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8
上午十一点半,店里有几个学生模样的客人坐在窗边喝果汁聊天,手边摆着挑好的书,不时摆弄落地窗边的花花草草和那几个惹眼的窗帘扣。这样的情景就是我在书店里所能见到的最有幸福感的时刻之一:几个人,几本书,一壶花茶,喧嚣的都市被隔在一扇门外,里面的时光缓慢到仿佛静止。
我把店里的花草浇了一遍水,回到收银台后看书。
顾客要走了,小章来帮他们拿账单。他还没忘记早上的话题,趴在收银台前边跟我说:“你相信我,你家唐唐等会儿肯定不会出现。”
“我要不信呢?”我合上书,抬起头。
“赌一个月扫地!她要是没来,你扫一个月;她要是来了,我扫一个月。”小章下了个这么有吸引力的注,我思觉失调才会不答应。
“行。”
小章朝我伸出手。
我有点纳闷:“账单给你了啊。”
“手机拿来。公平起见,不许作弊。”小章简直比女人心眼儿还多,他怎么知道我打算给唐唐发短信?这下可真成了看谁运气好的游戏了。
为了避免作弊的嫌疑,我只好把手机交给小章,还心有不甘地嘱咐:“别给姐砸地上了!”
“姐姐,HTC都出到G14了你知道不?你这古董G3就算不砸也该退休了。”他还穷得瑟地把我的手机晃了晃,然后抛进衣兜。真是抛,不是放。
我又一次抚额。
后来,事实证明小章果然有着比女人还准的直觉,唐唐来电话了。我一听见自己的手机铃声在小章的制服兜里响起,仿佛顿时闻到了一个月的灰尘味儿……
原计划的三人午餐又变回了施杰和我两个人。
说实话,跟他一起吃饭气氛还不错——施杰本身就有这种能和世界上任何一个人相处愉快的天赋。他熟门熟路地带我去书店后大楼里的一家地道的泰国餐厅,咖喱味道不错,而冬阴功毫无例外地喝起来像刷锅水。从一进店门开始,他就在扮演主导的角色,如果我要跟他抢着付账,只会增添尴尬。一顿饭的时间长短通常都取决于席间的聊天是否愉快:两人话不投机低头闷吃,算上上菜的时间差也只需要大概半小时就能离开餐桌;而如果聊得热烈,这顿饭很有可能在两小时以上。今天的午餐持续了一小时,施杰的人生经历才刚刚从高中说到大学。我习惯不谈自己的事,他也善于绕开这种尴尬,于是我也算听得挺有乐趣。
饭后他送我回店里,此时一个客人也没有。垃圾桶里的外卖比萨盒子证明小章已经吃过午饭,或许他正在书架后满怀善意地扫着这个月的最后一次地。
施杰环顾店内,随口问:“你男朋友今天没来?”
唉,他才在店里见过我几次,现在就连他也以为黎靖是我的男朋友。
既然难以三言两语解释清楚,也没必要对别人解释,于是我反问:“谁?”
他的脸上果然出现了一丝惊愕的表情:“……那‘大不列颠制造’的哥们儿不是你男朋友啊?”他果然是指黎靖。
“哪个啊?”我轻描淡写地问,语气就像在问他今天天气好不好一样。
“你还有好几个?”他故作夸张。
“我一个都没有。”我坦白地答。
他追问:“你真没有?”
我确认:“真没有。”
他还不死心地多问了一句:“那哥们儿真不是?”
“不管你说的是谁,都不是。”
“既然你没有男朋友,要不考虑一下我吧?”他面带微笑,语速如常地扔出了这句话。
十几岁时的恋爱是生涩,连怎么表白都要先绞尽脑汁后鼓足勇气,即使如此,到最后说不出口的概率依然大于50%;成熟之后恋爱是默契,从彼此相处中就能逐渐感觉到对方的心意,不需要表白就了然于心的概率大于50%;而太有经验的恋爱就只是一场关于如何取胜的游戏,开局掌握控制权、中局攻城略地、残局以绝对优势迫使对手只能选择握手言和。
施杰刚才那句话就是一个绝佳的开局。
他貌似玩笑却又不失真诚,神情大方磊落,毫无害羞或者局促之感,让你完全摸不透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再加上平时相处,他总是礼貌热情但不轻浮,这一句话之后,通常你就会开始不自觉地琢磨他说过的每一句话、做过的每一个动作,一遍又一遍深思这些细节里到底有没有对你包含特别的感情。此时,他已经成功地在你心里占据了一席之地。比起热烈的攻势,这样简洁有力的开局无疑是效果最直接、成本最低的选择。女人的爱情很多时候是由不解和好奇开始,而男人常常是经过深思熟虑再选择追求一个他能看穿的女人。当然他们也会喜欢女人有神秘感,但这种感情仅仅只会持续到完全了解她之前。简言之,“选择”与“爱”这两件事,女人永远混为一谈,但男人的大脑则可以做到泾渭分明。
我也笑了笑,回答他:“你很值得考虑,不过单身也是不错的选择。”
“这么说,我的对手不是一个男人,而是单身主义?”
