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不喝可乐(1 / 2)

李洁 译

雨是雄性的美国可卡,现在两岁。深褐色的毛长长的,一圈一圈打着卷,每次去散步都会沾上各种东西带回家,比如枯叶、小树枝、线头。雨的腿又粗又健硕。

雨出生在静冈,它过去在静冈的每一天,我都不曾了解。

我们经常一起听音乐,虽然带着各自的思绪、带着各自的心情,却一起听。

音乐基本上是我选的,都是雨不知道的时代的,同雨不知道的时间、记忆、感情紧密相连。我要写写雨和音乐。

我曾经屡次被音乐拯救,现在是被雨拯救。

1

今天和雨在细雪中散步。非常冷,想回家来点温暖的音乐,听了卡莉·西蒙。卡莉·西蒙的《我的浪漫》,是这十年如一非常钟爱的一张唱片。

雨和我对音乐的喜好截然不同,虽然此外的地方何其相似。

我曾觉得狗和主人像,是因为二者生活在一起,所以渐渐越来越相似,不过雨和我从一开始就很像。我们都呆头呆脑,注意不到周围的变化——别说有人进房间,就连叫他的名字,雨也经常注意不到。或者是因为睡得太沉,睁不开眼睛,或者是沉迷于玩皮球,什么都听不到。然而他特别喜欢有人理睬,爱兴奋爱闹腾,而且毛发纤细容易缠在一起,胆子小却莽撞地向前冲,爱吃甜食和水果,这些地方我们都很像(但是,雨不喝可乐)。

还有,虽然对音乐的喜好截然不同,但雨经常和我一起听音乐。

要问缘由,因为雨是狗,我是人,我们能一起做的事少之又少。雨不会看书,我也嚼不动牛肺干,但能一起听音乐。

机缘是歌剧。

之前雨对我听的音乐毫无反应,但某一天他突然腾地站起身,去音响旁边嗯地叫了一声,然后似乎费解地竖起耳朵,静静站在那儿听。那是拉威尔的歌剧。

我不喜欢歌剧,那天是出于工作需要偶然听的。

试着把边上余下的两张歌剧——莫扎特和威尔第也放了放,发现雨只对女高音有反应,对男性的声音瞅都不瞅。

“怎么回事!”

在迷恋异性这一点上,雨似乎和我也很像。

“这就是缘分吧。”我低语道。

雨一岁生日时,我买了伊莉莎白·施瓦兹科普夫的咏叹调送他。这是雨拥有的唯一一张CD。虽然从我的喜好来说,她唱得太激情四射,但雨却喜欢。他基本上喜欢富有激情的东西,或许和狗的体温比人的高有关(或许无关)。

就这样,雨和我一同听起了音乐。

我们在一起生活了两年零三个月。

忘不了第一次见到雨的那天。十二月的阴雨下,冷得快冻僵了。在那之前,我一直如幽灵般度日,那天也如幽灵般在雨中爬到商场的楼顶吸烟。反正是幽灵,被雨淋湿也无所谓。一切变成什么样子都无所谓。

在那个楼顶,有雨。

他在宠物店的笼子里一个劲儿地蹿着跳着。

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我要玩、我要玩、我要玩、我要玩;快点、快点、快点、快点。

他只是如此说着,虽然是孤零零一个人。

我刚走近,他就像条件反射般,在精准的时机发出了撒娇的声音(撒娇现在也是雨的拿手好戏)。

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我要玩、我要玩、我要玩、我要玩;快点、快点、快点、快点。

店员扑哧笑了,说:“哎呀,这孩子真会讨人喜欢。”这些我都忘不了。因为雨拼尽全力,来人是谁都可以,只要可能瞅自己一眼、靠近自己一些、理睬自己。

那实际上是在献媚。雨毫不畏惧地献媚,真心实意地、一个劲儿地用身体冲撞着笼子。

然后,雨现在来到了这里。

我知道对雨来说,来人不是我也可以。雨应该没有意识到,他理所当然地待在这里,不考虑其他可能性,因为他是安逸而健壮的动物。

雨总用鼻尖贴着玻璃,所以窗户很脏,我们透过玻璃窗望着细雪。卡莉·西蒙用宁静温暖的声音在唱《忧郁少女》。这张专辑我究竟听过几百遍了呢,是经典歌曲的翻唱,她干净利落的唱腔甚至胜过每一首的原唱。比如《BY MYSELF》《HE WAS TOO GOOD TO ME》,每一首都犹如特别的小石头。

有一种歌可以让人回归自我,这张专辑对我而言就是这样,属于不久前的美国有些哀戚的健康的感伤。我大概非常喜欢这种音乐。

然而,雨对卡莉·西蒙的评价却是“一般”。

2

皇后乐队的专辑中,我最喜欢《天堂制造》,这张专辑发表于弗雷迪·默丘利去世后,是他们最后一张专辑。

我在东京市中心一所很小的女子学校,度过了十二岁到十七岁的时光,那时周围都是摇滚少女。教室里有KISS乐队的歌迷——有女生身穿水手服,脸上却涂着蝙蝠的油彩去学校;有皇后乐队的歌迷——都在书包上贴贴纸;有海湾摇滚客合唱团的歌迷——围着格子围巾,每天吃KitKat巧克力,身材肥胖;有说披头士就是全部的女生——约翰·列侬死的时候,她不知何故来到我座位上,说:“请为了约翰的灵魂闭上眼睛祈祷。”我照做了,因为她说得一本正经,而我却觉得英伦摇滚太激情澎湃。

