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小子了解旅人、小贩、混混和盗贼的危险生活
杜疮小姐径直跑回卧室,把自己反锁在里面,从梳妆台上拿起各种各样的东西——每个都是她失败的小发明,某种从未造出来的机器,往房间另一头抛去。只有一样东西她碰都没碰——那台“甲虫怪兽”的迷你模型。
从来没人试着逃出去!杜疮小姐为此很不高兴。
“我会抓到那些怪胎的,”她喃喃自语,“他们会后悔来到人世的!蓬嚏去哪儿了?那个鼻涕哧溜的癞蛤蟆还拿着我的手杖呢!”
过了一会儿,她打开左边的壁橱,看了看里面的东西。一边的搁板上摆满了橘色假发,跟飞上天的那顶一模一样。另一边摆满了一模一样的兔毛小帽。她选了一顶新帽子和一顶新假发,然后关上了橱门。
她完全无视右边的壁柜,她已经三十年没开过那个柜子了。接着,她一屁股坐在床上,气不打一处来,边梳理假发边低声嘟囔:“流氓!臭虫!好大的胆子,敢挑战我的权威!”
这时,门口响起了迟疑的敲门声。“女士?”伴着呼哧呼哧的抽鼻涕声,“小姐……杜疮小姐?”
蓬嚏站在院长的卧室门外,吸溜着鼻涕,搓着双手。
杜疮小姐走到门边,但没有开门。“你把他们关哪儿了?”她咬牙切齿地问,“我希望你把他们关进地牢了,得好好教训教训他们!手杖给我,快点儿!”
“遵命,女士。马上,女士。您的手杖在这儿呢,平平安安的。我可以……”
“放在门口,你个臭虫!好了,跟我说说,你是怎么治他们的。”
“我,呃,女士,您瞧……其实嘛……我——”
“有话快说!”她的吼声透门而出。
“抱歉,女士……”蓬嚏清了清嗓子,“我得承认……我……我没抓住他们。不过,请容我解释——”
“什么?没抓住他们?两个傻愣愣的小杂种?老天爷啊,那你来这儿干吗?去抓他们啊!赶上马车,快去!”
“可是,女士……厨子姚包先生,他赶马车去集市了,再说……”
“呃,那就赶驴车去!带上我的那两条狗,吓吓那两个小怪胎。咱们这儿绝对不允许出这种事!得让其他人瞧瞧,我绝不姑息任何造反行为。要是不把它扼杀在摇篮里,它就会像病毒一样蔓延开来。好了,快去,抓不到他们就别回来,听明白了没有?”
“可是,杜疮小姐,我们就不能……我是说,为了满足您的需要,我们可以多弄点小杂种来。丢了两个,就再买两个来,他们又不值钱。您最明白事理了,拜托了,女士,求求您……”
“赶上驴车,现在就去!不然你就等着进地牢吧!”
“可是……可是……我过敏啊,女士!我是说——对驴过敏!还有狗!还有……还有……大自然。拜……拜托了,我们就不能——”
屋里传来一阵古怪的咆哮声。那是啥玩意儿啊?恍惚之间,蓬嚏先生还以为院长把大狗带进屋里了呢。
“蓬嚏!”
“小的在,杜疮小姐。”他卑躬屈膝地说。
“快去,把那俩叛徒抓回来!别浪费我的时间了,手杖放门口!”
蓬嚏放下手杖,冲下楼梯,直奔马厩,一路上都在狂擤鼻涕。
杜疮小姐取回手杖,把它轻轻搁在地板上。她坐在床沿,等待她心爱的声音传来。她深深爱着那个声音,觉得它比绝对的寂静还要美妙。那是某个生灵,某个属于她的生灵从手杖里挣脱出来的声音。他的头最先露出,像破茧而出的蝴蝶一样湿润而多彩,挣扎着脱离狭窄的囚室。他是种古老的生物,有大山猫那么大,双翼有叶子般的纹路,呈现森林般的绿色。现在,他的脸看上去不像杖柄的鹰头,更像庭院里的滴水石像鬼。他是一头蝎尾狮——半人半兽,鹰钩鼻子,漆黑小嘴,里面是两排细小的尖牙,像匕首一样锋利。他身上的皮肤,连同四条短腿和细长的尾巴,看起来像树皮一样疙疙瘩瘩的。他的背脊上长满了乌黑的棘刺。
他的尾巴尖储存着致命的毒液。
恢复自由后,他晃了晃身子,伸展开腿脚,抬头望着杜疮小姐,眼睛闪闪发亮。“主人!”他的声音轻柔而嘶哑。
他跨过丢在地上的空心手杖,跳到杜疮小姐的膝盖上,发出一阵轻柔的声音,介于咕噜声和咆哮声之间。
“马多克!”杜疮小姐松了一口气,抚摸着怪兽的双翼,挠了挠他的大耳朵,“我都担心死了。”
“好了,好了,主人。”蝎尾狮说,“我在这里呢,出了什么事?说给马多克听听吧。”
夜幕降临后,丽奈特来到了杜疮小姐的房门前。“克莱门姨妈?”她轻声问,“您还好吗?我给您送晚饭来了,有人吗?”杜疮小姐没有作答。丽奈特只听见姨妈在里面嘟囔着什么。“可怜的女人,”丽奈特叹道,“又在自言自语了,她真该好好休个假。”
她把一托盘吃的搁在杜疮小姐的卧室门外,转身下楼去了。
