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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刘三叔公拍板做主,何不将恶虎变作砧上肉、盘中餐,与几位恩公分而食之?

——如此便有了今夜的盛宴。

寨民的表现比受招待的正主更激动。哪怕只闻着香味,许多人已露出享受的表情。

“幸好上了山,不然哪来这般逍遥快活的日子哦……现下连老虎肉都吃上了!”

席间有人道出了大家的心声。

“……咱这辈子居然有机会尝到虎肉宴。想那皇帝老爷的日子也不过如此吧?”

说话的人捧着一碗汤神情陶醉,尽管碗中肉末稀少,可他的神情却如此飘飘欲仙。

非但他一人,不少人都是如此。

吃个席仿佛变成了大型■■现场。

“……”

望见此幕的越殊神情微妙。

与他同坐一桌的刘三叔公见状,颇有几分羞赧,毕竟这些小辈表现太过上不得台面。

他不好意思地咳了两声:“……小儿辈没见过世面,教小道长看笑话了。”

回应他的是少年道人轻缓平静的声音:“这世面,我又何尝见过。”

……别说今生,就是前世他也不曾见保护动物被端上餐桌。

……幸而不是前世,否则在座都得蹲个橘子。

见越殊言语中似乎并无嫌弃鄙夷的意思,刘三叔公紧皱的眉头舒展开来,他笑呵呵地赔礼道:“却是小老儿妄加揣测了。”

“三叔公你这就想多了。”王阿大哈哈笑着打了个圆场,“虎肉宴多稀罕呢。俺活了大半辈子,也是头一回见。俺啥也没做,这回全是沾了大伙的光。”

他朝周猎虎竖起个大拇指:“尤其是你小子,真是神射!猎虎之名,名副其实!”

夸完周猎虎,他又挨个将出力的人都夸了一遍,给他发月钱的东家更是绝不能忘。

在座之人几乎都被夸得晕乎乎的。

几个脸皮薄的年轻人更是红了脸。

向豹同样红了脸,却是臊红的。他自认是来保护小道长的,被反向保护了算怎么回事?

哪怕后来在围剿恶虎中出了大力,依旧令他引以为耻,发誓此事绝不能再有!

此时听得王阿大真心诚意的夸奖,他心中又是羞愧又是气恼,只觉得整个人臊得慌。

有人朝他投来轻轻的一瞥。漆黑清澈的眼里隐有几分洞彻。

蓦然,少年道人轻声开口:“方才隐隐听闻诸位原是山下之民。然我观此山多有猛兽,又有蛇虫鼠蚁出没,绝非善地……”

“……想来诸位入山定有不得已之处,可否相告?”

他话音落下,席间微微一静。

良久,刘三叔公发出一声苦笑:“小道长既有所问,小老儿当如实相告。”

“我等之所以入山确是逼不得已。寨中原只有姓刘的,后来又多了姓张的,姓李的,姓王的……不知何时已有四百余口人。”

如此人口数量,已胜过寻常村落。但他们宁可躲在深山老林,宁可与吃人的恶虎搏斗,也不愿下山过不必担惊受怕的日子。

越殊心底隐隐有了答案。

发问之前,其实他已有所料。

“山上有豺狼虎豹,山下何尝没有?且更凶、更恶。”夜色中,老叟怅然叹道,“小道长是读书人,岂不闻‘苛政猛于虎’?”

【作者有话说】

主角其实心里挺明白的。平时话不多的人,突然讲一段话是有目的的,嗯,主要是给向豹解个围。毕竟人都被夸得无地自容,头顶要冒烟了。

另外,之前只有幽州州牧军政集于一身(一是因为边关重地,二是因为皇帝死忠),现在各州州牧都有了军权——别问皇帝为什么能这么昏庸,历史上无数昏君告诉我们,昏君是没有下限的。

最后(求生欲极强的发言),小说是小说,现实是现实,且古今律法不同,杀害保护动物违法!请勿模仿(虽然一般人大概没有模仿的能力)!

26神医妖道26

◎人世如洪炉,一念济苍生◎

荒草丛生,好似要蔓延至天边。

白骨嶙峋,依稀间填遍了沟壑。

阵阵黑烟盘旋而起,那是食腐的乌鸦。它们从荒草深处扑簌簌飞出,在路边的沟壑前徘徊,而后呼啦啦飞向远方的天空。

暗沉的天幕之下,惟余无声的死寂。

直至马蹄声的到来将这死寂打破。

道路两旁,隐约可见田间屋舍。遍地草叶早已枯黄,打马而来的一行人路过荒芜的田地,往视线所及最近的几道人烟处而去。

路过一间又一间空置的屋舍,终于见到了人家。几人翻身下马,生得慈眉善目的王阿大当先上前,隔着篱笆与主人家交涉。

“大妹子,俺们不是什么坏人,只是远道而来路经贵地,向大妹子讨口水喝哩!”

容貌憔悴的妇人握紧手中的锄头,警惕地盯着出现在眼前的人,似乎稍有不对就会反击。而左邻右舍则第一时间紧闭房屋,丝毫没有出来查看的意思。

王阿大见状,放缓了声音又重复一遍。他轻车熟路的解释中透着习以为常的熟练。

自从下了卧虎山,这样的场面见得多了。他早已从起初的无奈到如今的见怪不怪。

听刘三叔公所言,安平郡内并不太平。

郡守吴绅横征暴敛,又好色成性。郡中上下,但凡有些姿色的女子都难逃其毒手。

自郡守吴绅以下,地方县令与乡绅地主沆瀣一气,变着花样盘剥百姓,只说种种沉重的苛捐杂税,算下来竟是幽州的三倍。

人祸之外,又有连年天灾。

所谓“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终年劳作竟不得饱腹时,每个人只能另寻出路。

到最后,实在活不下去的百姓要么如刘家寨一般大批大批地逃亡,要么卖身为豪绅地主的奴仆,要么聚众而起、啸聚一方。

如韭菜般一茬又一茬冒出的盗匪与义军,便是安平郡守吴绅坏事做尽的“福报”。

然而,真正受苦之人从来不是他。郡守府内依旧载歌载舞,平民百姓却遭了大殃。

贼掠于前,兵掠于后。前脚被盗匪刮掉一层肉,后脚又被官军再刮一层肉。盗匪犹且不骚扰乡里,官军的搜刮却一视同仁。

因此,一行人一路行来,遍地萧条。眼前这般荒凉的村落,他们已见过不下三回。

而一路所见种种,令人不由得回想起刘三叔公之叹:“苛政猛于虎,安平难安平!”

许是被王阿大真诚的态度所打动,许是意识到眼前一行人若真心怀不轨,她纵然防备也无可奈何,许是发觉自家全部家当都抵不过人家一只马蹄……一番交涉过后,警惕的妇人终于放下锄头,敞开了漏风的院门。

神情从容的少年道人当先而入。

见了他,妇人彻底舒了一口气。

纵然一辈子都不曾出过这一亩三分地,连县城都不曾去过,以她有限的眼界亦能看出,眼前这位小道长,绝非一般人物。至少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是探子之流。

说书先生口中令大家闺秀一见钟情,不惜违抗父母之命也要委身的穷书生,但凡生得有这位小道长三分俊俏,往日里令人迷惑不解的故事,此时想来竟是合情合理!

