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1 / 2)

奇迹小子的神秘身世,以及他在“杜疮小姐的顽童与弃儿之家”的不幸遭遇

在被称为“奇迹小子”之前,他有过好多好多个名字——泥巴脑袋、蠢蛋、杂种、尖牙,还有很多。但他对这些并不在意,就连“杂种”这个称呼也不例外。他真正讨厌的是记忆中的第一个名字——十三号。其实,那并不是名字,只是一个数字,用红笔写在一张纸上,搁在一个抽屉里,放在一间有成百上千只抽屉、存有成百上千份文件的房间里。在“杜疮小姐的顽童与弃儿之家”,那个名字被刻在一块锡牌上,用一根绳子挂在他的脖子上。那个名字也被缝在他破烂的灰衬衫和破旧的灰裤子上,漆在他窄小的硬板床上。那张床跟其他孤儿的小床摆在同一个房间里。那些孩子比他幸运,起码他们生来就有名字。

他看起来像只小狐狸,但不是四肢着地,而是像人一样直立行走,身后也没有尾巴。他的双眸是奇妙的栗色,掺杂着金色斑点。他的模样总让人觉得,虽然他来到人世的时间并不长,心中却藏有一抹莫名的悲伤。

他是个天真无邪的小家伙。但他究竟是什么,有谁说得清?虽然他长着一张狐狸脸,但鼻子和嘴巴更像狗,还有一些地方像兔子,比如身处危险时,鼻子抽搐的模样;比如孤儿院钟声响起时,浑身打战的模样。但最古怪的是,他只有一只耳朵。

至于另外一只耳朵是怎么不见的(还是说生来就是这样),他自己也说不清。他的右耳像狐狸的耳朵一样尖尖的,如天鹅绒一般柔软,覆满红褐色的毛。他全身的皮毛都是红褐色的,除了胸口那块叶子似的小白斑。如果没有少一只耳朵,十三号可以说是平凡无奇,至少从外表来看是这样的。因为他生活在一个人兽界限模糊的世界里。即使这样,大家还是觉得他怪模怪样的。“少只耳,倒大霉!”人们交头接耳,窃窃私语,“那家伙肯定是聋子,什么也听不见!听听这名字——十三号!真晦气!”

像全世界担惊受怕的孩子一样,他每天晚上都会安慰自己,会将手探到枕头底下,掏出一块软绵绵的蓝布。那是他的宝宝毯的残片。毯子一角绣着大写字母“M”,不过现在已经模糊难辨了。时光飞逝,曾经金灿灿的绣线早已磨损褪色。毯子里裹着一把小小的金钥匙。他不知道那是用来开什么东西的,也不知道到底能不能打开什么重要的东西,只知道钥匙和宝宝毯是家里唯一留给自己的东西。

总之,十三号只有一只耳朵,无名无姓,个头矮小(身高始终不超过一米),也不记得自己来自何方。每个人都来自某个地方,而他却来历不明,甚至连自己是谁都搞不清。他不记得爸爸、妈妈是不是每天晚上会帮自己掖被角,也不记得是否真有人爱过自己。不过,他还记得一个无比久远的声音。那是一首美妙轻快的歌谣,歌声飘过璀璨星空,落在他的心坎上。除此之外,他什么都记不得了。

别人问起他的童年时,十三号只记得自己被送到了一个可怕的地方。

十三号刚出生不久就被抛下(他也不知道是被谁抛下的)的地方,全称为“杜疮小姐的顽童与弃儿之家”,但孩子们都将其简称为“家”。它坐落在偏僻的乡下,远离城市和村镇。“家”是在几个世纪前建成的,从天上俯瞰,像个巨型十字架。它曾经派上不少用场——最开始是修道院,后来是监狱,接着是济贫院,最后才成了孤儿院。

“家”的宣传手册封面上印的是个无忧无虑的小家伙,长着兔子脑袋,却拥有小女孩的身体,身穿波点连衣裙,头上扎着蝴蝶结,手里捧着小雏菊。下方有其宣传语——您是否为意外出现的孤儿或弃儿所累?别担心!我们为您排忧解难!

广告语描述这里“温馨宜人,坐落在田园牧歌般的山谷中,芳草地环绕,开满金凤花、蓝铃花和石南花”。但自从迈进“家”的大门,就没有哪个孤儿见过一朵花,踏上过一片草地。事实上,他们唯一能见到的绿色,就是高耸石墙上的青苔。

说到“温馨宜人”,这里更是连边儿都沾不上。

从入口处往前走三十米,是一道黑漆漆的铸铁大拱门,马车进进出出都要经过这道门。门上的一根根铁栅栏全是尖头,就像中世纪长矛的矛尖。每一根都锋利无比,连小鸟都没法儿站在上头。拱门上挂着一块锈迹斑斑的金属门牌,褪色的黑字标示着这个凄惨之地的名字。经过这么多年的风吹日晒,好些字已经不见踪影。如今,牌子上只剩下“疮小姐 顽 与弃 家”几个字。

门牌两边各有一只老鹰,如今门牌也被大自然的力量摧残得面目全非,全靠一根孤零零的铁钉挂在门上。每当风吹过或有人进出时,牌子就会把铁门撞得砰砰作响。

坦白说,进的人要比出的人多。话就暂且说到这个份儿上。

大门口拴着两条愣头愣脑的大狗,体型足以和小牛犊媲美。它们咆哮不止,口吐白沫,哈喇子在脚底下积成一摊。夜晚,在煤气灯令人毛骨悚然的光晕下,它们看起来活像口水滴答的刻耳柏洛斯——守护冥府的三头犬,当然,要比它少一个头。两条大狗只听一个人的号令,那就是院长杜疮(1)小姐。她以铁腕统治着这个地方。

要想走进孤儿院,必须穿过一扇沉重的橡木门。那扇门嵌在石墙里,没有杜疮小姐的黄铜大钥匙,谁也别想打开。门上也刻了一只老鹰,利爪摁着只小老鼠,这是提醒大家别忘了自己的身份。三层楼高的建筑和周围的空地旁环绕着高墙,通过的唯一途径就是穿过橡木门。当然还有别的门——古老的拱门,绘有或刻有精美的图案——但杜疮小姐买下这地方时就把其他的门封死了。沿着那堵令人畏惧的高墙,只能隐约看见每扇门原本在的地方——那是通往外面世界的影像残留。

