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混在上海(1 / 2)

躺在沙发上的郑艳自暴自弃地想,

索性自己就这么暴毙得了,

工作不顺心,

上天还给她摊派了这么一个不靠谱的室友,

她郑艳的人生,此后恐怕都得这么

“有滋有味”地活着了。

<h2>1</h2>

郑艳一大早躺在床上的时候就在想,要是这次这案子还过不了,自己干脆辞职滚回家算了。

郑艳今年24岁,毕业不到一年,在一家上市公司做企划。这是她毕业后的第三份工作,在此之前,她分别因为“领导势利眼待人不公平”“同事势利眼太不友好”而辞掉了两份工作,每一份都没过试用期。好在她终于找到了能看得过眼的工作环境,可因为她的能力又出现了一些问题,工作起来并不舒心。

这是郑艳的策划案第三次被主管退回来。郑艳几乎熬了一个通宵,彻彻底底地把思路梳理一遍,完全新写了一份。她心想这一次总该行了吧,自己也算是认认真真做了,主管不会太不给自己面子。

可等到她第二天再次把案子递上去给主管的时候,主管只是草草地看了几眼,一句热气腾腾的金句就送给了她:“郑艳,你这企划案是坐在马桶上写的吗?”

郑艳站在原地回味了半天,愣是没明白过来主管这句话的意思。

等郑艳想明白了主管的讽刺,她回到位子上,静静坐了好久。突然之间,那根连续几日绷紧的弦像是突然被用力拨断了,郑艳趴在工位上号啕大哭了起来。

真是糟糕透了,郑艳想,当初要不是为了男朋友张子恒,谁又会跑到这么一个充满压抑又没有人情味的大城市来呢?

郑艳越想越委屈,越想越难过,前段时间看朋友圈,发小闺密们哪个不是住着自家的大宅子,开着自家的车子,整日优哉游哉地忙完那点儿事务性的工作,不到六点就逛起了商场,喝起了小酒,三五成群聚一起,别提有多开心。郑艳呢,想想都觉得自己可怜,她已经连续三天连朋友圈都没时间刷了。

可这又能怪谁呢?当初父母让她回家做个公务员,她却高举拒绝平庸的大旗,说一定要在上海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一切都是咎由自取。

当天晚上,郑艳拖着一副疲惫不堪的身体回到家中。门还没打开,一股浓烈的榴莲味已经扑面而来。

郑艳忍不住低头一阵干呕,她来不及脱掉高跟鞋,三步并作两步,一边捂紧鼻子一边朝屋子里大喊:“马莎莎!你在干什么!”

屋子里的人听到郑艳的咆哮,哐当哐当的声音停了下来,下一瞬间,一个脸上挂着熊猫面膜,手里捏着一块榴莲的美少妇探了个头出来,冲着郑艳眨巴眼。

“榴莲,要不要来一块?”

郑艳气得差点当场晕倒在地。

“马莎莎!你进门第一天我就告诉过你,家里坚决不许出现榴莲这种惨绝人寰的东西!”

“啊?是吗是吗?人家怎么什么都不记得了呀?”

躺在沙发上的郑艳自暴自弃地想,索性自己就这么暴毙得了,工作不顺心,上天还给她摊派了这么一个不靠谱的室友,她郑艳的人生,此后恐怕都得这么“有滋有味”地活着了。

<h2>2</h2>

说起马莎莎,郑艳简直能翻一整宿的白眼。

来上海前,郑艳找了好久的房子,所有的一居室价格直逼两居。后来张子恒给她出了个主意,说先找个两居室整租下来,其中一间可以在网上发个租房帖分租出去。这样一来,经济压力会小不少。

郑艳一想觉得不错,二话不说就上中介找了一个离公司挺近的两居室。房子是个老房子,但装修还算新,价格也还合理,郑艳满心欢喜地交了钱,搬了家,开始找起了室友。

一开始,郑艳的租房要求是这么写的:“女生,单身,无不良嗜好,不抽烟酗酒,不往家里带榴莲跟香菜。有正当稳定职业,不能超过30岁。”

