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爸妈给我的照相机,趁家人不注意时抓拍了很多照片,数量多到爸爸不准我把底片全部洗出来,他要求我把值得冲洗的底片挑选出来。我越拍越起劲,到后来我在衣柜里摆了两个盒子装底片,一个标示着“送去冲洗”,另一个标着“暂时保留”,妈妈说我只在这件事上显得有条有理。

我很喜欢柯达自动相机捕捉影像的那一时刻,方形闪光灯一闪,拍照的那一刻便一去不回,留下来的只有一张照片。闪光灯刚用完时热得烫手,我会把它放在两手之间翻来倒去,直到冷却为止。有时,灯泡里烧坏的钨丝变成诡异的蓝色,薄薄的玻璃也会被烧得焦黑。我用我的相机捕捉了宝贵的时刻,使时间停驻,得以保留。这些影像全是我的,谁也无法把它们从我手中夺走。

一九七五年夏天的一个晚上,妈妈对爸爸说:

“你在大海里做过爱吗?”

爸爸回答说:“没有。”

“我也没有,”妈妈说,“我们假装这里就是大海吧,假装我明天就走了,说不定我们从此不再相见。”

隔天,她就去了外公在新罕布什尔州的小木屋。

同年夏天,琳茜、爸爸或是巴克利经常发现门口摆了一盘炖菜或是一个蛋糕,有时是爸爸最喜欢的苹果派。这些东西有的好吃,有的不怎么样,史泰德太太的炖菜令人难以下咽;吉尔伯特太太烤的蛋糕虽然太黏,但还可以接受;卢安娜烤的苹果派最可口,简直是人间美味。

妈妈离开之后,爸爸经常整晚待在书房里,长夜漫漫,他反复阅读南北战争时期玛丽·切斯纳特写给她丈夫的信,试图借此忘掉一切。他不想责怪任何人,也不抱任何希望,但事实上他做不到。只有一件事能让他脸上稍微展露笑容。

“卢安娜·辛格烤的苹果派真不赖。”他在笔记本上写道。

秋天的一个下午,爸爸接到外婆打来的电话。

“杰克,”外婆在电话里说,“我想搬过去和你们住。”

爸爸虽然没说什么,但他的犹豫尽在不言中。

“我想过去帮帮你和孩子们,我在这个空荡荡的大房子里浪费够多时间了。”

“妈,我们的生活才刚刚重上轨道。”他结结巴巴地说,但他知道不能一直麻烦奈特的母亲照顾巴克利。妈妈已经离开四个月了,他本以为她只是暂时离开,现在看起来她是不会回来了。

外婆相当坚持,我看着她强忍着不喝杯里剩下的伏特加,“我会控制自己不喝酒,最起码……”她认真地想了想,“嗯,最起码下午五点以前我不喝,哎呀,管他的,如果你觉得有必要,我就把酒给戒了。”

“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外婆心里很清楚,从握着听筒的双手到穿着高跟鞋的双脚,她全身上下的每个毛孔都清楚得很,“是的,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挂了电话,爸爸才开始想:该让外婆睡哪个房间呢?

每个人都知道外婆该睡哪个房间。

到了一九七五年十二月,哈维先生离开已经一年了,但大家仍然不知道他的行踪。有一阵子,附近店家都在窗户上贴了一张哈维先生的人像素描,到后来胶带纸变得脏兮兮的,草草绘制的素描也残破不堪。琳茜和塞缪尔经常在附近散步,或是待在霍尔的修车厂里,从不去其他年轻人常去的一家快餐店,这家店的老板相当奉公守法,他把乔治·哈维的人像素描放大两倍贴在了门口,客人一问是怎么回事,他立刻主动向客人描述所有可怕的细节:年轻女孩、玉米地、只发现一只胳膊肘。

后来琳茜终于请霍尔载她到警察局,她想知道警方究竟打算怎么办。

他们向留在修车厂的塞缪尔说了声再见,在十二月湿冷的风雪中,霍尔把琳茜送到了警察局。

琳茜年纪轻轻,警员们一开始并没有注意到她,但当他们知道她是谁之后,对她更是敬而远之。这个满怀怒气的十五岁女孩神情专注,胸部娇小而浑圆,双腿修长却颇具曲线美,她的眼睛虽然如花朵般娇艳,眼神却如铁石般冷酷。

