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瑟挺直了身子,“可我听得懂呀!”他大声说,“听得明明白白!”
老鼠瞪大了眼睛,“真的?你能听懂我说的?”
“对啊,听得明明白白!你叫什么?是怎么来的?还有——哦,抱歉,跟我说说你的事吧!”
“嗨,我叫皮维尔!你叫什么?”
“我叫亚瑟!”
“亚瑟?就像……就像那个亚瑟,永恒之鼠王?”皮维尔的眼睛瞪得更大了,“还有他的圆桌鼠骑士?真是太荣幸了!请原谅我刚才的口气,我压根儿没想到。”
小老鼠在亚瑟面前优雅地鞠了一躬。亚瑟也站起身来,向老鼠鞠了一躬。
“很高兴认识你,皮维尔,”他说,“这是我的荣幸。”
他们俩一直聊到深夜。
皮维尔告诉亚瑟,古时候(虽然他没有具体说是什么时候),所有老鼠都是骑士,为了荣誉和荣光而战,而不是为了奶酪。接着,他又补了一句:“不是说我对奶酪有什么偏见啊。”
亚瑟告诉他,他以前经常听“家”里墙后的老鼠和耗子聊天,在他的朋友小可来之前,那些谈天说地给了他不少安慰。
“我懂得那种感觉,”皮维尔说,“就算身边有好多人,也感觉孤零零的。我来地底下以后,每天都有这种感觉。”
他给亚瑟讲了一个悲伤的故事。他生在一个温馨的大家庭,有二十个兄弟姐妹。“是非常高贵优雅的大家族,你可记好了。”几个月前,由于命运的捉弄,他跟家人走散了。当时,他们一家到光明镇的集市上闲逛,一股美妙的香味害得他分了神。“那是布里奶酪。可以说,奶酪是我的软肋。”
他掉进了一口敞开的窨井,被卷进了下水道。“我的尾巴就是这么弄折的。”皮维尔边说边竖起尾巴,“还差点儿淹死。”他捻着胡须,打了个寒战。
“我懂得那种感觉。”亚瑟说,“除了尾巴那部分,因为我没尾巴,但我知道迷失方向、孤零零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现在,我不知道怎么才能回家,才能回到家人身边了。”皮维尔轻轻叹了口气,“话说回来,你怎么能听懂我说的话?恕我直言,但混血种和人类通常都听不懂。这可不大常见啊。你能听懂别的动物说话吗?还是只有老鼠?”
“不是所有都听得懂,”亚瑟说,“反正猫咪是肯定不行,起码现在还不行。”
“猫!”皮维尔吱吱尖叫,胡须也耷拉了下来,“猫有什么好听的?它们是粗鲁、傲慢又阴险的杀手,再说了——”
“噢,天啊,别这么说。”亚瑟说,“我确定猫也有好的。话说回来,要是我能听懂它们说话,就能更了解它们,说不定还能跟它们聊聊呢。这么一来,我经过它们身边的时候,它们就不会冲我咝咝叫了。”
他又递给皮维尔一把面包屑,但小老鼠说已经吃饱了,谢过了他。“皮维尔,”亚瑟说,“你看上去那么……那么有经验,那么懂人情世故,那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吗?”
“现在这个样子?”
“我是说——为什么我能听见这些声音?为什么我能听懂某些动物说的话,起码是你这样的动物说的话。”
“呃,”皮维尔说,“我也不敢说我知道答案,但肯定是有理由的。”
“真希望能知道是为什么。”亚瑟说,“皮维尔……我知道你说这不大常见,但你觉得还有别人能听懂你说话吗?要是能的话,是不是说明你也是混血种?”
“首先,”皮维尔说,“这个世界要比你想的复杂得多,地上生物和地下生物的生存法则都不一样。其次,我们这些动物不是高帽族想的那样,也就是说,没有脑子。我们能说话,起码同类之间能交流,至少大多数都可以。我们中的一些——”皮维尔突然两眼放光,“特别是老鼠——不但能说话,还能吟诗呢。但在碰到你之前,我没见过能听懂我说话的人,不管是混血种还是人类。”
“明白了,”亚瑟说,“好吧。我得说,这可真有意思。”
他们俩肩并肩坐在地上,聆听阴暗镇的夜之声——蝙蝠在隧道中穿行,清道夫在黑黢黢的污水中艰难跋涉,努力打捞水里的垃圾和死物。亚瑟听见地底世界的穹顶上传来拍打翅膀的声音。但他一只鸟也没有看见,只感觉到它们栖息在石墙高处。那里有奇怪的亮点在闪烁,犹如满天繁星。
“我能再问你个问题吗?”亚瑟说。
“随便问!”皮维尔坐在地上,开始折腾尾巴,又是清理又是梳毛。
亚瑟觉得皮维尔花在梳毛上的时间有点太多了,但憋在心里没说出来,只是问:“你在阴暗镇是靠什么谋生的?我是说——混血种会给你吃的吗?还是说得靠偷的?”
“偷?这算哪门子问题啊?”
“噢,抱歉!”亚瑟说,“我不是故意的。只是……你是靠什么活下来的呢?”
