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启本章之前,我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我的观点。我不希望我的思想被局限在我本来无意划定的范围之内。
一般来说,当我谈论(一个国家能够从)民主政府(获得)的好处时,我谈论的不仅是民主在美国为政府自身带来的好处,而且包括来自民主的所有类型的政府。
只要一个国家的政府永远真诚地表达绝大多数的意志,那么不管这个政府采用的是何种形式,它都是民主的。[2]
因此,民主既能统治统一的国家又能统治联邦,既可存在于君主国又可存在于共和国。
我承认,在我看来,在所有的政府中,最接近于民主的是共和政府。当一个国家的社会状态转向民主,共和政体对其而言是这种社会状态可能产生的结果,但我不认为这是必然结果。
如果多数公民都被扼杀了他们天生具有的平等本能,而偏爱命令和政府稳定性,同意将行政权的象征赋予一个家族或者一个人,后者尽管领导他们但也依赖他们,这也是在情理之中。那么,所有公民和一人政府[行政]的统治可以同时存在。我承认这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皇室的威严,但这是大势所趋,即便国王不想让位于他们,国王也力不从心。][3]
在进入本章的正文之前,我认为有必要请读者回想一下我在本书中多次提及的观点。在我看来,美国的政治结构只是民主国家可以采用的政府形式之一,但我不认为美国的政治结构是一个民主国家应当采用的唯一的或最好的结构。
因此在阐明美国人从民主政府中获得什么好处前,我不会声称或者认为这样的好处只能在同种法律的帮助之下获取。
美国民主统治下的法律总趋势,以及应用这些法律的人的本能
民主的弊端很快就会凸显出来。——民主的优点只有经过长期观察才能发现。——美国的民主往往比较粗陋,但它的法律总趋势是有利的。——在民主制度下,公职人员没有与绝大多数人不同的永久性利益。
民主政府的弊端和弱点是容易察觉的,它们被一些明显的事实所证实,但民主政府的有益影响以不易察觉的形式,甚至可以说以隐秘的形式表现出来。民主政府的缺点在乍看之下就是醒目的,但它的优点只有经过长期观察才能发现。
美国民主的法律通常是有缺陷或者不完整的,它们有时违反既得利益或者认可侵权的危险行为。即便法律都是善法,它们的改变频率也是一大弊端。这一切都是一眼就能看到的。
那么,为何美国的共和制度持续存在且繁荣发展呢?
在法律中,应当仔细区分法律寻求的目的和法律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而采取的方法,仔细区分法律的绝对善和相对善。[4]
我假设立法者的目的在于顾及少数人的利益而牺牲多数人的利益,他制定的措施是投入最少的时间和精力就能够实现他所设想的目的的措施。法律将被制定得很完善,但它的目的是不好的。它的危险性会随着效力的增大而增大。
民主的法律在总体上倾向于照顾大多数人的利益,因为其源自所有公民中的多数;多数可能犯错误,但它没有与自己对立的利益。
相反,贵族的法律倾向于将财富和权力聚集于少数人手中,因为贵族在本质上就是少数。
因此,大体上,我们可以说民主的立法目的相较于贵族的立法目的而言,更有利于人类。
但是,民主立法的好处止于此。
与民主相比,贵族制度更精于立法科学。拥有自我控制能力的贵族制度不会屈服于一时的冲动;它有长远的计划,并知道如何利用有利的时机将其实现。贵族制度能够巧妙地开展工作,它知道如何将所有法律的共同力量在同一时间汇聚于同一点。
民主制度不能如此,它的法律总是欠缺或不合时宜的。
[在世人眼中,制定得较差或者制定得不合时宜的法律令民主精神蒙羞。][5]
因此,民主的措施比贵族的措施更不完善。尽管民主的本意不是如此,但它常常违背自己,但它的目的对人民更有利。
设想有这样一个社会,它的本质或者体制在某种程度上无法容忍恶法的暂态效应,而且直到这种法律的总趋势走到尽头的时候,这个社会仍未走向毁灭[6];你就会意识到,尽管民主政府有很多缺点,但它仍然是最能够使社会走向繁荣的政府。
这正是美国所发生的一切;在这里,我要重复已在别处说过的话;美国人的巨大优势在于他们允许犯错,而且能够将错误纠正过来。
我将谈论某些类似于公职人员的甄选的事情。
