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哼起了那些年我们唱过的歌,
回忆起一幅有些模糊的画面:
姜敏走在乐队的前面高举左手,像面旗帜。
顾之言躲到我身后,偷偷地亲了我一口。
<h2>1</h2>
姜敏敲开我门的时候,我正在收拾新种的花草。小糊涂从我身后钻了出来,摇摇摆摆地往前走,然后熟稔地向姜敏身上跳了过去。
“别闹啦乖乖。”
姜敏坐在沙发上,抱着小糊涂笑着说。姜敏今天化了妆,涂了魅惑的蓝色眼影,庄重又不失情趣。自从大学毕业以后,姜敏变得越发漂亮,精致得让人忍不住赞叹。
“今天有什么活动?”我拍了拍沾着泥土的手,想给她准备些吃的。
“也不是什么重要的活动,公司又有几个重要的客户,晚上得过去陪陪酒。”
“喝酒伤胃,别太认真,做做样子就行了。”
“知道啦,我你还瞎操心什么,你还是赶紧帮我把苹果皮给削了吧。”
姜敏是我的大学同学,高中也是。
高中时我们不在一个班,但是我认识她,很多人都认识她,她是我们整个高中唯一一个敢公然穿短裙的女生。校长拿她没辙,据说她的家人对此都是默许的。不羁的性格,加上漂亮的容貌,高中时期的她一直是所有懵懂少年心中的女神。但是很多年以后,我跟她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才知道当时并不是她家里人肆意纵容她,而是没有人管她,因为她是个孤儿。
但是她不像,任何时候,她身上都会散发出一种与生俱来的气场,一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让人觉得她似乎是一个从来没有经历过挫折的人,当然,她也从来没有给过别人这样的机会。
大学毕业以后,我带着我的狗,住在这座城市的一栋老旧居民楼内。我的狗就是“小糊涂”,我大四的时候偷偷养在宿舍的,我毕业后它便跟我搬了出去。它跟姜敏很熟,因为小糊涂打小就见过她,有段时间我还让姜敏帮忙照顾过它。用姜敏的话说,我要算是小糊涂的爸爸的话,她就是小糊涂的妈妈了。
我知道姜敏会来找我。
我把果盘端到她面前,她没有像往常一样跷着二郎腿看电视,而是捧着一本她平时不会碰的金融杂志。
“喏,猕猴桃没了,红黄紫,缺个绿色。”
姜敏恍惚了一阵,应了一声,把杂志放下。我给她准备好了牙签,她用那双涂着指甲油的手慢慢地挑着水果,“你瞧,我的指甲是绿的,多应景儿。”
“今天留在这吃午饭么?快中午了,要留下来的话,我去买菜。”
“都十一点了,”姜敏指着手表说,“我一点得赶到公司,就吃点水果得了。”
说完还故意吧唧着嘴,捧着我给她变着花样拼出来的果盘,一副视若珍宝的样子。
“你说我怎么就弄不出这么有新意的果盘。”姜敏抬起头,微卷的长发顺着脸颊往后移去,“一直以来都是你最心灵手巧。”
“还不是我闲得慌。”我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她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咯咯地笑,小糊涂在一旁盯着姜敏手中的牙签,吐着舌头直晃悠脑袋。
接下来我们二人相对无语,直到姜敏把盘子里的东西一一吞进肚子里,她才起身,准备离开。
“真的不吃午饭了?”
“来不及啦。”她挽起包。
“我送送你。”
“不用,我又不是外人。”
没等我再说什么,她迅速地把脚套进高跟鞋里。她打开门,回过头对我微微一笑,很快便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外。小糊涂一直在我身后吐着舌头,一动也不动。
她终究还是没能开口。
<h2>2</h2>
人生会有多少个十字路口?
