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难得的男友</h3>
我决定将男友这个敏感的话题定为随笔的主题。
首先,得给男友下一个定义。我打算写的男友,不同于男性朋友,而是更为特殊的存在。
若是下个定义,那就是:他们是男人,是朋友,而且并非普通的“男性朋友”。理所当然地,这样的人极其难得。
虽然无关紧要,我还是试着描写一下我讨厌的男人。
能具体想出来的,是这四种类型。
爱扎堆的男人
立志当儿童文学作家的男人
不会正确使用语言的男人
只会按照固定模式思考的男人
啊呀,好讨厌。光是这么写一写,就令人心情忧郁。
所谓“爱扎堆的男人”,就是拥有一群特殊的伙伴,无比喜欢他们,三天两头一起搞活动的男人。诸如大学时代同一俱乐部的伙伴,某个职业运动员的粉丝俱乐部等。讨厌什么呢?我讨厌那种自我解放的方式——什么“和这些伙伴在一起的我,才是真正的我”。只能在某个特定的场合才能解放自己,这就是性情乖舛,而且幼稚。
那么不分场合,到处解放自己就好吗?倘若这样质问我,我会回答:当然啦,那还用说。如果得到解放的是一个给他人带来困惑的“真正的我”,那么首先就得改正这一点。
大多数爱扎堆的男人一旦结婚,便会成为“爱炫耀家庭的男人”或是“爱耍威风的丈夫”。非但如此,弄不好还身兼二任。这是通过观察得到的结果。
爱扎堆男人的特征,可以举出爱喝酒和爱好户外活动,然而,无论是酒量还是户外活动的能力都很一般。若是哪方面极为出色的话,那么与其说是爱扎堆,不如说是爱酒或热爱户外活动,就不属于这一范畴了。
而且,爱扎堆男人的最大特征,是他们都认为自己拥有一颗“少年般的心”。
还有立志当儿童文学作家的男人。
在男性儿童文学作家中,认真而出色的作家非常之多,然而不知为何,立志者中却是怪人多多。其特征便是笔头勤快,三天两头地寄明信片来。明信片或许是关键所在,既没有非写信不可的要事,关系也说不上亲密,然而明信片一写就是好多。一读就明白,恐怕相同的东西同时寄给了好多人。要说可爱确实够可爱的,但不得不说,这个样子想成为儿童文学作家大概不太容易。
要说这种人哪里让人生厌,便是“希望被理解”的愿望莫名地强烈。我分明不打算理解什么的,他却一个劲儿认为必须理解,得到理解是理所当然的。
他们同时又是容易受伤害的人种。原则上,对于容易受伤害的人种,我是敬而远之的。
此外,他们自认为具有“孩子般的心”,不仅如此,还极其珍惜那颗心。
还有不会正确使用语言的男人。
这与沉默寡言、词汇量少或者语法不够准确无关。说白了,就是在咖啡馆里说什么“咖啡就行”的男人。若是问他:“咱们去哪儿呢?”他便回答:“哪里都行。”“那么,去公园吧。”他又回答:“太冷了,不去。”“要不看电影?”则回答:“不想看电影。”“那么就待在家里吧。”结果又说“啊?”的男人。
这些人自认为很“普通”,但是当追问他“什么是普通”时,则又张口结舌。
最后,是只会按照固定模式思考的男人。
他们认为圣诞节不为女朋友在漂亮的餐厅预订座位就是对不住她(或者要受到埋怨)。“男人一出门,劲敌有七人”,“孩子是夫妻的纽带”等等,这无数的警句、格言、迷信和戏言,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坚信不疑。
这一类人每每与“不能正确使用语言”的人相互重叠,但另一方面,他们似乎又“希望做一个有良知的人”,比如在咖啡馆里,大概不会说“咖啡就行”之类的话。他们与其说认为自己“普通”,莫如说自认为是“男子汉”,没有意识到这两者其实是一回事。