当正厅的布谷鸟钟敲响十二下,鹰嘴吞下最后一只发条小鸟时,杜疮小姐温柔地拍了拍自己的新假发,就像大家轻拍好朋友的手背一样,然后把它搁在壁橱里。壁橱里有专门的一层来放置,还放置了其他假发。随后,她跟蜷在被子里、躺在自己脚下的蝎尾狮道了晚安,很快便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清晨,名叫“马多克”的蝎尾狮钻回了杜疮小姐的手杖里,琥珀色的双眼变得迟钝呆滞,毫无生气。杜疮小姐头戴全新的橘色假发,搭配小香肠般的卷发,顶着全新的白色小帽,帽边骄傲地翘着一根老鹰羽毛,像往常一样开始了新的一天——只有一点儿不一样:她给蓬嚏先生留下指示(他出去执行任务,尚未归来),他回来后要把两名“逃犯”关进地牢,再把那只耗子——闻起来像粪坑一样的家伙带到她的房间,因为她“有事要跟那家伙商量”。
“外头”给亚瑟的第一印象是春光灿烂。他在阴暗的角落里长大,现在感觉全世界都沐浴着金光,大地真的在闪闪发光。他在短暂的一生中,很少感受到如此温暖的阳光。如今,阳光洒满了他的全身,也赋予了他力量。
他注意到的第二样东西是地平线。他以前从没见过地平线,头一次看还觉得挺吓人。远处的一切——山坡上的绵羊、田野中的男女——看起来都小得像蚂蚁一般。世界是如此宽广,他不得不时常闭上眼睛,才能适应这个巨大变化。
小可在天上飞,亚瑟在地下跑。他们沿着小径,穿过郁郁葱葱、树林掩映的山谷,向山顶奔去。只要登上山顶,他们就能看见向北通往白色大城的主干道了。至少他们是这么指望的。毕竟,他们没有地图,也不了解地形,设计路线完全根据“家”里孤儿们的口耳相传。
他们赶了一个多钟头的路,亚瑟觉得需要休息一会儿了。他在山顶上停下脚步,气喘吁吁,小可则在附近盘旋。他们眺望着身后的小径,看杜疮小姐或“家”里其他人有没有追上来,可是后面人影全无。
亚瑟完全糊涂了。杜疮小姐肯定会派人来追他们的,要么是蓬嚏,要么是瓦骨,为什么现在还没看见人呢?她现在是不是在瞭望台上盯着他们?不过,话说回来,他和小可能有多重要?她一转眼就能找到两个奴隶替代他们。
亚瑟遥望脚下山谷中的石堡,心中突然感到一阵绞痛。远远望去,他过去的家,有那么多痛苦回忆的家,如今看起来不过是个可怜兮兮、摇摇欲坠的地方,似乎几个世纪前就被废弃了。但它并没有被真正废弃,还有别人困在里面,而他对此,无能为力。
在他的头顶,小可的螺旋桨嗡嗡作响,好似一群愤怒的蜜蜂。亚瑟仰起头,冲她大喊:“我觉得你该下来了,别人会听见的。再说,我什么也听不见了。”
“我怎么这么傻!”小可立刻表示,“我们不该走大路的。我都不知道混血种能不能外出。我待在外面的时候还太小,好多规矩都不懂。”
“你说得对。”亚瑟点头称是,“我们什么都不懂。”
“等到了山脚下,我们就沿着树篱和水沟走。我这就下来。”
小可用尖嘴按了一下胸口的黄色按钮,头顶上的螺旋桨就越转越慢,带着她缓缓下降,落在金雀花丛中。“哎呀!”她尖叫一声,亚瑟连忙扶她站起来。“亚瑟,我得穿着这身盔甲,以防万一。你弄好了吗?”
“马上就好。”他说。
亚瑟找了根结实的木棍,把破毯子绑在上面,做成一个小包袱。接着,他抓住脖子上印着“十三”的号牌,狠狠扯了一下。吃奶的劲儿都用上了,他还是没法儿把号牌扯下来,便把整条绳子从头顶上拿了下来。他低头打量自己长满红毛的手心,小小的号牌静静躺在手心,上面的数字已经模糊不清。他很好奇,如果自己还是“十三号”,没有逃出来,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子?“我有真正的名字,”他轻声说,“我叫亚瑟。”
他偷偷抹掉一滴眼泪,把号牌从山顶上使劲抛出去。它落在了脚下山谷中的某个地方。他心想:希望别人捡去,让它派上用场,说不定乌鸦会将它衔去筑巢呢。
亚瑟托起小可,放在肩头,让她歇会儿。亚瑟累得跑不动了,就小步快走。小可的爪子深深陷进他的肩头,有点儿疼,但他不是爱抱怨的家伙。
现在,小可的螺旋桨不转了,亚瑟听见鸟儿在歌唱、小动物在田间奔跑,还有其他美妙的声音。他还听见了一种奇怪的声音,像是某种大型动物在穿过田野。
等他们走到山脚下,他终于明白那是什么声音了。
“是蓬嚏!”亚瑟指着右边大喊。
蓬嚏正赶着驴车穿过高草地,所经之处泥土翻飞,离他们已经不到四百米了,这个距离正在不断缩短。
亚瑟撒开腿拼命往前跑,小可则紧紧抓着他的肩膀。但蓬嚏已经发现了他们,离开草地,上了大路。他很快就会赶上他们的。这时,亚瑟发现,前方路边有一大片野花,蓝黄相间的花朵在风中摇曳。看见那些鲜花,他突然灵机一动。
“小可,”亚瑟大喊一声,“抓紧了!”
