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雾中机场](1 / 2)

始终不聪明 浅白色 15338 字 2024-02-19

001

下午四点半,雾还没有散。透过候机大厅的玻璃窗,只看到眼前被分割出一格一格的茫然。停机坪里浮动着一些模模糊糊的黑点,或许是车辆,或许是谁的背影。一场大雾让玻璃都变得形同虚设。

我的归期本来是昨夜,却被浓雾阻隔了眼前真实的世界。整个航站楼犹如一座没有吊桥的城堡,不到护城河干涸,谁也无法离开。

——因为雾,我从不喜欢重庆的春天。

昨天深夜曾有一辆大巴将我们载离江北机场,放在商务酒店门口。黑压压的人群手持住宿卡鱼贯而入,抱怨声此起彼伏,连回音都被浓雾吞得一干二净。当然,来的路上车窗外什么也看不见,只有一团团浓密的记忆朝我挤压过来。

我记得两年前拖着大箱子离开时,这座城市正静默在雾里。清晨的街灯只能照出脚下的一小片空间,过了一条马路再回过头,想看看我曾经生活了一整年的那扇窗口,却只看到一片白而浓稠的茫然。

当年,我是趁黎靖熟睡时偷偷离开的——带着匆忙收拾的行李和手臂上新鲜的淤青。自那时至今,我再也没有见过他。

当年离去时大雾包裹住车厢,窗外一团团潮湿的白絮捂紧了我的双眼。最初的几小时,我一度惊恐地怀疑火车其实并未往前走,车轮与轨道之间有节奏的敲打声不过是幻觉。跳窗的冲动紧紧攫住我的意识,我死命揪住身下肮脏的白床单,克制这种逃亡即将失败的恐惧感。当火车终于驶出雾的辖区,我感觉到自己的脖子早已被汗珠灼得发痒。

然而,事实上黎靖并没有来找我。或许是愧疚,或许是无所谓,总之,我的离开就像他早已预见的情节一般。直到现在我都存有疑惑:那天清晨他是真的在熟睡,还是早已醒来,装作并不知晓,只因了解了我已决意要走,挽留或阻止只会让结局更难堪。

现在,两年后的此刻,我仅仅只是不得不来重庆出差几天,却又被大雾困在这里。

雾到底跟我有什么仇?

我强行把自己从回忆中拽回现实,开始环顾四周,试图找到某个能转移注意力的目标。可大厅里全是跟我一样急着登机的旅人,看他们还不如看自己。

既然被雾困住已成事实,做点什么总比傻等好。我坐在候机大厅的角落,埋头打开膝上的电脑玩“植物大战僵尸”。

低着头,除了电脑屏幕外,只能看到对面罗列着一双双脚、各种各样或干净舒服或滑稽可笑的鞋袜和裤管。偶尔还有行李箱跟着一双双正在走动的脚经过我面前。重庆怎么有这么多小腿白晳细长的女孩,裙摆飘过我眼前,漂亮的高跟鞋摇摇欲坠,对着电话大声说笑,像向日葵一样明亮挺拔又美丽。

我终于忍不住,抬头想看看面前这双小腿的主人。

再不看,又该走远了。

我迅速直起身,膝盖上的电脑却“啪”的一声掉到了地上,四脚朝天。顾不得看美女,只得慌乱地蹲下来抢救电脑。它倒是真坚强,这么一摔还能若无其事地亮着,铁桶僵尸趁火打劫吃了我一颗豌豆。

捡起电脑左拍拍右拍拍,确认它不是回光返照,这才又放心地搁回膝盖上。正在此时,右边伸来一只手,递给我一个很眼熟的手袋。

等等,我捡电脑的时候又把包掉地上了?

我红着脸接过包,转头匆忙道谢。

右边那个人搭在手臂上的外套口袋里伸出一截登机牌,上面姓名栏赫然印着:黎靖。

我的心脏几乎停跳了一秒,彻底抬起头,却看见一张完全陌生的脸。

眼前这个陌生人从发梢到眉眼没有一丝似曾相识之感,身上的灰衬衫不挺括也不软塌,质地温和谦厚得恰到好处——真没有一点与我所认识的那个黎靖相似。惊魂未定的我又看了一眼那张伸出头来的登机牌,那两个汉字清清楚楚。我并没看错。

有生以来遇到过的最荒诞的事情莫过于此。

他显然是被我盯得不好意思了,礼貌地笑了笑然后坐下。

这不过是在公众场合一次再普通不过的举手之劳,如果你愿意,每天可以发生好几十次,每次发生过后转身就可以认不出对方。当然,前提是对方没有恰巧跟你的前男友同名同姓的话。

如果他刚才对我掉在地上的包视而不见,我根本没机会遇到这么诡异的情景。所以说,每一次助人为乐背后总有可能潜藏狗血暗涌。而且,生活一旦真狗血起来,只要随便洒那么一两滴,肥皂剧什么的立刻全都变浮云。