顺便说一句,这四条也完全可以套用在女人身上。虽说能完全套用,但我要写的是“男友”的事情,女人暂且搁置一旁。况且,这四种类型的人也可能各具魅力(魅力真是不可思议的东西)。如果有魅力,便可能成为朋友。倘若是男性,便会成为“男性朋友”。
但那不是男友。对我而言,即便是阴差阳错,他们也不可能成为男友。当然更不可能成为恋人。
在这层意义上,男友和恋人颇为相似。
没有和这个人发展成恋爱关系,真是太好啦!这样的念头仅仅产生过一次。他是我的男友,我们有许多东西可以分享。倒不是说我们彼此相似,大概是能够相互理解。我们<b>能够</b> 轻易地理解对方感情的细腻之处和节奏,如同水渗入沙滩一样自然而然。
之所以在能够的下方加上着重点,是不希望与已然理解混为一谈。能够理解,无非是说能单纯将抛过来的东西接住。
我们时常见面,共进午餐或者晚餐,有时则是下午茶、深夜的美酒,一起散步,真诚地交谈,告诉对方在没有见面的时候发现的好东西、好事情。
他是一位容貌和心灵都非常美的人,说什么“没有发展成恋爱关系太好啦”,听上去可能有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之嫌,但我毫不在意。因为今后会发展为恋爱关系这个客观上的可能性,对于我(抑或他)来说,其实是不值一提的。
我和这位男友分享的众多事物中,最重要的便是人生,说成世界也无妨。亦即生活在同一个时代。
和恋人的区别之一便在于此。恋人是甜美得几乎灿灿放光,特别得已然无以复加,无暇顾及人生和世界将会如何。这样短暂而真实的瞬间十分重要。即使这样的瞬间能永远地持续下去,并终其一生,那归根结底也无非只是结果。
对于我而言,生活在同一时代不仅限于男友,也是朋友具有的最大资质。
现在活着的人虽说都处于同一时代,但我所谓的“同一时代”则远远来得狭隘。比如说一起工作,共同制造同一件东西;一起对“现在的老头们”“现在的年轻人”大发感慨;哪怕在我成了老婆婆的时候也活得好好的,能与我同处一地共同看着这个世界,等等。
这在父母和子女之间是绝无可能做到的。或许正因如此,人在儿童时代才那般孤独吧。
<h3>人情</h3>
现在,我正在越南伏案写这篇稿子。久违的东南亚。刚出机场,温度和湿度便以令人怀念的气势扑面而来。眼前是多雨的国家特有的鲜艳色彩与植物的蓬勃朝气。笑脸有如孩子般天真、体格却充满野性的人们。霓虹灯,大排档,气味。还有满街数量惊人的摩托车和机动三轮车、五花八门的拉客者。
假期虽然不足一个星期,旅行却能使肌体重新焕发活力,令人高兴。
我把盆栽托付给了一位男士——他既是优秀的编辑,又是年长于我的男友,这才来到了这里。盆栽是一种名叫马尾辫棕榈的观赏植物。我素以让盆栽枯死的高手著称,然而已经两年半了,这株马尾辫棕榈却仍未枯萎,始终绿意葱葱。
“你要去哪儿?”
托他照料盆栽时,他问道。
“越南。”
“和谁?”
作为男友颇为少见,他会问好多问题。这便是他的性格。
“去干什么?”
“丈夫怎么办?”
“狗呢?”
“交稿期限?”
“你肯定回来的吧?”
一个一个地回答这些疑问时,我突然发现平素在种种琐事上,我其实一直受到此人的照顾,已经有十五年了。与精瘦的躯体不相称,他很能喝酒,而且容易沟通、喜爱让人快乐的事情、工作能力强、万事适可而止、有位善解人意的妻子,堪称完美无缺。
总之,在日常琐事的问题上,我尽量避免去打扰说着“就当我不在”的丈夫,而是借助男友的力量,方才走到今天。
初夏的越南是水果的乐园,我每天都品尝大量的水果。青而甜的香蕉、熟透的芒果、馥郁的释迦头(番荔枝)、榴莲、爽口的柚子、冰凉的山竹、没有花纹的西瓜、清淡微甜像点心似的火龙果。
上午逛街,下午稍稍工作一会儿,夜晚便是喝酒。
过着这样的日子,突然冒出了一个念头:为什么我会把盆栽交给男友照看?
