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狂欢节的焰火(1 / 2)

十字弓·玫瑰之刃 恒殊 5504 字 2024-02-18

这正是周一的傍晚。

街道上处处张灯结彩,裁缝店挂满了为挑剔的贵族先生还有太太小姐们连夜赶制的礼服,等待各家的仆从前来取货;贩卖假发、面具、帽饰还有其他装饰品的店铺也是供不应求。拥挤的街道上人满为患,一箱一箱的炮仗焰火被马车拉着,小心翼翼地穿过圣安托万大道去往国王广场。而在广场中央,路易十五的骑马塑像周围也相继搭起了一圈又一圈坚固的木头支架,一切都为明天晚上狂欢节闭幕时分的庆祝活动做足准备。

但并非每条街道都是如此。

几个街区之外,寒冷的夜风带来了一股萧杀肃穆的气氛,仿佛这里并不是奢靡烂漫的巴黎,而是伦敦东区煤气灯下昏暗的窄巷似的,若有若无的细雨夹杂着薄薄的雾气,带着凄迷的风声,如同地狱里哀哭的幽魂,争先恐后地爬上于特·德·库普男爵府的大门。

和不久前相比,这里没有任何变化,整座房子完全没有被狂欢节的喜悦气氛沾染一分,仍旧死气沉沉地矗立在黑魆魆的夜幕下,像一只巨大莫名的怪兽,张牙舞爪地喷吐着怪异的气息。潮湿阴冷的夜风卷起院子里飘落的叶子,无人修剪的杂草如同水底奇异生物喷洒着黏液的触角,在夹杂雨水的风里跳突来去,仿佛异教巫魔会降神的弥撒。

罗莎抓住加米尔的手,大概是天气太冷的原因,两个人的指尖都冰凉得完全没有温度。罗莎的心脏砰砰乱跳,从来都是独自行动的她,自然觉得眼前这件事似乎缺乏考虑,但与此同时,就仿佛从对方的手中传来了信任与力量,女孩第一次感觉自己对未知的未来充满信心。

只可惜她这位新同伴完全是个外行,想必更没有她在暗中视物的本事,在走上楼梯的时候,加米尔竟然随手点起了一盏灯。

罗莎吞了吞口水,她跟在对方身后上楼,欲言又止。

“现在正是狂欢节期间。一两星灯火,没有人会注意的。”加米尔没有回头,但他似乎猜出了罗莎正在纠结的心理。

“最近街上实在太混乱了。”罗莎叹了口气,“我想就算是烧掉一两座房子,也会被当作狂欢节的焰火引来一片欢呼。”

“确实如此。”加米尔低声笑道,“你说的那间书房是在这边?”他已经走到了楼梯尽头,抬腿便要向相反的方向迈步。

“是这边。”罗莎侧身擦过对方的身体,打开另一边通往书房的大门。

室内还是上次她离开时候的样子。那些浮华艳丽的绣花礼服和虚假的珠宝仍旧胡乱地堆积在房间的一角,就好像黎明之前的星空一般,在灰尘的覆盖下兀自闪烁着暗淡的光辉。

“这里还能再乱一点儿吗?”加米尔借着烛火环目四顾,皱着眉头做出了他的评价。

“库普先生既然穷得卖掉了所有的家具,自然雇不起仆人。”罗莎漫不经心地开口。

加米尔摇了摇头,继续上下打量着这个房间。罗莎则径直走到桌子面前,拉开了居中的那只抽屉。

抽屉里的信件也没有被人动过的痕迹。它们仍旧乱七八糟地躺在里面,排列完全没有顺序。

加米尔走上前,把灯放到桌子上,然后从抽屉里把所有的信件一一取了出来。

“都在这里了吗?”他问了一句。这个抽屉腾空之后,加米尔继而又检查了所有的抽屉、壁橱和地板,确保没有任何漏网之鱼。

罗莎看着他很仔细地做这一切。桌子上仍旧散落着发粉和香油,若有如无的香气弥漫在空气里,似乎还在等待着粗心大意的主人什么时候回来收拾这一切。她突然没来由地感觉鼻子一酸。

罗莎把所有的化妆品都拧上盖子,靠着墙一一摆好。加米尔带点疑惑地看着她,但是没有说话。

“我们开始看信吧。”罗莎说。她掸了掸手上并不存在的灰尘,然后拉了把椅子坐下来,剔亮了蜡烛的火焰。

抽屉里的大部分信件都是些令人牙酸的情书,发信人大多数是女性,但也有男人寄来的,雪茄俱乐部的会员信、银行的期票,以及典当行的收据。每一封信上的语气都很客气,没有任何胁迫或者重大利益相关的问题。好像他也没有欠人家很多钱。

很不巧,看上去于特·德·库普先生真的就好像那些警察口中说的一样,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市民,和蒙特鸠庄园的血案毫无关系。