“没关系,”皮维尔用小爪子拍了拍亚瑟的手,“我会回答你的问题的——我给夜鸦提供一项非常重要的服务。”
“夜鸦?獾说,那些大鸟可能会回来找自己的宝宝,要是它们发现窟窿里有混血种,就会吃了他。我不知该不该相信,但还是……”
“他骗人!它们等宝宝会飞了,就再也不会回来了。它们才不在乎什么混血种呢,起码我认识的那些都是。它们的任务是守护死者。你看见上面那些亮点了吗?”皮维尔指着地底世界的穹顶,“那是它们的眼睛。从远处看,就像星星似的。”
亚瑟抬头往上看。有那么一瞬间,他感觉自己回到了地面,正跟小可一起走在大路上。“你为它们做什么呢?”他好奇地问道。
“我帮它们清理尾巴上的羽毛,它们就给我吃的。它们的羽毛上沾满了煤灰,还有其他脏东西,你应该想象得到吧。这份活儿可不好做,但在我找到出去的路之前,可以填饱肚子,也不用坑蒙拐骗。有点像靠清理马厩换面包吃,你懂我的意思吧?”
“呃,其实不大懂……但我想象得出。你不怕它们吗,皮维尔?我是说——它们不会想吃掉你吗?乌鸦不是吃老鼠吗?”
“噢,天哪,当然不!起码在这里不是。”
“你就不能,呃,你懂的——溜进洞里,弄点吃的?”
“我告诉过你,亚瑟,我不是小偷!我是个——呃,如果你真想知道的话,我是个演员,或者说诗人。有诗人灵魂的骑士,或是有骑士灵魂的诗人。说实话,我还没想好。”
亚瑟冲小老鼠微微一笑,忍不住打了个哈欠。他已经很困了,但还不想睡,想跟新朋友多聊一会儿。
“睡前要我背首诗给你听吗?”皮维尔问。
“噢,好呀!我好想听!”
“那首诗叫《永恒之鼠王》。但得先提醒你一声,它很长。事实上,完整背一遍大概得花五年,如果每天背三个钟头的话。”
“我明白了。”亚瑟说,“那你能背首短点儿的吗?我怕要是太长,我会睡着的,错过最精彩的部分就不好了。”
“哦,每个人都会睡着,就连老鼠也是。”皮维尔叹了口气,“我早就习惯了。不过别担心,今天我背到哪里,明天就接下去背。噢,对了,”他补充说,“所有伟大的诗都得用唱的,你懂的。”
亚瑟尽量选了个舒服的姿势,蜷在阴冷潮湿的窟窿角落里。小老鼠在黑暗中用尾巴打起拍子来。亚瑟闭上眼睛,听皮维尔唱那首传奇史诗:
昔有鼠群,幸福欢欣,
载歌载舞,一路前行。
绕经古木,穿越绿篱,
暗影骤降,被迫逃离。
鼠王安在?鼠王安在?
高歌一曲,自由畅快。
从岩石的缝隙中,从窟窿和甬道的墙壁间,亚瑟听见了鼠群的大合唱。它们高亢纯净的歌声飘向地下城的穹顶。歌声在空中回荡,让亚瑟如痴如醉,渐渐陷入了疲惫深沉的睡眠。
不过,他醒来以后很久,《永恒之鼠王》的歌声还萦绕在他心间。
在地底深处的阴暗镇,亚瑟又在梦里唱起了歌,唱的是皮维尔的传奇史诗。因为每天晚上睡觉前,小老鼠都会来给他背诗。不少混血种,像是住在隔壁的袋熊,宁可熬夜不睡也要听他唱歌。这首歌在亚瑟内心渐渐滋长,在他和其他听众心中点燃了希望的火种。这首歌慢慢流行起来。每天早上,混血种们都会哼着它的旋律走向工厂和矿坑。亚瑟的歌声飘进了大家睡觉的窟窿。有了他不知不觉中送出的这份大礼,大家走起路来,脚步都轻快了不少。
一天夜里,窟窿附近的一条下水管道突然爆裂,黑黢黢的污水、死物和垃圾汹涌而出,淹没了亚瑟平时去矿坑的通道。第二天早上,他不得不另找一条路上工。但他刚来不久,地下的岔路和弯道又那么多,他——还有其他一些人——很快就迷失了方向。
他发现自己不知不觉走到了黑蛞蝓巷。这个名字恰如其分,因为这条街(其实是条巨大的排污管道)住着成千上万条黑乎乎的巨型鼻涕虫。
一群吵吵嚷嚷的獾看守刚结束轮班,正朝“大粪与粪铲”酒馆走去,打算在为当天第一场斗耗子下注前先喝几杯小酒。嘎法,就是给亚瑟分配工作和住处的那只獾,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往哪走呢,小狐狸?你不该在矿坑干活吗?想偷偷溜走呀?嘿、嘿、嘿。”
“窟……窟窿那边的路昨晚被淹了,先生。”亚瑟解释说,“我只想另找一条路。”
獾冲旁边一歪脑袋,示意他往左拐,然后嘿嘿笑着进了酒馆。
亚瑟刚要离开,眼角余光突然扫到了一样东西,让他不禁停下脚步。只见一长串鼻涕虫从右边朝他的方向爬过来,身后留下一道闪闪发亮的银色痕迹。亚瑟虽然沮丧万分、心灰意冷,但还是被黑暗中那道美妙的银光打动了。
另外,还有一件怪事——那些鼻涕虫似乎驮着小块的食物。它们从哪边过来的?他听说过夜市,但因为没钱买东西,就没花精力去找。不过,他现在有东西能交换了。那首讲鼠王的长诗!
