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
这场感冒延续了将近十天。好在大部分工作时间都比较闲,没有客人时还能抱着电脑做做翻译。
施杰收到公司比稿中选的结果后激动得连电话都不打,抱着一大束花飞车冲到店里,来给我送新鲜出炉的合约,临走时还在街边收获了一张罚单。
看他那顶价格不菲的黑色礼帽下面爬满小汗珠的额头,严重堵塞的鼻子让我想笑都笑不出声,差点憋坏。
末了我送他出门口,他从雨刮器下抽出那张新鲜的罚单,摇摇头:“唉,一不小心又是二百。”
“不只,加上花有三四百了吧?”我笑他乐极生悲。
施杰顿时一愣:“我那花……”刚说三个字就立刻打住了,典型的欲言又止。
“花挺好看的。怎么了?”
“那花,我是说,你觉得啊——那花看着真像买的?”他挠挠头。
我小小吃了一惊:“不然哪来的?”
“我一枝一枝摘下来的!绝对不是花店里的那些温室花,全部产自我家花园。”
“我说这些花怎么看着有点不一样呢。”刚才那束香雪兰的确是有点与众不同:花瓣没有被洒上水滴,枝叶也没被修得一干二净,不似花店那些笔挺挺的花朵。卖相并不那么美,但一朵朵都开得生机勃勃。
施杰笑了起来:“都是我妈没事儿在院子里种的。还有香槟玫瑰和月季,等开花了再给你摘点儿。隔壁邻居看到我们家月季,还以为是粉玫瑰呢,哈哈。”
在寸土寸金的帝都能有屋前有花园住的,看来眼前这位青年才俊毫无疑问是个富二代。我对富二代没有多少好感,好在施杰看上去还算是个努力工作的富二代。
“谢谢。一会儿你走了我就把花插好,说不定还能养活呢。”
“香雪兰怕干又怕涝,我妈把它们搁屋里伺候了一冬天,前俩月才从盆里移到地上的。而且还没根,你就别想着水培了。”他从兜里掏出车钥匙,开了锁,转头又补充,“大不了这花谢了我再给你摘点别的。”
看他坐进车里关好门,我挥了挥手:“不用那么麻烦,今天谢谢你了。路上小心。”
中午与唐唐相约吃饭提起施杰家的花园,她嗤之以鼻:“淡定吧你,住别墅可苦逼了,进个城都得堵半天。而且花园有什么了不起的!果园他有吗?”
唐唐家在三河,家里果园菜园一大片,光玉米地就有好几亩。他们家在领地中央建了栋小别墅,名副其实的地主。
“姐,这儿可是帝都。”我夹了一片木耳放进嘴里。
唐唐吐掉果汁吸管,腾出嘴来悠然发言:“北京从市区到市郊折腾一趟的时间早够我回老家了。就这交通状况,估计还不如我回老家快呢。”
“唐唐,你家果园都有什么啊?”我长这么大还没亲眼见过果园呢。
“梨啊、桃啊、杏啊、李子什么的。除了水果之外,还有小麦、花生、棉花、玉米、豆子……”
“你简直是地主婆。”我这句话绝对发自真心。
哪知道唐唐摇了摇头,甚是得意地反驳:“我就是地主,不是婆。”
“唉,算了,本来想着施杰还行,能介绍给你,看来你不感兴趣。”我放弃了向她推销施杰的念头,埋头喝我的果醋。
“那你自己要不要考虑考虑?比你那个离婚男人年轻吧?而月还没孩子。”唐唐反而推到我身上来。
“还是别了,我又不是地主,肯定镇不住富二代。”我说着忽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来,“喂,你跟企鹅哥见面是什么情况?”
“见面不就是见面呗。”唐唐一脸退避三舍的表情,拿着那支吸管随手捣啊捣,杯子里的柠檬片都快被捣出渣了。
我给她夹了个虾仁:“那就退朝吧,什么时候想起下文再如实禀报。”
刚刚夹起来,唐唐就一口从我筷子上把那颗虾仁咬走,含含糊糊地吐出四个字:“谢主隆恩!”
饭吃得差不多了,我按响桌上的服务铃:“小唐子啊,朕也得回御书房了,跪安吧。”
唐唐一口果汁差点喷出来:“呸,御书房是给你接客用的吗?”
我正要回嘴,忽见一边站着来埋单的服务员憋笑憋得脸都要抽了。
走出餐厅大门,唐唐满足地摸摸肚子:“饱死姐了。这家店还不错嘛,中午二人套餐四十九,能吃成这样。喂,明天还来吧?”