不难发现的是,美国民主往往在选择受托执政的人选上犯错误;但要解释为什么国家在这些人的管理之下仍保持繁荣就不是易事了。
首先要注意的是,在一个民主国家中,尽管那些统治者缺乏忠诚度和能力,但被治理者却更明智、更细心。
在民主国家中,人民时常关注自己的事业并留意自己的权利,从而防止他们的代表脱离根据人民的利益而制定的某种总路线。
还可以注意到的是,如果民主的行政官员相较于其他官员而言不善于行使权力,那么一般而言,他拥有权力的时间较短。[7]
但是,还有比前者更具普遍性、更有说服力的理由。
毫无疑问,德才兼备的统治者对于国家的富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但统治者不具有违背被统治的多数所拥有的利益也许更为重要;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道德几乎不发挥作用,而才能则具有毁灭性。
我说过,统治者不具有违背或不同于被统治的多数的利益是很重要的,但我并未说过统治者拥有与全体被统治者相似的利益是很重要的,因为我尚未注意到哪里拥有这样的利益。
迄今为止,我尚未找到对社会各阶层都一视同仁,并促进它们的发展和繁荣的政体。在一个国家中,不同的阶级就像形成了不同的国家,而且经验已经证明,将所有阶级的命运交到一个阶级手中,就像让一个民族去主宰另一个民族的命运那样,是非常危险的。当只由富人统治国家时,穷人的利益总是岌岌可危;当穷人制定法律时,富人的利益就会受到威胁。那么民主的优势是什么?民主的真正优势不是像某些人所说的那样有利于所有阶级的繁荣,而是只为绝大多数人的福祉服务。
在美国,那些负责指导公共事务的人通常在能力和道德方面都次于贵族国家的掌权者,但他们的利益与多数[8]同胞公民的利益相融和一致。因此,他们可能常常不忠于职守和犯下重大错误,但他们绝不会有组织地遵循某种反对多数的趋势,而且他们绝不会使政府走向专断而危险的方向。
而且,在民主制度之下,一名行政官员的糟糕管理只是一个孤立的事实,其只能在该名行政官员的短暂任期中产生影响。腐败和无能不是使人们长久联系在一起的共同利益。
一个腐败或者无能的行政官员不会因为另一个官员同他一样无能和腐败而互相勾结;而且这些人永远不可能共同致力于使腐败和无能在他们的后代中繁衍。恰恰相反,一个行政官员的野心和阴谋将使他揭露另一名行政官员的罪行。在民主制度下,行政官员的恶行通常是全然的个人行为。
但是,在贵族国家的政府中,公务人员拥有一种阶级利益;这种阶级利益有时与多数的利益相同,但在通常情况下与多数的利益截然不同。这种利益在这些公务人员之间形成了共同而持久的纽带;它促使他们团结起来,结合他们的力量奔向一个并非总是象征绝大多数的幸福的目标。它不仅使统治者相互勾结,它也使很大一部分被统治者联合起来,因为有很多没有担任公职的公民也是贵族的一部分。
因此,贵族国家的行政官员既得到社会的不断支持,又得到政府的不断支持。
在贵族政体中,这个共同目的是使行政官员的利益与他们的一部分同代人的利益结合起来,进而与他们子孙的利益一致,甚至可以说服从于子孙的利益。他们既为现在效力,又为未来效力。因此,贵族的行政官员同时被自己的激情和被统治者的激情,而且我几乎可以说被他们的后代的激情推向同一个目标。
如果他听天由命,我们有什么值得惊奇的呢?因此,在贵族政体下,我们通常看到即便是那些没有被阶级精神所腐化的人也在不知不觉之间使社会渐渐符合他们的习惯,并为将这个社会传给他们的后代而做好准备。
我不知道是否过去的哪个国家存在像英国的贵族政体那样自由的政体,那样不间断地为国家政府提供既杰出又进步的人才的政体。
然而,不难发现的是,英国的立法常为了富人的福利而牺牲穷人的福利[9],而且绝大多数权力成为少数几个人的特权。因此,在今天的英国,极端富裕与极端贫穷同时存在,那里呈现出的悲惨境遇与国家的权势和荣耀几乎相当。[10]
在美国,公务人员没有需要坚持的阶级利益,尽管统治者通常缺乏技巧并且有时甚至是可鄙之徒,但是政府的总体和持续进程仍是有利的。
因此,在民主制度的核心,有一种使人们不顾他们的缺点或错误而走向普遍繁荣的隐秘趋势,但在贵族制度中,存在一种使官员不顾他们的才能和德行而去给同胞制造苦难的潜在本能。这样一来,在贵族政府中,公务人员能够犯下无心之错,而在民主政府中,他们能够创造无心之善。[11]
[如果不是这样,那么谁能够理解人们之间发生的一切?
