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罗马传统</h3>
内战并不是一个等待我们去发现的自然客观事实。它是人类活动的产物,可以大约追溯到公元前1世纪,其历史已经超过2 000年。罗马人并不是第一个遭遇内部冲突的民族,但他们是首个经历内战的民族。作为首个定义“内战”,即发生在公民之间的战争的民族,他们十分理解这个政治术语所隐含的令人痛苦的冲突,即公民之间的冲突升级为战争。在其大部分的历史里,这些要素都是内战概念的核心。
构建了“内”(civil),再把它不情愿地、自相矛盾地却又不可避免地跟“战”的观念联系起来,罗马人创造了一个不稳定的、可裂变的混合物——“内战”(civil war),至今困扰着我们。这个词的发明者是谁,我们不得而知。他——肯定是位男性,因为他是罗马公民——把两个独立的观念联系起来,组成了一个新的爆炸性混合物。此前,罗马没有人这么做过。
希腊人对于战争有清晰的认知——他们称为“争斗”(polemos),后来多种现代语言由此衍生出了“好斗的”(polemical)这个词。但希腊人对发生在内部的战争的看法与罗马人完全不同。[1]这并不是说罗马人和希腊人对于内部冲突的定义有着不可逾越的分歧。罗马的作家有时会把他们的政治分歧起源归结于那些从希腊输入的概念,比如“民主”。[2]希腊著名的历史学家修昔底德深深地影响了他的罗马继承者们,其中最有名的是塞勒斯特(又译“撒路斯提乌斯”),可以说他“与修昔底德齐名”(另一位罗马编年史家如此称赞他)。[3]公元1世纪时,用希腊语写作的罗马历史学家们很自然地运用希腊语中的术语来描述罗马的内战。[4]尽管存在这些联系,罗马人依然确定他们正在经历不一样的事情,他们需要一个新的名词来定义它:内战,或者拉丁语中的bellum civile。
就罗马人而言,传统意义上的战争包含了某些具体的要素。它必须是武装冲突,有正义的目的,以及为了抵御外敌。仅仅是侵略还算不上战争,因为它几乎不可能是正义的。个体的暴力行为也称不上战争,因为它不受罗马战争法律的约束。从定义上说,罗马的敌人(hostis)都是他们不熟悉的群体,要么从罗马之外而来,要么至少是有罗马公民之外的群体:罗马人与奴隶发生过战争,比如伟大领袖斯巴达克斯领导的奴隶起义;在地中海曾与海盗交战;还在边境上与帕提亚人、迦太基人交战过。“内战”的不同之处在于,与敌人非常熟悉,甚至可以认为是亲人——战场对面是自己的同胞。这样的状况让罗马人对于战争的标准定义土崩瓦解。敌人不再是他人,而是同胞。这样的战争很难被视为正义的战争,因为它明显与正义战争的概念相冲突,后者的敌人明确,自卫是其正当理由。
由此产生的内战观念是格外自相矛盾的:一场不可能是战争的战争,对手并不是真正的敌人。在罗马内战的舆论战场上,论战双方都大肆宣扬他们参战的正当性以赢得支持,同时也为了把冲突融入对战争的传统理解中,即为了正义。[5]之所以称其为“内战”,是沿袭了罗马人用交战的对手来命名战争的惯例。[6]这个传统一直延续到19世纪,比如欧洲的“拿破仑战争”,英国的“祖鲁战争”“布尔战争”和“毛利战争”。[7]这个传统未能延续到我们生活的时代;即使在美国,也很少有人会把美国南北战争称为“林肯先生的战争”,也没有人将海湾战争称为“萨达姆战争”。在西方,我们后来通常用战争发生地来为战争命名,于是有了朝鲜战争和越南战争,第一次、第二次海湾战争,还有20世纪的两次“世界大战”。
这并不是说罗马人完全没考虑过战争地点的因素,而是他们更习惯于从人的角度来命名战争。他们用这种方式将公元前3—前2世纪与迦太基人的三次战争命名为“布匿战争”——迦太基人是腓尼基人的后代,罗马称其为“布匿”。而在公元前112—前105年,与北非的朱古达国王之间的战争则被称为“朱古达战争”。从公元前91—前89年,因公民权利是否要扩展至整个半岛的问题,罗马与各盟国产生过争执;总的来说,这些争执被称为同盟者战争(Social War)。类似的,镇压奴隶起义的军事行动,特别是公元前71年发生在西西里岛的斯巴达克斯战争,被称为奴隶战争。[8]后来,这些词语都被间或提及,例如在美洲革命期间,作家们把美洲的英国殖民者起义比喻为同盟者战争,还有在19世纪初,美国南部的奴隶主就曾提及奴隶战争的威胁。但以上这些,都没有像“内战”一样深入人心。
