐着没动。

“殿下,喝口清茶,压压火气吧。”

太子妃为太子端了一杯茶,放到手边。

太子看着那盏茶,心头火气没下去,反倒越烧越旺,最后他起身,将茶盏狠狠摔到地上,茶盏碎了一地,混着茶水和几片茶叶,在地上摊开。

“这个混账东西!!”

太子怒喝,太子妃知道他骂得是荣阳,对此,她什么都没说,只吩咐人将东西收拾干净。

等太子冷静下来,太子妃才开口。

“荣阳仗着镇国大将军在西北有功,一直以来目中无人,对上陛下都敢顶嘴,实在是无君无父,无礼至极,殿下与她为伍,确实是受罪了,今日她敢与殿下争吵,殿下可想过日后如何处置她?”

看太子脸色好看了点儿,太子妃接着说:“唉,也怪妾身那弟弟实在不争气,没能在西北立下战功,帮殿下一把。”

太子抬头看向太子妃,声音恢复了平时的温和,“杨家子弟不应该如此无能,太子妃,杨家真的全力支持孤了吗?”

“当然,妾身已经是殿下的太子妃,殿下登基,太子妃便是国母,杨家焉有不支持殿下之理?”

太子闻言哈哈一笑,将太子妃揽入怀中,烛火中正值好年华的夫妻俩说着情话,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好像是这世上最亲密无间的人。

但太子从始至终都没有提过,如何处置太子妃口中“无君无父,无礼至极”的荣阳。

太子以为工部的事情告一段落,他应该可以松口气了,没想到半月过去,会试来临,一个谣言突然出现,并且迅速席卷整个长宁。

有人说,此次会试,有一太子门生贿赂考官,让考官为那门生替换考卷,此乃舞弊之举!

第30章

“什么会试之中有人贿赂, 这种流言蜚语怎么可能是真的,他们竟然信了,还上折子弹劾孤, 简直荒谬!”

太子将皇帝送给他的折子扔在书桌上, 冷声说着。

他说话时似乎有些愤怒,但仔细听能听出来,愤怒之下是不屑, 不屑于跟那些蠢货一般计较。

“放着不管肯定不行,殿下, 不如让父亲派人去查查,谣言四起必定是有人在暗中搅弄风云。”太子妃将折子拿起一本,翻着看了看, 发现上面的话大多数都是道听途说。

真要让这些言官找真凭实据,一个都找不出来。

“不用查都知道是谁在推动谣言,老大最近真是越来越过分了, 孤一而再再而三的忍耐, 她把孤当成软柿子捏。”

太子直接锁定幕后主使为大公主,主要是目前只有大公主一人想要置他于死地, 其余人没必要跟他杠上。

他是储君,没有意外能顺风顺水继位的人选,旁人巴结他且来不及, 又怎么会跟他对着干。

如果会试中真有太子门生贿赂考官的事情发生, 被其他人知道,他人或许还会为那名考生大开方便之门,反正不会将此事宣扬出去,引来群情激奋。

太子妃也觉得幕后之人应该是大公主,除了大公主没有别人会这么做了。

“可惜即便知晓幕后之人是大皇姐也没用, 还是要先处理此事,父皇将折子送来,是要殿下写陈情折子,父皇难道不信任殿下?”

像是这种弹劾的折子送过来,肯定是要上一封陈情折子,细细跟皇帝说明此事原由,撇清自身嫌疑的。

那些言官不会因为弹劾旁人而获罪,被弹劾者如果说不明白,皇帝的惩罚就在后头等着。

太子叹口气,嗯了一声,“父皇性情如此,他想要留一世英名,如太|祖和盛天皇帝一般。”

英明神武的皇帝肯定不是昏君,所以不会在朝政之上庇佑子女,反而会为了凸显自身大义,更加苛刻地对待子女。

太子身为储君,不管是什么坏事,他都首当其冲。

“殿下辛苦了,不知这些日子荣阳在做什么?”

自打上次太子在书房怒斥荣阳后,荣阳公主已经有好一段时间没来过东宫了。

太子没说话,好像是没听见,太子妃明了,这是太子也不清楚。

另一头,文绮楼内,李暮歌正和颜士玉喝茶聊天。

旁人喝酒她们喝茶,怪养生的。

李暮歌喝得自然是清茶,不光如此,她还往里头加了不少蜜糖,她是真喝不惯那些苦不拉几的玩意,李暮歌觉得下次可以弄点儿奶来,煮点儿奶茶喝。

看着小炉子上面翻滚的热水,李暮歌在心里暗暗记下此事。

品一口茶,颜士玉长舒一口气,一扫身上的疲乏。

见李暮歌似是有些无聊,她提议道:“今日文绮楼内有诗会,据说还会有几位大人物参与,小姐不下去看看吗?”

