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1 / 2)

奇迹小子找到遗失之物,揭开真相

“还记得您是怎么找到我的吗?”马多克问。某天清晨,在瞭望台上,蝎尾狮趴在主人身旁的软垫上,杜疮小姐则举着望远镜,俯视下方的院落。两个孤儿逃跑以后,她的监控变得更严密了。

她重整纪律的头一件事就是废除自由活动。但她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想念自由活动。在严格管控、无聊透顶的一周里,自由活动是她唯一能放宽规定、披散头发、好好放松一下的时候——当然,前提是她真长了头发。她任由想象力天马行空,因此想出了最棒的发明。不过,她眼下还没钱把它们造出来。

如今,在原本的自由活动时段,她和蓬嚏轮流执行她最新推出的“底层贱民顺从培训计划”(简称G.O.R.P.)。孤儿们要在教室里整整坐上两个钟头,一遍又一遍地重复:我不要唱歌,我不要玩乐,我要安静劳作,没日没夜。(1)

“主人?”马多克问了一声。

“抱歉,我的小乖乖。我在想别的事。我当然记得了,怎么可能忘得了?”她放下望远镜,把蝎尾狮抱上膝头。

“给我再讲一遍吧,”蝎尾狮恳求道,“拜托了!”

“可你知道的,那会勾起糟糕的回忆,我的小乖乖。”

“好吧,主人……如果您不想讲的话……”蝎尾狮抬头望着她,眼皮耷拉,泪光闪闪。

“噢,马多克,我当然会讲给你听了。”她爱抚着宠物硬邦邦的鼻子,“那是那段悲惨时光唯一的亮点。”她咬着毫无血色的薄嘴唇,脸上阴云遍布。

“冷静点儿,主人。想想我们合二为一的那一刻,想想那个!”

“你说得没错,太对了,就像往常一样。但首先,也许我该看看我那个没用的助手在做什么。”

“那事就交给别人去做吧,主人。”马多克说,“我们可以关注更重要的事,像是机器、你姐姐和我们的计划。当然了,那些都得排在您给我讲完故事以后。”他笑了,或者说,他发出了一种古怪的噪声,介于咝咝叫、咯咯笑和咆哮声之间。

“我的小乖乖,你又说对了。仆人的活儿我真是干够了!就让耗子和别人伤脑筋去吧。蓬嚏那个白痴,自己的事自己做去!”

小可和亚瑟逃走以后,杜疮小姐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另找了两条大狗,代替被蓬嚏弄丢的那两条。但新来的狗同样爱流口水,蠢不堪言。她想过从城里招些看守,但歪尔提出了更明智(不用说也更廉价)的解决方案。为什么不找“家”里最恶毒的小霸王来管其他人呢?只要给他们一点儿甜头——像是一些奶酪、额外的热汤和面包、一套新衣服,最重要的是,一点点权力——他们就会很乐意听她吩咐。令人惊讶的是,只需要付出这么一点点代价,就能换来他们的忠心。

她让歪尔管着那些人。如果把一切都考虑在内的话,事实证明,那只耗子还是挺有用的。

杜疮小姐从瞭望台的窗口仰望天空。空中乌云密布,但难得没下雨。很快,她就要跟戴白手套的男人第二次碰面了。这一回,他们碰面的地点不是山巅城堡,而是叫作“阴暗镇”的可怕地方。不过没关系,只要能为自己的计划筹到资金,就算要跑到世界尽头,她也在所不惜。她希望这一回能把计划顺利推销出去。

“别想那个了,”马多克就像有读心术一样,“给我讲故事吧。”

“抱歉,我的小乖乖。嗯,好的,这就讲。”

马多克用鼻子蹭了蹭杜疮小姐冰凉、苍白的手,发出撒娇似的咕噜声。

院长深吸一口气,开始讲故事。

“那是我爸爸的葬礼结束后,我在墓地里漫无目的地乱走。我很伤心,但更生气,因为我受到了不公平待遇。”

见院长的脸沉了下来,马多克连忙轻声安慰:“好了,好了,主人,讲讲开心的部分吧,我们合二为一的那部分。”

就这样,在暗淡的晨光中,杜疮小姐开始讲故事,说她是怎么在荒郊野外的墓地边缘发现蝎尾狮的。她说自己被树根绊倒,脸朝下摔进沟里,还把脚踝给扭了。她好不容易坐起来,发现得靠别人帮忙才能爬出去。就在这时,她发现地下埋着一根手杖,只有杖柄露出地面。她看见了木雕鹰头,跟他四目相对。

她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他就在她身边,跟她的家人完全不一样。她的家人总是不在她身边,从来都不在。

“你的眼睛闪烁着琥珀色的光芒,我内心深处有种感觉,知道必须放你出去。当时我就知道了。”

蝎尾狮两眼放光:“接着说呀,主人!说说接下来发生的事!”

杜疮小姐说,她知道他在地下的木头牢笼里拼命挣扎有多痛苦。她感同身受,深有体会。她自己也像被困在手杖里,拼命挣扎,想要摆脱桎梏。他在那里等啊等,等了那么多年,那么多个世纪,终于等到了她。她就是他命中注定要灵魂相依的人。

虽然杜疮小姐的脚踝早就好了,不用拄手杖也能走,但她一直手杖不离身。蝎尾狮是她的心腹,她则是他的守护者。她撤掉了“家”里所有镜子,免得他看见自己的影像。因为传言是真的,蝎尾狮绝对不能看见自己的样子,只能凝视跟他有深切羁绊的人。如果他不小心在镜中看见了自己黑暗的灵魂,就会迎来末日。

杜疮小姐并不知道,她不过是蝎尾狮旅途中的一处落脚点。尽管她很特别——甚至可以说,深受蝎尾狮爱戴——但在他需要的时候,总会有这样、那样的杜疮小姐出现。那些人总是很需要他。因为他是从古老魔法中诞生的,而所有人都知道,古老魔法有自己的意志。

杜疮小姐讲完故事后,马多克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杜疮小姐呆呆地坐在暗淡的晨光中,神思恍惚,无法摆脱昔日的回忆。她多恨那段时光啊。那场可怕的葬礼,那些腻歪、烦人的家伙全围着她姐姐打转,她亲爱甜美的姐姐——那个恶心的家伙,那个怪胎。葬礼前一天,她和菲比坐在病榻前,眼睁睁看着父亲咽下最后一口气。就连那个时候,虽然姐妹俩都赶来陪护守夜,但比起她来,父亲还是更偏爱她的姐姐。