我分明是有女友的。
可以列举几个理由。年过三十五六的她们多半已经结婚生子,哪里有时间照看别人的盆栽?而那位男友住得较近,而且办事一丝不苟,不可能让植物枯萎。
不过,另外还有关键的理由,这是刚才坐小船渡河回旅馆的途中发现的。
从许久以前起,不知何故,我就明白欠女友的人情是危险的。
大概包括我自己在内,女友们并没有丝毫的恶意,却有将事物时而夸大时而低估的根性。面对一件小小的礼物,她们会极其夸张地感激;而对于巨大的牺牲,却轻描淡写地不以为意。
这有时固然堪称美德,有时却让人困惑。
比如说,托她照顾过一次盆栽,说不定曾几何时,给别人的印象就变成了事无巨细全部是由她来照顾的了。
而男性在这方面较为实在,总体而言。
这次这位男友,会像女性一般善于享受聊天的乐趣,因而常常被称为“大婶儿似的男人”,但在这种地方却非常有男子气概,实实在在,让人放心。
欠了一次情,始终就只是欠一次,男友身上有这种不随意夸大的清高。
我一面在脑子里思考这些事情,大白天里乘上了小船。河水绿中泛着褐色,岸边高大茂盛的草丛中,有很多色泽花纹与鹌鹑蛋相似的青蛙。小心点哦,这里的青蛙会咬人的。划船的女人提醒道。
傍晚,雨气势磅礴地倾泻下来。我在宾馆大厅喝着西瓜汁,眺望着落雨的情景。大雨冷却了白昼的热浪。
然而,对于充满男子汉气度又实在的他,我感觉自己似乎总是欠他的情。老是去麻烦他,却不记得他曾麻烦过我什么。可能对他而言,我便是“女友”,恰如我看我的女友那样,是那种尽可能不要欠她们人情为佳的对象。
倘若如此,我虽然占了便宜,却并非我的本意。虽然并非本意,却占便宜了——也许应该这么说。
金子光晴的诗篇中,有一首题为《给女人的辩白》的诗作。
给女人的辩白
女人说的话什么都应原谅女人犯的错不必心怒欲狂女人的谎言、女人的任性和放荡恰似点缀女人和服的斑斓花样将其都视为女人的色彩吧须得极力褒嘉、精心欣赏任凭偷盗还是欺骗,切莫责问瞒天过海,女人们和别的男人幽会,也切勿妒恨不必在意自己的面子自尊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当气度宽大胸襟坦荡。女人才是花中之花然而,对那些不懂得恋爱术的伪劣女子唯有这种女子,让我们蔑视她蔑视那些既是女人又非女人的假花
在这里,姑且就遵循这首诗里主张的原则,以日日摸索恋爱方法的名分请求谅解吧。
即将凌晨两点了。从刚才起,壁虎就在窗外低鸣。在东京,正是黎明即将到来的时候。
明天很想去买点儿东西。我受人之托,得购买盐、青瓷茶杯,还有串珠刺绣拖鞋。不用说,自然全都是来自女友的订单。什么重呀、易碎啦、不知道哪里才有卖啊,她们毫不理会。对于她们这份情谊,我当然是竭尽全力予以回应,永远竭尽全力。
人生,便是这样构成的。
<h3>禁忌</h3>
我想写一写比利。
比利是我在美国认识的。那年我二十岁左右,无所事事地在纽约东游西逛。在大都会美术馆宽敞的展厅内,比利向我打招呼。那时我并不知道,美术馆是个勾引无所事事的日本女孩的胜地。
我们谈了谈绘画方面的事。我说我喜欢伯恩·琼斯,他说罗塞蒂更胜一筹。我们谈论了罗塞蒂妹妹写的诗。在美术馆前的石阶上,我们坐下又聊开了。我买了罐无糖百事可乐,比利却说应该喝传统的可乐。
随后他邀我去他家。比利的家就在附近,说是可以请我吃顿便饭,还说他擅长做菜。
被我拒绝后,比利满脸不可思议的表情。
“为什么?享用美食之后再做爱很快乐哟。”
“做爱?不是光吃饭啊,还要做爱?”
