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醉骟马(1 / 2)

麦特离开营地时当然没办法甩掉那些两仪师。该死的女人。他沿着那条古代石路策马前行,身后并没有红手队跟随。不过,现在他已经习惯了有那三名两仪师、两名护法、五名士兵、塔曼尼、一匹驮马和汤姆陪在身边。至少亚柳妲、爱麦瑟拉和艾格宁没有坚持要跟过来。这支队伍的规模已经不小了。

道路两旁依然排列着三针叶松,风中不时传来山雀的叫声。他在近午时就命令红手队扎下营盘,所以现在距离日落还有几个小时。他让果仁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在两仪师和护法前面。在他拒绝了向裘丽恩提供马匹钱粮后,她们绝不打算让他再赢一轮。所以他不得不带着她们前往那座村庄,在那里,她们至少能在柔软的床垫上睡一晚,还能洗个热水澡。

麦特并没有很认真地反对两仪师提出的要求,他不希望有太多人在那些村民面前提起他的红手队。女人们都很喜欢胡言乱语,就算是两仪师也不例外。但一支这种规模的队伍想要悄无声息地经过一个村子是不可能的,只要有霄辰人的巡逻队出现在这段蜿蜒曲折的山道上……不管怎样,麦特只能让他的红手队稳步向北方前进,无论前面会有什么危险,都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而且,现在他的感觉又好了起来。果仁步履轻松,清冷的春风迎面吹来。他又穿上一件他旧日的外衣,大红色的衣服装饰着褐色镶边。外衣敞开着,露出底下一件茶色旧衬衫。

一切都回到过去。旅行到一个陌生的村子,在酒馆里玩两把骰子,捏一下女侍的屁股。他不会去想图昂。该死的霄辰人。她会没事的,不是吗?

不,他的手指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碰骰子了。坐在酒馆的角落里,和酒客们掷上几把骰子,这似乎都已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那些酒客也许脸色不会很好看,说出来的话也不怎么文雅,但他们都是好人,比那些贵族大爷们好得多。

塔曼尼走在麦特前面,也许他心中期待的酒馆要比麦特的更有品位些,让他能在那里玩上一局牌,而不只是扔扔骰子。不过也许他们不会有很多选择。那个村子确实有一定的规模,甚至可以被称为一座小镇,但那里顶多只有三四家客栈。总之,他们只能随遇而安了。

好歹是个大村子。麦特想着,摘下帽子,挠着头皮,脸上露出笑容。有着三四家客栈的辛德泰普顶多不过是一个“小镇”。麦特还记得他以为巴尔伦就是一座大城市时,巴尔伦的规模其实也不比这个辛德泰普大多少!

一匹马追到他身旁。汤姆又在看那封该死的信了。这个身材修长的走唱人脸上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情,雪白的头发不停地被微风拨动。他盯着那张纸上的每一个字,仿佛第一次看到这封信,而不是已经将它读了一千遍。

“为什么你不把它收起来?”麦特问。汤姆抬起头。麦特费了些唇舌才说服老走唱人一同前往那个村子,汤姆需要走一走,需要有些事情让他分分神。

“我是认真的,汤姆。”麦特说,“我知道你很急着想救出沐瑞,但我们还需要几个星期的时间才能走出这里。盯着这张纸除了让你更急更忧虑以外,不会有任何用处。”

汤姆点点头,仔细把信纸叠好。“你是对的,麦特,但我带着这封信已经有几个月了。现在,我已经把事情告诉了你,我觉得……嗯,我只想再看看它。”

“我知道。”麦特一边说,一边望向远方的地平线。沐瑞。根结之塔。麦特几乎觉得那座高不可攀的诡异建筑,就耸立在远处他依稀能够看到的地方。那里是他的目的地。凯姆林只是这段路上的一个中间站。如果沐瑞还活着……光明啊,那代表着什么?兰德会有什么反应?