高墙是几个世纪前建造的,用数千块糙石垒成,足有三层楼高,大约两米厚。就像“家”一样,孤儿们将其简称为“墙”。除了一棵高大白桦树的树梢,孤儿们看不见墙外任何东西——看不见郁郁葱葱的山谷,看不见连绵起伏的丘陵,看不见山坡那边的农田,看不见地平线附近的青山,也看不见远处白色大城“光明镇”里熠熠生辉的高塔。

只有一只耳朵、腼腆害羞的狐狸男孩就在这样的环境中一天天长大。像其他许多不知什么是爱、什么是慰藉的孤儿一样,十三号沉默寡言,总是保持低调、乖巧驯顺,别人说什么就做什么。他觉得自己根本不了解自己,也不了解高墙和大门外面的世界。他打心底深知,他想要了解某些东西。但那到底是什么,他还没找到答案。

在“杜疮小姐的顽童与弃儿之家”,每一天都开始得一模一样:清晨五点,大家伴随着震耳欲聋的钟声醒来。接着,喇叭里会传来杜疮小姐的大吼:“点名了,小杂种!起床了,天亮了!”随后,大家凑向共用的水盆,用头一天洗衣房剩下的脏水洗脸、洗手。然后,大家脱下破破烂烂、灰不溜秋的睡衣,套上破破烂烂、灰不溜秋的制服(看起来跟刚刚脱下的睡衣一模一样),和其他人一起冲出去等着点名——这一切都是以风卷残云般的速度完成的。

在人生的前十个年头,十三号就过着这样古怪又孤寂的生活。在十二月一个寒风刺骨的清晨,他和其他人一起聚在户外,像往常一样等待点名。孤儿们十个一排靠墙站好,高墙在他们周围拔地而起,构成一座固若金汤的堡垒。

那是星期一的早上,离圣诞节和十三号的生日不到一个星期。这两个日子碰巧是同一天,但十三号根本不知道这件事。其实这一点儿不奇怪。再说了,“家”里严令禁止任何形式的庆祝活动。

黏湿的雾气在院子上空盘旋,悄悄钻进孤儿们的破外套和骨头缝里。所有顽童和弃儿——孤儿、弃婴和手脚不干净被抓个现行的街头流浪儿——都立正站好。他们是这个世界的“底层贱民”——人与兽、兽与兽、鸟与兽、虫与兽的混合体,按照当地的等级标准,所处位置非常接近底层。他们或是光溜溜,或是毛茸茸,或是长羽毛,或是长鳞片。要不就是多了条鼠尾,长了只兔耳,来了张猪脸,多了双蝠翼,长了副蛙蹼,几乎能算作人类了。大多数是半人半兽,但也不是全部如此。有些孤儿的外表跟兽类、爬虫或鸟类一样,但是会说话,一举一动也像人。

除了脖子上都挂着号牌,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点:每当杜疮小姐身披连帽黑斗篷、拄着鹰头手杖、嘴唇紧抿、一脸挑剔的样子出现在点名现场时,大家都噤若寒蝉。

那天早上,就像以往的每天清晨一样,杜疮小姐拄着手杖噘着嘴,低头扫视面前的孤儿们。她是一位身材高大、面孔严肃的女士,火焰般的橘色假发(这是她少有的嗜好)让她更显高大。助手蓬嚏(2)先生——戴着眼镜、一脸苦相、弯腰驼背、手长脚长——站在她身旁,眉头紧锁,油腻的黑发粘在额头上,苍白的马脸两旁也搭了几绺。

院长短促、刺耳的声音响起:

“赫谢尔!”

“到,女士。”

“塞西!”

“到,女士。”

“加菲!”

“到,女士。”

“迪波尔!”

“到。”

“迪波尔!”

“到……到?”

“要说——到,女士!”

“到,女士。”

“格洛弗!”

“到,女士。”

“乔普!”

“到,女士。”

就这么一个接一个地往下喊。每个孤儿,不管是叫莫里斯还是斯坦利,内斯比还是史努克,闪闪还是奈杰尔,鲁弗斯还是崔特尔,莫尔还是蒂泽尔宝宝(他说什么也不肯长得比刺猬大),都被点到了名字。总有这么多人的名字要点,因为每个星期都会有新成员加入。大家站在原地,浑身颤抖,抬头仰望着杜疮小姐。在暗淡的晨光中,她的脸显得格外残酷无情。

杜疮小姐年轻时也算有几分姿色,但随着时光飞逝,她对周遭世界越来越充耳不闻。她的内心曾经相当充实,如今却脆弱萎缩。她的脸也皱成一团,总是一脸怒气,显得尖酸刻薄,除了脸颊上的两朵酡红,她看起来就像个愤怒的鬼魂。

杜疮小姐停下来看了看手中的名单。她永远记不住这些孤儿的名字,虽然大家千差万别,但在她眼中都一样——奇形怪状、古里古怪、野蛮蒙昧。杜疮小姐点名的时候,她的助手一直在抚摸左鼻孔下面的几根绒毛,似乎想仅凭意志就让它们长出来。蓬嚏先生梦想着有朝一日能留起两撇神气的八字胡。哎,可惜他年届三十,除了鼻孔底下的那点儿绒毛,脸上还是光溜溜的。(只要有人愿意听,他老妈就会滔滔不绝地说:“我家莫蒂默呀,脸上就像刚出生的小宝宝一样嫩!老妈最爱他了!”)

孤儿们都在背后偷偷喊他“喷嚏”。他似乎总在擤鼻涕,鹰钩鼻总埋在漂亮的白手帕里。溺爱儿子的老妈在手帕上绣了他的名字。他的个头跟杜疮小姐差不多。此时此刻,他像往常一样,时而擤鼻涕,时而抚摸那尚未长成的胡须,另一只手里握着一块长长的板子。要是谁敢踏出界外,就有苦头吃了。

不过,十三号更怕杜疮小姐的手杖。孤儿们稍有不从,后背就会挨上几下。杖柄是个阴鸷的鹰头,跟橡木大门上刻的、门外牌子上画的一样。院长和它颇有几分神似,比如那锐利的眼神和鸟嘴似的鼻子。十三号看得一清二楚,他甚至敢发誓,有时候,在令人昏昏欲睡的暗淡晨光中,那琥珀般的鹰眼还会冲他眨一眨。

杜疮小姐刚要开口说话,蓬嚏先生就打了一串喷嚏。他几乎对每样东西都过敏,比如毛皮、羽毛、霉菌、灰尘和大多数吃的。孤儿们努力憋住笑,因为笑和其他大多数东西一样,在“家”里是被严令禁止的。

院长抄起手杖,狠狠戳了一下蓬嚏先生的脚背:“看在老天的分儿上,你这家伙控制一下!”