“少点假想敌,世界更和平。”我走过两步替他拉开门,“谢谢你送的书,谢谢你请我吃午饭。”
“别客气,那改天我再打电话给你。走了,你进去吧。”他配合地走出门口,脸上没有丝毫不快。
“开车小心。”我朝他挥挥手。
身边安静下来,整间屋里只剩下60年代的爵士乐不紧不慢地在空气中流动。平时只要一见到个活人小章就能聊个不停,现在他仍然不声不响地窝在书架之间的某处。
“喂,出来吧,不会杀你灭口的。”我叫他。
小章果然从里边钻了出来,像得到允许般凑过来张口就说:“别考虑了,施杰不适合你。你跟他还不如跟唐唐姐呢。”
我用研究性的眼光又一次将他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你是……看上施杰了?”
“我呸你一脸花露水!”知心姐姐附体的他愤然反抗,“别看他平时跟我称兄道弟的,谁都清楚我们俩不是一路人。我跟你说,这地球上有两种男人绝对绝对不能要:一是凤凰男,二是富二代。”
“除了这两种,就都能要了?”
“不,这两种是‘绝对绝对不能要’。除此之外,还有‘绝对不能要’、‘考虑要不要’、‘也许可以要’、‘一定必须要’和‘不要就会死’这五种。”
他说得头头是道,我乐了:“欸,那你喜欢哪一种啊?”
“你怎么就那么想让我钻进你的圈套啊?”他慢悠悠地端起杯子喝水,再慢悠悠地放下,“反正我是提醒你了,富二代千万不能要,不然有你受的。”
他这个说法未免有点夸张,施杰就算家境还不错,但应该还算不上真正的富二代。
“是,感谢未卜先知、神机妙算的章嫩草大师!”
门边的小风铃响了一声,有客人推门进来了。来的是两个年轻女孩,进店后没有靠近书架,径直找了张靠窗的桌子坐下。小章没工夫回嘴,便白我一眼,转身去吧台拿饮品单。
吧台后墙上木柜子里那一排好看的玻璃罐里装着咖啡豆,遗憾的是,我在这里待了两年多,仍然尝不出豆与豆之间的区别。对我来,五十块钱和五千块钱的咖啡豆喝起来都差不多,只知道它们味道跟速溶不一样。以前陪同客户参加非正式的聚会也不少,在这种场合基本都是吃什么谈什么,于是咖啡成了我最无法理解的话题——搜肠刮肚掏出来的品评赞美之词需要从我嘴里变成另一种语言,手上那杯昂贵的咖啡同样也从我的嘴里落进胃里,但我从未成功地将两者从感官上联系起来。
而小章在这一点上绝对是天赋异禀。任何酒类、咖啡,他只要尝过,就像被存储进记忆体,无论隔多久都能清楚准确地还原,绝不带混淆的。虽然他没什么机会在名媛们面前显示这项高雅的天赋,但每位对着菜单犹豫不决的客人,都是他展现魅力的好机会。
——眼下这两个女孩就正拿不定主意,在询问他的意见。
“想喝香浓一点又不带酸的就曼特宁,喜欢果香的话肯亚咖啡不错。不然看看这一页:想要有巧克力味儿的就是摩卡,但摩卡口感有点酸;想要奶味浓郁就选拿铁。”小章面带亲切又职业性的微笑,声音温柔、语句简洁地作推荐。
“嗯……蓝山咖啡怎么样啊?会不会很苦?”其中一个姑娘从菜单上抬起头来,问。
“要选单品咖啡的话蓝山不错,它是产自牙买加蓝山海拔两千多米上的咖啡豆,口感和香味都比较淡,但是质地非常精细。不过,我个人觉得蓝山比较适合贵妇,像你们这么可爱的女孩儿可以试试日式的炭烧咖啡。像我同事,她就很喜欢喝店里的炭烧。”一见到漂亮小姑娘他就不淡定,卖弄学问之余还不忘把我拉出来当人肉招牌。
果然,那俩姑娘对博学的小章闪着星星眼,迅速点了一杯炭烧、一杯拿铁和一块菜单上大力推荐的提拉米苏。
“炭烧有苦味,比较香醇,搭配巧克力蛋糕会更好;而拿铁口感层次丰富,最好是搭配蓝莓芝士。当然,我只是纯粹建议一下,提拉米苏算是比较百搭的,也很女性化,最佳组合是跟卡布奇诺搭配。”小章笑容可掬地全程扮演着“温柔可爱充满魅力的咖啡师”。
结果自然是咖啡师大获全胜,客人怀着被尊重、被细心体贴对待后的感动之情,改点了一块蓝莓芝士和一块巧克力蛋糕。他体贴尊重漂亮姑娘倒是事实,咱们店蓝山比炭烧要贵出不少。
咖啡机嗡嗡地响起来,我去帮忙替他准备杯垫小勺和托盘。
小章背对着顾客朝我眨眨眼。
我被他眨得一抖,仗着有机器的小噪声和音乐声当背景,以一种低到只在一米范围内能听见的声音问:“干吗非不许人家点产自海拔两千米的贵妇咖啡蓝山?”