“一会儿去,你不是最喜欢这种热闹的场景,怎么在这儿陪我这无趣之人喝茶啊?”

今天李暮歌是单独过来喝茶吃饭的,从国子监下学回宫,路上正好路过文绮楼,天天路过,李暮歌就想进来吃顿饭再回宫。

宫里的饭菜再美味,天天吃也吃烦了,人偶尔还是得找点儿新鲜东西,换换心情。

结果李暮歌人刚到,颜士玉不知从哪儿得了消息,屁颠屁颠上了二楼包厢,找李暮歌蹭了一顿饭。

“小姐日子过得悠闲,属下最近可是累得很啊。”

颜士玉说起此事,语气里满是幽怨之情,李暮歌一瞬间以为自己是个忘恩负义的大渣男。

她可没做什么抛妻弃子的事情啊!

李暮歌想起了颜士玉最近的工作量,天不亮要出城,天黑了还要回城来赶功课。

还有一些其他事情,全都是颜士玉在处理,一个人当三个人用,确实非常辛苦。

“咳,士玉如果有信赖之人,可以让人帮着处理一些事。”

一个人干活干不完,那就两个人、三个人一起干,不要那么死板嘛。

颜士玉闻言,眼里的幽怨都要形成实质了,殿下你是认真的吗!咱们现在这个情况,上哪儿找人去啊!

李暮歌被看得更心虚了,她们现在等于是创业初期,而且项目非常不被投资人看好,想要招员工,连想要实习证明的大学生都看不上这份工作。

古代还没有实习证明,想要招人更困难了。

“总会好的,你前段时间不是天天去参加各种诗会文会吗?总能找到些怀才不遇的学子吧?”

大庄怀才不遇的学子非常多,而且大多数人是真的有才能,那些人写得诗词歌赋广为流传,无数人称赞他们的美名。

每次看到那些人写了新的诗篇传天下,李暮歌都能幻视千年后的学生,上课时面对课本上的诗,绞尽脑汁地背诵。

世家掌权就是如此,家世不太好的文人,有才也没有门路进入朝堂,所以诗会文会是非常好的招人场所。

“怀才不遇者,又有几人是有真才实学,又有几人不做封候拜将的美梦,想要找到踏踏实实干活的人,难啊。”

颜士玉年纪轻轻,发出了人事老油条的感想。

李暮歌嘴角微抽,说实话,她觉得不是人才难觅,是颜士玉的要求太高,她拿三千月薪,没有五险一金,只是管吃管住的待遇,敢去招名牌大学博士生。

能找到才怪。

“有时候,适当放低门槛是很有必要的。”李暮歌希望颜士玉能明白她的意思。

要不是李暮歌自己不方便出面大张旗鼓招人,她都想自己出马了。

颜士玉两手一摊,直接耸肩,“真不成,小姐不如猜猜今日是谁放下了门槛,那人又能招到什么人。”

颜士玉说的是楼下的文会,这种没有门槛,人人皆可参与的文会,多数时候都是大族招揽门生幕僚,正是李暮歌所说的,放低门槛的招揽。

结果往往不尽如人意,招揽到的门生歪瓜裂枣,什么人都有。

“天地熔炉,熔百铁能得一金,便是赚了。”

李暮歌说完被自己给逗笑了,学过物化的人都知道,铁元素不可能变成金元素,所以熔百铁,千锤百炼后只会出钢,不可能出金。

颜士玉显然没学过物理书,没背过元素周期表,不过她没上过现代的课,不代表没有常识。

“小姐,百铁只会出钢,而天才是金子,唯有大浪淘沙方能得金。”

李暮歌听懂颜士玉的话了,这是告诉她,得经过世事锤炼,天才才能显现本领。

但李暮歌却有不同态度,“钢比金坚硬百倍,却不如金贵重,但若身处战场,有金不如有钢刀,世上天才少,如你我这般的庸者居多,但谁又能说,庸碌之人,不能执掌命运呢?”