一想到即将到来的援救行动,麦特就觉得自己更要好好玩上一整夜的骰子。

为什么他会答应跟汤姆钻进那座塔里去?那些该死的“蛇和狐狸”,他可不想再见到那些怪物了。

但……他也不能让汤姆一个人去,更没办法拦住汤姆。有时候,麦特觉得自己似乎早就知道,他必须回去再次面对那些怪物。现在那些怪物已经耍了他两次。那个易斐英肯定在把别人的记忆塞进他的脑袋里的同时,也在他的脑子里系了无数的丝线。唯一确定无疑的是,他有一笔债要跟他们好好算一算。

麦特对沐瑞没什么好感,但无论她是不是两仪师,他不会把她丢给怪物。该死的,如果是一名弃光魔使被困在那里,说不定他也会一马当先去救他出来。

不过……也许真的有一名弃光魔使在那里。兰飞尔当时也和沐瑞一同跌入了那个门形的特法器里。让光明烧了他吧,如果他在那里找到兰飞尔又该怎么办?他真的也要救兰飞尔出来?

你是个傻瓜,麦特·考索恩,不是什么英雄,只是个傻瓜。

“我们要去找沐瑞,汤姆。”麦特开了口,“光明烧了我吧,我已经答应你了。我们会找到她,但我们必须先把红手队带到安全的地方。而且我们还需要情报。贝尔·多蒙说他知道那座塔在哪里,但我还是要先找一座大城市,找到一些关于那座塔的传闻和故事。一定有人知道些关于那座塔的事。而且,我们还需要补给品。这种小山村不可能为我们提供足够的物资。如果可能,我们需要到凯姆林去,不过我们也许能先去四王镇。”

汤姆点点头。麦特完全能看出他焦躁的心情,沐瑞还被困在危险之中,可能正受着折磨,或有着其他诡异而凄惨的遭遇。汤姆漂亮的蓝眼睛仿佛正在遥望着这些可怕的景象。为什么他这么在乎那个两仪师?难道不正是两仪师让他的侄子死于非命吗?对他来说,沐瑞到底是什么人?

“该死的,”麦特说,“我们不能老想着这种事,汤姆!我们要好好玩上一夜的骰子,快快乐乐地过上一晚,我们也许还能唱上一两首歌呢。”

汤姆点点头,面容轻松了点。他把竖琴匣系在他的马背上,麦特很希望能看到他再打开那只匣子。“你打算再用杂耍换一顿晚餐吗,徒弟?”问这句话时,老走唱人的眼里也焕发出光彩。

“总比吹那支该死的笛子要好。”麦特咕哝了一句,“我总是吹不好那东西。还是兰德吹得好听,对不对?”

色彩开始在麦特的脑海里盘旋,凝聚成兰德的影像。他一个人坐在房间里,身上穿着一件满是刺绣的衬衫。一件黑红两色的外衣被揉成一团,扔在原木墙壁的角落里。他的一只手紧按住额头,仿佛想要把痛苦从脑中推走。他的另一只……

他的左臂已经没了手掌。几个星期前,当麦特第一次看到这景象时,曾经吓了一跳。兰德怎么少了一只手?现在,他只是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仿佛连生命都没了。但他的嘴唇却不住地歙动着,仿佛在嘟囔些什么。光明啊!麦特想,让光明烧了你吧,你对自己做了什么?

至少,麦特不在他身边。这是你的运气,麦特对自己说。这段时间,他们的日子都不好过。他本该和兰德在一起。兰德是他的朋友,但麦特并不打算陪着兰德,直到他发了疯,杀死身边的每一个人。友谊值得珍重,但不值得为此犯傻。当然,他们还要在最后战争中一同奋战,但这也不是他必须跟着兰德的理由。麦特只希望在战场上,他能够站在那些使用阳极力的疯子们的另一边。

“啊,兰德。”汤姆说,“那个男孩完全能成为一名走唱人,如果他从小时候就开始学习的话,甚至还能是一位吟游诗人。”

麦特摇摇头,驱散了脑海中的影像。该死的,兰德,别来烦我。

“那是一段美好的日子,不是吗,麦特?”汤姆露出微笑,“我们三个,沿着亚林河一路而行。”

“魔达奥为了我们全然不知的原因追杀我们,”麦特严肃地说。那些日子也同样不轻松。“暗黑之友随时都想要在我们的背上捅一刀。”

“总比古蓝怪和弃光魔使要好。”

“这就像是在说,和肚皮上被插一把剑相比,你更喜欢被绞索套住脖子。”

“至少你还有机会从绞索里逃出来,麦特。”汤姆用指节抚着自己白色的长胡子说,“而一旦剑刃刺进你的肚里,你差不多就无能为力了。”

麦特犹豫着,然后发现自己在笑。他揉搓了一下脖子上的丝巾。“我想你是对的,汤姆,你是对的。不过,我们今天为什么不能忘记所有这些事?我们至少能在今晚享受一下过去曾有的好日子!”