这他妈就是人生。

我心不在焉地低下头继续打僵尸。这回打得惨不忍睹,磁力菇隔着老远袖手旁观昏昏欲睡;大蒜干脆投敌叛国了,大概是我种得乱七八糟,它们居然站在大门口为僵尸们提供指路服务,引领敌人集中火力进攻。僵尸啃掉了我的坚果墙,毫不留情一路吃过去,豌豆杨桃向日葵阵亡如山倒,最后铁蹄居然还踏上了我家西瓜地,直捣大门口……直到除草机出马剿平叛乱压出一排僵尸饼,我才发现旁边那个叫黎靖的陌生人在看我。

准确地说,他是在饶有兴味地看我愤然敲击屏幕垂死挣扎保卫家园。

这有什么好看的?我忍住了脱口而出的冲动,却没来得及把目光从他那里收回来。这下我们两人刚好你看我、我看你,配上游戏那滑稽的音乐声,屏幕上所有的植物都跟着节奏摇头摆尾。这虽然算不上大眼瞪小眼,但总有那么几分尴尬的意思。

“想不到苹果也挺禁摔的。”他打破了尴尬,很自然地指了指我的电脑。

闹了半天,他是在纳闷我的电脑怎么没摔坏呢。

他这句话疑问不像疑问,讨论又不似讨论,很明显没什么搭讪经验。我只好随口回答:“呃,运气吧。”

“前几天我女儿说想要个iPad,我还担心买回来一天她就摔坏了。”

原来他关注的还真是我手上这个小平板。他看上去顶多三十出头,女儿应该年纪还小。

“不会吧,好不容易到手的,怎么也要爱惜点。”我笑笑。

他弯起嘴角微笑,却是一脸不相信的表情。好几秒钟我才醒悟过来——我这不刚刚摔过它一回吗?它简直是美貌轻盈滑溜易摔倒。

——此时此刻,已经暗下去的屏幕上还隐约倒映着我们两个陌生人的笑容。

我恍然记起,当年在那间宽敞的厨房里黎靖低头切着一只紫得发亮的茄子,我在一旁洗米,手上那盆混浊的淘米水不期然地映出两张脸。我们停下手上的活对着一盆水做鬼脸,笑得前仰后合。水面漾起一阵阵圆形的波纹,从中心慢慢扩散开来。然而,混浊的白色水面像幻影一样从眼前退去,记忆中那张面孔被替换成了一个跟他拥有同样名字的陌生人,映在眼前平如镜面的液晶屏上。

一时间,我不知道如何去反复确认,右边座位上这个黎靖究竟是不是我的幻觉。

大概我们两人都不善于跟陌生人闲聊,即使是在这被雾重重围困的孤堡里,想与人说说话打发时间也那么缺乏技巧。我们显然都有继续聊两句的意思,却一时都不知道说什么好,脸上的笑容按照自然规律都该收了,依然没想好下一句该怎么开口。

“不知道雾什么时候会散。”黎靖很明显想找点话题打破尴尬,却又起了个无趣的头。

“没办法了,从昨晚等到现在,也不差多等一会儿。”

他问:“你坐的也是CA4139?”

我点点头。这不废话吗?我们都戳在同一个登机口边上等着呢。

“其实,差不多时间的航班有不少,你怎么选了这一班?”他又问。

这个话题总算有趣点儿了,我将电脑塞进包里,专心跟他聊天:“因为国航的空姐不爱理人,路上安静呗。你呢?”

“我就是随手订的。”他笑了笑,“不像你们女孩子,无论选什么都一定有个理由。”

“这也不一定。跟你说实话吧,我也是随手订的。但如果你要问我为什么,我就一定会说个理由出来。女人其实也常常不经考虑随便作选择,只是比较善于事后找借口而已。”

“嗯……那你为什么来重庆?”

“这个不随便,我是来出差的。”说着,我们两个都笑了起来。

他笑的时候左脸颊有一个单酒窝,皮肤虽然没有精心护理过的痕迹,但也不粗糙。直到他发现我又在盯着他看,我才迅速移开目光,看向玻璃窗外。我第一次如此关注一个陌生男性,仅仅因为他与我的前男友同名?

难道这两年来,我从来没有走出过重庆的雾?我一直不愿意再与任何异性建立超越友谊的关系,不愿意以此为目的结识任何人。我以为那是平静和随缘,是成熟的标志之一,其实只是一种退避的本能。

雾居然渐渐散了。依稀的阳光穿透玻璃,在大厅里点燃一阵小小的骚动。

不过片刻,广播也开始响起来。重新播着每一班航班的登机口、预计登机时间。

经历了一天等待,我的焦虑早已平静下来。可以回家的时刻总会到来的,无论焦急与否。倒是窗外那几缕穿透薄雾的阳光实在太美,如果错过这一刻,必将是遗憾。我抓起手机想拍下来,可惜无论怎么拍都拍不出它的全貌,照片上只留下扁平又暗淡的光影。

回过头,只见黎靖也看着窗外,对身边旅人们的喧嚣置若罔闻。

“很美吧?”我问。

“你知不知道薄暮和黄昏、日落的区别?”他转回头来反问我。

“薄暮是在黄昏之后,日落之前。对吗?”