所以招人别总看人家的家世背景,读过多少书,拜过什么名师,你是找人做事,不是找人当门面,能做事才是最主要的。

“再不招人,小心你年纪轻轻累倒咯。”李暮歌起身,走到颜士玉身边,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这几日颜士玉天天熬工作,人都瘦了一圈,肩膀上一摸都是骨头了,“正长身体呢,小心吃不饱睡不好,以后长成个小矮子。”

颜士玉额角青筋蹦了蹦,咬牙切齿应了声是,没敢对着公主放肆,但心里记住了。

以后她比十四公主长得高,她就天天站在十四公主身边!

目前颜士玉这个想法只是一个愿望,因为十五岁的李暮歌已经突破一米六,直奔一米七了,而比李暮歌大一岁的颜士玉,还不到一米六。

李暮歌起来后没停着,推开门走了出去,楼下吵吵嚷嚷,念诗的,谈论国政的,还有叙旧聊八卦的,一人一面,千人千面,热闹极了。

她脚下一转,顺着楼梯往楼上走,像是被楼下的人烦到,不得不往上走,去透透气。

她的脚步轻松,看似随意着走,实际上是有目的的往三楼而去。

文绮楼的三楼有一处大看台,像是这种常常举办诗会的酒楼,围着一楼场地中心的二楼三楼边上都是看台,摆放着桌椅,供诗会的举办者与评委们落座,而诗会参与人员,则多在一楼大堂里。

坐在看台上的人居高临下地看着,一楼大堂里的人像是在给二楼三楼的人表演。

李暮歌上去的时候,看台上已经围了好几个人,他们没有位子,像是随便看看。

三楼只有四个单独的房间,此刻都关着门,应该是有人在里面。

李暮歌走到看台角落里站着,漫不经心地将目光放在楼下,耳朵则竖起来听着三楼的声音。

文会诞生了几首还算不错的好词句,有仆役捧着新鲜出炉的纸张往三楼跑,很快三楼的房间被打开,一群人簇拥着一个身穿朱红绸缎的国字脸年轻人出来了。

那年轻人长相一般,面上带笑,瞧着很是亲和,身旁的人都胡子一大把了,却没人敢怠慢这位年纪轻轻的郎君。

只因他身份贵重,在场没人得罪得起。

不消片刻,年轻人就被周围嘈杂的声音烦到了,他只皱皱眉,周围人便很有眼力见的四散开来,转瞬他身边就剩下几个仆从跟着。

李暮歌见周围人少了,这才出面,走到明处。

“五皇兄,没想到会在此处碰到皇兄。”

听到声音,魏王转头去看,见是李暮歌,他眼底飞快闪过一丝迷茫。

显然,他没认出李暮歌是谁,只觉得李暮歌眼熟,应该是他的某个妹妹。

“十四见过皇兄,皇兄今日前来,可是看上了文会之中哪位大才子?”

“啊,是长安啊。”魏王心下松口气,知道对面是十四公主,他就不怕叫错人了,“王妃家中有人来参加文会,本王便过来看看。”

“原来是五嫂家里的子侄,不知是楼下哪一位,那位身着绿衣的少年,还是那位青色长衫的郎君?”

李暮歌指了指人群中长得最好看的两个人,魏王妃不是小门小户出身,她家中子侄,肯定人品才学样貌都很出色。

魏王笑容僵了僵,“都不是,是那个人,正与人攀谈的那位玄色衣衫的郎君。”

那个人长得还行,但没李暮歌指得两人出色,而且他本身年纪就不小了,还穿一身暗色的衣服,坐在人群里跟年轻人都不像一辈了。

瞧着跟三十来岁一样,年纪这么大还没举官,依旧在人群中混名头,可不像是世家子弟。

李暮歌看了眼,没有多做评价,她今日来见魏王又不是为了评价魏王妃家中子侄的。

李暮歌不觉如何,魏王脸上却一阵羞红,他觉得魏王妃的这个大侄子太丢人了,还正好赶上皇妹在侧,丢人丢到宫里去了。

“长安你为什么会在文绮楼?你今年都十五了,确实到了说亲的年龄,但这文绮楼里可没有够格尚公主的才子。”

十五六说亲,定亲等流程走两年,十八左右成亲,顺势出宫建府正式开始步入朝堂,一般皇子和公主们都是这个流程。

妻族与夫族会是第一笔政治资本,所以未来驸马的人选需得好生考量,正如魏王所说,眼下文绮楼聚集的这一批才子,没有一个够格尚公主。

他们的出身不够。

“皇兄,长安还小,再说婚姻之事,合该父皇母后做主,长安怎会与人私相授受,实在有失礼数。”