“我不知道这有没有可能,小子。”

“肯定可以。”麦特顽固地说。

“哦?”汤姆饶富兴致地问,“你还会相信,老汤姆·梅里林是最有智慧、去过世界上最多地方的人吗?你还会再露出那种腼腆憨厚的笑容吗?我记得,那时只要我们走进一个有超过一家客栈的村子,你还会揪着我的衣角。现在你还会这样吗?”

“好了,我没那么糟吧。”

“恕我无法认同,麦特。”汤姆一边说,一边还咯咯地笑着。

“我记不太清楚了。”麦特又在挠着头,“但我确实记得兰德和我在与你分开后把自己照顾得很好。至少,我们平安到了凯姆林,还把你的竖琴毫发无伤地送回你手上,对不对?”

“我发现琴框上有几道刮痕……”

“让光明烧了你吧,根本就没有!”麦特嚷道,“兰德睡觉时都会抱着它。就算我们在饿得想要啃靴子时,也从没想过把它卖掉换一顿饭吃。”那些日子在麦特的回忆中都已经很模糊了。他的记忆曾经充满了窟窿,就好像一口被锈烂的铁桶,直到有人用别的记忆将这些窟窿填满。

汤姆还在笑着。“我们回不去了,麦特。时光之轮一直在转动,无论未来是好是坏。即使光明熄灭,森林死寂,风暴呼啸,天空破碎,它还是会继续转动。它不是希望,没有喜怒,它很简单。但只要它还转动,人们就有希望,就会有悲欢。当光明熄灭时,总会有新的光亮起来。每一场风暴都会止息。只要时光之轮转动……”

麦特引领果仁绕过路上的一条深沟。在前面,塔曼尼正和他的几名卫兵交谈着。“这好像是一首歌,汤姆。”

“没错。”汤姆几乎是叹着气说道,“一首老歌,很多人都把它忘了。我发现这段歌词三种不同曲调的唱法,我猜,是这个地方让我想到了它。据说这首诗是朵蕾勒写的。”

“这个地方?”麦特惊讶地朝那些三针叶松瞥了一眼。

汤姆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这条路很古老了,麦特,也许在世界崩毁前它就有了。像这样的地方很可能会出现在歌谣或传说中。我想,这个地方曾经被称作‘碎裂丘’。如果我猜得没错,那么我们应该正在古国科尔曼达境内,就在飞鹰之城附近。我打赌,如果我们登上那些更高的山丘,我们就会发现古城堡。”

“那和朵蕾勒有什么关系?”麦特有些不安地问。朵蕾勒是爱瑞荷女王。

“她访问过这里,”汤姆说,“并在飞鹰之城写下她最好的几首诗。”

光明烧了我吧,麦特想,我记得。他记得自己站在高高的城墙上,感受着山顶冷冽的空气。下方漫长蜿蜒的道路已经崩坏破碎,一支军队正在箭雨中冲上山坡,士兵们身上都佩着紫色的三角旗。碎裂丘。一位女士站在城堡的阳台上,正是女王本人。

他打了个哆嗦,赶走那段记忆。在曼埃瑟兰崛起之前,爱瑞荷已经是个相当有历史的古国了。而爱瑞荷的首都后来有了另一个名字,煞达罗苟斯。

麦特已经有很长时间不曾感觉那把红宝石匕首了,他几乎已经忘记和那把匕首连在一起的感觉。但那种感觉是不可能真正被遗忘的。有时候,他会在不经意间想起那枚红宝石,红得就如同他的血。还有那种古老的欲望和饥渴,仿佛要再一次浸透他的心……

麦特摇摇头,强迫自己压下那些记忆。该死的,他今天要好好乐一下!

“我们共同经历过不少事。”汤姆懒洋洋地说,“这些日子里,我觉得自己老了,麦特。就像一块褪色的地毯,挂在风里晾干,上面只剩下往日绚丽色彩的痕迹。有时候,我很怀疑自己对你还有什么用。看样子,你已经不再需要我了。”

“什么?我当然需要你,汤姆!”