“薄暮时,太阳在地平线下6度以上,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景象。”

“它这么短,难怪会被认为是黄昏或者日落的一部分。”

“不短了,每天都有。”他脸上又浮现出那个浅浅的单酒窝。

是啊,每天都有。

活了二十七年,第一次站在异乡仔细凝视天边的薄暮,窗内困着回忆,窗外就是归期。

雾在黄昏来临之时散尽,可以开始登机了。这一段延误仿佛是离开的回忆途中凭空多出来的一截时光,不存在于记忆里,不存在于未来中,也不应存于现实世界。

我们也握着登机牌融入登机口排队的人群,一前一后,像任何两个偶然相遇的同路旅人一样。我没有再刻意回头跟他交谈,他也没有再与我说话。

飞机上,我们的座位相隔得很远,远到完全看不见彼此的所在。起飞大约二十分钟后,空姐推着手推车来派发晚餐,锡纸饭盒软而烫手,保鲜盒里饱满的蔬果卷着冰箱的气息而来,两者在胃里互相侵略,最终将湮没在同样的温度之中。机舱外的云层被晚霞染上不同层次的紫红,我始终觉得在机场度过的这一天像梦境一样,感觉真实却并不可信。

机舱里难得的安静。我闭上眼睛。邻座的女孩一直在看杂志,一页页纸翻过的声音有节奏地响响停停。两小时二十五分钟的飞行,有人睡了,有人醒着,有人的旅程是将告别延长,有人的旅程却是将等待缩短。在海拔九千米的高空中,没有雾,没有风景,没有过去和未来,只有密闭的机舱。

直到下机后再次见到黎靖,我才确定这一切并不是幻觉。

他穿着那件灰色的伦敦雾站在行李大厅的传送带前,像一个模糊在明亮背景里的剪影,分外扎眼。我没有托运行李,提着随身的小旅行包直奔出口。还没经过他身边,他已回头看到了我,竟像老熟人一样跟我打招呼:

“你住哪里?”

“东边。你呢?”

“朝阳公园。”

看来是我太谨慎了?他对此事倒是胸无城府,一张口就告诉我具体目的地,而我说的只不过是地图上有指向的一大片,大到打车兜一圈都得小半天。

也对,何必对一个并无恶意的陌生人如此戒备?

于是我补充道:“我去大望路。”

“这么近?”他语气中仿佛有点隐约的惊喜,“不介意的话,我们可以拼车回去。”

“也好,比地铁省事。”我居然欣然答应跟一个陌生男人拼车。

传送带慢悠悠地一圈圈往外转,他终于弯下腰将转到面前的箱子提了下来,那是个没有任何装饰的深棕色大箱子,贴在拉杆边的行李条就像黑桌布上的白筷子一样显眼。他伸手时我才看仔细——这人的衬衫袖口居然有一对方形的银色袖扣,精致素净却不抢眼。坐经济舱提皮质箱子穿伦敦雾还有对袖扣,简直一副家道中落沦为平民的贵族末裔或是80年代英国海归的样板。真不知道他是刻意往怀旧了收拾,还是纯属个人喜好比较特别。

出租车上,我们有一句没一句地交谈,气氛还算融洽。很庆幸黎靖没有跟我进行自我介绍环节,更没有互换电话。大家心里都清楚:只需善待彼此同路的缘分,人生际遇就是如此,并非事事都要有目的才可以过得开心。

他甚至不知道,我知道他叫黎靖。

说是拼车,结果成了他送我。到了家门口,他让出租车将我放下,挥挥手就关上车门绝尘而去,二百度近视的我下车前甚至没看清楚计价器上的数字。或许他一开始就是好意顺路送我回来,怕让我误会才提议拼车。有个这么好风度的父亲,他女儿该有多幸福。至少,长大后不会被年轻男人的花言巧语、小恩小惠轻易骗去。

成长过程中有个好母亲,便能学会如何爱别人;如果有个好父亲,则会懂得如何保护自己。我两者都有,大概因为自身太愚钝,两样都只懂了皮毛。以前总以为所有人都会像我的父母一样坦荡诚恳,没料到那只是自己天真。

头顶的黑夜疲软地瘫倒在满街灯光背后,这漫长的一天总算走到了尾声。

上楼进屋,迎接我的是室友唐唐那一脸黑泥面膜。

她头顶包着干发帽,黄得像一颗鲜柠檬,黑糊糊涂满了泥的脸冲着我笑:“哟,终于回来啦?”她这造型实在喜剧。

我放下旅行袋换拖鞋:“我几天没回来,你一个人在家孤单寂寞冷了吧?”

