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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是, 覃家即将日落西山,在它彻底倒下之前,它就是一块无主的肥肉, 旁人吃得, 我吃不得?”

李暮歌完全没有隐瞒想法的意思,不过听了她的话后,颜士玉严肃的表情裂开了一条缝。

颜士玉笑道:“臣女以为, 殿下忘了覃家曾犯下的罪孽,要包庇他们呢, 没想到只是……”

只是虚惊一场,李暮歌完全是为了利用覃家罢了。

“覃家倒是一个好目标,他们没了皇嗣, 定然会全心支持殿下,前期为了赢得殿下欢心,想来会做安安分分做不少好事, 只是他们知道臣女与殿下往来密切, 不知会不会心生警惕?”

颜士玉转念一想,覃家确实是个很好的利用目标, 李暮歌不得宁家支持,有覃家在,她在家族势力上的短板就能被补齐。

颜士玉想到这儿, 有些愧疚, 又道:“殿下,都怪臣女无能,不能帮到殿下,还会给殿下拖后腿,实在是惭愧。”

颜家不光不会因为自己而全力支持十四公主, 覃家还会因为自己在十四公主身侧而担心十四公主与颜家早有合作。

眼见颜士玉要陷入自怨自艾的情绪中,李暮歌有些无奈。

颜士玉哪儿哪儿都好,就是生长环境太压抑,颜士珍像是一座大山压在她头上,导致她没有什么信心。

“不必担心,人人争抢得必定是好的,我身边若只有覃家人,覃家恐怕要踩到我头上去。”

李暮歌知晓人情冷暖,更明白人善被人欺的道理,覃家如果真选定她为扶持之人,定然是看重她身后空无一人,若是连颜士玉都不在她身边,覃家真要以为他们足以完全掌控她了。

颜士玉被李暮歌说的话逗笑了,“殿下真是直言快语。”

“话糙理不糙,皇宫到了。”

随着李暮歌的话音落下,马车停在了宫门前,颜士玉下车,回身扶着李暮歌站定后,冲李暮歌拱手一拜。

“明日臣女会来此等候殿下,与殿下一同去国子监。”

李暮歌微微颔首,道一声辛苦,转身往宫中去了。

等李暮歌到了春和宫,已经是晚上戌时末了,八点多不到九点的样子。

古人睡得早,李暮歌已经完全适应了这个没有手机的时代,回屋就打算洗漱睡觉,没成想刚摘下头饰,便有梧桐殿的人前来相请。

来人还是个熟人,正是锦绣。

“殿下,娘娘已经等候多时了。”锦绣催了一声。

李暮歌本来打算将头发梳好,现在良嫔那边着急,她干脆简单得将头发束在脑后,披散大半便出去了。

夜深,不知何时起了雾,甬道上宫灯的光被笼罩在雾气中,散开大片昏黄的光晕,提灯在前照路的宫人们衣袂轻飘,微风打在脸上,一层水汽。

李暮歌抬头看了一眼,乌云密布,星月尽暗。

还好梧桐殿就在春和宫旁边,走不了两步路,那略有些阴森恐怖的气氛,转瞬即逝。

入殿内,暖气扑面而来,火盆中炭火明灭,一室浮香。

茉莉花的香气在晚上闻着有些过浓,那点儿微不足道的困意被瞬间清除,李暮歌瞬间精神抖擞,她冲坐在上位的良嫔行了一礼,低声问安。

“儿见过母妃,问母妃安。”

“免礼,坐吧。”良嫔嘴角带笑,目光柔和,好像心情很不错。

“今日华景宫有丧事,十公主与十一皇子同时出葬,淑妃娘娘悲伤过度,回来便倒下了,陛下请太医院的院令等人一刻不离的守着,这才将淑妃娘娘救活过来。”

李暮歌刚坐下,良嫔便开口说了下今天的所见所闻。

夭折的皇嗣出葬,同辈不必前去,甚至同辈还得避着点儿,以免被冲撞。

这就是大公主和李暮歌都很清闲的原因。

“救活?淑妃娘娘的情况如此凶险吗?”

李暮歌没想到要用上这两个字,看来淑妃所受打击颇大。

良嫔似笑非笑地看了李暮歌一眼,言语间若有所指,“听说她抱着陛下哭了好一场,陛下到现在还没离开华景宫。”

“哦?政事堂的大人们终于愿意放过父皇了啊。”

李暮歌还记得之前政事堂总是有事找皇帝,皇帝想要追究十一皇子落水的真相,都没法继续查下去,最后糊里糊涂便结了案。

谁都没再提及十一皇子“推”她下水的过错,甚至还让淑妃为十一皇子停灵数日。

真奇怪,有利于淑妃的时候,政事堂就像是不存在,不利于淑妃的时候,政事堂有一堆国事需要皇帝处理。

“你这孩子,可真是促狭。”良嫔虚空点了点李暮歌,“政事堂的大人们都有孩子,岂会不懂陛下爱子之心,君臣互相体谅,此乃盛世明君贤臣。”

大庄明面上,确实可以称之为盛世,自盛天皇帝至今,一直保持上升的架势。

当今皇帝可称之为中兴之主,但古代社会,封建皇权统治下的人间,盛世又能维持几时?

李暮歌靠笑容隐藏了眼底的冷意,烈火烹油,光鲜只是表象,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才是真实。

“儿还小,没接触过朝政,不懂君臣相处之道,还请母妃莫要笑话儿。”

良嫔当然不会笑话李暮歌,她今日将李暮歌叫来,正是因为知道李暮歌不懂朝政,才想要“指点”她一番。

“你明日便要去国子监读书,国子监里的学子大多已有功名在身,再考过乡试和会试,便能入朝为官,你到国子监后,需得好生对待你的同窗们,不可依仗公主身份,欺负他们。”

“儿谨记母妃教诲。”

良嫔言下之意,就是在外不要拿公主身份当筏子,到处树立敌人,给她和宁家添麻烦。

良嫔见李暮歌态度端正,满意地点点头,接着说:“自盛天皇帝以来,皇室一直想从民间寻得更多贤臣名士辅佐君主,可惜千里马少有,多是庸碌无为之辈,国子监是世上良驹最多之地,你若是眼光独到,或许能寻得一二良臣。”

李暮歌点点头,明白了,国子监里哪个学子优秀,她就先过去跟人打好关系,反正不能跟人交恶,以免过后出个“千里马”成为她在朝堂上的敌人。

良嫔见李暮歌点头如捣蒜,满意极了,“你可比你六皇姐要让人省心多了,好了,没事儿就回去睡吧,明天记得早些起床。”

李暮歌感觉良嫔下一秒就要让她别迟到,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了。

如果原身在的话,肯定会被良嫔这句话刺痛吧。

明明是她好不容易摆脱学校霸凌,打算去上学的日子,却非要提一句她比六皇姐省心,听话懂事的孩子,好像一直会被亏待。

李暮歌起身行了一礼后退下,好在她不是原身,良嫔任何反应都不会叫她难受。

“六皇姐自万寿宴后,可还入宫见过母妃?”