“可能的话。”
比利属于那种对自己的肌肉颇为自豪的白人,脸上胡子拉碴,虽说有一双可爱的眼睛,但是我觉得不能这样做。
“不行。”
我回答。之所以记住了比利,是因为那番对话十分有趣。
“为什么?有情人了?”
被比利这么一问,我便谎称是这样。作为拒绝的理由,似乎没有更合适的了。
“真是滑稽透啦。这么快乐的事情你却只跟情人干,太可惜啦。”
我忍不住笑了。
那时我深信做爱只是恋人之间的事。比利却说这仅仅是乐趣之一,与吃一顿美餐、看一场电影、外出旅行是同等程度的事情。
“所有这些事,和朋友一起做是最开心的。”
比利是这么说的。
当然,说来说去,这不过是勾引女孩而已,比利一定经常说着这种话把女孩带回家去。不过他关于做爱和朋友的认识,看来是非常认真的。
“跟恋人干不如跟朋友干,这种事世上有很多呢。”比利说道。
回忆起来颇令人怀念。打那以后过去了很长时间,后来我时常在街头意外地碰到比利。我们彼此笑着称对方为“another tripper”(另一个旅行者),至多也就是一起喝喝酒聊聊天,并没有更亲密的交往。后来我就离开了纽约。
倘若是现在,我大概会这么回答比利:包括肉体关系在内的友情当然存在,不和你上床并不是因为有了情人,而是因为没有上床的理由。实际上,应该这样回答才是。
男友和恋人的区别不在于有没有肉体关系。一般而言,肉体关系到处都有,也存在包括这种关系在内的牢固友情。倘若从恋爱的观点来看的话,有时会令人绝望,然而从友情的观点出发,有时却是美妙的事情。
因此和男友之间的禁忌并不是上床。大多数事物都是心境问题。禁忌之类,原本就只存在于每个人的心灵之中。
禁忌。
就我个人而言,禁忌是两个人一起到观光地去,比如盛夏的海滩、游乐场,还有乏味的购物也同样不行。
倘若是和恋人(如果他希望的话),我乐意奉陪。和女朋友、和家人也都可以。不过,我不能和男友两人跑到观光地去(还有乏味的购物)。问题在于这些地方如影随形地充斥着疲惫。快乐是不妨分享的,而疲惫则不能。对我来说,这便是禁忌。
我认为分担疲惫带来的痛楚与悲伤,并且因此得到深化的关系,是夫妇的特权,而情侣是感觉不到疲惫的,所以去任何地方都无关紧要。
这世间似乎把上没上床看得相当严重,真是奇妙的事。
例如,人生会在陡然之间变得黯淡。当我的人生陡然变得黯淡时,便有男友将卡洛尔·金的CD《花毯》作为礼物送给我。卡罗尔·金粗犷的歌声,以及一曲曲简洁而微带暖意的旋律,恰是我那时所欠缺的。
有一段时间,我每天只听这张CD。《I FEEL THE EARTH MOVE》、《WHERE YOU LEAD》等,这张CD收录的全是名曲,还有《YOU'VE GOT A FRIEND》,卡洛尔·金用她那粗犷的声音唱道:
You just call out my name,
你只须将我的名字呼唤
and you know wherever I am,
你知道哪怕我远在天边
I'll come running to see you again.
我都会再次飞奔来和你相见
Winter, spring, summer, or fall,
无论冬天、春天、夏天还是秋天
all you have to do is call.