这个租房帖子一出,下面的留言炸开了锅。有人吐槽说这是找室友呢还是找对象呢,又不抽烟又不喝酒的,还不让带香菜。还有人干脆直言不讳劝郑艳自己一个人住得了。

郑艳心想自己不过列出这么几个条件就有人吐槽,可是她自己在写的时候已经算是极力克制了。郑艳不管,让这个帖子晾了整整三天,其间有两个人打了电话,其中一个问情侣接不接受,被郑艳一口回绝。另外一个问了问房子的状况,便也再无回音。房子一天不租出去,房租就得郑艳一人担着。终于,郑艳沉不住气了,决定修改条款,无论如何,先把另一间房子租出去再说。

但不等郑艳重新发布信息,一阵节奏感十足的敲门声就响了起来。郑艳打开门,好家伙,一个瘦瘦高高戴着墨镜的女生提着箱子直愣愣地站在自家门口。

这个人就是马莎莎。

郑艳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居然有人还能不打电话就直接上门看房子,万一自己要是不在家,她不是白跑一趟?

“我正好路过这里,就来碰碰运气。”

马莎莎踩着高跟鞋,咯噔咯噔地走了几步,看了看厨房,又看了看卧室,没几分钟就把一沓定金直接交到郑艳手里。郑艳接过白花花的银子,脑子里的回路一下子断了,马莎莎就先声夺人地做了主。

郑艳其实也想过,马莎莎既然看过帖子,自己提的那些条件想必也都默认了。所以当时她权当马莎莎是一个安分守己的好同学。

第二天一大早,马莎莎就拎着大包小包入住了郑艳家。

可短短不足一个星期,马莎莎就原形毕露。

郑艳接连从“能不能不要抽烟”到“能不能去阳台上抽烟”,再从“能不能不要喝酒”到“能不能回你房间喝酒”。这还不到一个月,郑艳最最忌讳的榴莲便赫然出现在家中。

郑艳一边擦着额头上的汗珠,一边领教着马莎莎所谓过来人的谆谆教导:“人活着嘛,不能做什么都缩手缩脚,女人的青春能有几年,该挥霍挥霍,该放肆放肆,你看你这也不做那也不做,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郑艳自然不信她这一套,她比马莎莎小五岁,马莎莎即将奔三,自己离老去却还有好长一截,她的青春自然不能被一个“老女人”给轻易否定了。

榴莲事件的当晚,郑艳一不做二不休,写了一串长长的君子协定,上面能做的不能做的,所有的条例一清二楚。一副要跟马莎莎死磕的样子。

马莎莎自然也是不予理会,就郑艳那点小孩子把戏,她会当真么?她根本不放在心上。

<h2>3</h2>

说起来,马莎莎跟郑艳合租也有一个月了,而郑艳除了知道对方是一家英语培训机构的老师这一个模糊的信息之外,其他信息全然不知。

也没啥必要,郑艳心里想,她跟这个马莎莎,能平安无事地度过这些时日就不错了,也不需要再多什么交集。

直到有一个周五,马莎莎在客厅看着电视喝着红酒,非要拉着她一起,郑艳那天刚跟张子恒吵完架,心情也不好,一坐下来就把一杯红酒一口闷掉。

马莎莎一看觉得不对,忙问她怎么回事,郑艳心里闷着一口气无处发泄,一时间把马莎莎当成了知心姐姐。

郑艳觉得,自己跟张子恒的状况出现了问题,自打她来上海以后,张子恒对她就越来越冷淡。按理说,两个人都毕业了,又在一个城市,每天黏在一起如胶似漆才该是常态。大四那时候,只要她一过来,张子恒哪次不是兴高采烈地迎接她,陪她逛这逛那,给她买这买那。如今郑艳人都在上海落了脚,张子恒反而忙到连面都见不着,不说一周一次,现在是一个月一次,都还不一定能实现。

“你有男朋友?”马莎莎听了郑艳的抱怨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如此。

“怎么了?我就不能有男朋友了吗?”郑艳觉得马莎莎话里有话,狠狠瞪了她一眼。

“不是,你有男朋友,你们还不住在一起,难道你们都没有……”

郑艳一看马莎莎猥琐的眼神,自然明白了她接下来的话。

“谁说有男朋友就非要怎么样,你以为大家都跟你一样,喝酒抽烟,不良少女?”

“嘿,你这话我就不爱听了。首先,我的确不是少女了,但不良我还真谈不上。其次,你现在觉得自己单纯又洁白,你就不怕白莲花没当上,男朋友跑人家石榴裙下去了?”