我只喜欢洛·史都华,对其他的英伦摇滚毫无兴趣。不过这是在遇到纯红乐队之前。

还有一个原因是孩子气。我也许比周围的女生更像孩子,所以才没中音乐的毒。

当时,我对皇后乐队的印象是华丽而荒唐。可笑的是,“华丽而荒唐”对现在的我来说是最高的褒奖之词。人的本质,小时候似乎连自己也弄不明白。

总之当时的感觉是不解。歌迷交口称赞的《波西米亚人狂想曲》编曲异常夸张,让人畏缩,而一味重复“想骑自行车”的《自行车赛》,听到时也是一愣,恰如现在的雨。

每当给雨听皇后乐队,他都会一愣,随即兴致索然。真是个孩子。

我长大以后,有时偷偷听《突发心脏病》《杀手》《奇迹》等专辑,每一张都犹如激情四射的水果,很新奇,味道和香气十分浓郁。

为什么皇后乐队的专辑要偷偷听呢?有人来玩时,绝不会选它播放。

不过,雨另当别论。雨是我推心置腹的友人,所以我能和雨一起听皇后乐队。《天堂制造》是其中最常听的歌曲。

这张专辑很温柔。所谓温柔,就是感觉世界充满和谐,而且无限美好。他们的歌原本很恢弘,但这张专辑的气息不知为何非常(几乎神圣地)透明,让人舒服地置身于恢弘中。

弗雷迪·默丘利的独唱专辑里尤为出众的《天堂制造》和《我为爱你而生》也收录其中,我仅仅听到他用那强劲的声音歌唱就心满意足。我很喜欢后者的那种规整。皇后乐队经常被评价为“富有戏剧色彩”,不过他们的概念总是极端地规整,听者如果没有切身感受到这种规整的话,便会被他们戏剧性的外表弄得不知所措。

雨似乎也比较喜欢这两首歌,把好朋友刺猬君和大象先生(塑胶玩具,一咬会发出唧唧声,刺猬君是橙色,大象先生是黄色)叼过来,弄出巨大的声音开心地咬着。

然而,大象先生出声口(出气口?)的小塑料掉了,已经发不出声音。雨对这位旧友却咬得深情款款,似乎充满怜爱和眷恋。

刺猬君现在是雨的最爱,他无论去哪儿都带着。不过,这玩具全身遍布小刺,来我家半年多后,刺的缝隙里满是灰尘和雨的毛,一步一步沦落。就算想洗,我的手指也够不到那儿,因此它看起来同老伙伴大象先生一样阅历丰富。不管怎样,它们都是雨重要的朋友,所以我也当作重要的客人款待。

《天堂制造》是皇后乐队的最后一张专辑,歌迷们也许会听之落泪。《让我活下去》这首歌尤其如此。不过这张专辑以小鸟的啼叫声开始,当弗雷迪·默丘利唱起“It's a beautiful day”时,他的声音深深洋溢着幸福,我没办法伤心。我觉得这张专辑充满了惊人的温暖生命力,是一张幸福的专辑。

“这个人已经不在了,得艾滋病死了。”

我对雨说,雨当然没有听。他听音乐听得有些亢奋,口水黏黏的,不停地咬着朋友们。

“Too much love will kill,我说的是刺猬君哦。”

我对雨说道。

3

平时雨待在一楼,我在二楼的工作室干活,因为和老公说好不把雨带上二楼。最开始雨想上楼,嗯嗯直叫,把门上都挠出了洞,但不久就习惯了。现在他觉得一楼是自己的地盘,有时候甚至认为我和老公是“时常来串门的客人”。

我比雨还要恋恋不舍,觉得明明在一个家里却要分开,着实寂寞,因此有时在一楼客厅的餐桌上工作。

如此一来,雨兴奋不已,说一起玩、一起玩、一起玩、一起玩;你是来玩的吧、你是来玩的吧、你是来玩的吧。于是我们扔扔球、听听音乐,我紧紧抱住他嬉戏一会儿。

不久,便真的没时间了,我面色惨白地宣布:“不行,我必须工作了。”

写起东西来,我俨然如同不在那里,根本顾不上雨。几个小时后,发觉雨在沙发上睡着了,我的脚边堆着十几个玩具。

玩具本应在隔壁房间的箱子里,也就是说,雨为了诱惑我,把它们一个一个运了过来。

每当此时——我在客厅工作,就会发生同样的事——我都很内疚,对孜孜不倦运来玩具的可怜的雨轻声说:“我还是回自己房间干活吧。”结果又回到二楼。

之后,基本都是深夜写完稿子。有时筋疲力尽,有时满心欢喜,不管怎样都会去雨的房间汇报:“写完了。”

雨睡眼惺忪地起身,先伸个懒腰,然后乖乖地摇尾巴,为我高兴。

“也就是说,能玩了吧。”

他抬头用期盼的眼神看着我。雨和我都几乎不分白天和黑夜。深夜能玩,白天也能睡觉。我常常想,我们如同两个无人照看的孩子,生活在一起。

昨晚也是,深夜和雨去散步。我前一天就没睡,困得东倒西歪,跟不上雨的步伐,雨回了好几次头,表情像是说“慢死了”。回到家后,我们喝了茶和水,一起听音乐。昨晚听的是Hi-Posi。

我十分喜欢这对年龄不详的男女二人组的歌。旋律倦倦的,很愉快。那位歌喉如点心般甜蜜的女歌手其实肌肉发达,不好对付。感觉像草一样,深深扎根于地面,叶脉通向全身。

说来我一直疏于除草,我们家小小的院子里眼下杂草丛生,闷热得让人透不过气来。让雨去院子里,他也直往后退,似乎害怕那又高又密的夏天的杂草。

草的确很野蛮,旁若无人,稍不留神就长满一片,自由地开创一个王国。

Hi-Posi的歌与之相似,如同野蛮自由、任性恣意的充满孩子气的草。我觉得这就是“顽强”。

他们的歌词总让我的内心哭泣。

《还有多少天?》这首歌很不错,以前做过广告歌曲,知道的人很多。《仅仅是身体和歌的关系》则更好,重复着“使劲做吧快点厌倦”这句,重复三次后,在“快点厌倦”之前加上了“同样的速度”,声音中本质性的苦闷让我动摇,真是细致周密。

《你什么都好》是名曲,歌词让人目瞪口呆的《眼泪是暴力》和《因为爱所以努力》都不错,结果Hi-Posi的歌每首都让人喜欢。他们不会逃避脆弱感伤的内心摇摆,理智地将其写入歌曲中,这才让人钦佩。