“只要你不嫌远。”我笑答。从唐唐工作的地方走过来要十几分钟,她以往天天都在楼里吃饭,这是头一回中午跑来找我,居然还说明天再来。
“吃饱了走路回去还能减减肥,挺好的。”唐唐不假思索地作出这个英明的结论。
路边的人行红绿灯上红色小人一闪一闪,我们站在斑马线尽头,等着面前川流而至的车辆被信号灯截停在路中央。才不过十几秒钟,等待过马路的人群像忽然发出芽的盆栽一般出现在四周。此时,每两个陌生人之间的平均距离不到二十厘米,有人目光茫然,有人若有所思,总之他们目不斜视,只盯着自己要去的方向。也有跟我们一样两三人相约一起吃饭归来的,他们旁若无人地聊天,亦不去关注其他的一切。
在这越来越拥挤的城市,每个人拥有的世界依然只是自己所认知的那一部分。所有人都只感觉到自己的空间被挤得越来越小,就像完整的街道被无数行人分割成了一个巨大的蜂巢。
马路对面就是我工作的书店,唐唐跟我在门口分开。
临进门时,她忽然从背后叫住我:“喂,明天一起吃晚饭吧?”
“我们刚刚约了明天午饭,现在又约晚饭?”我纳闷她多此一举。
唐唐居然有点不好意思,手不自觉地摸了摸鼻子:“呃,我吃饭的时候一直想跟你说来着,但是聊着聊着又忘了。怎么样,来不来嘛?”
“好啊,反正也没人约我。”我顺口答道。
“还有……带个朋友一起来吧。富二代还是离婚男人都随便你。”
“朋友?”我似乎有点弄明白唐唐为什么不好意思了,“你不是要跟企鹅吃晚饭,顺便拉上我吧?”
意料之中,唐唐没有否认:“又不是只请他一个人,还有你跟你朋友嘛。”
“好,就当帮你考察一下企鹅!”我一口答应。
可是唐唐前脚走,后脚我就后悔了:她让我带朋友,这明显看起来就是个四人约会。我不带就落单,带了又有种不言自明的意思。到底要不要问问黎靖?我们两人之间关系虽近,但如果要带出去与朋友聚会,不免又有暗示之嫌。
这个问题还没彻底消化,推开店门,就看到黎靖又一本书、一杯咖啡地坐在了窗边的老位置上。
李姐出去吃饭还没回来,小章正跟一个来熟了的顾客起劲地聊着漫画书。
对,唐唐只说带朋友去,我还有搬救兵的余地。
趁那顾客低头翻手里刚挑好的漫画,我凑过去打岔:“欸,小章,你明天晚上有事没?”
“没事,怎么啦?你要有事我明天可以在这儿看着,没问题。”
“不是,唐唐明天约我吃晚饭,你也去吧?反正你们俩也挺熟的。”
他用一种探索真相的眼神盯着我几秒钟,才问:“你——是想让我冒充你男朋友呢,还是冒充唐唐的男朋友?”
我大惊:“我表现得这么明显?”
他点头:“这不废话嘛。看你那样子明显有阴谋。”
“唉,那意思就是不去喽?”阴谋败露的我叹了口气。
小章这家伙还不忘踩上两脚:“我不行,我这么嫩,配你们俩谁都有点夸张。那边那个还可以。”他偷偷指了指正在看书的黎靖。
我都懒得计较他嫌我们年纪大,泄了气地趴在收银台后:“能约他我找你干吗?”
“干吗不约啊?怕人误会?管他呢,问问又不会掉块肉。要是他答应了,那肯定是对你有意思。”小章低声在我耳边鼓动。
我眯起眼睛作皮笑肉不笑状:“是哦,问问又不会掉块肉。”
“就是啊。”他一脸正经。
“是你个头。”我懒得理他,站起来磨磨蹭蹭地去整理书柜。
小章见我往里走,还不忘在身后叫唤:“丁姐,顺手帮我把每月活动海报更新一下呗?”