那位年迈的走唱人看着他。“麦特,你的问题就在于,你真的很善于撒谎。你在这件事上和那两个孩子完全不同。”

“我是认真的!让光明烧了我吧,我真的是认真的。你当然可以再云游四方,去给人们讲故事,就像你以前那样。但这样的话,我们就会有许多麻烦没办法解决。我肯定会想念你的智慧。让光明烧了我吧,我一定会想念你。一个人需要他能信任的朋友,而我可以随时把性命交在你手上。”

“麦特,”汤姆抬起头,目光中满是欣慰,“你要让一个沮丧的家伙打起精神来吗?要说服他留下来干些大事,而不是再去冒险?听起来,你的话很有道理。不过,你又有什么心事了?”

麦特的脸色沉了下来。“我猜,大概是婚姻。光明烧了我吧,我可不打算结了婚就不再喝酒和赌钱!”前方的塔曼尼转过身瞥了麦特一眼,转了转眼珠。

汤姆看了看塔曼尼,笑了起来。“那么,小子,我不打算打击你,只是随便谈谈。我还有一些东西能让这个世界瞧瞧。如果我真的能救出沐瑞……嗯,我们走着瞧吧。不管怎样,总得有人见证这里发生的一切,并有朝一日把它们写进诗歌里。现在我积累的素材已经能写下不止一首叙事诗了。”他转过身,在鞍囊里摸索着,然后高呼一声,取出他的走唱人百衲斗篷,以华丽的动作甩开它。

“那么,”麦特说,“等你给我们写故事时,如果你能够给塔曼尼好好写上一段,也许你还能得到几枚金马克。他有很多值得一写的地方,比如总喜欢一只眼盯着奇怪的地方,比如身上总带着一股羊圈味。”

“我听到了!”塔曼尼在前面喊道。

“我就是要让你听见!”麦特也高喊起来。

汤姆只是笑着,披上他的斗篷,以最好的角度展示它的缤纷色彩,“我不能承诺任何事。”他又发出一阵笑声,“但如果你不介意,麦特,我想到达那个村子后先和你们分开。走唱人的耳朵也许能听到一些士兵听不到的话。”

“我们需要情报。”麦特揉搓着下巴。前方的道路开始向上。万宁说过,那个村子就在前面道路拐弯的地方。“我觉得几个月以来,我都一直走在隧道里,没有一点外面世界的声音。该死的,要是能知道兰德在哪里就好了。真希望能知道哪里不能去。”那些色彩又在盘旋,让他看到兰德的样子。那家伙正站在一个看不到室外风景的房间里,让麦特完全看不出他在什么地方。

“恐怕,在大多数时候,生命就是一条隧道。”汤姆说,“人们期待一名走唱人会带来新鲜的讯息,所以我们把听说的一切当做表演的素材。其实我们所讲述的许多‘讯息’往往只是另一个故事的残片,甚至并不比千年前的歌谣更真实。”

麦特点了点头。

“而且,”汤姆点点头,“我还想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关于如何进入那里的情报。”

根结之塔。麦特耸耸肩。“在四王镇和凯姆林找到这种情报的可能性还大一些。”

“是的,我知道。但奥佛尔已经要我答应他,一定要好好找一下那座塔的故事。如果你没有让诺奥看着那个孩子,我估计只要我打开鞍囊,就会发现他正躲在里面。他真的很想跟过来。”

“跳舞和赌博的夜晚不适合小孩子。”麦特嘟囔着,“我只希望营地里的那些家伙不会把他教得比待在酒馆里更坏。”

“不管怎样,只要诺奥拿出棋盘,他就会安静下来了。”奥佛尔相信,只要他玩“蛇与狐狸”够多,他就能发现战胜埃斐英和易斐英的秘密。“那个小子依旧认为他会和我们一起进入那座塔。”汤姆压低声音说,“他知道他不可能是三个人中的一个,但他计划在外面等我们。也许在我们回不来时进去救我们。我可不想在他发现真相时待在他旁边。”

“到时候我也应该躲一躲。”麦特说。前方的树林中露出一座小山谷,两侧的山丘上都是绿草地,一座有着数百栋房屋的小镇就坐落在山谷里,一道溪水从山谷正中流过。这里的房子都用深灰色的石块砌成,屋顶上的烟囱大多冒着炊烟。尖脊形状的屋顶应该是为了应付冬季的大雪,不过现在视野中的白色只局限在远处高山的顶峰。工人们正忙着修缮几个在冬季里损坏的屋顶。山羊和绵羊被放牧的男孩们看护着,正在两旁的山丘上吃草。