罗马人最初也并不愿意接受内战这个观念。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使用这个词汇时都充满恐惧。他们认为这个观念是新奇且令人不安的,而我们至今仍很难想象内战这个观念在一开始为何如此令人畏惧。一个研究罗马传统的学者曾提到:“在英语中,‘内战’这个词已经没有了罗马语境中的那种自相矛盾的意味。”纳税(ciues)与不纳税(non-ciues)的区别是决定地位、义务和权利的关键性因素,在罗马人创造内战这个观念之前,这一点并不清晰。因而只留下了一些如今几乎无法辨认的恐怖词源。[9]
对于罗马人来说,内战颠覆了城市文明。罗马历史上存在着一种持久的、令人不安的压力,表明了内战与文明本身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在罗马共和国和早期帝国时期,冲突经常出现,由此编制了罗马的公共生活。因此,罗马人煞费苦心地解释内战的起因。他们很快就发现了事件之间的联系,并将其与自然现象联系起来,就像火山爆发一样,火山喷发后可能会处于休眠状态,但并不确定它是否会再次喷发。从这个角度看,罗马的历史似乎就是由一系列内战及其间短暂的平静组成。这些创造出一个关于文明的叙述——事实上是一系列的叙述——在此之中,非常容易发生内战,甚至被内战诅咒,且持续数个世纪,因而让人们对现代早期欧洲和现代欧洲的内战有更深刻的理解。
在这里,我们应该问一下,在罗马人发明内战这个说法之前,关于内部冲突的观念是什么?罗马人有两个地方来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在古希腊城邦的历史和自己早期的历史中,一直追溯到罗马城的建立。在希腊历史中,特别是雅典的历史,罗马人会发现看起来像内战的事件,但他们并不认为这些事件与自己的动荡相同。他们也不能在早期的罗马时代找到内战的观念,尽管他们能够发现一些根源——即道德原因,更多的时候是非道德的原因,导致了可能是罗马最具破坏性的革新。在对内战长期原因的分析中,涌现了一系列历史叙述,以解释现在和预测未来。所有的这些叙述都是高度政治化的,因此备受争议。想知道为什么,让我们先看看希腊和罗马历史上的内部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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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战的概念随着对文明和战争本身的不同理解而改变。在关于内战的大部分历史上,内战都与城市的观念密切相关。这一点并不令人惊讶,因为如果我们回顾西方的文明和政治思想,就可以得知,紧密联系的社区经验即我们所说的城市为人类建立复杂、高度有序的组织提供了直接基础。对希腊人来说,城市是城邦(polis)——即亚里士多德等人所描述的自给自足的社区范式,从城邦这个名字中,我们可以得出“政治”(politics)这个词。就希腊的后继者罗马人而言,城市就是公民共同体(civitas),是公民(cives)所居住的社区,每当我们使用“公民”“礼仪”和“文明”这些词之时,总是会联想到公民共同体。[10]在过去2 000年里,城市一直是内战的舞台,顾名思义,城市公民之间的争斗正是城市居民之间的争斗,而这一切并非巧合。[11]内战是公民之间的斗争,但是也经常发生在城市之间,现实和想象中均是如此。
对于古典思想家来说,城市既是形而下的地理位置,也是形而上的空间——例如,边界之内的雅典或罗马。在这个协作与和平的区域,人类得以在法治下培养人性。由于一座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刻意隔离了非理性、野蛮和兽性的威胁,因此,它日益远离了野蛮带来的危险。[12]当这些野蛮与非理性的恶魔重现时,总是以暴力的形式打破文明的藩篱。这就是为什么古往今来有关内战的描述总是反映出野蛮与兽性,充满了血腥。