魏王像是听到了天方夜谭,看李暮歌的眼神,有点儿像现代人看清朝人,好像李暮歌是不知道哪儿蹦出来的老封建。

魏王脑子里没有“老封建”的概念,不过这不妨碍他觉得李暮歌年纪轻轻,脑子跟那群读书读傻了的老学究一样腐朽。

“没看出来,长安你竟然崇尚圣人们有礼有信的处世之道。”

话不投机半句多,魏王有些想要离开了,他看了一眼四周,发现李暮歌站得位置靠近楼梯,他如果从那边走,逃避意味过于明显。

最近十四和老大走得近,魏王想着,还是不要和十四闹得不愉快了。

另一侧更靠近看台,于是魏王便往看台走去。

边走他还边说:“本王出府之前,王妃还叮嘱本王,要好好看着她那位侄子,皇妹若是有事尽管去做吧。”

这话跟下逐客令差不多了。

李暮歌等魏王走近,侧了侧身,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瓷瓶,薄薄的瓷瓶上用蜡封着口。

她将瓷瓶递给魏王。

“这是何物?”

魏王看着瓷瓶,一脸不解,李暮歌则小声说:“五皇兄确定要在此处说吗?这东西,是大理寺的邹少卿给皇妹的,他说里面的东西有关工部主事陈录之死。”

魏王听到这句话,眉头紧皱,“本王不知十四皇妹在说什么。”

“三皇姐这招釜底抽薪当真厉害,可再厉害的手段,也难免会留下破绽,皇兄当真要我在此处说?”

魏王闻言,四下看了看,三楼人不多,但看台上还是有三五个人,他们明里暗里都注意着他和李暮歌。

魏王将瓷瓶塞到怀中,低声道:“你随我来。”

说罢,他转身往刚刚走出来的房间走,房中无人。

他往回走的时候,闻到了一股奇怪的香味,像是陈酒的香气,又像是奇特的熏香。

还挺好闻,魏王这个时候还有闲心想着,一会儿走时管文绮楼的管事要一份熏香,从未在宫中闻过这香味。

魏王怕隔墙有耳,特意将跟随自己的仆从从楼下喊来,吩咐他们道:“记够十首再上来寻本王!谁记得好,本王大大有赏!”

奴仆们应了声是,然后他们一抬头,就看见自家王爷脚步虚浮的背影,魏王有些踉跄地走入屋中。

王爷可能是喝了酒?喝得醉了些,这才走路都不稳当了,等一下上来的时候,得管后厨要份醒酒汤。

奴仆们并未将魏王奇怪的状态放在心上,在酒楼喝酒喝醉了,是多么正常的事情。

他们也没有什么戒心,这里是长宁城,还是在十分繁华的大酒楼里,能有什么事呢?

等奴仆们下楼,李暮歌才跟着进入屋中,三楼看台上的几个人对视一眼,在长宁城混久了之后培养的敏锐直觉告诉他们,现在最好不要凑上去讨王爷嫌,恐会招惹灾祸,还是装聋作哑离开比较好。

于是他们三三两两结伴下了楼,混入文会的人群之中。

魏王进屋后,站在窗口通风,他脸颊发热,高处的风吹在脸上比较舒服。

“你、你到底想做什么?邹少卿查出实证,证明火是我阿姐放得了吗?”

魏王脑子昏昏沉沉的,他好像又闻到那股味道了,此刻他身上有种说不出的轻快。

他刚刚喝了好几杯酒,文绮楼的酒后劲可真大啊。

李暮歌抬手捂住口鼻,看着魏王状态越来越不好,他的瞳孔都有些扩散了。

“你、你说话啊……”

魏王有些大舌头地讲着,身体无力靠在窗边。

“五皇兄,你们去过工部吗?看到陈主事的尸体了吗?”李暮歌轻声说着,说的话像是诅咒,字字锥心,“听说他是在清醒时,被火活活烧死,他特别痛苦,所有在工部的官员都听见了他死前的哀嚎,听说,他还在死前说过一段话。”

李暮歌两个听说下去,魏王眼神已经彻底涣散,他眼前似乎出现了一具焦糊的尸体,在冲他喊冤。

为什么要杀他!他兢兢业业为凌家做事,什么都没有做错,只因一时疏忽,不慎将军械图送出工部,竟直接要了他性命!