每个月店里都会有几场读书沙龙、签售、主题展览等读者交流活动。每月有一张活动预告,说是“海报”,其实就是一块包着木框嵌在墙里的墨绿色小黑板,文字用粉笔写,有宣传图片则用磁性贴将图片粘在黑板上。不像很多书店都喜欢在门口竖起展架,我们店的小黑板位置不太显眼,而且朴素得根本不像活动海报。尽管如此,但每场活动都人满为患。
对这一点我始终存有好奇,照理说表象能决定人对事物的第一印象,原来也不尽然。
这个月中旬将有一次旧书和旧物的交换活动。布置着黑板,我想起家里那一纸箱上段感情的遗留物件。当年离开重庆时确实曾有过不舍,因此带走了那些年那个人曾送我的礼物:重到一枚钻戒、轻到一双毛绒手套。我已记不确切当时收拾行李的心情,只记得自己带走了半箱子往事,搁下了与他的未来。
两年过去,那些东西一直躺在床底下的纸盒里,我再也没有翻过。
早知过往一切都会如雾散去,唯留下几丝水汽在记忆里;只是逃离时还不忘吃力地拖走那只沉重的箱子,曾以为箱内的回忆会跟着我一辈子。其实,它们早已消失不见。
不如趁这次给它们找新主人吧,让它们也能重新再活一次,像从未承载过任何回忆一般。
布置完黑板,整个人莫名其妙地感到一阵轻松。
我端过一块重芝士蛋糕,走到黎靖坐的桌边,放下碟子:“给你五分钟时间恭喜我。”
他抬起头看看那块蛋糕,笑了:“争取到了?恭喜你。”
我在他对面坐下。他顺手合上正在翻的书,平整的袖口妥帖地包裹着手腕,不见上次那对银色袖扣,今天是一对黑色的。他手边的这本书居然是鲁尔福的《佩德罗·巴拉莫》。
我指了指他的书:“这种书要阴天或者晚上看。”
“你不喜欢?”他反问。
“谁说的?这是我看过的最奇妙的小说。只有阴天看才最有氛围,你不觉得吗?”
“我倒认为天气这么好的时候正合适,可以减少一点阴霾的感觉。”
“少了这一点感觉,鲁尔福会不高兴的。”
“幸好他已经不在世了。”黎靖笑道。
少顷,他看着蛋糕碟问:“只有一把勺子?”
“说好请你吃,当然只有一把勺子。”
“我不介意跟你分享。”
“你是说分享蛋糕还是分享勺子?”
“除非你们店不介意我把勺子锯成两截。”他的嘴角弯成好看的弧线。
“除非你可以吃半截勺子。”我也跟着假设。
“不吃勺子也行,一起吃晚饭?”
“晚饭没问题,不过,改明天怎么样?”
“今天有事?”
“没事,”我决定邀请他明天参加和唐唐以及企鹅的晚餐,“是唐唐明天要跟她前男友一起吃晚饭,但又不想单独赴约,所以叫上了我。我怕尴尬,所以再叫上你,有没有问题?”
“你都开口了,我肯定不能拒绝。”他答得轻松,似乎并未多想。
“那就谢谢你了,让我不用一个人当电灯泡。”
谁知他又再邀请了我一遍:“别说得这么严重。如果非要谢我,今天就陪我吃晚饭吧。”
我忽然好奇起来,探究地看着他,问:“今天到底有什么特别?”
“也没什么特别,就是不想一个人吃饭。”他笑了笑。
“想不到你也有觉得孤单的时候。”我笑他。
他答得气定神闲:“有这么合适的饭友,浪费了多可惜。”
“饭友,”我差点笑出声,“在黎老师的朋友分类里居然有饭友?”
平常聊天时,我偶尔会戏谑地叫他几声“老师”。他每每听到都千篇一律地一笑置之,今天却一本正经地答:“没有饭友的老师不是好老师。还有——”他说了半截故意停住。
“还有什么?”
“没有饭友的翻译也不是好翻译。”他今天是成心跟我贫。
我接过他的话:“我不用当好翻译,当个卖书的就很好。”
“你为什么会决定不做翻译来书店工作?”他突然问。
“这个有点复杂。总之以前工作压力太大,现在轻松多了。”我并不想跟他探讨自己过去的经历,包括职业和生活。
眼前这个叫黎靖的“饭友”每天对着一帮学生,观人何其敏锐,立刻体会出了我话里回避的意思。
他轻松地转了话题:“但愿你今天不是十点下班。”他这么一说,似乎今天的晚餐不仅仅是简单地吃个饭、吃完还可以回来工作那种。
“算你运气,八点。我建议你下午茶这顿吃饱点,不然一定会等得很饿。”
他又笑了笑:“谢谢你的蛋糕。八点门口见。”
直到大约半小时后他埋单离开,我才完全理解“门口见”的意思。刚才他只是来约我吃晚饭,等到了约定时间后再去而复返。约我吃饭这么简单的事一个电话或几条短信就能完成,莫非小章煮的咖啡他真这么爱喝?