关于政治,希腊人认为和谐统一高于一切,至少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论述来看是这样的。如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记载的,苏格拉底问道:“对于一个城邦来说,还有什么比分裂更恶的吗?又还有什么比团结更善的吗?”[13]这是柏拉图对理想城邦观点的核心,其中个体灵魂的平衡反映了政治本身内部元素的理想平衡。因而,如果和谐是最大的善,那么分裂将是最大的罪恶。
希腊人将分裂城邦的恶称为“党争”(stasis)。正如罗马的内战概念一样,党争是建立在一个悖论之上的。党争这个词是“争吵”的词根,它的字面意思是停止运动;然而,另一个意义是“地位”或“立场”,因此,意味着在政治争端中的立场。[14](它甚至还可以表示让人保持耐心待在一个地方,而且“党争”这个词在现代希腊语中依然使用,是公共汽车站的意思。)但我们这里所涉及的是与城邦理念相关的含义,即最基本和最自然的社会中所必备的条件。党争意味着政治立场的敌对和分裂,还有破坏政治团结和组织的共同目标,因此成为内讧、党派之争的代名词,与后来的内战十分接近——虽然接近,但事实上并非相同的含义。对于雅典人来说,政治实际上是解决和代替党争的方法——政治是一种统治艺术,是公民荣誉和职位的分配机制,是免去流血冲突而进行公共利益管理的一种手段。
对希腊人来说,党争是一种精神思想,而不是一种实质性的反抗。它可能导致战争,甚至引发战争,但它本身并不是实际的战争。从这个意义上说,可能意味着我们所称的对峙或僵局,并没有实质的侵略或战斗。[15]希腊人从来没有用任何形容词来解释党争,因而没有对那些在内部分裂中站在对立立场的人进行政治或法律上的定义。简而言之,它不是“公民性”的,也不一定意味着“战争”的存在。
然而,希腊人却区分了两种不同的斗争:城邦内部的分裂和不同政治团体之间的战争。他们没有系统地对待这个区别,但对他们来说却是有意义的。例如,在柏拉图《理想国》的虚构对话中,苏格拉底告诉他的对话者格劳孔,那些理想城市辩护的人应该重视希腊人与野蛮人之间的区别,前者友好而开明,后者敌对而封闭;如果希腊人与希腊人作战,他们不会像与野蛮人作战时那样摧毁土地或烧毁房屋。因此,希腊人和野蛮人之间的边界也是两种冲突之间的边界——一种是希腊内部的冲突,一种是与外界的冲突。根据柏拉图的说法,“友好与亲族”之间的冲突被称为派系斗争或希腊语中的“党争”;与“异族和外族”的冲突反而是战争,或者是争斗。[16]同样地,在柏拉图最后的著作《法律篇》(The Laws)中,雅典人——一个似乎体现柏拉图观点的角色——质疑道,当面对外界战争的威胁时,建立城邦的人是否愿意继续管理城邦:“他会不会更重视城邦内不时发生的内战?就是我们所说的‘党争’——是任何人都不愿在自己的城邦里看到的一种斗争。”雅典人继续将“党争”和外部战争进行对比:“‘党争’是最危险的战争……而另一种……我们与外部异族人因不和而发生的战争,是更为温和的。”[17]
古希腊人也提到了“内战”(stasis emphylos),是指有血缘和亲属关系的城邦之间的内讧或分裂,phylos是家庭或家族的意思。尽管所指的含义不同于后来罗马的概念,但他们用“战争”(polemos)一词来表达最危险的不和,甚至是内部的争端。当冲突发生在城邦内部时,他们称之为一场家族战争,或者“内部战争”(emphylios polemos)。在后来的几个世纪里,拜占庭历史学家会用这个词来描述帝国内部的武装冲突,虽然他们很少将其应用在与基督徒的争论中,但到了13、14世纪,它已经失去了严格的文化或种族意义。[18]这个表达同样延续到了现代希腊语中,例如用来描述1944—1949年希腊的分裂冲突。[19]
城邦的观念也随着环境的改变而有所改变。正如我们所知,柏拉图明确地界定了希腊人的内部战争和希腊人对野蛮人的战争是不同的。希腊人的内部战争本质上是一个大家族的内部冲突,比如历史学家修昔底德笔下所记载的雅典人和斯巴达人以及他们各自的盟友之间的战争。[20]这模糊了后来罗马人所说的内战——这里是指那些发生在同一个政治体内的战争——和国家或城市之间的战争的区别。正如柏拉图在《理想国》中苏格拉底式的观察,希腊人“认为一切希腊人内部争端都是他们自身的一种‘党争’状态,更拒绝将其视为战争”。[21]