一直以来都是这样,父亲偏爱双胞胎中的另一个。那个独具天赋、声若银铃、美貌动人的菲比·南丁格尔,她恨彻心扉的姐姐——前提是她的心还在。

她们不是同卵双胞胎,不同之处比比皆是。

双胞胎中的第一个降临人世时,父亲用歌声唱出了她的名字——菲比,跟他心爱的妻子同名。她浑身粉嫩,活像个小天使,背着一对靛蓝的小翅膀,从左右肩胛骨底下伸出来,跟她妈妈一模一样。但双胞胎中的第二个呱呱坠地时,悲剧发生了。宝宝刚生出来,小脸通红,大哭不止,母亲就呼出了最后一口气,双眼一翻,撒手人寰。

几天后,那个孩子仍然没有名字。做父亲的沉浸在悲伤之中,实在无法忍受看见她的脸。一个星期过去了,两个星期过去了。一个月后,女仆怀抱婴儿,走进主人的书房:“先生,打扰了,这个小家伙得起个名字了。克莱门(2)怎么样?瞧瞧她的小脸,又圆又胖,又红又亮,就像等人摘的小橘子。”她的父亲虚弱无力,喃喃说道:“你想怎么叫就怎么叫吧,把她抱走。”说完,他挥挥手,让女仆抱孩子出去。

从妻子去世的那天起,克莱门·杜疮的父亲就更偏爱菲比。菲比继承了母亲天使般的嗓音和拍动的小翅膀。全家人都为此保密,就像他们都闭口不提克莱门那不长头发、只长羽毛的脑袋瓜儿。

她虽然没有姐姐的美妙歌喉,却有自己独特的天赋。可惜没有人在意。

她会发明东西,奇妙的东西。她跟父亲一样,是个发明家。她把自己发明的小模型藏在壁橱里,跟草图、示意图和繁复的设计图纸放在一起,因为家里没有人在乎这些玩意儿。

两个女孩年满十八岁的那一天,父亲突然病倒了。不到一个星期,他就病入膏肓,显然命不久矣。他让女仆把两个女孩喊来床边。姐妹俩马上就来了。

菲比和克莱门坐在父亲的病榻边,一左一右。

“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亲爱的,这个我很清楚。所以,请好好听我说。”父亲扭过头去,望着年轻的菲比。菲比泪流满面,紧握父亲的大手。“好了,好了,我的好孩子!别哭了!这才乖嘛。我的时间不多了,所以听好了:你,我的菲比,我的夜莺,要成为伟大的歌唱家。你要随你妈妈姓,用南丁格尔这个美好的姓氏。千万别随我姓。‘杜疮’不适合闪亮的明星。它跟‘毒疮’只差一点点,会被视为脓疱和囊肿。不,我亲爱的……”他停顿片刻,猛烈咳嗽起来。菲比递上玻璃杯,他喝了口水,这才接着往下说:“你,我最亲爱的菲比,注定要成为夜莺,向世人引吭高歌,就像你亲爱的妈妈一样。她是我此生的挚爱。”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的眼中饱含热泪,“你会在世界各地最宏伟的音乐厅里引吭高歌。你的名字和斗篷将成为你的独家标志。斗篷得是靛蓝色,跟你的眼睛一个颜色。它能掩饰你继承的秘密——你漂亮的靛蓝色翅膀。”

一阵可怕的咳嗽声打断了他的话。恢复常态后,他转身看着克莱门。“还有你,亲爱的。”他叹了口气,又咳嗽了一声,“你得选个受人尊重的职业,我亲爱的克莱门。为什么不呢?女人为什么一定要结婚?是的,你也要走上社会,取得成功。”

随后是一阵令人不安的沉默,接着是又一阵猛咳。菲比伸手握住父亲的手,紧紧攥住。她妹妹呆呆坐在另一侧的床沿上,双手僵硬地搁在膝头。

“你知道的,我的孩子,”父亲虚弱地笑了笑,继续说道,“你没能继承你妈妈的音乐天赋,没能像你亲爱的姐姐一样。这很不幸。但我知道你能走上社会,闯出自己的一条路。最开始,我想……护士是个不错的职业,或者……秘书,或者……某位贵族小姐的女伴……”他蜡黄的脸一下亮了起来。“后来,我突然想到,你可以教书呀!俗话说得好:能者,为之;不能者,教之。你可以教别人嘛!”他又咳嗽了一声。显然,他的呼吸越来越困难了。“我亲爱的克拉米。”噢,她多讨厌这个小名儿啊!听起来黏糊糊的。(3)她的大名又是种酸溜溜的水果,还是个低贱的女仆起的!“你是个聪明的姑娘,”她父亲说,“虽然没能继承你妈妈的天赋,”说到这里,他又停顿了片刻,“但你有她的坚强意志,还有……我想,也有一点点像我吧,你有……”

她等着父亲说出她这一辈子最想听到的那句话——你有我的发明天赋。

可是,父亲用微弱的声音说:“你有我的姓——杜疮——虽然听起来有点像发炎的囊肿……但它能帮你走上社会。亲爱的,你没有姐姐的魅力和天赋,”他虚弱地对她笑了笑,“所以,能得到什么帮助,都得牢牢抓住了。”

父亲没看见女儿痛苦畏缩的表情,没看见她闪躲的动作,也没看见她的心一沉。

“我亲爱的孩子们,”父亲声音嘶哑,因为他将不久于人世,“做个好人,待人友善,还有——”他的话戛然而止,变成了骇人的喘息,似乎已经油尽灯枯。

“爸爸!”菲比哭起来,紧紧握住他的手。

接下来几分钟,屋里一片寂静,只听见父亲吃力的喘息声。

最后,他使出浑身力气,缓缓扭过头去,不再看克莱门,而是望着菲比,气喘吁吁地说:“我亲爱的孩子……你要有远大理想,伸手摘星去吧。对你来说,繁星触手可及。”

随后,他就溘然长逝。

菲比继承了父亲最神奇的发明——捕歌机,继承了那栋大宅——她母亲的故居,富丽堂皇的南丁格尔之家——还有宅子里的所有物品。她继承了母亲的晚礼服,还有她美丽的靛蓝色斗篷,边缘镶满银灰色的小珍珠。

克莱门继承了一大堆教科书和一笔专款,用来接受教师培训,然后开办一所学校,或者一家孤儿院——如果她想为世上不幸的孩子们做点事的话。

马多克从小憩中醒来,一看杜疮小姐的脸色,就知道她在想什么。“别为她烦心了,主人!不值得!”

