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第三十一条:本章(臣民权利义务)所列条规,在战时或国家事变之际,并不妨碍天皇大权之施行。”</b>
<b>这一条更毒:一旦国家不稳定,日本人民所有的民主权利,天皇随时可以全部收回。</b>
<b>“第三十四条:贵族院,依贵族院令所定,以皇族、贵族及简任议员组织之。”</b>
<b>这一条说明:日本的皇族也参政议政。</b>
<b>读者跟我通观日本当年的这部宪法,你会发现《日本帝国宪法》不但保留了日本天皇的统治权、军权,而且还保留了随时收回人民民主权利的权力,而且也保留了日本皇族干涉政治的权力。
</b>
<b>总之一句话,如果清政府的立宪是假立宪,《日本帝国宪法》也应是一本虚伪的宪法,日本的立宪也是假立宪。</b>
<b>那对于这样的假立宪,日本人民为什么接受呢?我认为,那是因为日本人懂得妥协:没有一蹴而就的事情。天皇既然已经大步让出了政权,人民就应该懂得妥协,先接受下来。宪法如有不足的,以后自然有机会逐步修正之。</b>
<b>日本人懂得:当时对于日本来说,国内团结起来大力发展工商,集中国力建设军队,才是最紧迫的事情。而内斗、内战的结果,则只会两败俱伤。推倒重来,不但没有必要,而且效果不一定更好。</b>
<b>可是,当时的中国人,也许不懂得这些。命运的差别,也许就从这里开始。第六,民族情绪对清政府和国民党,采取了双重标准。有些中国的历史爱好者,对于清政府给出的“九年预备立宪期限”咬牙 </b><b>切齿, 却对于国民党提出的“军政、训政、宪政”建国步骤表示支持。</b>
<b>事实上,国民党的“训政”,就是清政府的“预备立宪”,只不过换一个说法而已。同样的一件事,清政府做了是错的,而换了国民党做,却变成是对的。这似乎也可以称为“偏见”。</b>
<b>还有“皇族内阁”一事,某些历史爱好者不但扭曲了“皇族内阁”人数的真相,而且对蒋家王朝垄断中华民国政权长达 60年(1928-1988)的做法却欣然接受。这叫什么?这也叫“偏见”。</b>
<b>中国有不少历史爱好者看问题的最大毛病就是“情绪化”:只要是他们不喜欢的人,做什么都是错的;只要是他们喜欢的人,做什么都是对的。</b>
<h3>冲动是魔鬼</h3>
<b>1870年 6月 21日,在天津,有一伙人一把火烧了一座名叫“望海楼”的法国教堂,并杀死了 20名外国传教士以及侨民,其中主要是法国人,事后,以法国为首的列强大兵压境,清政府急忙派出曾国藩去调查本案,本案最后以清政府处死16名中国人犯而结案告终——这起事件,就是在近代史上赫赫有名的“天津教案”,又称“火烧望海楼事件”。</b>
<b>天津教案的前因后果及其发展经过,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有人要围攻法国教堂?他们为什么要杀法国神父,并最终发展成对所有白人的无差别杀害?</b>
<b>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其实十分值得人们细细品味。</b>
<b>要说这件事,首先要从一个条约讲起。</b>
<b>1858年,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当中,大清国和法国签署了《中法天津条约》,这个条约约定了和“传教”有关的两个条款:</b>
<b>1.法国人有权进入中国内地传教;</b>
<b>2.法国人在中国犯罪,由法国领事逮捕和审判。</b>
<b>关于这两点,《中法天津条约》两个相关条款的原文如下:</b>
<b>“第十三款天主教原以劝人行善为本,凡奉教之人,皆全获保佑身家,其会同礼拜诵经等事概听其便,凡按第八款备有盖印执照安然入内地传教之人,地方官务必厚待保护。凡中国人愿信崇天主教而循规蹈矩者,毫无查禁,皆免惩治。向来所有或写、或刻奉禁天主教各明文,无论何处,概行宽免。”</b>
<b>“第三十八款凡有大法国人与中国人争闹事件,或遇有争斗中,或一、二人及多人不等,被火器及别器殴伤致毙者,系中国人,由中国官严拿审明,照中国例治罪,系大法国人,由领事馆设法拘拿,迅速讯明,照大法国例治罪,其应如何治罪之处,将来大法国议定例款。如有别样情形在本款未经分晰者,俱照此办理,因所定之例,大法国人在各口地方如有犯大小等罪,均照大法国办理。”</b>
<b>《中法天津条约》签订之后,法国传教士如过江之鲫纷纷进入中国传教。其中有一批法国神父和修女,在位于今天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街的地方,建起了一座哥特式的教堂,从事传教事业,这栋教堂,叫作“望海楼”。</b>
<b>那么,法国神父和修女们在这座“望海楼”里面,平时都做些什么呢——做礼拜、发展教徒、讲经唱诗……这些日常的事务就不必说了,与本案有关的,是以下这么一件事:开办“育婴堂”。</b>