于是,他没有左转去矿坑,而是朝右转,沿着鼻涕虫留下的银色痕迹走去。
在黑蛞蝓巷的尽头,银痕先是沿着一条长长的甬道向下延伸,接着又沿着黑岩上凿出的螺旋楼梯向上延伸,最后通往另一条隧道。亚瑟走在隧道里,听见许多人七嘴八舌,或是以物易物,或是吆喝叫卖,或是讨价还价,在石壁上激起阵阵回声。
他心想,就算我今天一天没干活,少拿一块发霉的面包,那又怎么样?说不定我能在集市上弄到更好的东西呢。也许,只是也许,会碰上好心人,就像光明镇集市上那个女面包师,能送他一块热乎乎的面包卷。
一想到面包卷,他就口水直流。接着,他又想到了热汤,还有老五做的国王汤。他多希望自己身在迷失庄园啊!但他把那些念头都抛在脑后,沿着银色痕迹走进了阴暗镇的夜市。
夜市上嘈杂不堪、热闹非凡,货物大多是地上城市被人丢弃的腐烂食物,以黑市价出售。手推车上堆满了腐败的肉类、烂掉的水果和发臭的鱼头。有个女人在卖面包,但亚瑟能看见面包皮上绿色的霉斑,整条面包看起来像用锯末做的。拉车的不是马匹或驴子,而是疲惫不堪的混血种。亚瑟匆匆走过,四处寻找能吃的东西。
自然而然,他开始寻找馅饼。可这里根本没馅饼。卷心菜倒是有,而且看着还不错。
亚瑟走近卖卷心菜的男人。那人又矮又胖,满脸粉刺。
“打扰一下,先生。”他彬彬有礼地说,微微欠身,鞠了个躬,“要是您不介意的话,先生,方便说句话吗?”
男人皱起眉头瞥了他一眼,嘴里嘟囔了一声,听起来像是“你要干吗”。
亚瑟问他能不能考虑一下,用卷心菜交换著名长诗《永恒之鼠王》的精简版——当然,只是朗诵版,因为除了在梦里,亚瑟还没法儿开口唱歌。
卖卷心菜的小贩瞪着亚瑟,觉得他肯定是脑袋出毛病了。“老鼠换卷心菜?你小子是疯了还是咋的?”
亚瑟刚要开口辩解,突然看见一个橘影一闪而过。
那是个头戴高耸橘色假发的女士,身后跟着一只高大的灰耗子,钻进了集市旁一条略有坡度的岔道。某个亚瑟不认得的男人正领着他们朝某处走去。
杜疮小姐和歪尔来阴暗镇干什么?肯定不是什么好事,这一点他很确定。但这可不关他的事。他应该在被瞧见之前赶紧逃跑,免得被他俩拖回孤儿院。他钻到卖卷心菜的手推车下面,从一张长桌底下爬了过去,桌上堆满油炸下水道鳗鱼。他正悄悄往隧道跑去,突然听见有人提到“捕歌机”,便停下了脚步。杜疮小姐短促刺耳的声音响起:“等我成功了,这世上一首歌也别想剩下。别忘了,音乐乃万恶之源!”
亚瑟别无选择,只好跟在他们后面。他得搞清楚她到底在说什么。
他跟那一行人保持距离,在阴影中亦步亦趋。这在阴暗镇一点儿也不难做到。他听见院长对耗子小声说,他们要去见一位非常重要的男士。显然,杜疮小姐之前跟他见过一面。
“尊贵的大人说话的时候,你就闭上嘴,别碍手碍脚,明白了吗?”
“明白了,女士,遵命。”歪尔点点头。
向导领他们沿着崎岖的小路,穿过阴暗狭窄的隧道,走向通往工厂的大街。
亚瑟看见他们走进一栋建筑物的后门。门上挂着招牌,上面画了一顶绿帽子,写着公司名称——只做毡帽,其他免谈!亚瑟马上想到了哥布林,心中一阵内疚。
他在门口等了一会儿,才跟在后面走了进去。他在门边的垃圾桶里发现了一堆废弃的帽子。他默默感谢老五,因为老五训练过他怎么“融入环境”。他挑了里面最大的一顶帽子,戴在头上,压下耳朵,完全罩住脑袋。这可不像松果送他的红帽子,没给他的尖耳朵留出空间,不过戴上效果是一样的。少了支棱着的耳朵,脸上身上又沾满乌黑的煤灰,他看起来大变样了。
杜疮小姐、歪尔和向导沿着长长的走廊朝工厂的组装车间走去。亚瑟听见领班对一名工人破口大骂,因为那人做的显然不是绿毡帽。只听领班扯着嗓子大吼,吓得可怜的袋熊混血种瑟瑟发抖:“我们一直都做绿毡帽!以后也会一直做绿毡帽。你做的是蓝色大圆帽!还加了羽毛!好大胆子!”