他跳下大路,直奔花丛。
双眼红肿、鼻涕哧溜的蓬嚏扬起长鞭,驱赶毛驴不断加速。因为手腾不出空儿擤鼻涕,他整个人都不好了。他一只手握着缰绳,另一只手往背后扔了几块牛排,好让车厢里杜疮小姐的两条大狗保持安静。大狗分别拴在左右两边的钩子上,现在都在拼命挣扎,想要逃出生天。
“好了,你们这俩臭杂种!”蓬嚏冲大狗嘟囔,“马上就有点心吃了,再忍忍吧。”他一只手握着缰绳,把驴车赶进花丛,一只手探到背后给大狗松绑——在颠簸的驴车里做这件事可一点儿也不容易。他刚摸到第一条狗的绳子,就突然好想打喷嚏。此时此刻,驴车已经深入花丛,情况比刚才穿越高草地时还要糟糕。就在这时,最糟糕的事情发生了。驴子尥起了蹶子,扬起一大团花粉,蓬嚏突然打了个大喷嚏。
绑在车厢里的两条大狗朝相反的方向冲去,疯了似的嗷嗷狂吠,使劲挣扎,害得车厢开始嘎吱作响。驴子拼命尥蹶子,害得蓬嚏狂打喷嚏。
这个时候,他不小心松开了缰绳。
就在那一瞬间,原本就脆弱不堪的驴车突然“四分五裂”了。驴子往前一蹿,拖走了挽具,蓬嚏则摔倒在地。大狗没有向两名逃犯冲去,而是兴奋地咆哮着,消失在了田野中。
蓬嚏两眼一抹黑,倒在花丛中的一大堆破木板和歪车轮上。他昏昏沉沉地躺在那里,直到第二天早上才悠悠醒转。他醒来的时候,身上沾满了狗毛、花粉和排泄物,还得了脑震荡,两手手腕扭伤,并且瘸了一条腿。
“噢,亚瑟,真是太棒了!”小可大喊。
“谢谢!”亚瑟咧嘴一笑,“不过,我们最好趁他醒过来之前离开这儿。”
“我觉得他现在这样,不可能再追上来了。”小可说。
他们爆发出一阵大笑——响亮、美妙、被严令禁止的大笑——然后继续前进,心情比之前畅快多了。
前方的道路越来越宽,两名旅人走进了另一条山谷——亚瑟从没见过那么多不同的色彩,看得眼花缭乱。一路上,小可向他介绍每种花叫什么。就这样,他认得了蓝铃花、西洋樱草、地黄连、金盏花和紫丁香。
四周弥漫着浓郁的春日气息。亚瑟闻到丁香的香味,摘下一朵小花,塞进衣兜里,当作纪念品,就搁在当天早上丽奈特塞给他的东西上面。丽奈特塞给他的是一张小纸条,里面裹着一枚金币,不过他还没发现这份礼物。
他们离开第二条山谷,走进农场的时候,天色已经不早了。亚瑟闻到了小山羊和羊羔的奶香味、牛粪的辛臭味,还有干草的甜香味。他真希望能待在那儿,躺在草地上好好休息,侧耳倾听,做个美梦。自从蓬嚏先生的驴车四分五裂后,没有迹象显示后头还有追兵。但他们知道,自己必须继续前进,以防万一。
一路上,亚瑟看见了许多奇妙的动物——两只刺猬在树丛后面刨坑,敦实的耕马拉着犁正开垦沃土,牛群在篱笆后面慢悠悠地吃草……亚瑟出神地看着牛伸出厚厚的黑舌头,如灵蛇般把牧草卷进嘴里,鼻头黑乎乎、湿漉漉的,在微风中喷着鼻息。他很好奇,自己能不能听懂它们说话,就像他能听懂老鼠和耗子说话一样。
亚瑟一路走过,聆听着大地的旋律——牛铃叮当作响,羊倌召唤牧羊犬回家,公牛发出低沉的哞叫,远处林间传来野性的呼唤。
他听见远方有只乌鸦嘎嘎叫,不禁浮想联翩,想象自己的号牌静静躺在它的老巢里,那是她送给伴侣的礼物。他想到,有朋友真好。
“亚瑟,”小可说,她还站在他的肩头,“我想把这东西关了,你能帮帮我吗?”
小可用尖嘴按了一下红色按钮,飞行服就从背后敞开了。
亚瑟帮她脱了下来,“说真的,你是怎么做出这玩意儿的?”他把小可的飞行服塞进包袱里。
“全靠嘴呀,亚瑟,全靠嘴!”