郑艳越听越来气,一口闷完又一口,不一会儿,大半瓶红酒就被郑艳给喝光了。

倒不是因为马莎莎不留情面的说辞,而是想到张子恒,郑艳就觉得委屈。

张子恒比郑艳大一届,在上海一家金融公司当审计。两人恋爱已经足足有三年的时间。

校园里的他们幸福美满,两个人成天腻在一起你侬我侬,让旁人好生艳羡。

郑艳还记得,自己曾经问张子恒,是什么时候喜欢上的自己。那时候张子恒春风得意,就像捡了一个多大的便宜似的。

“从你进学校大门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你了。你扎着个马尾辫,忽闪着一双大眼睛。本来我想去帮你提行李的,结果还被我室友抢了先。”

郑艳紧接着又问:“这就喜欢上我了?”

张子恒摇摇头:“那时只是觉得你长得好看而已,没想到你的性格那么善良,耿直,幽默又大方。”郑艳听着张子恒一席话,眼睛弯得像两只荡漾的小船,纵身一跳就趴上他的肩膀。

“说的倒是很好听。”郑艳捏捏张子恒的耳朵,张子恒则把她摇来晃去当作回应。郑艳又在他耳朵边轻轻地咬了一口。张子恒也顺势反过头来亲了她一口。

这幅白衣飘飘的景象,一晃就过去了。人越长大,烦恼越多,郑艳觉得自己跟张子恒一下子就被现实拉开了距离。这种距离,她自己明显能感觉到。

看了看身边的马莎莎,二十九岁,算是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但人家似乎从来没有为感情的事情伤过脑筋,郑艳已经喝得迷迷糊糊,又忍不住问起来。

“你怎么也没有男朋友?”

马莎莎好一会儿没有说话,但没过多久,又摆出那副郑艳不喜欢的腔调。

“你们这些小女孩知道什么,到了我这个年纪,该谈的恋爱也都谈过了,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我现在最想要的是自由,别的,我都不在意。”

郑艳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就你懂事,我什么都不懂,我就是傻子么。没有爱的女人还能叫作女人吗?郑艳没有力气把心里想的话给说出来,因为没一会儿,她就在酒精的麻醉下,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h2>4</h2>

那次醉酒,算得上是郑艳长这么大以来第一次。第二天醒来整个人就不好了,头足足有五公斤重,她可不知道喝红酒还能宿醉。

好在第二天是周末,起不来也没关系。

就在郑艳决定在床上多躺一会儿时,屋外却不合时宜地响起了一阵争吵声。

郑艳的房子在二楼,隔音效果一般,楼下院子里但凡声音大点,都能穿过墙壁传进来。郑艳拉开窗帘,发现居然是马莎莎。她又仔细看了看,正在跟马莎莎争吵的是一个穿着Polo衫的男人,一辆闪着紫光的跑车停在马莎莎面前,跟这个小区的风格格格不入。

虽然郑艳心里不愿意承认,但从这个角度看马莎莎,无论是身材还是穿着,都有一份成熟女性的干练。昨天晚上还说没有男朋友,这一来就来个土豪,郑艳又眯缝着眼仔细看了看,男生年纪不大,看上去也就比自己大个两三岁。八成是一个富二代。

郑艳穿着睡衣,在客厅恭候着马莎莎。

马莎莎一进门,郑艳优哉游哉的声音就响了起来:“刚刚那人是谁啊?”

马莎莎回头一看,发现郑艳端端正正地坐在沙发上,一副捉奸在床的神情。

“你看到了?”

郑艳得意地晃了晃头:“那是当然。”

“我前男友。”

本以为马莎莎会跟自己打打太极,没想到人家一下子就说出了对方的身份。

“那你跟我说说嘛,昨天我都把自己的事情跟你说了,作为朝夕相处的室友,你是不是有义务把你的感情经历告诉我呢?”

郑艳自作聪明地把要求上升到了一个维护邻里间团结友爱的高度。马莎莎明白她的小把戏,但是她的确不介意把自己的事情说出来。毕竟从陆新灿家搬出来时,要不是郑艳收留了她,她现在恐怕还要露宿街头。

马莎莎跟陆新灿认识纯属偶然,那天她本来是跟自己的一对情侣朋友吃饭看电影,结果到了吃饭的地儿,却被告知还有一个朋友也要来。

“男的女的?”