琳茜和霍尔坐在局长办公室外的木头长椅上等候,屋里另一头有样东西,她觉得非常眼熟。东西摆在费奈蒙警探的桌上,因为颜色特殊,所以相当显眼。妈妈经常说这种红色是“中国红”,比鲜红的玫瑰花更耀眼,自然界中很难看到这种颜色,它是唇膏的经典色彩。妈妈穿上“中国红”的衣服非常漂亮,她也深以为傲,每次围上一条“中国红”的围巾,她总是得意扬扬地说,连外婆都不敢穿这个颜色的衣服。

“霍尔……”她越看费奈蒙桌上的那条围巾,越觉得眼熟,全身的肌肉也随之紧绷。

“什么事?”

“你看到那条红色围巾了吗?”

“看到了。”

“你能不能帮我拿过来?”

霍尔转过头来迷惑地看着她,琳茜对他说:“我觉得那是我妈妈的围巾。”

霍尔走过去拿围巾时,赖恩从琳茜身后走进来,向他的办公室走去。他拍了拍琳茜的肩膀,忽然发现了霍尔的企图。一时之间,琳茜和费奈蒙警探目不转睛地看着对方。

“妈妈的围巾为什么在你这里?”

赖恩张口结舌地说:“可能是哪天她留在我车上的。”

琳茜站起来面向他,眼神犀利,心里已朝最坏的方面想:“她在你车里干吗?”

“嗨,霍尔。”赖恩说。

琳茜一把将霍尔手里的围巾抢过来,越说越生气:“你为什么会有我妈妈的围巾?”

虽然赖恩是警探,但先看出琳茜表情骤变的是霍尔。琳茜脸上浮现出彩虹一样复杂的色彩,多少色的蜡笔都难以描绘。我妹妹上数学课时总是最先算出答案,也常向同学们解释英文课上的双关语,她的反应相当之快,这一次当然也不例外。霍尔把手搭在琳茜的肩膀上,推推她说:“我们该走了。”

回到修车厂后,琳茜边哭边向塞缪尔诉说了这件她难以相信的事情。

弟弟满七岁时为我造了一座城堡——我们姐弟俩以前总说要一起盖城堡——但爸爸始终鼓不起勇气帮弟弟,一想到城堡,爸爸就会想起他曾和失踪的哈维先生一起搭过帐篷。

哈维先生的房子里又搬进了一户人家,新住户家里有五个小女儿。乔治·哈维潜逃后的那个春天,他们在后院盖了一个游泳池,女孩们的笑声经常飘进爸爸的书房。

这对爸爸来说实在太残酷了,他听在耳里,痛在心头。到了一九七六年春天,妈妈已经离家多时,他关上了书房的窗户,即使在最闷热的夜晚也不打开,唯有如此,他才听不到邻家小女孩的欢笑声。他看着小儿子孤单地在小柳树丛里自言自语。巴克利从车库里搬出了几个空陶罐,早被人遗忘在角落里的擦鞋器也被他拖了过来,凡是能当城墙的东西都被他搬到了后院。琳茜、塞缪尔和霍尔还帮他从大门口的车道边搬来两块大石头,塞缪尔没想到巴克利会用这么大的石头,他看着石头问:“你打算拿什么盖屋顶?”

巴克利一脸疑惑,霍尔暗想着修车厂里有哪些东西能派上用场。忽然,他想到后墙边立着两片皱巴巴的白铁皮。

就这样,巴克利的城堡有了屋顶。一个闷热的夜里,爸爸从书房往外看,却看不到儿子的踪影。巴克利安然地坐在城堡中,他半跪半爬地把陶罐拉进来,然后在前面竖起了一块高高的纸板,几乎触到了波浪形的铁皮屋顶。城堡里光线很暗,勉强可以看书,霍尔还遵照巴克利的要求,用黑色的喷漆在一边的胶合板门上喷出了“禁止入内”几个大字。