唐唐把我全身上下连带行李打量了一遍,开始控诉:“丁霏同学,你在外边风流快活让我独守空闺也就算了,居然还不给我带礼物?!”

“急什么?少不了你这吃货的。”我弯腰拉开行李袋,递给她一个纸袋。

她接过那一袋子特产翻了翻,刚翻出一大包泡椒凤爪,忽然从沙发上一跃而起,冲进洗手间洗脸。

唐唐大名叫唐小雅,听起来很像“唐小丫”,所以,谁叫她全名她就跟谁急。唐唐在投资公司工作,人美嘴甜胸大有脑性格豪爽追求者众多。她的美简直是所有女人的励志教材:她从不减肥,一直徘徊在超过标准体重三五公斤的范围内,谁见了她都会深刻地意识到“瘦子比较漂亮”这句话绝对是谬论。

我们合租两年,彼此都从没动过要换个室友相处的念头。都说女人之间的友谊很微妙:亲密起来可以共用一支唇膏;一旦争吵翻脸,理由甚至不需要涉及男人,一件衣服、一双袜子、一盒面霜,甚至电表上的几个数字都会变成关系破裂的导火线。唐唐跟我性格迥异,却鲜少彼此忍让迁就,因为根本无此需要。我们互不勉强,相处愉快。

眼下她已飞速洗干净了脸上的面膜,坐在我身边专心致志地拆着零食包装袋,还不忘先递给我一只凤爪。

我忽然想起一件小事:“喂,我刚才在楼下好像又看到张明磊的车了。不确定是不是,我也没好意思走近细看。”张明磊是前不久刚被唐唐踢出局的男友发展对象。

唐唐戴着透明的一次性手套,吃着东西含含糊糊地答:“管他呢。”

“真不后悔把他踹了?”我挪动屁股,往唐唐身边挤了挤。

“后悔?后悔我就不会坐在这儿了。”唐唐嗤之以鼻。

看来我刚才没认错,楼下那辆迈巴赫里坐着的还真是那悲催的张明磊。

张明磊是她的客户之一,长得不差谈吐也不俗,前段时间天天下班后在唐唐他们公司楼下蹲点,就算约不到唐唐吃饭也要坚持送她回家,日复一日的努力,差点就把她拐走了。有一次唐唐下班出来,撞见张明磊跟一个女孩为了停车位吵得面红耳赤,当机立断将他踹了,理由是“小气是男人最致命的毛病”。

我说你怎么不问问前因后果?

她说能跟女孩子为一点小事吵成这样,这种男人在追到你之后肯定会原形毕露。她不会傻到等他原形毕露的那一天再分手。

大多数女人感情上的不幸都恰恰是因为心存侥幸,在某些问题初露端倪时选择了为对方找借口。在每一段失败的感情里,女人或多或少都有过一些预感,只是自己从未相信过,直到它真的发生。如果我有唐唐一半的果断,或许过去的一切都不会发生。

“想什么呢?”唐唐见我发呆,伸出她泡椒味儿的爪子在我眼前晃了晃,“哎,你说,要是这世界上所有吃的都能有泡椒味儿多好啊!”

我被她这句感叹逗乐了:“行,下回你再来我们店里吃芝士蛋糕,我让小章给你加泡椒,哈哈!”

“呸!你敢做我就敢吃。”唐唐扔掉骨头,又从袋子里抓出来一只。

002

出差回来了就得上班,何况我还因为航班延误多耽搁了一天。

早晨一回到店里就被那一片狼藉吓着了:书架边堆了起码十几个开着口的牛皮纸袋和包装条,纸袋旁边是个堆满了书的推车,同事小章无暇顾及地板,正手忙脚乱地整理书架呢。

除了店长之外,这家书店只有我和小章两个店员。一个早九点到晚八点,一个十一点到晚十点,我们轮换。今天小章本应该两小时后来才对。

“小章,李姐呢?”我环顾四周不见店长,问。

他停下手上的活回头看见我:“丁姐你出差不知道,李姐昨晚就去怀柔开会了,你又没回来,今天一大早就收到新书,我转来转去都快忙成电风扇了。”

“去怀柔开会?”我边动手帮忙整理新书边问。

“出版公司请的。说是订货会之类的,其实是请渠道客户去吃吃喝喝呗。”小章见我帮忙,从旁边拉过梯子,支起来往上爬。

我站在下边递书给他:“咱们店这么红啊?前几天重庆那边请开会李姐让我去,结果她也没逃掉又被拉去怀柔了。店里就我们仨,估计再有人来请人开会就得你了。”

“我才不去呢,在出版公司工作的美女哪儿能看上我?去了也是白去。”

“让你去开会,你当是去求偶呢?”

