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
海上出现一只小船,在黑色的海面上,看上去离我站岗的海岸大约有扔一个手榴弹那么远的距离。它从夜间的迷雾中驶出来。
昨天上午我接到了任务:我要与其他九个人一起在一个海湾的岛屿上站岗。其他人在埋地雷的时候,我负责放哨。我们于凌晨四点出航。在简要的任务介绍中,分配给我的工作是注意本土的小船、帆船,以及舢板。那天,平基、米尔斯和我正走去饭堂,海军上尉突然在后面大叫:“谢泼德水兵!别把这次搞砸了。”米尔斯和平基笑了。平基说:“你不能半夜在海湾上盯着船只。”我问为什么,他却说:“到时你就知道了。”
三个人在船上,两个坐两边,一个坐中间。他们戴的尖帽子紧紧扣在头上。他们从远处摇桨而来,手臂优雅地画着弧线。船桨每触动一次水面,便泛起一片涟漪。船桨抬起来,又是一片涟漪,小船便随着波纹前进。坐中间的那人用手抚摸着水面,在他的两腿中间还坐着一个大家伙,似乎又沉又软,蹲坐在地上。小船是黑色的,木制的,不足两英尺高,两角像香蕉一样翘起来。几个人坐得宛如牙签一样笔直,斜眼望着我的信号灯。名单里没有这艘船。
我向空中开了两枪作为警告。
“报上你们的身份!”
几个人举起手来,匆忙之中,一只船桨掉进水里。
小船上的打鱼人是不可信的。在我们的简章里,上尉明确说道,永远不能把他们视为打鱼人。他们仍旧安静地划着船,然后把渔网拾上来,拉出几只手榴弹一样的东西。有的船还带着凝固汽油弹,他们没告诉过我这些,但是米尔斯和平基跟我说过,而我相信他们。
“起立!站起来,把手举起来。”
我听见身后几只靴子重重踩在沙上。米尔斯大吼:“放下!他妈的放下!”但他们手里没拿任何东西。
有一个站起来了,接着第二个。小船在水上摇摇晃晃。又是两声枪响。“我说站起来,他妈的。”
我意识到,这,是我自己的声音——嘶哑而慌乱,我朝他们大声叫着,尽管我知道他们必须缓慢地站起来,而且一次只能站起一个人,否则会翻船。
“他们中间的那个人没站起来!”我瞥了我左边的米尔斯一眼,“他妈的他不站起来!”
我的视线从目标身上移开,永远不要让你的目标离开你的视线。中间的那人终于站起来了,船差点要翻。他蹲下来稳住自己。我几乎要朝他开火了,我差点这么干了。那个人原来是女的,她站得比其他两个人稳当一些。她慢慢转过头看着我们,仿佛我们是一群野猴子。
“袋子里装的什么?”我问。他们没有回答。
“他们不会说英语。”米尔斯说。
“他们听得懂。他们不过是在装。把袋子扔了!”我用枪口指着那个袋子说。
我开了第五次警告枪,这一次是打在水里,就在小船旁边。中间那人蹲下,把袋子从船上一边扔了下去。它静静地消失在水里。
“下来。”我说。我的视线一直没离开那女人,她看起来比另外两个要狡猾。假如有必要扔手榴弹的话,她一定是第一个扔的那个。米尔斯招手示意他们继续朝前走,他不时挥舞着手枪。
“赶紧走!他妈的走啊!”