我们发现某些国家比其他国家拥有更多福祉和更加繁荣,当我们审视它们的政府的细节,我们会发现某些可以更正的事物。
有些国家承受的苦难多于其他国家,而它们的公共事务似乎得到了明智地管理。
所以在这个世界上,繁荣是错误和愚昧带来的回报,苦难是技巧和明智的产物吗?/
在我看来,人类这种对自己的准则的无意识服从似乎是我们的本质中存在的最大的不幸之一。
谁能说出在狭窄的范围内我们能够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行使何事?人类首先服从于他没有意识到的主要原因;其次服从于他无法预见的次要原因,比如他的同伴的反复无常;最后,他将自己限制在束缚之中,并永远将自己与毫无价值的工作捆绑在一起。][12]
美国的公共精神[13]
本能的爱国心。——理智的爱国主义精神。——它们具有的不同特点。——为什么当前者消失时所有国家要倾尽全力培养后者。——美国人为了培养理智的爱国主义精神而付出的努力。——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紧密相连。
有一种爱国心主要来自一种将人类的心灵同他的出生地联系在一起的不假思索的、无私的和难以定义的情感。这种本能的爱国心混杂着对古老传统的喜爱、对祖先的尊重和对过去拥有的回忆;对拥有这种感情的人来说,珍爱他们的国家就像爱护他们的私人住宅。他们热爱在那里所享有的安宁;他们喜欢自己在那里形成的温和习惯;他们依恋它所带来的回忆,甚至觉得在那里生活于服从之中是愉悦的。通常,这种爱国心会因宗教热情而加剧,然后你发现它创造了奇迹。它本身就是一种宗教,它不需要理由就能够信任、感知、行动。有些民族以某种方式将国家人格化,发现君主就是国家的化身。因此,他们将构成爱国主义精神的部分情感转化为忠于君主的情感;他们以君主获得的胜利为荣,为君主的强大而骄傲。在旧君主政体之下,法国人曾经有一段时间因此而感到喜悦,对自己依附于国王的恣意妄为而不觉得难受,他们骄傲地说:“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国王的统治之下。”[14]
就像所有不假思索的激情那样,这种爱国心虽能暂时激起强大的干劲,但不能激起持久的干劲。在将国家从危机之中拯救出来之后,它常常任由它在和平之中消亡。[≠这种爱国心存在于社会的摇篮之中,它在民族诞生的初期发挥主导作用。≠]
当民族的习俗仍然很简单且民族的信仰仍然很坚定的时候,当社会依赖于事物的旧秩序,而这种旧秩序的合法性尚未遭受质疑,你会发现这种本能的爱国心盛行。[15]
另有一种爱国心比这种爱国心更理智;它也许不那么慷慨激昂,但它更加持久更有成效;这种爱国心来自启蒙;它在法律的帮助下成长;它随着权力的行使而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它最终与个人利益相互融合。一个人认识到国家的福利对他的个人福利产生影响;他知道法律要求他促成这种福利的形成;他之所以关心国家的繁荣,首先因为这是一件对他有利的事情,其次因为这是他应当完成的工作。
但有时在人民的生活中存在这样的时期——当古老的习惯发生改变,道德观念遭到破坏,宗教信仰产生动摇,昔日的荣耀突然消失,但人们的知识尚不完备且政治权利得不到保障或受到限制,这时,人们看到的国家只是一束微弱而模糊的光线;他们不再扎根于国土,因为国土在他们的眼中已经成为一片毫无生机的荒地,或者说他们不再继承祖先的传统,因为他们将这些传统视为负担;他们不再拥有宗教信仰,因为他们开始质疑宗教;他们不再相信法律或立法者,因为他们不再制定法律,因为他们害怕和鄙视立法者。因此,他们觉得国家一无是处,不再认同它的所有特质,他们陷入一种狭窄而封闭的自我主义之中。这些人虽然逃离偏见,但不承认帝国的理性;他们既没有君主国的本能的爱国主义精神,又没有共和国的理智的爱国主义精神;他们止步于两者之间,陷入混乱和苦恼之中。