出了梧桐殿,李暮歌问等在外面的翠玉。

翠玉已经跟梧桐殿昔日关系比较好的姐妹们聊了不少话,交换了情报,她点点头,回道:“回殿下,六公主今日入宫见了良嫔娘娘,离宫不到半个时辰。”

今日因为宫里有丧事,宫门落锁时间比较晚。

“她来干什么?”

白天良嫔都在华景宫那边,六公主只能下午来,算上在路上的时间,六公主根本没法在梧桐殿待很久,时间非常赶。

所以是有什么急事,非要今天来不可。

“入内后,六公主屏退左右,无人知晓她与娘娘说了什么,只知她来时,神情阴沉,像是心情不佳。”

李暮歌突然想到了大公主府上的事,那些幕僚全被驸马带走了。

要说今日发生的变故,与六公主有一点儿关联的事情,也就这一件了。

李暮歌没再想下去,她手头没有任何指向李易曲的证据,想再多也不过是凭空想象,没有实证就永远无法落实她的想法。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李暮歌就起来了。

不过她起得不是很早,之所以没有天亮,是因为今天阴天,外头正在下雨。

濛濛细雨,并不会影响出行,李暮歌叫人安排了马车,一路往宫门而去,在宫外与颜士玉汇合,两人一同往国子监走。

国子监在外城,距离王公显贵们居住的朱雀大街要远上许多,出了朱雀大街,路边嘈杂声多了起来,来往的人也多了。

李暮歌撩起车帘看向路边,路边的小摊贩正在售卖各种吃食,此刻雨停了,晨光乍现。

光落在那些吃食上,还有路过的行人身上,也顺着李暮歌撩起的车帘落在她身上。

李暮歌只觉浑身一松,她好像终于走出了炼狱,走入了被烟火气笼罩的人间。

“蒸饼——新出笼的蒸饼!”

“热洛河!暖身养胃的羊汤!”

“胡麻饼,三文一个!”

叫卖声不绝于耳,街边坐着不少身着长袍的文人,还有一些长胡子的胡商,喝着面片汤,手里拿着馒头,一口接着一口吃。

大庄的吃食类似唐朝,面片汤叫馎饦,馒头叫蒸饼,街上常见的肉多是羊肉,少有猪肉,更没有牛肉。

“殿下,要不要买点儿吃食?”

颜士玉被空气中食物的香气勾得食指大动,这个提议一出,李暮歌立马点头。

两人下车买了份樱桃毕罗,类似于现代的烧麦,就是樱桃馅儿的。

樱桃价贵,但正当时节,大庄百姓和大唐百姓一样,特别喜欢吃樱桃,因此纵然非常贵,那摊子生意也很是不错,有不少身着华贵的郎君娘子来买。

李暮歌发现,那些郎君娘子大多都带着书袋,想来是附近学堂的学生。

此地距离国子监不算太远,李暮歌和颜士玉干脆拿着书袋下了车,步行去国子监。

这一条街上,人头攒动,热闹非凡,李暮歌越走心情越好,到了国子监大门前,她脸上的笑容已经可以用“灿烂”来形容了。

国子监门前有不少马车停留,有好些学子如李暮歌两人一般,下车步行一段路程入内,如果还坐在马车里,很可能直接迟到了。

门口站着个身着浅绯色长袍的男子,对比他正五品上的品级,他的年纪很小看上去大概三十不到,长相俊美秀气,与良嫔有三分相似。

正是良嫔的幼弟,李暮歌的小舅——宁泽世。

宁泽世看见了身处人群之中的李暮歌,他最近一次看见李暮歌,是在陛下的万寿宴上,才过去没几日,他一眼便认出来了。

“臣见过十四殿下,殿下怎么走着过来了?”

“舅父免礼,今日我只是国子监的学生,哪儿有先生给学生行礼的道理,路口人多,怕迟到便步行过来了,舅父,这位是颜家六娘子,目前也在国子监读书。”

宁泽世是良嫔几个兄弟姊妹里最有出息的人,他读书很好,学问研究得透彻,深得皇帝喜欢,被点为国子博士。

国子博士,相当于现代大学学院院长了。

李暮歌没想到会是宁泽世出来亲自接待她,她以为对方随便派个人到门口就行了。

宁泽世则目光温和地看了两眼外甥女,随后对颜士玉点了点头,“颜家六娘子自幼颇有才名,入学国子监后更是深得助教喜爱,常听荀助教提起,今年不知颜六娘子可会下场一试?”

颜士玉没想到宁泽世是真知道她,甚至还能准确说出她先生的姓氏,她颇有些受宠若惊,赶忙道:“士玉才疏学浅,恐怕尚不足以入仕为官。”

“莫要妄自菲薄,颜六娘子与颜三娘子一般,自幼受教于颜老太傅,自是一等一的人才。”

宁泽世说起颜太傅的时候,语气热忱,李暮歌了然,看来宁泽世如大多数文人一样,对颜太傅十分崇拜。

往来的人不时将目光往宁泽世身上投,顺带着看见了李暮歌和颜士玉,他们中大部分人不认识李暮歌,但都认识颜士玉。

颜家的千金,亲姐姐是蝴蝶居士颜士珍,刚来国子监没两天,考试的时候,成绩十分优异,写出来的策论被直讲和助教们连番夸赞。

能被宁泽世与颜士玉同时陪伴接待,他们纵使不认识李暮歌,也猜得到李暮歌身份贵重。

宁泽世意识到周围人多眼杂,并不是个说话的地方,就将人引到了自己平日里备课的地方。

一间单独的“办公室”,很宽敞的书房,书架子上全都是书,满满当当,甚至有两层隔板都有点儿变形了,不得不加固两根支柱来支撑。

这年头的书是真的沉,因为除了纸做的书外,还有前朝遗留的竹简,重量非同一般。

“坐,我为你们煮杯茶汤。”

宁泽世兴致勃勃地去拿茶饼,李暮歌赶紧拦下他。

“不必了,一会儿我们要去上课,不好喝茶,舅父,今日我入学可要做些什么?”

比如填表走手续,交束脩又或者是祭拜孔庙。

李暮歌对这些一无所知,只能大概想到一些。

“不用,殿下是皇亲贵胄,一些事情没必要亲力亲为,自会有人安排好,一会儿你们要上课,确实不好喝茶,可惜今日父亲不在国子监内,殿下明日可要见见父亲?”

宁泽世口中的“父亲”,正是李暮歌外祖宁疏白。

“祖父不在吗?”