“男的。”

“我认识吗?”

“不认识。”

马莎莎心中泛起了一阵阵尴尬的感觉,别看马莎莎平日里一副交际花的架势,但那只是高情商赋予她的表象特征,她从内心里并不愿意跟陌生人接触,一有生人出现,万年热场达人的她总要火力全开,费神。

等到陆新灿出现的时候,他们已经在电影院准备检票了。

一见钟情是什么感觉,那时候马莎莎算是深有体会了。小伙子看上去比自己小几岁,一件随意的休闲T恤被他穿得有型又挺拔,虽然是男孩子,但是眼睛却大得出奇,马莎莎内心慌了神,自己怎么能对这样的小男孩有反应。

一见钟情算是一件耻辱的事情吗?算不上。

在马莎莎看来,所有的感情都建立在一见钟情的基础上,作为新时代女性的代表,她十分在意第一感受,虽然她身边的大多数朋友,都是日久生情走到了一起。但马莎莎非常不认同那样的爱情,一开始不喜欢,对她再好,在她身上花再多心思也都是白费功夫。

由此,一见钟情便十足珍贵了起来。

对情场老手马莎莎来说,陆新灿心里怎么想,他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几个回合便了然于心。

马莎莎心里热浪翻滚,警报也同时拉响。

那个时候马莎莎还不是单身,她有个男朋友,在英国。两人在一起三年时间,这样说断就断,她一时有些不忍心。可是心明如镜的马莎莎,早就看透了这段关系,自从男方提出要去英国工作两年的时候,结局就已经赫然在目了。

但是她还是在犹豫,一方面是知道男方还爱着她,一方面是她不确定陆新灿是不是那个值得她托付的人。

所以她对陆新灿,一开始就处于一种知而不言的状态。

比如陆新灿约她出来喝酒,说几个朋友想出国,要找雅思老师。又比如知道她喜欢唱歌,就总是约着她那一对情侣朋友一起出来唱歌。陆新灿想尽各种办法,就是为了能够多见马莎莎几面。马莎莎不傻,自然知道陆新灿的用意。但是马莎莎还是一直在试探陆新灿的态度,一个比自己小三岁的英俊男孩,究竟是想跟自己玩玩,还是想要跟自己一直过下去。年近三十的马莎莎,必须得小心谨慎。

到后来,马莎莎终于忍不住跟陆新灿摊了牌,结果陆新灿的反应出乎她的意料,陆新灿说,你别跟他分手,先跟我在一起试一试,如果合适就在一起,不合适,也不影响你们之间的感情。

马莎莎不自觉地笑了起来,看似是忍辱负重的大度选择,其实里面昭示的是男生对结果的毫不在意吧。

当时的马莎莎就是这么觉得。

<h2>5</h2>

“那你们还是在一起了?你脚踏两只船?”

郑艳一脸兴奋地看着马莎莎,像在听一个现代女性的传奇故事。

“我跟英国那位分手了。”

“为什么?是因为你相信了陆新灿?”

马莎莎瞪了一眼郑艳说:“你以为他说什么我就做什么呀,我只是把实情一五一十地跟他说了,一来是想表明自己的态度,不想耽误他;二来也是想对新的感情负责。”

“你是不是傻啊?”

郑艳没好气地说了一嘴。

“是啊,我是傻啊,所以现在落得这么个下场。”

郑艳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接话,恰巧这时候电话响了起来,公司打电话过来要求紧急加班,郑艳赶忙草草收拾了一下,叫了个车准备走。

“你什么时候回来啊?”

“估计晚点吧,这时候加班,指不定得到什么时候呢。”

郑艳在出租车上的时候,不停地回味马莎莎说过的话,人们说做什么事情都得骑驴找马,这马莎莎看起来干练成熟,实际上却傻了吧唧的。如果她跟这个陆新灿也闹翻了,岂不是什么都没有了吗?更何况富二代还比她年纪小,这关系一开始就不怎么健康?管他呢,前两天还被她的榴莲熏得头昏脑涨,今天就替人家担心起来了。犯得着吗?