现在距离天黑还有一两个小时。街上的店铺还未打烊,仍有一些人在街上溜达,或是在修理篱笆。所有人都显得从容不迫。整体看来,这座小镇散发着一种兼具勤恳和悠闲的生活气氛。

麦特来到塔曼尼和士兵旁边。“看起来不错。”塔曼尼说道,“我还以为这个世界的所有城镇要不成了废墟,要不挤满难民,要不在侵略者的指缝里挣扎求生。至少这个城镇看起来不会马上从我们眼前消失……”

“光明啊,但愿你说的没错。”想到阿特拉的那个鬼镇,麦特打了个哆嗦,“不管怎样,希望他们不会拒绝招待外地人。”他看了那些士兵们一眼。五名士兵全是红臂队,并且是他们之中的精英。“你们之中的三个跟着两仪师,我估计她们不打算和我同住一家客栈。我们在清早时会合。”

士兵们向麦特敬礼。裘丽恩哼了一声,故意不去看麦特。三名两仪师很快就攀上了通往小镇的斜坡。麦特的三名士兵跟在她们身后。

“那里看起来像是家客栈。”汤姆朝镇东一座大房子指了指,“你可以在那里找到我。”然后他就挥挥手,一踢坐骑,向镇里小跑过去,走唱人的斗篷在他背后随风飘摆。作为第一个进入小镇的外来者,他能够以戏剧性的效果给镇民们留下深刻印象。

麦特朝塔曼尼瞥了一眼,后者耸耸肩。他们两个在剩下两名士兵的护卫下朝坡道走去。因为道路拐了个弯,他们是从西南方接近那个小镇。在小镇东北方,古代大道继续向前延伸。看到这种规模的一条大道上的这么一个偏僻小镇,给人的感觉难免有些怪异。罗伊戴尔师傅说沿着这条路一直往前走,就能到达安多。只是这条年久失修的道路已经无法成为主要商道,它所经过的地方也没有成规模的城市了。总之,它是一条被遗忘的大路。麦特很庆幸能够找到这条路。进入莫兰迪的主要道路上现在已经挤满了霄辰人。

根据罗伊戴尔的地图,辛德泰普的主要特产是山羊奶酪和羊肉,在这个地区的各个村镇里都很畅销。这个小镇应该很习惯招待外地人才对。果然,当披着走唱人斗篷的汤姆出现在小镇附近时,立刻有几个男孩从田里跑过来。汤姆会在镇民中引发一阵骚动。但人们毕竟熟悉走唱人,而那些两仪师才会给他们留下深刻的印象。

去他的吧,麦特一边和塔曼尼走在长出杂草的路面上,心里想着。这次他要保持住自己的好心情,绝不会让两仪师们毁掉它。

麦特和塔曼尼到达镇上时,汤姆已经在身边聚集起一小群观众了。他在马鞍上站直身子,一边用右手来回抛着三颗彩球,一边绘声绘影地讲述着他在南方的旅行经历。这里的人们身上都穿着马甲,披着绿色的斗篷。这些衣服全都用厚实但柔软的布料做成。看起来,他们穿得都很暖和。但仔细观察之后,麦特发现他们的许多斗篷、马甲和长裤上都有破损,并经过仔细的缝补。

另外一群人聚集在两仪师身边,她们主要是一些女人。这样很好,麦特本以为两仪师会吓到这里的居民。在围观走唱人的人群里,独有一个人在打量着麦特和塔曼尼。他是个身材健壮的家伙,虽然还是空气冷冽的早春,他已经卷了亚麻衬衫的袖子,露出粗大的手臂,那上面满是黑色的卷曲汗毛,与他的胡须和头发正相匹配。

“看来,你是一位领主。”那个人说着朝麦特走了过来。

“他是群鸦……”刚刚开口的塔曼尼被麦特用力挡住了。

“差不多吧。”麦特一边说,一边还在盯着塔曼尼。

“我是巴奥登,这里的镇长。”那个人说着,抱起手臂。“欢迎你来做生意。不过要知道,我们这里可供出售的东西并不多。”

“你们至少会有一些干酪。”塔曼尼说,“这不是你们这里的特产吗?”