“我这天天上班,见的不是顾客就是出版公司的人,还能上哪儿找女朋友啊?”

小章才二十一岁,已经在我们这家小书店工作了快四年了。没好好上过学,做了几年调酒,后来才到这家书店整理书架兼给顾客煮咖啡。要论资排辈的话,我还是卖书小妹中的菜鸟,他早已是不错的咖啡师了。他形象不坏性格也不坏,更没有什么坏习惯,却从未见他身边有过任何女孩子。巨蟹男的龟毛特质几乎全体现在了他的感情上,乐此不疲地在“合适”与“不合适”之间锱铢必较,不肯高攀也不肯屈就,他就这样在感情里坚持自己的平衡,等着遇到一个合适的人。

然而,不需要妥协的感情真的存在吗?我一直很怀疑。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遇见上帝为你量身定做的另一半。多少人从没见过真爱的全貌,就这样混混沌沌凑合到老?从不抱有期待或许是一种幸运,而始终坚持期待也未尝不是幸福。

至于现在的我,能够跟过去的一切干净彻底地告别,在这个一百多平方米的小书店里一直平静生活已经算是最正确的选择。

“小章,这几本我们上周不是退回去了吗?”我这才注意到手上的书,问站在梯子上的小章。

“唉,说起来一肚子气,”他低头示意我看手上的、地上的包装纸,“明明都退回去了,非要再跟一批新书一起送过来,还打电话说了我一通,说我们不给好位置放。”

“算了算了,就搁顶上吧,反正卖出去才付款。你自己下来小心点儿,我去拿个扫把来。”最后几本书摆好了,我开始清理地板。

还有十分钟就该开门了。

每天的生活都是如此: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被书香、咖啡香和植物的气息环绕着。这种生活在飞速运转的北京不能不说已经算是一个奇迹。

通常刚开始营业的时段顾客很少,收银台几乎不用人看着,我能有时间整理院子,给花草浇水。对街的花店隔天就会在清早送来一打鲜花,有时候由我们预订品种,有时候依他们店主当天的心情选择。今天,我看见吧台上堆着一打白色马蹄莲。将每一枝修剪好长度,插进每张桌子上的玻璃花瓶里,剩下几枝则摆进书柜的青瓷花瓶里。

一旦平静而琐碎的事情每天循着规律发生,这些琐事都会因时间的重复而充满仪式感。

此时此刻再次见到黎靖,则是规律生活中少见的意外。

他推开门走进来,逆着光。我听见门的响动,放下花回过头来。

回忆的波纹忽然从眼前一闪而过,他的样子模糊了几秒。

北京城有两千万人口,我们却在两天之内第二次偶遇。上一次,我们同机夜归;这一次,他是今天的第一位客人。

他的格子衬衫外那件英伦气息浓重的白底黑边开襟毛衣有种薄雾般的质感,他一手插在裤袋里,另一手提着电脑包。每次看见他,都让我无端地联想到“雾”。昨夜灰色的伦敦雾浓重,今天的白雾轻盈。这个人仿佛就是从雾中来的一般。

“你在这儿工作?”他见到我,脸上仿佛有几丝故友重逢的惊喜——说是“仿佛”,其实我也看不真切。

“你来看书?”我几乎是同时开口。

两个声音撞在一起。小章从书架后钻出头来看我们,眼里藏着些许看到了八卦新闻的兴奋。也罢,来了两年,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我有男性朋友。在此之前,他几乎要怀疑我跟唐唐是一对蕾丝边好基友。

“呃,我是想来问问下午的签售活动。”黎靖语气虽然从容,却仍能够轻易地被人觉察出几分尴尬。

今天下午是有一场签售,要签售的书今早出版公司的发行已经送到,现在与还未支起的展架、海报一起整整齐齐地堆在窗边的柚木桌上。

“下午三点半,云清的新书《7公里》签售会?是这里。”我指了指那堆书。

“谢谢。”他顺着我所指的方向看了看,“我能不能现在买一本?”

我颇有些意外:“现在?等到下午能买到签名版,现在只是一本普通的新书。”

“我知道,可是我下午来不了。能不能先买一本留在这里,下午拜托你帮我请云清签名?如果可以的话,明天我过来取。”他干净的颈部妥帖地包裹在衬衫衣领里,下巴上没有胡楂,且丝毫没有已婚中年男人的邋遢。我所指的“邋遢”并非外表不讲究,而是浑身散发出的一种懒散、疲倦、尘埃落定、拖拉着脚步生活、疲于养家的机械感的气息。

或许他不用疲于养家;又或许,他还算不上是“中年”?