亚瑟真希望能帮帮那个混血种,但他又能做些什么呢?更何况,他还得跟踪杜疮小姐。
车间里的混血种成百上千,全都弯腰趴在长桌旁,用最快的速度制作毡帽。趁着领班冲工人大吼的工夫,亚瑟钻到一张桌子底下,朝另一张桌子爬去。他贴着地板向前蠕动,一直爬到车间尽头。杜疮小姐一行人就是往那边走的。
向导敲了敲一间办公室的门,院长和歪尔站在门前等候。另一个男人打开门,请他们进去。院长进门的时候,亚瑟瞄到她一眼,吓得往后直缩。她的脸跟他记忆中一模一样,面如冰霜,带着一抹不耐烦,像是随时可能大爆发。他发现歪尔把号牌挂在了衬衫外面,像是怕被抓走,关到地底下。但他还戴了别的东西,一条黄色的丝绸围巾。在“家”里,混血种什么时候开始戴这么好的围巾了?他还瞥到一眼他们要见的人。那是个身材高大、面容苍白的男人,戴着白手套和单片眼镜。
大毡帽沉甸甸地压在脑袋上,害得他听不清。于是,他小心翼翼地掀起帽檐,让自己神奇的耳朵发挥作用。
亚瑟在门外专心致志地聆听时,屋里有个人也在聚精会神地听着。
歪尔站在一旁,装得低眉顺眼。其实,他正在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他注意到男人的宠物猫在角落里折腾一只小老鼠,也注意到男人是怎么斜眼观望、频频点头赞许的。杜疮小姐和男人讨论她的商业提案,也就是所谓的“捕歌机计划”(简称O.S.C.(4))时,歪尔在一边冷眼旁观。
戴白手套的男人坐在一把扶手椅上,比杜疮小姐的椅子高出十来厘米。杜疮小姐坐的椅子又小又矮,比地面高不了多少,害得她不得不把两条腿直直伸向前方。她早就习惯比周围的人都高出一头,此时在座位上不自在地扭来扭去。
男人低头看着院长,眼神冷酷无情,显得兴味索然。“看来雷金纳德把你们按时带到了,毒疮小姐。”他掏出怀表瞄了一眼,问,“要喝茶吗?”
“不用了,谢谢。”杜疮小姐说,“呃,对了……其实是……杜疮小姐。不过没关系。”她清了清嗓子,“啊,是的,您的仆人帮了大忙。要是没有他——”她停顿了一下,“我永远也找不到这个地方。”
“啊,阴暗镇,我们迷人的小城,还有迷人的小家伙们。”男人阴恻恻地笑了,“照我的意思,应该把世上所有畸形的怪胎统统消灭掉。不过,我的兄弟们发现这些害虫在我们的工厂和矿坑里还有点儿用处。我想他们说得有理。哎,真希望有一天能把他们彻底消灭,用机器取而代之。”
杜疮小姐畏缩了一下。
她的动作并不明显——只是右脸微微抽搐了一下,脖子也僵硬了。歪尔微微一笑,因为他知道杜疮小姐最黑暗的秘密。她——至少有一部分——也属于害虫,属于世上畸形的怪胎。
男人掸了掸翻领上的灰尘,接着说:“上次见面的时候我就说过,到时候我自然会考虑的,现在还没办法给你答复。不得不说,你催得这么急,有点惹毛我了,毒疮小姐,我可不喜欢被惹毛。今天我时间很紧,要造访我手下所有的工厂,而地底下几乎所有的工厂都是我的。所以你该明白,毒液小姐,我为什么总是时间很紧。”
“尊贵的阁下,请听我解释。坐马车过来路途遥远……希望您能抽出几分钟宝贵时间。上次见面的时候,我没能说完我的计划。要是我能好好解释一下,相信您一定会感兴趣的。”
男人重重叹了口气,鼻翼翕张,点起一根长长的象牙烟管。“好吧,给你五分钟,说说你的计划。”他拉开抽屉,掏出一只特制的沙漏,里面的沙子全漏完刚好是五分钟。他翻转沙漏,表示:“说吧。”
杜疮小姐满脸通红:“噢,太感谢了,尊贵的阁下。谢谢!”接着,她说起了她的计划。
在房间外面,亚瑟躲在阴影里,惊恐万状地听杜疮小姐详细介绍她的“捕歌机计划”。那个计划非常阴险恶毒,一共分为两步。照她的说法,第一步已经快完工了。
她的“金点子”是造出几千台外形跟她的父亲那台一模一样的捕歌机,只是用的圆筒不一样。每个圆筒里都会放上一只电磁甲虫,就是亚瑟和其他人在孤儿院里组装的那种。一旦被激活,机器就会像原先的捕歌机一样将听众催眠,但不是将美妙的歌曲和声音注入记忆,而是迅速抹去听众脑海里所有的音乐和奇妙声响。
彻底抹去,一劳永逸。
听众再也不会想听音乐或其他令人愉快的声响,就连鸟儿的啁啾、蟋蟀的叫声、夏日的细雨也不例外。再也没有咏叹调、瀑布溅水声和华尔兹舞曲,再也没有老鼠的角笛舞曲、慢步舞曲和飞雪飘落的音乐。当然,也再也没有摇篮曲。
“最妙的一点是,”杜疮小姐激动万分地说,“听的人会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事。他只会记得,那台机器非常奇妙。我敢拿我亲爱的小甲虫打赌,我们的顾客会让所有朋友赶紧去买一台!”
杜疮小姐解释,她会把所谓的“捕歌机”和蜡质圆筒免费送给孤儿院和济贫院。但她最大的心愿是把它们销往世界各地。她要彻底消灭音乐,同时赚大钱。还有什么能比这更美妙?