一路上,郑艳都开着车窗,任由大风来给自己醒脑子。在路过一家商场的时候,她突然看到一个背影,跟张子恒有八九分像。郑艳还想再看清楚一点,司机却一个左转,视线被香樟树给挡住了。

郑艳掏出手机,给张子恒发了个微信,她问张子恒在哪。过了大概两分钟,张子恒回复说,自己还在加班做报表,新的项目就快结束了,一堆事情等着他做。郑艳关上手机,觉得应该是自己看错了,酒精上头,眼睛也不太好使了。

忙忙碌碌的一天过去,郑艳觉得自己快要累疯了,但是临走之前主管的一席话却让她怎么也轻松不起来。

主管说,要是这次的策划案再通过不了,她郑艳以后就别写策划了。这话对于一个勤勤恳恳加班、工作未满一年的新人来说,绝对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卷铺盖走人吗?郑艳才不,虽然有过两次跳槽史,但那是因为公司本身有问题,郑艳才不愿意耽误时间。现如今是自己的能力有问题,思路不清晰,创意也不新颖,她郑艳可不想因为这个离开公司。

晚上,郑艳挑灯夜战,晚饭都没吃,马莎莎好心进屋给她送了个果盘,被她气哼哼地赶了出来。

“怎么回事啊,没榴莲,都是我下午上超市买的,新鲜着呢。”

“我烦着呢,要是再改不好这个策划案,我连房租都交不起了。”

马莎莎凑过去看了几眼,笑了笑说:“不就是一个策划案嘛,拿来,我帮你看看。”

郑艳一脸狐疑地盯着马莎莎说:“你行吗?”

“你也不打听打听,有什么我女版俞敏洪搞不定的事儿?”

郑艳还是不信,“怎么没人叫你女版于丹呐?”

马莎莎瞪了她一眼,“你到底要不要我帮?”

“帮帮帮。”郑艳把一沓纸递给她,马莎莎接过来,一脸认真地勾勾画画起来。郑艳一边看着马莎莎一边不时瞄着她手里的笔,虽然平时马莎莎大大咧咧,但是认真起来却浑身透着一种令人信任的气质。

很快马莎莎就把几页纸给翻完了,她说:“就这样你还好意思往上交?”

郑艳撇了撇嘴:“这不是让主管退回来了嘛。”

“你自己看看这份企划案,我随随便便从百度上弄一份都比你这强,除了搭了个框架,里面一点可执行性的内容都没有。”

“那你能帮我改好?”

“赶紧端着电脑坐过来。我说你记。”

郑艳抱着电脑,屁颠屁颠地坐到马莎莎身边,没过多久,一份崭新的策划案就出炉了。看着这份短短时间就完成的作品,再想想自己那头昏脑涨的一个通宵,郑艳开始怀疑自己的智商。

“我刚毕业那两年在外企待过一短时间,短时间内写一个在执行范围内最漂亮的策划案,这点小事儿我手到擒来。”

虽然看不惯马莎莎那副得意的劲儿,但她的话却没掺半句假。因为第二天,郑艳几乎在主管的称赞声中笑出来。

“你这是脑袋瓜子开窍了?”

郑艳看着主管露出难得的满意神情,内心对马莎莎的敬仰之情不由得多了那么几分。

晚上回家,郑艳专门打包了一份小龙虾,想回去好好犒劳一下马莎莎,毕竟多亏人家指点,策划案才能顺利通过。可谁知郑艳一到家,龙虾盒子还没打开,马莎莎一句话就把她的热忱给浇灭了。

“你带小龙虾,还不如给我带榴莲呢。”

郑艳翻了个白眼,心想我这是好心好意,于是继续威逼利诱。

“这家小龙虾可好吃了,在全上海数一数二,我以前每次来上海找张子恒,都缠着他带我去吃。”

马莎莎脸上敷着面膜,抱着电脑蜷缩在沙发上。

“姑娘你不知道我每天都健身吗?我跟你们这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可不一样,我这年纪啊,新陈代谢缓慢,要是再不注意控制饮食,身材就跟楼下那些广场舞大妈一样了。”

郑艳提着袋子愣了一下说:“真是,就你勤劳,就你努力。”郑艳朝她努了努嘴,从冰箱里拿出一罐饮料,打开盒子,套上手套,自顾自地享用了起来。

“你不吃就算了。人生得意须尽欢,一盒小龙虾吃精光。”