弟弟大多数时候都待在里面看《复仇者联盟》和《X战警》等漫画,他幻想自己变成《X战警》中的金刚狼,拥有一身全宇宙最坚硬的金属骨骼,无论伤势多么严重,隔天都能自动愈合。他偶尔会想到我,他想念我的声音,更希望我会从房里跑出来,用力拍打城堡的铁皮屋顶,大声叫他让我进去。有时他也希望琳茜和塞缪尔多待一会儿,或是爸爸能像以前一样陪他玩,笑容中不要总带有一丝忧伤——现在周围的每件事情都沾上了某种绝望的忧虑,好像隐形的磁场一样。但弟弟却不容许自己想念妈妈。他埋首在漫画书的世界里,书中孱弱的主角变成半人半兽的英雄,眼睛绽放出万道光芒,手执魔锤击穿铜墙铁壁,纵身一跃就跳上摩天大楼。他想象自己是蜘蛛人,或者一生气就变成绿巨人。只要心里难受,他就想象自己是漫画书里的英雄,转眼间,他不再是个敏感脆弱的小男孩,而变成了无坚不摧的超人,童稚之心也渐渐练成了铁石心肠。我看着弟弟这样长大,不禁想起外婆曾说过的一句话,以前我和琳茜在她背后扮鬼脸或是翻白眼时,外婆总是说:“当心你们脸上的表情哦,现在摆什么表情,长大了会固定下来,一直是这副德行的。”

有一天,上了二年级的巴克利拿了一篇他写的故事回家,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个叫作比利的小孩,喜欢探险。他看到一个地洞,就走了进去,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出来。完。

爸爸成天心不在焉,看不出故事有什么不对。他学妈妈把故事贴在了冰箱上面,同一个地方还贴着巴克利好久以前画的蜡笔画,但早就没人注意图画上湛蓝的地平线了。弟弟年纪虽小,却知道自己写的故事有问题,他察觉出老师的反应很奇怪,好像漫画书中的人物一样含糊其辞。于是他把故事从冰箱上拿下来,趁外婆在楼下时悄悄把它拿到我以前的房间里,他把那张纸折成了小小的四方形,塞进了床垫下面,那是我以前放宝贝的地方,现在已空无一物。

一九七六年秋季的一个大热天,赖恩·费奈蒙到证物室,打开了一个大型保险箱,箱里放着在哈维先生地下室找到的社区失踪的小动物的骨头和一些粉末,化验结果证实这些粉末是生石灰。调查行动由他亲自主持,但无论查找得多仔细,警方依然没有找到其他骨头或尸体。车库的地上留有我的血迹,这是破案的唯一线索。赖恩花了好几星期甚至好几个月仔细研究琳茜偷到的素描,还带了一组人员回到玉米地里重新搜查,大家挖了又挖,最后终于在田里的另一头找到一个空的可口可乐罐,空罐上验出两枚可靠的指纹。警方在哈维先生家采集到他的指纹,又比对了我的出生证,结果证实可乐罐上正是我和哈维先生的指纹。赖恩终于确信:杰克·萨蒙从一开始就没错。

但是不管他多么努力地追查乔治·哈维的下落,此人似乎蒸发在空气中了,怎么找也找不到。他也查不出此人的任何相关记录,官方记录中根本不存在这个人。

他手边只有哈维先生留下的玩具屋,因此,他打电话询问哈维先生的代理商、精品店的采购,以及为自己的住宅订购纪念模型的有钱人,结果依然一无所获。玩具屋里有许多小椅子、附有铜制把手的小门和小型斜面窗,屋外还有些布做的灌木丛和小树,赖恩打电话给制造这些东西的厂商,却依然打听不出任何消息。

此刻,各种证据都摆在警察局地下室的一张桌子上。赖恩坐在桌前,检视着我爸爸印制的寻人海报,虽然早已熟知我的长相,眼前的海报依然让他看得发呆。最近这一带新盖了很多房子,他觉得破案的关键或许有赖于此。随着社区的开发,人们到处大兴土木,附近的土地都被彻底翻过,说不定警方会因此找到破案所需的证据。

保险箱的最下面有个袋子,里面装着那顶缀着铃铛的帽子。他记得他把帽子拿给我妈妈时,她难过得瘫倒在地毯上。他仍然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起爱上她的,但我却清楚地知道是哪一天:那天他和妈妈坐在我家客厅等爸爸回家,巴克利和奈特脚碰脚地在沙发上睡觉,妈妈在画纸上随意涂鸦。从那天开始,他就爱上了她。我为他难过。他竭尽全力想找到谋杀我的凶手,却徒劳无功;他全心全意爱着我的母亲,结果也是枉然。