“她总让我想起我得不到的东西,”杜疮小姐怒气冲天,一字一顿地说。过去的一个钟头里,在蝎尾狮呼呼大睡的时候,她一直在暗暗诅咒她的姐姐。“我要让她得不到她想要的东西。”

“没错,主人,您必须这么做。您知道,我会竭尽全力帮您的。”

他们俩静静相处了一会儿,杜疮小姐轻轻抚摸蝎尾狮的耳朵。

“主人?”

“怎么了,小乖乖?”

“我们什么时候能让他们大吃一惊,做件大事?您知道,我已经等了好久了。”

“我知道,小乖乖,我知道。再耐心等等吧,那一天会来的。到时候,你将无比荣耀,彰显你的力量——”

“我们的力量,主人。因为我们已经合二为一了。”

杜疮小姐的薄嘴唇微微噘起,露出一抹微笑。“记住我说的,小乖乖。到时候,我们会一起释放你的——我们的——神奇魔力。我向你保证。”

亚瑟一口气跑到臭水桥,中间一次也没停下。乐声从“天鹅与哨子”酒馆里倾泻而出,飘过河面。他多想走进店里,脱下帽子,点上一大盘奶酪吐司加一大杯凉牛奶。但那么做太冒险了。于是,他匆匆沿着纤夫的小道走向岸边。一条底朝天的驳船给他提供了栖身之所。他抓住船舷,抬起船身,钻了进去。

他在船底下躲了一整天,时睡时醒,迷迷糊糊地等到夜幕降临。是时候了!

他从藏身之处爬出来,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腿脚。老五说过,等他看见了自然会知道。他看见一盏油灯发出幽幽的红光,不禁好奇,不知那是不是他来光明镇时头一晚看见的夜航船。

红光来自停在岸边的一艘饱经风霜的小船。亚瑟蹑手蹑脚地走过去,差点儿没看见那个蹲在船尾、头戴兜帽的人影。六月的晚上已经相当暖和了,但那个身材矮小、脑袋也小的驼背男人还是穿着厚重的黑大衣,脖子上还裹着条围巾。不过,在一片黑暗之中,很难看清他的模样,因为他的脸藏在阴影里。

“打……打扰一下,先生,”亚瑟说,“要是您不介意的话,能送我过河吗?”他又补了一句,“是老五叫我来的。”

摆渡人的嗓音低沉而嘶哑:“我们是诺亚客。我们送无名无姓、受人追捕、迷失方向的人渡河。”

接着又响起一个声音,比刚才高了八度,重复了一遍那段话,“我们是诺亚客。我们送无名无姓、受人追捕、迷失方向的人渡河。”

亚瑟努力分辨第二个声音来自何方,但没看见船上还有别人。男人挥手示意他上船。等他在龟裂的硬板凳上坐定,诺亚客的衣领里突然冒出一颗小脑袋,跟原先那颗长得一模一样,只是小上一圈。

“噢,你……你好,”亚瑟紧张起来,“我看见了两个你。”

两颗脑袋异口同声:“我们是诺亚客。我们送无名无姓、受人追捕、迷失方向的人渡河。”

第三颗脑袋也冒了出来,比另外两颗小得多,显然一肚子火。“对,对,就是他们说的那些。”他冲另外两颗脑袋翻了个白眼,“我们是诺亚客,什么什么的,能干正事了吗?”

“噢,好吧。”第一颗脑袋说,扭过去盯着亚瑟。第三颗脑袋嘟囔了一句:“老规矩,先付钱,后开船。”

亚瑟现在能看清他的脸了——或者说,他们的三张脸。他们看上去既像人类,又像两栖动物——三颗青蛙似的脑袋,眼睛又圆又大,向外暴凸,皮肤隐隐泛绿。“过河多……多少钱?”亚瑟问。

“拿出来瞧瞧。”第二颗脑袋说。

“掏出来。”第一颗脑袋说。

“他问‘多少钱?’”第三颗脑袋不屑地哼了一声,“赶紧地。”

亚瑟把号牌从脖子上取下来。“这个行吗?”

第三颗脑袋接过来,咬了一口,检验成色,然后往船板上吐了口唾沫。“这不是金也不是银,你玩什么把戏呢?你知道,送你这种人过河,我们冒了多大的险?”

“对有些人来说,这个挺值钱的。”亚瑟说。

“对我们来说,这可不值钱。”第一颗脑袋说完,诺亚客便把号牌往后一抛。亚瑟眼睁睁看着它沉入水底,但一点儿也不觉得可惜。他把离开迷失庄园时老五给他的那枚硬币递了上去。第一颗脑袋吹了吹硬币的边缘,又狠狠咬了一口,暴凸的大眼睛在月光下熠熠生辉。诺亚客把它塞进了兜里。“还有啥?还有啥?”三颗脑袋齐声嚷嚷。

最后,诺亚客收下了硬币、亚瑟的背包和里面的东西——包括他的新衣服和松果送他的红帽子,总算是满意了。“好吧。”第一颗脑袋说,“这还差不多。”

“我觉得也是。”第二颗脑袋说。

“咱们次次都收到些垃圾。”第三颗脑袋说。

“好了,赶紧开船吧。”第二颗脑袋说。

亚瑟还藏着一枚硬币,就是他在地板底下找到怀表那天,老五给他的那一枚。硬币跟他的宝宝毯残片和金钥匙藏在一起。他相当确定,如果他能顺利抵达地下城,会有用钱的地方。

后两颗脑袋钻回了大衣里。诺亚客抓起一根长长的木桨,站起身来,开始划船。起初,就像在浅水区让平底船转向。但船刚一离岸,河水就变深了。

他们穿越波涛起伏的大河时,浓雾在小船上空萦绕盘旋。诺亚客一言不发,亚瑟则侧耳倾听浪花拍打船身,还有飘在河面上的夜之声。水面上漂过了许多东西:一根烂木头、一只死耗子、一顶破烂的渔夫帽,还有一头死猪。他们经过了一艘运煤船、一艘蒸汽船和一两艘小艇,诺亚客的渡船在黑漆漆的水面上晃个不停。

一阵猛烈的东风突然袭来,汹涌的波涛狠狠撞击船身,害得亚瑟东倒西歪。他担心船会翻,后悔没学过游泳。但话说回来,在他长大的那个鬼地方,又有谁会教他游泳呢?