我觉得他们是极为罕见的知道什么是“滑稽”的艺术家。

雨当然理解不了Hi-Posi的歌词,假如可以理解的话,会说“当然如此”吧,这作为动物来说是理所当然的。Hi-Posi和雨都健壮、苦闷而野蛮。

4

我喜欢玛丽·科赫兰这位爱尔兰女歌手,在小说里也让她的歌登场,结果得到了一份工作——为她的新歌写评论。玛丽·科赫兰的新歌专辑是用快递送到的。我心里有些惊讶,因为她的专辑连大的CD店也很少摆放,这十多年来购买总是颇费周折。我曾觉得她的专辑在日本几乎卖不出去。

这次的专辑全都是比莉·哈乐黛的翻唱。我喜欢玛丽·科赫兰,雨喜欢比莉·哈乐黛,所以两个人都兴奋地听着。

开头就气氛十足,可谓丰富多彩。这种酒吧风味和骨气让雨和我都愉快起来。

因此今天的晚饭也是边听它边吃。雨平时只吃干狗粮,但是“愉快”的时候自然另当别论,两个人吃一样的东西,只是这时的菜单是固定的。早晨吃谷物片(喜欢“微甜”)浇牛奶,晚上吃西式炒蛋加面包片。雨吃的西式炒蛋里不放盐、胡椒和黄油,但即便如此,宠物医生也会批评,说什么胆固醇太高。

不过没关系。雨和我都是比起长寿,会选择快乐。因此,我们听着玛丽·科赫兰,一起吃热乎乎的晚饭,身心都十分满足。

这次的专辑两张一组,《那些傻傻的事》、《我的一切》、无伴奏合唱的《奇异果》等收录其中,听着听着觉得人生十分美好。钢琴的声音也让人怀念。

感觉就像独自在国外旅行被雨淋湿,像落汤鸡般奔进夜幕初降的咖啡屋,那里十分温暖,有人有生活,热热闹闹,还散发着咖啡、酒、炒过的大蒜的香气。虽然是一个人,但忽然安下心来。

我原本就喜欢爱尔兰女歌手(不太了解男歌手,了解的话或许会喜欢上,或许依然不喜欢)。

同是爱尔兰人,恩雅不知为何却让人头疼。喜欢西尼德·奥康娜,听过《狮子与眼镜蛇》以后,一直在追她。每当听到身体健硕又是光头的西尼德·奥康娜悲痛欲绝地唱《我不是你的女孩吗》(收在专辑《永远的诗集》中),就会被击中要害。似乎有个胆怯的少女隐藏在她那健硕的身体里。

我喜欢的爱尔兰歌手中没有恩雅,在某种意义上,因为她不像少女,有一点香水气或者说女人味。至少,她不是赤足的少女,穿着白色的干净的袜子。

“给你听个好东西。”

吃完饭,我对雨说,从工作室拿来《不确定的乐趣》。在玛丽·科赫兰的专辑里,这是我最觉得亲切、最情不自禁爱上的一张。

雨对“好东西”这个词有反应,来回摇着尾巴,以为是牛肺干或者猪尾巴。看到我把CD放到CD机里,雨的表情有些失望:啊,是这种东西啊。不过他很快就重振精神,趴在地板上老老实实地温顺地听。

《不确定的乐趣》是张完美的专辑,里面有《威士忌抚平的伤痛》《没有你我很孤单》和《心碎旅馆》等。能单纯地品味到玛丽·科赫兰声音的魅力——似乎在说自己是拿威士忌漱口长大的。

由玛丽·科赫兰联想到的,是结实的像姐姐般的少女。

从下午到深夜一直在听,完全深陷其中,我也涌起了少女情怀,觉得明天要和这个世界好好战斗。

给雨一个晚安吻,回到卧室。来到阳台,外面下着雨,很冷,不过刚才涌出了少女般的勇气,所以满不在乎地光着脚站在湿了一半的水泥地上。如此这般,我会在不知不觉中变得更强大。

5

买了尾崎纪世彦的CD。我喜欢听他唱歌,有好几张他的黑胶唱片,不过现在没有唱片机了。时隔许久之后,竟然特别想听他的声音,而且也想让雨听,就买了CD。名字是《到再见你的那一天》,这是他的第二张专辑。

一边用刷子给雨梳毛,一边听(雨喜欢刷子,乖乖地躺在沙发上)。

尾崎纪世彦的声音很美,温暖而让人安心。雨似乎也喜欢上了,尤其是《公狗》那首歌,听得很愉快。

这张专辑以那首有名的《到再见你的那一天》开始,以名曲《下雪》结束,此外还有《现在、现在、现在》(单看题目就很棒)、《分手的黎明》(部分歌词是意大利语)、让人感同身受的《回乡》等,收录了很多质朴却刻骨铭心的歌曲,让人深深体会到尾崎纪世彦年轻时的魅力。

我觉得这个人在歌唱方面的成长很精彩。每次听他的旧专辑都能体会到这一点。年轻时的东西和最近的魅力截然不同。但里面当然都有“尾崎纪世彦”存在,而且这位“尾崎纪世彦”还功力大涨。

重要的是功力大涨。随着年龄增长提高唱功的人很多,但是能够功力大涨的人却很少。这不是音量或体力的问题,而是歌唱“风格”的功力大涨。比如我特别喜欢的泽田研二和世良公则,在“风格”方面的成长着实敌不过尾崎纪世彦。

有些说法前后矛盾,但也正因如此,他年轻时唱的歌才会沁人心脾。

“尾崎纪世彦真厉害啊。”

我对雨低声说道。梳完毛之后,雨光彩夺目、美丽动人。

“你好漂亮,好可爱啊。”

我对雨说,又是抚摸又是拥抱。

麻烦的是接下来的事。雨虽然健康、很少吼叫、性格温顺,但是每天洗澡和梳理毛发花的功夫都比别人多一倍。梳理完毛之后,还必须用消毒棉签拭干耳朵里,滴上耳朵用的药(雨特别讨厌这个,满屋乱蹿,因此每天都是追逐赛)。

宠物医生说百分之九十八的可卡和美国可卡都患有耳部疾病。

为了预防牙垢和口臭,要让他叼着绳索玩具,跟他扯着绳子玩游戏。拜这个玩具和“TARTAR CONTROL”饼干,还有刷牙绳所赐,目前雨的口腔很清洁。

不管怎样,雨这种狗垂着厚厚的耳朵,不断地流着口水,身上覆着又细又长、容易缠在一起的毛发,要保持清洁难上加难。

雨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一副“你干什么啊”的样子。那表情好像在说:“烦死了,别管我。”

雨恐怕不想让人说着“好漂亮啊”来回摩挲,但不能因此对他置之不理。一旦置之不理,雨很快就会变成用过的拖布。

我有时觉得他真可怜,虽是兽类,却被逼着吃“刷牙绳”,洗完澡还要喷上“OH MY DOG”(叫这个名字的狗用古龙水),真可怜!