“现在,我只需要一点点资助,”她对戴白手套的男人说,“就能完成我已经开始做的事。一笔用来造假捕歌机的资金,还有一些制造它们的混血种。我已经有足够的圆筒和甲虫了,但没有那些机器和更多的混血种,就没法儿继续推进。现在,设计图纸就搁在我的柜子里落灰。我需要奴隶劳工,很多很多劳工。”
“但你已经有混血种了啊。”男人说,“老天在上,你不是开孤儿院的吗?”
“大人,请恕我直言。”杜疮小姐说,“这个计划太庞大了,我现有的人手远远不够。而您呢,尊贵的阁下,您亲口告诉我,你希望减少人口。要是D.O.G.C.能把更多的小杂种送进我的孤儿院,光明镇大街小巷上的混血种就会大大减少。从阴暗镇抓人最方便了,因为这里的混血种没戴号牌,也没做登记。更何况,”她补充说,“您的投资对我们双方都有好处。我向您保证,好处大大的。这个计划妙不可言,不但绝对安全,而且有利可图。我就说这么多,就不占用您更多的时间了。”
“少胡说,”男人尖刻地说,“别以为你觉得妙不可言、有利可图,我也会这么认为。”
“可是大人……”杜疮小姐想要解释。
男人钢灰色的眼睛瞪着她:“安静!”亚瑟听见他抽着长长的烟管,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最后,他说:“看看沙漏,说好的时间到了,院长。下次再见吧,再会。”
“拜托了,大人,请等等。”杜疮小姐恳求说,“阁下远见卓识,大权在握,请想想这个计划的无限潜力。您要用混血种尽管用,剩下的交给我,就能分到丰厚的利润。我那个白痴姐姐打算制造更多捕歌机,免费送给穷人——不管是混血种还是人类——起码她那个天真的笨女儿是这么说的。这只会让那些……您所说的‘害虫’心存希望。但想象一下,只要一台机器,就能碾碎那些杂种最宝贵的东西。我们能把他们碾得粉碎。想想它能做些什么!要是碾碎了他们的希望和梦想,哎,请相信我,他们什么事都肯做的。”
亚瑟听见杜疮小姐感谢男人拨冗接见,起身准备告辞。她和歪尔刚走到门口,男人就叫住了他们。“等等,也许……也许我有点操之过急了。你的计划似乎的确可行,有我们所谓的‘未经开发的潜能’。我会考虑你的提议的,杜疮小姐。我和兄弟们下周一要见面。我会把我们的决定告诉你。回程愉快,女士,日安。”
“日安,尊贵的阁下!”杜疮小姐说,“谢谢!太感谢了!”
“好了,好了。”戴白手套的男人不屑地挥手让她离开,然后回到办公室,关上了门。
亚瑟觉得胸口像被人狠狠揍了一拳。一台能抹掉世上所有音乐的机器?它能粉碎每个人心中的希望,不管他渴望的是什么——是奇迹,是美,还是爱,还能抹掉那首一直深藏在他心底的摇篮曲?
他想起了神奇的捕歌机,还有所有美妙的声响。他面前只有一条路可走。
他必须回孤儿院,想办法阻止她。
亚瑟径直跑回自己住的窟窿,敲了敲墙角,轻声呼唤皮维尔。几秒钟后,皮维尔灰色的小脸就从墙洞里冒了出来,接着身子也钻了出来。
亚瑟连珠炮似的说了起来,上气不接下气,好不容易才讲完。“好了,皮维尔,你觉得呢?”
“亚瑟,你该怎么做还不明显吗?你得出去历险!我会帮你的。每只老鼠都得出去历险,这回轮到我了。”
皮维尔庄严肃穆地把右爪按在胸口,跪倒在亚瑟面前。在阴暗寒冷的窟窿里,小老鼠向亚瑟郑重宣誓。“我们要拯救世上的音乐!”皮维尔大声说,“我们得马上出发!”
亚瑟感动极了,一时不知该说什么才好。最后,他终于开了口:“有个小问题。”
“什么?”
“我们不知道怎么才能离开这里。”
“噢,这个呀,”皮维尔说,“确实是个问题。嗯……怎么办呢?怎么办?”
小老鼠踱来踱去,过了好一会儿才停下脚步,捻着自己的胡须,飞快搓动前爪。“我觉得点子快有了。”他说。
“好吧,”亚瑟说,“请快点儿,反正我是想不出了。我们肯定不能走官方通道——坐夜间班车去光明镇。他们不许我这种人上车。再说了,D.O.G.C.还在通缉我。我只要在上面一露面,他们就会把我扔进关混血种的监狱。听说那里比这里还糟糕,要是你想象得出来的话。”
“还真挺难办的。”小老鼠又开始来回踱步,接着一屁股坐下来,“有了!有人也许能帮我们。她肯定能带我们出去,去我们要去的地方。”
“太棒了!是谁呀?去哪儿能找到她?”
“呃,”皮维尔说,“情况有点复杂。”
“什么意思?”亚瑟问。
“她很可能不想帮我们,”小老鼠说,“再说了……其实我跟她也不熟。我只是给认得她的家伙办事……不过我知道,她体型巨大、拥有魔力、脾气不好、讨厌旅行,也不信任狐狸——事实上,除了同类,她谁也不喜欢——她以‘善变’闻名。噢,她要是发起脾气,会把你的眼睛啄出来。我想差不多就这样了。”
“就这样了?”亚瑟一屁股坐在阴冷潮湿的岩石上,双手抱头,发出阵阵呻吟。
“噢,有小道消息说,几年前她吃掉了整整一窟窿混血种,不过那可能只是传闻。除此之外,她完美极了!”