“打……打扰一下,”亚瑟说,“如果您坐下……会不会轻松一点儿?”

“诺亚客从不坐下。”第一颗脑袋说。

渡船继续东摇西晃,船舷不时涌进河水,看起来危险极了。

第二颗脑袋冒了出来:“无意冒犯,但他说得没错。”

第三颗脑袋也钻出来,厉声说:“坐下,不然咱永远也过不去。再说了,”他补了一句,“咱也得让屁股休息一下。”

第一颗脑袋冷笑一声:“诺亚客开船的时候可不会坐下。”

“呃,我一直不喜欢这条规矩!”第二颗脑袋说。

三颗脑袋你一言我一语,吵个没完,渡船晃得更厉害了。

亚瑟轻声提议:“打……打扰一下,我不是有意冒犯,不过……能不能让我来划?我是说,如果能帮上忙的话。”

话刚一出口,他就后悔了。因为跟游泳一样,他这辈子从来没坐过船,更别说掌舵了。三颗脑袋全盯着亚瑟,青蛙似的嘴唇微微噘起,露出一模一样的讥笑。

“那我就当是不行了。”亚瑟清了清嗓子,“我会……我会坐好,保持安静。”他沉默了一会儿,又冒出一句,“今晚的月色真美啊,你们觉得呢?”

但诺亚客什么也没说,后两颗脑袋又消失在了大衣里。

潮水一波接一波袭来,诺亚客划得相当吃力。渡船离对岸越来越近,亚瑟都能看见码头和岸边抱团族燃起的火堆了。最后,船终于在臭水桥下游半英里的地方靠了岸。亚瑟下了船,头上没了帽子,身上几无分文,穿得跟他刚来光明镇的时候一模一样。

“再见了。”他对诺亚客说。他正给船调头,准备划回对岸。“谢谢这——呃,这段旅程。多谢了。”

渡船渐渐消失在夜色中,河面上回荡着诺亚客的船工号子。“我们是诺亚客。我们送无名无姓、受人追捕、迷失方向的人渡河。”

老五告诉他,到了河对岸,就去抱团族聚集的地方找一口窨井,那就是通往地下城的入口——当然不是官方入口。官方入口在光明镇集市附近,是开往阴暗镇的地下车站。但那些列车是为能自由通行的人准备的,像是高帽族、D.O.G.C.官员和工厂老板。而底层贱民——没有号牌的家伙,像亚瑟这样被人追捕的逃犯,还有迷失方向的人——只能另寻他路。

亚瑟碰上了一群睡在窨井附近的抱团族,就像老五说的那样。他看见通风口冒出的蒸气在他们周围升腾弥漫。有个面容憔悴的年轻人好心掀开井盖,让亚瑟钻进去。亚瑟沿着一条锈迹斑斑的长梯往下爬,进了一条巨大的排污管道。他不知道还能做些什么,只有顺着管道前进——向下,向下,再向下——在鬼知道是什么玩意儿的污水中艰难跋涉。

臭味简直令人难以忍受。

一片黑暗之中,他在迷宫般的管道里涉水前进。那些污水——不管到底是什么玩意儿——没到了他的膝盖,像布丁一样黏稠。管道里黑黢黢的,伸手不见五指。他觉得黑暗悄然潜入了他的身体,钻进了他的灵魂。

他跟着缓缓流动的污水,穿过一条又一条管道。下水道里狂风呼啸,风声听起来就像落进陷阱的野兽。过了一阵子,他的眼睛渐渐适应了黑暗,发现管道两侧和顶部有不少痕迹。那是小动物爬过的痕迹——小白螃蟹、青蛙、鼻涕虫、耗子,还有老鼠那么大的甲虫。

前方的管道突然收窄,水流顿时变得湍急,害得他打了个踉跄,被激流裹挟而去,在黑褐色的污水里沉浮不定。水流拽着他一路向前,速度快极了,他好担心会被淹死。他一会儿被卷到这边,一会儿被推向那边,脑袋一直在水底下,不小心吞了口脏水,呛得直咳嗽,只好拼命挣扎,想要浮出水面。

他大喊救命,但只听见自己的声音在管道里回荡:“救命!救命!救救我啊!”

最终,湍急的污水涌进了一条更粗的管道,水位下降,水流放缓。在那条漫长阴暗、锈迹斑斑的管道末端,有一盏光线昏暗的红灯。亚瑟好不容易站稳脚跟,拼尽全身力气,蹚着水朝那盏灯走去。

灯光把他引向一条大隧道,两旁点着油灯,发出幽幽的红光。亚瑟走了进去,总算是不用再泡在污水里了。他浑身湿透、沾满秽物、臭气熏天,冷得瑟瑟发抖。但他只是抹了把脸,就继续前进了。

前方是一条条幽暗的隧道,一连串混乱的甬道,还有蛛网般的管道和地窖,通向更多迷宫般的通道。

亚瑟彻底迷路了。

头顶上有东西不停滴落,搞得遍地水洼,到处都是黑黢黢的脏水。亚瑟抬起头,仰望滴答流水的黑色巨岩,发现上方的管道在渗水,形成了许许多多钟乳石。他身边的墙壁在淌水,脚底下也湿漉漉的,遍地都是下水道的污水。就像地下城在伤心落泪。

就像那些滴水石像鬼,亚瑟心想。

他好想找个地方蜷成一团,哭上一场。但他不得不继续前进。

他完全靠耳朵带路。他从来没有像此时这么感激自己的天赋。他听见右边通道里传来说话声,就匆匆循声而去。一路上,他看见眼睛闪亮的耗子和老鼠左嗅嗅右闻闻,大嚼模样古怪的真菌、绿藻和到处乱爬的甲虫。他不知道,在找到出去的路之前,自己在地底下该吃些什么。当然,前提是他能找到出去的路。

要是找不到的话,他还能再见到小可吗?