“不懂咖啡喝什么蓝山,不怕浪费啊?咱家蓝山是真的,又不是外边那种调的,喝的不心疼,我做的心疼。”他说悄悄话的时候,嘴唇的动作小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那你不干脆推荐奶茶、果汁什么的?”
“客人想喝咖啡,我的责任就是给推荐个合适的。我总不能说:你就甭喝了,喝了你也不明白。”小章又白我一眼。
“不然周一跟李姐提议,六月活动让你教姑娘们认识咖啡好了。小姑娘们肯定都扑上来围着你。”
“这主意不错,你说还是我说?”他一听姑娘就来劲,也不知道真的假的。
片刻,将咖啡和蛋糕送到客人面前,俩姑娘热情地跟他聊起天来。于是他们主客三人瞬间跟老熟人一样聊得热火朝天,一时兴起还答应下次再来就给她们演示虹吸壶。这种情形我见过数十次,大概小章脑门上就写着“男闺蜜”三个大字,凡是开朗健谈点的顾客没有不爱他的。
我也乐得有闲暇时间坐下来,继续一点点做长篇翻译。
电脑屏幕上浮着一封新邮件提示,来自施杰。
点开邮件看到一张照片,图上香槟色的玫瑰在栅栏后盛开。邮件正文很简短:“我家院里的香槟玫瑰开了,拍照给你挑几朵喜欢的,挑好了我摘给你。”
我承认,这一刻的确有一点被重视的温暖感觉。随手拿起手机,未亮的屏幕清楚地照出了我的脸——这张脸从十几岁起就没有太大的变化,相比之下只是少了些许新鲜饱满的气息,多了几分经过时间必然留下的疲态。像我这样平凡无奇的二十七岁的女人,能有哪一点让施杰产生兴趣?
生活不是爱情小说,世上没有那么多无缘无故的爱。即使是所谓的一见钟情,看透彻了也能找出钟情的理由。所以说,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产生感情必然都有原因,无论自己是否意识到这一点。而我身上最突出的便是平淡无争,或许可以将此理解为他从我这里感受到的并非爱,而是对安定的需求。
在迷人的恋爱对象和朴素的生活伴侣之间,三十刚出头的他也到了会考虑后者的时候。
如此说来,只要多加几分好运气,我这样的平凡人嫁入豪门的概率还真比倾国倾城的女明星们高出一点?我不禁自嘲。
不再在乎对枕边人有几分爱,只求生活平静安定,这也许是大部分人在感情生活里的必经阶段。而我,虽经挫折,却仍抱有幻想。有人越年长就越将爱当成奢侈品,而有人越年长越把爱视为人生的必需品。我也说不清楚,两者中哪一种更容易获得幸福。
整个下午,我才完成了不到三千词。几百页的文档好像一辆永远都数不完有多少个座位的列车,盘踞在电脑里,龟速向前蠕动。
幸好,唐唐没有约会约得乐不思蜀,连晚餐的约定都取消。
晚餐在附近一家装潢很东欧的咖啡厅里。黎靖和我到时,唐唐他们已经坐在那儿了。唐唐身边坐的男人想必就是企鹅——理论上说我是见过企鹅的,只不过那天我湿淋淋的又加上感冒头晕,他当时在门口徘徊,状态也不比我好到哪儿去。所以那一面我几乎没对他留下任何印象,只记得是个陌生男人,身高还算标准,长相完全没记住。
因此,这才算是我真真正正第一次仔细看企鹅。这一眼给我的失望有点超出预计:他看上去就是一个极其平庸且没有特点的男人,留着典型的中关村技术宅男发型,不高不矮不胖不瘦,凭第一印象挑不出哪儿讨人厌,更挑不出哪儿值得唐唐挂念这么多年。好在长得不坏,能依稀看到少年时期美貌的残留痕迹。对于女人来说,这地球上最悲惨的事情莫过于正太长残,尤其还是自己念念不忘的那一个。如果非要在企鹅的外形上找个亮点,就只有他身上那件林肯公园主题T恤了。不得不说,这一点让我在惋惜过正太长残之后,好感度小小回升了几分。
“嘿,这是徐伟聪,这是我室友丁霏,还有她朋友黎靖老师。”唐唐向我们互相介绍,打断了我对企鹅的默默观察。原来企鹅的大名叫徐伟聪。理论上说,我也是看过他名片的,可同样一点印象都没有。他看上去既不“伟”又不“聪”,我在心里无声地为自己的肤浅叹了口气。
她第一次见黎靖,还特别礼貌地在介绍他时加上了“老师”两个字。
“唐唐。”黎靖伸手跟她握了握,毫不见外地打了招呼,接着又跟企鹅握了握。唐唐明显松了口气,她正担心黎靖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叫她“唐小雅”,这儿沙发底下空间很小,估计不够她钻。
“看看吃什么吧。”企鹅笑了笑,递过菜单。
嗯,他的声音倒是比外形出色。
“你们看吧,我们俩都看过了。”唐唐赶紧补充。
黎靖接过菜单,翻开后摆到我面前。见我把一页浏览得差不多了,他又帮我翻开下一页。这一系列动作都很自然,我也随意由他照顾。
“你们俩点的什么啊?”我拿不定主意,问唐唐他们。
“我点的波兰鳕鱼,他点的一个什么鸡卷。还有蘑菇汤和沙拉。”唐唐答。
鳕鱼看上去不错,不过意粉又标了推荐的星号……我正对着菜单思索,黎靖说:“那我们俩就要鳕鱼和意粉,分着吃就行了。汤就罗宋汤吧。”
“你又知道我想吃什么?”我吃惊不小。
“这还不简单,你自己盯着这两样的图片来回看了半天。”他一脸的淡定。
企鹅玩笑着感叹:“黎老师对女朋友这么细心,跟你同桌吃饭的男人压力有点大啊。”这句话有一半成分是把我和黎靖当做情侣了,另一半难道是在暗示他跟唐唐的关系进展?