你所要做的只是呼唤
我哭了。就像这首歌唱的那样,我与送这份礼物的人,JUST A FRIEND(只是个朋友),但他却填补了我的欠缺,这种安心和救助原来就同做爱相似。
世界上有男人和女人,真是妙不可言。远在天边,抑或近在眼前彼此吸引,是件美好的事情。若非如此,人生将会困难重重。
拥有朋友的奢侈,是只有成人才被允许的特权,尤其是拥有男友。
对于自己长大成人,我由衷地觉得高兴。有男友陪在我身边,真是太妙了。
<h3>两个苦味的朋友</h3>
我有两位“良药苦口”的朋友。
一位是十六年来的好友,另一位交往也有十三年了。两个人都与我是同代人,相互间并不认识。若是把他们拉到一起的话,只怕在相互排斥的同时又强烈地彼此吸引吧。我虽然这么推测,却惧怕这排斥的剧烈,所以毫无介绍两人相识的念头。
一位待人和蔼可亲,另一位则是冷若冰霜。两人都学识渊博,措辞幽默妙语连珠,何止一倍于人,简直是十倍于人的讽刺家。两人都待人坦率(对我来说是足资信赖的首要条件),而且思路异常清晰。思路异常清晰的人因为这一点便相当孤独,这个单纯的事实,我便是从他们身上得知的。
他们本人也许会否认,他们最大的共同之处便是本质上的野性。尚未被驯服的部分,残酷且具有攻击性的部分。在两人的感情中心倒海翻江的正是这一部分。
归根结底,他们是危险的男人。
他们俩对我来说是苦口良药,因为他们说起话来都直言不讳,而且都从我无法想象的角度观察事物。
可能因为认识他们时还是个学生吧。因为还是孩子,大家都很残酷。与长大成人后相比,时间和体力都绰绰有余。其中一位和他的朋友一道,几乎每晚都去喝酒,海阔天空无所不谈。这种场合几乎都是由交谈升级为议论,再由议论屡屡升级为争吵。偶尔和他们俩聊天时,都因为双方富于辩才而让争论不断深化,终于发展到踌躇和后悔也无法补救的地步,导致双方都心情不快,冷漠地沉默不语。
用他的话说,我是“欠缺常识”,还没有“适应社会”,“缺乏自觉”,“给旁人添乱”。我则说他“装出对这个高深莫测的社会无比信任的模样”,是“偏重平衡型”,“过于小心谨慎”,外加“用心不良”。
这位朋友对我的评论中,印象深刻的是:“你如此期盼‘绝对’,简直太天真啦。我认真地告诉你,香织,有朝一日你肯定会求助于宗教的。”
当时,我根本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这么说。
这世上不存在什么绝对,他说。主观性的“绝对”也可以啊。我解释道。即便在别人看来不是“绝对”也没关系,事后发现“原来弄错啦”也行,只要当时认为“这是绝对正确的”就可以了。
在说明的时候,我突然感到了悲哀。男孩子们在规劝他人时总是满脸不悦、语气生硬。以前我对这一点心存恐惧。
另一位朋友,从没和他喝酒聊过天。他是个不喝酒的人。这位朋友说的话中让我深感震惊的是:“无知就是罪恶。”
他那时在指出我的无知并加以谴责之后,甚至说道:
“连我都感到羞耻,臊得没法活了。”
“可是,无论是谁,不可能什么都知道吧。”我的反驳连自己都觉得不甚高明。
“借口不可能知道一切,就放弃知道的努力,这难道不是懒惰?”
我只有承认他说得在理,别无选择。
他们都是格言的宝库。和他们在一起时,我痛感男女之间在所有意义上的差异,对“男友的目光”竟如此尖锐甚感新鲜和惊讶。
我们共同度过学生(尚未就职,闲得无聊,残酷辛辣)时代,我想这是决定性的因素。在后来结识的人面前不必暴露的东西,都被对方看到了(也看到了对方的这些东西)。
对于从中学到短期大学都在女子学校度过的我来说,这样的男友真的很少。
和另外那位聊天时不喝酒的朋友曾经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他的信异常地长,艰深难解的词汇多到难以置信的程度。细小的字密密麻麻写满了信笺的正反两面,诸如某小国纷争的现状、他当时正在留学的英国的风土人情、人类所犯下的罪恶和耻辱、关于语言、关于我曾经留学的美国的考察、他认为我必须读而我绝不可能主动去阅读的各种书籍,以及各种文献的引用,洋洋洒洒堆满纸面。
我喜欢读他的来信。好些意味深长的事实,好些有趣的书,以及有关“人生”的简练姿态,我是从他那里学来的。
他在长而艰深的书信的字里行间,信手而来写了很多日常生活中的发现——关于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发现的蒲公英、有趣的朋友、好喝的茶。我喜欢他纯朴而富有个性的文章,愉悦中充满了惊奇。