“妈的,谢泼德,他们要走了!”米尔斯说。我没告诉他我脊梁上好像被东西烧了。过去我以为这种疼痛是缘于恐惧,现在我知道了,那是一种征兆。船上的那个袋子把我的后背点着了。
“赶紧他妈的离开这儿!”我又大喊一声,其中一个打鱼人拿起仅剩的一只船桨开始划动,小船离他们越来越远。
米尔斯摇着脑袋走开了,剩下我一个人驻守在我狭小的领域——海岛边上一条狭长的沙滩地带。我想象那打鱼人的袋子里装的是手榴弹,一个个地飞上沙滩,沙子崩得漫天飞舞。
我斜着眼睛望着眼前的一片黑暗,一团厚重乌黑的云朵在半空中的月亮前飘来荡去,海湾与沙滩在若隐若现的月光下忽明忽暗。现在,月亮又躲在了云后,我只看见实物的大致轮廓:从海水里涌现的高大石块,停泊在海边的我们的小船,跪坐在沙滩上的我的队友们。浅滩上,海龟们用各自的龟壳互相撞击对方,不断发出嘶嘶声。我歪着脑袋,听着有没有人声传来,是否又有船只靠近。
再过几个小时,我们就完成了任务,然后便可以收拾船上的装备从这里回去。我身后,队友们正忙着在沙滩上挖洞。我刚结婚的时候,邻居是一个屠夫,每当我走过他的窗前,他总是在干活。他工作的时候会一边哼唱,于是我以为,他是个快乐的人。听着铲子挖沙土的声音,我便想起了他的屠刀切肉时的声响。
我担心水上的雾气会蔓延至海滩上来,这样我便看不见身边是否有蛇向我爬来。我一直在沙滩上搜寻着它们的身影,脖子都伸疼了。我紧紧抓着手枪上的扳机,轻轻地、缓缓地加大力气,直到手指下的压力再也承受不住,直到满意地放开扳机的那一刻。我点燃了又一根烟。前些日子我给我的妻子——也许我该叫她前妻了——写了一封信,这是将近一年以来我们第一次通信。我想这一次她是彻底与我断绝了,而我永远也不会跟她断绝。
茜茜,她在费城。若是此刻她在她姐姐家中,那么她一定在张口开怀大笑着,她说话的时候总是手舞足蹈。或者她现在更加可能的状态是忧郁地坐在窗前,两手交叉放在腿上。我了解她所有的情绪,以及这些情绪在她面容上相应的表情,可是我害怕那唇、那眼、那脸颊组成的那张我爱的面孔。我从没这样爱过任何其他的东西,我的茜茜。
结婚那天,我们踏过门槛走进新房,一片枫树叶落在客厅的地上。它已经变成了深红色,边上已是紫红。茜茜说秋天是血红与金黄的季节。我拿起枫叶,说:“现在我们已经有了血红。”于是我们走到屋外去寻找金黄。我在马路对面的人行道上找到一片黄叶,上面一丁点棕色都没有。我无法想象若是与别人做这样的傻事会是怎样,傻到在大街上一起捡落叶,可是跟她在一起,我一点也不觉得傻。我把金黄的树叶给她,她把它放在那片红叶上,然后用手帕把两片叶子包起来,用熨斗烫平。我们手头没有丝带,于是她在结婚那天穿的裙子边上剪下一条,绑在手帕上,小心翼翼地将它放进床底的抽屉里。这只是两年前的事。
天边的云忽卷忽舒,月光洒向整个海滩。这个海湾大大小小的岛屿有一百来个。有的岛屿之间离得非常近,倘若我躺在水里漂浮,我的脚指头能碰着其中一个,而我的头则能碰上它的邻岛。最小的岛屿也就是个小土块,不过巴掌点儿大,但每个岛屿上都开着耀眼的花,我甚至不知道这些是否能被称为花朵,它们如蜡一样光滑,长着刺,光鲜亮丽,宛若霓虹。米尔斯告诉我这个海湾是世界七大奇迹之一,但我从来没听说过。我在最大的一个岛屿上巡逻,岛中央有一整片大森林。我多么希望我能够以另一种方式来欣赏它,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手里端着枪,船上装满了炸弹。