“嗯,没问题。”我转过身去叫小章。

从收银台付完账回来,他把书交给我,向我道谢:“谢谢。”

“不客气。这也是买给女儿的?”我问。

“算是。”他笑了笑。

——当然是,云清的爱情小说从来都很受女孩子欢迎。再加上他打听签售时表现出的微妙的尴尬,几乎可以肯定。

而且,他长得也不像会看这种爱情小说的样子。

“那要不要把你女儿的名字写下来,我下午请人签上去?”

“这倒不用,签名就很好了。谢谢。”他笑了笑,告别离开。

“有妇之夫啊?”小章不知道什么时候凑到了我身后,神秘兮兮地感叹。

“是啊,给女儿买签名书的好爸爸。”

“我还以为是你男朋友呢!看上去才三十出头,没想到孩子都有了。”小章一脸大失所望。

“要真是男朋友,能不知道我在哪儿工作?”我拿起手上的书去拍他。

“还真看不出他有个这么大的女儿。”

“见都没见过,你知道人家女儿多大?”

小章指着我手上的书封面道:“几岁小孩能看爱情小说?丁姐,你能有点儿成年人的观察力吗?”

我抚额。

中午,出版公司的人来布置场地了。小章跟他们忙着整理桌椅,支展架、挂海报,守在收银台后的我这才有机会仔细打量手上这本《7公里》:封面主色调是清新的绿色,白底,设计简洁温馨,塑封薄如蝉翼又光滑如镜。看上去质朴清新,手摸起来有种细腻而真实的“纸”的天然质感。说它制作精良一点都不为过。

即使它日后没能跻身畅销榜,也铁定是本大受读者第一眼青睐的书。

我们这些书店店员早已在书架满了又空、空了又满之间练就了火眼金睛,一本首次出版的新书命运如何,我们在开头就能猜到一二。这算是职业习惯,也可以说是职业病——自此以后,书对于我们来说首先是商品,然后才是读物。那种凭直觉阅读,首先从字里行间体会一本书灵魂的快乐,很难再有。

有得有失,任何一种选择和由此带来的经验都是如此。

也正因为如此,为避免对一本书先入为主,我已经很少看国内出版的读物了。常常购外版书所费不菲,幸好偶尔有相熟的编辑赠送一两本——有时是纯粹的赠阅,有时是我需要翻译的功课。

这两年来,我乐于在书店过简单的生活,闲暇时兼职翻译些外版小说,竟然从未怀念过以前高薪厚职的同传译员生涯。都说由奢入俭是个艰难的过程,而我觉得当下的简单更快乐。

刚刚将手上的书拆开塑封打算细看,就听见小章在叫我:“丁姐!”

台前的一小盆薄荷正好挡住了我的视线,我探出头,看见门口站着小章和一个棕发碧眼的年轻老外,有着一张轮廓分明的印欧混血的脸。

小章虽然没正正经经上过大学,不过英文还不错。特意叫我出来接待,想必客人是说西班牙语的。来咱们天朝的国际友人不论国籍,基本上多多少少都能说点英文,小章完全应付不了的还真不多见。

今天什么日子?半天内发生了两件难得一见的事。

店门口站着一位国际友人,屋里一群人正手忙脚乱地准备签售场地。我忙放下手中的书,出去将顾客迎进来。

自从毕业起我再也没说过半句西班牙语。如果不是当年嫌法语太难,相比之下西语词汇变位比较工整,根本不会选这门二外。毕业后就是紧张的同传培训和资格考试,再接下来被高强度的工作占据了全部精力,几乎要把好不容易学来的西语全还给学校了。好在以前收藏了不少原文小说,平时偶尔看看,此刻还能硬着头皮上。

跟客人聊了几句,知道他是智利人,今天想来参观书店。我们的店并不大,一百多平方米的地方本不到五分钟可以转完。可这位智利友人逛着逛着开始对书架上的书来了兴趣,时不时拿下一本询问。

当他转到励志类书架,看着一排排封面印着各类名人大头照的书时,我顿时后悔没再抱个电脑跟在身边,可以及时搜索人名,向国际友人解释这些给心灵打鸡血的大师都是何许人也。要知道,在我“从来不读的书”里,励志排在首位。活着就犹如沿着时间往前行走,既然每走一步都不会重复也不能回头,何必天天鼓励自己上足了发条狂奔?在我看来,刻意励志根本是透支情绪的行为。

他逛了十来分钟,最后居然抱着四本中文小说走向了收银台。

我好奇劲上来,忍不住问他买这些中文书打算怎么看。

他腼腆地笑笑,非常清晰地说了一句汉语:“我懂中文。”

这四个字像爆米花一样“嘭”的一声把我炸了个满脸通红。

这个小章!