亚瑟一走进通道,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成百上千的混血种从四面八方涌来。他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人。大家体型各异、高矮不一、有老有小。有些人老迈不堪,连路都走不稳,也有许多小家伙,被父母紧紧拽着,生怕一家人走散。

亚瑟挤在人群里,被推过来搡过去。他正往前走着,突然起了浓雾。雾气如热汤般浓稠,呈焦土般的棕褐色,仿佛是从地心召唤出来的原始力量。

亚瑟沿着通道,走进一个巨大的拱形空间,这里似乎曾经是一座用黑色巨石建成的大教堂。大家有些朝左走,有些朝右走,都在寻找通往对岸的桥。毕竟,他们面前是一条极为宽阔、水流迟缓的大河,如夜色般漆黑深邃。

亚瑟闭上双眼,耳朵转来转去,但没有任何声音能告诉他该往哪边走。他问别人该走哪边,但没有人知道。大家都像他一样,对这个地方不熟。最后,他决定朝右转。经过七拐八拐,他发现自己站在了一座锈迹斑斑的大桥桥头。

他很快发现,在阴暗镇的入口处,没有长着茶杯脑袋的矮个男人和机械猴子向急于入内的混血种收过桥费,只有一只体型硕大的鼹鼠混血种。

鼹鼠站在桥头,身穿灰大衣,头戴圆顶硬礼帽,帽上溅满了头顶滴下的污水。那个黑乎乎的大家伙在浑浊的空气中呼呼嗅闻,胡须微微颤抖。他手里握着一根木棍,棍子末端绑着铁丝圈。亚瑟猜想,那大概是用来抓想不付钱就溜进去的混血种的。

其他人你推我搡地从他身边经过,但亚瑟只觉得动弹不得。他回头看了看下水管道和阴暗隧道组成的巨型迷宫,里面污水滚滚。他无路可退,只能继续前进。于是,他随便选了一条队排着,等待轮到自己。

等轮到他的时候,亚瑟小心翼翼地朝鼹鼠走去。“哈……哈啰,打……打扰了,先生。我想过桥。”他鞠了个躬。不过,鼹鼠眼神太差,根本没看见。

“口袋翻出来。”鼹鼠的声音既轻柔又阴险,可奇怪的是相当迷人,“拿给老子闻闻,小杂种,口袋翻出来,赶紧地!”

亚瑟只剩下一枚硬币了,老五给他的那枚硬币。这是他离开这里的门票,也是在阴暗镇换食物和住处的资本——直到他找到安全出路,既能离开这里,又不用穿过地上的城市。

于是,他撒了谎。

“我……我什么也没有。拜托了,能让我过去吗?”

“我闻到了亮晶晶的东西。”鼹鼠说。亚瑟倒抽一口凉气,担心最糟糕的事会发生——鼹鼠会夺走他的金钥匙。但鼹鼠嗅了嗅,说:“没错,没错……亮晶晶、银闪闪的东西。”他把“银”字拖得老长,像在细细品味似的,“没错,没错,银的。”他又嗅了嗅,“口袋翻出来!”他听起来有点儿火了,黑爪子紧紧攥着带铁丝圈的木棍。

亚瑟别无选择,只好从兜里掏出硬币,交给鼹鼠。鼹鼠一把夺过去,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兴奋得胡须直颤,“没错,没错,就是这个,银子最棒了,妙极了,妙极了。你过去吧。”

亚瑟长出一口气,踏上了生锈的铁桥,走进了阴暗镇。

冷雨敲打着“杜疮小姐的顽童与弃儿之家”的屋顶。已经到六月了,但院墙里还是一如既往地阴霾凄冷。夜半时分,所有人本该上床睡觉了,但亚瑟和小可的三个老朋友——德国腊肠犬奈杰尔、兔子双胞胎内斯比和史努克——聚在红隼大厅小孤儿宿舍的角落里,正在实施最高级别的犯罪。

他们在唱歌。

小个头的孤儿们将三人团团围住,个个听得如痴如醉。

“这就是所谓的三重唱。”奈杰尔低声说。

“棒极了!”双胞胎喃喃说道。

“棒极了。”其他人也喃喃应和。

“再来一遍,好不?”奈杰尔说,“这一回多带点儿感情,但声音轻点儿,隔墙有耳啊!好了,来吧,从头开始——预备,起!”

虽然杜疮小姐定了新规矩——条条框框越来越多,歪尔那帮人也乐于执行——大家还是各显神通,努力反抗。其中不少人,尤其是帮小可执行秘密计划的那些人,一直在鼓动大家起来反抗。他们势不可挡。

粉笔从院长的储藏室里神秘消失,涂鸦出现在“家”里各个角落。有些是搞笑的小画像,画着秃头的杜疮小姐想抓住她的假发,有些是讽刺漫画,画着蓬嚏先生打了个大喷嚏,把自己的鼻子给打掉了。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画,画着亚瑟和小可越过高墙奔向自由,还有外面世界的各种奇妙玩意儿——鲜花、绿树和蝴蝶,还有孤儿们能想起的关于外面的一切。

他们甚至画出了独角兽和小精灵。大家都灵感勃发。

但灵感是个危险的东西。

要是被抓住,叛逆的小家伙就会消失不见。始于冬季的失踪案有增无减。每天进“家”的混血种越来越多,失踪人数也逐日增加。

奈杰尔、内斯比和史努克刚唱起违禁歌曲,就有两个人闯了进来。其中一个是身材高大、眼神冷酷的耗子混血种,另一个是戴着眼镜、鼻涕哧溜的男人,手腕缠满绷带,一只脚上还打着石膏。