“什么?”
“我不该说的,忘了我刚才说的吧,我——”
“皮维尔,听着,你是只乐观的小老鼠……英勇的小老鼠,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老鼠。但我觉得,这个……这个生物,不管她是谁,听起来都挺麻烦的。照我说,大概不值得一试。我们应该找别人。”
“不——我觉得就是她了,我有种预感。你得相信我,亚瑟。你是相信我的,对吧?”
“对,可是——”
“那就行了,拜托,照我说的做吧,会一切顺利的。”
“那我们该怎么做?”
“去求她帮忙之前,你得尽可能多了解夜鸦。”
“为什么?”
“因为贝莱沙——她叫这个名字——是夜鸦的守护者。相信我,惹她生气可不是什么好主意。”
经过一番打听,他们才发现,原来“夜鸦守护者”贝莱沙早就听说过皮维尔,因为他提供的保洁服务相当出色。双方的会面定在了当天晚上。他们要在阴暗镇入口附近的墓地门前跟她碰头。剩下的时间里,小老鼠把自己知道的关于夜鸦的一切统统教给了亚瑟。
首先,夜鸦来者不拒,什么都吃。不管是可以食用的东西,还是别人难以下咽的玩意儿。夜鸦对蜈蚣、象鼻虫和蛆虫特别感兴趣。所以,皮维尔提议在晚上见面前尽可能多找些虫子。
亚瑟还了解到,夜鸦是一种极其古老的鸟类,遵循的法则跟人类和混血种都不一样,甚至跟地面上的乌鸦也不一样。皮维尔说,贝莱沙这个名字意为“灯塔”。她是所有夜鸦的头领,拥有光明和黑暗两类魔法。
“高帽族喊他们‘耗子鸟’,要不就是‘飞天耗子’。”皮维尔说,“这显然是种侮辱。”他解释说,人类和混血种都害怕夜鸦,因为有传闻说,他们能随意变形,变得巨大无比,对人类造成威胁。他们的巨眼还会放光,把人刺瞎。”
“噢,我差点儿忘了,”皮维尔说,“还有一件事。夜鸦喜欢音乐,歌声能让他们平静下来。有时候,要是两只夜鸦打架,别的夜鸦就会唱起歌来,让他们和睦相处。他们还会多重唱呢!夜鸦是非常优秀的歌手。”
皮维尔告诉亚瑟,夜鸦甚至会用歌声在地底下导航。“这样他们就知道该往哪儿飞了。对他们来说,歌曲的旋律能在看不见的地图上标出航线。”
幸运的是,亚瑟还记得去阴暗镇入口的路。跟小老鼠沿着遍布污水的街道一路走去时,亚瑟想起了自己到地下头一天晚上嘎法说的话。当时,獾指着墓地说:“不想干活的人嘛……朝右边瞧。不是啥好去处,全是活活饿死的,嘿、嘿、嘿。”
他们走到墓地入口。那是一扇黑漆漆的大门,上面挂了把大铁锁,比孤儿院的大门还要壮观。亚瑟听见,墓地里某个空旷阴暗的地方,有鸟儿在凄婉啼鸣。夜鸦的歌声在倾颓的墓地中回荡,有颤音,有大笑,有讥讽,有怒叱,有华丽的装饰音,也有钟声般的循环往复。接着,无数鸟儿齐声唱起了同一首歌。
亚瑟环顾四周,只见门边环绕着成百上千棵黑乎乎、光秃秃的大树,看起来像白桦树,只是漆黑如夜。它们还没有死去,但也算不上活着。亚瑟只觉得脖子后面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我不喜欢这地方,皮维尔。”
墓地大门后埋葬着成千上万的生灵,全都是底层贱民——没有号牌、受人追捕、迷失方向的混血种。亚瑟看见,有些墓上立着黑石头或破木片做成的简易墓碑。那些是幸运儿,至少有亲朋好友为他们哀悼。
雾气渐渐弥漫开来,在墓地周围盘旋萦绕。亚瑟打起了寒战。皮维尔坐在亚瑟肩头,浑身打抖,猛拽胡须。
“瞧上面!”皮维尔嚷起来。只见上空投下两束光。随着一阵嘈杂的振翅声,浓雾中浮现一个巨大的黑影。她猛地俯冲下来,落在墓地里靠近大门的地方。
那只鸟有马那么大。
“皮维尔,”亚瑟低声说,“我不喜欢这个。我们该回去了,就现在!”