更别说这位小道长无论是衣着打扮还是手中牵着的骏马皆是不凡,一看便是贵人。

原只打算请几人进来喝口水就走的妇人顿时改了主意,慷慨地让出一整只水缸,让他们取出水囊随便装,能装多少是多少。

她又亲自为越殊端来一碗水。

用的是家中最好的碗,只有一道小小的缺口而已。

见越殊道过谢却一口未动,妇人露出讪讪之色,暗道自己昏了头,这位一看就是贵人,哪里看得上自家这点破烂?

她的殷勤劲儿顿时散了不少。

越殊不知主人家心中所想,趁着随行的几人为水囊注水,他目光似不经意掠过妇人泛白的脸。

“大娘近来可是常常神疲、心悸、晕眩、多梦……时而手足发麻?”

——以他如今的医术,寻常小病小疾无需诊脉,只望、闻、问,便足以作出判断。

妇人闻声一愣,看向越殊的眼神肉眼可见地激动起来。她连连点头:“没错,小道长真是神通广大,说的真真分毫不差!”

只一眼就看出她的情况,道行该有多高?怕是从前拜过的道观真人都无此本事吧!

转瞬间,越殊在妇人眼中的形象就高深莫测了许多,披上了一层得道高人的光环。

那就是了……越殊心中暗暗点头。幸而他携带了不少丸药,此前又在卧虎山采摘了不少草药补充储备,其中恰有对症之药。

他不动声色从行囊中摸出一只药瓶。细腻洁白的瓶身乃是幽州大名鼎鼎的白玉瓷,喻其如玉般雪白、温润,颇受权贵欣赏,直到现在都在为越殊源源不断创造收益。

只是如此精致的瓷瓶出现在平民百姓手中,未免招祸……越殊微微低头,桌上缺口的陶碗中,一汪清水映出少年的眼眸。

他突然微微一笑。

下一刻,他端起陶碗,将一碗清水倾倒于地。如此突如其来的举动顿时令妇人错愕地张大了嘴,一张微白的面孔涨得通红。

这、这、小道长便是嫌弃自家的破碗,也不至于如此吧……

不待她反应过来,却见眼前的少年道人又不紧不慢地抽出一条干净的手帕,将碗底残留的水珠尽数擦干。

他的动作慢条斯理,不疾不徐。简直不像置身农家小院,而是在清风明月下抚琴。

黑乎乎的破旧陶碗与雪白的绸布手帕对比如此强烈,令妇人生出强烈的“好东西被糟践”的心痛感,一时竟是都忘了质疑。

待她终于回过神来,几人已陆陆续续装完水囊,越殊起身,礼貌地提出告辞。

离开前,他手掌一翻,一只小瓷瓶出现在掌心,而后轻轻一倒,便有三枚圆滚滚的药丸“咕噜噜”滚入擦拭干净的陶碗中。

“我观大娘有血虚之症,此丸一日一粒,和水而服之,三日当可痊愈。”在妇人错愕不解的目光中,少年道人微微一笑,转身而去,“就当是叨扰一场的酬劳吧……”

妇人呆在原地,望着视线中远去的背影,又低头看向碗中的药丸,一时怔然。

“小道长真是菩萨心肠啊……”

良久,吐出这样一句话的妇人转过身,叫道:“儿啊,人都走了,你出来吧。”

在她身后,始终紧闭的一扇房门被人推开,一道身影从中转了出来:“阿母……”

赠药之事只是一场小插曲,不曾被越殊放在心上。至于那扇从始至终紧闭的房门,对于一个路过讨水喝的人而言无关紧要。

或许其中锁着一户人家的全部家当;或许是年幼无知的孩子,为防备心怀不轨的外人而被母亲藏在房中;或许是不愿在外人面前抛头露面的少女……

无论如何,真相与越殊无关。

出了这处名为“郁来村”的村子,一行人继续赶路,终于在天黑前抵达最近的县城。

“……辽源县?”

抬头望了望斑驳破旧的城墙上模糊不清的三个大字,越殊领着张重光四人入了城。

在客栈中度过一夜,次日清早,越殊便托中人租了一间小院。他暂时不急着离开。

踏入冀州以来,功德值的获取速度再度攀升。越殊不记得这一路上顺手救过多少人,惟有“金手指”如实地记下了这一切。

[真名:越殊]

[魂能:7]

[寿数:19]

[功德:5374]

[备注:世道动乱,方有英雄展翼之机;黎庶遭难,正值悬壶济世之时!欲成大功,必解大难——你还在等什么?]

冷酷无情的[备注]用“唯恐天下不乱”的口吻道出事实。

抛开人类的同理心不谈,客观而言,无论大夫还是道士,越殊所具有的两重身份,越是大灾大难越容易施展能为。

越殊对此并不抗拒。

归根究底,灾难并非他所造就。通过悬壶济世获取功德,利己利人,何乐而不为?

越殊租住的小院位处城西鱼龙混杂之地。附近有赌场、有妓院、有市场、有瓦舍,三教九流之人,这片地界可谓应有尽有。

“嗯,是个开医馆的好地方。”

对此,越殊如此评价道。

哪怕暂时在辽源城休整,功德值的赚取也不能停,越殊悬起一张旗,将腾出的院子改为临时医馆,干起了“无证行医”的活。

于是,附近的人惊讶地发现,这三教九流聚集之地突然多了间奇奇怪怪的医馆。

医馆的主人是个毛都没长齐、看着就不靠谱的少年道士,活像是离家出走的贵公子。

更离谱的是,医馆收费竟有双重标准。

嫖客赌徒之流,收费是寻常医馆的十倍;乞儿妓女之流,收费是寻常医馆的十分之一。且后者若是身无分文可以劳动相抵;至于普通百姓来求医问药,往往只收药材成本价,患者实在穷困,赊欠亦无不可。

照理说,要想严格执行规定并不简单。免不了有人装穷钻漏洞,也免不了有人找茬生事,如此种种却不曾难倒医馆的主人。

企图装穷钻漏洞,往往一眼即被识破,试图道德绑架,看似脸皮薄的年轻人却并不吃这一套。而挑衅生事的混混前脚被医馆中五大三粗的护卫打得满头是包,后脚就被扔进了大牢,令人愈发疑心这位医馆馆主的来历。

至于曾经看不上毛头小子的医术,以为他用双重标准对待患者简直是哗众取宠的同行,短短半月,对他的态度便急转直上。

这位年轻得过分的小道长,在某日清晨打开门,看见蜷缩在医馆门口、几乎遍身污秽的女子,只轻描淡写地叫人将她抬了进去——至少不下十双眼睛目睹了这一幕。

他们认得被抬进医馆的女子。

她是附近怡红楼的姑娘。数名大夫都说她已经无药可救。于是老鸨毫不犹豫丢弃了她。

然而半个月后,许多人看见这个被判定无药可救的人从医馆中好端端地走了出来。

27神医妖道27

◎人世如洪炉,一念济苍生◎

孟冬的寒风捉住广德二十五年的尾巴,自辽源县城刮过。城西一间小小的医馆里,袅袅升起的炊烟与黄昏的晚霞缠绵成诗。

冬风顺着炊烟升起的方向,穿过长长的烟囱,在医馆后院的灶房里悄悄探出头来。

后厨灶台前,立着一名娉娉婷婷的女子。她只着一身半旧的桃红袄裙,容貌甚为可人,眉目间有十五岁的灵动、二十岁的妩媚,与三十岁的成熟韵味。

“杵在这里做什么?快添柴呀!”女子一手执着锅勺,不忘回头白了一眼旁边的木头桩子,其中风情又让“木头桩子”呆了呆。

如此作态,又为他赢得一个白眼。

周猎虎终于回过神来。

他如梦初醒,几乎手忙脚乱地添起柴来。好在他干惯农活,又拉扯一双弟妹长大,自是下过厨的,添着添着愈发麻利起来。

此时,二人一站一蹲,在灶台前挨得极近,便有一阵若有若无的香气飘入周猎虎鼻端。不仅是菜肴的香味,还有花香……

他又忍不住走了神。

“够了,够了!”直到女子哭笑不得的声音将他唤醒,“你这是要将三天的柴一气添完了?再添下去炉灶都要被你堵了……”