马莎莎一脸嫌弃地往另一侧挪了挪说:“你那君子协定麻烦再加上一条,不许带小龙虾回家过夜。”

郑艳趾高气昂地朝马莎莎哼了一声,随后吧唧着嘴,她就不信马莎莎能不犯馋。

<h2>6</h2>

在郑艳眼里,快乐是她人生唯一的信条。或许是从小被家里宠坏了,从来没有受过挫折她,做起事来我行我素,说一不二。那些所有半路出现的状况,都在她“船到桥头自然直”的信念下迎刃而解。就说上一次陷入危难,她无论如何也不会料到,她的极品室友马莎莎居然是头号功臣。

时间越长,之前那个模糊的马莎莎就越来越清晰。比如她干练,做事雷厉风行;比如她自我管理苛刻,注意饮食,天天运动。当然,更多的时候,郑艳眼里的马莎莎都是一个懒惰的姑娘——她从不愿意收拾屋子。虽然马莎莎曾经给出解释,说术业有专攻,打扫卫生交给阿姨们就好了,她要为这个社会贡献更多的价值。

“你们分手绝对是因为你太懒。”

有一次郑艳故意这么气她。

马莎莎也不解释,摆出一副由你说去的姿态。

这可没意思了,郑艳想,上次对于陆新灿的事情,马莎莎没继续说下去,她还是充满好奇。

“那你说,你们为什么分手?”

见马莎莎没有反应,郑艳赶忙又补了一句:“我就是想汲取点儿经验,你就当给我上上课,打打预防针嘛。”

马莎莎敷着面膜看着电视,始终一言不发。

要说什么,怎么说,马莎莎自己都拎不清。

马莎莎从没有打算跟陆新灿同居,她心里总是忌惮着万一哪一天有什么状况,再从他家里搬出来狼狈得很。自己买的房子明年才能正式入住,来回折腾,她可消受不起。但生活嘛,总是会朝着你最不情愿的方向发展。

陆新灿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马莎莎觉得用两个词形容最精准:低调、勤恳,跟一般的富二代大相径庭。本来想从那对媒婆情侣那多打听一些关于他的消息,谁知道他们只是酒肉朋友,多一分信息都不知晓。在一起后才了解他自己开了家影视公关公司,每天忙得团团转,一刻钟都不得闲。

现在想来,两个人在一起之后最大的矛盾,大概就是都太要强。

起先是马莎莎感受不到陆新灿的爱,她认为的那种爱,应该要溢于言表,旁人一看便知的。但陆新灿却总是点到即止,若即若离,这让马莎莎很不爽。相处久了以后,马莎莎渐渐确认了陆新灿的感情,而这一切表象的根源也被找到,那就是陆新灿极其缺乏安全感。马莎莎找朋友算过两人的星盘,合盘里男方是狮子座,女方是白羊座,这俩星座在一起,恨不得天天打架。陆新灿总是把自己扮演成一头小狮子,有意无意地向马莎莎流露出那么一点优越感,马莎莎虽然心知肚明,但恋爱中的人哪能那么理性,所以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最后两人精疲力尽。

最后让马莎莎下决心离开的还是陆新灿气急攻心的一巴掌,那巴掌火辣辣地落在马莎莎脸上,马莎莎二话不说就离家出走了。

想到这,马莎莎突然知道该怎么回答郑艳了。

“因为他打了我一巴掌。”

“什么?他打你?”

郑艳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

“我爸从小就跟我讲,无论有什么理由,男人都不应该动手打女人。你分手是对的,下次那个渣男要是再敢来找你,我就把他轰出去。”

“他来找过我?”

郑艳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赶紧捂住嘴。

“呃……有过那么两次,不过你都不在家,我说有什么话等你回来以后转告,但他让我什么都不要说。”

马莎莎心里苦笑了一下,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呢。陆新灿大概以为她第二天就会回去,结果第二天,等陆新灿回到家里的时候,所有关于马莎莎的一切都消失了。她已经搬到了郑艳家。

心狠手辣,大概就是马莎莎对抗陆新灿唯一的武器了吧。

“你周二晚上有没有空?”

郑艳想了想,点了点头。

“陪我去趟国金吧,我周四要参加一个酒会,需要一套礼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