他们对视一眼,哈哈大笑。
他们觉得,如果杜疮小姐要派别人来追他们,肯定早就派了。于是,他们停下脚步,坐在干草堆的背阴处休息。
“你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小可?”亚瑟问。
小可说,她无师自通学会撬锁后,经常半夜溜进组装车间,搜集了不少金属废料和多余的零件。“我有人帮忙。”她解释说,小个头的孤儿——尤其是兔子双胞胎内斯比和史努克——偷偷带来了许多从某车间找到的碎皮革,还有其他杂七杂八的小零碎。“我把它们都藏在甲虫堆底下。”小可说,“瓦骨一个多月才清理一次。”
“要是没有你,我可怎么办啊!”亚瑟叹道。
“不是跟你说过嘛,又不全是我的功劳。”小可说,“还有内斯比和史努克,其他人也帮了忙。他们都为我保密,为我们保密。”
亚瑟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你一直都有朋友,只是没有意识到。好了,走吧,”小可用尖嘴轻轻啄了啄亚瑟,“我们该走了。”
他们再次踏上了旅程,沿着篱笆和水沟往前走。
前方的道路似乎看不到尽头。这条路通往群山、城市和大海,通往他们的宿命——无论那到底是什么。他们要一直往北走,走到大路分岔的地方。据他们推测,走到那里还得花上两天。到时候,小可要往西走,去海边找她的舅舅;亚瑟则继续前行,去光明镇。走去那里至少还得两三天,但他俩都不大确定。等小可见过舅舅,他们再在城里碰头。至少目前的计划是这样的。
两人都埋头赶路。亚瑟的脚好疼,肚子也饿了,好想吃东西。“小可,”他把头朝右一歪,因为小可站在他的右肩上,“我觉得该吃晚饭了。”
“等我看看现在几点了。”小可回答。
“又没有钟,怎么看几点?”
“亚瑟,看时间的方法多得很。”
她向他介绍了日晷,又解释了蒲公英钟——算算要几口气才能吹完一朵蒲公英的花絮,就能知道现在是几点了,还有鲜花钟——看看哪些花开、哪些花谢,就能知道此刻的时间。
亚瑟开始神游天外,这是常有的事。他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那个挂着几百面钟的可怕地方,还有他和小可抛下的孤儿们。他想象自己去救大家——冲回去,推开黑黢黢的大门,那扇沉重的橡木大门,把大家都救出来。但他知道,那只是幻想。他也知道,面对前方道路未知的风险,他可能连自己都救不了。他只知道,必须继续前进。
没过多久,太阳就下山了。亚瑟听见男男女女在田间召唤牧羊犬和牲畜回栏,看见农夫、农妇回家吃晚饭,但他和小可还在继续前进。在白昼活动的小鸟回巢休息了,为夜间活动的鸟儿和蝙蝠腾出了空间。大地陷入了沉寂。夜幕低垂,是时候找地方歇脚了。
亚瑟听见了水淌过石头的声音。他们沿着小道离开主路,走进一片寂静凉爽、小溪蜿蜒的树林。一路上,亚瑟用木棍在地上画“×”做记号,以便沿途返回。
他焦渴难耐,连话都说不出来了,一看见小溪就跪倒在地,像野兽似的埋头舔水——说真的,他身上确实有一些兽性。
两个小伙伴四下寻找着适合过夜的大树。他们小心翼翼地跨过浑身斑点的小蝾螈、厚实柔软的青苔和密密麻麻的蘑菇。蘑菇太多,很难避开,难免会踩烂一些。不过,那湿湿凉凉的触感缓解了他的脚疼。
最后,他们终于在一棵高大的老橡树下找到了合适的避难所。小可解开一块红色的小手帕:“我只找到了这些。”手帕里包着几片面包皮,还有一块纽扣大的奶酪。亚瑟也拿出自己搜集的食物:三根硬邦邦的小胡萝卜、两片不大新鲜的面包,还有头天晚饭剩下的半颗水煮土豆。他们狼吞虎咽地吃起了这顿简易晚餐。亚瑟担心,在接下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这可能是他们吃的最后一顿饭了。
两人在盘曲虬结的树根中间舒舒服服地安顿下来,选了一块长满柔软青苔的地方当床铺。那比“家”里的大多数床铺都要软,除了医务室的那几张,但这一点儿也不奇怪。亚瑟和小可紧紧挤在一起,因为一过正午,天就转凉了,而他们只有亚瑟那条薄毯子可盖。
两人仰面朝天躺着,透过上方树梢的缝隙仰望星空。这让亚瑟想起了“家”里床对面墙上的小窗,想起他有那么多个晚上仰望明月,内心充满渴望。
他听见一个令人不安的声音,那是猫头鹰的叫声。他和小可望着它的身影一闪而过,翅膀划过靛蓝的天空,一转眼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杜疮小姐毁了它们的名声,”小可朝天上努了努嘴,“猫头鹰、老鹰、猎鹰什么的。就连魔法师梅林都有个猫头鹰朋友呢。”
一阵清风拂过树林,两个小伙伴都有点害怕,缩在脏兮兮的毯子底下。夜幕四合,他们静静躺着,仰望点点繁星。
突然,小可从毯子底下蹦了出来,“亚瑟!许个愿!赶紧地!”
“什么?”
“许个愿。今晚很适合许愿,快许一个!”
“不,我才不要!”亚瑟拼命摇头,“不……不是个好主意,绝……绝对不是。”他坐起身来,背靠树干。小可也在他身边坐下。
她一口咬定,如果他真心想要什么,就该许个愿。亚瑟从没这么想过,所以沉思了一会儿。他很想有个朋友,就有了朋友。也许小可说得没错。但他现在该许什么愿呢?他真心想要什么呢?