而后,他就被毫不客气地赶了出去。理由是他留在这里帮厨没多少用反而净添乱。

此时院中只有王阿大一人。越殊往一户下不得地的患者家中出诊去了,张重光与向豹随行。

见周猎虎被轰出来,犹带几分茫然,躺在树下休息的王阿大朝他招招手。

“小周兄弟,看来好事多磨,尚须努力啊。”他拿出过来人的经验,鼓励道。

“哪来的好事,勿要污了虞姑娘的名声。”周猎虎却是沉声道,“况且,周某只想拉扯一双弟妹成人,不愿娶妻误了旁人。”

王阿大啧啧摇头,不说话了。

但他看向周猎虎的眼神里已明明白白写着一句话:“你小子不轨之心昭然若揭,偏还嘴硬,以为瞒得过我老王一双利眼?”

周猎虎实在扛不住他的眼神,取来自己惯用的弓箭,在院中一角细细保养起来。他沉着的背影看上去似乎与从前一般无二。

王阿大却得意地哼了一声。

他就说嘛,尽管当初这位虞姑娘被抬进医馆时狼狈不堪,可等擦干净了脸出现在大家面前,这小子还不是一下子看直了眼?

从前只知道抱着他的宝贝弓箭、与谁都懒得多言的男人,现在都知道去后厨帮忙了。旁人掌勺时,怎么不见他如此热情?

王阿大越想越是乐呵,笑了起来。

而周猎虎的背影越发僵直。

他们却不曾发现,隔着一扇门扉的灶房里,灶台前的女子身形微滞,幽幽一叹。

越殊踏入院门时,见到的就是留守在医馆的两人一东一西,在院中连成了对角线。

一个默不作声擦弓拭箭,一个慢条斯理整理药材,彼此背影相对,气氛莫名古怪。

越殊:“……?”

“你们这是怎么了?”张重光快人快语,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莫不是起了争执?”

王阿大笑了一声,刚要开口,周猎虎放下弓箭,截过话头:“没有,一切都好。”

与此同时,另一道声音响起。

“开饭了!”女子曼妙的身影从灶房中转出,见了越殊,她唇角蓦然漫开一抹笑容,“先生回来得正好,晚膳已是好了。”

张重光的注意力瞬间被转移。

“——今日是虞姑娘下厨?”

虞曼语朝几人,尤其是越殊的方向深施一礼:“前些日子小女子尚在病中,多赖诸位照顾,今日且尝一尝小女子的手艺。”

几个大老粗何尝接触过这等一举一动温柔如水的女子,一个个忙道不必多礼,他们没帮什么忙,治病救人全靠小道长,旁的则是临时请的两位大娘,毕竟男女有别。

越殊倒是坦然受了她一礼。

自拿起医书开始,被人感谢似乎已成日常,纵然是当面磕头,他都能见怪不怪。

说来有意思。前世的他通常是虞曼语的角色,一次又一次被医者从死亡线上拉回。倒是这一世,竟从被拯救者成了拯救者。

闲话不多叙,不多时,一桌子的丰盛菜肴便盛了上来。五个人围着圆桌坐了一圈,虞曼语也在越殊发话后不好意思坐下来。

北方的冬日来得格外早。刮人的寒风之中,一盅热汤下肚,令人从头暖到了脚。

“鲜而不膻,香而不腻。”越殊说话时,犹带几分回味之色,“今日的羊羹,甚好。”

虞曼语笑意盈盈:“先生喜欢就好。”心里则暗暗记下越殊哪道菜动得多,哪道菜浅尝辄止,寻思着往后都依他的口味。

“先生活命之恩,无以为报!若能令先生一尽口腹之欲,是小女子的荣幸……”

虞曼语字字句句发自肺腑。

听她一口一个先生,越殊心情不由大好。

什么小先生、小师兄、小道长,多不正经!追根溯源,都是被无良师父带歪了!

如今可好,在这远离无良师父影响的冀州之地,总算有个人正正经经唤了他一声。

饭毕,虞曼语尚未动手,周猎虎已经抢先收拾起碗筷。其他人也跟着给他打下手。

笑语声中,她环顾这方不大的小院。生平头一次对某个地方生出家一般的归属感。

然而……

昨日出门时老鸨便带人堵了她一回,一番威逼利诱要逼她回去,无非见她好转又后悔了。她自然不肯,趁其不备跑了出来。

偏偏她的卖身契还在老鸨手中,她愿意拿全副身家去赎,老鸨却死活不肯放人——凭她身上的噱头,老鸨怎么肯轻易放手?

更何况,纵然她得了自由身,以她这样的身份,哪里有资格奢求跟随在先生身边?

万般无奈的心思在心底打转,虞曼语恋恋不舍地环顾一圈,蓦然生出几分遗憾。

……欲留而不可留,能在医馆多留几日便是几日罢。活命之恩不可忘,即便她身份低微、力量浅薄,但能报一分是一分。

至于怡红楼……无论如何,她是决计不肯回去的……大不了,大不了鱼死网破!

女子柔情似水的眸中闪过决绝。

然而,事情的发展出乎她意料。

次日傍晚,有人叩开了医馆的门。

来者年已不惑,看上去却依旧曼妙多情,俨然半老徐娘。不是怡红楼老鸨又是谁?

虞曼语开门的手触电般收回,神情下意识染上几分警惕与抵触:“你来做什么?你我之事与医馆无关,我同你走就是了。”

“虞姑娘说笑了。”老鸨羡慕又不甘地看她一眼,脸上堆起笑来,鱼尾纹顿时挤到了一起,“妈妈我今日是来归还卖身契的。”

虞曼语尚未反应过来,手中已经被塞了一张纸,她呆呆将纸展开,立时定在原地。

前半生苦求而不得之物,竟然这般轻易到手?虞曼语一时竟不知究竟是自己发了痴梦,还是眼前的老鸨突然得了失心疯。

不及多想,老鸨便殷勤地陪起笑来:“虞姑娘攀上了高枝,可别忘了旧人呀……”

虞曼语越听越是糊涂。

懵了半晌,她总算从老鸨的话语中整理出大概的逻辑。似乎这间医馆的主人身份不一般,老鸨不敢得罪,因此不仅还她卖身契,还想借着她与医馆的主人攀上交情。

“还给你。”

虞曼语二话不说便将卖身契又塞给老鸨,仿佛它并非期盼已久之物而是一张废纸。

老鸨自然不肯收。

一时间,两人在医馆门口拉扯起来。

不远处的街道上,一行人踩着夕阳归来。远远见了这一幕,其中一道人影顿时如旋风般冲到两人面前,一把推开了老鸨。

“哎呦!哪个不长眼的——”老鸨跌在地上叫了一声,骂骂咧咧地抬起头,看见面无表情俯视她的周猎虎,满腔气焰顿时蔫了下去。她当然认得这小子是医馆里的人。

越过满面寒霜的周猎虎,视线中果然映出一袭青色的道袍。她面上顿时笑开一朵花——正主来了!她这卖身契可是送定了!