蓬嚏先生的脸抽搐了一下,遂压低声音像是怕别人听见似的:“抱歉,女士,可……可……您懂的,全是孢子害的。孢子哪哪都是!再说了……”

“哦,闭嘴!”杜疮小姐说,然后接着点名,“西摩、佩蒂、奇格、泼齐特!毛毛、蒂莉、米莉、斯姆!”

显然,今天是“非字母顺序点名日”。

在“非字母顺序点名日”,杜疮小姐会随机点名,孤儿们得时刻保持警醒。有时候,她会把同一个名字念两遍。不过,对十三号来说,这些都不重要。就算是在“非字母顺序点名日”,他也是最后被点到的。毕竟,他的名字只是个数字,排在X、Y甚至是Z后头。

杜疮小姐扫了一眼队伍,念出了最后一个名字:“十三号!”

可他还没来得及回答,膝盖窝就挨了一脚。他一头撞上了一只兔子混血种,两个人都跌倒在地。“对……对不起。”他结结巴巴地道歉,马上扶兔子姑娘站起来。

他听见马格和奥立克在背后窃笑。马格是牛头梗混血种,“臭佬”奥立克是负鼠混血种,出于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原因,他们的身上总是弥漫着一股烂泥塘的味道。在“家”里,他们经常折磨一只耳朵的狐狸男孩。自打他记事起,他们就总是欺负他。有一次,院长和蓬嚏先生冲出庭院去抓在院长办公桌上纵火的家伙,马格趁机扯着他的耳朵大喊:“有人在家吗,蠢蛋?”事后,他的耳朵疼了好几个星期。从那之后,马格和那伙人都喊他“蠢蛋”,要么就是“傻蛋”。

不过,他早就习惯了,就像他早就习惯了周围的一切。他喃喃自语:“名字再难听,也比数字好。”

“十三号!”杜疮小姐再次大吼,吼声穿透了黏湿的浓雾。

他像往常一样努力想开口,但怎么也发不出声音,就像嗓子眼儿里堵了块石头。

就在这时,有人使劲扯了一下他的耳朵。十三号转过身,想看看是谁干的,只见马格和奥立克身边站着个新来的家伙。那是个身材高大的耗子混血种,浑身长着又粗又硬的灰毛,长长的嘴巴露出尖利的门牙。他有一双大脚,脚爪泛黄,身后拖着细长的尾巴,弯腰驼背,仿佛根本没长脖子,脑袋就是直接长在肩膀上的。耗子眯着双眼,眼睛又小又亮,漆黑如夜。

“很高兴见到你。”耗子轻声说,冲十三号的脸打了个嗝。

可怜的小家伙差点儿没被熏晕过去——那是腐肉、脏袜子、黑暗下水道里漂浮物和残骸的味道。

棒极了!现在他要担心的恶霸不是两个,而是三个了。

杜疮小姐像野兽一样咆哮着,再次吼出了他的名字。他支吾了老半天,好不容易挤出一声含混不清的“到”。

耗子换上丝般柔滑的假声,凑到他耳边低声说:“咋了?舌头被耗子叼走了?”十三号浑身打战,从耳朵尖到脚指头都抖个不停。

“十三号,你是想尝尝我手杖的滋味,还是更喜欢蓬嚏先生的板子?”杜疮小姐厉声说。他又回答了一声,声音比上次大了一点儿,但院长还是没听见。

“十三号!”她火了,“你到底在不在?赶紧决定!”

最后,十三号,这个晦气的数字,终于憋出了一句:“到,女……女士。”

孩子们都长出了一口气,跟着蓬嚏先生去吃早饭了。幸运的是,马格、奥立克和他们新交的耗子朋友走在队伍后头。

十三号像往常一样低着头,希望有顶暖和的帽子,能把耳朵遮起来。

十三号“步履蹒跚”地跟在蓬嚏先生后头,沿着红隼长廊往前走。“一、二!一、二!快跟上,你们这群没人要的怪物!”蓬嚏先生高高地把板子举过头顶,厉声吼道。

那个星期一早上,他们向每天早上都要去的地方——位于“家”另一头的阴暗乏味的食堂走去。早饭后,杜疮小姐以“底层贱民为产业进步服务的必要性”为题,做了长达两个钟头的训话,接下来是连续好几个钟头烦琐累人的杂活儿:擦地板、在刺骨的冷水中完全靠手(或是爪子,或是肉垫)洗衣服、修理损坏的桌椅、缝补毯子和短袜,通常还有压抑人性的车间作业。

星期天是唯一特别的日子。孤儿们早早醒来,点名、干活,但让他们松了一口气的是,这一天不需要听训话。可惜,十二月的那一天不是星期天,只不过是另一个星期一,所以没什么特别的。

十三号的肚子饿得咕咕叫。通往食堂的路似乎怎么也走不到头儿,因为“家”实在太大了。从十字形建筑中央辐射出四座长长的大厅,每座大厅都以一种猛禽命名——老鹰、红隼、猎鹰和猫头鹰。红隼大厅从十字架中央向后方延伸,那是孤儿们晚上睡觉的地方,也是他们每天早晨聚在庭院里点名的地方。教室和食堂都在老鹰大厅,这座大厅从中央延伸到前门。厚实的橡木大门外面,杜疮小姐的那两条大狗依旧是口水滴答,咆哮不止。

猫头鹰大厅和猎鹰大厅构成了十字架的左右两翼,里面有几十间工坊,包括“家”自己的蒸气动力工厂。在脾气暴躁的工头瓦骨(3)先生的监管下,孤儿们在工厂里忙着组装奇怪的小零件。那些零件看起来像小黑甲虫,但没人知道它们是用来做什么的。