修昔底德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第三卷中有关于古希腊“党争”的记载。这是在公元前427年发生的科基拉(即爱奥尼亚群岛中的科孚岛)革命中的一个事件,许多现代评论家将这一事件作为内战最原始的案例。修昔底德提到,在斯巴达和雅典的战争中,科基拉改变了立场,转向支持雅典人;经过4年的斗争,一些科基拉的俘虏被送回他们的家乡,他们煽动起义,并说服城邦恢复与科林斯早期的联盟。与斯巴达和雅典之间的外交产生分歧后,科基拉内部出现了政治分裂,支持平民统治的亲雅典民主派和支持与科林斯联盟的寡头之间存在着严重对立。
在被释放的俘虏中有一部分间谍,他们试图通过和平手段来瓦解科基拉与雅典的联盟,但最终未能说服科基拉的议会。而后,他们又试图把民主党领袖培西亚斯(Peithias)推上被告席,指控他使科基拉受到雅典的奴役。此举也失败了。当培西亚斯对这些指控者发出反击时,他们杀死了培西亚斯及他的60个盟友。寡头们暂时战胜了民主党,只是在一艘科林斯的船舰到来之后,一场令人不安的休战引发了公开的党派斗争。
科基拉的两个党派分别占领了不同的地区,外国城市之间的战争激起了他们的内部矛盾,引发了冲突。他们都承诺解放奴隶希望以此来稳固城市中奴隶们的支持。民主党派受到雅典的支持,占据上风,获得了奴隶的支持。科林斯和雅典舰队的到来进一步加剧了紧张局势,当雅典一支更大的舰队到达时,战争就被引爆了。与此同时,民主党派发起了一场恐怖统治,这在后来成为政治颠覆和破坏既定秩序的历史代名词。正如17世纪的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于1629年翻译修昔底德的经典著作中所提到的:“我们看到了各种各样的死亡形式……父亲杀死儿子;有人被拖出寺庙,然后被残忍地杀害;有人被监禁在巴克斯神庙,然后在神庙中死去。这场叛乱是如此的残酷。”[22]值得注意的是,霍布斯所译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这一版本中并没有“内战”这一说法;事实上,直到19世纪的译本中,这些词才变成修昔底德的术语。[23]修昔底德把党争描绘成一种在希腊城市中蔓延的疾病。[24]在战争时期,这些分裂的社区比和平时期更容易受到党争影响:“战争使得人们不再拥有富足的日常必需品,它是最暴力的控制者,同时也激发了众多人对现状的激情。”这种疾病的症状表现是多种多样的。邪恶的行为没有被谴责,反而是被称赞。法律被无视,各党派在他们所统治的地区无法无天。誓言被打破。欺诈、不诚实和复仇盛行,犯罪变成了一种值得骄傲的行为,而不再是耻辱。“已经被赋予某种意义的名词含义被随意更改”:愚勇成了勇气的代名词,谦虚被称为懦弱,而智慧被形容成懒惰。的确,这是一个颠倒的世界。我们可以在霍布斯的译本中读道:“这就是在他们叛乱时,他们在整个希腊所实行的各种罪恶统治。”[25]
在探讨“党争”这个问题时,修昔底德一直是将斯巴达和雅典之间的战争与科基拉的冲突区分开来的。他的叙述对后来的内战理论家有很大的影响,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他阐述了外部战争的压力如何加剧了内部的分裂,但他在调查那些相互联系的原因时,却未能区分这两种形式的暴力。战争是城市和他们的统治者,指挥军队或海军对抗敌人的活动。存在严重分歧的派系之间在城邦内发生的斗争或党争,并非正式的军事对垒,而且经常只是一场就地取材的攻击,就像在科基拉革命早期,妇女们向寡头投掷屋顶的瓦片来进行攻击。[26]不同的党派都在为夺取城市控制权而斗争,就像他们后来在罗马所做的那样,但在希腊的案例中,并未出现合法性问题的争议。