虞曼语一眼就看出她的盘算,岂肯让她攀扯上越殊?当下毫不客气地推攘她离开。

“虞姑娘,虞姑娘。”万没料到她竟如此固执,老鸨方才爬起来就被她推得一歪,脚下却扎了根似的,“你不要卖身契了?”

卖身契?什么情况?

正想出手把人赶走的周猎虎顿住,他看了一眼虞曼语,又将目光投向走近的越殊。

接收到周猎虎投来的问号,越殊的视线落在虞曼语身上,眸底是看透一切的了然。

“收下吧。”他轻声说。

目的达成的老鸨扭着腰,美滋滋地走了。

虞曼语手中紧紧捏着卖身契,心中滋味一时难言。喜悦有之,惶恐有之。她不清楚这一纸白送的契约会否给先生惹来麻烦。

越殊却是一派平静。

他的语调轻快而坦然:“白捡一位厨娘,是我赚了。”

沉重的气氛骤然一扫而空。

几人都跟着笑了起来。最会说话的王阿大连忙附和道:“可不是吗?吃了虞姑娘做的菜,俺老王从前做的简直成了猪食。”

真正赚了的哪里是先生啊……虞曼语情不自禁扬起唇角,眼眶却微微湿润。

她在心里喃喃道:‘是我,是我赚了!赚大了!’

从五岁那年被好赌的父亲卖入怡红馆,苦捱十五年,骂过、恨过、挣扎过、认命过,她何曾想到会有重获自由身的一日?

而且还是在她被老鸨垃圾一般抛弃,被从前的客人百般嫌弃,像条死狗一样躺在路边,全靠着一股心气支撑着爬到医馆时。

这间突然出现、馆主年轻不靠谱、双重标准瞎胡搞的医馆,本是她同嫖客与姐妹口中的“谈资”,最终却成了她的救命稻草。

心中情绪如浪潮翻滚,虞曼语有千言万语欲诉,最终只化作一声轻叹:“可是先生,那人向来是个无利不起早的性子。如今分文不取送来卖身契,分明是有所图谋,万一、万一……”

“甭管她有什么图谋都是白搭。”王阿大看了越殊一眼,见后者微微点头,便大大方方道出了接下来的打算,“虞姑娘怕是不知道,咱们东家在这里待不了几日了。”

虞曼语不清楚老鸨有什么图谋,越殊倒是有所猜测。无非是他今日一早去县衙拜访长辈时被人见到,消息教那老鸨知道了。

在辽源地界,顶顶不能得罪的除了几家豪强就是县太爷。怡红楼老鸨指不定以为越殊与县令有什么关系甚至来头更大,才有了今日的举动。

无论对方只是单纯攀交情还是之后有事请托,越殊并不在乎。

毕竟从一开始这就是个误会。

越殊与辽源县令毫无干系,他认识的是县令府中西席,今日拜访的也是这位西席。

事实上,除却后来的向豹,周烈虎、张重光与王阿大三人都曾在蓟城见过此人。那就是当年为常以周与越殊启蒙的方先生。

说来也巧,方先生本非幽州人,祖籍冀州安平郡,自三年前常以周从军后,思乡心切的他拒绝常玉山的挽留,回到了老家。

恰值辽源县令府中招募西席,有过在幽州州牧府任职经验的方先生自然脱颖而出。

越殊来到辽源不久,就在街头与方先生相逢。

医馆之所以迅速站稳脚跟,闹事者都被衙门收拾得干脆利落,未必没有方先生在背后照应。而今日亦是应方先生邀约。

一念及此,越殊微微沉吟。

方先生消息灵通,今日请他过府,自然是为了正事。此时回想起来,言犹在耳。

“……匪军作乱,邻县已然陷落,辽源危在旦夕,我已辞去塾师之职,打算返乡避一避。”当时,方先生忧心忡忡,“此地不可久留,长生何不与我一道?”

在他看来,相较于县城这样的大目标,乡下反而安全许多。

毕竟他口中的匪军实则是打出替天行道旗号的反贼,首领号称“天王”,手下皆以“天王军”自诩。岂会放过钱粮充足的县城府库,光顾穷乡僻壤?

越殊并未一口答应,也不曾断然回绝。他只问道:“先生打算何时出发?”

方先生告诉他:“三日之后,辰时离开。在此之前,你若有了主意,可来寻我。”

他定下的日子是十月十九。

方先生的承诺自然是可信的。奈何辽源县令的能力与勇气却不值得信任。城中缺衣少粮、装备破旧的守军实力亦不足为信。

十月十八,天王军抵达辽源城下。

辽源县令半夜出逃,被逮个正着。

城中军心涣散,火光大作,张、王两家大户联手献城。

十九日清晨,天王军入城。

而倒霉的方先生,非但没能跑成,反而被天王军首领抓了起来,强行征他为幕僚。

【作者有话说】

作话居然有了新版本,有点可爱。

28神医妖道28

◎人世如洪炉,一念济苍生◎

辽源县衙。

原属于县令的宝座换了主人。

一条身高九尺、燕颔虎须的大汉坐在这里。一眼望去,好似一座巍峨耸立的山。

室内的空气仿佛受他挤压而变得稀薄,以至于被带到大堂的方先生有种喘不上气的感觉。

默默听完上首这位方天王发出的“招贤令”,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摇头。

“老夫只是个教书匠,请天王另寻高明。”

大汉不悦地皱起眉毛,又重重舒展开来。

想到戏文中看过的桥段,他像模像样起身来到方先生面前,摆出礼贤下士的姿势。

只是一开口未免“糙”了些:

“先生是有大学问的读书人,天王军正需要先生这样的人才,还请万万不要推辞!”

“这、这……”方先生惊得连退两大步,心说若真在反贼处挂了号,岂非晚节不保?

身为一名传统文人,他固然看不惯鱼肉百姓的*贪官污吏,也同情被敲骨吸髓的百姓,却不代表他能认同暴力反抗的方式。

“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永远是心怀理想的读书人的第一选择,而非造反作乱。

他只好含糊其辞地推托起来。

大汉的眉心再次不耐烦地一跳。他强行按捺下去,扯出个笑容。

听说越是厉害的读书人越是矜持,天王军首领方鼎决定拿出“三顾茅庐”的耐心:

“先生不必客气。你我都姓方,指不定百十年前是本家呢!县令都降了,先生何不加入我天王军,咱们共襄那个、盛举?”

他越是和颜悦色,方先生越是不肯屈就。堂堂读书人岂能与反贼为伍?

当下作揖道:“老夫只会治学,对行军打仗与治理地方皆一窍不通,天王实在高估我了。”

言罢,他袖手而立,不吭声了。

方鼎的脸色难看起来。

“你这老头真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他的耐心彻底告罄,笑容逐渐狰狞,“随便到县衙抓个人问问,谁不知你当过州牧府的幕僚?州牧那等大官你能辅佐,看来是嫌弃本王这个粗人啊……”

尾音犹在堂中飘荡,杀气已从他微眯的双眼中逸散而出。方先生激灵灵打个寒战,终于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都做了什么。

……这可不是从前那些谈不拢就能一拍两散的雇主……他竟然产生了可以讨价还价的假象?真当这位方天王拿不动刀了吗?

