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三个愿望</h3>
在芭芭拉·派克题为《嫌疑》的小说中,有这样一句台词:“为了幸福,男人没有太多必需的东西,有的话反而会被束缚。”让我印象深刻。哦,是吗,男人原来是很节约的生命体。
林恩·S·海特瓦的小说《切断点》中,有一段描写爷爷去接小孙女的场面。爷爷看到小孙女的双肩背包那么小,大为吃惊:“来吧,再拿点书呀衣服什么的,把你喜欢的东西统统带上。女人的行李就该又大又沉。爷爷的克莱斯勒大得很,什么都能装下。”
我觉得很有趣。的确,若是女人,就会需要各种各样的东西。指甲锉啦,香水啦,巧克力啦,室内穿的拖鞋等等。为了每天小小的幸福。
我喜欢轻装上阵,旅行时虽然带的行李很少,但还是需要各种各样的东西。想要的东西有很多很多。关于想要的东西,打算接下来写上一年。
首先是三个愿望。
让你实现三个愿望,这是童话中经常出现的套路。比如被渔夫救下的金鱼,作为谢礼,便怯生生地说出这一番话。
假如是我,该如何回答呢。
关于三个愿望,我从孩提时代起一直考虑至今。也就是说,我“时刻准备着”。
到了现在,有两个已经定下了。那便是工作一生,以及在相爱的男人臂弯里死去。简单得很。问题在于第三个。
人们期望的第三样东西。
继经济上的稳定(工作)和精神上的安定(男人)之后的东西,是某种意义上的“多余”,是本质上的“奢侈”。
我最喜欢奢侈。
比如说,具有弹奏任何乐器的能力。作为第三个愿望,我想这也不赖。或者是哪怕吃得再多,也不会增加一克体重的身材,这也不错。我还想,要是有一棵每天早晨能长出好几种水果的又小又美丽的树,那该多好啊。
事实上,想要的东西无止无尽。
有一个童话,说一个一心想要月亮、让周围的人备感困惑的公主的故事。我记得好像是詹姆斯·瑟伯写的。
现实生活中,因为一心渴望拥有月亮而困惑的不是周围的人,而是我本人。渴望得不到的东西是何等痛苦。
然而。
既然身为女人,我又想:希望自己千万不要吝惜憧憬的能量。
<h3>井</h3>
希望拥有一口井。
我一直有这个愿望。对井的热切向往,已经到了无法用语言解释的程度。
后院如果有口井,该是多么安心,又多么令人兴奋啊。其实家里甚至连后院都没有,但暂且不提。
后院的土地一定很潮湿。井是用石头砌成的,下方有少许青苔。井石在盛夏里一定凉冰冰的,而在隆冬会冰冷彻骨。小蜥蜴也许在悄悄地休息着,或许还可以看到小小的青蛙。我和它们共同拥有这口井。
祖父母家的后院里有一口井。盛夏,井水凉得难以置信,梦幻般地清冽。井水怎么打也打不完,这种富有之感似乎比住在用自来水的家里要奢侈得多。即便是小孩子,也能理解这一点,因为我们拥有水源!
祖母去世,把卧床不起的祖父接来东京时,我的父母将老宅卖掉了。那座后院里有一口井的老宅。
每次去那座老宅时,我都会想:失火也不怕,用井水灭火就得了。自来水管坏了也没关系,反正有井水喝。后院里的所有生物都得到了佑护,蜥蜴、青蛙、蝴蝶还有我。人只会被自己深信不疑的事物佑护。
倘若我拥有一口井,一定会喝那井水,用那井水洗手洗脚,在井里冷藏水果和啤酒,给植物也洒上充足的井水。后院水淋淋、湿漉漉的,哪怕没有人在,也充满了勃勃生机。
我会时不时地打开井盖向下探望。那里一片漆黑,寂静无声,寒气升腾上来。喊上一声,传来轻轻的回音,声音垂落下去,向着另一个世界。后院里有另外一个世界,多么让人安心。
上下压动水泵,一定也是幸福的劳动。咯吱咯吱的响声使人心情愉快,我情不自禁地嬉笑出声。水泵生锈后,变成了美丽的红褐色,犹如老人那饱经日晒的健壮肌肤般值得信赖,既帅气又令人怜爱。
若是恋人来访,我会满心喜悦地迈着轻快的步履来到后院,为他舀一杯清澄的井水。恋人咕咚咕咚地喝得津津有味,喉结上上下下,我会看得心荡神驰。