“恩,父亲被陛下叫去,要准备会试的事。”

盛天皇帝时,会试都是在初春开始,等到了当今陛下时期,每年会试都会晚上些许时日,因为要腾出时间准备皇帝的万寿宴。

现在万寿宴过去,会试自然要提上日程。

李暮歌和颜士玉对视一眼,看来今天没法做什么了,那就去老老实实上课吧。

李暮歌又跟宁泽世说了两句客套话,借着时间不早为理由,李暮歌带着颜士玉走了。

等从宁泽世的书房出来,颜士玉有些奇怪地皱了皱眉,她看了眼李暮歌,欲言又止。

李暮歌正在思考如何跟宁疏白套话,问问有关那位苗疆通译官的事情,心中略有些烦躁,颜士玉这么吞吞吐吐,叫她有些看不下去,当即说道:“有话就说。”

“宁家家风优良,听闻宁祭酒洁身自好,并无妾室,家中三儿两女皆是夫人所出,彼此之间关系极好。”

颜士玉不知道该怎么开口,颜家世家大族,后宅都乱哄哄的,如宁家这般简单的家庭结构,她其实没接触过。

颜士玉和颜士珍为一母所出,她推己及人,认为良嫔和宁泽世的关系,应该如她与姐姐一般。

若她姐姐入宫,常年难以回家一趟,她见到外甥的第一句话,就是询问姐姐的情况。

而不是说了一大堆,半句不提亲姐近况。

颜士玉不好意思直说,总有种戳人伤疤的心虚,她觉得自己说得清楚,李暮歌应该明白,谁知李暮歌满目迷茫,好似完全没懂颜士玉在说什么。

“宁家确实后宅很干净,所以怎么了?”

李暮歌是真不懂,她来到这个世界后,接触的家庭就是皇室,皇室的亲子关系,完全是真刀实枪对着干,关心?虚情假意的关心倒是有。

宁泽世别说不问良嫔近况了,宁泽世就算是想杀良嫔,李暮歌都不觉得奇怪。

毕竟她亲姐姐可能不止一次想要她的命了。

颜士玉眼见李暮歌是真不懂,只好再度开口,“宁博士他没有问过良嫔娘娘半句。”

“他没问吗?”

“没有。”

李暮歌见颜士玉回答得十分肯定,陷入了沉思,小说里有写过良嫔和宁家人的关系吗?

忘了,有关良嫔的剧情,大多是以六公主为视角展开,李暮歌回想起良嫔和宁家的关系,只记得良嫔造反,宁家九族都被良嫔拉到地府去了。

良嫔和宁家九族关系都不太好的样子。

“或许是忘了吧,又或者,是知道母妃在宫中安然无恙。再说了,母妃就算遇到困难,他一个国子博士,又能帮什么忙,问了也白问。”

宁疏白作为国子祭酒,尚且无力将手伸到皇帝后宫去,更别说一个国子博士,正五品上的品级听起来很厉害,可对于皇帝来说,也不过是个随时能够替换的小官。

颜士玉想说,就算什么都做不了,心里惦念着的人和事,总归是要开口问一问的。

“别管他了,过两日休沐你陪我出城一趟,之前大皇姐送了个庄子给我,我还没去看过。”

对宁家这些人,李暮歌并不在意,她只需知道,宁家大多数人支持六公主便可。

“是。”颜士玉应了一声,学堂到了。

入内后,两人与同窗们打了声招呼。

国子监和太学不太一样,国子监里的学子大多数不是长宁本地人,而是外地考上来的学子,有真材实料者居多,大家都很卷学习,不太会拿个人出身说事。

即便李暮歌是十四公主,也没有出现一大群人巴结她的情况。

李暮歌的公主身份在国子监还是很高的,也不会出现如太学里一般,她被人霸凌的情况,上一天课下来,李暮歌十分满意。

太有大学那个味道了,李暮歌宣布,今天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后,最高兴的一天!

回归本职工作了属于,女大学生就应该在大学里上课!穿越后天天让她去搞阴谋诡计,杀人逃命的事情,这个世界实在是太颠了。

李暮歌以前上学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朝一日竟然会因为坐在教室里上课而由衷感到高兴。

可惜,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很快就放学了。

放学后,颜士玉跟几个相熟的学子去吃饭,李暮歌知道这是必要的应酬,古代人情社会,官场更是全靠名声和人情。

如果颜士玉不去各种社交场合扬名,以后她参加考试,主考官知道她是谁啊!根本不可能录取她!

李暮歌也是今天才知道,大庄的科举并不完善,答题时没有统一的字体要求,甚至都不糊名。

怪不得科举搞了十几年,依旧是世家占据朝堂大多数官职,不糊名的结果,就是主考官一看考生姓氏,便知这名考生能不能通过考试了。

李暮歌坐上回宫的马车,在马车上,掏出纸笔随意写着,记了下对科举目前制度的了解,还有针对一些弊端的改革。

等她有了封号,定然要迈入朝堂,进入朝堂之后,需得有实绩才能立足。

从科举入手是个好角度,李暮歌发现在国子监中,寒门学子占比并不大,这说明什么?说明世家掌权,不管是为长久计,还是为当前破局寻求角度,希望都在寒门学子身上。

她的未来,也在那群微末之人身上。

马车摇摇晃晃前行,突然停住。

“十四殿下,我家大殿下有请。”

是大公主府的人前来拦车,李暮歌微微蹙眉,比起之前蓉娘子客客气气上门,当街拦车的举动实在失礼。

李暮歌撩起前面的车帘,看了眼大公主府来人,是个年轻的男子,符合大公主审美的俊秀。

面上恭敬居多,举止间略有些焦急之意。

“调头去大公主府。”

听到李暮歌吩咐的车夫应了一声,老老实实调头。

请人的男子松了口气,他还以为这样当街拦人,会被十四公主迁怒,引来一顿谩骂或殴打,没想到这位十四公主的脾气,倒是如传闻中一般温和。

大公主府距离宫门没多远,李暮歌没走多久便到了,拦人的男子就骑马跟在后头,见前头马车停下,他立即翻身下马,恭恭敬敬为李暮歌引路。

要不是车夫带了下马凳,他都要跪地上给李暮歌当凳子用了。

李暮歌见他这般殷勤,表情有些僵硬,她来到这个世界后,就没见过如此殷勤备至的人。

“你只需引路便是,不必做其他。”

“是,谨遵殿下吩咐。”

男子弯着腰对李暮歌谄笑两声,乖乖在前引路,不再干多余的事情。

李暮歌知道古代是个弱肉强食,等级分明的世界,她也直面了森严制度下的身份尊卑,但她依旧没法完全适应,在现代时,她看见人卑躬屈膝地为她服务,都会觉得不自在,更不要说在古代。

还好大庄不是清朝那种动不动就磕头的地方,不然出门都得做好心理建设。

在大庄看见个大清的奴才,这可真是够奇怪的。

李暮歌没忍住,多看了那男子两眼,发现那男子和长宁的男子不太一样,走近就会发现对方虽面若好女,却身形高大威猛,身上估计都是肌肉。

能如此谄媚,一般非世家出身,能被养得孔武有力,定也不是平民出身,想来是家中从商吧。

“之前从未在大皇姐府上见你,你是大皇姐寻来的新幕僚?”