<b>在清末那个时代的天津,有不少穷人生下孩子养不起,便将婴儿丢弃,尤其是女婴——在清末的中国,重男轻女的思想十分严重,女婴被丢弃于闹市、抛置于荒野,是十分常见的事情。当时天津的法国神父和修女目睹了这个现象,他们办起了一所“育婴堂”、专门收养这些弃婴。</b>
<b>“育婴堂”办起来之后,紧跟着发生了什么呢?紧跟着,开始有一些好心的天津老百姓,他们从城市里、从荒野中捡到弃婴,将弃婴送到“育婴堂”这里来,交给法国神父和修女,进行抢救和抚养。
</b>
<b>在这个时候,“育婴堂”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给这些送弃婴来的好心人予以了金钱奖励——“育婴堂”的本意应该是良好的:奖励这些好心人,鼓励更多的好心人将弃婴送来。</b>
<b>收了奖励金的好心人当然是高兴的,他们回家后,往往逢人便说,说自己今天救了一个弃婴,送到育婴堂,法国修女还给了我钱。</b><b>不料,“送婴儿到教堂有钱收”的事情,立马就传了出去,传得飞快,并传到了一些市井流氓的耳中——这些市井流氓觉得自己“发现了商机”:啊,原来弄一些小孩送到“育婴堂”,就有钱收——你说这钱,是不是很好挣?</b>
<b>当初法国修女给好心人支付金钱奖励的时候,万万没想到自己这样做,无意中向社会释放了一个错误的信号:育婴堂“收购”婴儿!</b>
<b>为什么修女没有想到这个呢?因为她们是粗线条的思维——她们没有想这么多,也没有想这么远。</b>
<b>于是,在天津的民间,开始有一些市井流氓,到处搜集或四处拐骗小孩,将他们送到育婴堂,并欺骗修女们,说:“这个是弃婴,你看,我是好心人,该给我奖励吧?”</b>
<b>修女往往也没多想,循例办理,付钱了——人生地不熟,语言也不通,法国修女没有鉴别市井流氓的眼力,似乎也没有能力鉴定弃婴的健康程度。</b>
<b>人的理性是有限的。这个世界上所发生的事情,换一个角度去观察,往往能产生不同的理解——法国修女和这些市井流氓“一手交钱、一手交人”的行为,从第三人、从旁观者的角度看来,怎么看有些像“拐卖小孩”——啊,多么邪恶!流氓和教堂勾结起来拐卖婴儿——人们开始这样想,并开始口口相传。</b>
<b>事情慢慢往更坏的方向发展。</b>
<b>6月来了,天气逐渐转向炎热,病毒开始逐渐活跃,一些不知名的瘟疫,也开始流行。</b>
<b>“育婴堂”里的法国神父和修女,虽然干的是一种自认为是收养弃婴的伟大事业,但是当时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条件毕竟是十分有限,再加上很多弃婴本身被抛弃就是因为身上有先天性的疾病,所以,接下来发生了一件始料不及的事情——一些婴儿夭折死亡,要么是死于瘟疫,要么是死于先天性疾病。</b>
<b>数十名婴儿死亡了。</b>
<b>这部分婴儿死亡之后,神父和修女花钱聘请了丧葬工人,将夭折的婴儿埋葬。不料,丧葬工人收了钱之后,为了节省成本,将掩埋死婴的事情,做</b><b>得十分马虎——往往是几个婴儿挤压到一副棺材中,直接挖一浅浅的小坑儿,</b>
<b>埋下了事。说到这里,笔者不得不指出:法国神父和修女,犯下了第二个错误:没有严格监督丧葬工人安葬死婴的工作。死婴被草草掩埋之后,由于坑儿实在挖得太浅,野狗在半夜里嗅到气味,纷纷跑过来,并将死婴们刨出来吃掉。</b>
<b>到了天亮的时候,野狗没吃完的死婴残肢,暴露在天津老百姓的眼珠子底下,这些老百姓并不知道事情的前因后果,于是他们开始猜想:教堂杀了小孩。</b>
<b>“教堂杀小孩”的说法传开去之后,其中有人跑到教堂的窗户边上偷看:看看这里面到底是怎么回事,结果看到了什么呢?结果看到了一大瓶的“眼珠子”,圆滚滚的——实际上事后查明:那些不过只是神父和修女腌制的一大罐洋葱头。</b>
<b>这下就不得了了。“教堂拐卖小孩”、“教堂杀小孩”、“教堂里有一大罐眼珠子”。这三件事叠加在一起,在天津的部分群众眼中,东拼西凑,组合成了以</b>
<b>下一项严重的指控——“教堂的洋鬼子杀中国小孩、采眼挖心,用来制药”!“洋鬼子杀中国小孩制药”!这个谣言很快就插上了翅膀,在天津卫飞快地传播开来,一传十,十传百……谣言一起,激起了巨大的民愤。</b>
<b>雪上加霜的是,在这段时间里,在查处一起拐卖婴儿的案件中,有嫌疑犯供述是教堂指使——这本是嫌疑犯的自我脱罪之词,但是,官府没有对此严加查证,便张贴告示,给群众传达了误导性的信息。</b>
<b>教堂里的法国鬼子杀中国小孩制药!咋办?随他们吗?不能!那怎么办?到教堂去找洋鬼子讨个说法!于是,1870年 6月 21日,数以千计的人民群众将天津“望海楼”围个水泄不通,群情汹涌,大家伙要求神父出来,给个说法——为什么要杀害咱中</b><b>国的小孩来制药?</b>
<b>误会,加上语言不通,围困教堂的人民群众开始和教堂里面的神父、修女以及信徒发生了口角,并开始投掷石头。</b>
<b>在这个紧急关头,一个关键人物出场了——法国领事丰大业(HenryFontanier)。