然而,这份醒悟为时已晚。

此外,还有一个问题困扰着他。

直到被简单粗暴地拖下去,关进县衙大牢里,与昔日的东家辽源县令做了邻居,他依旧百思不得其解,几乎想要以头抢地:

“???究竟是谁在以讹传讹?老夫真的只是个教书匠,真的当不了幕僚啊……”

县衙大堂里,方鼎火气未消。

左右纷纷骂道:“这老小子忒不识趣,竟敢拒绝天王的再三招揽,多半是那狗官死心塌地的狗腿子。什么满腹学问的读书人,我呸,分明是满肚子的男盗女娼!”

所谓狗官,指的是辽源县令。

须知辽源县令半夜出逃时带上了全部家当。黄金、珠玉、古董、地契、银票,满满装了两车,另一车则是他最爱的宠妾。

被他抛弃的城池里,有他的父母妻儿,有惶惶不安的百姓,还有老弱病残的守卒。

他们面黄肌瘦、衣衫破旧,连兵刃都生了锈。谁又能想象竟然是一县之地的官军?

辽源县令第一时间逃跑的缘由就在于此。城中守卒的战斗力,谁能比这位常年上下其手、贪墨兵备军饷的辽源县令更清楚?

哪怕事后被天王军五花大绑扔进县衙大牢,他懊悔的只是自己跑得不够快而已。

提起辽源县令,众人面上都浮起浓浓的厌恶之色。好色、贪婪、懦弱、无能,如此废物都能忝居县令之位,天王为何不能?

“我看也不必将那狗官留到明日再杀,不如今日就送他和他的狗腿子一道下去!”有人愤愤然道,“别白白养着费粮食。”

群情激奋之际,一人匆匆而至。

“天王,衙门外有人求见。”

自打攻入辽源城,城中家家户户对他们躲都来不及,竟然还有人主动前来求见?

方鼎大奇:“什么人?”

“……是个道士。”传话的手下似乎觉得太过含糊,补充道,“很年轻,很不一般。”

时间回到十月十八日的夜晚。

深夜出逃的辽源县令被天王军堵在城外;没能提前离开的方先生在家中心忧如焚;而城西的医馆,则被急促的叩门声敲醒。

一个脏兮兮的小乞儿叩开了医馆的门。在他背上,是另一个昏睡不醒的小乞儿。

“小六发烧了,烧得好重……”

月光映出他惶急的小脸。见到出现在眼前的少年道人,憋在眼眶的泪水终于落下。

“小道长,求你救救他……”

片刻之后,医馆敞开的门再度合拢,门口已空无一人。从始至终,仿佛无事发生。

医馆深处,一豆灯火点燃夜幕。

有人在灯光下切脉、施针、熬药。

深夜拜访的小客人乖乖坐在一旁的胡凳上,双眼一眨不眨盯着躺在床上的同伴。

床是雕花梨木,青色的床帐仿佛雨洗过的天空,与小道长的道袍一般颜色。

犹记得半个月前第一次在这张床上醒来时,他还傻傻地以为这是死前做的美梦。当时的他一动不敢动,唯恐从梦中苏醒。

那个时候,小六就坐在如今的他所坐的胡凳上,眼也不眨地看着他。看见他呆呆的以为自己发梦的模样,小六还笑他傻了。

他这才知道自己没有死。

也知道是小六将他背到了这间医馆。

是医馆的主人出手救回了他的性命。

“小道长是好心人哩,咱们没钱可以干活抵偿……”犹记得当时的小六手舞足蹈,险些从胡凳上摔下去,当场摔个大马趴。

一只手及时将其稳稳扶住。

床上的他圆睁着眼睛,看见手的主人,一个比他们大不了几岁的小道长。他有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气息胜似窗外的月光。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小道长。

而这是第二次。

只是如今躺在床上的成了小六,而守在床边的成了他。明月依旧,月下的人依旧。

城中不知何时起了火光,喊杀声、叫嚷声响彻不休,惶惶不安的百姓都被惊动。隐约能听见有人在喊:“贼军杀来了——”

附近的左邻右舍一阵骚动。

不大的医馆中仍是安静如初。

窗外火光映着月光,窗内一灯如豆。少年道人微微低头,伸手轻轻探上小乞儿的额头。

而后,他微微一笑:

“……烧已经退了。”

床上的孩子醒来时,天已微亮。

一夜之间,辽源城换了新的主人。

靠着“杀富户”武装起来的天王军个个精神抖擞,衣甲之完备犹在城内守卒之上。军卒分成一支支小队,接管了一处处街道。

砰砰砰!

医馆的门板被大力拍响,隔壁左邻右舍亦是如此,隐约能听见门口传来的喊话声。似乎是天王军军卒在向家家户户“宣旨”。

——既然这座城池已经换了主人,方天王成了这里的天,宣的当然是方天王的旨。

方天王的规矩很简单:只劫富户,不伤小民。百姓只要本本分分、各安其职就好。

简单的规矩却令百姓们安下心来。他们老老实实接受过盘问,便重新闭紧了家门。

王阿大主动开了门。

医馆的旗帜下,他点头哈腰,接受盘问,忙不迭地应下对方说的每一句话,面上带着些愁苦,看上去再老实巴过不过。

毫不客气地收下了他主动交的“保护费”,向他“宣旨”的小卒心满意足地走了,临走前难得好心提醒他一句:“……城中戒严,这几天别出来瞎逛,尤其是晚上!”

王阿大连连应是,千恩万谢。

他的目光机敏地在街上扫了一圈。

只见一扇扇门扉被粗暴地推开,有惊慌的百姓探出头来,不知同门口的军卒说了什么,大多数人都是松了一口气,点头哈腰地将人送走。

却也有少数人倒在血泊中。

与此同时,医馆深处。

一道轻若无物的身影悄然攀上树梢,在重重绿荫遮蔽下,他居高临下望向四方。

以医馆为中心的区域,仿佛整座县城的缩影,他看见起初井然有序的天王军渐渐骚乱起来,看见“不伤百姓”的规矩被某些人践踏为废纸,看见血腥之气开始弥漫,看见脆弱的秩序被人心的贪欲导向混乱……

“东家,东家!”王阿大从前院匆匆走进来,“……不好了,方先生出事了!”

后院中枕戈待旦的几人齐齐朝他看来。而一袭青袍轻飘飘落地:“方先生怎么了?”

王阿大为人机敏,方才自告奋勇出门打探消息,果然套到不少话。譬如昨夜张、王两家投降献城之事;再譬如今日天王军入城后,数家大户都被破家灭门,唯有张、王两家幸存;再再譬如,县衙被天王军霸占,一干文吏都被方天王强征。其中就包括不属于县衙文吏编制的方先生。

作为死活不肯效力方天王的代表人物,他被下了大狱,择日就要与县令共赴黄泉。

越殊:“……”

“狗腿子”这个称呼,他实在很难套到方先生身上。县衙文吏数以十计,方先生区区闲散人士,究竟做了什么才独享殊荣啊?

不得不说,他的好奇心起来了。

王阿大巴拉巴拉说完一通,只觉口干舌燥,端起一碗茶灌下肚,这才缓了过来。

他放下茶碗,就见沉思的少年道人站起身来,抬步向外走。

其他人想都没想跟了上去。

“东家,街上有天王军四处巡逻,不让乱走。”

王阿大赶忙提醒道。

“没事。”越殊笑了笑。

“我要去的地方,他们不会拦我。”

29神医妖道29

◎人世如洪炉,一念济苍生◎

辽源县衙,天王军首领方鼎大马金刀坐在主位,几名心腹亲信依次坐在下首左右。

听闻有人求见,方鼎大手一挥:“准了。”

一名素衣无尘的少年道人迤迤然跨过门槛,走了进来。

投来目光的几人皆是一怔。

此人一身风采气度难以形容,淡若清风,静似深湖。几人思来想去,只觉方才通报者简简单单的描述竟是贴切得恰到好处。

果然是很年轻,很不一般!

