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岁的琳茜是个大人了,虽然我永远无法像她一样长大,但我几乎已经不再为此难过。她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我获得了大学文凭,我坐在塞缪尔的摩托车后座,手臂紧紧地搂住他的腰,身子紧贴着他的后背取暖……

好吧,我知道,我知道,那不是我,而是琳茜。尽管如此,我发现,琳茜比其他人更容易让我忘了自己是谁。

从天普大学毕业的那天晚上,琳茜坐塞缪尔的摩托车回家。他们再三向爸爸和外婆保证,到家之前绝不碰放在挂斗里的香槟,“放心吧,我们毕竟是大学毕业生嘛。”塞缪尔说。爸爸向来信任塞缪尔,这些年来塞缪尔对他仅存的女儿始终好得没话说。

从费城一路骑至30号公路,天空忽然飘起雨丝。刚开始雨势不大,琳茜和塞缪尔仍以五十英里的时速稳步前进。时值闷热的六月,冰冷的雨滴落在滚烫的柏油路面上,激起一股沥青的焦味。琳茜把头埋在塞缪尔的肩胛骨之间,深深地吸了一口柏油路面和两旁的灌木丛散发的气息。她想起刚才在梅西礼堂前面站着,那时还没下雨,微风吹拂着每个毕业生的白袍。在那短暂的一刻,每个人都轻飘飘的,好像就要随风飘走。

到了离家八英里的地方,雨下得越来越大,豆大的雨滴打在身上发痛,塞缪尔对身后的琳茜大喊说他要暂时把车停下来。

他们慢慢骑到公路旁的空地,这里很像是两片商业区之间的荒地,现在虽然长满了杂草,但不久后恐怕就会出现一排商店或是修车厂。摩托车在湿滑的路面上摇摇晃晃,但幸好没有滑倒在满是碎石的路肩上,塞缪尔用双脚帮助刹车,然后像霍尔教他的一样先让琳茜下车,等琳茜离摩托车远一点之后,自己再跳下车子。

他打开安全帽上的防护镜,对琳茜大喊说:“我看这样不行,我得把摩托车推到树底下去。”

琳茜跟在他后面,隔着安全帽,雨滴的声音若有若无。他们小心翼翼地走过湿滑泥泞的小路,踩过公路旁边的枯枝和垃圾堆。雨似乎越下越大,琳茜庆幸自己早已换下了毕业典礼上穿的礼服,当时塞缪尔坚持叫她换上皮夹克和皮裤,她还抗议说自己会看起来像个大变态。

塞缪尔把车推到路旁的一棵橡树下,琳茜紧跟在后面。一星期前,他们一起去剪了头发,虽然琳茜的发色较淡、发质也比较细,发型师依然把她的头发剪成像塞缪尔一样短短尖尖的板寸。一脱下安全帽,大颗的雨滴马上透过树梢落在了他们的头发上,琳茜的睫毛膏晕开了。我看着塞缪尔用拇指抹去琳茜脸上的花痕,“毕业快乐!”他站在昏暗的树下说,然后弯下身来吻她。

我死后两星期,他们俩在我家厨房第一次接吻。以前我和琳茜经常抱着芭比娃娃或是对着电视上的青春偶像,一面咯咯傻笑,一面幻想心上人的模样。从他俩第一次接吻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塞缪尔是琳茜此生唯一的真爱。塞缪尔处处为琳茜着想,两人从一开始就建立了默契。他们一起进入天普大学,四年来形影不离。塞缪尔不怎么爱学习,在琳茜的督促之下才勉强完成学业。要不是看到琳茜在学校里那么快乐,塞缪尔一定撑不过这大学四年。

“来,我们找找看哪一带的树林比较茂密。”他说。

“摩托车怎么办?”

“等雨停了,恐怕得让霍尔来接我们。”

“该死!”琳茜抱怨了一声。

塞缪尔笑笑,然后拉起琳茜的手,两人一起往前走。他们刚跨步就听到雷声,琳茜吓得跳了起来,塞缪尔马上把她抱紧。闪电这会儿离他们还有一段距离,不出意外的话,雷声将越来越大。和我不同的是,琳茜向来害怕雷声,她总想象闪电把大树劈成两段,火势蔓延点燃附近的房子,整个社区的小狗都在地下室狂吠不已。

他们穿过矮树丛,即便有树冠遮挡,地上依然是湿漉漉的。虽然已是下午三点左右,天色却相当昏暗,只有塞缪尔手上的手电筒发出一点光亮,但无论如何,他们知道这里不是人迹罕至的荒郊野外,否则不会随便一踩就踩到空罐和玻璃瓶。他们继续往前走,透过茂密的树丛,在黑暗中,他们隐约看到了一栋维多利亚风格的老房子,屋子顶端的窗玻璃残破不堪。塞缪尔马上关掉了手电筒。

“你说里面有人吗?”琳茜问道。

“里面黑洞洞的。”

“嗯,看起来怪怪的。”

他们互相看了一眼,最后是琳茜先开口说出了两人同样的念头:“进去看看吧,最起码屋子里比较干。”