水井永远在那里。我会觉得它在佑护着我,仿佛童年时代一样。做兑水威士忌时,用的也是井水。煌煌白昼,我在后院里喝着它,站着健康地喝。
我还是希望拥有一口井,因为最后我还可以纵身跃入其中。
<h3>鲨鱼的牙齿</h3>
从小我的牙齿便很脆弱。
所谓牙齿很脆弱,也就是说很容易蛀牙。
我很喜欢刷牙,也刷得很勤。常备的牙膏有三种,最普通的是一种名为Aronal的瑞士牙膏,因为偏爱其包装和风味。因为吸烟,还使用去除烟垢的狮王ZACT牙膏,以及保持牙龈健康的含盐的Acess。每天轮番使用,早中晚认真地刷牙。
如此认真地刷牙,牙齿却照样会蛀,究竟是为什么?牙齿同样不好的父亲生前就诡辩道:“像你那样整天刷还是照样蛀牙,不刷不也一样嘛。”所以他不太爱刷牙。
自然,《海螺小姐》《爱刁难的老婆婆》《怪医黑杰克》《短发君》从头到尾都是在牙科诊所的候诊室里看完的。牙科诊所既干净又让人安心,不是什么不好的地方。况且我的主治医生非常出色,医术高明,已经麻烦他将近三十年了,真是万分感激。
但如果可能的话,我还是不想去那儿。
鲨鱼据说能无穷无尽地长出新的牙齿来,真令人神往。
能无穷尽地长出新牙的话,哪怕牙齿断了掉了,也没啥可怕的。而且性格还会变得比现在张狂。
如果我长了鲨鱼的牙,吃鱼时便整条地吃下去,连鱼头带鱼骨咔嚓咔嚓地嚼个粉碎。即便是肉,比如说排骨之类,也连骨头一道塞进口中。旁人肯定会目瞪口呆,于是野蛮女人的名声便传播开来。
倘若过上这样的饮食生活,恐怕血液将会变浓,骨骼将会变强,内脏也会变得健壮。
这样的话,我就不再想吃蛋糕呀软薄饼呀这类柔弱的玩意儿了。我要大口生嚼土当归、牛蒡这类硬质蔬菜,如此这般,精神也会变得坚强起来。
哪怕一个人独处也无所畏惧了。不必担心抽烟熏黑了牙齿,不再畏怯黑夜中噩梦缠绕,优哉游哉地享受生活。
或许容貌会变得可怕一些,但这种事情我不在乎。大概会为自己的强壮深感自豪。只有相当勇敢的人才敢靠近我。
那种心情,恐怕跟在皎洁的月光下独自一人劈波斩浪畅游在苍茫大海中十分相似吧。优哉游哉,自由自在。
再也不用去瞧牙医了。再也不用买Aronal、狮王ZACT和Acess了。
若是长了鲨鱼的牙齿,毫无疑问,我会像鲨鱼那样孤独,露着铮亮的牙齿,飒爽轩昂地在苍茫的大海中遨游。
<h3>帽子</h3>
宽大、舒适、戴上去无比愉快——我希望拥有一顶这样的帽子。
不是为了漂亮,也不是为了遮阳或防寒这一类功能,仅仅是为了戴上觉得愉快、感到幸福的帽子。
首先,形状必须是能深深地戴在头上的,必须是柔软敦厚的布质。这是全世界仅此一顶、只属于我的帽子。
仿佛漫游奇境的爱丽丝受邀出席茶会时,帽店主人所戴的那种帽子。不过,我想要柔软的帽子,类似硬邦邦的高筒礼帽抽去硬衬后的那种。
具体说来,是用森林般的绿色天鹅绒制成的,装饰着多得几乎要掉落下来的花朵。当然都是鲜花。此外,还有朋友们的照片、海边捡来的碎玻璃、葡萄干、无花果干、特别的日子里喝过的葡萄酒的软木塞、富有纪念意义的戒指等,装饰着很多好东西。这些小小的令人怀念的东西都直接缝在帽子上,或者用细而结实的线牢牢悬挂在上面。
一顶与其说花哨,不如说是离奇古怪的帽子。
然而,因为是量“头”定制的,所以戴着极为舒适。耳朵完全被盖住,脸也遮住了将近一半。我戴上它,内心便满足而安详,愉快得想纵声歌唱。
我想要这样的帽子。
戴上它外出,就仿佛自己的整个房间在移动,连同幸福的记忆,连同整个世界。
海明威称巴黎是“移动的节日”,我想我的帽子也正是这样一种状态,是个人的移动节日。
孩提时代我很讨厌帽子,觉得它是个累赘,毛线帽和草帽有点扎皮肤,布帽子又很闷热。稍微长大一点以后,又因为其他的理由讨厌帽子。那理由是只有个子高、脑袋小的人才适合戴帽子。
然而到了最近,我觉得帽子的形状原本就很奇妙。至少在都市生活中,它不就是为了个人快乐而存在的吗?