没有人知道顶层都有些什么,因为除了杜疮小姐和她的手下,其他人都严禁入内。当然,孤儿们有种种设想:有人认为那是中世纪的刑讯室,里面摆着一罐罐滚油,调皮捣蛋的孩子会被丢进去。有人认为是黑黢黢的地牢,不听话的孩子会被迫吞下毛茸茸的毒蜘蛛。至于地下室,大家都确信,里面全是大黑耗子,最爱啃人的脚指头。要是你在下面待得太久,就会被它们啃个精光。

“精神点儿!快点儿走!”蓬嚏先生大吼。他刚才被杜疮小姐的手杖戳了一下,到现在脚还疼着呢,为此很不开心。

他们走到了正厅,也就是杜疮小姐的办公室所在地,四座长长的大厅的中央交会处。蓬嚏先生在院长办公室门前放慢了脚步,嫉妒油然而生。杜疮小姐的办公室宽敞极了,卧室也是如此,他的则不然。办公室完全隔音,墙是用特殊的玻璃做成的,院长从里面能看见外面,外面的人却看不见里面。巨大的办公室占据了“家”里的三层楼,里面有一段通往顶层的螺旋楼梯,上面是院长的卧室。穿过卧室,她就能登上屋顶的瞭望台,用双筒望远镜和伸缩镜观察四周,下面发生的任何一件事都逃不过她的法眼。她的卧室并不奢华,但宽敞、时尚又洁净。

蓬嚏先生睡觉的地方则又小又简陋,勉强能塞进一张床加一个衣橱。他被安置在红隼大厅,医务室隔壁,宿舍正对面,因为他的任务是每晚巡夜,这就意味着几乎没法儿睡觉。经过正厅宏伟壮观的大办公室时,他忍不住自言自语:“怪胎们的保姆,这就是我。”

杜疮小姐的办公室门外伫立着一座巨大的布谷鸟钟。十三号低下头,不想看接下来要出现的东西。他们列队经过的时候恰巧是整点,钟面上方的小门突然弹开,一只嫩黄的小鸟蹦了出来。发条小鸟叽叽喳喳直叫,又蹦又跳,足足持续了十秒钟。紧接着,一只巨大的鸟嘴弹出来,把小鸟一口吞了下去,发出可怕的“咕嘟”声。

最后,他们终于来到了食堂。“拿碗,坐下,安静!”蓬嚏先生吼完,狠狠拽了一把从房椽上垂下的油腻腻的绳索。洪亮的钟声响起,宣布正式开饭。

孤儿院只为可怜的孩子们供应早、晚两顿饭,每天吃的几乎一模一样:早上是燕麦粥,晚上是稀豌豆汤,加上一片不新鲜的粗面包。晚饭可能会有生芜菁、小胡萝卜或者水煮土豆,但那些都是罕见的奢侈品。每到吃早饭的时候,十三号都会饿得前胸贴后背。

他在一张木头长桌旁坐下,个头儿小的孤儿们都挤在这张桌边,比如蒂泽尔宝宝(好心肠的小家伙)、闪闪(一半像猪,一半像巴哥犬)、奈杰尔(大部分像腊肠犬)、内斯比和史努克(兔子双胞胎)、莫里斯和莫恩(树懒兄弟),还有鲁弗斯(大部分像袋熊)。内斯比和史努克友好地看着他,用嘴型对他说“你好”。十三号勉强笑了笑,埋头吃起了碗里灰扑扑、冷冰冰的粥。树懒兄弟莫里斯和莫恩也跟他打招呼,但他们光是张开嘴就花了好半天,所以十三号压根儿没发现。

食堂上方有高大的拱顶和微微弯曲的墙壁。很久很久以前,这个房间里有五彩斑斓的壁画,修道士们会在这里练习大合唱。但墙壁和天花板早就被涂成了阴郁的暗灰色。除了每堵墙上挂着白色大钟,“家”里其他地方都毫无装饰,但食堂有自己与众不同的装饰品。

从地板一直到天花板,到处挂满了标语口号,上面印着杜疮小姐最喜欢的话:搞清楚你的地位——最最低贱!时间不等人——尤其是你!顺从的人有福气!音乐乃万恶之源!

十三号瞄了一眼挂在自己这边桌子上方的标语:何必梦想伸手摘星,反正繁星遥不可及!他对自己说,这真是个好问题,然后叹了口气。

他的两个死对头和死对头的新朋友坐在附近一张桌子的旁边。那个眼睛漆黑、满嘴臭味的家伙是谁呀?十三号能感觉得到,他们三个盯着自己的后脊梁,这害得他耳朵发痒。就假装别人看不见我好了,他边这么想边安安静静地喝粥。

反正他也得保持安静,因为这是“杜疮小姐金律”的头一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

任何噪声,包括聊天,都是严令禁止的。除非万不得已,否则食堂里严禁发出声音。这对某些孩子来说很难做到,因为只要他们把嘴、爪子或肉垫伸进稀粥里,就会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吃饭时说话或行为不端的家伙,或是蠢到求姚包(4)先生(总是不停抱怨的厨子,大脑袋光溜溜的,活像一块粉嫩可人、油光发亮的火腿)多给点儿吃的家伙,后背都会挨上好几下。

唱歌、哼小曲或者搞出任何形式的音乐,都是严令禁止的。事实上,在杜疮小姐看来,音乐是最令人发指的罪行。肇事者会被关进地下室(也被称为“耗子地牢”),单独关上一个月的禁闭,然后还要刷好几个星期的厕所。

十三号发现旁边两个孤儿在桌子底下传纸条。就算在这个可怕的地方,孤儿们依然会想出办法进行交流。他们会匆匆忙忙地咬耳朵、挤眉弄眼,或是用手、脚和爪子打拍子,用密码的形式沟通。他们会互传小纸条、故事和图画。大家不可能不私下说笑逗趣,因为对伙伴的渴望远远超过对责罚的恐惧,不管那些责罚有多严厉。

只有一只耳朵的狐狸男孩也想要伙伴。但每当他鼓起勇气接近别人时,说话都轻声细语的,还动不动就犯结巴,别人压根儿听不懂。有些孤儿(更别提院长和蓬嚏先生了)甚至以为他是聋子。因为那个叫十三号的可怜小结巴只有一只耳朵,怎么可能听得见呢?