在这样一种状态中会怎样呢?退后。但就像人不能恢复孩童时期的纯真那样,民族不能恢复青春的情操;这或许令人感到遗憾,但民族无法恢复青春,人类无法回到童年。因此,必须继续前进,尽快在人民面前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统一起来,因为无私的爱国心已经一去不复返了。[16]
我定不会声称为了获得这种结果,我们就必须立即将政治权利的行使赋予所有人;但我要说,让所有人都参与政府的管理是使人人都关心国家命运的最有力的手段,或许可以说是我们能够采用的唯一手段。今天,公民精神对我来说似乎是与政治权利的行使不可分离的;而且我认为从现在开始,欧洲公民的数量的增加或者减少是与这些权利的范围成比例的。
因此,在不久之前被移民占据的美国,移民既未带来习惯也未带来回忆;他们在这里都是初次见面,以前互不相识;简而言之,这里几乎不存在本能的爱国心;那么每个人如何像管理自己的事业那样参与城镇、地方和整个国家的事业呢?因为每个人在他的范畴内积极参与社会的管理。
在美国,一般人都知道普遍繁荣对他自身的幸福产生影响,这个如此简单的想法却很少为人们所知。此外,美国人习惯于将这种繁荣看作是自己的劳动成果。因此,他将公共财富视为自己的财富,并愿意为国家的富强而效力,他们这样做不仅是出于责任感或自豪感,而且出于我几乎敢于称为贪婪的心理。
[他既作为一个公民又作为一个所有者来对待他的权利,他对国家拥有的兴趣就像是他对自己的屋舍或者是对自己劳作的土地所拥有的兴趣。]
为了了解上述说法的真实性,没有必要研究美国的制度和历史;美国的风俗习惯已经能让你很好地理解这一说法。参与国家开创的一切事业的美国人,认为自己应当捍卫被你批评的一切;因为你攻击的不仅是他们的国家,而且还有他们本人。因此,你发现他们在维护国家荣誉感的时候诉诸所有诡计和求助于来自个人虚荣心的花招。
[国家对于一个美国人而言就像是土地对于一名园林爱好者。你难道不赞美这块岩石?有什么比这条小溪的流水更优雅吗?这些树木难道不是种植得很好吗?无论你说什么,都不能寄希望于满足他。毕竟你赞美的是好的事物,而他赞美的是自己的成果。]
在人生阅历之中,没有什么比美国人的这种急躁的爱国主义精神更令人讨厌的了。外国人都乐于赞扬美国的许多事情,但当他想让美国人允许他抱怨某事时,美国人绝对会拒绝。
因此,美国虽然是一个自由的国家,但为了避免伤害任何人,外国人既不能自由地谈论个人,也不能自由地谈论国家;既不能自由地谈论统治者,又不能自由地谈论被统治者;既不能自由地谈论公共事业,又不能自由地谈论私人事业。事实上,你会发现,在那里也许除了气候和土地之外,你不能够自由地谈论任何事;而且,你甚至会发现即便是在谈论气候和土地的时候,某些美国人也会随时为其辩护,就像他们参与了气候和土地的形成似的。[17]
现在,有必要知道如何下定你的决心,敢于在所有人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少数人的政府之间做出选择,因为你不能将前者带来的社会力量和社会积极性与后者有时提供的社会安宁的保障同时结合在一起。
美国的权利观念
没有一个伟大的民族没有权利观念。——使一个民族产生权利观念的方法是什么。——在美国,人们尊重权利。——什么产生了这种尊重。
除了一般的道德观念之外,我不知道还有什么观念可以与权利观念媲美,或者更确切地说这两种观念是相互融合的。权利观念无非是将道德观念应用到政治世界之中。
凭借权利观念,人们能够定义什么是放纵与暴政。在权利观念的启发下,每个人能够使自己独立而不傲慢,服从而不卑躬屈膝。服从于暴力的人只会放弃自我和自贬身价;但是当他服从于同伴的被他承认的指挥权时,他在某种程度上却表现得自己好像高于指挥他的人。没有缺乏德行的伟人,没有不尊重权利的伟大民族;因为仅凭暴力怎么能够将具备理性和良知的人聚集在一起呢?[18]
我曾猜想在今天用什么方法能够向人们灌输权利观念并让这种观念被他们的认知所接受;而我只发现了一种方法,那就是让所有人都和平地行使某些权利。你显然知道人们的力量和经验都是从孩童时期逐渐积累而来的。当一个小孩开始在外界物质之中移动时,他的本能使他抓住他伸手可及的所有东西;他没有财产归属的观念,甚至没有财产的观念;但是,随着他逐渐明白事物的价值,随着他发现别人也会从他手中抢去他的物品,他会变得更慎重,并最终通过尊重他人而希望赢得他人的尊重。