我不知道米尔斯从哪里弄来这么些啤酒,自打起床号吹响后我们便一直在喝。天边亮起一片微光——该不是星星,因为它太过闪亮;也不是信号光,因为它没有升起来然后熄灭;也不会是飞机,因为它是静止不动的。我从没在天空中见过这么多不能够辨认出来的光亮,平基说这是天上闹鬼了。“天上不可能闹鬼。”我说。“等等你就知道了。”他答道。不一会儿他就笑了,于是我知道他只是在逗我玩。
离海岸不远的地方有东西在闪,我立刻掏出手枪,有东西正从水里迅速接近我。我会把它打得稀巴烂,然后把它做成三明治吃了。它冲出水面了,是条鱼,他妈的飞鱼。它飞出了一百英尺高,接着又潜入海底。我放下手枪,它消失的那片水底,有个黑色凸起的东西在旁边漂浮。它不动,所以想必又是一个小岛。有的岛小得真跟个咖啡桌一样。一定是个小岛,一定是。
我身上有股烟味,还有腐肉的臭味。我闻了闻自己嘴巴里的味道,我的舌头和牙齿跟长了苔藓似的,我想象不到我的呼吸该有多臭。之前我吃了一罐吞拿鱼,几块饼干,有的时候喝点啤酒咖啡。我一天到晚都想吐,已经记不清上一次不想吐的感觉是发生在什么时候了。我的胡茬儿长得乱七八糟,胡茬儿底下长了一堆红色的小痘。
我想茜茜肯定认不得我这个样子了,不过也未必,她见过我这么丑的时候。当我重新回到船上以后,我会控制自己的饮食。我会把啤酒省到晚上吃完食堂里的饭再喝。我不跟别人打架,不去船上凑热闹。我想我应该可以做到,把自己调整到最好。曾经我就这样做过,尽管有时候我觉得我只是个长满胡子的醉汉,而当我梳洗干净,胡子也刮得干干净净时,我觉得我只是在隐藏真正的自我。
上周我收到了茜茜的来信,她写道:你有个小女儿了,九月十三号生的。我本来不打算告诉你,可是她长得太像你了,褐色的眼睛。我不知道现在我告诉你了你打算怎么办。我不知道我是否想让你做些什么。我本来想保守这个秘密,可是我知道秘密是藏不住的,越是隐藏越是会跳出来。我也不希望我的女儿有一个说谎的妈妈。她现在五个月大了,她的名字叫露西尔。
我是在鸡骨海滩遇见茜茜的。白人们这么称呼那个地方,因为他们说我们把鸡骨头扔得到处都是。这是亚特兰大城唯一一个黑人可以去的海滩,后来我们也开始这么叫它。多少有些讽刺吧?母亲有一次带我们去了,她整个下午都在摇头咂舌:“好东西在黑人手里就没好过。”她说。那个海滩没有她描述的那样糟糕,我们本身其实也并不肮脏,只是国家不像打扫白人社区那样清理我们所住的地方。海鸥从天上飞下,停在骨头上,它们用嘴啄着骨头,吸收里面的骨髓。海鸥叼剩下的骨头便暴晒于太阳之下,渐渐泛白。我还记得,走路时你必须得小心,不然就会被尖利的骨头碎片扎到脚。那个夏天,路易斯叔叔买了一辆崭新的别克,但他一次只能载我们四个人,他说一车里堆满了黑人不是很得体。
一个推着冰激凌车的男人来来回回地沿着沙滩走,我看见茜茜在他那排队买汽水。她的脸上有一颗棕色的痣,我见到她的第一反应是,即使有了这颗瑕疵,她依然是那么美丽。那时我刚高中毕业,已经交过不少女朋友了,都是有着黄油肤色的女人,大腿粗壮,腰身苗条。茜茜虽然脸上有痣,但她端汽水的样子真迷人,她小心翼翼地捧着,像端一个瓷杯一般。那天我没有跟她说话,但我花了整整一个星期时间观察,设法想要接近她。我意识到自己必须说点正确积极的话,还要注意我的举止,也许还要再许下一些诺言。我要让她知道我在海军工厂有份不错的工作,是电工的助手。我要把路易斯叔叔的别克借来带她到市区的拉丁赌场去听音乐会;我要替她把凳子拉出来,给她点杯鸡尾酒,然后用罗密欧那种深情的眼神与她相望。等我送她回家,她也许会允许我亲吻她,接下来不出几个星期她就是我的了。我知道该怎么做,下个星期就开始行动。