但他一直在聆听。

他在聆听周围的一切声音。如果他集中精神,沉下心来,进入某种安静隐蔽的状态,有时候能听见奇妙的声音。

他能听见小虫子在地板底下和墙壁里头忙忙碌碌的声音。他很好奇,它们能不能听见他的声音。他能听见马厩里的老驴晚上哼哼着进入梦乡,两匹驾车的骏马夏天甩动长尾驱赶蝇虫的声音。他从来没见过它们,但知道它们在哪里。冬天,他甚至能听见庭院里雪花飘落的声音。最糟糕的天气带来了最美妙的声音:噗、噗、噗、呜,噗、噗、噗、呜,噗、噗、噗、呜……他很好奇,雪花飘落的旋律算不算一首歌。

如果是春天,恰巧有小鸟在高墙外的树林里唱歌,在十三号听来,那声音就像“家”里的钟声一样清晰可辨。小鸟在枝头蹦跶时,他能听见树枝噼啪作响,也能听见最轻微的振翅声。最妙的是,当小鸟展翅飞向新家时,他能听见它们柔情万种的筑巢之歌。每当这时,这些歌声都会勾起他心中难以抑制的渴望,他觉得心胀得快要裂开了。

自打他记事起,这种能力——要么是天赋,要么是诅咒,他也搞不清楚到底是什么——就这么在他体内滋长。为什么他会这样?别人也这样吗?他不这么认为。所以,他不敢说出口,没告诉过任何人。

尽管有杜疮小姐“保持安静”的金律,食堂里还是充斥着种种声响——桌上锡碗叮叮当当的碰撞声,朋友间被严令禁止的窃窃私语声。蓬嚏先生每隔几分钟就会大吼一声“安静”,然后掏出手帕使劲擤鼻涕,当然还有每层楼、每间屋、每堵墙上永不停歇的时钟嘀嗒声。

吃完早饭后,十三号闭上双眼,集中精力,侧耳倾听。他想听的不是周围的喧嚣,也不是几百面钟的心跳声,而是楼里深处的某种东西——在墙间窜来窜去的小老鼠发出的声音。

十三号早就习惯了它们的窸窣作响和吱吱尖叫,但那天不一样。那天,他听见了某种特别的声音——某种非常新奇的声音。

他这辈子第一次听见老鼠聊天。

我疯了吗?他告诉自己,不,那绝对是老鼠发出的声音,我能听懂它们说的每个字。

这又说明什么呢?十三号还以为只有人类和混血种会说话。但老鼠呢?人们说它们是“世上最蠢的畜生”,地位比混血种还低。如果它们能说话,是不是就证明它们也是混血种?如果不是,为什么他能听见它们说话,别人却听不见?似乎没有人发现老鼠在墙后面聊得热火朝天。

他靠近墙边,侧耳倾听。

老鼠似乎正在讨论它们最喜欢的话题——吃的。它们互相打趣,十三号听得着迷。不出几分钟,他就发现那些老鼠:(1)是法国奶酪鉴赏大师,尤其是对布里奶酪。(2)(对别人的缺点)非常宽容。(3)对某个名为“诗歌”的东西很感兴趣。老鼠们似乎非常热衷于那个玩意儿,不管那到底是什么。

过了一会儿,墙后面展开了一场全新的对话。声音越来越大,盖过了窜来窜去的小老鼠的吱吱尖叫。据他猜测,聊天的是两只耗子,就是会穿过下水道的那种大黑耗子。它们会钻进杜疮小姐关调皮孩子的阴暗潮湿的地下室。十三号偷听它们聊天。它们聊的内容很邪恶,但口气还是蛮亲切的。

耗子甲:嘿,你瞧见俺上礼拜找到的那玩意儿了吗?味道真不错。

耗子乙:哦,瞧见了,不错的猎物!好样的,伙计,好样的!

耗子甲:嗯,俺也这么觉得,但不是每个人都这么想,你懂俺的意思吧?

耗子乙:当然!照俺说,他是个爱眼红的家伙,对吧?你知道他们是咋说的:眼红乃是无知!

耗子甲:说得对!

耗子乙:那么,好伙计,你是咋办的?俺敢说,像他那样的耗子,得给点儿颜色瞧瞧才行。

耗子甲:对呀!你懂的,俺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把他吃了。他活该。

耗子乙:没错!真棒!好样的,老伙计!好样的!

十三号打了个寒战。他们说的可能是那个可怕的耗子朋友——就在这时,他感觉后脑勺上挨了一记冷冰冰、黏糊糊的东西,顺着自己的脖子缓缓往下淌。他转过身,看见马格和奥立克咧嘴大笑。他们的新朋友坐在两人之间,幸灾乐祸地嘿嘿直乐。他刚朝十三号射出了一勺冰冷的燕麦粥,现在正放下勺子,打了个哈欠,露出尖如剃刀的利齿。

十三号用袖子擦了擦后脑勺。这一下,他的袖子变得脏兮兮、湿答答的了。他叹了口气。他只有这么一件衬衫,根本没办法换洗。

别想他们了,他告诉自己,想想别的。

他把脑袋搁在桌上,接下来的几分钟,脑海里充斥着自己最喜欢的声音——雪花飘落、鸟儿啁啾、细雨敲打屋顶。周遭的世界消失了,阴暗、残酷、自卑和恐惧全都不见了。那首来自很久很久以前、如今仍深藏在他心底的歌谣再次浮现。他真希望自己明白这一切究竟意味着什么——那首歌是怎么来的?他为什么无名无姓?为什么会有神秘超能力,能听见别人听不见的声音?