</b>
<b>在丰大业看来,这是中国人无缘无故围攻法国教堂,这是中国人“赤裸裸地欺负”法国人,此时的丰大业眼中只有《中法天津条约》,他一根筋地认为:依据《中法天津条约》,法国人有权在天津传教,不容侵犯,而且依据《中法天津条约》,就算是法国神父犯了罪,也应该由我丰大业来逮捕和审判,轮不到你们中国人去围攻教堂。</b>
<b>抱着这样“一根筋”的信念,丰大业带上了自己的手枪,闯进了天津“三口通商大臣衙门”。</b>
<b>在三口通商大臣衙门,丰大业上气不接下气,而且语气毫不客气地对中国的官员说:“现在你们的老百姓围攻我们法国人的教堂,请你立即派人前去镇压!”</b>
<b>丰大业在三口通商大臣衙门,没有得到令他满意的答复,丰大业于是返回教堂,但是在途中遇见了天津知县刘杰。</b>
<b>于是丰大业和刘杰论理,一来二往,性格骄横而且鲁莽的丰大业,在这个时候突然失去耐心,热血冲上脑盖,他拔出手枪,朝着刘杰“砰、砰、砰”大放一通,刘杰躲得快,但是刘杰的一个幕僚被当场打伤。</b>
<b>丰大业开枪伤人了。这下不得了,此时,部分围观的人一哄而上,将丰大业以及他的秘书二人,当场活活打死。</b>
<b>丰大业开枪逞强,导致他和他的秘书被打死之后,这个事件就失控了,聚集的民众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将法国教堂“望海楼”一把火烧了,并且对天津的洋人,开展了无差别的杀害。</b>
<b>一共杀了多少呢?一共杀了 20名外国人,其中含法国人 13名、俄国人 3 </b> <b>名、比利时人2名、意大利人和爱尔兰人各1名。这些人当中,有传教士、修女、</b><b>商人、领事官员等。不但如此,愤怒的群众在当天还杀死了 30多名中国籍天主教徒。民众杀红了眼之后,将方圆附近的外国教堂,不分法国、英国、美国,</b><b>也放火焚烧,造成各处教堂都有不同程度的焚毁。</b>
<b>事发后不久,法国军舰立即开足马力驶到天津,进行示威,英、美、德、意等六个国家的军舰也结集在天津,声援法国——你大清国必须快速处理本案,否则我们就打你。</b>
<b>清政府刚刚在十年前被英法联军杀入北京,火烧了圆明园,伤痕犹在,不敢怠慢,于是派了曾国藩到天津调查处理本案。曾国藩在天津经过仔细调查之后,终于将本案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查清楚了,最终的解决方案是:</b>
<b>1.大清国认定:本案责任在于大清国一方;</b>
<b>2.大清国派出大臣崇厚赴法国谢罪;</b>
<b>3.大清国逮捕并处死 16名中国籍的主要凶手;</b>
<b>4.大清国向法国及受害人支付赔偿金及抚恤金约合50万两白银。曾国藩对本案的处理,在朝野上下遭到了巨大的非议,人们都指责他“软骨头”、“吃里爬外”,其中北京的湖南同乡会宣布开除曾国藩的湖南省籍。</b>
<b>那么,这起“天津教案”,留给我们后世人什么样的经验教训以及启示呢?魔鬼在于细节当中,我们不妨从本案涉案人员的各种作为来分析,总结一下,这些人都犯了哪些错误:</b>
<b>1.教堂开办育婴堂,收养弃婴,本身并无不妥,但是对送来弃婴的好心人给予钱财奖励,这个缺乏深思熟虑的行为,却在客观上引诱了坏人去拐卖孩子,这个出人意料的魔鬼细节提醒了我们: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在事前多想一想:我们做这件事,会向社会传达一个什么样的信号?这个信号会不会是一个错误的信号?有时候我们出于好心做的一件事,会不会因为手段</b><b>不恰当而使它最终成为一件坏事?</b>
<b>2.部分群众看到修女付钱收小孩,看到小孩的残骸出现在郊野、看到教堂里有一罐腌洋葱,将上述三个现象十分不严谨地总结为“洋鬼子杀中国小孩制药”,这是不是造谣?我们在观察一个现象的时候,在做出任何结论之前,是不是要收集尽可能多的证据材料?我们是不是尤其在涉及公共事务的时候,发言应该更为严谨,以免不慎陷入造谣、传谣的陷阱之中?</b>
<b>3.法国领事丰大业这个人,在和天津知县论理的过程中,情绪失去自控,竟然拔枪行凶,因而导致自己被活活打死,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任何问题,在“和平救济手段”尚未穷尽的时候,千万不要轻言动武——冲动是魔鬼。其实如果单单从本案而言,丰大业也许并非是一个心肠恶毒的人,但是他的死并不太值得同情——他并不是死于心肠恶毒,而是死于脾气暴躁。</b>
<b>4.法国领事丰大业拔枪伤人的这个情节,使部分天津民众的情绪滑向了失控,人们对白色人种开展了无差别的杀害,只要你是洋鬼子,无论你与本案有关无关,无论你是法国人还是俄国人,无论你是传教士还是商人,总之只要你是洋鬼子,我们就打死你——愤怒的民众将这件事升级到了这个地步,有没有必要?是不是所有的白人都该死?