在室内饲养动物,就是人类的习惯同动物野性的争锋。

尾崎纪世彦在唱《再道一声再见》。这首歌的歌词有讥讽的意味,假如被谁这么说的话,我会说着“开什么玩笑”揍他一顿。(要问是什么歌词,那就是“为了明天,分手吧。因为再这样下去,两个人都会毁掉。分开呢,有一天还会遇到,一定能遇到。再见,是爱的语言啊”。)让尾崎纪世彦唱出这些话还可以。

再见,是爱的语言啊。

“真是好歌。”

我颇为感慨,和雨异口同声地说道。

“尾崎纪世彦要是狗的话,一定是大丹狗。”我说,姑且又补充了一句,“不过我最喜欢美国可卡哦。”

而且,我没有缘由却不可思议地坚信:“那个人肯定也是梳洗特别花功夫的西洋犬。”

6

今天也是雨天,不能去散步,雨很沮丧。雨和我在下小雨的日子去散步(那种日子,雨会变成湿漉漉的山羊。不知为何很像山羊,而不是绵羊),不过这几周一下就是滂沱大雨,出不了门。

给雨打开朝院子的窗户,雨和以往一样跑向院子,倏地停下,径直注视着雨丝,闻雨的味道,听雨的声音,用鼻子不慌不忙地发出很响的声音,既非“呜”也不是“嗯”,在屋子里倒着走。

“什么,下雨了啊。”

这么说的时候,雨像个大叔,很好笑。

他坐在放着散步绳的架子前,撒娇说“想去散步”,那时的声音宛若小狗,然而说“什么,下雨了啊”,则像个傲慢的大叔。雨精力充沛,真是可爱。我没见过比他性格更温顺的狗。

不过每天都在下雨。我和雨的生活不规律,很讨厌打个盹儿睁开眼睛时,不知是黎明还是傍晚的天气。

这种日子,听愉快的音乐会愈加无聊,因此听些宁静却不至于忧郁的音乐。

选择了斯汀。这个人的歌宁静却充满力量,让人看到远方升起太阳一般的希望,我很喜欢。

会回忆起欧洲的巷口,全是古老的石头建筑。时间大概是下午三点五十分,雨停了,终于射进淡淡的阳光,心情有如独自旅行的年轻人。阳光淡淡的,天气还很凉,欧洲的旅行者们兴高采烈,男人穿着背心,女人则穿起夏天的花裙子,好像在说“快啊,是阳光啊,赶紧做个日光浴”一般。不过啰唆一句,天还很凉呢。

独自旅行的人常常坐下,而且是坐在没有椅子的地方,比如院墙、栅栏或者楼梯,总之是稍微结实一点的地方。也有人坐着看书,但大部分人什么都不做,只是望着别人。那种心情自由却有些消沉,但并不孤单,反而非常快活。

斯汀的歌会让我想起这些。

不久夜晚来临。独自旅行的人走进一家可以随便吃点东西的酒吧。在那家酒吧里,所有人都在喝啤酒。不是因为黄昏,深夜也喝啤酒,能喝好几瓶。这样一间酒吧里,大家一脸仿佛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葡萄酒、威士忌、鸡尾酒的表情。黑板上写的今日特供菜单,或者是牡蛎浓汤或者是汉堡包。

那种心情倦怠而自由,孤独却不寂寞。夜晚依旧漫长,只带着很少的生活必需品,内心莫名地温暖。

这十几年,每当斯汀来日本开演唱会,我一定和妹妹去听。每次都感觉黑暗狭窄(不是精神状态,而是大脑的形状)的大脑里,打开了一扇窗或者门,外面的空气流淌进来。

我觉得斯汀的声音里有种诱人去远方的力量,或者说让人不相信永久的力量。

听《崭新的一天》,听《金色原野》。他和在警察乐队时一模一样。我也喜欢斯汀那毫无赘肉的外形(妹妹分析说,是因为我“喜欢肌肉男”)。

“要是我会开车就好了。”我对雨说,“而且我还想带狗坐飞机,不是把狗放在行李间,而是坐在座位上——”

就可以给雨看各种各样的地方,就能去全世界旅行,那该多好啊。

无论亚洲、非洲,还是欧洲、美国,我们都能去。雨精力充沛,在大都市里会一本正经地走路吧。带他去海边,他会胆怯吗,会游泳吗?我们俩都怕热,在泰国或越南也许有些疲惫,但也会被艳丽的景色吸引着去户外。累了的话,就一起坐看起来像自行车的人力车,在阴凉处喝一杯果汁。

真能这样该多好啊。我把雨放在膝盖上,任思绪飞驰。

“有一天啊,也许有一天。”

今夜听着斯汀,和雨一起在客厅睡吧。

7

感觉内心需要更强大,所以散步回来就在找雪儿。很喜爱一张蓝色封面的专辑,八十年代后半期经常听,却找不到了,把《雪儿精选集》抽出来听。这张专辑也很有名,封面就很棒,雪儿戴着粗野的复古红色假发,身穿黑蕾丝的连体紧身衣和网纹高筒袜,扭着腰身,挑衅般正对着人的瘦削面庞却像阿比西尼亚猫一样毅然。照片的背景是甜甜的粉色底加黑色蕾丝。

我喜欢雪儿这位歌手,对她仅仅作为女演员(而且话题全是派对上的奇装异服,或者浑身上下多次进行整形手术)被人品头论足有些不满。

雪儿的歌让耳朵和心脏都很舒服。虽然这表达太俗套,但她的歌特别有冲击力,而且是像美味的中国菜一般的传统冲击力。(很奇怪的比喻吧。但绝不是那种随随便便、大肆流行的异国料理般轻薄的冲击力,光辣但国籍不明。)

我猜雨也会喜欢。雨喜欢有音量的女歌手,起初仅仅对歌剧有反应,不过最近对柔和冷静的音乐也有反应。

“怎么样?”我试着问雨,“没感觉到小和弦的铿锵有力吗?”