倾盆大雨中,他们手牵手以最快的速度冲向房子。地上越来越泥泞,他们得十分小心才不会滑倒。

跑到房子附近时,塞缪尔渐渐辨认出尖斜的屋顶,以及悬挂在三角墙上的十字形木头装饰。一楼大部分的窗户都被木头封住了,但大门没有封死,门扇一开一合,狠狠地撞在屋里的灰墙上。塞缪尔很想站在外面观察一下房子的屋檐和上楣,但他还是跟着琳茜一起直接冲进了屋子。他们站在前厅里瑟瑟发抖,凝视着环绕四周的树林。我很快地检查了一下这栋老房子,屋里没有可怕的怪兽躲在角落,也没有流浪汉落脚,只有他们两个人。

附近的田地这些年来已经逐渐消失,但正是这些地方留有我最多的童年回忆。这一带原本全是农田,我们住的社区算得上是这里最早兴建的一批住宅区,后来的建筑商都以我们社区为样板,同样的房屋越盖越多。我小时候常想象大路尽头是什么模样,那里应该没有随处可见的色彩鲜艳的房屋、铺了柏油的车道和特大号的信箱吧。塞缪尔也有同样的想法。

“哇!”琳茜说,“你看这栋房子有多少年啦?”

琳茜的声音在屋内回荡,他们好像站在教堂里一样。

“我们四处走走看看吧。”塞缪尔说。

一楼的窗户钉上了木板,不透光,他们很难看清屋里有些什么东西,幸好塞缪尔带着手电筒,借着手电筒的光线,他们看到屋内有座壁炉,墙边还靠着一把椅子。

“看这地板,”塞缪尔说,他拉着她一起跪下来,“看到这些木工活儿了吗?这户人家显然比他们的邻居有钱。”

琳茜露出微笑,就像霍尔钟情于摩托车的内部构造和运转原理一样,塞缪尔对木工也是情有独钟。

他用手指轻轻滑过地板,同时示意琳茜也跟着做,“这栋破旧的老房子真是太漂亮了。”他说。

“会不会就是维多利亚时期的呢?”琳茜尽其所能地猜测。

“我可不敢乱讲,”塞缪尔说,“但我想这应该是哥特复兴时期的。我注意到三角墙的墙椽有些交叉的桁柱,可以推测这栋房子建于一八六〇年之后。”

“你看。”琳茜说。

看来很久以前有人在地板中间点过火。

“唉,这太糟了。”塞缪尔说。

“他们为什么不用壁炉呢?每个房间都有一个啊。”

大火在天花板上烧出了一个大洞,塞缪尔抬头透过洞口往上看,试图辨认二楼窗架的木工式样。

“我们到楼上看看。”他说。

“我感觉好像在一个山洞里,”琳茜边爬楼梯边说,“这里好安静,几乎听不到外面的雨声。”

塞缪尔一边上楼,一边用拳头轻轻敲着墙壁说:“你可以把人藏进墙壁里。”

他们忽然安静下来,气氛变得有点尴尬。碰到这种时候,他们都知道最好什么都不说,过一会儿自然会好。我知道此刻他们心里都想着同一个问题:苏茜在哪里?该不该提起她,议论她呢?答案通常是否定的。我虽然有点失望,但也知道自己已不再是人间关注的焦点。

但今天是琳茜毕业的日子,生日及毕业典礼之类的场合总会勾起她的回忆,我比平时更生动地出现在她脑海中。此时此刻她的心中充满了对我的思念。尽管如此,她依然什么也没说。她想起独闯哈维先生家时曾强烈地感受到我的存在,从那之后,她始终觉得我就在她身旁,在她心中,我如影随形地跟着她,我们俩就像双胞胎一样思想同步、行动一致。

到了楼上,他们发现了刚才抬头看到的那个房间的入口。

“我想要这栋房子。”塞缪尔说。

“你说什么?”

“这栋房子需要我,我能感觉得到。”

“不如再等一会儿,等太阳出来之后再做决定吧。”她说。

“我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房子。”他说。

“哦,塞缪尔·汉克尔,”我妹妹说,“你就是爱修理东西。”

“你还不是一样。”他说。

他们静静地站了一会儿,嗅着透过壁炉的烟囱传来的,弥漫在整个房子里的潮湿空气。大雨依旧声声入耳,但琳茜觉得已找到了栖身之所。她安全地躲在世界的一角,身边有自己最心爱的人相伴。

她拉着他的手,我跟着他们走到二楼的一个八角形的小房间门口,这个房间应该是位于一楼的前厅之上。

“凸肚窗,”塞缪尔指着窗户对琳茜说,“你看,窗户的形状就像一个个小房间似的,这样的窗户就叫作‘凸肚窗’。”