我非常喜欢快乐,就像《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帽店主人那样,或者像《姆明一家》中的史力奇那样,自行其是、随心所欲地戴帽子,那有多好啊。无论是奇妙还是癫狂都毫不在意。
我希望戴着我的帽子,以一颗坚强的心,快乐幸福地生活。
<h3>天生的歌喉</h3>
那是六七年前的事情,听完辛蒂·罗波的音乐会后,在回家的公共汽车上,我思忖着:如果有来生,我要做一名歌手。辛蒂·罗波是位天生的歌手,她的歌声仿佛是喷涌的泉水。从她的心底喷涌而出的歌声,与其说是传入耳廓,不如说是沁入了一个个细胞里。
我彻底明白了,歌手不是成为的,而是天生的。
所以,倘若具备辛蒂·罗波的歌喉(和精神),不论是否进行职业性的演唱,我想我始终都是一位歌手。
我大概会站在自家客厅的正中央,两腿略微分开与肩同宽,挺直身子,纵情高唱从心底涌出的歌吧。
歌声无止境地喷涌而出,但我丝毫感受不到疲倦,因为我生来便是个歌手。
根本不需要什么乐器,因为我有辛蒂·罗波般的歌喉,没有伴奏也绰绰有余。每一曲都是发自灵魂的歌唱,因此听起来也许像福音歌曲,有时甚至像童谣。大概就像吸收着来自大地的养分、绽放出朵朵鲜花的植物一样。
我自小喜爱唱歌,常在家中唱。不过因为节拍慢得出奇,加上声音不知为何变得怯头怯脑的,连我自己也听不下去。
“被你一唱,什么歌听上去都像是念经。”
父亲经常这么说我。确实如此,我唱什么歌听起来都差不多,唱完后把歌名告诉大家,多数人都满脸愕然,根本听不出是那首歌。
究竟憧憬歌手的什么呢?首先是赤手空拳闯荡人生,既不需要纸也不需要笔,只有“我”是唯一的资本。我为这种状态的正当性所吸引,我的憧憬恐怕就与所谓正当的肉体有关。
我喜欢肉体,比如为体育而生的肉体,为歌唱而生的肉体,还有美丽的肉体,为恋爱而生的肉体。
若能那样借助自己的身体让听众的身心都得到满足,心情一定极为舒畅。我会拎上一个提包,唱着歌周游世界。在不同的土地上,学习当地那些自古流传下来的歌谣,让心中歌曲的源泉不断得到丰富。
可能的话,我希望在广场的正中央放声高歌。在阳光下。在月光下。用我天生的歌喉。
我希望如辛蒂·罗波那样,高歌充满爱的歌曲,抑或如卡莉·西蒙那样,唱出柔润恬静的歌曲。
顺便提一句,倘若生为男儿身,我希望拥有尾崎纪世彦的歌喉。
<h3>驴子</h3>
因为母亲喜欢动物,所以一直以来,我不是和狗便是和猫,要不就是和两者同时在一起生活。现在,我和小狗同住一个屋檐下。有动物的生活真是美好。
有朝一日,我希望能和驴子住在一起。小小的、灰色的、摸上去厚墩墩暖乎乎的驴子。驴子眼睛滚圆,黑眼珠偏多,性子温柔,毛短而密,比马朴素,可怜可爱。
在汤米·狄波拉绘制的圣诞绘本中,出现了一头“shaggy and brown”(有硬硬的毛的褐色)的驴子,名叫“I”(我),是专门负责接送耶稣的。我喜欢这头矜持寡言思虑周密的驴子,反复阅读了好几遍。
西班牙诗人希门尼斯的诗集《普拉特罗和我》中,普拉特罗也是头寡默温柔了不起的驴子,和“我”一起悠然地满街漫步。《小熊维尼》中出现的小驴屹耳,无论悲观之处还是富于哲理之处都耐人寻味。
倘若家里有头驴子,我坚决要同它睡在一间屋子里。深夜醒来时,月光从窗口照进来,他或者是她的剪影静静地浮现出来,岂不是一幅妙不可言的美丽画面。
饭也一起在厨房里吃。驴子大概会安静地从桶中摄取食物。水果也全部一起分享。
我不会开车,但倘若有一头驴子,不管去哪儿我都骑着它。驴子就是我的车。下雨的日子,我就撑着伞骑它。
日常买东西时,我在驴身上搭上一个篮子,拉着它去。西瓜、啤酒、狗粮等等,买了重的东西也不成问题。
再把家改建一下,请工匠造一个驴子用的厕所。
我给驴子朗读那些有驴出现的故事,小驴肯定会很温顺地侧耳倾听。
遇上生日或是圣诞节,我就在它脖子上系一个大大的蝴蝶结。我的驴子是灰色的,所以浅蓝色大概很般配,褐色的天鹅绒没准也很漂亮。
电影《野生的艾尔莎》公映时,母亲说想要一头狮子,妹妹也不知为何想饲养长颈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