声音确实富有生命力,雨(好像)回答说。

“不过真讨厌啊,真是失礼。”

我回忆起不愉快的事,对雨说道。一旦说出来,愤慨再次复苏。这件事就是我为了让内心更强大而听雪儿的原因。

简单说明一下,雨和我一如既往地在附近散步。路过理发店时,突然从店里跑出一个男人,怒吼道:“把狗粪都拣走!”

我和雨吓了一跳。男人怒气冲冲,我不喜欢被人斥责,也不习惯听陌生人强硬地说什么或对陌生人说什么,有些胆怯。但雨并没有在那儿大便。我觉得这关系到雨的名誉,便鼓起仅有的一点点“士气”反问:“什么粪便?”

男人在周围找了找,说:“那、那个。”把“那”说了两遍。

我一看,路边的树下有一坨干了的小小的狗粪。没养过动物的人也知道,这不是今天或者昨天的粪便。那东西非常古香古色。

我和雨正茫然不知所措,男人扔下一句“好自为之”,砰地关上门回了店里。我那一刻很愤慨,想打开在眼前关上的大门怒吼一声:“我希望你好自为之!”

大概有一分钟,我站在店门前手足无措,没地方撒气。或许这男人正在为狗粪烦恼。店门前摆着这种东西也确实让人苦恼。但不管这种事情发生过多少次,都不是雨干的。

雨理解不了发生了什么,不安地转来转去,催我快走、快走。我不知该不该把男人说的粪便弄走。弄走很简单,而且都干了。但这样弄走的话,兴许会被认为就是雨干的,我决定不去碰它。

“什么啊,刚才这人。”

我只好说了句“不用管他”,招呼全然没放在心上的雨回了家。

不过我无法释然,也许是因为自己本来就愧疚。雨的大便,我一般都带回家从厕所冲走了,但对很多人来说,狗在自家门前排泄的确让人不愉快。今天在理发店门前发生的事是不白之冤,但是雨确确实实在其他地方排泄了。

遛狗时会遇到各种人。有喜欢狗的人,讨厌狗的人。没办法。而且大便虽然能带走,小便却带不走。(大概一年前在散步的时候,曾被遇见的大婶说:“别让他在我家门前小便。”本想问哪儿是您家,却没问出口。)

雨精神十足地继续散步,昂首挺胸,嗖嗖地摇着短尾巴,模样十分可爱。

当时我想,我不该陷入不明所以的悲伤。虽然社会很残酷,但雨由我来守护。

每当听到雪儿,内心真的可以变得更强大。不光是歌词振奋人心的《MANY RIVERS TO CROSS》或者《JUST LIKE JESSE JAMES》,就连《IF I COULD TURN BACK TIME》或者《BANG BANG》这种描述恋情结束、充满留恋的歌,不知为何也会让人内心强大起来。大概在她的歌里,总有一个奋不顾身的女人。

8

天终于凉了些,清晨的咖啡很好喝,听着苏珊·薇格和雨一起喝(雨喝的是水)。

一到秋天,就想听苏珊·薇格式的东西。它让人散发的气息或能量平静下来。

我最喜欢《孤独伫立》这张专辑,听得最多。一放它,房间里就感觉像雨天一样,没有乐器只有歌声的《汤姆的晚餐》像老朋友般让人放松。有“好吃的鸡肉在这里。鸡胸脯、鸡大腿、鸡心……鸡背上的肉大特价”这样精彩的台词的《铁街》,还有将语言在恋爱里的无助演绎得流畅如水的《语言》都很棒。

苏珊·薇格的歌被很强的个性支撑着。纯净的原声听起来轻松,但其实像多刺的鱼,会被卡住。

“曾有段时间光听这张专辑。”我对雨说,“那时候还没有你呢。”

记忆和彼时对现在的自己一无所知所产生的鸿沟让我愉快。岁月流逝也是美好的事,比如曾经不存在的雨现在存在。

用扫把清扫了一部分地板,打开前一天的信,虽然毫不优雅,但和雨在一起,喝着清晨一成不变的咖啡,心想能听到哪儿就听到哪儿吧,况且还有雨的陪伴。

不久前因为天气热,雨剪了毛,现在全身的毛都很短。剪过毛的雨中等大小,沉甸甸的,端庄的身材一览无遗,没有多余的凹凸,很可爱,感觉更像绒布玩偶。一碰他,他的体温便传过来。

而且,还有刚剪过毛时才会发生的特别事件。雨热衷于在树丛中探险,每当早晨散完步,全身都沾满清晨的露水。毛长的时候仅仅是浑身湿漉漉的,但刚剪完毛时,露水则变成漂亮的露珠静静附在毛尖。浑身沾满许多露珠的雨,在清晨空无一人的路上昂首阔步。

“冬天也剪成这样怎么样?”

今年再也看不到短毛的雨了,我觉得遗憾,便问道。雨回答,怎么都行。

削了梨,只分了一片给雨。

“已经是秋天了啊。”

雨使劲摇着尾巴回应我的话。不过,他是因为梨好吃才摇的。秋天出生的雨,却不知道自己生在秋天。

苏珊·薇格用寂寞的温度在歌唱。

“这个温度很好吧?”