空了的木桌上,碟子里摆着还剩下的小半块芝士蛋糕。
刚刚入夜的暮春还有几分冷。玻璃门透出街灯清晰的轮廓,嘈杂的噪声被关在门外,从门里看出去的夜景闪着生动却不真实的光泽。
我穿上外套离开书店,看到黎靖正从马路另一边迎面走来。他手上没有提电脑包,看样子是刚从家里出来。八点,交通高峰时段差不多已经过去,路上行色匆匆的归人少了,整座城市的节奏开始慢下来,街边的橱窗都亮起灯光。
“饿了吗?”他问。
“刚才还没有,见到要请我吃饭的人就饿了。”我答。
“走吧。介不介意我们走着去?”
“不走去爬山就行。”
他很自然地顺手接过我的手袋:“十分钟后就到。你在笑什么?”
“笑你自己没提包的时候就会帮我提包。”
“不然手空着也是浪费。”他也跟着笑起来。
他带我往他家的方向走,不出十分钟,已经进了某幢不新也不旧的小高层公寓。电梯在十层停下,黎靖拿出钥匙开了左边那套公寓的门。
“请进。”他推开门,侧着身让我先进,“放心,屋里绝对不乱。”
我站在门框边看着他。
“怎么了?怕我做的饭难吃?”他问。
“我好像闻到了什么香味。”确实有股混合着果香的味道隐约飘出来。
香味很像在烤着比萨,却又闻不到饼底的存在。
黎靖弯腰从鞋柜里拿出一双拖鞋给我。是一双多罗猫图案的棉拖,虽然不是新的却很干净,似乎洗干净后还没有人穿过。
拖鞋很合脚,底也很软。我脚指头舒服地动了动。
他低头看了看,笑道:“我女儿的鞋。”
“你女儿好像才八岁?”我穿35号鞋,就算在成年人里偏小,但是八岁小女孩也不能穿这么大吧?
“所以我买太大了。”他不紧不慢地说完了下半句。
“大了她都肯穿?”
“她没穿过。”黎靖脸上又浮现出那种若无其事的装饰性的微笑。
我脚上这双鞋明显是洗过的。如果没有人穿,应该是新的才对。我低头摆好自己换下的鞋,脑海中闪过签售那天匆忙间留下的对云清的印象。她瘦瘦小小,跟我穿同样大小的鞋也不奇怪。
看来,这间八十来平方米的公寓里处处都是他的记忆。
我装作不再关注拖鞋的话题,问:“你出门前烤过什么?比萨?”
黎靖把我让进客厅,在餐桌边拉开一张椅子示意我坐下:“马上真相大白。”说完,自己转身进了厨房。
片刻,他端出了一个平底锅那么大的圆形盘子,浓郁的香味随之扑面而来。我帮他摆好桌上的隔热垫,盘底稳稳地落在桌面上,发出一声轻微而满足的钝响。
噢,原来是一锅海鲜焗饭。芝士恰到好处得有点微焦,蘑菇西芹洋葱虾仁和米饭都被番茄染上了一层薄薄的红色。
他脱下手上的微波炉手套——居然是粉色格子花纹,显然是这间屋子曾经的女主人的旧物——拿起了手边的开瓶器。
此时我才留意到,桌上除了餐具之外还摆了两只细长的高脚杯,桌侧有一个装满冰的不锈钢小桶,一截深褐色瓶颈斜斜地伸出来,看不清楚瓶中液体的颜色,只知道是透明的。
“是白葡萄酒还是香槟?”我问。
“白葡萄酒果味比较重,适合海鲜焗饭。”他轻巧地拔出软木塞,倒进我面前的杯中,“最常见的霞多丽,你应该喝得惯。”
我握住杯脚,杯里淡琥珀色的液体卷积着微小的气泡,缓缓上升、轻轻破裂,果香味笼罩在我的鼻尖:“挺好的,我很喜欢。刚刚你说白葡萄酒的时候,我确实有点怕会是一瓶果香大杂烩……”
“——白苏维翁?我才不会买那么难喝的酒。”他迅速接上了话,我们一起笑起来。
抬起手,果味浓厚、带点微酸的酒如初夏黄昏的气息般静静坠入我的咽喉。
“看你的样子好像滴酒不沾,没想到你也喜欢白葡萄酒。”他说,“再说,多数女孩子都喜欢喝红酒或者香槟。”
“喜欢红酒的多是多,但咱们的爱好也不算稀有。”我对他举举杯。
我的胃已经很久没有接触过一滴酒精了。自从离开重庆来到北京,我如同另一个与以往的自己截然不同的陌生人,过着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改变种种习惯都并非强迫,而是不知不觉、自然发生的。今天忽然感觉到,不论我是否愿意承认,过去的生活从来不曾消失,每一个片段都完完整整。它存在于某处,只是未曾惊醒。
