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正公年谱卷十二(1 / 2)

曾文正公全集 曾国藩 7478 字 2024-02-18

「庚午」同治九年,公六十岁

正月十六日,专折奏年终密考。又奏永定河工借拨运库银两,请于应解京饷项内照数扣还。

二十四日,核直隶练军马队章程。

委陈兰彬前往大名助办赈贷。

是月,刘忠壮公松山在甘肃攻剿回逆于金积堡阵亡,其兄子锦宗接领其军。

二月初二日,专折奏谢年终恩赏。又奏直隶清理积狱,旧案陆续完竣,新案办理就绪。计审结并驻销之案四万一千余起,多年尘牍,为之一清,请将勤奋之员,酌予奖励。又奏州县留支银两,请免提解四成,俾地方官有办公之资,以为振兴吏治之助。又奏直隶州县应付兵差款项,酌议报销。

二十一日,专折奏谢京察从优议叙恩。又奏湘、准各军剿捻军需第一案报销。附片报洋枪洋炮教练勇粮款目,附案请销。又具折奏提督刘松山宣力最久,忠勇迈伦,力攻回寨,受伤殒命,谨胪陈事迹,请宣付史馆,并于本籍建立专祠。

三月初五日,出城诣刘孝子墓及杨忠愍公祠。

初十日,奏直隶留防兵勇收支饷项,截数报销。

二十九日,奏报永定河凌汛安澜一折。又奏复核部驳保案一折。又奏采访节义第六案。

公自入春以来,屡患目光昏蒙,而治公牍览书史未尝少息,至是验知右目已失明,于是闭目静坐之时为多。

是月,公子纪泽入都,赴荫生试。

四月十一日,改定练军马队步队营制。

十六日,奏试办练军,酌定营制,比照湘勇、淮勇军营旧章,参酌增损,次第推行。又以官马不如私马,亦欲仿募勇章程,自养营马,以冀练成劲骑。附抄呈步队营制十条,马队营制六条。附片奏:筹议口北三厅防务。

是日,公眩晕,病作甚剧,旬日渐平。

二十一日,奏陈病状,请假一月调理。

二十五日,公子纪泽试竣,吏部带领引见。奉旨以员外郎分部行走,签分户部陕西司。

五月初八日,专折奏谢子纪泽受员外郎恩。

二十二日,奏病尚未痊,续假一月。又折奏畿南赈贷,办理事竣,各地方官赔累已甚,请免报销,以示体恤。又折奏保永定河工出力员弁,开单请奖。又奏采访节义第七案。

二十五日,奉上谕:“曾国藩着前赴天津查办事件。钦此。”同日奉上谕:“崇厚奏津郡民人与天主教起衅,现在设法弹压,请派大员来津查办一折。曾国藩病尚未痊,本日已再行赏假一月,惟此案关系紧要,曾国藩精神如可支持,着前赴天津,与崇厚会商办理。匪徙迷拐人口,挖眼剖心,实属非无可逭。既据供称牵连教堂之人,如查有实据,自应与洋人指证明确,将匪犯按律惩办,以除地方之害。至百姓聚众,将该领事欧死,并焚毁教堂,拆毁仁慈堂等处,此风亦不可长。着将为首滋事之人查拿惩办,俾昭公允。地方官如有办理未协之处,亦应一并查明,毋稍回护。曾国藩务当体察情形,迅速持平办理,以顺舆情而维大局。原折着抄给阅看。钦此。”