“它们让你‘性’致高昂吗?”琳茜笑眯眯地问道。

我把他们单独留在雨中漆黑的大房子里。我不知道琳茜是否注意到,她和塞缪尔拉开彼此皮裤的拉链时,外面已经不再雷电交加。闪电停止了,可怕的雷声也销声匿迹了。

爸爸坐在书房里,手里握着雪花玻璃球。玻璃触感冰凉,摸着觉得很舒服。他摇了摇玻璃球,看着里面的企鹅消失无踪,不一会儿,雪花缓缓飘落,企鹅又慢慢地现身。

霍尔也冒雨从毕业典礼会场骑车回到我家。看到霍尔平安无事,爸爸本来应该觉得放心才对,换句话说,如果霍尔能够平安地闯过风雨,那塞缪尔应该也没问题。但爸爸仍然感到不安,他朝最坏的方面想,越想越担心。

琳茜的毕业典礼让他悲喜交加,巴克利坐在他旁边,很尽责地告诉他什么时候该微笑,什么时候该鼓掌。他倒不是反应不过来,但现在他的反应比一般人慢,最起码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他的反应就像在公司处理保险索赔一样,等一阵子才能看到结果。大部分人看到疾驰而来的车子或是从高处滚落的石头都会赶快跑开,爸爸却要等一下才反应得过来。他仿佛被人狠狠挤压过,从此知觉失灵,无法精确地感受一切。

巴克利敲了敲书房半开的门。

“进来。”爸爸说。

“别担心,他们会平安回来的。”十二岁的弟弟已经相当老成,而且善解人意。虽然买菜做饭的不是他,但家里的一切事情如今全都由他一手打点。

“儿子啊,你穿西装看起来真帅。”爸爸说。

“谢谢。”弟弟听了很高兴。他想让爸爸以他为荣,一早就花了不少时间琢磨衣着,甚至请外婆帮他修剪了垂到眼前的刘海。弟弟正值尴尬的青春期,他不再是个小男孩,却也算不上大人。大部分时间,他都穿着宽大的T恤和松松垮垮的牛仔裤,但今天他觉得应该穿上西装。“霍尔和外婆在楼下等我们。”他说。

“我过一会儿就下去。”

巴克利把门紧紧地带上。

我的衣柜里依然留有那个标示着“暂时保留”的盒子。那年秋天,爸爸把盒子里的最后一卷底片送去冲洗。每当晚饭前好不容易有一点时间独处时,或是从电视、报纸上看到什么让他伤心的消息时,他就会打开抽屉,小心翼翼地拿出这些照片。

以前我拍这些自己所谓的“艺术照”时,爸爸总是一再告诫我不要浪费底片,但正因为这种浪费,我拍出了他最好的一面。比如这一张,我的角度就选取得非常好,他的脸清楚地呈现在三英寸见方的照片上,绽放出钻石般的光芒。

爸爸曾教过我如何取景和构图,我拍这些“艺术照”时,大概就是听了他的建议。他把底片送去冲洗,却不知道它们按照什么顺序排列,或是我究竟拍了些什么。洗出来的照片中有一大堆“假日”的独照,我还拍了许多草地和自己的脚,有一张照片,上空中的那一团模糊的灰影其实是一群小鸟,很显然,我还试着拍过柳树梢的落日,结果照片中只呈现出一个黑点。有段时间我决定只拍妈妈,有一天,爸爸从照相馆拿回那卷底片,他坐在车里翻看手中的一沓照片,几乎认不出照片中的女人是谁。

在那之后,他就一再把这些照片拿出来看,次数多到自己都记不清了。每一次他注视照片中女子的面容,便会感到内心有什么东西在萌生、滋长。隔了很久,直到最近,他渐渐愈合的伤口终于允许自己坦然面对心中的情愫,他才发现自己重新爱上了这个女人。

他不知道为什么一对朝夕相处的夫妻,居然会忘记对方长什么模样。底片中的最后两张照片提供了这问题的答案。那天,爸爸刚下班回家,“假日”听到车子开进车库的声音就开始大叫,我则忙着叫妈妈看镜头。

“他马上进屋,”我说,“站直一点。”妈妈按我说的站直了,这就是我喜欢摄影的原因之一,一拿起相机,我就可以指挥被拍照的人,就连爸妈也得听我的话。

我从眼角瞥到爸爸从侧门走进院子,手里拿着轻便的公文包。很久以前,我和琳茜曾经好奇地检查过公文包里到底有些什么,看了半天也没发现任何我们感兴趣的东西。爸爸放下公文包的那一刻,我趁机拍下了妈妈的最后一张独照,照片中的她已经和平常没有两样,显得心烦意乱、焦躁不安,却又努力摆出一副没事的样子。在最后一张照片里,我抓拍的是爸爸靠过来亲吻妈妈的脸颊,她的眼神中依然带着一丝失落。

“是我把你变成这样的吗?”爸爸把妈妈的照片排成一排,对着它们喃喃自语,“你是怎么变成这样的呢?”

“闪电停了。”我妹妹说,此时,汗水已取代了雨水,濡湿了她的肌肤。

“我爱你。”塞缪尔说。

“我知道。”

“不,我的意思是我爱你,我要娶你,我要和你一起生活在这栋房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