“别,叫我黎靖就行。”黎靖笑了笑,“我也还没成她的男朋友。”
唐唐在一边插嘴:“还没成的意思就是快成了呗!”他们俩今晚倒是一派夫唱妇随的和谐架势,难不成真是旧情复燃了?
“你快成了还是我快成了?”我把球扔回给她。
她竟然没立刻回嘴,而是跟企鹅对视一眼,双方的脸上都有一丝不易觉察的又骚动又尴尬的情绪。
最善于在尴尬时刻转移话题的黎靖果然看准时机发功了,问企鹅:“听说你刚回北京?还习惯吗?”
“其实我在深圳才是真的不习惯,回来好多了。”不知道企鹅指的是气候还是唐唐。
“活该,谁让你去的?”唐唐果真是不放过任何谴责企鹅当年离她而去这个行为的机会,不管是认真的还是带有玩笑成分。
企鹅显然有些不好意思,只好避重就轻:“都说南方气候比北方舒服,结果一年四季就没有哪一季舒服过。”
“那是你去的地方不对。我们扬州就很舒服。”此时我是真心配合企鹅把话题从他和唐唐的主要矛盾上挪走。
黎靖倒是有点惊讶,问:“你不是家在重庆吗?”
“我没告诉过你?”我也惊讶原来自己从未跟他提起过这一点。
“所以你只是以前在重庆上学,然后在重庆工作?”
“对了一半。在四川上学,就近到重庆工作。”
“既然毕业都换了地方,怎么不干脆回家或者来北京之类的?”他问。
当年我毕业去重庆都是因为一个人,而那个人的名字他再熟悉不过。
我笑笑:“刚巧在重庆找着了工作呗。”
唐唐大手一挥:“你们俩赶紧把要了解的都互相了解了,然后赶紧发展!”
“那行,我们吃完饭就去发展。谁要买个票观摩观摩?熟人八折。”我觉得我这个反应很诚恳,但他们都笑起来。尤其是唐唐,笑得差点捶桌挠墙。
……
009
我必须承认,在这顿饭后,我对企鹅的印象又有了小幅回升。之前觉得他平庸,完全是因为唐唐挑剔的择偶观让我感到企鹅在形象气质上真没有哪条能符合。而事实往往如此:即使条件再苛刻,选谁也只是一个选择;无条件的才是感情。
以及,刚才那一个半小时里企鹅的表现得体又诚实可爱,不木讷也不浮夸。
或许唐唐本身已经够好了,真的不再需要一个像钻戒一样看起来耀眼的恋人,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舒服的抱枕。
——问题是,他们俩到底和好了没?我的无限脑补在这个问号面前一一退散了。
晚饭后,企鹅和唐唐自然有他们的节目,而黎靖决定陪我回店里直到十点下班。
我们回到书店时,小章老早已经把吧台收拾干净、换下制服,背着包等着回家了。抬头一看钟,还差几分钟就到八点。
“你撤吧!”我冲小章点点头。
“来了?”他这声招呼明显是跟黎靖打的,貌似已经对他跟我一起出入这件事习惯了,接下来半句才是对我说话,“那我撤了,明天见啊!”