我对雨说,然后想起几件怀念的往事,都发生在雨不知道的年代、不知道的地方。

曾经只工作了一年的书店,雨天客人很少,可以坐在吧台里看书,透过玻璃窗看着外面的大道被雨淋湿。店内的办公室散发的不是书店,而是图书馆的味道。还可以看到在同一个地方工作的年长的女人们。

或者和许多国家的人一起上英语课。在没有人迹的大厅中,饮料贩卖机发出嘈杂声。房子后院的草地。独自上街也无所事事,很快钻进去的快餐店或者咖啡屋。

苏珊·薇格让我想起这些往事,想起既不属于“男人”,也不属于“家人”和“职业”时的我。

秋日的早晨,音乐洒在我们的身心上。这让我回忆起各种往事的音乐,似乎也轻快地渗入雨剪过毛发的肌肤,渗入雨的血管。

9

雨的脸是四方形的。除了俄罗斯狼犬和阿富汗犬这样少见的品种,很多犬种面部轮廓都是细长的三角形(连柴犬和腊肠也是),但雨不一样。

雨的脸是四方形,再加上嘴周围的皮多出来,因此一口咬住什么大东西的时候,皮肤会完全撑开,这时的样子很有趣。咬住大块的狗咬胶时,雨的嘴角会横向伸长十五厘米,很逗。我经常大笑。

“好奇怪的脸!”

即便被人直率地指出来,雨也不介意,依旧是一副奇怪的面孔,摇着短尾巴,抬头看看我:“什么事?”

我觉得这就是高贵。雨没有卑劣的地方,丝毫没有。他满不在乎地大肆做着怪异的表情。

待在雨的身边,我很满足,心平气和。虽然嘴上说着“好奇怪的脸”在笑,但很快就发现比起好笑,自己更是因为幸福笑出来的。和喜欢的人(或者人们)在一起的时候,我经常开心地笑。

我抚摸着雨,亲吻着雨。雨的头顶、丑丑地鼓出来的嘴角、温暖的躯体。雨摇着尾巴回应,除此之外却不再理睬我,和狗咬胶较着劲儿。

比如听着麦当娜的《美国派》,在有雨的房间里大笑的时候,我心花怒放,因为彼此都自然而然地待在那里。基本都是在晚上,我们吃过饭以后。

音乐不可思议的事情之一,是它有时会变成明灯。唱片或CD第一个音符坠落的瞬间,灯一下亮了。因此听音乐的时候,我们家的窗子从外面看也许比别人家的更明亮。

以前,一位女歌手的歌从收音机中传来,重复着“Tears are on my pillow”,声音无尽甜蜜却似乎又充满好胜,我觉得真棒。DJ好像说,刚才的歌是麦当娜的,但记得不太清楚。去音像店找了找,没找到相似的歌。假如真是麦当娜的歌,那就是我和麦当娜的初遇。

之后也不曾觉得麦当娜的歌有多好或招人喜欢,虽然激情四射却没有破绽,太完美,太统一,直到听到了《美国派》。

我和雨都特别喜欢这首歌。收在名为《MUSIC》的CD中的第十一首。我有时只重复第十一首,感觉被带去了某个地方,想永远待在那里,有种干草的味道。“chevy和levee”、“dry和rye”、“pie和die”、“store和before”,歌词干脆利落又押韵,听来悦耳,而且情不自禁想跟着唱。

在《好事成双》这部电影中,麦当娜扮演的主人公在墓地哼唱这首歌,在同性恋丈夫的男友的葬礼上。

我以前不知道,她的《美国派》是翻唱自男歌手唐·麦克莱恩的畅销金曲,知道的时候吃了一惊,因为觉得非常适合麦当娜。所谓的适合,就是这首歌将毫无破绽的美发挥得淋漓尽致,极其自然。

说什么开着雪佛兰去河堤,还有那些老友在喝着威士忌,歌词都是男性第一人称的,而且高潮是“拜拜,美国派小姐”。不过麦当娜唱出来,让人感觉也可以有这样的女人。

“唐·麦克莱恩的,”我跟雨解释,“听一听唐·麦克莱恩的原唱,觉得确实是他的味道,很浓厚。充满温暖的乡土气息,感觉比麦当娜的更平静。不过麦当娜的这首歌里,添加了某种毫无戒备的感觉,所以情感更突出。这很美,不是吗?”

雨还在啃狗咬胶,好像在说,那下次也给我听听唐·麦克莱恩的,又好像没说。

房间因为音乐而明亮温暖。押韵有节奏的歌词,我仅仅重复自己知道的部分:Bye-bye Miss American pie. Drove my Chevy to the levee, but the levee was dry...

10

雨稍稍长大了些,是什么时候呢?迄今为止养过各种狗,却没有一个像雨小时候那样全心全意把周围的东西“玩坏”的,而且他那种深不可测的热情和能量让我超越了困惑和愤怒,甚至超越担心,充满了神圣感。

当然,雨现在也不是安静的狗,容易兴奋又喜欢搞破坏,一半的拖鞋和三分之一的袜子都给它弄得破烂不堪。但它不再把弄坏的东西吃进肚子里,这让人松了口气。

以前的雨,能吃和不能吃的东西一概不分,比如饼干连盒子(里面的塑料纸也一起)吃了一半,毛毯啃一晚上吃下一条边,这些还算好的。把电线咬断吞进去,或者使劲啃老公的软盘,剩下的残骸怎么看都少了一块儿,这种时候真恐怖。

但是去宠物医生那儿时,招来恐慌的总是我。雨觉得莫名其妙,在观察台上摇着尾巴,得到医生的神谕“很精神啊,嗯,不要紧吧”,意气风发地回了家。

大概是过了两岁以后,这种事消失了。雨长大了些。我把雨放在膝盖上表扬他,你长大了啊。没有比什么都吃更危险的事了,学会避开这种危险着实可喜。

得到表扬,雨鼻子里发出满足的声音。暖烘烘的十三公斤的身体沉重而悠然地横在我腿上。

包含在成长这个词里的失落和悲伤,是我和雨无法共有的东西,没办法对雨倾诉。

“你过得开心吗?”我试着问雨。

今天和雨听的是三犬之夜。关于这三个大男人的组合,我一无所知,CD也只有一张。好像是从六十年代末到七十年代很活跃的乐队。印着面部特写的封面也让人感觉尤为古老。

不过,这些人唱的《普世欢腾》和《黑与白》一定要让雨也听听。前者尤其愉快,雨一定会心情大好。这首歌是如此开始的:

Jeremiah was a bullfrog/Was a good friend of mine/I never understood/A single word he said/But I helped him drink his wine/And he always had/some mighty fine wine.