他想了好一会儿才开口:“那好吧。我想我有个愿望,可是……可能挺傻的。”
“别这么说!愿望都不傻。选颗星,许个愿,就这么简单。你都不用大声说出来。”
亚瑟和小可躺在毯子底下,透过树梢的缝隙仰望苍穹。天上的星星那么多,要选一颗实在不容易。最后,亚瑟终于选定了一颗,但不知道它叫什么,也不知道它属于哪个星座,因为他在“杜疮小姐的顽童与弃儿之家”从来没学过星座。他指着天空,说:“就那颗吧,那边那颗。”
“好样的,亚瑟!你选的是天狼星,天上最亮的星星。现在,诚心诚意地许个愿吧,来吧。”
“哦,好吧。”亚瑟使劲咽了口口水,“我希望——我希望能……能知道……”
他停了下来。他想知道的东西太多了。他都没意识到,自己想要的东西那么多。现在,他知道自己是在哪里出生的了,又想知道自己在世上还有没有亲人。他还想知道,自己为什么无名无姓?为什么只有一只耳朵?那首美妙的童谣是谁唱的?为什么他能听见别人听不见的声音?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他想问的问题实在太多了,但如果全都揉成一个,那就是,他想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到人世。
亚瑟深吸了一口气,抬头望天,“我希望——我要大声说出来,小可,因为你是世上最好的朋友——我希望——”他又深深吸了一口气,“我希望能知道,为什么我要来到人世,我来世上是要做什么——我的宿命是什么。好了,我说出来了。”
“好样的,亚瑟,棒极了!”
一阵凉风吹过,两个小伙伴把毯子裹得更紧了。
“轮到你了。”亚瑟说。
小可扫视天空,很快找到了一颗星,它在天鹅座的尾部一闪一闪的。显然,这可不是她第一次向星星许愿。她闭上双眼,轻声呢喃,然后陷入了沉默。
“好了吗?”亚瑟问。
“好什么?”小可问。
“许好了吗?你许愿了吗?”
“当然许了。”
“许了什么?”
“亚瑟……”小可抬头望着他,眼睛闪闪发亮,月光在她的眼眸中闪烁,“我是给你许的。”
第二天一早,亚瑟是被惊醒的。他面前站着个五官精致,有着精灵尖耳的小男孩,正俯身看着他,手里的木剑直指他的脸。
男孩鼻子尖翘、眼眸碧绿,乌黑的卷发中夹杂着绿叶和小树枝。他身穿拼布衬衫和拼布长裤,都是用深浅不一的绿布头拼起来的。纽扣全是橡子形状,每颗颜色都不一样。男孩缺了一颗大门牙。
“哈啰!”男孩爽朗地打了个招呼,然后努力装出严肃的口气,“你是修补匠、做生意的、找吃的,还是敌人?要是敌人,我得跟你决一死战!”
亚瑟抬头盯着男孩,小可突然从毯子底下蹦出来。男孩吓了一大跳,先看看这个,又瞧瞧那个,“你们是什么人?快告诉我——我才好报告头儿……呃……头儿她杀过一万人!”
亚瑟双眼瞪得溜圆,紧张地拍了拍耳朵,忍不住浑身打战。男孩看起来并不危险,但也说不准……
“别怕嘛!”男孩皱起眉头,伸手拉亚瑟起来。男孩(或者说精灵男孩,因为他看起来跟其他人类不一样)跟亚瑟差不多高。
“我们是……”亚瑟边说边用眼神向小可求助。
“我们是来旅行的!”小可说,“如果你真想知道的话,我们其实是探险家。不过我是修补匠——呃,更像是发明家——起码我希望有一天能成为发明家。说真的,我最近发明了——”
“我喜欢探险家!”男孩打断了她,歪着脑袋,一脸疑惑,“探险家具体是干吗的?”
“这个也做点儿,那个也做点儿。”小可说,“我们到处旅行,做有意义的事,坐船去未知国度,探索未知领域。你懂的,差不多就是做这些。不过,你瞧,”她补了一句,“探险需要很多吃的,可我们没吃的了。”
黑发男孩的嘴巴张得老大,都能飞进一只鸟了。“我懂了,你们就像罗宾汉,要么……要么就是……圆桌骑士!要是这样的话,勇敢的探险家们,我会给你们找吃的!”
听到吃的,亚瑟顿时两眼放光。
男孩叫他们不用担心头儿。“她其实是我阿婆啦。”小脸涨得通红,“现在她是管事的。其他人昨天都出去找吃的了,明天才能回来。当然啦,我不能去。我年纪太小,只好留下来看着树。这可算不上什么重要任务,是吧?”他叹了口气。
“我倒觉得这任务挺重要的。”小可说,“树林很危险的。”
男孩顿时神采飞扬。“对了,我叫松果,你们叫什么?”
“松……松果?”亚瑟说。
“我知道,这名字傻死了。”他晃了晃脑袋,青苔从头上噗噗落下。“我们都是这么起名字的——栗子、漆树、白蜡、榛子、沙棘——我叫他小沙——还有松果,就是我。这下你明白了吧?”
“她叫小可,我叫——我叫亚瑟。”
“亚瑟?就像著名的亚瑟王?哎呀!很高兴认识你们!拿上你们的东西,这个就是我家。”
亚瑟抬头仰望华美壮观的树冠。大橡树似乎向空中无限伸展,飞鸟轻快地掠过树梢,松鼠在枝头你追我赶。他静下心来聆听,甚至能听见汁液像河水一样奔向树心。这棵造物主的杰作竟然是别人的家。
亚瑟和小可收拾东西的时候,松果采下几朵淡橘色的蘑菇,塞进兜里。“我阿婆——我是说头儿——她会喜欢这些蘑菇的!你们准备好了吗?”他朝树干伸出手,在一丛浓密的常春藤后面摸来摸去,直到摸着他想找的东西,然后低声说,“阿婆说,‘要记得感谢树’。”他闭上眼睛,保持肃静,像在祷告。接着,他按下一个嵌在树皮上的橡子,一扇沉重的拱门突然敞开。那扇门比他们都要高得多。
松果打了个手势,请他们进去。“欢迎!”他骄傲地说,然后冲屋里大喊,“阿婆!来客人了!快出来瞧瞧呀!”