先是天津境内屡有迷拐幼孩之案,并有剖心挖眼之谣,署天津知府张光藻擒获拐匪张拴、郭拐二名严办。旋有民团拿获匪徙武兰珍,供出法国教堂之王三授以迷药。由是津民与教民屡有争哄之事。三口通商大臣崇厚约法国领事官丰大业来署,提犯人对质。于时讹言四起,人情汹汹。丰大业在崇厚署中施放洋枪,崇厚亟起避之。丰大业忿而走出,遇天津县知县刘杰,复用洋枪击伤其家丁。津民见之者,遂欧毙丰大业,烧毁教堂等处。洋人及本地从教之民男女,死者数十名口。此五月二十三日事也。二十七日,奉上谕:“崇厚奏津郡民教起衅争殴,自请治罪,并请将地方官分别严议革职一折。崇厚、周家勋、张光藻、刘杰着先行交部分别议处,仍着曾国藩于抵津后确切查明,严参具奏。至迷拐人口匪徙及为首滋事人犯,均着严拿惩办,并会同崇厚彻底根究,秉公办理,毋稍偏徇。钦此。”

二十九日,公复陈一折,奏称:据天津镇道来禀,武兰珍所供之王三,业经弋获,必须讯取确供。武兰珍是否果为王三所使?王三是否果为教堂所养?挖眼剖心之说,是否凭空谣传?抑系确有证据?此两者为案中最要之关键!从此两层悉心研鞫,力求平允,乃可服中外之心。谕旨饬臣前往,仍垂询臣病,臣之目疾,系根本之病,将来必须开缺调理,不敢以病躯久居要职,至眩晕新得之病,现已十愈其八,臣不敢因病推诿,稍可支持,即当前往。一面先派道员博多、宏武等,迅速赴津,会同大津道、府详讯办理。

六月初一日,奉上谕:“曾国藩奏所称案中最要关健等语,可谓切中事理,要言不烦。日内如可支持,即着前赴天津,会同崇厚悉心商办。钦此。”

崇厚驻天津近十年,调停于民教之间,人颇讥之。事变之后,崇公出示解散,有严禁聚众滋事之语,由是怨声载道。崇公寻奉旨充出使法国大臣,其三口通商大臣以大理卿成林署理。

初四日,公将启行,书遗教一纸,其略云:“余自咸丰三年募勇之初,自誓效命疆场,今年老病躯,危难之际,断不肯吝于一死,以自负其初心。”初六日,由保定启行,宿高阳县。初七日,宿任邱县。具折奏报起程日期,并称与崇厚往返函商,拟先将俄国误伤之三人,及英、美两国之讲堂,速为科理,不与法国一并议结,以免歧混。

初八日,奉上谕:“此案起衅之由,因迷拐幼孩而起,总以有无确据为最要关键,必须切实根究。曲直既明,方可另筹办法。至洋人伤毙多名,若不将倡首滋事之犯惩办,此事亦难了结。曾国藩拟将俄国人命、英、美讲堂先行议结,所见甚是。钦此。”

初十日,公至天津。津郡民团,旧有水火会名目,人数甚众,怨崇厚公之护教,咸望公至,必力反崇公之所为。公奉命之初,凡诣公条陈此事者,或欲借津人义愤之众以驱遂洋人,或欲联合俄、英各国之交以专攻法国,或欲参劾崇厚以伸士民之气,或欲调集兵勇以为应敌之师。公意在坚保和局,不与洋人构衅,以致启兵端。其函致崇公,则称“有福同当,有谤同分”之语。既至津郡,出示晓谕士民,仍不奖其义愤,且亦有严戒滋事之语。由是津人以怨崇公者怨公矣!公初至时,出令放告,投诉牒者数百人。查讯挖眼剖心,并无事实;而拐匪一案,拿到教堂之王三,安三等,皆市井无赖,供词反复狡展,不能定案。公亦令委员暂予缓讯,以为洋人转圜之地,但饬缉拿天津滋事之民。由是都门士大夫中,讥议纷然起矣。