“明天见!”我挥手示意他赶紧闪,他以平日下班时惯常的短跑速度闪出店门。
只剩两小时的班,我也懒得再换制服,跟黎靖坐在一边聊天。又一首背景音乐播完了,几秒空白后,熟悉的前奏响起。接着是佩茜·克莱恩低沉圆润的嗓音:“I fall to pieces each time I see you again…”
我端出来一壶茶:“小章不在,我只能冲个茶包了。别嫌弃茶包,是我的私人珍藏——斯里兰卡红茶。”
“谢谢。”他接过我手上的小壶将茶倒进杯中,白瓷底座里,蜡烛芯亮着温暖的橘色火焰,“这首歌很耳熟。”
“你也喜欢佩茜·克莱恩?”说起20世纪60年代的爵士乐,像我这个年纪的人中,能想到她的并不算多。
“嗯,准确地说是喜欢这首歌,但在外面很少听到了。而且,你绝对想不到我第一次听到它时是什么时候。”
“《吸血鬼猎人巴菲》?”我问。
“不可能又被你猜中,是不是我跟你提过?”他一脸不相信地反问我。
“当然没有,你怎么就没想到这个问题的重点呢?”
“什么重点?”
“我第一次听到它也是在看《巴菲》的时候!”
“1997年你才多大?”他记得还真清楚,《巴菲》是1997年的美剧。
“我没追过首播,是大学时候才看的。”我笑他,“这个问题倒应该问你才对:1997年你都多大了,还看青春剧?”
“二十几岁看这剧不夸张吧?”
“噢,我明白了,所以莎拉·米歇尔·盖拉就是你们那个年代的宅男女神……”
“你不如干脆直说是我的。”他不置可否。
“那到底是不是?你喜欢她那类型的?”
“其实——”他说了两个字,忽然停住了。门口的小风铃被碰撞出轻巧的脆响。
我坐在黎靖对面,背对着门。听到有客人,我转身站起来,只见门边站着一男一女。男的比黎靖年龄小很多,女的是云清。他们俩手牵着手。
云清也看到了黎靖,微笑着点点头算是打招呼。这场面的确有点诡异,他们彼此显然都没预料到会在此时此地猝然碰面。但她进都已经进来了,立刻转身出去似乎更奇怪。
我走上前去迎他们,顺便问需要什么书,我可以帮忙找。
“没事,不用麻烦。我只是路过,进来随便逛逛。”她的声音很轻很软,听上去有种奶茶一样的质感。
“那请随便看看,有需要叫我。”
她还是轻声道谢,接着跟身边的年轻男人一起浏览书架。
我回头看看黎靖,他并没有再看她,只是在默默地喝茶。离婚后再见面,他们既没有视而不见,也并未故意客套,而是表现得像关系疏远的点头之交——与其形容成冷淡,倒不如说是茫然。结束短暂的恋爱和失去长久的婚姻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只带走了你的一部分感情,而后者带走了你的一部分人生。曾亲密如一人的彼此要将对方从自己的未来里抽走,就如同在生命中留下了一截一截中途折断、找不到延续的时光,纵然那些棱角分明的断面会随着时间流逝而变得浑圆、摸不出痛感,但它仍然只是残枝。即使可以重新开始,那些旧的、已经断裂的枝也依旧存在。
他们曾共同生活过的时光、共同拥有过的回忆、彼此人生的关联都只会被切断,而永远不会消失。这便是爱过之后最大的悲哀:不是遗忘,不是失去,而是它总会残留一些东西在你生命里,成为无法磨灭的铁证。证明你爱过,证明你失去过,证明你可以遗忘却无法删除往事重新再活一次。
过去的已成历史,遗失的也将永存。而我们能够得到什么?唯有越来越厚的记忆和越来越薄的青春。
音响里,佩茜·克莱恩还在一遍又一遍地唱着那句歌词:“You walk by and I fall to pieces…”
这么应景的音乐响在耳边,黎靖依旧低头喝着茶。桌上空荡荡的,除了花瓶和茶具之外,什么也没有。
我从最近的书架上随手抽出一本书放到他手边。
“谢谢。”他接过书,连封面都不多看一眼就开始一页一页往下翻。显然这不属于正常现象,但我很庆幸,他此时此刻只是在翻着一本看不进去的书,而不是离开。逃避是人类在受到伤害时本能的第一反应,能够让他们不从现场逃离的理由只有两个:要么是不再在乎,要么便是已经足够成熟。
他的前妻在几分钟后来到收银台,抱了二十多本书。
那些书几乎没有什么关联,小说、诗集、漫画、旅行手册、菜谱……居然还有字帖。我很意外,她是怎么在这么短的时间逛完这么多分类书架的。很明显,这间屋里站着买书的和坐着看书的都心不在焉。噢,在我扫条码的空当,她又从杂志架上取下了两本重量跟砖头差不多的时装杂志。
刷卡付账后,她带着年轻的男友和一大包战利品匆匆离去,甚至没有要求我打包。
目送他们消失在店门外灯光所及的范围之外,我回头看了一眼黎靖。
他也正抬头看我,手上的书又被摆在了一边。
“是薇洛,不是巴菲。”他忽然说。
我被他的举动弄糊涂了:“什么?”
“回答你之前问的问题。我喜欢的不是巴菲那类型,而是薇洛。”
真不知道是他的反射弧长还是我健忘,我诚恳地认为,那些发生在他前妻出现之前的闲聊话题,完全没有继续下去的价值和必要。就算是为了不给我机会问他刚才发生的事,也完全可以挑另一个更有趣的话题。
见我没回答,他又问:“很吃惊吗?”