“贫道玄微,见过方天王。”

少年举手行了个道家稽首,声音清若玉石相击。几人如梦方醒,原本随意散漫的神情不由自主收了起来,一个个敛容正坐。

方鼎在少年清澈的目光注视中莫名生出几分拘谨,他下意识并拢了双腿坐得端正。

……不对,区区一个毛头小子,有什么好怕的?这是他的地盘还是本王的地盘?

下一刻,方鼎反应过来,对自己的反应有几分恼火。他恢复大马金刀的坐姿,给下首一个作文士打扮的中年人使了个眼色。

此人是方鼎的头号心腹,也是天王军的狗头军师,人称宋军师。出身不高,当过帐房先生,识文断字不在话下,又有几分出谋划策的小聪明,再多的就为难他了。

正因如此,方鼎才想招募方先生。

狗头军师不愧是狗头军师,宋军师当即会意,主动接过话茬:“原来是玄微小道长。”

他重重咬了“小”字一声。

中年文士面上挂着微笑,替方鼎开口问道:“小道长求见天王,不知有何来意?”

从前如此称呼越殊的人,多是带着亲近之意;这位狗头军师一开口,却生生让人听出一股“小孩子家家的来做什么”的味道,只透着长者对少年人的轻视与不以为意。

他的态度就是方天王的态度。

其他人的目光顿时都带上打量。

少年道人却不慌不忙,只道:“天王大祸临头而不自知,贫道为天王解祸而来。”

说话间,他的语气平淡无波,眼眸沉如幽湖,似能洞彻人心,予人神秘莫测之感。

清虚道人不仅医术高超,更是稳稳拿捏住了得道高人的扮相,行走四方时往往被奉为座上宾,今日越殊姑且效仿师父一试。

效果么……

只能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方鼎被他看得寒毛直竖,心中顿时有几分惊疑,几名心腹亲信更是面面相觑。

这个时代少有不信鬼神的,尤其是天王军,方鼎能聚众而起,少不得宋军师为他编造来头,宣扬其人是天王转世的缘故。

弄虚作假的遇上道门高真,被后者如此一说,方鼎难免有几分心慌,面上却不以为然。

他双臂环胸,靠上椅背,口吻透出浓浓的漫不经心:“什么大祸,说来听听?”

越殊避而未答,反而抛出三连问:“敢问天王为何起兵?又意欲何为?欲为流寇,居无定所,还是占地为王,割据一方?”

“……为何起兵?”

方鼎的目光恍惚一瞬。

他想起自己已逝的大哥,那是个憨厚、本分,十里八乡出了名的老实人,在父母去后以一己之力扛起了整个家……然而这样一个老实人,却被主家污蔑为盗贼,活生生打得半死,抬回家没多久就咽了气。

最荒唐的是,人死之后,丢失的物件却找到了。原来是被主家的小少爷藏了起来。他怕父母责怪,于是坐视旁人丢了性命。

方鼎不服,抬着大哥血淋淋的尸体去讨说法,像个乞丐一般被砸了五两银子到脚边——他们企图用五两银子买他大哥的命。

方鼎没有收。他在家里磨了三天的刀,将他们一家满门都送下黄泉,给大哥赔罪。

此事一发,他不得不远走他乡。结果没过上几天好日子,已被官吏逼得活不下去。

兄长之死是他内心的一道伤疤,方鼎没有说,只是冷笑不止:“我、我们这些弟兄,要不是饭都吃不饱,要不是没有活路了,哪里有胆量把头拴在裤腰带上?那些大户、地主、贪官、污吏,都该死!!”

说到这里,他振臂道:“我天王军聚众起义,正是要替天行道,诛残民之贼!”

收拾好情绪的方天王想到宋军师时常挂在口头上的口号,顿时原封不动照搬出来。

“替天行道,乃天理也。”越殊微微点头,却又话锋一转,“贫道从幽州来,一路所见,辽源县令确系残民之贼,虽百死亦无冤。然而,天王入城以来,只知坐视麾下违抗军令、残害百姓,又与之何异?”

他的语气不轻不重,漆黑的眼眸宛如一面镜子,抬眼看来时倒映出人心一切不堪。

如此严厉的指责令人心头一跳。

方鼎张了张口:“竟有此事?”

“贫道亲眼所见。”

方才还慷慨陈词的方鼎顿时偃旗息鼓,被看得脸皮发烫。他支吾了两声,想到什么,顿时将严厉的目光投向狗头军师。

“怎么回事?”他越说越是神色俱厉,质问道,“‘只劫富户,不伤小民’,此事不是再三强调过吗?为何依旧有人抗命?”

“……”

被迫接锅的宋军师欲言又止。

……明明他早就向天王通报过此事,是天王犹豫不决,难以对当初发誓同富贵的兄弟狠下辣手,而狠不下心肠,自然约束不了他们。到头来就只好“苦一苦百姓”了。如今天王怎能厚颜无耻地假装一无所知?

罢了,大概这就是狗头军师的宿命吧……宋军师默默背下这记黑锅,当场请罪:“天王恕罪,诸事繁杂,是我疏忽了。”

方天王板着脸申饬了他一顿,便下令道:“传我军令,再强调一遍:只劫富户,不伤小民。再有违禁者,绝不轻饶!”

至于已经违禁者如何处置?他却是绝口不提。毕竟陌生百姓哪及得上天王军兄弟!

少年道人不置可否,突然问道:“……听闻张、王两家献城有功,天王答应保全其家,入城后果然守信,未动分毫?”

见他不再对前事紧追不放,方鼎舒了口气。又听他提起自己与张、王两家的约定,方鼎心头升起几分自豪,昂然道:“本王答应不动他们,自然言而有信。”

……自身的经历令他恨透了所谓的大户人家,却依旧做到言而有信,岂非豪杰人物?

闻言,连宋军师都生出几分掩面的冲动:该守的信用不守,不该守的信用瞎守,天王还亲口下令不扰民呢,做到了吗?

“我来辽源不足两月,已听闻张、王两家纵奴行凶、劣迹斑斑,岂会诚心悔改?献城投降,只是见势不妙、‘屈身从贼’而已。彼辈与天王从始至终便是两路人。一旦情势生变,他们未必不会‘拨乱反正’。”

越殊说话的语调有种局外者的漠然,却听得方鼎紧紧皱眉,眼中渐渐泛起凶光。

他自以为理解了越殊的意思。

原来小道长是来提醒他小心张、王两家背刺的,这就是所谓“大祸临头不自知”?

他一面感谢小道长的提点,一面不以为然:麻烦或许是有的,不至于酿成大祸吧!