他们走进一个宽敞的圆形房间,原来是粗大的树干中间被掏空,变成了温馨舒适的家。这棵树从外面看就令人惊叹,从里面看似乎更大了。屋里的气味是亚瑟从没闻过的——松木花环、雪松木箱、迷迭香和采自密林深处的蘑菇。不过,他有种奇怪的感觉,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似曾相识”——仿佛他以前就来过这里,或者到过类似的地方。这种熟悉感让人安心,而且无比美妙。
虽然大树的根部被掏空了,但整棵树还活得好好的,亚瑟能听见枝叶在风中轻轻呻吟。所以说,真正的家就是这样的。他走到房间中央,站在原地,一时语塞。小可则蹦来蹦去,四下探索。
树屋里有几个供人睡觉的小树洞,门帘是跟松果的衣服一样的绿色拼布。弧形的墙壁上挂着几张树皮画,有些画着各种各样的树木,有些画着穿拼布绿衣的孩子。有一张画的是松果小时候,抓着一个小桦树瘤吮吸,就像吸奶嘴似的。屋子中央摆着一张大圆桌,旁边有几个抛光的树桩,当作椅子。
松果发现亚瑟在看画,顺口说道:“老妈是家里的艺术家。老爸这个也做点儿,那个也做点儿——找吃的啦,卖东西啦,当木匠啦。我猜他偶尔也做做修补匠。”
虽然他们在大树里,但屋里一点儿也不昏暗。屋里到处都是雕成松鼠和小鸟形状的透光孔。靠近天花板的地方,还有弧形的树皮墙上,都开了许多小洞,好让室外的光照进来。外面还加了树皮做的雨篷,免得雨水打进屋里。
房门正对着一座大壁炉,壁炉架上挂着各式各样的厨具,有木头的,也有锡皮的。炉膛上方拴着条铁链,上面吊着个铁锅。松果掀开锅盖,在里面搅了搅。屋里顿时弥漫着韭菜、土豆、蘑菇、奶酪混合在一起的美妙气味。一位矮小丰满、白发蓬松的老太太从一个树洞里走出来,腰间系着拼布围裙。
“松果,别动那汤!那是晚饭要吃的。”
“阿婆,他们是我的新朋友……他们是探险家!”接着,他扭头对两位客人小声说,“她就是头儿。其实,她没有杀过人——起码我觉得没有。”
“噢。”亚瑟松了口气,冲阿婆躬身行礼,老人见了很开心。
松果拽了拽阿婆的围裙,恳求说:“能让他们留下来吃早饭吗?拜托了,拜托了!”
阿婆揉乱松果的黑发,冲亚瑟和小可点点头,“当然可以了,你这傻小子。”
松果激动得上蹿下跳,“你们听见头儿说的了!你们可以留下吃早饭、吃早茶、吃午饭……还可以吃下午茶、吃晚饭、吃睡前点心。等明天,我们就出去探险,因为我也是个探险家……只是还没去过别的地方。不过,我很快就会去探险的!现在嘛,我们可以玩游戏。你们爱玩什么?我是说,我用带上剑吗?还是玩‘找橡子’‘设树标’‘抓松鼠’‘抛木棍’?”他突然停下来,不再蹦跶,眉头紧锁,“我只知道跟树有关的游戏,”他叹了口气,但接着又眉飞色舞起来,“我敢打赌,你们肯定知道好多游戏。你们最爱玩哪个?”
亚瑟只好结结巴巴地转移话题:“好……好漂亮!我是说,你们家。”
男孩眉开眼笑,望向阿婆。老太太说:“寒舍虽然简陋,但这是我们的家。对我来说,这就够了。好了,快坐下吧,你们仨。”
阿婆端出一块大蘑菇挞、一罐新鲜的冷牛奶和一碗南瓜子,摆在大圆桌上。“汤还没好,小家伙们,先拿这些凑合一下吧。好了,吃起来吧,赶紧地。”
小可站在桌沿上,因为椅子对她来说太大了。她一看见瓜子激动极了,马上埋头啄了起来。他们吃东西的时候,阿婆在炉边忙前忙后,松果则滔滔不绝地说起林中生活——可爱的动物们怎么找吃的,还有他的兄弟姐妹。
吃完早饭后,一直出奇安静的小可问阿婆:“您知道去白色大城的近路吗?噢,就是光明镇。亚瑟要去那里找他的宿命,我要去西边找我的舅舅。”她看了亚瑟一眼,好让他安心,“但在那之后,我们还会再见面的,很快就会。”
“松果,把旧地图拿过来。”阿婆说,“先提醒你一下,”她转身对亚瑟说,“它很旧,上面的信息可能已经过时了。”
小男孩在雪松木箱里翻找了一会儿,拿来一个长长的纸卷,用皮绳扎得牢牢的。他把碗碟推到一旁,把地图铺在桌上。那是一张非常古老的羊皮纸,边缘都烂了。亚瑟、小可和松果趴在地图上,仔细查看。亚瑟以前从来没见过地图,但发现不难看懂。小可朝北边的一个地方努了努嘴。
“那就是我们要去的地方,”她说,“看起来路是在这儿分岔的。”她用尖嘴敲了敲另一个地方,“一条通向大海,一条通向城市。”
“可……可是城市——”亚瑟说,“看起来好远,有……有没有近点儿的路?”