“回殿下话,不是,仆就是个武夫,家里跑镖的,来到长宁后看见了长宁的繁华,不想回家乡了,便在长宁寻个活计,幸得大公主府上管事青睐,便在大公主府上当个跑腿的。”

刚来大公主府没多久,规矩学得乱七八糟,心眼子也没有长久生活在权谋环境里的人多。

李暮歌听到跑镖二字,心下一动。

她很缺情报手段,之前大公主能轻松拿到西北军的消息,她却被困在皇宫那一亩三分地上当睁眼瞎时,她便想创建属于自己的情报传送机构了。

在古代这个没有高科技的时代,驿站是最稳定的情报来源,连官方的军报都是从驿站传达。

但驿站想要渗透进人手,实在是困难,没个三年五载的,绝对做不到。

退而求其次,便是押送物品,天南海北跑镖的镖局了。

古代大多数地方都没有经历过开发,鲜有人烟,荒郊野岭中容易藏着野兽,更有可能出现落草为寇的劫匪,出门危险系数特别大。

商贾做生意出远门,有时候都会跟着镖局行走,镖局是真的很让人有安全感,一听就觉得情报不会丢。

李暮歌有心想弄个镖局,便跟这位曾经的镖师说起话来。

镖师大多善谈,进了大公主府后,处处都是规矩,人人都让他小心开口,男子都快被憋死了,有个人让他多说两句话,他十分开心,李暮歌问什么他说什么。

他叫鲁明,家住北地,母亲是北地护山族,年前一场大雪过后,他父亲得了重病,撒手人寰,家里只剩下老母亲一人,还有年纪尚轻的妹妹了。

他长得高壮还真不是家境殷实,纯粹靠先天基因好,外加父亲是猎人,能吃足够的肉蛋奶。

据说北地护山族,男子一般身高六尺,女子最低也五尺有余。

男的一米九,女的最低一米七,好一个先天战斗民族啊!

李暮歌问他之后有没有想过,将家中亲眷接到长宁。

鲁明还在犹豫,他不清楚自己能不能在长宁城立足。

李暮歌劝他道:“长宁城足够大,容得下任何心中有她的人,无论是海外胡商,还是北地遗民。”

前朝最后覆灭时,国都搬到了北地附近,大庄立国之初,四处战乱未平,太|祖便封了齐朝皇室最后一个子嗣为北王,封地正是北地。

所以大家都爱说,北地百姓是前朝遗民,因此北地的百姓到其他地方,总会遭遇各种各样的歧视与冷眼。

李暮歌是告诉鲁明,长宁不会排斥所谓的“北地遗民”,这是一个海纳百川的大都市,任何人,任何种族,都能在这一片土地上,找到属于自己的家。

鲁明果然动了心,他冲李暮歌行了一礼,感激不已,“多谢十四殿下,有殿下这一句话,仆便安心了,不日便递送信件到北地,请母亲与妹妹前来长宁。”

说话间,两人已经到了中厅,李暮歌跟鲁明说,日后若是有什么事,可以来寻她,她很乐意帮忙,乐得鲁明屈膝就想给她磕一个。

李暮歌忙道不必行此大礼,让鲁明忙去了。

从屋内出来的蓉娘见此场景,上前道:“奴见过十四殿下,府上这几日人手不足,新人不知礼数,还请殿下莫怪。”

“没事,本殿下还未见过北地百姓,没忍住多说了两句,不怪他失礼。不知大皇姐为何要此刻邀本殿下前来?”

“奴不知,还请殿下入内一叙。”

蓉娘怎会不知道,只是事情不能从她口中说给李暮歌听而已。

李暮歌也不多问,抬腿入内。

屋中,是大公主与颜士珍,还有大驸马。

三人围坐桌旁,听到门口有动静,一齐抬头看去,李暮歌进来就对上了三双美丽的大眼睛。

李暮歌脚下步伐一顿,这热情她有点儿受不了啊。

颜士珍率先移开目光,起身给李暮歌行了一礼,大驸马也跟着起身行礼。

李暮歌冲两人点头回礼,自己则拱手向大公主,“大皇姐,没想到今日姐夫也在。”

大驸马笑了笑,老老实实当他的花瓶。

“驸马若是得闲,不如去安排晚膳,今日我留十四妹在家中用膳。”大公主怕李暮歌因为大驸马而拘束,便让大驸马离开。

大驸马应了声是,便直接告退了。

等大驸马一走,李暮歌能明显感觉到颜士珍似乎松了口气,看来颜士珍不是很喜欢这位大驸马。

大公主神情一凛,抬手挥了挥,屋中奴婢们听话得后退离开了,屋内一时落针可闻。

刚刚点燃的烛火烛光晃动,人的影子在墙上张牙舞爪地挥舞着。

“十四殿下,请坐。”颜士珍让李暮歌坐到刚刚大驸马的位置上,也就是颜士珍对面,大公主左手第一个位置。

李暮歌也没谦让,直接坐下,她在这个角度,一下子就看清了大公主身前桌上摊开的东西。

“竹简?可是皇姐从工部得来的?”

能让大公主上心的事情,目前只有一件,那就是军械图相关。

大公主点点头,“看看吧,士珍,你与十四说说。”

李暮歌没想到大公主会直接对她开放所有线索,看来此次她救大公主一次,又献上了军械图,让大公主已经将她视作自己人了。

颜士珍应了一声是,接着用她那略有些气弱的声音缓缓道来。

“今晨,大殿下命臣到工部搜寻更多线索,工部侍郎崔明璋前来,崔明璋其人性情圆润,最擅左右逢源,在此期间,他百般阻隔,即便臣搬出大殿下,他依旧不肯让臣细查,依臣所见,他定是知晓内情之人。”

颜士珍以“臣”自称,让气氛好似一下子来到了朝堂之上,李暮歌跟着颜士珍的话开始思考,提前感受朝堂上的波诡云谲。

“此竹简,乃是臣在史馆找到的一份记载,上头所记,有关崔家。”

崔家是真的名门望族,真真切切的千年世家,而且是一千年来从未衰落过的世家名门。

与之相比,太子妃所在的杨家,荣阳母家凌家,还有覃家、宁家和颜家,如萤虫之光比之明月,微不足道。

经过大庄的两代皇帝想尽办法地打压大世家,崔家已有所收敛。

李暮歌是真不明白,一张军械图是怎么牵扯到崔家的?难不成荣阳和太子就那么有本事,甚至能够说服大世家为他们做事了?