“不好意思,我看同事特意叫我来接待你,我以为……”我赶紧解释。想起刚才绞尽脑汁给他介绍那些中文书的情景,真是越想越窘。

“没关系,你的日本同事说他不太会讲中文,请你接待我。谢谢你。”国际友人一脸笑容可掬。

日本同事?!小章为了给我制造艳遇把自己国籍都改了?他不是真怕我剩下、时时想着把我推销出去吧?跟小章聊天时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丁姐,你这不行啊!别说男朋友了,连猫都不认识一只公的,总有一天你会被掰弯的”。

事已至此,我只好傻笑一阵作罢。

直到国际友人买完了书离开,小章还站在门口鞠躬念叨“阿里嘎多”,真是影帝级水准。没等他彻底直起腰来,我对准他后脑勺一敲。

“哎哟,打傻了就娶不到媳妇了!”小章捂着头抗议。

“中文说得挺好嘛,日本同事。你这行为搁古代就是通番卖国,要诛九族的知道不?”

“大姐,我苦心为你制造机会,你要珍惜啊,生个混血小孩多漂亮!”他果然打的是这个主意。

我哭笑不得:“还不过去帮忙,都快两点了。我晚点找男朋友不会死,你要是再磨蹭点儿,一小时后读者全都来了。”

小章继续帮忙布置场地,我正要转身去摆正收银台边的海报和排队购书指示牌,忽听旁边有人在笑。循着笑声看过去,见不远处书架边有个人站在那儿冲我们直乐。那人有点眼熟,看上去不到三十,紧窄的一粒扣西装外套罩在圆领T恤外边,看着像那种明明窝在格子间里工作还要坚称自己是艺术家的年轻人,又有点像故作时髦的CBD精英。要是再戴顶小礼帽就更像那么回事了。

着他笑成那样,想必是刚才我跟小章的对话被他听见了吧?

我叹了口气,转身去收拾。

再有一小时签售就要开始了。我怕忙起来将手边的书弄混,于是找张便笺写了黎靖的名字夹进那本我已经拆封的书里。

下午的签售持续了近两小时,比我们想象的要热烈得多。云清一直被读者团团围住,我只是坐在两三米之外,都看不见她的脸。守在收银台后手忙脚乱的一下午过去后,云清的编辑总算记得把黎靖留下的书拿去签了名交还给我。

“欸,云清挺漂亮的啊。”签售会尾声时,小章不知道什么时候到了我旁边,眼神指了指云清。

此时读者的包围圈不那么密不透风了,我才看清楚她的样子。皮肤白皙、五官精致,颈边有一颗淡淡的褐色小痣,短发垂在耳后,穿一件灰蓝色棉麻长裙,好似风一吹整个人都会飘起来。她确实很美。而且听说她有三十五六了,看上去还跟二十几岁的女孩一样。

别说云清是作家,她本人就像从小说里走出来的一般。

傍晚七点左右,黎靖就来了,没等到他说的“明天”。

我把书给他,他道了谢,接过书顺手翻开。这个再普通不过的动作却在半途忽然停顿下来,他面带惊讶的神色,盯了书页几秒钟,又疑惑地看向我。

“怎么了?”我不解地从他手上拿过书,自己一看也呆住了。

扉页上用清隽的字体写着:“黎靖先生惠存。”下边是云清的签名。

我这才想起那张写着他名字的便笺纸。要知道,我当时是随手写下夹在里面避免忘记或混淆的,大概是编辑拿去签名时被云清看见了。

本来作家在书上签读者的名字没什么大不了,可他并没有告诉过我他的名字。这也许就是他吃惊的原因吧。

“这签名是……”黎靖犹疑地问。

我脱口而出:“噢,我下午一直都坐在收银台走不开,是云清的编辑帮我拿去签的。”

他接着问了个我不知道怎么回答的问题:“她知道书是我的?”

“呃……她可能是看见书里有张便笺写了你的名字,所以就签上去了。”他都问到这个了,我只好老实交代了,“我在机场见过你的登机牌,所以,呃,我怕书太多弄混,所以写了你的名字夹在里面。”我不带喘气地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

谁知,他脸上浮现出一丝悲喜难辨的微笑,说:“谢谢。”接着转身走出了书店。

我越想越觉得还是有点不妥,便三两步推开门追出去。

“不好意思,那天我不是故意要偷看你登机牌的,是你帮我把包捡起来的时候……”

他转过头看我:“难怪那天你第一眼见我表情像见到鬼。我的名字很吓人吗?”

原来我那天真的失态了,他都看得清清楚楚。

“不是,你跟我认识的一个人同名同姓,我吓了一跳。”

“这么巧,改天介绍我认识。”黎靖不知道是客气还是心不在焉,顺口就说了一句。

他脸上还残留着几分尴尬,我只好再次道歉:“不好意思,我真的不是故意要看你登机牌的。”

“没关系。只是凑巧。”他说完居然还叹了口气。

见他这样,我总觉得似乎是做错了什么事,于是不放心地追问了一句:“那个,签名书不是有什么问题吧?”