名为《普世欢腾》的歌曲,的确充满了畅快的祈祷。嘶喊部分我也喜欢。

旋律坚定,乐器的声音很坚定,歌曲也很坚定。这就是我对三犬之夜的印象。

这些人的歌曲感觉比起“曲”,更是“歌”。为什么呢?听着CD,也是感觉比起“在听”,更像是“听到”。他们在某处唱歌,歌声传到这里。我很喜欢这一点。

第一次听是在常去的酒吧。大概在两年前,歌名是《表情歌》。

“谁在唱?”

我一问,酒吧老板笑了,回答说:“三犬之夜。”

我清楚地记得自己不是问“谁的歌”,而是问“谁在唱”。

雨一边啃着新买来的玩具“缅因州的灯塔”,一边愉悦地听着音乐。自己稍稍长大了也好,我对此略感寂寞也好,雨全然不在乎。这样的生命力轻而易举打动了我的心。我和雨都必须自己活着,自己老去。就像三犬之夜在《ONE》那首歌中唱的:

One is the loneliest number/that you'll ever do/Two can be as bad as one/It's the loneliest number/since the number one.

11

在没有雨的房间里,听ARICO的《公园里的蔚蓝天空》。一听到他弹钢琴就平心静气。比起平心静气,更像是寂寞寥落,像被带去了一个渺无人烟的地方。大概可以说是胆怯,不过仔细想想,心情干脆爽朗,如孩子般坚定。那是没有阴霾的爽朗,如雪一般冰冷的爽朗。

不久前写了名为《动物园》的短篇小说。写作期间一直只听这张CD。《动物园》和这张CD的钢琴声在我心里有些相似。

明天起要去伦敦一周。什么行李都还没准备,不过这是工作,机票已经寄过来了,到了早晨就要出发。

这十年间去国外总是为了工作,都没自己安排过行程。这也许很奢侈,同时也很奇妙。我基本都缺乏真情实感,想着“真的要去吗”,等回过神的时候已经坐上了飞机。

今天白天,把雨寄放到了妈妈家。妈妈家有只叫小雪的白色长毛吉娃娃,和雨几乎同岁,他们关系很好。

在国内旅行一晚或者两晚,会把雨托付给附近的(但走路也超过一小时)宠物旅馆。但如果有一周以上的旅行,觉得他实在可怜,便把他放在妈妈家。那个家里总有人,还有小狗玩伴,对爱撒娇的雨来说比旅馆(或者说自己家)更舒服。而且妈妈还嘴上说着“一点点”,喂他里脊肉吃。

这个家空空荡荡。没有说着“一起玩、一起玩”缠着我的雨,我的时间和空间都变得绰绰有余。

虽然觉得是自己任性而愚蠢,不过出于自身的原因把雨托付给别人,回到没有雨的家却又觉得愕然,因为雨不在了。我觉得像是自己把雨抛弃了。雨的东西——黄毛毯、蓝盘子、小猪玩具,还有鸭子玩具、数量庞大的球——到处都是。我缓缓地收拾着,去了厨房想冲杯咖啡,打开灯的一刹那,发现厨房角落里有个红色玩具,塑胶的,形状像冰激凌的上半部分,很奇妙。雨最近很喜爱它。我狼狈不堪。喜爱的东西明明应该都给他带去了,竟然忘了这个红色的。

我马上给妈妈打电话。

“雨好吗?”

“好啊,你不是刚刚见过吗?偶尔也问问你妈妈好不好。”

“不是刚刚见过吗?更重要的是雨没找什么吗?”

“找什么?”

“红色的玩具,忘记给他带去了。”

妈妈似乎轻蔑地哼了一声。

“雨不要紧。刺猬、大象、带条纹的东西,不是带来那么多嘛。”

带条纹的东西是灯塔,我跟妈妈解释完,挂了电话。

听着ARICO的钢琴,我思考着,究竟从何时起,自己变得如此脆弱呢?

乖哦,我说着放下雨要走时,雨总会后知后觉地明白过来:哎?要把我留下吗?然后嗯嗷嗯嗷地发出悲切的哀鸣。

当然不会持续多长时间。我走了五分钟,他就哼上一声表示愤慨,不一会儿便自己玩起来。捉弄许久不见的白色小朋友,跳上沙发,为了“保护沙发”挠妈妈盖的床单。或者在房间四处巡视,如果发现干抹布就撕得一塌糊涂,发现人家送的点心盒,便恰到好处地发出撒娇声,讨要“一点点”。

好啊,这回我心情一转,变得十分自豪。因为寂寞和全世界一样,无时无刻不遍布周围。

一听到《公园里的蔚蓝天空》,这种感觉仿佛更容易理解了。唯有在世界这冰冷的寂寞中,才能懂得自己身体内部的“热度”。

12

边听纯红乐队,边写这篇文章。纯红乐队一出新专辑,我一定会买,因为可以同时品味怀念和新鲜。

《蓝》是这些专辑中极为钟爱的一张。一切声音都恰当、愉快、轻盈,带着适度的甜蜜和悠然。通篇都好,不过闭上眼睛听第一首歌《MELLOW MY MIND》,会感觉整个身体被吸引进去。“Lonesome whistle on the railroad track”这段歌词力量尤其强大,眼前似乎能看到无尽延伸的笔直的铁路。在我心里,这不知为何是清晨在清澈的空气中,从空无一人的站台眺望到的风景。

第六首《我生命中的一天》、第八首《夜班护士》、第十三首《击掌》都喜欢。

虽然嘴上说着喜欢,但现在才发现这些人的歌记不住名字。他们的歌都像清泉般畅快流淌,包括翻唱的歌,怎么翻唱都是纯红乐队的味道、气息和触感。这样就好,而且我也分不清楚。我觉得这很棒,正是他们的底蕴。有底蕴的东西值得信赖。