赖恩看着琳茜偷到的玉米地素描,心里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正因为自己的犹豫不决,凶手才会从警方的手里逃脱。就算没有其他人知道,他心里也很清楚,就因为他和妈妈在购物中心幽会,所以乔治·哈维才有机会逃走,这全是他的错,他摆脱不了心中的罪恶感。

他从后裤兜里拿出皮夹,皮夹里的照片代表着一桩桩他曾经参与却无法侦破的案件,其中一张是他的亡妻。他把所有照片都摆在桌上,逐一将照片翻成面朝下,然后在每一张照片的背面写上“殁”字。以前他期待着在照片背后写下破案日期,记下凶手是谁、为什么行凶、如何行凶,如今这些问题对他已毫无意义。他永远猜不透他太太为什么自杀,也永远无法理解为什么有这么多小孩失踪。他把证物和照片放回保险箱,关上电灯,离开了冷飕飕的证物室。

但他对以下这件事毫不知情:

一九七六年九月十日,一名猎人在康涅狄格州打猎,他走回车子时看到地上有个闪闪发光的东西,那就是原本挂在我银手镯上的宾州石。过了一会儿,他又看到附近的地面仿佛被熊掘过,乱七八糟的地面上有些碎骨,一看就知道是一只小孩的脚。

妈妈在新罕布什尔州只待了一个冬天,而后就决定开车去加州。她一直想开车横越美国,却始终没机会实现心愿。她在新罕布什尔州遇到的一个人告诉她,旧金山北边的一家葡萄酒厂正在招人,是体力劳动,条件不苛刻,而且如果自己不想说,他们也不会过问你的背景,她觉得这三点听起来都不错。

那人想和她上床,但她拒绝了。此时她已经知道不能靠性爱来解决问题,从第一次和赖恩在购物中心发生关系开始,她就知道两人绝对不会有好结果——她无法真切地感受到他的爱怜。

她收拾好东西,起程前往加州,沿路上每在一个小镇停留,她都会寄明信片给妹妹和弟弟,明信片上写着:“嗨,我在俄亥俄州的达顿市,红雀是俄亥俄州的州鸟。”或是“昨天傍晚抵达密西西比州,密西西比河真是辽阔。”

就这样,她来到了亚利桑那州,以前她只在家附近旅行,而现在离她以前去过的最远的地方已有八州之遥。她从旅店房间外的制冰机里拿了一桶冰块,明天即将抵达加州,她买了一瓶香槟酒来为自己庆祝。她想起新罕布什尔州的那人曾说,他曾经花了一整年的时间清洗酒厂里装酒的大桶,他仰卧在地,用刀子刮掉酒桶内的一层层霉菌。霉菌的颜色和质感都像肝脏,等到下班后,不管洗多少次澡,果蝇依然绕着他飞舞。

她一面从塑料杯里啜饮着香槟,一面看着镜中自己的影像。她强迫自己一定要看。

她记得有次新年前夜,她和爸爸、我、琳茜、巴克利一起坐在客厅里,那是我们全家人第一次熬夜守岁。她让巴克利白天先睡了一觉,这样弟弟才能得到足够的睡眠。

巴克利睡到天黑才起床,他觉得晚上一定比圣诞老人要来的平安夜更好玩,他以为午夜的钟声一响,他就会置身于五光十色的玩具王国。

几小时之后,弟弟边打哈欠边靠在妈妈的大腿上,妈妈用手指轻轻梳理弟弟的头发,爸爸悄悄地走到厨房泡热可可,琳茜和我则帮大家切德国巧克力蛋糕。午夜时分,钟声敲了十二下,远处隐约传来人们的尖叫声,夹杂着附近稀稀落落的鞭炮声,除此之外,四下里一片寂静。弟弟难以相信这就是新年夜,小脸上写满了疑惑与失望,妈妈看了不知如何是好,她觉得这情景就像佩姬·李早期的一首歌《就只有这样吗》,泪水不禁涌向了眼眶。

她记得爸爸把弟弟举到肩膀上,开始放声高歌,我们也跟着一起唱《友谊地久天长》:“怎能忘记旧日朋友,心中能不怀想;旧日朋友岂能相忘,友谊地久天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