通往光明镇的路确实很长,比他和小可想象的长多了。那条路弯弯曲曲,绕过一片大森林。从地图上不难看出,那绝对不止两三天的路程,走过去起码也得一个星期,说不定时间还会更长。“我办不到。”亚瑟边说边滑坐下来,双手捂脸,好想大哭。
阿婆把手搭在他肩头,善意地捏了捏。“好了,好了,我相信你会想出办法的。”
“要不,你也可以跟我走。”小可说,“我们可以一起去找我舅舅!然后再一起进城。我们一起去,亚瑟,我可以帮你找廷塔杰尔路。”
“那是什么?”松果问。
“那是我……我想我出生在那里。”亚瑟说。
“噢,”松果说,“我就生在这棵树里!”
亚瑟看了看松果,又看了看小可。跟她一起走怎么样?那接下来呢?他沉默了一会儿,这个想法在他脑海里打转。要是跟她一起走,他们就不用分开了。但紧接着,他心中涌起了一股奇怪的紧迫感。这么多年来,他一直不知道自己来自何方,现在终于知道了,他想马上就去。他想跟松果一样肯定地说,我就生在这栋房子里,这条街上,这个镇上。这就是我。如果他能弄清这个,说不定也能弄清自己的宿命。
最后,他终于开口了:“我必须去,小可。我必须这么做。”他抚平了小可头顶上蓬起的褐色羽毛。她一直是他的好朋友。亚瑟衷心希望她说得对——他们很快就会再见面的。
“等等!”松果说,他还在想亚瑟的问题,“我知道该怎么办了!看见图上那片大森林了吗?你可以直接穿过去呀!它叫‘大野林’,不过别担心,老爸去城里卖东西的时候一直那么走,每次都能平安回来。”
“没错,”阿婆点头称是,“确实是的。”
小可啄了一下亚瑟的胳肢窝,亚瑟终于露出了笑容。小可说:“这不就行了,亚瑟。瞧见了吗?车到山前必有路。说不定我还没找到舅舅,你就已经走到城里了。”
松果掏出一块桦树皮,给他们画了一幅简单的路线图,然后卷起旧地图,放回木箱里。“给你。”他把树皮地图递给亚瑟,亚瑟小心翼翼地塞进包袱里。
松果若有所思地皱起了眉头。“现在我想起来了,”他说,“几年前有个旅行家来这里,老爸对他说了句什么话。那个旅行家,他……”他瞄了一眼亚瑟,“他有点儿像你。”
“也是混血种?”亚瑟问。
松果耸了耸肩,“也许是吧。总之,老爸告诉他,只要戴好帽子,保持低调,就会一切顺利的。还有些别的,可我记不清了。”
亚瑟的耳朵微微颤抖了一下。“谢谢你的建议,”他说,“可我办不到,我又没帽子。”
亚瑟一脸渴望地盯着炉上的汤锅,真希望能多待一会儿。但小可映入了他的眼帘。他看得出,她也觉得应该尽快上路。蓬嚏先生失败后,杜疮小姐和其他人暂时没有追上来,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逃离了魔爪。谁知道“假发”还有什么鬼把戏。
“抱歉,松果,我们真得走了。”亚瑟边说边扛起包袱。小男孩一脸沮丧。
“别难过!我们还会再见的!”小可说,“我是说——你不是探险家吗?探险家出去……探险,总归会碰上的。”这话似乎让松果打起了精神。
阿婆给他们准备了好些吃的,足够坚持两三天——有坚果、树莓、瓜子、栗子面包,还有一些新鲜的羊奶酪。“出门在外,多加小心啊。”她说。
“等等,”亚瑟和小可正要出门,松果突然碰了碰亚瑟的袖子,“带上这个,以防万一。”
他从墙边的挂钩上摘下一顶红色羊毛帽,递给亚瑟,“你戴正好……呃,你也知道我老爸说的,只要保持低调,就会一切顺利的!拜拜!”
亚瑟谢过他和“头儿”,把帽子塞进包袱里,然后就跟小可一起出发了。
他们按照做的标记穿过树林,不一会儿就走回了大路。不久,其中一个人就要往北走,前往白色大城;另一个人则要往西走,奔向海边。
那天,两个小伙伴没说几句话,只是默默地朝北走,经过一座座农场,一片片田地。他们跟好几辆车擦肩而过,其中有赶集的驴车、马拉的货车,还有一辆白金相间的驿车,拉车的是六匹白马。小可和亚瑟只要看见有人走近,就赶紧躲在干草堆或树篱后面,要不就是有什么就藏在什么后头,因为他们还不清楚外面的世界会怎么看待混血种。
前方的路变成了上坡。他们走进一座静谧的小村庄,随处可见茅草屋和小商店。他们好想停下来歇歇脚,但最终还是决定保持低调,继续赶路。他们可不想被抓回杜疮小姐的孤儿院。
傍晚时分,他们终于走到了岔路口。亚瑟帮小可穿上飞行服,开始分配剩下的吃的。
“只要瓜子,亚瑟。”她说,“我只要瓜子。”亚瑟把她托起来,让她站在他的手心里,就像两人在红隼庭院里初次见面一样。小可抬头望着亚瑟沮丧的小脸,“噢,亚瑟,别担心!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你会明白的。”
亚瑟挪开视线,生怕眼泪会掉下来。
“你确定不想先跟我一起走?你懂的,你不用一个人去的。”
“我知道。”他说,“我只是觉得……在做别的事之前,我必须先进城,弄清楚我到底是谁。我也说不清楚。我只是害怕……怕我们……”剩下的话卡在了他的嗓子眼里,但小可明白他想说什么。
“我们一定会再见面的,亚瑟。我保证,我会尽快找到舅舅,然后马上捎信给你。然后,我们就可以一起做计划,我就可以进城去找你了。”
“怎么可能呢,小可?城里那么大,你怎么找得到我?”