十一日,接到法国洋官照会一件,系都中洋人由总理衙门转递来津,词气尚顺。

十二日,英国洋人来见。

十三日,美国洋人来见。

十四日,内阁学士宋晋奏和局固宜保全,民心未可稍失,请布置海口防兵,兼婉谕各国,以为解散约从之策。奉旨令公酌量办理,据实奏闻。

十六日,公咨复总理衙门,为洋人力辨挖眼剖心之诬。

十八日,专折奏报永定河南岸五工漫口,自请议处,并请河员处分。

十九日,法国洋官罗淑亚来见。

二十一日,崇原来,言洋人将大兴波澜,有以府县官议抵之说,公峻词拒之。

二十二日,洋官罗淑亚复来,词气凶悍。又来照会一件,有请“将府县官及提督陈国瑞抵命”之语。

二十三日,公将现在查办情形照复洋人,并驳诘之。是日,遂与崇厚公会奏,奏称:王三虽经供认授药武兰珍,然且时供时翻。仁慈堂查出男女,讯无被拐情事。至挖眼剖心,则全系谣传,毫无实据。此事谣传,不特天津有之,各省皆然。以理决之,必无是事。至津民所以生愤者,则亦有故:教堂终年扃闭,莫能窥测,其可疑者一;中国人民至仁慈堂治病,恒久留不出,其可疑者二;仁慈堂死人,有洗尸封眼之事,其可疑者三;仁慈堂所医病人,虽亲属在内,不得相见,其可疑者四;堂中掩埋死人,有一棺而两三尸者,其可疑者五。百姓积此五疑,众怒遂不可遏。仰恳明降谕旨,通饬各省,俾知谣传之说,多系虚诬,以雪洋人之冤,以解士民之惑。现已将天津道、府、县三员均撤任,听候查办。又奏委丁寿昌署天津道,马绳武署天津府,箫世本署天津县。又附片奏称:洋人照会,挟制多端。请将知府张光藻、知县刘杰二员革职,交刑部治罪。陈国瑞现在京城,请交总理衙门就近查办。公雅意不欲加罪于府县,是日乃勉徇崇厚之请会奏。此疏拜发之后,公意痛悔之,病势渐剧。

二十四日,奉到上谕:“有人奏风闻津郡百姓焚毁教堂之日,由教堂起有人眼人心等物,呈交崇厚收执。该大臣于奏报时,并未提及,且闻现已消灭等语。所奏是否实有其事,着曾国藩确切查明等因。钦此。”

又奉上谕:“崇厚已派出使法国,自应及早启行。着曾国藩体察情形,如崇厚此时可以交卸,即着来京陛见,以便即日起程。通商大臣事务,着曾国藩暂时接办,俟成林到时,即行交卸。钦此。”

二十五日,接洋人照会一件,仍执前说。

二十六日,公照复洋人,仍驳诘之。

是日,奉到上谕:“曾国藩、崇厚奏查明天津滋事大概情形,另片奏请将天津府、县革职治罪等语,已均照所请,明降谕旨宜示矣!此次陈奏各节,固为消弭衅端,委曲求全起见。惟洋人诡谲性成,得步近步,若事事遂其所求,将来何所底止?是欲弭衅而仍不免起衅也。钦此。”

公前疏力办洋人之诬,又陈五可疑之端,意在持平立论。内阁抄发奏稿,文理不全,都人士见之,谓公偏护洋人,遂以诋崇公者诋公矣。责问之书日数至,公惟自引咎。不欲以自明也。崇厚以每日一来行馆,力主府、县议抵之说。公方在病中,置不答。崇厚乃驰奏法国势将决裂,曾国藩病势甚重,请由京另派重臣来津办理。