比如听肯尼·金的曲子时,也是同样的感觉。曲名是什么无所谓,几乎只凭最开始的音符就能知道,啊,是肯尼·金。声音眼瞅着汩汩而出,哗啦哗啦打湿了我的细胞。桑田佳祐的歌也有这种底蕴。

一起听音乐的时候经常这样,我想让雨也听一下纯红乐队的其他专辑,依次放了《图画书》和《新的火焰》。

收在《新的火焰》中的《如果你现在还不了解我》是名曲中的名曲,只有这首歌连歌名一起,想忘都忘不掉。不想写作的时候,一听前奏就想哭。

第一次听的时候就被这首歌的美震撼了。大概再没有更美丽、更悲伤的情歌了,虽然是翻唱,却让我觉得这肯定是纯红乐队的歌。没有米克·哈克纳尔的声音绝对不会成立。

第一次听的时候是在二十五岁左右,“If you don't know me by now, you will never never never know me”,这句歌词里所包含的感情,恐怕对谁都没有过。开始对别人拥有这种感情,以及明白never重复三次的意味,都是后来的事了。尽管如此,我也从这首歌里体味到了那种撕心裂肺般的悲伤,还有切切实实的爱怜,尽管自己还没有经历过。

不过这歌词太让人震撼,寂寥得让人心里一惊,而且旋律说不尽地温柔甜蜜。

雨在我的膝盖上一动不动。

今天除了散步两次,还一起去了附近的香烟自动贩卖机那儿,扔球和啃刺猬都玩够了,他心情舒畅、筋疲力尽,刚才还满足地叹了口气。

雨满足的叹息和不满的叹息明显不同。那叹息长长的深深的,心满意足般连后背都在晃动。伸直的双腿被他一挠,我心花怒放。我坐在地板上,雨悠然地卧在我的双腿上,或者说一半身子搭在我腿上,一半身子夹在腿中间。

雨还是小狗的时候,我也把还没有这么重的雨放在膝盖上,读绘本给他听。雨喜欢绘本,读给他听,他也不老实,或是探出身子对书页又舔又挠,或是弄破书皮,或是使劲啃着封面一角。如此和绘本格斗一番后,恰巧我们读完了一本有趣的书,雨便打心底发出深深的满足的叹息。长长的深深的,连后背都在晃动。

午夜,回忆着这些,我和雨听着纯红乐队,听着绝望般寂寞、让人困倦般甜蜜的美丽情歌。

13

我时常想,雨是不是觉得自己一个人住。我经常外出,在家也是在二楼度过的时间居多,因为工作室和浴室都在二楼。

至少睡觉的时候在一起吧,所以曾尝试和他一起睡,但试了三次都失败了。

卧室也在二楼。而且我刚开始养雨的时候,答应过老公不把雨带上二楼。我是言必有信。

但是,特别寂寞的夜晚除外。老公不在家时,让雨上床,次日把床单全洗了,就不会露馅。

“不许告诉别人哦。”

我对雨说了好几遍,雨仿佛说“知道,知道”,眼睛里闪烁着期待抬头看我,来回摇着尾巴。

打开门,我说“可以上二楼啦”。雨兴致勃勃地奔上二楼,勇猛地冲进卧室,跳上床挠挠床单,把脸在被子上蹭,转来转去打滚。我一上床,他就过来舔我的脸。

“知道了,好了,睡觉吧。”

雨根本不听,兴致颇高。无奈地和雨玩了一会儿,拿玛德琳玩偶玩木偶剧,去阳台看星星。

“在一起真好啊,真开心。”

我多次对雨说。雨也每次都用全身回答:“嗯,开心。”

之后上床关灯。雨要是十五秒钟一动不动,我就能睡着。我入睡很迅速,而且又困,然而雨五秒钟都静不下来,在被窝里钻进钻出,在我脸旁刨枕头下面,从床上下去又上来(雨能跳上没有人的床,有人躺着的床却跳不上来,便会发出撒娇声“让我上去、让我上去、让我上去”,我必须下床把雨抱上来),或者用鼻子推开窗帘眺望外面。

雨待在和平时不一样的地方,会心神不宁。

第一次,我先睡着了,但是雨好像睡不着觉得无聊,把我的拖鞋和手机充电器弄得破烂不堪。我在他要采取进一步的破坏行动时醒了,伴着满腹牢骚把他“强行遣返”回一楼。第二次我学乖了,把包括拖鞋在内的东西都放在雨够不到的柜子上。于是雨闲得无聊,在黑暗中要么舔我要么挠我,说“喂,一起玩”,结果成了耐力大比拼。雨的能量无穷无尽,我又垂头丧气地把雨送回一楼。

然后第三次。

“一起睡吗?”

我一问,雨摇着尾巴冲上二楼。两个人有段时间欢欣雀跃。关上灯之后,雨进出被窝,挠床单,不安地转来转去,坐卧不宁,最后缓缓跳下床,挠门说:“我要回去。”

我惊得倒吸了口气,因为雨非常爱撒娇,也许我平时顾不上他,不过在一起的时候,他片刻也离不开我脚边。我去扔垃圾他也要跟着,上厕所也是。丢下他的话,他就叫着抗议,因此无法把雨放在超市入口去买东西。我一走开,他就像被踩到爪子一样发出哀鸣:“嗷嗷。”

打开门,雨沮丧地独自走下楼梯。我茫然地目送着,然后想起雨房间的门关着,跟着下去给他开门。雨乖乖进去了。

“你在这儿睡?”

我一问,雨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回答:“嗯。”他一副抱歉的表情,似乎很歉疚,很悲伤。

我很寂寞,便觉得雨也寂寞。你看,他总想上二楼来。把雨关在一楼,我觉得对不起他。

结果,雨有雨的生活。我回到二楼,在皱巴巴的床上一个人睡。

今天没有音乐的话题。

14

马上要出新书了,在雨旁边看样书。

“样书是试着印刷的东西。”我跟雨解释,“这是背标。为了弄清帖与帖的顺序,在每一帖的脊背上做标记。”

雨的表情在说:“然后?”

“然后?你要看这个看到什么时候?”

既然是舒适晴朗的下午,我又为要出新书而开心,所以我们决定一起听些“略微特别”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