大公主见李暮歌愁眉紧锁,连忙开口说道:“不必担忧,崔家还是一贯的明哲保身,并未参与此事,想来是那崔明璋自行所为,竹简上所记,是盛天皇帝时期崔家献上《明月山河图》一事。”

李暮歌不解,给皇帝送画而已,有什么好记在竹简上,甚至可能载入史册的?

颜士珍贴心解释,“《明月山河图》是齐朝至宝,齐朝数位帝王管崔家讨要,崔家从未松口赠予,但盛天皇帝却得到了此宝,这说明崔家向皇室服软了,如崔家一类世家大族,不会轻易改变家主决定,所以崔明璋无法代表崔家。”

好消息!崔明璋是自行行动,她们可以随便反击,不用担心惹了崔家这个庞然大物,给自己未来的政治生涯添麻烦。

坏消息,太子党已经发展到工部了,甚至有了侍郎级别的手下。

李暮歌明白过来后,并没有很高兴。

“他不惜暴露太子党的身份,也要瞒下军械图的秘密,看来这图是真的很重要,里面绝对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大公主说着,叹了口气,“可现在,又该继续往哪里查呢?”

秘密近在咫尺,却只能看不能用,大公主感觉这个秘密足以让太子党吃不了兜着走,太子和荣阳怎么就这么能藏!

李暮歌看了眼竹简,眼珠一转,新的办法出现。

“恭喜大皇姐,贺喜大皇姐!”

“十四,何喜之有?你可莫要卖关子,快说!”

大公主就差把一个“愁”字写在脸上了,真是喜不起来一点儿,她知道李暮歌是有办法了,催促她赶紧解释解释。

李暮歌指了指桌上竹简,“喜从此处来,之前我们谁都不知道那军械图究竟有没有秘密,一切其实只是猜测,纵使有九成把握,猜测终究也有可能是假的,现在崔明璋一拦,不正说明,军械图一定有秘密吗?这是一喜。”

“第二喜嘛,就是之前我们已经没有任何线索了,军械图没了,谁画得军械图,我们也很难找出那个人,崔明璋现在出面,是将他有关之人的身份摆在了明面上,只要查清楚他,线索不就来了吗?”

要不说大学生脑子就是快呢,李暮歌感觉自己脑子转得飞快。

崔明璋就是接下来的线索!

面对大公主和颜士珍陷入沉思的模样,李暮歌接着说:“崔氏乃是世家名门,崔明璋为工部侍郎,要前途有前途,要名望有名望,日后任何人上位,都会好生对待他,他为什么要成为太子的人?既然他能成为太子的人,那他是不是就可以成为我们的人呢?”

此话如雷灌顶,大公主和颜士珍瞬间精神了。

“十四说得没错,都怪我,最近事情太多,一看到那崔明璋为太子所用,便心慌了,没能想到这些。”大公主喜不自禁,她伸手握住李暮歌的手,上下晃了晃,语重心长地说道:“十四你年纪这么小,竟如此聪颖,将来到了朝堂上定会大放异彩,现在你年纪小,可得好好读书,养名养望,切莫如从前一般,藏在深宫之中,任由他人胡乱传你的谣言。”

李暮歌知道大公主是为她好,郑重点头,“大皇姐说得是,妹妹记住了。”

颜士珍在一旁,握拳轻咳两声,随后自责道:“大殿下,是臣办事不力,失职了。”

她是大殿下的幕僚,理应为大殿下分忧解难,没做到便是失职。

“士珍,别这么说,不如查崔明璋的事情便交给你,你好生查一查,查出来,升官加爵不在话下。”

大公主了解颜士珍,她知道怎么做才能安抚颜士珍。

果然,颜士珍一听说有任务,精神焕发,看不出一丝病态了。

李暮歌在一旁看着大公主御下,记住了一招“因人而异”。

第28章

解决了工部目前遇到的困难, 大公主心情大好,对李暮歌的态度比以往更加热情。

李暮歌猜测,大公主态度的转变里, 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 今日大公主看见了自己的聪明。

准确来说,是看见了李暮歌对政治超乎寻常的敏锐,发现了李暮歌的能力。

大公主是个惜才之人, 她能走到今日,不光靠着盛天皇帝留下的班底, 还有她本人的魅力,被这样一个位高权重的公主诚心对待,哪怕李暮歌也有意争夺那个位置, 都觉得尸体暖暖的。

用完晚膳,李暮歌回宫。

宫门前,翠玉已经等候多时, 她看见马车向宫门驶来, 悬着的心终于落下,等马车停下, 她连忙迎上前去,躬身道:“殿下回来了?”

李暮歌闻声掀开车帘一角,疑惑问道:“翠玉?你为何会在宫门?”

“事出有因, 殿下请先下车, 路上奴与殿下细说。”

到宫门口这一段路,出宫的时候可以乘坐马车,入宫便要下车步行,宫里乱七八糟的规矩是真多。

李暮歌心里念叨着,行动上十分听话地下了马车。

长长的甬道上, 只有两侧宫灯凝望着宫门,墙上的禁卫军身披甲胄来回行走,行动间带着肃杀之气。

翠玉提灯在前照明,跟随着李暮歌的几个宫人识相得拉开了距离,并未有偷听之举。

“殿下,今日梧桐殿中传来消息,锦绣出宫了。”

李暮歌让翠玉盯着锦绣,她想要揪出六公主,就不能光从一方面下手,定要双管齐下才行。

锦绣是摆在明面上的奸细,盯紧她肯定能有所收获。

果不其然,今日李暮歌就有收获了。

“哦?今日可是休沐日,锦绣回家探亲?”

宫女出宫算不上什么大事,小宫女自然是没有出宫的资格,但大宫女得嫔妃恩典,每个月出去一趟,以采购为名回家探亲,是很正常的事情。

有些嫔妃定期让身边的宫女出宫,也是为了跟家中亲人递交书信联络,有些书信不能摆在明面上,只能用这种法子偷偷传递出去。

“明面上确实如此,但奴派人跟随她去了宁府,今日她的父母亲眷都没有当值,她到宁府是探得哪门子亲?而且,奴的人还打听到一件事。三年前,锦绣的兄嫂便相继离世了,只剩下老父母与一双弟妹,年前她弟弟好像是染了风寒,不幸也去了。”

真的假的?

李暮歌不是在质疑一个人会不会如此倒霉,她只是不敢相信,这种事情会发生在锦绣身上,锦绣之前在春和宫当差,好歹是公主身前的宫女,怎么可能连给亲眷看病的能力都没有。

像是看出李暮歌的不相信,翠玉点点头,强调了情报的真实性,“奴自宁府离开后已有十数载,对宁府之事不太清楚,好在家中亲人尚在,因此奴询问了家中亲友,亲友们都说此事是真的。”

事情是真的,但不一定是全部的内情。

李暮歌觉得还需进一步确定此事,连着几年死这么多人,锦绣还能安安稳稳在宫里当差?