</b>
<b>“天津教案”留给后人太多的启示。我想,其中造谣、传谣,是一种严重的恶行,我认为这个教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总结。中国至今似乎仍然是一片造谣、传谣的乐土,谣言在这里很有市场,人们要么信口雌黄,要么偏听偏信,你要冷静,他说你冷血;你要证据,他说你书呆— —有时人们往往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东西,而不是相信证据确凿的东西——感情往往胜于理智。</b>
<b>当然,我在这里,也只是抛个砖,引个玉。我相信明眼的读者,能从这里吸取更多的营养,悟到更多的东西。</b>
<h3>鉴湖女侠秋瑾</h3>
<b>史书上说:当年,清兵赶到革命党人秋瑾所在的“大通学堂”门前的时候,秋瑾从容就捕,而且拒写供词,只挥毫写下了以下七个冷艳的大字——“秋风秋雨愁煞人”……</b>
<b>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b>
<b>1907年7月14日,革命组织“光复会”成员秋瑾,在浙江绍兴被捕,次日,秋瑾在绍兴的闹市区——“古轩亭口”被清政府杀害。</b>
<b>秋瑾当然是一个女英雄。可是,英雄是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的,不是建立在传闻的基础上的。秋瑾为革命而死,仅仅算这个事情本身,秋瑾就已经堪称英雄,而如果再杜撰一些英雄的情节,刻意为她“锦上添花”,在我看来,却等同于画蛇添足,不但没有必要,而且反而适得其反。</b>
<b>这不,秋瑾死后,中国社会上,就流传开了关于秋瑾的以下三则传说:</b>
<b>传说一,秋瑾被捕时,英勇抵抗。</b>
<b>传说二,秋瑾受审时,视死如归。</b>
<b>传说三,秋瑾的口供只有七个字:“秋风秋雨愁煞人”。</b>
<b>坦白说,我很愿意相信这些传说。可是很遗憾,事实上,以上这些,全部都不准确。</b>
<b>我首先谈秋瑾被捕的过程。</b>
<b>依据秋瑾的亲生弟弟秋宗章的回忆文章《大通学堂党案》,当天清兵到“大通学堂”里来逮捕秋瑾的时候,秋瑾并没有像影视作品里面那样英勇抵抗或者从容不迫地指挥学生抵抗。恰恰相反,秋瑾当时的第一反应是:逃跑。</b>
<b>这不是刻意要丑化女英雄。事实上,革命人物在遭到官府逮捕的时候,逃跑不单是十分正常的表现,而且还是最为明智的选择。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b>
<b>试问:如果人人都见死不逃,恐怕革命人物都死光了,那么,谁来干革命事业呢?所以被捕的时候,尽量逃跑,保留自己的力量,这是十分符合逻辑的。</b>
<b>“大通学堂”是秋瑾参与经营管理的一所学堂。《大通学堂党案》这篇回忆文章,收录了秋瑾在狱中给清政府的一份《供词》。</b>
<b>我们不妨来看一看,当年秋瑾给清政府的这篇供词,都说了些什么:</b>
<b>“秋瑾即王秋氏供:山阴县人,年二十九岁。父母都故。丈夫王廷钧。我于光绪二十九年与丈夫离别出洋,往日本游历,与徐锡麟、赵洪富会遇熟识。后我回国,在上海开设女报馆。上年十二月间,始回绍兴。由蔡姓邀我入大通学堂,充当大通附设体育会教员。与竺绍康、王金发均属要好,时常到堂,已有月余,也系熟识。今日闻有营兵前来拿捕,当即携取手枪、皮包,就想逃走。不料堂内开枪,兵勇等亦开枪,并将我连枪拿获。又论说稿数纸、日记手摺一个。此稿是我所做,手枪亦是我物。我已认了稿底。革命党的事,不必多问了。皮包是临拿时丢弃在堂。至赵洪富、竺绍康、王金发现逃何处,不知道是实。(下有指模,注明:‘右手二指’。)”</b>
<b>秋瑾的这篇文言文供词,翻译成现代中文,是以下的这个意思:</b>
<b>“我叫秋瑾,我的丈夫姓王,我是山阴县(浙江绍兴)人,今年29岁,我的父母都已经去世了,我丈夫的全名叫王廷钧,我于光绪二十九年告别了我的丈夫去日本游学,并与徐锡麟、赵洪富结识和交往,我回国之后,在上海开办了一份女性报纸,直到去年12月,我才回的绍兴,一个姓蔡的人邀请我加盟‘大通学堂’,并充当‘大通学堂’附设的‘体育协会’的教师。我和竺绍康、王金发关系都不错,他们已经有一个多月经常来‘大通学堂’了,彼此很熟,今天我听说政府派兵来抓我,我当时就拿了手枪和皮包,准备逃跑,不料‘大通学堂’里面的学生开枪了,于是清兵也开枪了,然后呢,清兵将我连人带枪给抓了,还搜走了我的一些文稿、日记等文件,这些稿子是我写的,手枪也是我自己的,稿子我都看过了,革命党的事情,你们就不要再问了,我的皮包是在拿的时候丢掉在学堂里面了,而至于赵洪富、竺绍康、王金发他们逃到哪里去了,我不知道。”
</b>
<b>于是,我们从秋瑾的这份供词里面,读出来以下几点重要的事实:</b>
<b>1.当天,清兵来抓秋瑾时,秋瑾的第一反应,既不是奋勇抵抗,也不是从容就擒,而是逃跑。</b>
<b>2.秋瑾并非如民间传闻中所说只写了“秋风秋雨愁煞人”七个字供词,</b>