“所以我才问天王意欲何为。”

回应他的是少年道人的一声冷笑。

大堂中,越殊一振衣袖,目光头一回锐利如刀,带着无言的气势向方鼎逼视而去。

“天王出身卑微,不为豪强所喜,纵然用之亦难归心;又出尔反尔,践踏自身信誉,尽失百姓之心;天王麾下得胜即骄、见利忘义,今日敢为区区小利罔顾天王之令,来日未必不能为大利而出卖天王。毕竟,天王这一颗头颅少说也值千金……”

越殊素来少言,今日说的话抵得上过去十日。他不开口则已,一开口便口若悬河。

堂中众人的面色随之而变。

从愤怒、不满,到震撼、呆滞。

他一人的气势已然压倒众人。

于是,上至方天王,下至守在门口的小卒,只能呆呆听着少年道人字字如刀:

“我看天王还是速速逃命去吧!遁入山林,不失逍遥一世。一旦朝廷天兵到来,不知天王的头颅将会成全谁家的富贵!”

一袭话落,满堂鸦雀无声。

好利的口舌!好大的胆量!

宋军师坐在原地,目瞪口呆地望着堂中的少年道人,一时竟生出心旌动摇之感。

哪怕明知是激将,也很难不动容。

犹记得儿时听祖父讲古,说到古时纵横家的风范,指黑为白,指白为黑,死的都能说成活的,他还不信,今日他算是信了!

身为旁观者的宋军师犹且如此,当事人受到的震撼只会更深。他侧身向主座上看去,果然见到脸上一片空白的方天王。

后者回过神来,方觉自己已是出了一身冷汗。看向越殊的目光不由变得格外复杂。

少年道人的声音似有一种魔力,明知对方有夸大之嫌疑,他依旧不自觉顺着对方的设想,陷入众叛亲离之境。从城中大户到百姓到麾下人马,在未来的某一日,似乎都有背刺的理由。

无论如何,方鼎知道自己的确遇上了高人。对方的见识,他麾下之人拍马不及,哪怕宋军师亦是如此。而这样的聪明人若有恶意,只怕能将他们玩弄于鼓掌之上。

想到此前准备招揽方先生时,宋军师教他的话术,如今修改一番似乎就能拿来用?

这个发现令方鼎心中一喜。

他倒也能屈能伸,当下起身来到越殊面前,行大礼拜道:“……某一介粗人,思虑不全,几误大事,还请道长教我。”

【作者有话说】

迟了一些,小可爱们见谅。

主要是今天的对话有点费我脑细胞。

今天是扮得道高人的殊殊~

30神医妖道30

◎人世如洪炉,一念济苍生◎

天王军入城不过半日,辽源城中又乱了起来。将将维持的秩序悄然向混乱崩塌。

对豪绅举起的屠刀渐渐移向平民。

杀红了眼的人在贪欲放纵中失控。

一处民居门口,男主人的尸体倒在血泊中,女主人被一名军卒拉扯着,衣衫渐渐凌乱。被母亲藏在屋里的小男孩冲出来,狠狠一口咬上了施暴者的胳膊。

后者吃痛地闷哼一声,一把将孩子甩落在地,犹不罢休。

“你他娘的——”

母子二人惊恐的眼中同时映照出一张凶光毕露的脸。而后,这张脸上的表情定格。

施暴者的身影重重倒地。

取而代之的是两个陌生的男人。

他们有着比施暴者更强的压迫感,浑身上下都透着精悍气息,令母子二人见之生惧。

张重光温和一笑,拉着周烈虎退开两步,让他们放心:“别怕,你们先躲回屋里,紧闭房门,这群混蛋很快就会消失了!”

说到最后,他的语调又转而变冷。

周猎虎没吭声,目光却是柔和的。

母子二人戒备依旧,见他们始终保持着一段距离,女人终于小心翼翼地牵着孩子爬了起来,又小心翼翼地一步步退回屋内。

“走吧,咱们的事还没做完。”

张重光摇摇头,招呼周猎虎一声。隐隐约约,他听见身后飘来两声轻轻的“谢谢”。

他的目光不禁又温柔三分。

然而,当他调转视线,看见出现在眼前的又一幕画面,眸光顿时寸寸凝为冰霜。

二人挟怒而出,如一阵飓风。这股飓风刮到哪里,便将哪里的骚乱刮平。

身为昔日的边军精锐,由常以信精挑细选的好手,天王军的军卒在他们面前不堪一击。二人联手,一次打十个都不成问题。

加之他们牢记越殊传授的“游击”精髓,能偷袭就偷袭,在街道里巷间灵活游走。一路下来,不知多少行凶者挨了他们的“闷棍”,也不知收获了多少双感激的目光。

他们的心好似泡在了温水里。

这是不同于战场杀敌的快活。

二人终于明白越殊这般安排的意义。哪怕他们只有两个人,力量有限,但能从渐渐失控的秩序中多救一些人总是好的。至少,比强行跟随在小道长身边更有意义。

耳边再次响起一阵道谢声,张重光与周猎虎对视一眼,唇角泛起不约而同的笑意。

他们将功劳推到小道长身上。

“不用谢,要谢就谢玄微道长吧。”

“我们是奉玄微道长之命而救人。”

这一日,许多人都记住了“玄微”这个道号。哪怕他们对此道号的主人一无所知。

又是一处民居前,救下一对老夫妇的同时,张重光与周猎虎一时不察,闹出的动静太大,顷刻间被赶来的十余军卒包围。

“艹!大意了……”骂了一声粗话,两人联手对敌,一时十来个人竟然拿不下他们。

指挥这支队伍的小头目气红了眼:“一个个没吃饱吗?别放跑了他们!敢与我天王军作对,老子今天就要砍了你们的头!”

后面一句却是对两人放狠话。

入城以来,见惯了从百姓到豪绅都要在他们面前屈膝低头的场面,哪怕是高高在上的县太爷都成了阶下之囚……桩桩件件,冲击着他们的三观与意志。

有人尚且记得自己从哪里来,记得起兵的初衷;

有人却已经膨胀到开始为所欲为,似乎推翻人上人之后就成了新的人上人,旁人对他们的“统治”稍有反抗都是罪过。

此时,天王军军卒之中,前者与后者的比例大概是七三开,失控的秩序尚且有望掰正。

而越殊要做的便是在彻底失控前说服天王军首领。

在烂得彻底的官府与尚且有救的起义军之中,他选择暂时扶一把后者。此时此刻,此地的百姓需要一个维持秩序的组织。

他拒绝了其他人跟随的请求。

王阿大要留在医馆中照看女人和孩子;身手最好的周猎虎与张重光在城中灵活出击,能救一人是一人,远胜于随他一起。

事实证明这个决定是正确的。

午时将近,天王军的二号人物、方天王最倚重的心腹宋军师走出县衙大门,一批最为精干的天王军军卒随他一道涌向四方。

他们如流水般淌过一条条街巷,沿途不断征召人手,将安分守己的军卒纳入队伍,又将视线中不守规矩的人统统抓了起来。也有杀红了眼不肯就范的,被就地正法。

他们一路走,一路抓,一路向百姓宣告:“天王有令,我等起兵乃是替天行道,凡戕害小民者,一律押回县衙名正典刑!”

倘若此时有人从天空俯瞰,将会惊讶地发现,以县衙为中心,本已愈发混乱失控的局势竟是渐渐稳定下来,秩序开始重建。

砰!砰!砰!