“蒂利真是个藏书癖。”加米尔突然莫名其妙地开口,罗莎凑过头去。

加米尔展开手中一封信,封皮火漆上刻着的家族徽记竟然是亚历山大·德·蒂利伯爵。

罗莎不记得自己之前来的时候看到过这个火漆,但当然,她那时候并没有仔细查看抽屉里的每一封信。她凑近了对方,借着蜡烛的光亮,阅读这张颇为讲究的信纸上面的内容。

写信的人有一手俊秀雅致的字迹,不但用词准确,而且文法优美,毫无拼写错误,与罗莎之前所见的那些肉麻的情书简直大相径庭。信上说,得悉德·库普先生将要入赘蒙特鸠庄园,询问是否知道蒙特鸠男爵家传的一本古书,自己爱书成癖,愿以五百金路易购买云云。

“五百?”读到这里,加米尔明显愣了一下,“开什么玩笑。”

罗莎转过头,不解地望着他。

“记得我昨晚去凡尔赛为蒂利伯爵买书吗?”加米尔盯着信纸,“我和他已经认识很久了,他再怎么爱书成癖,也不会慷慨到问也不问,第一次就出价五百个金路易。除非那本书是用等量的黄金打造的。”

“那是本什么书?”罗莎问道。

“一本《圣经》而已。上个世纪的里昂印刷品,老实说并没有多大收藏价值。蒂利在前些年已经幸运地拿到一套完整的古登堡纸本了。”

罗莎的心跳骤然加速,仿佛一支离弦之箭正在加速冲刺,然后突然射中了靶心。早些时候,加米尔一提到书,她就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因为她终于意识到了蒙特鸠庄园里的问题,对方那些被翻得乱七八糟的藏书毕竟给她提供了一条有用的线索。

她一开始没有发现,是因为这条线索虽然明显,却不可见。

被害的蒙特鸠男爵的书房里缺了一本书。

一本《圣经》。

任何一位识字之人,家里一定会备有一本《圣经》。不需要是稀有的古登堡,或者是上个世纪的古董印刷品。就只是一本简单的《圣经》,每家都会有的《圣经》,一本只要去向本堂神甫索取就可以得到的廉价《圣经》。

蒙特鸠男爵有一间巨大的藏书室。他收藏了无数珍贵的古代抄本和大量的现代通俗作品。他还热衷于收藏同一本书的不同版本和译本。但是他竟然没有《圣经》。无论是哪一版的印刷品,何种语言,偌大一座蒙特鸠庄园连一本《圣经》都没有。这件事无论怎么看都极不寻常。

唯一的解释是:蒙特鸠男爵的《圣经》在血案发生之后被人拿走了。

被凶手拿走了。

罗莎死死盯着对方手里的那封信。

“德·蒂利伯爵是个什么样的人?”问出这句话之后,她听到自己的声音在颤抖。

“其实我并不太了解他——虽然我们认识有一段时间了。”加米尔沉吟着,“你也知道,周围这些贵族们貌合神离,表里不一,很难窥探到他们的真实想法。”

罗莎吸了一口气。“我们现在必须去一趟他的藏书室。”她说。

不知不觉之间,罗莎竟然用“我们”代替了“我”。在她过去的生命里,她从未有过同伴,而这一次,也许是人在异乡遭受挫折,也许是对方身上那种奇异的熟稔感,她突然觉得自己不再是一个人了。

“这么说,这件事的确和蒂利伯爵有关?”这是个疑问句,但是加米尔的样子看起来并不惊讶。

“我现在也只是推测而已,要看到他的藏书才有定论。”罗莎的心脏砰砰直跳,“不过要去伯爵府盘查可没那么容易……”她皱起了眉头。

“别忘了现在正是狂欢节。”加米尔俯身在罗莎耳边说了几句话。

罗莎脸上旋即露出喜色。

星期二。

这是狂欢活动的最后一天,也是狂欢节的高潮。从星期三开始,信徒们就要进入为期四十天的斋戒,所有的演出和庆祝活动都会被禁止,更没有什么舞会或者宴会,就这样干巴巴地一直持续到基督复活的日子。因此在这最后一天能够吃肉的好时候,所有人从一大早就都穿上了节日的华服,争先恐后地参加大大小小的公众与私人活动去了。

费森伯爵也是同样,他又订制了一套华美的礼服,买了一顶崭新的帽子,中午刚过就准备动身,去凡尔赛参加盛大的狂欢舞会。或者说,这些日子以来,他只参加由太子妃殿下举办的舞会,对其他大小贵族的邀请函则一率视而不见、漠不关心。