那锦绣的心理承受能力实在是太强大了。

李暮歌想到了另一种可能,不过还需求证,她跟翠玉说道:“白术与她有旧,或许你可以问问白术。”

翠玉还真不知道白术和锦绣有关系,她立马应下,将此事记在心里。

说话间,她们已经走完了那段守备森严的甬道,踩在了前往春和宫的新路上。

春和宫在这条路的尽头,梧桐殿在这条路中间位置,李暮歌回春和宫,日日都要路过梧桐殿。

在梧桐殿外,就能看见那高高的树,还有树上系着的红绸带,随风飘荡。

树上挂着几串灯笼,照着红绸翻飞的场景,美不胜收。

昨日下了雨,今天晚上倒是个大晴天,万里无云,明月的光辉可以轻柔地洒在整片大地上。

“母妃的红绸树上,好像又多了些红绸。”李暮歌说着,看了眼梧桐殿上门上挂着的灯笼,不是红色,今夜皇帝没有来。

“良嫔娘娘这些年来心里苦闷,也就只有这红绸树能让娘娘有所寄托了。”

翠玉跟在良嫔身边很久,算是历经良嫔半生,她知道良嫔过得很苦,虽说她只是奴婢,但她也真的心疼良嫔,有时候,良嫔还不如她这个奴婢过得轻松自在。

李暮歌想起在国子监遇到的宁泽世了,“今日我在国子监遇到了舅父。”

“是小郎君吗?他可曾问起娘娘的事?”

一听到宁泽世有关的消息,翠玉神情变得跳脱了些,好像突然有了一点儿鲜活气息。

李暮歌摇摇头,“未曾。”

翠玉闻言,眸中难免失望,又问道:“奴失礼了,那不知小郎君待殿下态度如何?”

“和蔼仁慈,友善极了。”李暮歌能感受到宁泽世对她的爱护,那种热情里,带着些许不知该如何相处的无措,小心翼翼如对待珍珠玉宝。

“那便好,小郎君还是昔日的正人君子,他没有变过。”

“能跟我说一下,母妃和外祖他们有什么矛盾吗?”

李暮歌听出了翠玉口中物是人非事事休的感慨,心知其中必有缘由,与其自己猜,不如直接问知情人。

良嫔宁寄锦与宁家的是是非非,其实不算秘密,翠玉三言两语将过往二十多年的恩怨说了个清楚明白。

从孩子的名字能够看出父母的期望,“宁作锦中寄,不随俗世流”,这是李暮歌外祖宁疏白取名时的想法。

想来宁疏白是希望自己女儿远离世俗纷争,不要随波逐流。

可最后宁寄锦却入了宫,这天底下哪儿还有比皇宫更肮脏龌龊的地方。

宁寄锦彼时还年轻,才华傲人,她于诗会上结识了当时还未曾登基的皇帝李麒。

才子佳人的相遇,诗词往来间含情脉脉,俗套的故事开头,故事发展,以及故事结尾。

不必色衰而爱驰,帝王之爱哪能长久,宁寄锦当年不顾一切投身宫门,自以为自己能够成为帝王心头之人,却不想结局如此惨烈。

宁疏白恨女儿不争气,不听从家中父母劝说,执意入宫,早年间,父女之间矛盾重重,只是到底亲父女没有隔夜仇,后来已经和好。

只是宁家并非只宁疏白一家,宁疏白不通人情世故,宁家家主之位在良嫔大伯身上。

翠玉话说到此处时,李暮歌已经走入春和宫,翠玉没再说下去,李暮歌也没接着问,春和宫里人来人往,还不如路上清静。

洗漱睡觉,李暮歌躺在床上,罕见得做了个梦,梦中她回到了现代,又重新成为那个女大学生,那是一个午后,她从宿舍楼里走出去,手里还提着要去图书馆还得书。

书有些沉,让她半边肩膀有些酸痛,她刚走出宿舍楼,就听见有人在喊,让她快些躲开。

她抬起头的瞬间,脚下裂开无数裂缝,她坠入深渊之中,失重感让她从睡梦中一下子惊醒过来。

此刻还在深夜,外屋有匀称的呼吸声传来,是守夜的宫人,她们也睡着了。

李暮歌不知道现在几点,她有些口渴,失重带来的恐惧还在影响她的身体,那种恐惧刻入骨髓,她本以为自己早就忘记了,没想到一场噩梦就让她回忆起来了。

她在那几日经历得无数次死亡里,有一部分死亡已经找到了凶手,却还有几次死亡,什么都没有发现。

有一次,她登高临望之际,被人从高高的假山凉亭上推了下去,明明只有三五米的距离,却每一次都会失去力气,狠狠坠落,头砸在地上,很快失去呼吸死亡。

那不是普通的坠亡,李暮歌想,她一定是中了毒,所以才会手脚无力,不然但凡她能在空中挣扎一下,都不会被摔死,哪怕摔断胳膊摔断腿,也不会是活活摔死。

又是毒物,会是六公主吗?

不一定吧,李暮歌借着窗棂洒入的月光,呆呆望着床幔上的浮云图案,她想不明白,如果下毒者真的是六公主,原身究竟和对方是有什么深仇大恨,才会被一而再再而三地针对。

如果不是,那又会是谁呢?

“殿下,殿下?”

李暮歌醒来后的动静好像惊醒了外头值夜的宫人,对方撩起帘幔,小声唤了李暮歌两声,以此确定李暮歌是否有什么吩咐。

“几时了?”

“回殿下,此刻正值丑时三刻。”

李暮歌脑子里换算了一下,大概是凌晨一点四十五分,她这醒得实在是太早了。

这么早的时间,她什么都做不了,这会儿起床的话,白天一定会困成狗。

李暮歌闭上眼睛想要接着睡,梦中从高空坠落的痛苦又席卷而来,她烦躁地睁开眼睛,因为活过万寿宴而压下去的暴躁情绪,在心头翻滚。

为什么只有她一个人记得那些痛苦!

她明明已经查出了一个想要她命的人,却没法将对方杀了报仇,真是越想越不甘心!

荣阳、太子,到底有什么办法能夺走他们的权力,让他们从此沦落到任人宰割的地步呢?