我和他的共同之处只有三点:喜欢美味的食物、喜爱儿童书,以及(他定会对这一点愤怒)为人单纯。
最近跟这两位朋友都无缘会面。但这类朋友不见面也无妨,他们在世界的某处好好地活着,便是对我的支持。
其中那位交往了十六年、待人和蔼可亲的朋友,偶尔会打个电话来。那样一来就聊上两个小时,你一句我一句。
在最近的一次电话中,他不断对我依然维持着婚姻状态(恐怕是对我丈夫的忍耐力)表示惊讶,对我好歹在坚持工作、有所收入也很惊讶。
另外一位朋友——即交往了十三年、待人冷若冰霜,却寄给我美丽信件的那位,已经大约两年没有交谈过了。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他把长发束在脑后,娴熟地在厨房里忙活,为我做了香浓可口的俄式蘑菇牛柳和西班牙风味的奶黄布丁。房间的打扫非常到位,走廊的一面墙壁做成了专放文库本的浅浅的书架。他见我对这些书架深感羡慕,便说道:“不错吧。”
声音非常孩子气。我很喜欢他那句充满孩子气的“不错吧”。
<h3>溢美之词</h3>
有生以来最高的溢美之词,是年长我近三十岁、令我敬爱的一位男作家说过的话。
一起旅行,再没有比你更令人愉快的人了。
就是这句话。当时我觉得,哪怕再活上几十年,也不会有更好的赞美了。这是我一生中听到的最好的溢美之词。
旅行的成败取决于随身携带的物品。只有头脑、心灵、身体和一个提包,在并非为自己设计建造的地方,在没有固定住处的地方,在既没有家人也没有工作的地方,在与自己的过去和未来均无联系的地方,该如何度过这几天?我想关键在于能否全身心地享受这无牵无挂的轻松。
倒不是自吹自擂,平时也罢、外出旅行时也罢,我都绝非一个身手敏捷的人,既不够机灵,也没有什么活动能力,还缺乏耐性,更没有值得一提的旺盛好奇心。
所以,他所说的一起旅行很愉快这句话,意思并不是在所到之处我派上了什么用场。连我都觉得自己是个一无所能的女人。但凡和我一起旅行过的人,看到这里,恐怕都会因频频点头而肩酸脖子痛吧。
溢美之词这东西,是考验说话人资质的试金石。对写不好文章的人表扬他的文章,他一定不高兴;听味觉迟钝的人盛赞某家餐馆,可信度注定不会高;被公认品味低陋的人夸奖衣着装扮,那么这一天肯定情绪低落。
听到他的溢美之词时,我竟如此高兴,是因为在我看来,关乎旅行,他就是一等一的行家高手。
跟所谓的老江湖又大不相同。当然,他曾经旅行无数、遇事处变不惊,就这一点而言也可谓老江湖了;加之精通法语,在历史、文化等方面造诣也极深,但关键并不在这里。
他对这个世界的好奇仍在、双眸清澄依旧,在这一层意义上,又不妨说他绝非所谓的老江湖。
他仅仅是到那儿去,以一种飘然的(其姿态更为柔曼,我宁愿称之为飘逸的)姿态。
他在那里极其自然地举手投足。他“观察”但不“参观”,“吃”却不“饕餮”。
和他在一起,愉快的事情便越发愉快,不愉快的事情也能单纯地视为不愉快,不往心里去。这份丰美和轻妙仿佛音乐一般。
他轻快地旅行,然后轻快地回家。出发也罢,归来也罢,始终心情愉快。于是我猜想,万一因为什么事情不能回家,他恐怕也会安之若素,抛却一切,在那片土地上生活下去吧。
当然,这么说了,他一定会否定。“我不舍弃,不会舍弃。为什么非舍弃不可呢?妻子在等我回去。女人也在等我回去呢。”
现实生活中,他什么也不抛舍,然而有抛舍的精神准备。本质意义上的旅行就应当是这样。
来自这样的人的称赞让我异常高兴。“尽管身手不够敏捷,为人远欠机灵,也派不上什么用场,不过,下次我们还一起去旅行吧。”我激动得甚至声音都走了调。
称呼年长的男性为“男友”,让人有点踌躇不安,但他对我来说就是一位优秀的“男友”,除此以外什么都不是。他见多识广却又为人懒散,稳健可靠却又楚楚可怜,兼备享乐人生的诀窍和忍耐人生的决心。能够进行丰富的旅行,便意味着拥有丰富的人生,两者是相似的。
不过,在他爱用的词语里有“女人”一词。“因为那人是某某某的女人”,“女人在等着呢,我得回去”等等。我喜欢他这个词儿。不是“妻子”,不是“情人”,也不是“女朋友”,而是“女人”。我喜欢这个词的准确、淡然和妩媚。
遗憾的是,我不是他的女人。但是,在他的身边做一个普通的“女人”,这样的状态令我心仪。
这种表里如一,一踏上旅途便格外鲜明。大家将工作和家庭暂且搁在一旁,在各自都不熟悉的地方一起行动。
有一次,和包括他在内的四五位朋友一起去了南国的岛屿。我觉得作为男性,他携带的行李略嫌多。短短数天的旅行,却把包塞得满满的。里面都装了些什么呢?