在修昔底德的描述中,城邦中的道德沦丧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当所有的正义都被粉碎,道德标准不再适用时,正义与否就没有必要争论了。希腊的暴力规模也远不及后来罗马内战中军队的规模,后者部署了所有的军团,不仅是一个城市,而是整个行省都被卷入其中。罗马冲突的规模之大以及他们所争夺的地区之广,对希腊来说是不可想象的。事实上,只有当冲突越过了城市的边界,它才成为内战,即城市公民之间的战争吞没了整座城市,无法得到控制。在修昔底德的时代,希腊人并没有遭受这一层次上或说这一程度上的痛苦。[27]
此外,在希腊的党争中,各党派都没有将彼此视为正式的敌人。但他们也没有将对手纳入在公民的范畴内,而罗马人定义内部冲突的依据正是公民身份。英国散文家托马斯·德·昆西(Thomas de Quincey)于1844年指出:“许多作家将伯罗奔尼撒战争称为……伟大的希腊内战,‘内部!’——可能的确如此,但前提是希腊各联邦有一个共同服从的中央机构。”[28]如果没有这种政治上的团结,无论是在法制意义上还是在政治意义上都不可能存在公认的公民身份。如果没有公民身份的概念,公民之间就不会有“战争”,即没有“内战”。正如修昔底德作品的最新最权威的英译本中所提到的:“关于‘党争’最为常见的翻译是‘内战’,而这一翻译似乎是不合时宜的,用来形容这种规模的冲突并不合适。”[29]基于这些原因,尽管有些许相似之处,但是希腊人的“党争”并不等同于罗马人的“内战”。
每一种内战的概念都是自相矛盾的。希腊人的悖论与罗马人所面对的有所不同。在假设种族和基因统一的前提下,修昔底德将“党争”描绘成所有希腊人共同经历的痛苦,且“只要人的本性不变”,希腊的所有城邦就注定被分裂。[30]这样一个关于党派的构想至少有一个可取之处,那就是可以让一个城邦充分整合,以应对挑战。抛开政治和法律不论,希腊从根本上讲是统一的,因为所有公民都是同一个祖先的后代。因此,城市中所存在的问题是世袭的问题,而不是后来出现的夺取地位的问题,因此不需要像罗马那样,从法律和政治上来界定分裂。[31]按照这种方式,希腊人设想了家族内部或者城邦内部的战争,这里可以将城邦理解为家族的聚集;这就是他们所说的内部战争(oikeois polemos)。[32]希腊人无法形而上学地理解城邦内部的战争;对他们来说,这就像是在与自己交战。
罗马人很清楚,自己的内部冲突是不同的——与希腊人所遭受的一切相比——他们所经历的是如此恐怖。希腊人从未提到过政治战争,即内部战争,因为这对他们来说几乎是不可思议的。罗马人独自承担了发明内战的罪恶感,并且学习了如何讲述自己的内战以及确定其历史含义。罗马人在为他们的内部冲突问题寻求答案时,并未去回顾希腊的冲突历史,因为他们可以在自己共和国的早期历史中找到答案。那段历史上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政治暴力:谋杀与暗杀,动乱与叛乱,阴谋与起义——包含了内战之外的其他种种暴乱。[33]这些早期的骚乱大多发生在公民身上,但没有上升到战争的程度。[34]因此,出现了一种观点,强调内战不仅是罗马所特有的,而且在历史上也是完全崭新的。
罗马神话揭示了罗马是如何从杀戮中诞生的。事实上,自相残杀成了内战中非人性冲突的重要隐喻。传说罗马城的建立者,罗慕路斯与雷穆斯兄弟,曾因在何处建立新城市而争吵,然后又为如何创造一套新的王室制度来统治新城市而发生争执。因为他们是双胞胎,谁都不愿意把优先权让给对方。根据罗马早期的历史学家李维(Livy)的转述,最常见的版本是,罗慕路斯因雷穆斯嘲笑了他的主张而杀死了雷穆斯,“因此成为唯一的君主,并用自己的名字为这座城市命名”:罗马(Rome)即来源于罗慕路斯(Romulus)。[35]诗人卢坎用史诗记录了恺撒与庞培的战争,即《内战记》(De bello civili),他在诗中写道:“罗马的第一道城墙被互相残杀的兄弟的鲜血所浸染。”[36]这个故事很明显是一个神话,但是,它出现在后来的罗马内战叙述中,“显著地揭示了罗马人对这一问题的巨大关注”,而这一原始术语中所暗含的恐怖因素发人深省。[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