耗子骄傲地围着院长送他的黄丝巾,伸出尖爪,一把捂住奈杰尔的嘴,蓬嚏则抓住了双胞胎的衣领。“听众们”迅速钻回床上,躲在被子底下瑟瑟发抖,生怕自己也会被抓走。

奈杰尔、内斯比和史努克犯的是“红色代码S-3”。“红色代码”代表“最高等级的犯罪”,“S”代表唱歌,“3”代表肇事者有三个。

蓬嚏和歪尔把罪犯拖进走廊,推搡着他们往左走了几米,在大家一直以为是储物间的门口停下脚步。每座大厅的尽头都有这么一扇门,像“家”里的大多数门一样,总是锁得紧紧的。

走廊里像往常一样空荡荡的。蓬嚏打开门,把奈杰尔、内斯比和史努克推了进去,然后点起一盏小灯。歪尔负责殿后。

原来,那不仅仅是个储物间。

“‘地牢’,这个叫法多妙啊!”歪尔说,“比地窖或者地下室妙多了,你们不觉得吗?地牢,多有诗意啊,念起来真是口齿留香。”

显然,每座大厅——不管是红隼和老鹰,还是猎鹰和猫头鹰——都有通往地牢的秘密入口,红隼大厅尽头的小间就是其中之一。蓬嚏把手伸到放清洁用品的架子后面,按了一下墙上一块污渍,墙就像门一样敞开了。他和歪尔把奈杰尔、内斯比和史努克推了进去。里面是一段黑漆漆的螺旋楼梯,通往未知的去处。

他们深一脚浅一脚地逐级而下,蟑螂和蜘蛛在他们脚边乱窜。三名“罪犯”下完楼梯后,映入眼帘的是一幅恐怖的画面:一眼望不到边的工厂。它比猎鹰大厅里的组装车间大得多,而那已经是“家”里最大的房间了。眼前是一家真正的工厂,有几十台吞噬甲虫的电磁怪兽,当然,还有其他机器。奈杰尔、内斯比和史努克确信,它们能做出其他恐怖的事。

三个小家伙紧紧攥住彼此的手,抽抽搭搭地哭了起来。

“别鬼哭狼嚎了!”蓬嚏大吼。他把他们拖进工厂旁边一间阴暗潮湿的屋子里,四面墙上全是兽笼一般的小牢房。有些关着过去四个月里失踪的孤儿,年纪比较大的那些,就是大家口中的“嘟囔鬼”。有些关着像他们一样违反纪律的家伙,还有他们原以为被人收养或送往别处的混血种。

这里就是所谓的“别处”。

蓬嚏把他们三个推进一间牢房,嚷嚷着:“总算搞定了!”他擤了一把鼻涕,接着说,“明早五点开工,五点整!这里不像楼上,没有粥和豌豆汤,只有叫‘爪哇汤’的玩意儿。”

蓬嚏告诉他们,他们得从早干到晚。不过,杜疮小姐心肠好,允许他们星期天晚上休息。“不干活的时候,你们得待在牢里。”他打了个喷嚏,强调说。

“噢,对了,”歪尔补充说,“这底下用不着钟。相信我,你们会知道几点了。”

说完,他俩便转身离开,去向杜疮小姐汇报工作了。

蓬嚏登上最后几级台阶,突然转身看着歪尔,压低声音说:“真是棒极了,让我跟你搭档。臭耗子,你这下贱阴险、又脏又臭的小杂种。我不知道你在玩什么鬼把戏,歪尔,但别指望我相信你这么做不是为了自己。你会搞砸的!等那个时候,我,莫蒂默·霍雷肖·伊罗斯忒·蓬嚏,会亲手把你锁到那底下,跟其他小杂种关在一起。我会高兴地让你那些耗子同胞拿你当晚饭。”

“是吗?”歪尔冷笑道,“等着瞧吧——老喷嚏——院长大人会看见我多有用,你多没用。噢,对了,至于拿来当晚饭嘛——老子自己就拿过一两个人当晚饭。”

同一天晚上,在远方的地下城里,亚瑟垂头丧气,靠着一堵湿漉漉、黑乎乎的石墙,身边有个浅浅的水池。他在那儿思考自己近乎绝望的境况。今天晚上,他历经艰难险阻,为过桥花掉了最后一枚硬币——而这又是为了什么?他没有钱,没有吃的,也没有睡觉的地方。要是没有别人帮忙,他怎么也不可能离开这座地狱般的地下城。而他在这里一个人都不认识。不仅如此,他也许永远都找不到他的出生地——廷塔杰尔路上的那栋房子了,还有捕歌机。他也许永远都见不到捕歌机,永远都见不到小可了。

亚瑟连哭的力气都没有了。

在昏暗的光线下,池水看起来黑黢黢的,但谁又说得准呢?在他看来,一切都是黑黢黢的,永远被黑暗笼罩的阴暗镇,比永远都灰蒙蒙的“家”还要糟糕。他怎么才能逃出去?

但他并不孤单。墙边坐着成百上千个混血种,大家挤作一团,饥肠辘辘,筋疲力尽。

他们也不知该怎么办,该何去何从。

不过,答案很快就出现了。一只模样凶悍的獾混血种走了过来。他双臂肌肉发达,爪子硕大泛黄,声音低沉沙哑。

“醒醒,醒醒,小家伙!有谁想干活?晚上有床睡,还能填饱肚子!咱们都想要,对吧?排好队,排好队,小杂种。不想干活的人嘛,来吧,朝右边瞧。”大家都扭过头去,望向獾指的地方。不远处就是一片阴森森的墓地。“不是啥好去处,全是活活饿死的,嘿、嘿、嘿。”

亚瑟跟其他浑身湿透、疲惫不堪的混血种一起排好队。让他迷惑不解的是,在这座地下城里,管事的似乎不是人类,而是混血种。起码目前来看是这样。

獾翻开一本巨大的红色分类簿,从兜里掏出一支羽毛笔。“我叫嘎法。你们这些家伙在这底下都没名字了!嘿、嘿、嘿!你们会拿到一个号!这底下用不着名字,完全用不着。”他又发出刺耳的奸笑,同样的“嘿、嘿、嘿”,听得亚瑟全身直起鸡皮疙瘩。

终于轮到亚瑟了。獾上下打量了他一番,视线落在他曾经毛茸茸、红扑扑的耳朵上——现在已是蓬乱不堪、沾满污泥——说:“啥玩意儿,你又聋又傻吗,小杂种?你、听、得、见、吗?嘿、嘿、嘿!”