<b>而是写下了以上这份长达二百六十三个字的文言文供词。</b>
<b>那么,秋瑾在受审的时候,又有没有“视死如归”的情形呢?</b>
<b>史料告诉我们:恰恰相反, 秋瑾在受审时, 一开始坚决不承认自己 “造反” </b><b>的事实,而且想方设法为自己辩护,想方设法地去求生。依据是 1907年 7月 21日版的《时报》,报道了秋瑾受审的细节。在庭审的时候,清政府官员贵福和秋瑾有如下的对话:</b>
<b>贵福:“你一个女孩子,为何要造反?”</b>
<b>秋瑾说:“你误会了,我是造男权的反,没有要造大清的反。”</b>
<b>可见,秋瑾出于求生本能,为自己辩解,根本不愿意承认自己“造大清的反”的事实,因此,我们大家说她“视死如归”,似乎的确是言过其实了。</b>
<b>可是,这也并非是故意丑化秋瑾。事实上,作为一个弱女子,在明晃晃的大刀跟前,不喊“大老爷”,不喊“饶命”,不喊“我错了”,不喊“冤枉”,就已经是难能可贵了——毕竟,秋瑾只是一个女子。</b>
<b>读到这里,我们回到分析本文三个传闻的事情上来,我们不妨一一纠正如下,以正视听:</b>
<b>传说一,秋瑾被捕时,英勇抵抗——不真实。秋瑾在被捕的时候,既没</b><b>有英勇抵抗,也没有从容就擒,而是带上枪支、皮包,准备逃跑。</b>
<b>传说二,秋瑾受审时,视死如归——不真实。秋瑾在受审的时候,虽然没有低声下气地求饶,但是,秋瑾一开始并不承认自己反清,也就是说,秋瑾仍然想侥幸求生。</b>
<b>传说三,秋瑾的口供只有七个字:“秋风秋雨愁煞人”——不真实。秋瑾在狱中,为清政府写下了长达二百六十三个字的文言文供词。</b>
<b>读到这里,请问诸位:您觉得,秋瑾的英雄形象,有没有被抹黑呢?有没有被丑化呢?</b>
<b>我的答案是——没有。</b>
<b>相反,秋瑾显得更真实了。</b>
<b>事实上,作为革命党人,在面临被捕的时候,逃跑是正确的,在近代史上,在面临被捕危险的时候,撒腿就跑的英雄人物,不知有多少。</b>
<b>此外,人在身陷囹圄的时候,不承认自己的“罪行”,幻想通过“证据不足”来使自己脱身,以求“留得青山在”,出狱之后继续革命,这种事情,也是相当的普遍,不要说一个小女子秋瑾,就算是我们历史上先后登场的众多英雄好汉,做过这种事情的,简直是数不胜数。</b>
<b>再者,是写了七个字的供词也好,是写了二百六十三个字的供词也好,字数并不重要,但是,我们可以看到,秋瑾在她的供词里面,没有出卖同志,没有屈膝求饶,没有背叛革命理想……仅仅这些就已经足够了。我们完全没有必要掩盖这份二百六十三个字的供词,来为秋瑾“锦上添花”,否则一不小心,搞成画蛇添足,完全不必。</b>
<b>这就是我的看法。</b>
<h3>吉鸿昌之死</h3>
<b>我们有不少的历史读物,突出地讲述吉鸿昌在胸前挂一个“我是中国人”的胸章访美的故事,努力将他塑造成一个强硬的民族英雄……久而久之,在不少人的心里,落下了“吉鸿昌死于抗日”的一种模糊印象,可是,事实真是这样的吗……</b>
<b>提起“吉鸿昌”这个人,相信许多的读者心里都会蹦出一个词儿“英雄”。实事求是地讲,吉鸿昌的确是一个英雄人物。我先给大家讲一讲吉鸿昌大义灭亲的一起往事。《文史资料选辑》第十五辑,记录了吉鸿昌一件鲜为人知的往事:</b>
<b>“有一回,吉鸿昌的侄子吉星南,依仗自己叔叔吉鸿昌的权势,和有夫之妇通奸,并和奸妇合伙下毒,将女方一家的婆婆、丈夫、孩子老幼六口人,全部毒死。</b><b>案发当地的县政府,知道凶手吉星南是大将军吉鸿昌的侄子,不敢严办</b><b>本案。可是,有人报告给了吉鸿昌。吉鸿昌闻讯,大怒,命人将侄子吉星南和奸妇就地枪毙。”</b>
<b>这件事,也许就能说明吉鸿昌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不是等闲之辈。再讲一个故事。</b>
<b>“20世纪 30年代初,吉鸿昌访美。在美国期间,有一回,吉鸿昌到一个</b><b>小邮局,去寄一个包裹回国内。当他用不标准的英文,对美国邮局女服务员说出‘中国’这个国家名字时,邮局服务员竟然抛出来这么一句:‘中国是哪里?我没有听说过。’吉鸿昌义愤填膺,当即叫人定做了一块写着‘我是中国人’的方形胸章,挂在自己的胸前。”
</b>
<b>这个故事,有些读者从小就读过,不再多费笔墨。</b>
<b>出于对吉鸿昌的敬仰之情,长期以来,我们有很多的民间通俗历史读物,想方设法地突出吉鸿昌“我是中国人”的访美故事,刻意将他塑造成一个强硬的民族主义者,甚至是一个为了抗日而死的民族英雄。</b>
<b>但是,事实上,吉鸿昌当年被国民政府枪毙,并不是因为他的抗日事迹,而是因为吉鸿昌发动了反蒋武装暴动。当然,反蒋对不对,那是另外一个话题,不是本书所要探讨的话题,在此不多说。</b>