二十八日,公复陈谕旨垂询之件。奏称:焚毁教堂之日,众目昭彰。若有人眼人心等物,岂崇厚一人所能消灭?其为讹传,已不待辨。至迷拐人口一节,实难保其必无。臣前奏请明谕力辨洋人之诬,而于迷拐一节,言之不实不尽,诚恐有碍和局。现在焚毁各处,已委员兴修。王三、安三该使坚索,已经释放。查拿凶犯一节,已饬新任道府拿获九名,拷讯党羽。惟罗淑亚欲将三人议抵,实难再允所求。府、县本无大过,送交刑部已属情轻法重。彼若不拟构衅,则我所断不能允者,当可徐徐自转;彼若立意决裂,虽百请百从,仍难保其无事。崇厚与洋人交涉已久,应请留津会办,暂缓来京。又奏称:中国目前之力,实难遽起兵端,惟有委曲求全之法。谕旨所示,弭衅仍以启衅,确中事理,且佩且悚。外国论强弱,不论是非。若中国有备,和议或稍易定。现令铭军全队拔赴沧州一带,稍资防御。臣自带兵以来,早矢郊命疆场之志,今事虽急,病虽深,此心豪无顾畏,不肯因外国要挟,尽变常度。抑臣更有请者,时事虽极艰难,谋尽必须决断。伏见道光庚子以后,办理夷务,失在朝和夕战,无一定之至计,遂使外患渐深,不可收拾。皇上登极以来,外国盛强如故,惟赖守定和议,绝无改更,用能中外相安,十年无事。津郡此案,愚民愤激生变,初非臣僚有意挑衅。倘即从此动兵,则今年即能幸胜,明年彼必复来,天津即可支持,沿海势难尽备。朝廷昭示大信,不开兵端,实天下生民之福。惟当时时设备,以为立国之本,二者不可偏废。臣以无备之故,办理过柔,寸心抱疚,而区区愚虑,不敢不略陈所见。

是日,接奉寄谕,亦云张光藻,刘杰交部治罪,已属过当,若在津正法,万难允准等因。

二十九日,奉到上谕:“据崇厚奏称曾国藩触发旧疾,病势甚重,朝廷实深廑系。此案关系颇大,该督抱恙甚剧,恐照料或有未周,已谕令丁日昌星速赴津,帮同办理。又以丁日昌航海前来,须在旬日以外,先派毛昶熙前赴天津会办。惟该国兵船业已到津,意在开衅,不可预为防范。已谕令李鸿章带兵驰赴畿疆,候旨调派等因。钦此。”又奉上谕:“曾国藩奏遵旨复陈一折。另片所陈善全和局,以为保民之道,备预不虞,以为立国之本:甚属曲中事理!即着该督坚持定见,悉心经理,用全大局。钦此。”

七月初五日,毛公昶熙至天津,随带侍讲吴元炳、刑部员外郎刘锡鸿、总理衙门章京陈钦、恽祖贻四员。公一见,皆欢异,以为难得之才。

初七日,奏报永定河南岸五工续漫成口,再请议处。

英国洋官威妥玛来天津,毛公昶熙约洋官会议。既集,陈钦按理抗辩,侃侃而谈。洋人不能诘,罗淑亚犹执前说,径行回京。崇厚亦奏疏自请入都陛见。初九日,公与毛公会奏罗淑亚回京缘由,请中外一体,坚持定见。并将连日在津会议问答情形,咨报总理衙门。又奏请将福建船局购办京米,截留二万石,存储津郡,以备李鸿章军营及刘铭传全军之用。时李公鸿章督军至潼关,驰折奏称:洋人照会内称“天津府县帮同行凶,主使动手”等语,所闻得自何人?所查得有何据?必须将府县如何帮同主使证据交出,由中外大员会同提集,当堂质讯,乃可以成信谳而服众心。如果该府县等有实在重情,亦不能曲为宽贷。

十二日,奉上谕:“罗淑亚无理要挟,所请府县抵偿一节,万无允准之理!已传谕钱鼎铭将张光藻等解赴天津,并令曾国藩等取具该府县等亲供,以期迅速了结。钦此。”

十三日,奉上谕:“崇厚着即来京,三口通商大臣,着毛昶熙暂行署理。钦此。”丁公日昌奉旨启行北上,驰折奏称:自古以来,局外之议论,不谅局中之艰难。然一唱百和,亦足以荧听而挠大计,卒之事势决裂。国家受无穷之累,而局外不与其祸,反得力持清议之名。臣每读书至此,不禁痛哭流涕!现在事机紧急,守备则万不可缺。至于或战或和,应由宸衷独断,不可为众论所摇。又称:百姓纷纷聚众,地方官不能认真弹压,过误似亦不轻!