刺耳的钟声响起,硬生生把他从美梦里拽了出来。他和其他混血种一起排好队,走出食堂,前往教室,去上杜疮小姐星期一的早课,蓬嚏先生走在队伍的最前头。

现在,没有时间做无谓的幻想,没有时间回想鸟鸣或飘雪之歌,没有时间惦记可爱的小老鼠,还有他们的法国奶酪和诗歌了,因为这毕竟不是个特殊的日子,只是“家”里又一个星期的开端。跟到目前为止的每一天一样,还有好多事等着他去做呢。

在“家”的四面高墙环绕中,时间百无聊赖地缓缓流逝;但在无法逾越的高墙之外,生活正朝着精彩的未来大步迈进。战火点燃、帝王登基、改变历史进程的新发明出现……人们造出了神奇的机器,能在墙上投映出会动的画面。他们造出了以蒸气驱动的飞行车,还有计时器、气压计、气量计(还有许许多多名字里带“计”的不可思议的小玩意儿)。其中最神奇的是一台奇妙的机器,它能捕捉世上最美妙的声音和歌谣,然后在梦境中放给你听。

除了从“家”里的新成员口中听到的只言片语,十三号对外面的世界知之甚少。因为他所在的世界一成不变:点名、喝粥、上课、干活、组装零件、喝汤、上床睡觉。

不过,星期天,噢,星期天!吃完早饭后,孤儿们不用听两个钟头无聊的训导,可以去红隼大厅外面放风。每座大厅都有自己专属的庭院,但孤儿们只能去红隼大厅的院子里。每星期有那么一天,他们可以享受一个钟头宝贵的自由活动时间。(接下来一个钟头是额外的车间作业时间,但这是意料之中的。)

星期天,他们甚至可以追跑打闹(在合情合理的范围内)。尽管院子里没有任何近似秋千、沙坑或球类的东西,但孤儿们自己发明了许多游戏——虽说“杜疮小姐的顽童与弃儿之家”极力阻止大家发挥想象力。

那天是圣诞节——虽然根本瞧不出节日的气息,因为没有挂满饰品的圣诞树,也没有闪闪发亮的礼物堆,更没有搁在大托盘里的蛋糕和糖果。那天也是十三号的十一岁生日。但他对这两个重要事情一无所知。所以,他没有吃生日蛋糕和圣诞馅饼,没有拆礼物,也没有唱圣诞歌,而是在红隼庭院的角落里瑟瑟发抖,假装自己是只小甲虫。

他想象自己是住在宿舍地板底下的那些小家伙,不声不响地藏在阴影之中。他告诉自己:这就是我。我只是一只小甲虫,小到别人懒得理。

接着,他想起了墙后可爱的小老鼠,遂决定做一只老鼠,跟另一只老鼠分吃奶酪,边喝茶边聊诗歌(不管那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院墙外面大雪纷飞,红隼庭院里却下起了雨。院墙里几乎总在下雨,并且总是暴雨倾盆,没有七色彩虹,也没有灿烂的阳光。

究竟是什么古怪的魔法让好天气跳过了某个地方,让一个地方天气晴好,另一个地方却气候恶劣?没有人知道答案。当然,十三号觉得是自己的错。毕竟,他的名字这么晦气。

很快,院子里就泥泞不堪,但孤儿们毫不在意。有些人在泥坑里蹦跳踩水,有些人在玩捉人游戏,还有些人扮成了探险家、海盗、仙女、小绿妖、热气球驾驶员和海上冒险家。

简言之,他们终于能像孩子一样尽情玩耍了。

在十三号的狭小世界里,这样的日子已经够好了。他头顶正上方是一尊巨大的滴水石像鬼,石像投下的阴影将他罩得严严实实。屋顶溢出的雨水打在石像鬼身上,顺着它的双眼和脸颊流向庭院,落在离十三号很远的地方。他藏在石像鬼制造的水幕后面,既安全又干燥。水瀑一侧有条窄窄的缝隙,足够他钻进钻出,不会淋湿身子。

四座庭院各有四尊中世纪的石像鬼,是孤儿院悠久历史的遗迹。它们不是猛禽,更不是杜疮小姐那无处不在的老鹰,不过确实和鸟类有几分相似。它们看起来像悲伤的怪兽,有怪异的长嘴、大大的耳朵、耷拉的眼睛和下垂的双翼,面孔因为风吹雨淋、年久失修而模糊不清。雨下得特别大的时候,水流会从老鹰、红隼、猎鹰、猫头鹰庭院的十六尊石像鬼脸上奔涌而下。

就像“家”在伤心落泪。

十三号从衣兜里掏出一小块奶酪,小口小口地啃了起来。那是他上个星期天省下来的。那天是个令人开心的“奶酪星期天”,意味着“顽童与弃儿保护部”(简称D.P.W.M.C.)的官员会来“家”里走访。他们时常会过来一趟,确保一切安然无恙。走访快结束的时候,每个孤儿都会收到一块奶酪。奶酪通常已经发霉变绿,硬得要命,不少孤儿吃的时候都崩掉过一两颗牙。不过,不管怎么说那也是奶酪。更何况,偶尔也会有不那么硬、不那么绿的,几乎能算得上新鲜。

如果奶酪是新鲜的,有些孤儿会拿来以物易物:一块奶酪可以换两根胡萝卜,或者换一张纸片、一支铅笔、一块玩具残片、一把用来铺床的稻草。它还可以用来换故事,换外面的消息。

但没人敢用它来换歌儿,因为那实在太危险了。

杜疮小姐和光明镇的某位神秘高级官员在进行重要会谈,留下蓬嚏先生全权负责。他好想回家陪老妈,大嚼特嚼圣诞烤鹅和布丁,但那显然是不可能的。所以,他憋了一肚子气。

虽然蓬嚏先生当着混血种的面脾气暴躁,经常骂骂咧咧,但他其实很怕他们,简直是避之唯恐不及。他不喜欢看着“那群肮脏的家伙”,就像他不喜欢闻到他们的气味,也不喜欢跟他们在同一个房间里吃饭。老天啊,瞧瞧他们狼吞虎咽的样子!简直太没规矩了!不过话说回来,他们到底是什么玩意儿啊?一半这个,一半那个?臭虫,他们就是臭虫!是谁在没日没夜地盯着他们,连圣诞节也没得歇?还不是我——莫蒂默·蓬嚏!