<b>本文所要澄清的是——吉鸿昌并非死于抗日,而是死于反蒋。其实,此事的端倪,并不陌生。吉鸿昌在死前,曾经写下这样一首绝命诗:“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吉鸿昌这首诗里有“恨不抗日死”五个字。很显然,吉鸿昌已经用他自</b><b>己的话,亲笔告诉各位:他被捕乃至被杀,并不是因为他抗日,而是另有原因,</b><b>所以才有他笔下“恨不抗日死”的遗恨自白。那么,吉鸿昌到底是为了什么而丢掉性命的呢?依据国民党军统特务人员陈恭澍在其回忆录《英雄无名》里的回忆,当</b><b>年国民党特工潜入天津租界,刺伤并抓捕了吉鸿昌,理由是吉鸿昌组织反对国民政府的军事暴动。部分读者也许会质疑,国民党军统特务人员陈恭澍的回忆,有什么可</b><b>信度?这其实也是一种偏见,难道军统特务的证言,就一定是谎言吗?其实,关于吉鸿昌被捕、被杀的真实原因,传世的第一手史料,多如牛毛。</b>
<b>例如,吉鸿昌生前的战友傅二虞,在其回忆文章《吉鸿昌所走过的曲折</b><b>道路》里面,透露了以下的惊人事实——吉鸿昌曾经派代表远赴广东参加汪精卫的反蒋会议,并被蒋介石的人查获。蒋介石对此,怀恨在心。出于防范,蒋介石于是命令吉鸿昌去“剿共”,可是,吉鸿昌不但不听指挥,而且冒充红军,倒戈攻击国民党军队。</b>
<b>我们来读一读,傅二虞这篇证言的原文:</b>
<b>“……第二十二路军驻防潢川一带,蒋介石给该路任务,是对豫鄂皖边区‘剿共’。在 1931年 4月间,吉鸿昌奉令到汉口参加军事会议,他回到潢川时精神沮丧,很气愤地说:‘蒋介石手下这班人,忒骄傲猖狂,就没拿我们当回事,尤其是陈诚,更是气焰逼人,我怎能吃他们这一套!’他还分别给杂牌军队中豫籍将领写信,说刘峙在河南,贪污腐化,贿赂公行,横征暴敛,民不堪命,反对刘峙主豫。并给刘镇华写信,推他为首领,作倒刘峙运动。据说,刘镇华接到吉鸿昌的信后,就把原信送呈蒋介石了。此时,有人介绍一位姓帅名公字新吾的,来到总部,帅又介绍他一位朋友刘某,代表吉鸿昌赴广东,参加汪精卫的反蒋会议。会毕,刘某将会议记录及汪给吉鸿昌的任命状等,装在暖水壶内,由广东北返送吉。刘途经汉口。下火车时,被蒋介石的侦探查觉,人证俱获,解到汉口行营。蒋介石得到这一情况,遂派参议冷欣,携带电台,来到潢川,住在二十二路军总部旁院,名为联络,实系监军,并时常找师长张印湘谈话,企图分化部队。</b>
<b>约在5月间,蒋介石电令吉鸿昌率队向安徽金家寨‘剿共’。吉鸿昌接到命令后说:‘我决不牺牲部队,替蒋卖命。’乃伪造共军大部已出动到潢川西北寨河、竹竿铺附近的假情况,向蒋电告,部队迟不出发。蒋再证其他各方面所报情况,知吉报告不实,又电促部队迅速行动。吉鸿昌将步兵一营,换上便衣,冒称红军,于夜半围攻潢川东关,城内部队还击,一时枪声大作,居民惶恐,天明始解围。这次表演,不久又被冷欣侦知。蒋介石知道吉鸿昌所报敌情是弄虚作假,又令部队化装红军制造攻城假象,极为愤恨,遂严令</b>
<b>吉鸿昌率队向金家寨‘进剿’,不准迟延。吉迫不得已,乃遵令出发……”</b>
<b>傅二虞的证言并不是孤证,还有更多的印证。</b>
<b>另一则证言的证人,也是吉鸿昌的战友,名叫凌勉之。凌勉之在《文史资料选辑》第75辑,发表了他的回忆文章《吉鸿昌出国和参加革命的经过》,其中,透露了这样的事实:</b>
<b>1. 吉鸿昌曾经带领一个团的兵马起义反蒋,投奔苏区。</b>
<b>2. 吉鸿昌的起义军被蒋介石派兵追逐。</b>
<b>3.吉鸿昌成功进入苏区,并接受了苏区领导的革命理论洗礼。这还不算,吉鸿昌还有一位战友,名叫王崇仁,写下了与上述事实基本能相互吻合、相互印证的证词。</b>
<b>王崇仁的这篇重要证词,名叫《回忆吉鸿昌将军》,收录在《内蒙古文史资料》第 47辑里面。以下是该篇证词透露的关键事实:
</b>
<b>1.1932年 8月初,吉鸿昌正式加入了苏联代理组织。</b>
<b>2.经过苏联代理组织的核准,1932年 8月中旬,吉鸿昌在湖北东部宋埠这个地方发动了反蒋暴动。</b>
<b>3.暴动之后,吉鸿昌进入了鄂豫皖苏区。</b>
<b>4.后回天津,吉鸿昌按照苏俄代理组织的指示,四处奔走,八方联络,招兵买马。</b>
<b>5.1934年 3月,吉鸿昌与苏联代理组织人物宣侠父等人密谋制定“中原暴动计划”。</b>
<b>6.1934年 11月 9日,吉鸿昌被国民党特务逮捕,不久被枪决。以上种种的第一手证词,已经明白无误地说明了以下这个铁的事实:吉鸿昌并非死于抗日,而是死于国内政治斗争,或者干脆点说,吉鸿昌</b><b>实际上是死于内战。这才是真实的“吉鸿昌之死”。</b>
<h3>鸡犬升天记</h3>
<b>咱中国人哪,有一种陋习:一旦自己的亲戚当上官儿了,自己就想方设法让亲戚为自己“以权谋私”、安排职位,更有甚者,直接赤裸裸向“出息了”的亲戚要钱。中国有相当多的贪官,是栽在自己亲人手上的。</b>
<b>这种公私不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陋习,其实是自古有之,远的不说,就近代史上,这种事情就屡见不鲜。</b>