“没有发霉变质的干酪只够我们自己吃了。”巴奥登说,“这些日子里一直都是这样。”他犹豫了一下,“但如果你们有衣服或布匹,我们也许能分一天口粮给你们。”

一天的口粮?麦特想,给我们13个人?他至少需要带回整整一马车的食物。而且他还答应他的人,会带啤酒回去。

“我们这里还实行宵禁令。你们可以在炉火旁做买卖,让自己暖和一下。但等到天黑时,所有外地人都要离开。”

麦特抬头看了一眼乌云密布的天空。“但现在离天黑最多只剩三个小时了!”

“这是我们的规矩。”巴奥登说。

“这太荒谬了。”裘丽恩从那些村妇面前转过来,催马走到麦特和塔曼尼旁边。她的护法们一如既往,如影随形地跟在她身后。“巴奥登镇长,我们不能同意这种愚蠢的规矩。我明白,这段日子里出现了许多危险。但你应该清楚,这种规矩对我们来说是不适用的。”

那名壮汉依旧抱着手臂,什么话都没说。

裘丽恩咬住嘴唇,改变了一下握住缰绳的手势,让手指上的巨蛇戒更加容易被看到。“白塔竟然也会如此被忽视吗?”

“我们尊敬白塔。”巴奥登看着麦特。他很聪明。与两仪师对峙经常会让人放弃自己的决心。“但我们的规矩很严,女士。我很抱歉。”

裘丽恩哼了一声。“我怀疑你们的客栈老板对这个规矩会很不满意。如果他们不把房间租给旅客,要怎么养活自己?”

“客栈会得到补偿。”镇长用粗重的声音说道,“三个小时,做好你们的事,然后离开。我会友善对待所有的过路人,但我们不能破坏规矩。”说完这句话,他就转身离开了。一小群壮汉跟在他身后,其中有几个人还拿着斧头。他们没有露出任何威胁的神情,自然得就好像是正要去劈柴,恰好遇到这件事,就来看看热闹,然后恰好又和镇长顺道同行。

“这里欢迎外地人的方式还真是特别。”塔曼尼嘟囔了一句。

麦特点点头。就在这时候,骰子又在他脑袋中转开了。该死的!他决定不去理会它们。这些该死的骰子从未真正帮助过他。“我们去找一家酒馆。”他踢了一下果仁,向前走去。

“仍然决定在这里过夜吗?”塔曼尼微笑着追了上来。

“走着瞧,”麦特听着在脑袋里转动的骰子,“我们走着瞧。”

麦特刚进镇上,麦特就看见三家旅店,其中一家就在主要道路的尽头。虽然还是白天,那家旅店的门前已经点起两盏明亮的油灯。雪白的墙壁和一尘不染的玻璃会像灯光吸引飞蛾一样吸引那些两仪师,它是为旅行商人和不幸身陷于这片穷乡僻壤的达官显贵们准备的。

但现在,外人不能在这里过夜。这个禁令已经施行多久了?这些旅店又是怎么维持下来的?它们还可以为客人提供沐浴和用餐服务,但不能出租客房……

麦特并不认为那个镇长所谓的“补偿”是真的。如果这些旅店对这个小镇没有任何用处,为什么还要付钱给它们?这显然不合情理。

不过,麦特并没有去那家档次高一点的旅店,也没有去汤姆选中的那一家。汤姆的目标不在主要道路上,而是在东北方一条宽阔的街道旁。这家旅店的顾客应该是不想过分浪费金钱的普通旅客。这幢房子被打理得很不错,应该会有洁净的床铺,令人满意的饭菜。本地人偶尔也会来喝上一杯,当他们觉得老婆把他们盯得太紧的时候。

最后一家旅店是最难被发现的,不过已经习惯旅行的麦特知道该怎么找到它。它距离镇中心有三条街,在镇西的角落里。它没有悬挂招牌,只是在一扇窗户上贴着一块大木板,上面画了一匹喝醉的马。这里的窗户上没有一块玻璃。

灯光和笑声不断从旅店中传出来。这种没有招牌和街灯的旅店会让大多数外地人望而却步。麦特怀疑,在它后面的房间里顶多只有几张一个铜板就能睡上一夜的床铺。这里是让本地工人放松的地方,当夜晚到来时,许多工人都会聚在这里聊天、休息,和朋友们一起抽一口烟,当然也会玩几局骰子。

麦特微笑着下了马,然后把果仁拴在旅店外的立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