亚瑟觉得,这一回最好别把自己的秘密天赋藏着掖着。他想,要是这个讨厌的家伙觉得他是聋子,可能会把最糟糕的工作分给他,想要尽快离开,就得多挣点钱。

“无意冒犯,先生,我听得见。事实上,我听得很清楚——我能听见很远的地方传来的声音。”

“哎哟,这样的话,小狐狸,老子这儿有适合你的活儿!明天一早开工,你就做个‘捕鼠夹’吧,咱这儿都这么叫。”

“捕……捕鼠夹是什么?”亚瑟问。

“呃,你很快就会知道了。”獾说,“噢,对了,既然你没名字,就得有个号:十三亿一千三百一十三万一千三百一十三。对你这小白痴来说,就是十三、十三、十三、十三、十三。明白了不?噢,还有一件事,干活才有饭吃,一天不干活,一天没饭吃。这是底下的规矩。好了,去那边跟其他人一起待着,等老子发话。”

似乎又过了好几个钟头,嘎法才领着亚瑟和其他人去他说的“新住处”。

“就是这儿了,给你们的是最好的!”

亚瑟环顾四周,除了一堵黑漆漆的石墙,他什么也没看见。“不……不好意思,可我们该睡哪儿呀?”

嘎法咧嘴一笑。“噢,虽说是个小洞,但是挺舒服的,嘿、嘿、嘿。”他脑袋一歪,哈哈大笑。

亚瑟的新家确实只是墙上小小的一个洞。

黑漆漆的石墙一眼望不到边,头顶上的管道还在不停滴水。巨岩从上到下凿出一排排小洞,绳索、齿轮、平台和滑轮组成复杂的升降系统,供混血种们上上下下。

“窟窿,咱这儿都这么叫。”嘎法说,“这是很久很久以前,夜鸦给它们的雏儿凿的。希望它们不会大半夜飞回来把你们叼走吧!嘿、嘿、嘿,那些鸟最爱吃小杂种了!觉得你们特好吃!”

嘎法发给每个混血种一片面包皮,按号码把他们分进不同的窟窿。

“你们想要暖和的小毯子吧?谁想要暖和的小毯子?举个手,别害臊嘛。”獾说。

大家争先恐后地举起手和爪子,因为阴暗镇里相当阴冷潮湿。

“哎呀,老天哟,”嘎法说,“老子这儿可没有!”

大家都陷入了沉默。这个可怕的夜晚还能变得更糟糕吗?

亚瑟抬头打量了一眼望不到边的高墙,沮丧地摇了摇头。跟这堵墙比起来,“家”里的院墙根本算不了什么。“打……打扰一下,先生,”他说,“怎么知道哪个洞是我的?”

“最顶上,小狐狸。挨着袋熊的,左边第二个,写着五个十三的。”獾咧开大嘴,亚瑟看见了他的牙,吓得往后一缩。只见他满口蛀牙,东倒西歪,全是棕褐色。嘎法转身离开前,冲亚瑟的新“家”努了努嘴:“注意脚下!嘿、嘿、嘿!”

亚瑟爬上绳梯,登上一座摇摇欲坠的平台,头顶是嘎吱作响的滑轮。他的新“家”是巨岩上凿出的一个湿漉漉、空荡荡的小洞,弥漫着鸟粪、霉菌、污水和尿液的臭味。他爬进去,想睡一会儿,但怎么也睡不着。他明早五点就得开工,现在只剩不到两个钟头了。他每天得干十五个钟头,每周六天,朝五晚八,只有星期天能休半天。这么拼死拼活地干,才能换来一个小窟窿和每天两片面包。

照这个速度,他永远没法儿离开这里。他必须尽快想出办法来才行!他得找到小可。但此时此刻,他已经疲惫不堪,离黎明只剩两个钟头了——不见天日的黎明。

亚瑟突然想起嘎法说的夜鸦,一下子坐起身来,竖起耳朵,聆听周遭黑暗世界的声响。他真希望獾是唬人的。幸好,他没听见大怪鸟的声音,只听见巨石背后浪花拍岸。他聆听着从未听过的声音,完全不明白那是什么:夜班车的汽笛声,它们负责运送人类中的幸运儿——高帽族、D.O.G.C官员、工厂老板——往返于地底的阴暗镇和地上的光明镇。他聆听着清洁车隆隆经过,推车的是体型硕大的鼹鼠混血种。他们虽然眼神不行,但在这个古怪的地下世界却如履平地。他们在垃圾场、窟窿外、高墙边搜寻废弃的炉渣、垃圾和遗弃的物品。

亚瑟能听见头顶上光明镇的动静。

他竖起耳朵,透过分隔两个世界的岩层和泥土,聆听着上方的声响。他能勉强听见街头的淅沥雨声。在地底下感觉不到下雨,只有管道的污水在滴答、滴答、滴答往下掉。在地下城里,没有温柔的细雪,没有灿烂的阳光,就连孤儿院里的暴风雨都没有。

在阴暗镇的地下世界,压根儿就没有“天气”一说。

第二个星期的星期天,亚瑟从睡梦中醒来,满脑子都是廷塔杰尔路十七号——那个路名念起来像音乐一样,而且号码不是十三(真是谢天谢地)。他的大冒险弄得一团糟,更别说发生的其他事了。他头天晚上没睡好。其实,来到地下以后,他没有一天晚上能睡踏实。窟窿活像个鸽子窝,只是到处沾满煤灰,墙壁还渗着污水。洞里寒意刺骨,睡着很不舒服。不少小个子的混血种直接放弃了窟窿,到工厂的烟囱里找地方蜷着取暖。

人怎么能睡在这么阴暗潮湿、毫无隐私、腿脚都伸不直的小洞里?再说了,他还不知道獾说的夜鸦是真是假。他随时竖起耳朵,保持警惕,注意听振翅声,以防万一。

他从窟窿里朝外眺望,眼前的世界一望无际,阴郁沉闷。放眼望去,到处都一模一样,大家都呼吸着同样污浊、憋闷的空气,步履维艰地朝轰隆作响的工厂和矿坑走去。空气中弥漫着陈腐的气息,充斥着悲伤的感觉,仿佛沉积了几个世纪的哀愁。亚瑟能闻见地下的浓雾,它有股臭鸡蛋的味道。工厂冒出的大量浓烟无处可去,就在阴暗镇上方萦绕盘旋,通过少数几个通风孔飘向上方的白色大城。

难道这就是他从今往后的生活?难道这就是他的宿命?