我不知道,离我家最近的那个酒吧,出门右转,路过一个十字路口,就到了。我在里面做驻唱。而我的正常营生是一家出版社的编辑,工资不高,够用。唱歌只是我的爱好,不是为了补贴家用。一个人,一条狗,花销能有多高。
天气预报说今天有雨。这座城市几乎没有雨季,常年干燥。刚来上学时皮肤曾经生生被太阳晒脱了一层皮,但我居然很快适应了这样的气候。
我到酒吧的时候,乐手们都已经准备好了。通常情况下乐手是固定不变的,歌手会轮班,今天我原本是休息的,但轮值的歌手刚好生病请假,临时又把我叫来顶替。
我唱的歌很无聊,大多都是一个风格,颓废中带着希望,但归根结底还是颓废。好在这个酒吧的包容性很强,来来往往的人时常会送给我一些掌声。
天气沉闷,跟这雨脱不了干系。我唱着歌,客人陆陆续续地从外面往里面走,有不少生面孔,大概是来避雨的。
我坐在椅子上,唱了不到五分钟,突然在那群陌生的面孔中,瞄到了一张熟悉的脸。酒吧的灯光很亮,但是很杂,我侧过身去,尽量把头往架子鼓边上挪动。
我唱的是范晓萱的《哭了》,唱过很多遍的歌曲,从喜欢到唱腻,其实也没用多久的时间。但这一次不知道怎么了,唱着唱着,眼睛开始发涩,然后眼泪就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我跑去跟老板请了假,说今天状态有问题,也不管老板是否答应,匆匆忙忙冒雨赶回了家。
我像是从战场逃跑的士兵,身上满是被雨水肆意淋湿的痕迹。水滴从发间流下,渗进眼睛里,让我眼睛一阵生疼。
小糊涂丝毫不顾我狼钡的样子,钻到我的怀里,开始舔舐我的眉角以及我的泪。我紧紧地抱着它,像是拥抱着我为数不多的还有温度的记忆,静静地坐着。
是顾之言。
我刚看到的那个,依旧英朗,依旧帅气,依旧骄傲的那个人,是顾之言。
我曾经的爱人。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拍打在窗上,那是久违的声音。至少在我的家乡,在这个盛夏的季节,这样的雨声再正常不过了。
天黑得比以往早很多,我从沙发里爬起来,去洗了个澡。
镜子里的我,消瘦得已经不成样子了。我以前不是这样的,为了迎合他的爱好,我学会了篮球,跑步,健身,学会了一切能与他相处更多时间的事情。我努力成为一个让他觉得不可或缺的人,我努力地忘掉我自己。
现在我又回到了原点,卑微得如同被冲进下水道的灰尘。
我给被我弄湿的小糊涂擦干了身子,然后喂了它些吃食,我原本打算今晚带他出去走走的,整天闷在屋子里,它却从不吵闹。
晚些时候,姜敏给我打了个电话,约我第二天中午吃饭,我有些困,随口应了下来,便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h2>3</h2>
第二天把我叫醒的是姜敏。她没有打通我的电话,急忙赶到了我家。
我发烧了,姜敏执意要带我去医院。
我觉得其实没有那么严重,并且烧也退了一些。于是姜敏不再坚持,只给我找了些药,还帮我倒了些温水,让我服下。
吃了药以后我感觉好了不少,我笑着对姜敏说:“怎么了,今天约我,有事么?”
姜敏的神情看起来有些窘迫,在我面前她很少有这种时候。
“是同学聚会的事么?”
她来我这儿兜兜转转好几天,我料想就是因为这件事。我不想让她难堪,帮她说了出来。
姜敏张大嘴巴看着我,一脸的不可思议。这是让我们两人讳莫如深的事,也是这些年来唯一让我们视如仇敌的事。
“我知道顾之言回来了。我昨天还见过他,就在我驻唱的酒吧。”我故作镇定地说。
“然后……然后呢?”
“我不想让他知道我在那里,就请假回来了。”
“那他认出你了吗?”