坐在对面的黎靖说起了他过去的片段:“有一次同学聚会,我们喝了一瓶智利产的白苏维翁,牌子早已忘记了,只记得那是我喝过的最难喝的一瓶酒。酒倒在杯子里绿得非常漂亮,但一入口就发觉它酸得实在霸道……”
“所以它名副其实。‘Sauvignon’的词源是法语‘Sauvage’,大概意思就是野蛮、放纵之类的。最讨厌的是喝着还有点辣,我是不懂欣赏它了。不客气地说还真有点儿葡萄酒兑二锅头的意思。说起来,倒是很像你们男人都喜欢的漂亮坏女人。”
“我不喜欢坏女人,所以我不爱喝猫尿味儿的酒。”他笑道。随之往我面前的碟子里盛了一勺海鲜焗饭:“试试水平怎么样。”
“看上去挺好吃。”我握着勺子,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又把勺子放下,转身从手袋里拿出一张CD递给他,“应不应该说生日快乐?”
那是一张安德烈·波切利的《托斯卡纳的天空》,我下班前从店里买来当礼物的。
“你怎么知道今天是我的生日?”他面带诧异地接过我递过去的礼物,表情顿时变成了惊喜,“这也是猜的?”
“如果不是你的生日,我想不到你不愿意一个人吃晚饭的理由。”
“那礼物呢?你不会是刚巧猜中我喜欢什么吧?”他接着问。
“我没有猜,只是挑了张我喜欢的CD送你。”我答他。盘子里躺着色泽鲜艳的海鲜焗饭,我吃了一口,饱满的果香和浓醇的芝士味道裹着蔬菜海鲜和米饭,温暖地落进胃里。真是好吃。
他也拿起勺子:“这么巧,我也是做了我喜欢吃的东西请你来吃。”
CD封套上,安德烈·波切利托着腮面露微笑,背景里斑驳的旧墙、深绿色的门,安静悠然得如同真实的梦境。
006
黎靖家离我家有两三公里,刚好是打车不用跳表的距离。晚饭后,他提议散步送我回家。或许是吃得太饱,又或许是气氛太好,我们都不想让隔着车门匆忙挥手道别的画面变成今天这顿晚餐的结尾。
外面的街一到夜里就喧闹起来,不过一扇大门的距离,里面是安静的林荫小径,外面是店铺林立的商业街和购物广场。一个个路人的背影在我们前面分开又重叠,每日下班时间后整条街都热闹得如同节日。很久没感受过这种氛围,我也乐得无目的地慢慢逛街。一路从街边小店逛到商场,钻进平时从不逛的香薰用品店挑起烛台来。
黎靖拿起一个花瓣状的白瓷香薰座递给我看,店员立即殷勤地凑过来推荐可搭配的精油。
就在这时,我听见身后有人略带犹疑地叫我:“Bridget?”是个很熟悉的女声。
两年没听人这样叫过我,我下意识地回过头。
站在面前的是个身材高挑、明眸皓齿的美女,一身质地精良的条纹针织长裙,棕色长卷发慵懒地垂在肩头,一条细细的项链贴在雪白的颈边。Missoni的横条纹绝不是一般人能驾驭得了的,穿不好难免会生出几分乡土感;而她穿得优雅高贵,一身名媛气扑面而来。
“谢慧仪。”我准确地叫出了她的名字。
她是我的旧同事,已经两年多没见。想不到,她也来了北京。
她嫣然一笑,亲热熟络的口吻似乎早已变得公式化:“Bridget,刚才我还怕认错,原来真是你。几年没见了,最近怎么样?在哪家公司?这么久也不跟我联系。”说着已经从她的米色编织手袋里掏出了一张名片,双手递给我。
精致的名片上没有一个中文字,字体最大的一行印着“Elaine Tse”。连姓氏都不是汉语拼音,更像粤语读音。不用细看,她想必是跳槽到了某家在业内更声名显赫的公司,多半是港资。
我想到自己的生活早已与他们不同,日后也鲜少再有交集,便坦然答道:“我在一家书店。”
“你开了家书店?”谢慧仪刻意强调出惊喜的意味。
“没有,只是个小店员。”我笑笑。
她居然有一瞬间面露尴尬,仿佛不知道该如何聊下去。也许在她看来,昔日同事如今沦为卖书小妹是件挺丢脸的事,她是在真心替我感到难为情。我并未觉得有何不妥,做报酬高的工作并不代表做人更体面,而像她这样在职场从未走过下坡的人无法体会。
她似乎有些后悔轻易露出尴尬的表情,于是立即转移了话题,友善地冲黎靖笑了笑,问我:“你朋友?”