“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小老鼠说,“我们得试试看。”
“你让我想起了一个朋友,她会说一样的话。”亚瑟边说边摇头,“反正我要走了。这里太吓人了。”
但他还没来得及逃跑,夜鸦的视线就锁定了他。他想抬起头,但那双巨眼射出的光实在太强,就像两颗炽热的小太阳。
接着,大夜鸦把目光投向挂锁的大门,门轻轻松松地开了。亚瑟倒抽了一口凉气。皮维尔轻轻捏了他一把,坚定地说:“我们得进去。”
“希望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亚瑟小声嘟囔。他和皮维尔走了进去,大门在他们背后“砰”的一声关上了。
大夜鸦眯起双眼,示意他们上前。亚瑟把皮维尔放到地上,两人一起向“夜鸦守护者”贝莱沙鞠躬致敬。
“把虫子给她。”小老鼠吱吱叫着提醒说。
“好。”亚瑟应了一声,掏出他能找到的所有虫子。他把一大堆白白嫩嫩、肥胖多汁、不停蠕动的蛆虫摆在夜鸦面前,后退了两步,膝盖直打战。
“如果您不介意的话,女士……最最尊贵的万鸦之王……我们是来求您帮忙的。”
“我为什么要帮你?”贝莱沙边说边大嚼一只肥嘟嘟的蛆虫,“我同意见面,完全是看在老鼠的面子上。他的名气很响,很招夜鸦喜欢。没人告诉我还会来个混血种。”她的嗓音低沉洪亮,隆隆作响,就像从地心深处传来的,“我不信任上面来的人,也不信任混血种。”
“如果您不介意的话……您介意吗?”亚瑟迟疑了片刻,因为他不想冒犯巨鸟,“您不也是混血种吗?我是说——不是所有人都能听懂您说话吗?”
夜鸦愤怒地眯起眼睛。“你跟上面的高帽族一样无知。你以为世上只有人类、混血种和所谓‘天上、地下、海底下的蠢畜生’?还有别的生物呢,小狐狸。古老的生物。我就是其中之一。”
“亚瑟!”皮维尔急得吱吱直叫,“说正事,快点儿!直接问她!”
但亚瑟没有理会,因为他虽然害怕,心中仍然充满好奇。“抱歉,我想请问……那您是什么呢?”
“我们是聆听者,是夜之眼。即使在梦里,我们也在戏耍生者,守护死者。简单来说,他们是夜鸦,而我是守护者。至于我们的事,你知道这么多就够了。小狐狸,这里的神秘之处远远超乎你的想象。”
皮维尔捏了捏亚瑟的脚趾,亚瑟又朝夜鸦鞠了一躬。
“很……很抱歉打扰您。其实,我们来是为了告诉您,我们得离开阴暗镇,去离这儿很远的一家孤儿院,而且马上就得走。”
“我跟你说过了,我不信任上面来的人。”
“为什么呢?”亚瑟问,“我是说……陛下……至高无上的,尊贵的……女士……守护者……噢,不好意思,我不知该怎么称呼您,抱歉。”他一脸尴尬地低下头。
“贝莱沙,”她的声音震耳欲聋,“我叫贝莱沙。我不信任上面来的人,因为在那里,我们夜鸦受人欺负,不受尊重。”
“您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亚瑟问。
“我们聚在一起的时候,你知道上面的人喊我们什么吗?就是夜鸦聚在一起聊天、吃东西、唱歌的时候。”
“不知道……”
“杀人犯。对,没错,上面的人会说:‘噢,瞧瞧那群吃死松鼠的杀人犯’,要么就是‘噢,瞧瞧那群偷咱们玉米的杀人犯’,等等。你明白了吧,为什么我们中的一些会到下面来。至少在这里,我们受人尊重。对,受人尊重。再说了,我不会帮你的,因为狐狸跟夜鸦一贯合不来,以前就合不来,以后也不可能合得来。”
“您这话是什么意思?”
“小狐狸,我们打交道的时间可长了。你们狐狸和我们夜鸦,总是想用聪明才智胜过对方,或者说,给对方下绊子。”她笑了起来,完全不像她一贯的风格。她的笑声听起来像短促的呱呱叫,接着是“咯咯咯”。
皮维尔上前一步,拉开嗓门大声说:“拜托了,贝莱沙,我们要去历险。我们真的需要您帮忙。”
“对啊,拜托了!”亚瑟苦苦哀求,“要是您不帮忙,再过几个月,世界上所有的音乐都会消失。想想看——再也没有歌唱,再也没有美妙的曲子。所有这一切都会消失。”
“什么?你说什么?”夜鸦的巨眼光芒四射,亚瑟和皮维尔不得不扭头避开,“真的吗?还是你想骗我,小狐狸?”
亚瑟把杜疮小姐的计划一五一十告诉了她。他给她描述了神奇的捕歌机,还有它是怎么被偷走的。他说,要是贝莱沙不帮他们离开阴暗镇,音乐不但会从地上世界消失,也会从地下世界消失。
“只是个时间问题。”亚瑟说,“我们得抓紧,现在就得走了。”
贝莱沙陷入了沉默,周身羽毛在墓地的寒风中摇曳。她摇了摇蓝黑色的大脑袋。“这太可怕,太可怕了。”她说,“真是太阴险了。”
亚瑟能感觉到,贝莱沙听完他们告诉她的事后,陷入了深深的悲伤。
她过了好一会儿才开口,嗓音中充满愤怒和悲伤。“我明白了。我们夜鸦热爱音乐,犹如热爱生活本身。那个可怕的家伙,那个杜疮小姐,我们必须阻止她。好吧,小狐狸,我会帮你的。我会把你们带去那里的。”
就这样,亚瑟、皮维尔和夜鸦达成了协议。首先,他们要去松果家,可以在那里弄些吃的,说不定还能得到更多帮助。然后,他们要借助夜色的掩护前往孤儿院。
“不过,有件事得告诉你们。”亚瑟和皮维尔正要离开,贝莱沙突然说道。
“什么事?”亚瑟问。
“帮你们是有代价的。”
亚瑟现在什么也不剩了。“我没法儿付钱给您,”他说,“我没钱,但可以给您弄些蛆虫来,好多好多!肥嘟嘟的!还有象鼻虫,您想要哪种都行。”
乌鸦又大笑起来:“咯咯咯,呱呱呱,咯咯嘎嘎,嚯嚯嚯!”