他那行李的真面目,原来是塔希提人用的那种缠腰布和文字处理机。在南国岛屿购买缠腰布的大有人在,却鲜见自备的人,更何况一条又一条的还带了好多。我忘不了那些缠腰布鲜艳的色彩,他乐不可支地将它们缠在身上。晚餐时竟还缠上外出作客用的。我大为惊讶,同时也着实感动,因为缠腰布实在和他太般配了。
据我所知,他从没说过“太忙”“工作太累”之类的话。问他:忙吗?他总回答:不啊,闲着呢。他说工作起来非常愉快,轻轻松松、开开心心,似乎工作对他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
见他旅行时也带着文字处理机,我暗暗以为他一定是忙得焦头烂额,截稿日期已迫在眉睫了。过后,听到一位朋友推测,说那是他新买的文字处理机,因为新鲜劲儿还没过去,所以就随身带了来。
我想,或许当真如此。这很像他的做派。但也可能并不是这样,说不定真是火烧眉毛。在我们面前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而实际上已经是紧迫不堪、穷途末路,正在绞尽脑汁地想方设法。这也很像他的做派。
海边的房子里,在镶嵌着大块玻璃、采光极佳的客厅,清晨,他缠着缠腰布敲击文字处理机的身影,无人得知究竟是属于哪一种。他便是这种人。
本质意义上的旅行,对于我认定的“男友”和“女友”来说,是相得益彰的行为。
他给了我一生之中最高的溢美之词,我希望自己是个无愧于他的旅人。
<h3>男子汉的定义</h3>
这是我的任性蛮横。我明白,无论怎么看,这都是任性蛮横,所以请不要生气。
对我来说,有一件事情是不希望男友做的。如果女友做了,我不会在意,然而倘使男友做了,我便会感到生气或伤心,要不就是失望。大抵会将这些都包括在内。
这便是两人一起喝酒时,他比我先退席回家。当然,先告知有事在身,或者身体不适另当别论。假如并非这两种情况,他只是说一声“那么,我该走啦”,就扬长而去的话,我便会想:好啊你。你跑了。把我自个儿撇下不管了。(所以我不是说了嘛,这是我的任性蛮横。)
虽说一个人喝酒也没什么不好,但得从一开始就是独酌独饮。或者是我自己说的:“我要在这里再喝上一会儿。”(所以不是说了嘛,这是我的任性蛮横。)
倘若不是上述情况,希望不要撇下我不管。
我曾经是个对唱着“博吉啊,博吉,你那个时代真棒,男人闪闪发光,可以装模作样”的泽田研二颤栗不已的女孩。我的男友们都知道这一点(我猜想)。就算不知道这个事实,也肯定知道我是个这样的女人——希望男人闪闪发光、装模作样的女人。(顺带说说,我还很喜欢安·路易斯《六本木殉情》那段“你可别只挂在嘴上,得树立起男子汉的形象……”。)
有点不清楚自己在说什么了,总之,要像个男子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