随着挡在眼前的最后几道“障碍物”倒了下去,张重光与周猎虎终于“突出重围”。二人脸上都挂了彩,胳膊上也被划出几条血口子,他们的对手同样一个个伤得不轻。

半盏茶的工夫结束战斗,尚且来不及补刀,两拨人便被突然涌入的大部队包围。

十余名倒地的军卒艰难起身。

“哈哈,援军来了,你们死定了!”劫后余生的小头目不由狂喜,他猖狂大笑,“敢与天王军作对,这就是你们的下场……”

他的半截尾音消散在空气中。

众人面上方才浮出死里逃生的喜色,下一刻,所谓的“援军”冲了上来,毫不客气地将他们一把按倒,简单粗暴,如狼似虎。

每个人面上都浮现浓郁的错愕之色。

他们下意识挣扎起来:“这是做什么?兄弟们,你们抓错人了!别、别绑我……”

“不是、你们他妈瞎了吗?”

“尔等还有脸在此叫嚣?”

直到十余名军卒皆被绑紧双手,一名中年文士从重重护卫中走出。听着耳边不甘的质问与叫骂,他冷声念出每个人的名字:

“xx、xx、xxx……罔顾军令,戕害小民,带走!”

一声令下,左右皆是行动起来。

一路行来,他们早已熟极而流。

张重光与周猎虎在最佳观众席近距离欣赏了一场“从趾高气扬到垂头丧气,从狂喜到绝望”的变脸大戏。二人看得津津有味,毫不顾忌场合,拍手称快。

宋军师无视耳边的求饶声,一声令下,将串成一列的人都带了下去。

转过头来,看向原地的张重光与周猎虎,他冷酷无情的面孔顿时冰消雪融,化为和颜悦色。

“好壮士!”

目光从二人身上一扫而过,宋军师发自肺腑地赞了一声,继而笑问道:“两位可是玄微道长门下?天王有请!”

人走后,颤颤巍巍探出头的老夫妇抱头大哭,喜极而泣。

哭声在附近响成了一片。

死里逃生的喜悦笼罩着每个人。

自古以来便有“贼过如梳,兵过如篦”的说法,无论官军、匪军,在百姓心中都是半斤八两。除却飞羽军这等异类中的异类,只要是军队过境,于小民而言都是一场灾难。

哪怕天王有保证在前,百姓们都是将信将疑。果不其然,没过多久城中就乱了套。

现下仅仅半日,失控的局势就被控制住,从鬼门关中走过一遭的不少人庆幸不已。

某些苟且偷生的百姓,甚至忍不住对那位据说是青面獠牙的方天王生出几分感激:

“天王竟然说话算数……”

也有人看得明白:“哪里是天王说话算数,多半是那位玄微道长说动了天王!”

不然,惩治何以如此之迟?

“这话说的在理……”

众人暗自点头,一时浮想联翩。

“真不知这玄微道长是何方高人!”

日上中天,无穷的光辉照耀着大地,地上蚂蚁般的人群却不曾从中汲取丝毫暖意。

孟冬的寒风裹挟着无形的肃杀之气穿堂而过,县衙大门前人头攒动,每个人都被严严实实捆着双手双脚,滑稽地跪在地上。

站在县衙的台阶上一眼望去,越殊立刻在心中估量出大概的人数:大概近二百人。

小偷小摸不作数,大都是手上沾了血的。这就是宋军师在城中“清扫”一圈的结果?

喊冤声、叫骂声、哭嚎声,此刻都在县衙门口响成一团,间或夹杂着种种表忠心的话语,无非是“我为天王流过血”这一套,叫嚣不服者与跪地求饶者,都大有人在。

以“信义”著称的方天王看起来很吃这一套。

接受越殊的建议,让宋军师去抓人的是他,看到犯事的麾下这么多,其中还有风风雨雨走来的兄弟,于心不忍的也是他。

方鼎一双眉毛紧紧拧作一团。

哪怕其中有许多人罪不至死,害了人命的恐怕不在少数,当真要让后者全部抵命吗?重罪惩罚,饶他们一命未尝不可……

他不禁将目光投向旁边的少年道人:“玄微道长,你看……”能不能饶他们一命?

短短时间的相处,已足够越殊看出这位方天王的秉性。要说大奸大恶是没有的,其本性中甚至有几分豪侠气概,甚至于他起兵以来,的确有不少百姓直接间接受益。

但此人注重所谓的“义气”,在无辜百姓与手染鲜血的兄弟之间,往往会选择后者。

殊不知他身为天王军首领,自身不作恶,兄弟为恶却不能约束,本身已是恶行。继续发展下去,与他憎恶的豪绅地主无异。

……这样的恶习不好,得改!

越殊的目光准确无误地穿过鬼哭狼嚎的人群,与蹲守已久的某人撞到一起。向豹比了个“准备就绪”的手势,向他咧嘴一笑。

少年道人回以微微一笑。

数年前的云隐山下,他们也曾一眼透过人群看见彼此。只是今时今日,隔在眼前的并非受苦受难之民,而是罪不容赦之徒。

长风拂起少年道人的道袍,方鼎等来他的回答:“杀人者死,伤人者杖,天王若是心有不忍,贫道心如铁石,甘愿代劳。”

话音落下,他蓦然抬手。

轰!轰!轰!

接连三声轰响,烟雾炸开,火光乍现,鬼哭狼嚎的惨叫声中,地面好似为之一震。

突如其来的一幕惊呆了所有人。

“小心!”“保护天王!”

狗头军师宋军师第一时间退到方天王身后,嘴上却是忠心耿耿,大声招呼着护卫们前来“护驾”,顶在他们前面充当盾牌。

他算是反应快的。包括方鼎在内,许多人尚且回不过神,下意识听从宋军师安排。

闹哄哄折腾了一阵子,烟雾散开,显出地面上的土坑,与被炸得鲜血淋漓的几个“倒霉鬼”,还有周围被捆了双手双脚、像蠕虫一样费力向外蠕动却跑不动的人……

死一般的寂静在此刻降临。

半晌过后,“蠕虫”们炸开了锅。

“鬼,鬼啊!救命!救命——”

“妖道!这妖道会使妖法!”

“真人饶命,真人饶命啊……”

乱七八糟的声音在县衙门口激荡。

方天王僵立许久,仿佛成了雕塑。

眼前的一幕超出了他的认知范围。

玄微道长方才有做什么吗?好像什么也没做……就是什么也没做才令人惊惧。

人力果真可以驾驭雷霆电火?

莫非那是传说中的“掌心雷”?

他冷汗直冒,正要开口,就见旁边的少年道人又微微抬起手来。方鼎几乎是想都没想地一把伸手打断了他:“道长且慢!*”

“些许小事,何必劳烦道长?”

方鼎的语气大义凛然,斩钉截铁。什么兄弟义气,什么天王军的折损,此刻俨然都不存在!

“杀人者死,伤人者杖。”他叹了口气,有股莫名的疲倦,“就在此地,名正典刑罢。”

【作者有话说】

忽悠+恐吓,一套搞定!

掌心雷都有了,谁说主角不是神仙?

所以说主角其实是带着火药配料上路的,平时分开放置,需要用的时候组合成“地雷”。

——受限于技术含量和数量,其实威力不大,特别特别粗糙,操作简单,不怕死就敢上手(比如向豹)。嗯,没炸死人,只有炸伤,主要是恐吓效果强。

ps:别看文中的天王军纪律很差,实则在矮个子里面已经算是中个子甚至高个子了。纵观封建历史,岳飞手下的军队都是独一无二。

所以主角选择忽悠恐吓其首领,在失控之前控制住局势。杀了方天王,局势可能会更糟。群龙无首,数千天王军在城里失控乱杀的话,死的人或许更多。主角一行五人,最多只能突围出城,救人是很难的。

一来朝廷的援军不知道在哪里,二来这是个比烂的时代,官府比反贼更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