“什么事这么好笑?”亚瑟天真地问。虽然发生了那么多事,他的心还是无比纯净。
“我会从你身上取走一些东西。”贝莱沙说,“好东西,或者坏东西。夜鸦从不妄加评判。”
“那会是什么呢?”亚瑟问。
“咯咯咯!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亚瑟和皮维尔打算第二天走,等亚瑟结束矿坑的轮班,这样至少能赚到一份面包,留着路上吃。他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饥肠辘辘,浑身乏力。但他和皮维尔回到窟窿时,惊讶地发现有三只黄鼠狼混血种在洞里打扑克。
“呃,打扰一下,”亚瑟很有礼貌地说,“我——我觉得,你们大概是走错地方了?也许我能帮你们指个路?”
“这里是不是一三一三一三一三一三号?”个头最大的黄鼠狼说。
“是呀。”亚瑟说。
“那我们就没走错。獾说住在这里的混血种没上工,就是这样。现在这个窟窿归我们了。你还是快走吧,行不?要是你不介意的话,我们想要点隐私。我们明天一早就得去矿上了。”
“可是……”亚瑟刚要开口,三只黄鼠狼就龇牙咧嘴,发出威胁的咝咝声。亚瑟和皮维尔连忙逃出洞,爬了下去。
他们俩无计可施,只好返回墓地,希望贝莱沙当天晚上就能带他们走。但等他们赶到墓地时,她已经飞走了。他们只好一屁股坐在大门口阴冷潮湿的地面上。
“我想我们只好在这里过夜,等明天再说了。”亚瑟说。
“我可以背《永恒之鼠王》给你听,要是你想听的话。”皮维尔说,“现在可以开始吗?”
“等等,我好像听到了什么。”
亚瑟竖起耳朵,左转右转。他听见了拍翅膀的声音,但声音十分微弱,不可能是贝莱沙的。他在黑漆漆的墓地里四处打量,寻找她的踪迹,但只看到几百只小黑鸟,眼睛闪闪发亮,在墓地上空盘旋。他们在唱一支令人毛骨悚然的歌,歌里的和声极其繁复。亚瑟听不太懂歌词,那仿佛是用一种他早已遗忘的外语写成的。
“要是她不来怎么办?”亚瑟问。
“你是说明天晚上?”皮维尔问。
“我是说永远不来。你说她很善变,要是她永远不来怎么办?”
但贝莱沙确实来了,一大团黑羽和亮光从天而降。
“您怎么知道要回来?”亚瑟问。
“你没听见他们在唱歌吗?”贝莱沙说,“他们在呼唤我。他们这么做是为了你的小伙伴。”她补了一句,冲皮维尔努了努嘴。
他们又把计划过了一遍。接着,贝莱沙说:“好了,你现在可以爬上来了。但千万别用脚踢,我可不是马,你懂的。”
大夜鸦俯下脑袋,尽可能伏低身子,让亚瑟和皮维尔爬到她背上。亚瑟把皮维尔搁在衬衫口袋里,紧紧抓住贝莱沙的脖子,上面覆满了柔软的羽毛。夜鸦嘎嘎尖叫,然后起飞了。
亚瑟生怕皮维尔掉下去,叫他乖乖待在口袋里,但小老鼠不停探出头来,欣赏天上的风光,享受夜风拂面。他告诉亚瑟,在他们三个进入光明世界的那一刻,他想要保持清醒。
“当心点,听到了吗?”亚瑟冲小老鼠大喊,因为皮维尔显然很享受飞行过程。
“耶!”皮维尔高声呼喊,小爪子紧紧抓住亚瑟的口袋边缘。
他们飞过光明之城底下的黑暗世界,飞过地下隧道和矿坑,飞过黑漆漆的岩洞,飞过冒着浓烟的工厂。他们在通往外界的迷宫中迂回盘旋,夜鸦的双眼射出光束,在黑暗中指出一条明路。
他们顺着一堵高墙,飞进一个高约十五米的岩洞。洞顶由立柱、拱门和扶壁支撑,四角各有一尊滴水石像鬼。这是一座地下大教堂,显然曾经宏伟壮观。它有点像阴暗镇入口处的大拱门,但规模较小,保存更完好。亚瑟能听见藏在大教堂深处的蝙蝠,嗡嗡振翼,像在唱歌。他们三个穿越大教堂的时候,贝莱沙双眼射出的光照亮了满是兽类神祇的褪色壁画,还有刻满奇鸟异树的木雕。
他们从蜿蜒的黑水河上方呼啸而过。贝莱沙告诉他们,那条河叫“蛇行河”。亚瑟从上往下俯瞰,能看出它有多长多宽。这让他回想起了臭水河,还有他到光明镇后头一次跟老五过桥时的情形。随后,他的思绪又飘向了廷塔杰尔十七号。他对自己说,瞧瞧,我现在不在那里,而在这里,准备回那个可怕的地方。
但他不得不回去,这一点儿他很清楚。因为如果他不回去,那世上所有的歌儿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