李暮歌开始回忆小说内容。

《金庭风云》这本小说,是李暮歌的心头爱,她看过好几次,甚至在穿越之前她才刚完成三刷过。

如果不是重复地看,她哪里能记住那么多细节,她看过的小说没有一千也有八百,能记住主角名字都算她记忆力极佳。

穿越之后,李暮歌不时就要重新回想一遍小说内容,在她刻意回忆下,小说的内容不说能倒背如流,至少也能烂熟于心。

小说中,大公主利用“十四公主”的死,让太子党无暇继续追究游隼的事情,最后她也算是有惊无险地度过了此局。

在万寿宴上吃了大亏的大公主,在脱身后的第一件事,就是针对太子党发起进攻。

算算时间,大公主应该要有所动作了。

半夜的时间本应过得很慢,但在李暮歌高强度动脑之下,一转眼,外面就天亮了。

“殿下,该起床去国子监了。”

到了时辰,翠玉领着白术与茯苓前来,谁知一掀开床幔,对上了一双泛着青黑的眼睛。

“殿下!您这是……”翠玉惊呼出声。

李暮歌坐起身,摇摇晃晃了一阵,等她坐稳后,她伸手揉了揉胀痛的额头,“对,我昨天做贼去了。”

“啊?殿下您、您是还没睡醒吗?”

翠玉不敢相信自己听见了什么,这话确实不该是一个公主说出来的。

别问,问就是真的很后悔,李暮歌头脑风暴了大半夜,等她想明白后,天都亮了,她真觉得还不如去做贼呢。

李暮歌缓了好一阵才缓过劲来,她摇摇头,“没事,我清醒了,等下午小憩片刻恢复一下精神便好,梳洗吧,我要去上课了。”

她就是困死在路上,也绝对不能耽误上课!中式教育下的孩子,上课和考试就是第一位!

翠玉都被李暮歌这种坚强的心态感动了,热泪盈眶,差点儿没哭出来。

“你不会真的要哭吧?”李暮歌坐在铜镜前,看着镜中翠玉满是泪水的眼睛,不敢相信。

翠玉是个泪点这么低的人啊!

“奴只是觉得,殿下是真的很想去国子监,若是老爷和小郎君知晓此事,定然会明白殿下一片孝心。”

原来是误会了,以为她是为了宁疏白和宁泽世,才会强撑着病体去国子监。

某个角度来说,这个想法很正确,不过李暮歌觉得翠玉所想的事情,和实际情况绝对是天差地别。

“希望外祖父和舅父能真的明白,本殿下一番心意。”

尽快给她想要的东西,别藏着掖着,让她绞尽脑汁去查。

“殿下放心吧,宁家人知恩图报,人品高洁,定不会让殿下失望。”

翠玉从宁家离开多年,却还是会为宁家说好话,可见宁家确实没什么恶人。

可人心易变,谁能保证一个人真的会一辈子不变呢?

李暮歌在现代看过一个十分简化的说法,那就是人体大部分细胞在七年内,会全部更新换代一次。

七年前和七年后,可以说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了,即便神经细胞和心肌细胞等不变,那也没多少共同点了。

李暮歌坐在马车里,闭着眼睛靠在软塌上,想要补眠但大脑过于活跃,根本睡不着。

马车走出宫墙,到了外头开始小跑起来,有些颠簸,李暮歌更睡不着了,就这么一路到了国子监门前。

还是同昨日一般,李暮歌提前下了车,不行到国子监门口,不跟那群在门口堵车的人一起等着。

宁泽世站在门口,看见她的身影后,扬起一抹笑来,热情上前打招呼,还想帮她拿书袋。

“舅父,不用这样客气,书袋并不沉,十四拿得动。”

李暮歌不太习惯这种热情,拒绝了宁泽世的动作,主要是宁泽世还穿着一身官袍,国子监是他大本营,她在此处的身份就是个学生,院长给学生拿书包,就算是亲戚也让人觉得怪怪的。

宁泽世见李暮歌是真不喜欢他的帮忙,有些失望地收回手,“好,十四殿下当真是体恤下臣,性情温和体贴,没有一丝骄奢之气啊。”

李暮歌笑了两声,商业互夸了一下宁泽世,她这张嘴要是想哄人,那真是能将人哄得喜笑颜开,宁泽世此刻便笑得合不拢嘴了。

等舅侄二人步入国子监内,宁泽世提及有人要见李暮歌。

“父亲他得知殿下昨日入学,今天一早下了朝便回了国子监,此刻正在廨舍等你呢。”

国子监其实是个教育机构,其下分为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李暮歌现在是于国子学就读。

“最近马上要进行会试,外祖此刻肯定非常忙,没想到百忙之中,外祖愿意腾出时间来见我,舅父,此前我未曾与外祖私下见面,不知外祖脾气好不好?”

“你外祖人很好,很好相处,他早就想与十四殿下多说说话了,殿下不用担心。”

宁泽世认为宁疏白是个很好说话的人,反正他从小到大,从未见过宁疏白发脾气。

面对这位没有在小说剧情中出现过的宁祭酒,李暮歌是真的很忐忑,好在很快就见到了对方,李暮歌在看见老头的瞬间,完全明白了宁泽世所说的“很好相处”是什么意思。

六十多岁的老人家头发灰白,梳得整整齐齐,每一根头发丝都在官帽下服服帖帖地呆着,脸上皱纹颇多,略显老态,好在有一双十分明亮温和的眼睛,清澈得很,不似一般老人,眼珠昏黄。

他身形瘦弱,腰背挺直,看着人时会先带几分笑意,叫人如沐春风。

“父亲,十四殿下来了。”

宁泽世招呼了一声,宁疏白温言道:“十四殿下,老臣见过殿下。”

他说着便行了一礼,李暮歌赶紧上前拦住,“外祖,今日我就是个小辈,哪儿有承长辈礼的小辈啊,外祖莫要如此!”

“殿下仁慈,泽世,时辰不早,你该去做你的事了,就让殿下留在这儿,与我这老头子说说话吧。”

宁泽世应了声是,转身离开。

等他一走,宁疏白便让李暮歌落座,他开始给李暮歌煮茶,拿茶饼碾碎,往罐中放胡椒、姜片等调味料,最后将茶饼碎末放在里面,煮成茶汤。

闻着那令人窒息的味道,李暮歌活人微死。

在宁泽世那里能够用时间不够当借口,不喝宁泽世的茶,在这儿就没法子了。

所以大庄为什么要跟大唐一样,喝什么茶汤啊!还没有进化出正儿八经的沏茶问话吗?