“我们一起经历了那么多,你觉得这么简单的事还难得倒我?”
亚瑟想挤出笑容,但怎么也笑不出来。
“别哭丧着脸了。”小可说,“我飞上天的时候想看见你的笑脸。那才是我想记在心里带去西边的。”
亚瑟勉强笑了笑,觉得心像裂成了两半。
两人互道珍重后,亚瑟看着好朋友全副武装,往上一蹦,然后缓缓升空。她头顶上的螺旋桨呼呼直转,搅动了周围的落叶和泥土。
“亚瑟,”小可低头朝他大喊,“勇敢点儿!记住,永远别失去希望!我们很快就会再见面,我保证!”
亚瑟挥手作别,目送小可消失在远方,像鸟儿一样朝西飞去,飞向无边无际的大海。
少了小可,接下来的时光静得让人难以忍受。亚瑟好想小可,但有某种东西促使他继续前进。
他也说不清楚,但那个东西一直存在——他来到人世时听见的那首歌,飘在繁星之间的那首歌。当他独自走过漫漫长路,内心越来越阴郁的时候;当他回想起孤儿院、杜疮小姐、蓬嚏、瓦骨、姚包和歪尔的时候,那首歌一直陪伴在他左右。
虽然他心中满是悲伤,但每次看见美好的事物——飞鸟、绿树,或是路边的野花——他都能感觉到那首歌悄然浮现。
幸亏有松果画的地图,夜幕降临之前,他就找到了“大野林”的入口。他蜷在一棵大树下,蜷缩在毯子里,侧耳倾听。孤零零地待在幽暗的树林里,他听见“黑夜之歌”倾泻而出:蛤蟆和耗子在落叶堆里穿行,鼹鼠在地下打洞,蝙蝠在空中俯冲,还有土拨鼠、刺猬和田鼠——似乎都在呼唤亲人回家,回家,回家……
他在“大野林”里足足走了两天,心里直犯嘀咕,不知能不能走出去。毕竟,松果在旧地图上指给他看的那条路,很可能因为年深日久消失不见了。但到第三天,他看见阳光从林间空隙照进来,终于松了一口气。透过林间空隙,他看见阳光普照的草地中央长着一棵大树。像那样的大树,他以前只见过一次——在医务室里。医务室墙上的版画中,大树枝头挂满了沉甸甸的苹果。这棵树则开满了淡粉色的花朵。
他钻出幽暗的森林,穿过果园,走上大路。正午时分,浑身泥泞、疲惫不堪的亚瑟,终于来到了白色大城光明镇。
大城高高盘踞在小山之巅。
远远望去,它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闪闪发亮的白塔和尖顶构成了一幅胜景。很久很久以前,这座城市是用光明石建成的。这种石头洁白无瑕,似乎从内到外发着光。人们相信它是从光明中诞生的,认为它坚不可摧。
亚瑟站在巨大的白色拱门前——那是进城的入口——抬头看着门楣上刻的字:
光明镇
IN LUCUS A NON LUCENDO(1)
城市名称下面的那行小字让他看得云里雾里。他在“家”里没学过拉丁语,只学过“有用”的东西,像是怎么用冰冷的脏水洗干净衣服,怎么迅速算出甲虫的数量,怎么书写重要的词语,比如“驯顺”“肃静”“服从”。说不定别人能向他解释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说不定他能在这个奇怪的新地方交到朋友。
他站在拱门下面,一只脚在城里,一只脚在城外,不确定下一步该怎么走。
在他正前方,大约三十米开外,有一座露天广场。广场中央矗立着一座高耸的白色方尖碑,它的尖顶似乎消失在了云端。碑的基座上雕着一群弯腰驼背的人类、兽类和贱种,看起来像在共同扛起那座丰碑。碑两侧各有一座喷泉,喷泉中央立着雕塑。亚瑟左手边的雕塑描绘的是勇士屠龙,右手边是一个男人弯弓射箭,箭矢直插鹰头狮身有翼兽的心脏。
亚瑟说不清哪个更可怕——是那两个男人,还是那两头怪兽。他开始犯嘀咕,自己跑到这里来是不是疯了。他躲在拱门旁的阴影里,在继续探险之前,先仔细观察周围的情况。
广场对面是一条林荫大道,也是光明镇的主干道。光明镇四通八达的大街小巷也是用白色石头铺成的,在午后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令人眼花缭乱。亚瑟不得不抬手遮眼,从指缝间往外看。
林荫大道两旁都是华丽的白色建筑,栋栋都有高耸的尖顶。有些还设有空中花园,露台边垂下鲜艳的红花,楼下雪白的石板路上落英缤纷,宛若点点血迹。
每栋建筑都饰以雕塑,描绘了人兽神祇交战的神话场景。屋檐边立着滴水石像鬼,高高在上扮着鬼脸。这让亚瑟想起了“家”里可怜兮兮、无人关注的石像鬼,想起雨点如泪珠般从它们悲伤的眼眸中滑落。在年轻的狐狸男孩看来,光明镇上闪闪发亮的白色石像鬼既吓人又迷人。他身无分文,孤苦无依,呆呆站在原地,看得入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