十六日,奉上谕:“该使臣非理之求,断难迁就。而于近情之请,必当赶紧办理,以示诚信。此时如将下手滋事之犯按律惩办,则洋人自不至节外生枝,再归咎于府县等因。钦此。”

十九日,公奏奉谕旨,檄催刘铭传赴直隶统带铭军。并陈明江面水师与洋面不同,彭玉麟、杨岳斌在籍情形,因及捍御外侮,徐图自强之法。

二十日,奉上谕:“军机大臣呈递直隶按察使钱鼎铭禀函,不胜诧异!张光藻、刘杰以奉旨治罪人员,即使患病属实,亦应在天津听候查办。乃该革员等,一赴顺德,一赴密云,捏病远避,尚复成何事体!朝廷令该革员赴津,实曲示保全之意。乃皆不能体会,置身事外。曾国藩率行给假他出,实属不知缓急等因。钦此。”

二十三日,奉上谕:“近来内外臣工,往往遇事机紧急,徙事张皇,迨祸患略平,则又泄沓成风。为目前苟安之计,即使创立战守章程,而在事诸臣奉行不力,有名无实,遂使朝廷深谋远虑,均属具文。似此因循成习,何时可冀自强?何时司平外患?宵旰焦忧,无时或释。钦此。”

二十五日,刘杰到案。丁公日昌到天津,即日悬赏勒限缉拿凶犯。

二十六日,奉上谕:“该督到津后,统筹全局,次第办理,其中委曲求全,万不得已之苦衷,在稍达事理者,自无不谅!该下府县一层,坚持定见,当可就我范围,如能将为首滋事及下手之人严拿务获,讯取确供,按律议抵,大局似可粗定。钦此。”

二十七日,张光藻到案。

三十日,公与毛公会奏已革天津府、县到津日期一折。奏称:该员自六月十六日撒任,即行请假,臣见其本无大过,故允其所请。其后奉到谕旨,即飞檄催提,目下均已到案。顷接总理衙门来信云,有法国照会,言及该府县主使证据,现饬同文馆翻译,应俟译文寄津,按照所指情节,逐一质讯,再行取具亲供,录送核办。至查拿凶犯,现已获三十七名,仍严饬尽数弋获,从严惩办,以杜外患。

八月初二日,总理衙门奏天津一案与洋人照会来往辩论情形一折。奏谕旨抄寄,令公迅速缉凶,详讯严办,催取府县亲供,及早结案。两江总督马端敏公新贻,猝遇行剌,因伤出缺。初四日,奉上谕:“曾国藩着调补两江总督,直隶总督着李鸿章调补。钦此。”

初七日,公具折恭谢天恩,并奏称:前在假期之内,驰赴天津,实因津事重大,不敢推诿。臣目病甚重,往来文件,难以细阅,幕僚拟稿,难以核改。江南庶政殷繁,若以病体承乏,贻误必多。目下津案未结,仍当暂留会办。一俟奏结后,即请开缺,安心调理。又特奏保刑部郎中陈钦在总理衙门当差多年,于中外交涉情形洞悉本末。顷来天津,与洋人诤论,其辩才足以折服强悍,其诚心足以感动彼族。请以署理天津府知府,必收折冲御侮之效。又奏江南月协直隶饷银,截数报销。

三口通商大臣成林到任。

初九日,陈钦、刘锡鸿、丁寿昌等会讯府县亲供。

十一日,公与毛公昶熙、丁公日昌复讯府县亲供。

十二日,奉到上谕:“曾国藩奏沥陈病目情形,请另简贤能,畀以两江重任一折。两江事务殷繁,职任綦重,曾国藩老成宿望,前在两江多年,情形熟悉,措置咸宜,现虽目疾未痊,但能坐镇其间,诸事自可就理。所请另简贤能之处,着毋庸议!仍着俟津案奏结,即着前赴两江总督之任,毋再固辞。钦此。”