这茶汤看上去比中药味道还离奇。

“殿下,请。”

在李暮歌疯狂做心理建设的时候,宁疏白已经倒了一杯茶汤,推到李暮歌手边了,李暮歌能说什么呢?她只能带着笑容,微啄一口。

还行,味道比李暮歌想象中好很多,比中药强。

大庄此刻正处于茶艺变革时期,有些达官显贵喜欢清茶,即追求返璞归真的境界,只用开水沏茶,贴合后世的喝茶。

有些则喜欢古韵,跟随先人一起,煮茶汤。

李暮歌来到大庄后,第一次看见有人在她面前煮茶汤,看完全程后,是真的很害怕味道变怪,毕竟煮茶汤的用料和大部分菜谱用料一致,那就是适量。

里头的材料同样不是定死的,很可能会有人灵机一动,觉得放点儿花椒大料进去也挺好,再搞点儿生抽老抽,想必风味更佳。

反正成品如何,全看运气。

发现手中茶汤味道不是特别怪,还能接受,李暮歌多喝了两口,用刺激性口味提神,马上清醒了。

“殿下很喜欢喝茶?”宁疏白说罢,将书桌上还未拆封的茶饼拿过来,“老臣这里有许多好茶,殿下不如拿回去喝一喝?”

李暮歌很想拒绝,但对上宁疏白小心翼翼的眼神时,她鬼使神差地点头了。

她没法拒绝一个老人家对小辈近乎讨好一般的态度。

宁疏白见她收下后,喜笑颜开,立刻又拿出了一套笔墨纸砚。

“你外祖母知道今日你会来见我,便将此套文房四宝找了出来,送给你,希望你学有所成,莫要浪费年少求学的好时光。”

宁家老太太姓崔,没错,正是崔氏那个崔,不过她是旁支中的旁支,除了一个姓氏外,几乎和崔家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

李暮歌连宁疏白都没接触过,更没有渠道得知那位崔老夫人是什么性子了。

只知崔老夫人全名崔兰折。

“多谢外祖母,十四定会听从外祖母教诲,好好读书习字,日后入朝学以致用,造福一方。”

宁疏白不时抚须笑叹,看上去对李暮歌非常满意。

等气氛差不多到份上了,李暮歌说起了南疆。

“听闻南地风光与长宁多有不同,尤其是南疆,十四为公主,久居深宫,对南疆风光十分好奇,常叹不能亲自行万里路,亲眼遍寻风光无限。”

李暮歌说到这儿,想着铺垫差不多了,就十分自然地问道:“不知外祖此处有没有游记一类,描写南地风光的书啊?”

宁疏白没想太多,只觉李暮歌是个好学之人,他年轻时对大庄各地风土人情都十分好奇,李暮歌想来和他年轻时一样。

于是宁疏白将一本游记给了李暮歌,还在李暮歌软磨硬泡下,同意李暮歌闲时可以来他这儿翻阅书籍。

“只可翻阅这一片,不能去后头的书架看,殿下明白了吗?”

李暮歌重重点头,感觉宁疏白完全是将她视作小孩,她可不是小孩子,后头书架上估计都是国子监内部的政务,她看了就出事了。

不过这人情社会是真的漏洞百出,也怪不得寒门难出贵子,世家名门出身的孩子,能在顶尖学府校长办公室里读书,让寒门的学子如何去追,才能追平这差距?

宁疏白还要去宫里商议会试的事,很快就离开了,李暮歌上午去上了课,中午就带着颜士玉进了祭酒廨舍,开始在大书架上,查找自己需要的书籍。

有颜士玉帮忙,浩如烟海的书籍似乎一下子少了许多,没过多久,颜士玉就找到了一本手册。

“殿下,您看是不是这本?”

颜士玉指着手册上歪歪斜斜写着的一行字。

“永寿三年春,至南地苗疆一带,凌淞舍人随笔。”

李暮歌念着上面的字,念完指着“凌淞舍人”四字道:“这就是那位通译官?他字怎么写得如此难看!”

李暮歌写毛笔字就一般,好在原身字也不太好,糊弄一下能糊弄过去,她来到这个世界后,除了幼学蒙童们外,就没再见过谁的字比她更差了。

现在看见了。

“可能是病弱时所写,又或者是路上随手一记吧。”颜士玉也不知道,仔细看,这字还真是难看,“宁祭酒那位学生号凌淞舍人,不会错的。”

李暮歌见颜士玉坚持,只好暂且信了这本小学生画本一样的手册,确实是那位通译官亲笔所写。

等两人坐下翻阅手册后,表情同时严肃起来,里头的字迹再不是小学生涂鸦,而是正儿八经的书法,一笔一划都是入木三分的力道,写书之人文采不知如何,书法当真堪称世间一绝。

手册就是简单记录了一下凌淞舍人到苗疆之地的所见所闻,苗疆之地并非传闻中那般,人人会蛊,蛇虫鼠蚁遍地走的可怕之地。

不过那地方确实有瘴气,也确实常有毒蛇猛兽出没,过去必须带够雄黄粉,还有就是,南地有一族,确有神异之处,会下毒能用蛊,害人的手法层出不穷,不能轻易得罪。

在手册后头,还附有两张纸,上头是南地的文字,底下写了一排大庄文字,应该是凌淞舍人翻译的南地书籍。

说是书籍,不如说是一个传说。

当地信奉女娲,尊称母神。有个习俗是会选出特殊年月日出生的女子,尊为圣女,这个传说是圣女与一个长宁商人相恋的故事,最后圣女被母神接引回家,长宁的商人则不知下落,有人说长宁商人已经回归母神的怀抱。

李暮歌看完这个传说,满头雾水。

这要是谁写得小说,她非要打个差评不可,什么烂尾的破故事!

“永寿,这个年号是盛天皇帝晚年所用,只五年便换了如今的景元,今年是景元十五年,那就是十七年前了。”

颜士玉粗粗一算,吓了一跳,这手册竟然是十七年前的老物件了,比她和十四公主都大!

“十七年前的东西,跟现在的巫蛊之术,好像没什么关系啊。”

难道她查错方向了?

李暮歌不确定,她觉得自己没查错,直觉告诉她,破局的关键点就在这位凌淞舍人身上。

“凌淞舍人现在在哪儿任职?”

手册看不出线索,干脆就去找人!

颜士玉叹口气,动作轻柔地收拢手册,低声道:“凌淞舍人已经去世多年,他遗留世间之物,恐怕也就只有几本游记手册了。”

人已经死了。

李暮歌没想到对方年纪轻轻就没了,“他是通译官,当初在南地时,肯定翻译过不少当地人的书本典籍,史馆之中,应该会有所记载。”

颜士珍在史馆编撰修史,史馆的东西,颜士珍都能接触到。

颜士玉表示明白,她回去就问。

在李暮歌和颜士玉翻阅手册的时候,工部走水了。

这一场火起得离奇,烧了一间廨舍,廨舍之中还有一名工部主事,明明很早就发现起火,许多人前来救火,却不知为何,那火就是扑不灭,硬是从下午烧到晚上。

等火灭了,周遭几间廨舍全遭了灾,好在人员撤离及时,只有那位倒霉的工部主事被烧死了。

第二日,李暮歌到工部的时候,大公主已经先一步到了,一起在现场的还有大理寺和刑部的人。

那名主事的尸体被抬出来时,众人惊呼,尸体已经完全变为一具焦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