<b>我们知道武昌起义当中有个名人,叫黎元洪。这人是清朝水兵出身,后来在新军里面做了小官。武昌起义,因缘际会,黎元洪当上了“湖北都督”,这下子那可火了,这黎元洪湖北黄陂老家的亲友啊,一路狂奔到武昌,个个都要黎元洪给他们安排一官半职,你小子今儿出息了,总不能“忘本”吧?</b>
<b>不料,黎元洪对此,一律予以拒绝,他对这群如狼似虎的亲戚,是这样说的:</b>
<b>“现在民国初立,正是政府任用贤能的时候,不是任人唯亲的时候,你们既然都来了,我欢迎,要官职,对不起,没有。但是,我会给你们回乡的路费,不愿意回去的,就住在我家好了,包你吃住,每个月还给你零花钱用。”</b>
<b>于是,果真有许多穷亲戚不肯返乡,于是,都督府每次开饭,都有好几十个人吃饭,场面蔚为壮观。</b>
<b>黎元洪的这个事迹,见诸史料《黎黄陂轶事》。当然,也有相反的例子——段祺瑞。</b>
<b>段祺瑞当上“中华民国临时执政”之后,他小学时代的哥们申孟达一看报纸,傻眼了:“小时候的结拜兄弟段祺瑞,今儿他妈有出息了。”旁人于是对申孟达说:“人家段祺瑞都当一国之首了,还认你?!”申孟达不死心,他亲自到北京找段祺瑞认亲。</b>
<b>段祺瑞果然“不忘本”,好家伙,段祺瑞派了十几辆汽车来接申孟达,</b><b>并果然给他安排了一个职位。段祺瑞这事儿,收录在中国文史出版社《我所知道的北洋三杰》第34页。1918年,徐世昌当上了中华民国大总统。此后不久,徐世昌的老婆,将</b><b>北京城里的北海、中海、南海的花木、果实,承包了出去,所得收入,中饱私囊。这事儿是谁透露的呢?是徐世昌的顾问徐鼐霖回忆的。可参《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31辑第 134页《徐世昌当国琐事》。当然,这点花木果实,值不了几个钱,但是嘛,不能以恶小而为之,公是公,私是私,这个还是要分清为好。徐世昌毕竟是翰林出身,有点文化,做事情还有些分寸,要换了那些军头,事情就更糟了。北洋政府时代响当当的军阀曹锟,有一个四弟,名叫曹锐。曹锐“弟凭兄贵”,让他哥给安排了个“直系军需总监”的职位。</b>
<b>这个职位是干啥工作的呢?这个职位是给直系军队包办军用物资的,例如粮秣、被服、军用饼干等物资。有哥哥曹锟做靠山,曹锐后来一不做二不休,索性自己开了工厂,生产和销售上述产品,供给哥哥的军队,提供一条龙服务,并借此大发横财。</b>
<b>曹锟这事儿的资料,出自1978年12月天津人民出版社《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1辑第103页《曹锟家族对人民的经济掠夺和压榨》。</b>
<b>有时候啊,这“鸡犬升天”可不一定非得是亲戚,甚至连朋友都可以不是,</b><b>这权势人物的老乡,也可以狐假虎威。咱就先说说这张作霖。</b>
<b>这张作霖呢,是辽宁海城人,当年这海城出身的兵哥哥,上火车不用买票,只要用辽宁海城的口音,骂一个“妈拉巴子”,检票员就得放行。怎么回事呢?</b>
<b>原来啊,那段时间,张作霖当上了北洋军政府的首脑,而张作霖是辽宁海城人,说他家乡话的军人,外人一般都怕,以为都和张作霖“有关系”,得罪不起呢。</b>
<b>这事情,可参考《辽宁文史资料选辑》第 15辑第 23页,田庸的讲述。</b>
<b>在咱中国,不靠自己的本事,总幻想自己的亲戚“出息”了,自己好“傍一程”的,这种人哪,比比皆是。当年为了自己日后当皇太子,而怂恿自己老爸当皇帝的袁克定,就是这么一号人。</b>
<b>为了怂恿父亲袁世凯称帝,袁世凯的大儿子袁克定,让河南老家的守墓人韩诚,将一块旧石头,刻上“天命攸归”四个大字后,人为地把石头弄旧,然后把它埋到地下,腐蚀几天之后,再取出来,然后再把石头送到北京,欺骗袁世凯,说:这块石头是从咱河南老家的祖坟旁边挖出来的,父亲大人您真是真命天子啊。</b>
<b>别以为这事儿是革命党人捏造中伤,它是袁世凯的孙子袁家宾所写下的证言《我的大伯父袁克定》一文中白纸黑字的叙述。</b>
<b>事实上,袁克定的做法,不但毁了自己父亲的一生功业,而且也毁了自己袁家后代的荫泽。</b>
<b>袁世凯的另一个孙子袁家诚,写下了这样的回忆:1957年,袁家诚参加高考,在志愿表上,需要填写“家庭出身”这一栏,由于袁家诚的父亲无业,实在是不好意思如实写,所以,袁家诚填了“祖父,袁世凯,北洋军阀”。</b>
<b>不料,高考完了之后,袁家诚收到了一张《未被录取通知书》。那上面是这样说的:“希望你在劳动中,加强锻炼,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b>
<b>袁家后代,再也享受不到“鸡犬升天”的好处了,从此之后,得拉车种地,</b><b>自食其力。前面说完了北洋军阀,下面说说国民党人。1921年,孙文的亲生儿子,年仅三十岁的孙科,当上了广州市的市长。</b><b>三十岁当上“中国南都”的市长。有没有徇私?见仁见智了。当年还在大革命时代,蒋介石给自己的小舅子毛懋卿(蒋介石原配夫人毛福梅的二哥),安排了“广东省东莞县县长”的职位。</b>