不过他也并没有忘记朋友。一大清早,他就派遣了两位男仆分别邀请罗莎小姐和达图瓦子爵和自己一同前往,但不久之后男仆回来报告说,这两个人竟然同时拒绝了他的邀约。费森气得吹胡子瞪眼,在心底把这对明显“重色轻友”的家伙不知道骂了多少遍,最终他无计可施,只好悻悻坐上马车,独自离开了巴黎。

下午很快就过去了,紧接着傍晚来临了。凡尔赛的宫廷舞会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而巴黎市内的各种狂欢活动也逐渐接近了高潮。几乎没有什么人愿意在家里待着,人们不畏严寒,三五成群地走在夜晚的大街上,向香榭丽舍大街和路易十五广场进发。过不了多久,盛大的焰火表演将在那里开始。

市民们成群结队地走过德·蒂利伯爵府邸。他们笑着叫着,闹哄哄的声音隔着几座墙都清晰可闻。

砖墙之内就是伯爵府的书房。书房中间站着一个明显刚刚踏入室内的年轻人。他的斗篷已经解开,帽子拿在手里,但周身仍是笼罩着室外的寒气。

“今晚外边可真热闹。”他自顾自地说道。

书房里生着炉火,红彤彤、暖烘烘的,但很可能太暖和了一点,在这个密不透风的房间里,让人产生一种压抑的感觉。

亚历山大·德·蒂利伯爵身穿大红色的织锦睡袍坐在桌首。他没戴假发,一头毫无光泽的灰发胡乱披散在肩头,看上去好像刚刚从噩梦中惊醒。在明亮炉火的映照下,可以看到伯爵一张原本毫无血色的脸孔被炉火烤得通红,一双眼睛也是又红又肿,眼白的地方遍布血丝,两道乱糟糟的眉毛深深地绞在一起,明显为了什么事而耗尽了心力。

壁炉里的火焰突突地跳动,里面的木柴活泼地噼啪作响,而蒂利整个人却散发出了一种深沉迟暮的气息,仿佛一片挂在枝头摇摆的枯叶,生命即将离他而去。就连那两只向来以书房为家的八哥犬此刻也抛弃了他,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并没有和主人待在一起。

蒂利心力交瘁。他向以往一般瘫倒在身下那张软绵绵的扶手椅里,对面前的年轻人的话语置若罔闻。

“焰火快开始了,伯爵大人不打算去看吗?”年轻人走到窗边,侧耳倾听窗外的动静。

蒂利睁大一对无神的双眼,漠然地摇了摇头。他拉回视线,缓缓地聚焦在对面的年轻人脸上,就仿佛不认识这个人似的,过了好久才生硬地开口。

“您今晚……怎么不在凡尔赛?”

“我今年参加的是旧王宫的公众舞会。”年轻人掸了掸外衣上压出的褶子,微微一笑,“偶尔也换换口味。凡尔赛的熟人太多了。”

“舞会……结束得这么早?”

“我的女伴提前离开了,我自己待着也没什么意思。”年轻人很自然地回答,“经过这里的时候看到书房亮着灯,便想进来打个招呼。希望没有打扰到伯爵大人您休息。”

蒂利张口欲言,但是只发出了几个语意不明的单字。尽管室内十分温暖,但他的牙齿格格打战,眼睛望着炉火,一双过分苍白的手一刻不停地发着抖。

“恕我直言,您看起来可不太好。”年轻人注意到了那双手。他上前一步,体贴地问道,“是因为外面吵得您无法休息的原因吗?”

蒂利睁大了眼睛,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对方。

片刻之后,年轻人明白了对方眼神里的意思。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您这又是何苦?”他压低了声音,用一种抚慰般的语气说,“既然‘那件东西’已经到手了,该忘记的事情还是迟早忘了的好。”

“我做不到……”蒂利的嗓子嘶哑得像是壁炉里毕毕剥剥的干柴,他痛苦地把脸埋入颤抖的手心,“我忘不了!这些日子我每夜都在做噩梦,只要我一闭上眼就会看到那些无辜的人……”

“这世上哪还有什么无辜的人。”对方听到这句话,忍不住嗤笑一声,“自从基督诞生以来,我们法兰西的文明可是大有进步了。想杀你的人绝对不会在大街上跳出来和你单打独斗,而总是当面微笑、背后捅刀,让你到了黄泉之下还对仇人感恩戴德。路易无辜么?他为了造就法国的伟大几乎把它毁灭了!但是人们还是一如既往地信任与爱戴他……”说话的人在这里意味深长地顿了一下,“人们也会一如既往地信任与爱戴着伯爵大人您的。”

蒂利抬起脸,闪烁不安的眼睛将信将疑地盯着对面的年轻人。而对方一张美丽的脸孔神色如常,仿佛刚刚说出的不过是天下人尽皆知的真理。

“可是……那件事真的就能这么过去了吗?”蒂利战战兢兢地问道。

“伯爵大人指的是?”

“蒙特鸠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