儿童希望获得玩具的心理后来发展成为大人希望获得财物的心理。为什么在美国这个极端民主的国家中,没有人像回响于欧洲的抱怨那样针对财产而发出叹息呢?这个理由还有必要说明吗?美国没有无产者。每个人都有需要维护的个人财产,所以人人在原则上都承认财产权。
在政治世界中也是如此。在美国,一般人都很看重政治权利,因为人人都拥有政治权利;他不攻击别人的权利,因此没有人侵犯他的权利。而在欧洲,拥有政治权利的人甚至不顾国家主权,而美国人却能毫无怨言地服从于最底层的行政官员的权力。
这个真理甚至也体现在人民日常生活的最微小的细节上。在法国,只有少数享乐是专门为社会的上层阶级而设的;富人能够到达之处,穷人几乎都被接纳。因此,你发现人们举止得体,对他们参与的一切享乐表示尊重。在英国。就像垄断权力那样,富人拥有享乐的特权;当穷人怨声载道,他们便偷偷潜入专供富人享乐的场所,并乐于造成无谓的损害。为何因此而感到惊讶呢?他们已经采取谨慎措施,故知道自己没什么可失去的。
就像财产的分配使所有人都拥有财产权利的观念那样,民主政府使政治权利的观念普及到每一个公民。在我看来,这是民主政府最大的优点之一。
我并不是说教会所有人使用政治权利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只是说,当这件事有可能办到时,它所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
另外我补充一点,如果说有哪个时代可以完成这样的事业,那就是我们的时代。
难道你没有看见宗教变得软弱,神的权利观念逐渐消失?难道你没有发现道德观念变得腐败,而道德的权利观念也在随之消逝?
难道你没有看见,在所有方面,信仰让步于诡辩,情感让步于诡计?如果在这场大混乱中,你没将权利观念与扎根于人心深处的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那又有什么方法让你敢于治理社会呢?[19]
因此,当你对我说法律软弱而被统治者骚动,人心激动而道德无用,因而在这种情况下不应该考虑增加民主权利,我会这样回答:正是因为这些事情,我才认为必须增加民主权利;事实上,我认为政府应当比社会更关心民主权利的扩大,因为即便政府毁灭,社会也不会消亡。[20]但是我不想滥用美国提供的范例。
在美国,当公民处于因为人数不多和道德观念质朴而不善使用政治权利的困难时期时,就已经被赋予了政治权利。随着美国人口的增长,美国人没有增加民主的权利,而是扩大了民主的范围。[这是一个非常宝贵的优势。]
毫无疑问,当政治权利被赋予一个从未享有这种权利的民族时,就是爆发危机的时刻。这种危机是必不可少的,但往往也是非常危险的。当儿童不知道生命的价值时,他可能造成死亡;就像在他不知道自己的财物会被他人夺走之前,他会拿走他人的物品。
当普通人被赋予政治权利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对这种权力所持的态度与儿童对自然所持的态度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将[霍布斯的]著名短语“强壮的年轻人”应用到他们身上。[21]
这个真理也同样存在于美国。公民享有政治权利时间最长的那些州,往往是公民们最了解如何充分行使政治权利的那些州。
下述说法也不过分。没有什么才干比保持自由的技巧更富有成效;但是,没有什么比学习运用自由更困难。专制则并非如此。专制往往将自身表现为遭受苦难之人的救济者,表现为合法权利的支持者、被压迫之人的维护者,以及秩序的创建者。人们也许会被它暂时制造出来的繁荣所蒙蔽,但当他们幡然醒悟,他们会感到痛苦。相反,自由往往诞生于风暴之中,它形成于社会混乱的痛苦之中,只有当它已经成熟的时候,人们才能够认识到它的好处。
美国对法律的尊重[22]