“还好,我以前一直以为只有女生喜欢薇洛。她又不爱打扮又不善于交际,就是个可爱的小书呆子。”
追了一部整整七季的肥皂剧,就是因为喜欢女主角的小跟班,他真是有点怪。
“如果你是男人就不会这么想了。”他拿着书站起来,想帮我放回去。
“给我就行了,你也不知道地方。”我接过他手上的书,摆回原位。
站在书架边环视这间小屋,仿佛一切又还原成云清没有来过之前的样子。
下班回家的路上,黎靖出人意料地向我说起了他和前妻分开的原因。
“有个读者从外地来找她,他们当晚就在一起了。”他的语气很平静,听不出一丝情绪。
虽然如此,我还是重重地吃了一惊,连接话都有点结巴:“那,那你是怎么,怎么发现的?”
“她坦白地告诉了我,说她想跟那人在一起。你看到了,离婚一年了,他们俩果然还在一起。”他低头看了看地面,马上又抬起来,“这也算是好事吧。”
“对不起,我还是觉得这事挺荒谬的。”跟读者一见钟情发展婚外恋再离婚,这真是我无法想象的情形。通常都是男人最需要被崇拜、被尊敬,女人很少会把自我价值的认同和情感上的依赖这两方面混在一起,一股脑儿摆在自己的伴侣身上。当然,身份和位置并不是感情的障碍,除非感情仅仅是由崇拜与被崇拜而生。将恋爱关系建立在彼此视线的俯仰之间是非常冒险的选择。当你与对方分享同一段人生,彼此间原本美好的差距,很有可能会以一种难堪的方式拉近。
他对我的观点并不介意:“我听到这件事的第一反应也是‘太荒谬了’。可是她说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就绝对不算荒谬。似乎有点道理,但无论如何都超出了我的理解范围。如果我们之间发生的问题是可以沟通可以解决的,我一定会去做;但这根本是我理解不了的情况,如果盲目地去解决可能后果更糟。”
“我始终觉得,两个人能维持长久的婚姻,根本不是靠的吸引和被吸引、征服和被征服。当一段感情里令人激动的东西消退了之后就去找另一段感情,这是种很幼稚的行为。”我脱口而出后,立刻略微有点后悔,便补充,“这只是我的个人想法,不一定对。不要在意。”
“没关系。其实我正是因为了解她这一点,才明确地感觉到这个问题不可能解决。”
聊到这里,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那他们,还有你女儿——”
“他们相处得还不错。我女儿不讨厌他。”他指的是女儿和未来的继父。我相信,没有什么会比这一点更让他感觉复杂了:既然女儿有自己的选择,就只能希望她在新家庭过得开心;但被人代替父亲的位置,真的有那么值得开心吗?
我沉默了片刻,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在想象,我是个多糟糕的爸爸?”他笑了笑,问。
“我不觉得你糟糕。”
“以前我也不觉得。现在想想,一个从不生气的老爸有时候也挺糟糕的,说不定让她很有压力。”
“我也不觉得从不生气是缺点。”
“只是那样有点假,对吧?尤其是对一个小孩而言:无论做什么都激怒不了老爸,这个老爸一定不那么在意她。”他说这句话时,语气和语速都平静正常,仿佛从来不曾有过情绪一样。
我想,我终于知道“雾”的感觉从何而来了——原来他一直都是这么冷淡,即使热情,也像是缺乏温度的假象。
我忍不住问他:“你真的没生过气?”
“怎么可能?”他反问。
“那你的脾气都去哪儿了?”
“算是习惯吧。有些东西可以自己消化,就不需要表现出来影响身边的人,总觉得能处理好自己的情绪才算成熟。”
“噢,你的消化系统一定压力很大。”
“谁说的?我从没得过肠胃炎。”他说。
看来刚才的不快他又已经不声不响地消化了,现在又有了说笑的心情。然而,有些事可以一次消化干净,有些并不能。它们会一次又一次卷土重来,即使总会被赶走,也要将你折腾得精疲力竭。
我不是一个善于消化的人,也常常遭到回忆的突袭,但一点也不羡慕黎靖的天赋。独自消化所有的情绪是项太庞大的工程,这种能力无法把你锻炼得坚硬如钢,只会让你越来越孤独。
我忽然有点于心不忍。
我停住脚步,拍拍他:“喂,一个人消化比较闷,一起去排毒怎么样?”