“没事,”他似乎是犹豫了几秒,终于说出了下半句,“云清是我前妻。她知道书是我的,我有点吃惊而已。”

003

“什么?!你是说,你在机场碰到一个跟你前男友同名的人,在你书店签售的作家又是他前妻?”唐唐差点从床上跳起来,动静太大,她手边那部电脑差点也掉下床去。

这床的弹簧太精神了,唐唐虎躯一震,把我手上正小心翼翼剥着皮的一颗枇杷震得滚到了地上。

“轻点儿轻点儿,又掉一个。”我爬下床去拿垃圾桶。

家里的垃圾桶是唐唐挑的,一只造型滑稽的企鹅,将它的头往后翻就能张开嘴吃下垃圾。刚搬进来时,我们去超市买生活用品,她看到这个垃圾桶就抱着不撒手了,说这样就能一天二十四小时随心所欲地给QQ喂垃圾吃了,解气。

唐唐跟QQ的仇要追溯到三年多以前,她读硕士时的男朋友一毕业就签了那只“企鹅”,二话不说打包行李飞去深圳,信誓旦旦地表示工作上了轨道后再想办法调回北京来。人在热恋时往往充满信心,以为无论如何都会与对方走到最后;而正是这份笃定让他们忽略了将要面对的一切变化。距离拉远后,两个人不再生活在同一张时间表上,不再沿着统一的轨迹运行自己的人生,缺乏异地恋经验的他们开始把握不好交流的时机,开始隔空吵架,开始各有各的委屈,开始减少对彼此的谅解,不出两三个月就吵到要分手。唐唐知道自己提分手实在有点冲动,她以为他还会回来找她。但是他一直没有。她以为他会立刻收拾行李飞回来,或许他也在以为唐唐会飞到他身边。

他们对彼此感情的信心,终于被时间偷换成了无疾而终。

从那时候起唐唐就恨上QQ了,就连去动物园都不带看企鹅一眼的。

有时候我都会有些疑惑,唐唐对男友候选人的挑剔究竟是真的全部出于理智,还是因为仍然孜孜不倦地恨着某只企鹅。

“你行不行啊?剥俩就掉了俩。咱这儿一共才四个。你不是故意把好吃的让给肮脏的企鹅君的吧?”此刻,唐唐一边噼里啪啦地趴在床上玩着切瓜游戏,一边惦记着我剥了许久都没让她吃到嘴的枇杷。

我已经满手枇杷汁,又开始马不停蹄地剥第三个:“你别动就掉不了。我这姿势难度多大啊。”

“来来,我来我来。”唐唐趴着蠕动到我身边来,接过我手上的枇杷,“看你今天这状态,四个都得坠毁。我剥,你专心给我讲讲你的离奇艳遇。”

“什么事一到你嘴里都变成狗血肥皂剧了,我们就是吃了个饭……”

“第二次见面就吃饭,还不算艳遇啊?就当吃饭不算,那一个离婚男人向一个陌生姑娘诉说自己上一段婚姻经历,这总算了吧?”

我的头顿时大了:“什么也没说,就是吃个饭。”

“那他约你吃饭意图多明显啊,不谈旧事,就求发展!”唐唐顿时精神一振,像被人按了开关一样弹了起来坐直,还好手上的枇杷没掉,已经剥掉皮,被她一口吃了半个。

“我们吃饭那是意外。意外知道不?”

跟他一起吃饭的确是个小意外。

今天傍晚在店外听黎靖说云清是他前妻,我顿时找不到合适的措辞。我看着杵在一旁的黎靖,他也看着我。一瞬间,江北机场的尴尬情景又回来了:大眼瞪小眼,谁也不知道该如何将话题继续下去。走也不是,傻站着也不是。

那一刻,我忽然意识到追出店外这个动作有多奇怪——就为了关心一个陌生人的情绪,我这样不假思索地追出来,似乎有点不合常理。于是我只好胡乱挥了挥手,找个借口解释我走出店门的行为:“那,我去吃饭了。”

“再见。”他纯礼貌性地笑了笑,站在原地等着我先走,大约是风度使然。

我转过头往回走,还没走两步就听见他在身后问:“你不是去吃饭吗?”

“噢,想起来忘带手机了。”我只好再次站住脚,让这尴尬的一幕又延长了几秒。

回到店里坐着,还得对着小章那双闪耀着“求真相”三个大字的眼睛,还不如干脆真去吃饭。我拿了包,简单地跟小章说了声就先出门去找唐唐吃晚饭了。

“等等,你的意思是说,如果不是我今天加班出不来,你就不会跟他吃饭?这你们俩初次约会还是我造成的?”唐唐迅速精准地打断了我。

“真不是约会,我一过马路到了茶餐厅就看见他坐在里面。我猜他该怀疑我是不是在跟踪他了。”

“看见就看见呗,你去跟人家坐一张桌了还不算约会?”

“问题是他也看到我了。”我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