“我不知道,也无所谓。”
姜敏眼睛闪烁地看着我,她的眼神里除了愧疚,就只剩焦虑。
“对不起。”
我把手轻轻挡在她的嘴上,阻止了她的道歉。她的嘴唇冰凉,但鼻子里呼出微弱的气息,有些烫。
“没有人是错的,你没错,他也没错。”
沉默良久。
“阿良?”她唤我。
姜敏紧紧地握着我的手,阳光慵懒地洒在她的背上,她就像清晨初开的一束花。
“要是我爱的是你,该有多好。”
姜敏走了。走之前她还交代了另一件事:她给了我一些资料,要我帮忙调查。这位人物我认识,是一位市长的夫人。我没问那么多,我有在报社的朋友,办这事不难。
姜敏走后我决定带小糊涂出去转转,太久没有出去散步了,小糊涂怕是给憋坏了。雨过天晴,阳光刺眼,小糊涂东张西望,兴奋不已。
“小糊涂”的名字是顾之言给起的,因为小糊涂很老实,就像现在这样,虽然这么久没有出来了,但还是会跟我保持一根筷子的距离。
林荫小道上,走着许多手牵着手的小学生。这附近有个小学,可能是快要到上课时间了,孩子们脚步急促,但是始终没有放开彼此的手,小男孩跟小女孩,小女孩跟小女孩,还有小男孩跟小男孩,没有人会有异样的眼光。
我小的时候,父母都很忙,学校离家有一个小时的路程,我一个人,时常独自地来回,偶尔也有同路的伙伴,算是发小。我们也像他们一样,牵着彼此的手,一起过马路,一起走走停停去寻找刚开的花、奇特的叶子。在我的记忆里,依赖最多的从来不是我的父母。我一直把大部分精力用在了寻找上,小的时候我找到了发小,他们给了我陪伴;后来我找到了顾之言,从他那里得到了温暖。而现在,我的寻找始终找不到落脚之处。
我大学的那四年,顾之言带着我去了很多地方。我们去过海边,那是我第一次看海,我兴奋地拉着他的手,感受着潮湿腥咸的气息将我包裹,那种黏腻的感觉似乎让我以为我们已融为一体。唯有那一次,他没有顾忌旁人的眼神,让我拉着他的手,那也是唯一的一次,在几近夜晚的朦胧月色中,我觉得自己幸福得如同拾到了稀世珍宝。
后来,没有后来。回忆是一张血盆大口,我的过去,我曾经以为的后来,已经被它吞噬掉了。
我就这样走着,漫无目的,如同穷困潦倒的浪子。小糊涂在我身边不离不弃。我的耳机里响起五月天的歌,这让我想起大学时期我们组建过的一个乐队,我是主唱,顾之言是吉他手。这也是他在我身上刻下的印记之一,我曾经为他做过的事中,这是持续时间最久的一件。
我浑身的伤疤,被揭开又愈合,反反复复,不得安宁。我曾努力地想要遗忘,忘掉爱的炽烈,忘掉心痛的灼热。我走啊走,一直以为时间终究会把所有的过往抚平。却不曾想,无论平静跟汹涌,幸福跟责难,所有关于我与他的那些过往,统统没能躲过这无情的岁月。
<h2>4</h2>
沃尔什在《与神对话》中说:“对于最为珍惜的东西,他们先是爱,然后是毁灭,然后再去爱。”
我第一次被顾之言毁灭,是在清晨他的怀中。我们本该像往常一样,洗漱完毕各自去上班,但是那一天他叫我先别走,他神色凝重地对我宣布,他要结婚了,跟姜敏。
其实每次当我回忆起这一段的时候,我总是试图用最为平静的语气去叙述,事实是这么多年以来,我至少在表面上能做到了。姜敏,明明知道顾之言跟我在一起的姜敏,其实从大一开始就喜欢顾之言。最终她却这么轻易地就拿自己的一生当作顾之言应对父母的挡箭牌了。
那一刻我是僵硬的,我的思想,我的灵魂,我喷薄欲出的怨恨和诅咒,都随着顾之言冷漠的陈述凝固成岩。我什么也没说,我假装什么也没听到,出门的时候还叫他别忘了放在客厅的文件,然后假装波澜不惊地走了。
直到我浑浑噩噩地拖着身子回来,看到家里空空如也。什么也没有了,关于顾之言的一切,连一撮烟灰都见不着。他就像偷心的鬼魅,走得决绝而静谧。
我像行尸走肉一般待在家里。世界的运转跟我没有任何关系,星辰的更替与我毫无瓜葛。阳光在我身上扫过,什么都没留下,又或许留下了什么。
但最后我又死里逃生一般活了过来。
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我告诉自己。没有什么是过不去的,小糊涂还在呢,它还舔舐着我的脸呢。
但我还是没有去参加他们的婚礼。我没有那个勇气。
后来姜敏跟顾之言回老家了,戏剧化的是,他们后来离婚了。
其实也算不上戏剧化,我知道他们不会幸福。顾之言不爱她,没有爱情的婚姻怎么会幸福呢。
姜敏再来找我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很长一段时间。那天她约我出来,我们聊起了我们高中时期所有美好的事。我们避讳着顾之言这个话题,没有彼此的寒暄,只像最寻常的老友重逢。
我知道顾之言留在了老家。而姜敏从那里逃了回来,可能她以为顾之言会来找我。又或者,她深谙顾之言不会再来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