蓬嚏先生迅速瞄了一眼院子就钻回屋里了,他找了个暖和的好地方,远离冰冷刺骨、寒风飕飕的大门,又拖来一把摇摇晃晃的旧椅子。大门位于正厅尽头,就在他的卧室旁边。通常来说,杜疮小姐不在的时候,他都会溜进自己房间,挤出几分钟看看书,或者抹点“密弗鲍姆教授牌神奇生须膏”。

就短短一个钟头,他们能惹多少麻烦?这么一想,他就懒得搭理在院子里疯玩疯跑的孤儿了。他擤了擤鼻子,把精致的白手帕塞回干净硬挺的袖口里,翻开一本名为《会计师的秘密生活》的大厚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此时此刻,十三号正假装自己是只小老鼠。他多想跟别人一起玩啊!但他只能缩在角落里。毕竟,他不过是只小老鼠。他吃完了最后一点儿奶酪,紧张地拍了拍耳朵,似乎这样就能把它压下去,让它变得不那么显眼——这样一来,别人就不会瞧见他藏在水瀑后面了。

不过,他从藏身之处向外窥视,发现马格、奥立克和那只耗子站在一扇曾经的大门(如今早已被高墙封死)前面,一边来回抛东西一边哈哈大笑。他们抛来抛去的东西看起来像个褐色的小球,跟蒂泽尔宝宝差不多大,也就是说有刺猬那么大,或者也可以说,跟小卷心菜差不多大。十三号很好奇他们是从哪里弄来这个球的——难道是某个好心人给的?这种好心人真的存在吗?还是墙那边某个孩子不小心踢进院子里的?

他心想:真奇怪,我听说过足球,可没听说过毛茸茸的球。但话说回来,我没听说过的东西多着呢。不过,他还记得关于猫咪的事,知道它们会呕出一小团乱糟糟的玩意儿,也就是所谓的“吐毛球”。他思忖着,哪种猫有这么大,能吐出比他脑袋还大的毛球。紧接着,他又想到,为什么他从来没见过猫咪混血种?最后,他得出结论:说不定猫咪混血种本来就不多见,毕竟,他不就是“家”里唯一的狐狸混血种吗?

马格那伙人的笑声越来越大了。

耗子赞许地冲马格点了点头,马格就把球抛得越来越高。毛球每次飞上天,都会发出吱吱的叫声。十三号心想,那是个会吱吱叫的球,外面的人做的球真是五花八门。

“扔过来!”奥立克大喊,瞄了耗子一眼,像在征求他的同意。球就这么飞过来飞过去,每次扔都会发出尖叫。几个混血种都抬头望向耗子——他们的新头领。

小球每次飞上半空或被人抓住,十三号都会听见那个声音。他意识到,那更像是叽叽叫,而不是吱吱叫。对,那肯定是叽叽叫。

游戏持续了几分钟后,耗子走到那圈人中央,轻巧地打了个手势,就像要指挥乐队似的。那伙人马上停下手里的事,立在原地,满怀期待地望着他。他说话的时候,覆满灰毛的双手不时挥动,显得颇为优雅——同时也令人心惊胆战。

“谁能把她扔到墙那边去,嗯?谁想试试?第一个成功的有奖,奖品很丰厚哟——伙计们,奖品就是——新鲜的奶酪。”

那伙人欢呼起来。

“我来试试!”

“不,我来!

“我!”

“我先来!”

大家都跃跃欲试,但马格站了出来。“滚开,你们这群呆子!她是我找到的,她是我的。”

耗子同意了。

电光火石之间,十三号突然灵光一现——那个小绒球根本就不是球,也不是消化不良的猫咪吐出的毛球,而是个可怜的小家伙,像惊恐的刺猬一样蜷成一团。但那不是刺猬——他现在终于意识到了——而是其他某种东西,或者说某个人。某个像他一样的,脖子上挂着号牌的混血种。

十三号探头张望,寻找援手。蓬嚏先生踪迹全无,其他孤儿似乎都没意识到这边发生的事。有生以来第一次,十三号竟然希望杜疮小姐在,因为她肯定会阻止这种残酷的游戏,就算只是为了维持秩序。

他迈出一只脚,穿过水瀑的缝隙,但马上退了回来。毕竟,像他这样的人能做些什么呢?

奥立克把蜷成一团的小家伙扔给马格,马格一把接过,高高举起,准备抛出去或者一脚踢出去,鬼才知道他到底要做什么。

十三号惊恐万状,眼睁睁地看着马格把那个可怜的小家伙朝高处抛去,可惜没能越过墙头。马格用脏兮兮的爪子接住了她。耗子让他把小毛球传给排在下一个的奥立克。马格冲奥立克吼了一声,奥立克接过,高高举起,准备用力扔出去。

“住……住……住手!”十三号结结巴巴地大喊,但隔着水瀑、笑声和雨声,根本没人听见。

奥立克把小家伙高高抛起,但还是不够高。

最后,十三号把脑袋完全伸了出去,声嘶力竭地大喊:“住……住手!放……放开她!”

他从来没这么大喊过。

大喊的感觉棒极了。

耗子转过身,举起一只手,笑声戛然而止。十三号心想,大事不妙。他赶紧溜回自己的藏身之处。

“是谁?”耗子冷笑一声,“谁敢挑战歪尔?”

十三号躲在阴影中瑟瑟发抖。此时此刻,他只想去上厕所。“看不见我,看不见我,看不见我……”他喃喃自语。

“大声点儿。”歪尔说,接着若无其事地补了一句,“不然我就吃了你。”他的脸像磐石一般冷酷无情、捉摸不定。

十三号的心怦怦直跳。这家伙跟在墙后面说话的耗子有关系吗?就是那些吃了自己朋友的耗子。他浑身直打战。紧接着,他想到了那个可怜的小家伙。要是他们把她扔过墙头,她肯定会摔得浑身青肿的。“你能行的!加油!”他深吸一口气,从水瀑的缝隙走了出去,尽可能地挺直腰杆儿。他向前走了几步,说道:“把……把她放……放下!马上!”

“哟,哟,这不是十三号吗?”歪尔走上前来,“小白痴原来会说话呀!这里的人都喊你什么来着——蠢蛋,是吧?小崽子,你的真名叫什么?还是说老爸、老妈只给你这个小怪胎选了个号码就把你丢在路边等死了?”

那伙人爆笑不已。

十三号什么也没说。他能说什么呢?说他的名字确实只是个数字——还是最晦气的那个?说他根本不认得自己的爸爸、妈妈?说不定他们真的只是选了个号码,就把他丢掉了。

歪尔叹了口气:“真没劲,赶紧搞定吧。”他打了个响指,冲奥立克点了点头。奥立克还抓着那个蜷成一团、浑身打战的小家伙。“要想把事办好,还得自己出马。我来给她一脚,怎么样?”