他必须给小可捎个信。他确信,小可现在已经做好计划了。毕竟,她是小可。但要是他被困在这个鬼地方,怎么才能跟小可取得联系?

亚瑟盘腿坐在窟窿的地下,啃了一口当作早饭的面包。面包是一只机械猴子送来的,看起来很像臭水桥桥头的那只。猴子在石墙上攀上爬下,每天给住户送两次口粮。这只猴子比桥头那只还要刻薄。

“呸!”亚瑟把面包吐了出来,面包皮都发霉、变绿了。他把面包从洞里抛了出去,它落进下面的浅水池里,发出轻柔的溅水声。

很快,他就得跟其他人一起下矿坑了。他干的绝对是阴暗镇最糟糕的活儿。作为“捕鼠夹”,他的工作是操作矿坑的活板门,控制矿工用的通风设施。他听人说起过别的工种——制胶工、磨骨工、碎石工、掘墓工、制帽工、熬油工、淘粪工,等等。至于少数幸运儿,在一条叫作黑蛞蝓巷的甬道里,沿路开设了不少臭名昭著的店铺,那里也有活儿可做。那些铺子完全是开给混血种工头的,像是嘎法或者在桥头收费的鼹鼠看守。虽然他们跟其他混血种一样,不能离开阴暗镇,但地位较高,手握特权。只有他们能进斗耗子俱乐部、赌博俱乐部、怪胎秀表演场和唯一一家混血种小酒馆。酒馆的名字恰如其分,叫作“大粪与粪铲”。

收工后,像亚瑟这样地位低下的混血种只能蜷在窟窿里,窝在浓烟滚滚的油灯或者从夜市上以物易物换来的蜡烛底下,借着微弱的灯光或烛光,分享各自的痛苦经历和少得可怜的食物。

才过了没几天,亚瑟就能看出哪些混血种是在地底待了很久的。他们个个气喘吁吁,眼睛瞪得大大的,以此适应光线不足的地下生活。他们神情恍惚,眼神空洞,很少开口,让亚瑟想起了孤儿院里的“嘟囔鬼”,就是那些年纪较大、接受现状的混血种。

亚瑟回想起,他到光明镇的头一天,就听见地下深处传来一声巨响。他现在才意识到,“地下深处”就是自己现在待的地方。要是他不赶紧想办法逃出去,也许下半辈子都得待在这里了。

但他没有忘记小可说的话——勇敢点儿!永远别失去希望!在他的内心深处,还藏着很久以前的那首歌,还有那个飘在漫天星辰中、乐声般美妙的声音,她的声音,不管她到底是谁……

只要一有空,他就会竖起耳朵,聆听头顶上光明世界的动静。他发誓,如果他集中精力使劲听,还能听到孩子们玩耍的声音。

亚瑟一大早就醒了,好在下面的黑水池边坐一会儿。他爬下绳梯,下到最近的升降平台,用力扳动手柄。滑轮嘎吱作响,把他送了下去。

他只有几分钟自由时间,但至少那几分钟完全属于他。他可以闭上双眼,假装自己回到了小可身旁,在通往光明镇的大路上,坐在洒满阳光的清澈小溪边。他在脑海中描绘出青山、野花和田间的牛羊。他是如此聚精会神,沉浸在美好的想象中,过了好一会儿,才发现身边的碎石堆上蹲了只青蛙。青蛙紧紧盯着一群小银鱼,鱼儿在水面附近绕着圈子游来游去。每隔一阵子,它就会伸出长舌,卷起一条小鱼。

亚瑟礼貌地冲它点头致意,说了声:“你好呀,青蛙。”

青蛙瞄了他一眼,呱呱叫了一声,眼神挺不客气。

“你好。”亚瑟又说了一声,但青蛙只是盯着他看。

“嘿,你看什么呢?”亚瑟突然感觉怪怪的,有点恼羞成怒了。

青蛙眨了眨眼睛,开口了:“也用不着发火吧!俺在地底下又没见过狐狸混血种。”它又呱呱叫了一声,然后纵身一跃,消失不见了。

真棒,亚瑟自言自语,总算遇到一个人,说不定能告诉我怎么逃出去,结果又搞砸了。真是太棒了!

他刚站起身,就听见墙后有人轻声喊他。“喂,那边的。”亚瑟环顾四周,但半个人影也没看见。“喂!”那个声音再次响起,“对,就是你。别理那青蛙,小狐狸,别信它们说的。要是你真想知道这里的事,去问老鼠吧。”

亚瑟再次四下张望,但只看见了坚硬的石壁。宣布开工的汽笛声响起,他急急忙忙奔向矿坑。

当天晚上,亚瑟正睡得迷迷糊糊,突然听见墙后传来微弱的沙沙响。他抬头望去,发现窟窿顶上的角落里有个小豁口,一只长着粉色耳朵的小灰老鼠正朝外窥探。它面孔友善,一脸好奇,有洁白的长胡须和淡粉的小鼻子。

“你好呀,那边的!”亚瑟说,“过来呀,我不会伤害你的,我保证。”

小老鼠钻出了豁口,凑近了一些,抽了抽鼻子,眨了眨眼睛。

“可怜的小老鼠,你肯定饿坏了吧。”亚瑟悄声说。

小老鼠又凑近了一些。亚瑟发现它的尾巴很不寻常,尾巴尖又弯又扁,就像被人踩了一脚似的。

亚瑟翻了翻衣兜,掏出一小把面包屑,撒在小老鼠面前。“给你,吃吧,真希望能有更好的给你,可惜我没有。”

老鼠靠后腿直立起来,扭头看了看身后,紧张地理了理胡须,似乎在确认没人会跟它抢。随后,它激动地搓了搓爪子,左顾右盼了一会儿,这才埋头大嚼起来。吃完后,它又抽了几下鼻子,小声打了个饱嗝。接着,它开始梳毛,用爪子洗脸和其他部位,最后才是灰色的长尾巴。

亚瑟叹了口气,“真希望你能听懂我说的。我很喜欢老鼠,也需要有个朋友。”

老鼠点了点头,直视他的双眼,过了一会儿,才略显高傲地说:“但问题是,你能听懂我说的吗?你当然听不懂了。他们永远听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