“嗯。我朋友,姓黎。”我简单地将他介绍给谢慧仪。
他们两人点头,微笑问候,看来这次偶遇差不多是时候结束了。她与我谈不上好朋友,只能算曾经比较熟,熟到可以在她出差时帮她去家里照顾小猫的程度。当年一起逛街一起下午茶常常聊个不停,如今见了面早已不知道该谈些什么。
——对她而言,我已“沦落”至此;对我而言,她属于一个我早已告别的世界。
她终于真诚地拉着我的手说起这次见面的结束语:“有空记得打电话给我!”
“一定。”我礼仪性地笑了笑。
“要不现在拨一下我的电话,我就有你的号码了。”她对朋友的热情比起当年还是丝毫不减。并且,她这个要求明显是在表明态度:刚才她所说的一切并非客气寒暄,无论境况如何,她始终把我当成朋友。
我照着名片上的电话拨过去。她的手机响了一声,铃声居然没换,还是那首“Casablanca”。这一点旧日回忆的痕迹,让我们相视而笑了几秒。
“对了,上个星期跟黎靖通过电话,他还问起你。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你来了北京。他跟你联系了吗?”她忽然说起这件事,突兀得像将冰块扔进了热汤里。
我摇摇头:“没有。我们早就没有联系了。”
她欲言又止地看我一眼,最终又把她早已展示得纯熟的迷人微笑挂在脸上:“那我上楼去逛逛,不打扰你们了。下次再约。”
“好,再见。”我也面带温和的笑容跟她告别。
香薰用品店的店员站在旁边,眼神殷切地看着我们俩,似在无声地询问还要不要那个香薰座。我跟她道了谢,走出店外。
眼前生动的夜渐渐拉远,成为一片模糊的光,我们谁也没有说话,沉默地并肩走了很长一段路。我的头顶刚及黎靖的下巴,只要不刻意抬头,便看不到他的表情。
只听他忽然开口,说了突兀的两个字:“谢谢。”
“谢什么?”我心不在焉地问。或许他刚刚从我的旧同事嘴里听见了和他一模一样的名字,这句谢谢只为我刚才在介绍时没有说出他的名字,免惹人多问。
可他给了我另一个答案:“谢谢你的礼物,其实今天不是我的生日。”
不是生日,莫非是结婚纪念日?他的表情承认了我未说出口的猜测。或者这句道谢正是表明他的态度——他也不会多问我那个“跟他同名的朋友”,暗示我们彼此间有着尊重隐私、互不询问往事的默契。
其实很多事早已心照不宣,说与不说没有多大分别。
于是,我说:“跟你同名的那个黎靖,以前跟我关系很亲密。”能够向他坦白憋在心里已久的这句话感觉很轻松。只是在话说出口时我自己都有点吃惊:到底还是不愿意用“前男友”这个词来形容那人和我的关联。
黎靖没有说话,伸出右手环抱住我的肩。
他手掌的温度隔着薄薄的外衣渗入我右肩的皮肤,我下意识地微微缩了缩,让自己更舒服地蜷在他的手臂中。我们都清楚,这一瞬的温暖无关暧昧,只因真心。没有任何多余的情感在我们的肢体触碰之间萌生,我们无法谅解自己的回忆,却在同一瞬间谅解了对方。谁都有过无法释怀的人或事,无论你是否愿意记住,它们一直都存在。除非记忆变成一张白纸,不然没有谁能够真正彻底“重新开始”。记忆是行李,随着生命里程数的增加,它只会越来越重。所以,当你决定开始一段新的生活、遇见一个新的人,就能像从未活过那样去生存、像从未爱过那样去爱吗?
我们并未丧失爱的勇气和能力,只是不再盲目,开始越发了解自己。有一句成语,叫久病成医。这一刻的温暖,是因为我们从对方身上看到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