奥立克把小家伙抛给歪尔,歪尔一把接住。

“住……住手!”十三号大叫,“不然我……我就……我就……”

“不然你就怎么样?”歪尔漆黑的小眼睛闪闪发亮,“接着往下说呀,我们倒想听听你要说什么。真的,我们挺好奇的。”

“就……就……放开她!你弄疼她了。”

“哟,还想英雄救美呢!”耗子扭头对其他人说,“我想我们该帮他一把,对吧?”那伙人慢慢拍起巴掌,在泥地里跺着脚,甩着尾巴,慢慢凑上前来。十三号缓缓后退。

“拜……拜托了,放……放开她吧!”他哀求道,“拜……拜……拜托了。”

“小崽子还挺有礼貌的!”歪尔冷酷地咧嘴一笑,“是你老妈教你的吗?”他嘴里啧啧有声,眼珠一转,“哦,我忘了!她把你丢在路边了。呃,不好意思,我对这玩意儿还有别的安排。”他低头看了看手里的小家伙,“这个恶心的小毛球。”他的大长腿往后一甩,准备狠狠踢上一脚。

“踢!踢!踢!”那伙人齐声大喊。

就在这时,十三号听见了世上最美妙的声音——“家”里响亮的钟声,提醒大家自由活动时间只剩几分钟,他们最好现在就去排队。蓬嚏先生回到院子里,正朝他们所在的方向走来,催大家快去集合。

歪尔一脸厌恶地看了看可怜的小毛球,放手让她掉在地上。她“扑通”一声摔进了泥坑里。歪尔转身看着十三号,“蠢蛋,我给你起了个新名字!我们以后就叫你泥巴脑袋了,因为你只配待在泥坑里。”

歪尔冲他的两个小跟班点了点头,马格和奥立克马上把十三号脸朝下扔进了泥坑。

“噢,对了,”歪尔说,“老子盯上你了,泥巴脑袋。不管你去哪儿,老子都会在那里等着,听明白了吗,伙计?”

说完,他就转过身,朝院子另一头走去。马格和奥立克就像两只小绵羊,乖乖跟在后头。

十三号硬撑着站起来,拍了拍耳朵。谢天谢地,她没被啃掉——起码今天没有。

他小心翼翼地把那个小家伙从泥坑里捞起来。完全看不出她的头在哪里,也看不出她有没有尾巴。她伸出小尖嘴,不再蜷成一团,肚皮朝天,毫无生气。不过,她还活着。十三号能听见她微弱的心跳声。

他轻轻地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她没有皮毛,全身覆盖着褐色羽毛,浸满了泥水。她是一只小鸟——但没有能飞的翅膀,只有一对发育不完全的小残翅,尾部也没长羽毛。一边的残翅在流血,但情况还不算太糟糕,毕竟她被抛来抛去了好半天。她的小嘴又细又长,微微弯曲,两只小脚爪是芥末黄色的,各有三根长长的脚趾。

小鸟眨了眨眼,睁开眼睛,抬头望着只有一只耳朵的小狐狸,小狐狸也低头看着她。那一瞬间,十三号感觉双方交换了某种东西,虽然他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不过,那种感觉美妙极了——温暖、神秘、无以名状。“现……现在没事了,”他小声说,“他们走了。”

钟声又响了,提醒大家自由活动时间结束。“要……要我抱你吗?”十三号问。小鸟摇了摇头,他就把她放了下来。她的一条腿微微打战,但总体看起来还可以。

十三号在她身边跪下:“你没事吧?”

“我会没事的,真的。”

“真……真希望我能……能多做点什么。”

“噢,不。”小鸟说,“你太勇敢了!对了,我叫小可(5),你叫什么?”

“我……我没名字。大……大家都叫我十……十三号,要……要么就是……”他犹豫了,“我……我想,现……现在他们该叫我泥……泥巴脑袋了。你是新来的吗?早上点名的时候我没看见你。”

“哈,别人经常看不见我,我个头小嘛。”

“哦,对,你是挺小的。我是说……这样挺好的。”十三号说,“要不要送……送你去医务室?”

“别麻烦了,蹦跶几下就好了。”小可说。

最后一阵钟声响起,这意味着“赶紧排好队,不然有你好看的!”大多数孤儿,包括歪尔和他那伙人,都在门口站好了。蓬嚏先生挥舞着木板子,驱赶着拖拖拉拉的家伙。

“咱们得走了!”十三号说。

“呃,我肯定不能叫你泥巴脑袋,也不能喊什么傻号码,对吧?等我想想……”小可还在絮絮叨叨,仿佛时间还多得很。

“我们得赶紧了!我们——”

“你的家人叫你什么?”小可打断了他。

“我——我真的不知道,我不认得我的家人。不……不过,我们可以等会儿再说,因为——”

“不好意思!我五年前也没了家人。从那时算起,这已经是我待的第三家孤儿院了。呃,没关系。你需要一个适合你的名字,让我想想,我就叫你……对了!我就叫你‘亚瑟’吧!这名字不错!”小可拍打着她的小残翅,显得兴奋极了。如果那是一对发育完全的翅膀,她就该飞上半空了。

“当……当心!”

“已经不怎么疼了。”小可说,“话说回来,你现在有名字了!你喜欢吗?我觉得这名字完美极了,但也得你喜欢才行。”

“亚瑟?为什么叫亚瑟?”

“他是最伟大、最英勇的国王!”

“他是吗?”

“当然了!你没听过那个故事吗?”

“什么故事?”

“亚瑟王的故事啊,有魔法师梅林、卡美洛城堡、伟大的兰斯洛特、英勇的圆桌骑士、王者之剑,还有寻找圣杯的历险——呃,那是个很长的故事——其实吧,有好多好多故事,一口气说不完。”

十三号完全摸不着头脑:“什……什么是历……历险?”

蓬嚏先生在院子另一头冲他们大吼,指着大门。

“下回再告诉你吧。”小可说,“不过,以后我就喊你亚瑟了!”他们开始朝门口走去。

“说……说真的,我觉得你不……不该那么叫我。我是说,我又不是国……国王,也不英勇,叫泥巴脑袋不好吗?这名字也不坏。”

“因为你不是泥巴脑袋。”小可一字一顿地说,“你挺身而出,对抗那些小混混!所以,你就是万民之王——或者说,万兽之王。”

十三号耸了耸肩:“呃,我觉得,这两个名字也差不多。”

“才不是呢,这两个名字差多了。就这么说定了,我就喊你亚瑟了,就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