还是以烈火焚身,如此残忍无道的方式死去。

李暮歌一步步走向魏王,她听见魏王口中在念叨着什么。

仔细听,能听出其中尽是推脱之词,说陈录办事不力该死,说陈录倒霉,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

“人在做天在看!李时天,你和李曙君丧尽天良,谋害他人性命,你难道就不怕,上天责罚吗!”

李暮歌说罢,伸手狠狠一推,魏王身体失去平衡,倒向窗外。

他在坠落之时终于恢复了理智,但就像李暮歌曾经那样,神智清醒却无法控制身体,犹如被“鬼压床”,意识根本没法控制身体。

于是不做任何挣扎,从高空落下,怀中瓷瓶受到撞击,碎裂开来,里面的粉末暴露在空气中,触碰到人身上的温度后,散发出浓浓白烟,随后是绿色的火光出现。

那火像是天降神罚,就在魏王身上燃烧,转瞬魏王整个人都被白烟笼罩,在清醒之中,他被火舌吞噬。

“天罚!天罚!”

魏王疼痛之下叫喊出声,他见过这种绿色的火,坟场附近总会出现的鬼火。

是恶鬼索命来了,索他的命来了!

“啊啊啊!有鬼啊!”

“快救人快去救人!”

“是谁坠楼了?快来人救火啊!我的摊子,我摊子也着了!”

楼下一片混乱,李暮歌退后两步,确定底下的人看不见她身影,她抬头看了一眼窗外的天空。

阳光明媚,万里无云。

晴空之下,魑魅魍魉无处遁形。

李暮歌畅快地笑了两声,转身从屋中出去,脸上的表情在遇见人之前,变为惊恐。

“快来人!皇兄掉下去了,快救人啊!”

魏王李时天于文绮楼当众坠亡,随后自燃,疑似上天责罚的消息,转瞬就传遍了整个长宁城。

李暮歌作为最后接触李时天的人,很快就被皇帝请到了宫里,入宫前,大公主还特意派人过来同她传话。

说让李暮歌放心,李时天是受天罚而亡,大公主决不允许荣阳将谋害兄长的罪名,扣在李暮歌头上。

李暮歌当然放心,她其实觉得这次动手有很多不足之处,她虽说死了那么多次,但还是第一次用这种法子杀人,难免有疏漏。

如果不幸被发现了,那就重开,下次她绝对能做得更好。

颜士玉听说了此等奇事发生,甚至还亲眼目睹了魏王自燃现场,被吓够呛。

李暮歌离开文绮楼前,颜士玉过来求见,李暮歌腾出时间跟她见了一面。

颜士玉见到李暮歌的第一句话便是,“那瓷瓶呢?”

别人不知道李暮歌都干了什么,颜士玉却全知道,李暮歌在庄子里烧骨头,根本没想过瞒她。

“你不是见过吗?天罚啊。”李暮歌刚杀了个人,心情很美好,她不知道过往数次死亡里,魏王有没有动过手,但她知道,魏王绝不无辜。

单凭他是荣阳弟弟,李暮歌杀他如斩荣阳一臂,就足够李暮歌高兴了。

颜士玉确实见过那粉末在空中燃烧,形似鬼火,但她没见过这么大阵仗,甚至能将一个人活生生烧死!

“天降神火就够了,为何还要亲自去……”推人啊!这要是被人看见,几张嘴都说不清楚。

颜士玉完全不明白李暮歌在想什么。

李暮歌沉思片刻,说道:“这是仪式感,你不懂。”

颜士玉是真不懂,她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当初选择追随李暮歌,是不是选错了?

“选错你也没法重选,别忘了,你什么都知道,什么都看见了,旁观等于协同,你我是同伙。”李暮歌看出颜士玉后悔了,她直接打散颜士玉的侥幸。

李暮歌从不觉得她能得到别人发自内心的忠诚,她不过是个无权无势的公主,母家都不支持她,别人凭什么全身心帮她?

她和颜士玉本就是不得不绑在一起,颜士玉看见了她杀十一皇子,还没有当众揭穿她,自那一刻起,颜士玉的命就跟她绑在一起了。

李暮歌的话实在有点儿无耻,颜士玉无奈,“殿下说得是,那殿下可有脱身之法?”

“放心吧,不光不会有事,顺利的话,我还能为你我挣一份新的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