美国人尊重法律。——美国人对法律的爱就像是对父亲的爱。——每个人从法律力量的提升之中看到了个人利益。
不管是直接号召还是间接号召全体人民制定法律,并非总是可行的;但不能否认的是,当这样做是可行的,法律会因此获得巨大的权威。这种群众基础,虽然往往有损于立法的仁慈和明智,但极大地增强了立法的力量。[23]
在全体人民的意志表达中,有一种惊人的力量。当这种力量完全爆发出来,甚至那些本想与之对抗的人也会被彻底征服。
这种情况的真实性为各个党派所熟知。
因此,你会发现无论在何处,各个党派都在争取多数。当已经投票的人没有形成多数时,各党派便到弃权投票的人当中寻找多数;当这些人仍不足以形成多数时,各党派便到无权投票的人中寻找多数。
在美国,除了奴隶、仆人和靠城镇救济的穷人之外,人人都享有选举权,并以此对立法产生间接作用。因此,那些想要攻击法律的人,就必须采取以下两种显著手段:他们必须改变全国的舆论,或是将人民的意志踩在脚下。
除了这个理由之外,还有更直接、更有力的理由,那就是在美国,每个人都发现他的个人利益与其对法律的服从相关,因为今天不属于多数的人可能将在明天加入这个行列,而现在公开宣称服从于立法者意志的人可能将在不久之后要求别人服从自己的意志。因此,不论一项法律多么令人烦恼,美国人都能够毫无困难地服从它,这不仅因为这项法律是绝大多数的作品,而且因为它是居民自身的作品;居民将这项立法视为一份契约,并将自己视为立法的参与者。
因此,在美国,你不会发现一个将法律视为天生的敌人且对法律感到害怕和怀疑、人数众多且总是吵闹的群体。相反,你不可能无法发觉所有阶级对统治国家的立法显示出极大的信任,其对法律的爱就像是对父亲的爱那样。
我所说的所有阶级应当是错误的。在美国,欧洲的权力阶梯被倒置,以至于富人与欧洲的穷人处于相似的地位;富人往往是不信任法律的人。我在其他地方已经说过:民主政府的真正优势不像人们有时声称的那样保障所有人的利益,而是仅仅保护绝大多数的利益。在美国,统治者是穷人,富人总是害怕穷人会滥用权力并用这种权力对付他。
富人的这种精神状态,可能产生一种无声的不满;但社会不会因其而产生剧烈动荡;因为不让富人信任立法者的理由同样不允许他们违背立法者的命令。他们不能立法,因为他们是富人;而因为他们的财富,他们不敢违反法律规定。一般而言,在文明国家中,只有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人才会造反。因此,即便民主的法律并非总是值得尊重的,但它们几乎总是赢得尊重;而那些通常违反法律的人还不得不遵守他们制定的法律和对他们有利的法律,而从违法行为中获利的公民也要在人格和地位的引导下服从于立法者的任何意志。此外,在美国,人们之所以服从法律,不仅因为法律是他们自己的作品,而且因为当法律偶尔对他们造成伤害时,他们能够对其进行修改;他们首先将法律看作加于他们身上的灾祸予以接受,随后又把法律看作可以随时进行解除的灾祸予以对待。
美国的所有党派在政治团体中的活动以及其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阐述存在于美国的政治活动比阐述存在于美国的自由或平等更困难。——立法机构不断推动的大型活动仅仅是这个遍及全国的活动的插曲或延伸。——很难发现美国人只是忙于自己的事务。——政治鼓动蔓延至民间社会。——美国人的工业活动部分来源于这种原因。——社会从民主政府处获得的间接好处。
当你从一个自由国家来到一个没有自由的国家,你会因极大的差异而感到震惊:在前一个国家中,一切都充满活力且不断运动;在后一个国家中,一切似乎都是平静而不变的。在前一个国家中,唯一的问题是改革和进步;而在后一个国家中,你可以说社会已经获得了一切美好的事物,人们只想停下来享受这些事物。然而,不断努力创造幸福的国家通常比满足于自身命运的国家更富有、更繁荣。在将两者进行对比的时候,你很难理解为什么前者每天都觉得需要创新,而后者似乎不大需要创新。[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