十四日,奏呈府县亲供,请交部核议,并称拿获滋事凶犯八十余名,俟讯明会奏。

十七日,毛公昶照回京师。

十八日奉上谕:“此案为日已久,若不赶紧办结,必致易生枝节。着李鸿章驰赴天津,会同督饬承审各员,认真研鞠,及早拟给。钦此。”

二十三日,公具折奏审明天津案内第一批人犯,分别定拟。又奏咨送复讯府县供词,并陈明该员解送刑部,恐难定限。又奏称办理迟延,自请交部严加议处。

刘公铭传至天津。

二十五日,李公鸿章至天津。

二十七日,陈国瑞到案。

二十八日,奏已革天津府县解部起程日期,并抄呈陈国瑞供词。附片奏称:府县本无大过,张光藻尤着循声。臣之初意,岂肯加以重咎?过听浮议,举措失宜,遽将府县奏交刑部。此疏朝上,夕已悔憾!外间物议,纷纷不平。此次该革员等入狱,诚恐洋人执臣原奏,欲得而甘心,则臣之负疚愈深!请敕刑部细核供词,从轻定议,以平天下吏民之情,臣亦稍释隐憾!并申陈各省民教滋事实情,筹议预杜后患之法。

二十九日,奏开缺桌司史念祖请授以实缺。并陈军营保举记名人员,现经部议新章,保至藩、臬者,必先补道员,仍乞圣慈存记,每年于部章之外,特简实缺数人,实振历人才之道。又奏天津道周家勋开缺,请以陈钦补授天津道缺。又代奏提督刘铭传恭谢恩赏一折。

九月初一日,奉上谕:“陈国瑞所递亲供,既与津案并无干涉,毋庸再令总理衙门刑部复办。钦此。”

初三日,丁公日昌回江苏任。

初六日,公交卸关防印信,具折奏报卸篆日期。又折奏报闽省采办京米十万石,全数验收。附片奏:调前台湾道吴大廷随至江南,综理轮船操练事宜。

刑部奏已革天津府、县二员,拟发往军台效力。十一日,奉上谕;“张光藻、刘杰均着从重改发黑龙江效力赎罪,以示惩警。钦此。”是案刑部奏结,照例从重定拟,谕旨又以该员私往顺德、密云逗留藐玩,再行从重也。是日,奉上谕:“经此次严办之后,各直省地方务当晓谕居民,安分守法,毋任再滋事端。遇有中外交涉事件,并须按照条约,持平妥办。总期中外商民,彼此相安,以靖地方。钦此。”

十三日,奏续讯天津案内第二批人犯,分别定拟。附片奏:署天津道丁寿昌摄篆已久,情形熟悉,措置裕如,请即补授天津道缺。并称已保臬司刘盛藻与丁寿昌分领铭军,皆司道中难得之才。亦请简放道员实缺。

公以本年寿六十,奉旨赐寿,由军机处咨交到御书“勋高柱石匾额”一面、御书“福”“寿”字各一方、梵铜像一尊、紫檀嵌玉如意一柄、蟒袍一件、吉绸十件、线绉十件。十六日,专折奏谢天恩。又具折奏遵旨赴任,恳请陛见。奏称:臣前承乏江南,初无治状,荷蒙奖励,惭感交并,欲勉从后命,则病躯难供驱策,必致陨越贻羞;欲自遂初衷,则圣恩已极优容,何敢再三渎请?揆诸古人鞠躬尽瘁之义,一息尚存,不敢稍耽安逸!附片奏:刑部主事陈兰彬,有任重致远之志,不避艰险,仍拟带至江南,讲求防海、制器、操练轮船之事。又奏前次奏结人犯内,有穆巴一名,查无行凶实据,请予开释。另将续获范永一名,归案正法,以示慎重人命之意。

二十三日,由天津启行入都,公子纪鸿奉欧阳夫人并眷口由运河南旋,公子纪泽从入都。

二十五日,入都门。

二十六日,早朝召见于养心殿,奏对十数语。

二十七日,又召见,奏对十数语。

十月初一日,奉派入坤宁宫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