“排毒?”他显然误解了这个词汇的含义,表现出些许迟疑。
“来,跟着姐!”我感到自己有那么一瞬间被唐唐附体了,不知道从哪儿来的豪迈精神,拖着他就往前跑去。
幸好他没有问去哪里,只是跟着我一起在路边跑了起来。
我们看着自己的影子被一盏又一盏街灯陆续接管,跑起来的时候,连眼睛所见的灯光、耳朵听到的汽车鸣笛声都有着与平日完全不同的节奏,身边的一切静物都带着连贯的、被拉长的弧线,自己的呼吸越来越清晰,身体渐渐沉重后,又开始渐渐变轻,感受到轻盈的水汽穿透皮肤,缓缓凝结成细微的汗珠,先是燥热而后变凉,一步一步觉察出灰尘停留在身上的力量。
这些微妙的感觉就发生在半小时之间。
当我们气喘吁吁地坐在不知哪条路边的长椅上时,我看着他,他看着我,都不出声地傻笑起来。
我抬起沉甸甸的胳膊吃力地伸了个懒腰:“我感觉刚才把一年的运动都做完了!”
“这是下半场。”他说。
“上半场在哪儿?”
“山上。”
是啊,自从上次在雨中狂奔上索道一路淋雨下山以后,我很久都没有这样感觉到浑身疲惫又舒畅。
他把手肘搭在我的肩上,那不客气的姿态仿佛我是他学生时代的兄弟一样。自从认识他以来,我从未见过这样放松的、真实的黎靖。
“排毒吧?”我平了平还没喘过来的气,向他询问感想。
他显然也还只顾着调整呼吸,惜字如金地答我:“还行。”
“这都只能算还行?”
“有瓶水就更好了。”
他这么一说,果然感觉渴得就快自燃了。
放眼望去,方圆几十米都没有类似便利店的地方。说实话,我真不知道我们跑到了哪条街,似乎离住处不远,却又不是我们熟悉的地方。我们背后是一片被高墙围住的住宅,望向马路对面,顺着一扇一扇亮着灯的橱窗看过去,衣服鞋子首饰在玻璃后向我们宣告,想喝水基本没什么希望。
忽然我的肩膀一轻,他把手肘拿开、站了起来:“走吧?”
“走不动。”我赖在长椅上,完全不想考虑找路回家这件事,更别提去路上招手拦车了。
“有水喝还不走?”
这下我起来了:“哪儿有?”
“走吧,我都看到了。”他拉起我往人行天桥上带,累得够戗、又顶着二百度近视眼的我干脆什么也不看了,只管跟在他后面。
穿过马路跟着他进了一间屋,坐下来才意识到那是家酒吧。
我不由得叹了口气——刚跑残了两条腿,现在再喝点带酒精的液体,今晚真得滚着回去。不过,这一刻,感觉真好。
服务生捧着酒单站在一旁。幸好这里并不嘈杂,甚至可以说氛围不错。虽然没有爵士乐,台上那个弹吉他唱民谣的小伙也挺可爱。最令人感恩的是,这里没有穿颜色鲜亮的紧身短裙的年轻女孩来回穿梭推销啤酒。
黎靖没看酒单,果断地点了杯Bullet,而我点的是Mojito。
细长玻璃杯和绿意盎然的圆形厚底杯很快送到我们面前。我咬着吸管,一口下去,杯里的液体少了一半。
他盯着我看了好半天,想确认我的脸有没有因为酒精而迅速红晕起来。如果在这个疲惫又放松的夜晚喝到有点醉,对我们两人来说无疑将造成非常尴尬的状况。理由很简单:我们互有好感,却都因为种种原因决定不与对方产生超越友谊界限的感情。假设少了这点关键的清醒,我们酒醒后很有可能将连好朋友都不是。他想阻止这种情形在我们两人中的任何一个身上发生。
他并不知道,对我来说,即使失去了生命中所有重要的东西,也永远不会丢失清醒。算上这一点,我们之间的共同点又多了一个。
“怎么了?怕我借酒行凶?放心吧,你很安全。”我抢先说。
“嗯,我很失望。”他一本正经地说笑。
“如果不安全,你会更失望。”
“也许我没机会更失望,因为就算我倒了,你肯定还清醒。”
“喝完这杯回家?”
“喝完这杯回家。”
我们面对面坐着,时钟的指针一格一格在空气中划过,不快不慢,速度如常。杯中的液体色泽丰富而安静,低下头,看到透明的冰块如礁石般渐渐浮出正在退潮的海。
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夏天的夜晚,我们突然兴起跑到了一个从未到过的“近处”;外面没有暴雨也没有沙尘,世界末日也尚未来到,没有任何理由能迫使我们再靠近一点。此刻,我忽然强烈地感受到自己是独自一人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内心所有对他人的依赖都已如断开的链条,再也不愿意扣上。即使在某些时刻有人在我身边,将之理解为巧合或许更有幸福感。
告别时,他依旧送我到楼下,我站在楼道口看着出租车起步亮起转向灯,将他带向茫茫黑夜的另一端。
在屋里迎接我的又是唐唐的面膜脸。这回,白乎乎、湿淋淋的一张假面盖在她的粉脸上。她用手按住嘴角两边,小幅度动着嘴跟我说话:“大晚上的,你上哪儿玩儿出一身大汗啊?”
“你快别出声了,万圣节还早着呢。”我扔下包,就瘫倒在沙发上。
唐唐低声怒吼:“什么人啊这是?你这副样子的时候,怎么不见我嫌弃你?”