<b>不但如此,蒋介石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兄长,名叫蒋介卿。此人吃、喝、嫖、赌,横行乡里,不学无术,无恶不作,名声极坏。蒋介石于1924年,通过走后门,给蒋介卿安排了“广东省英德县县长”的职位。蒋介卿在英德县任职期间,疯狂贪污,罪行累累。后来,蒋介石帮他把贪污的钱给还上了,以此了事。</b>
<b>蒋介石这段不堪回首的历史,出自《文史资料精选》第六册,中国文史</b><b>出版社,第279页《蒋介石在溪口》。蒋经国后来在台湾子继父业,更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了。这还不算,连蒋介石奉化老家的乡亲,都要往“伟人”身上分一杯羹。抗战期间,国军某部驻扎在蒋介石的老家——浙江省奉化县溪口镇。溪</b><b>口镇的地方官员和地主们,依仗着自己是“委员长的家乡人”,狐假虎威,纷纷到部队指派该部队干这个、干那个,保护我家、保护他家,让国军叫苦不迭。</b>
<b>就连挑大粪的乡亲,也狐假虎威地对部队指手画脚。有一个名字也叫“介石”的老头,甚至印制了一份“蒋介石叔父”的名片,找上部队来,企图调动部队,为他个人服务。</b>
<b>奉化溪口乡亲的这些丑态,出自哪里呢?出自于《李默庵回忆录》这册史料,参见第241页。</b>
<b>幻想鸡犬升天的人,自不会少。依据军统少将沈醉的回忆,在陪都年代,重庆国民政府大门口,来了一个河南省姓郑的老农,此君自称是蒋介石失散多年的哥哥,他说:蒋介石是河南人,幼名叫“郑三伢子”,后来随母改嫁去的浙江。当然,这事情暂时未能证实。但是,可以想象:这个想攀亲、想依靠亲戚飞黄腾达的河南老农,真是想鸡犬升天想疯了。</b>
<b>可是,写下这段记录的沈醉,自己进入军统,也是靠走的后门。依据沈醉自己在回忆录里的讲述:起初是沈醉的姐夫余乐醒加入的军统,后来沈醉“投奔姐夫”,走后门进的军统。这个当事人并不讳言。</b>
<b>武夫自不用说,可是就连那位号称“一不爱女色,二不爱官职,三不爱钱财”的“侠客”汪精卫,在“鸡犬升天”这方面,也不能免俗。</b>
<b>当年汪精卫和日本谈和后,回到南京开始“和平、反共、建国”,汪家人纷纷鸡犬升天:</b>
<b>1. 汪精卫的老婆陈璧君,当上了“广东省政治指导员”;</b>
<b>2. 陈璧君的干儿子林柏生,当上了伪国民政府“宣传部长”;</b>
<b>3. 陈璧君的侄子的岳父雷遇春,当上了“广东省禁烟局局长”;</b>
<b>4. 陈璧君的侄子陈春圃,当上了伪中央组织部部长;</b>
<b>5. 汪精卫的侄子汪屺,当上了广州市市长; ……</b>
<b>这还是一份不完全记录。事实上,当年鸡犬升天的汪家人,还有的是,远远不止这几位。
</b>
<b>当年,不少的国民党高层,有意识地栽培自己的子女,为他们从小铺路,为此不惜视国法于不顾。例如,孔祥熙为了栽培自己的儿子孔令侃,竟然将国府的公文交给年少的孔令侃代批。</b>
<b>对于这件事,孔令侃是这样说的:</b>
<b>“我在上海圣约翰大学念书的时候,我的爸爸(孔祥熙)常常把国民</b><b>政府财政部和中央银行的部分公文交给我,要我代他审批。我把这些公文带到课堂里面来。老师在上面讲课,我则在下面批公文,然后盖上我爸爸的公章。”</b>
<b>孔令侃的这段证言,出自于中央信托局职员徐家涵的回忆,收录在《中华文史资料文库》第14卷,中国文史出版社1996年版,第 363页《孔祥熙家族与中央信托局》。</b>
<b>当然,依仗亲人的权势胡作非为的,得看是谁,碰上吉鸿昌这号人,你得吃不了兜着走。</b>
<b>吉鸿昌的侄子吉星南,依仗自己叔叔吉鸿昌的权势,和有夫之妇通奸,并和奸妇合伙下毒,将女方的婆婆、丈夫、孩子老幼六口人全部毒死。</b>
<b>县政府知道凶手吉星南是大将军吉鸿昌的侄子,不敢严办本案。吉鸿昌闻讯,大怒,命人将侄子吉星南和奸妇就地枪毙。</b>
<b>这事迹,出自于吉鸿昌的部下牛建中的回忆,参《文史资料选编》第15辑,北京出版社 1982年 12月第1版,第71页。</b>
<b>也有找“出息了”的亲戚要钱,吃了闭门羹的。例如陈赓湖南湘乡老家的亲人。</b>
<b>《陈赓日记》中有如下的记录:</b>
<b>“接(妻)根英由延安来信,并转(湘乡)家中来信。家中来信,无非是诉苦、要钱,当即焚烧。”</b>
<b>我们从陈赓大将的这则日记中读到:陈赓阔别已久的湖南家人来信了,说什么?要钱。陈赓很生气,立马把信烧了。</b>
<b>老共产党员叶飞,也干过这样的事。解放之后,叶飞当上了福建省委书记,这时候,他阔别已久的家人来信了,说什么?也是要钱。叶飞也婉言拒绝了。这事情可参考《叶飞回忆录》。</b>
<b>我不知道吉鸿昌、陈赓、叶飞的家人以及他们老家的人,是如何评价他们的。但是我深深相信,陶行知说过一句话,我觉得是对的:“滴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情自己干。靠人靠天靠祖上,不算是好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