“我都是睡觉前躺平了再贴,你当然见不到我这样走来走去。”我把她拽过来按倒在沙发上,“趁你戴着面具不用让我看见表情,赶紧老实交代。你跟企鹅是旧情复燃了吗?”
“他想得美!哪有这么容易?”她一动嘴就得用手压着,“怎么着?你这架势的意思是,我没答应他,你就要推倒我?”
我松手放开这家伙,保持舒服的姿势躺在她旁边,接着问:“那你还跟他出去鬼混一整天?”
“你还好意思说我?你——”唐唐说到这里来劲了,坐起身来干脆把脸上碍事的面膜揭下来扔了,“你不是天天跟你家黎靖出去鬼混,又死不承认跟人家谈恋爱吗?”
“我们是真没有。”我对她进行第一千零一遍澄清。
“我也没有。就算我是一直想着他,也不能他说回来找我,我就得答应吧?”
我不得不佩服唐唐的定力,由衷地赞叹:“忍者神龟,失敬失敬。”
“呸!”她一爪子把我的脸拍开——还真有点疼——不屑地宣布,“我就希望他能有点诚意,不行吗?就算喜欢他,也不能让自己这么掉价吧?!”
我闪身往右退避了五十厘米,目测唐唐的杀伤力应该减半了,才敢自由地发表意见:“唐小雅同志,我非常认可你的思路。可是要等他做到哪一步才松口,你自己心里有没有底?”
这个疑问绝不是我的过度担心。唐唐对追求者的考察完全符合她的职业性格:细心耐心严谨,要有谁胆敢在这个问题上跟她打持久战,先露出破绽的肯定是敌人。
这世上再美好的爱也不会毫无瑕疵,我们所能追求的只不过是相对的完美。如果非要把感情里的所有角落都巨细无遗地暴露在阳光下,便必然感受不到幸福。
她用无辜的眼神看了我一眼,说:“我的要求又不高……”
我以每秒低于十二帧的慢镜头速度扭过头盯着她,迟疑地问:“你,要求,不,高?”
“我不想在同一个人身上失恋两次。”她头仰在沙发靠背上,目光停在天花板的某处,像是在回答我,更像是自言自语。
但,亲爱的唐唐,有些事不是你不承认就代表没有开始。假如他要再次离你而去,难道你真的可以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将这段记忆像垃圾一样清扫干净,然后完好无损地继续生活下去?你努力固守的防线,唯一能保全的只有尊严而已。
我没有说出口,将它们又一字一句憋回了肚子里。因为我同时意识到:有尊严地失去比盲目地爱要高贵得多。高贵不是虚假的姿态,而是对自己的尊重。
010
周日清晨七点多,我被电话铃声吵醒。
迷迷糊糊中从枕头边摸过手机,只见屏幕上显示着“黎靖”两个字。他从没这么早来过电话,处于半睡眠状态的我按下接听键放在耳边:“喂,这么早?”
电话那端一片寂静。细微的电流声和呼吸声似乎是唯一的响动,隐约断续地存在着,给这寂静徒增了几分意外状况的气息。
“喂?黎靖?”我困意顿时醒了大半。
半晌,听筒里才传来一个语气略带试探的声音:“Bridget?”
只这一句,我脑海中响起一声巨大的爆破音,顿感从胸腔到胃里都填满了混浊而燥热的空气。我已经两年没有听到过这个声音。如今它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响起,披着我熟悉的名字的外衣,莽撞地冲进我已彻底告别过去的新的人生里。
对,我居然从未删掉过他从前的电话号码。或者说,我从未发觉自己还留有这个黎靖的电话号码。所有“旧同事”的通讯录,全都藏在一个我永远不会再点开的分组里。
我开始痛恨手机通讯录的分组功能。
一时间我不知该怎样反应,他那边也没了声音。干脆挂了吧。我的手指已经快要接触到屏幕上那个红色听筒的按钮时,那边又试探地问了一句:“Bridget,你……现在在北京?”
还好,他没有故作煽情地搬出标准的肥皂剧台词,比如“你好吗”、“是你吗”之类。
“你怎么会有我的电话?”我在问出口的那一刻忽然醒悟——是谢慧仪。我跟她交换过电话号码。
“我前几天……”
我迅速打断他:“随便了。你找我有事?”虽然这样很不礼貌,但我不想再听一次已经知道的事,或者说不想再多听他说话。
对白果然往狗血的方向一路发展下去了:“我只想知道你好……”
“我挺好的,还有别的事吗?”我依旧飞快地截断了他的话。
“我,”他顿了顿,“今年年初离婚了。”
“恭喜你脱离苦海。有个爱打人的老婆的确挺不幸的。”我都没料到自己会说出这么一句话。
他语塞,半天没有出声。
“她应该没打过你吧?”我刹不住车地脱口而出。这么说的确很不厚道,可我吃惊地发现,自己根本不觉得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