下个周六到了,她没有来。我一边喝着汽水,一边跟我的朋友们大笑,但我的眼神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寻找她的身影。我越是看不见她,越觉得这个海滩肮脏。太阳太过刺眼,海滩上全是人,一个个汗流浃背。我从沙滩这头走到那一头,尽管不是很长,但也足以让我的鞋底磨破,我的鼻子、肩膀都已晒得通红。海鸥的叫声让我烦躁,我的心情糟透了,那天晚上我没有再出来。接下来的整整一个星期我都在试图说服自己,我的感受仅仅是失望而已,错过了跟一个好女孩在后座上胡混的机会而已。又到了下个周六,她仍然没有来,我感到太阳穴一阵晕眩。
那个星期,我到处询问她的名字,她住哪里。非常不容易,因为她不住在我们那一片。我坐车到了南费城,以前我从来没来过这里。我一直都待在一个城市,从来没有外出过。我还记得我很惊讶,那里居然是如此安静,如此整洁的小区。来之前,我想象那里是垃圾满天飞,街道上都是衣衫褴褛的黑人。茜茜开了门,我一见到她便摘下帽子。她在窗户那一边看着我,我手里拿着帽子,对她说:“我是富兰克林·谢泼德。很抱歉打扰你,我在亚特兰大城的海滩见到你,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们能否找个晚上出来走走。”我从来没有这样说过话,但那天站在她面前,我的脑袋已经空了,我能够想出来的词就是这些老套的乡村的东西。她笑笑,点点头,让我周五晚上再过来,于是我去了。那年,我19岁,茜茜22岁。六个月后,我们结婚了。
今天晚上我错过了日落。我们在检查船只的时候,夜幕就悄然降临了。我喝醉了,跟米尔斯和平基在打牌。刚才还是白昼,下一秒钟就变成黑夜了。我很看重日落,即便我在执勤,我也要跑到上面去看着天边渐渐变成黄昏。它让我知道,这个奇怪的地方仍然属于地球,我仍在地球上。
简章里,他们说这个岛上到处是藏匿的敌人。要是我走进海滩里的树林深处,我便会找到一个村落。住在那里的人们会听见我在丛林里的脚步声,等我到的时候,他们便全部消失在树丛里了,什么都不剩下,婴儿,以及一切。简章里说,我们若是在敌区找到村落,一定要放把火烧了。但我们没有必要这样做,我们已经埋了地雷了。敌人会划着他们的小船来到海滩上,把船停在岸边,然后走进丛林。他们会带着他们的生活必需品穿过沙滩,那时地雷便会将他们炸个粉碎。他们的耳膜会震破,他们的双腿会炸飞。
“妈的!”有人在我身后说。我转身,看见有人在退后,沙里有个大洞。“妈的,妈的,妈的。”有人说。他们引爆了一个地雷,不过那是颗哑弹。我不想死——一个喝得烂醉的士兵在沙滩上巡逻,离家那么遥远,远得跟月亮一样。我还有个女儿在费城,她还不知道她需要我。露西尔的一切都那么像我——也许她有着我的眼睛和下巴,也许她好多地方都像我——她甚至还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我陪着她。她还是个婴儿,但每当我想起她,我就会看见一个大点的小女孩,约摸四五岁的样子,穿着一条浅绿色的裙子。她叫我爹地,或者爸爸,然后我所有的工作便被抛诸脑后。
一百英尺以外的那个黑东西正在上下浮动,之前我没看出来它是在动。我本可以叫他们来看一眼,可是他们只会觉得我疯了,这也是为什么他们在埋地雷,我在这儿巡逻的原因。我把信号灯照在它身上,可是光束到不了那么远。它到海岸的距离是比之前更近了些吗?它比别的岛屿要显得黑些,也许那里不过是什么东西的侧影罢了,不过要更黑一些,我想,比别的都黑。我走下水,水面没过了我的膝盖。我多希望我能记得白天是否到底见过这家伙。我听说敌人有一些黑色的小潜水艇,上面的潜望镜不过烟囱那么大。指挥官派我们驻守在这里,像鸭子一样在这儿蹲点。那黑东西就是在动,我现在可以肯定了。
今天早些时候,巡逻过后,米尔斯、平基和我脱了衣服下海。我本以为会和家乡的大海一样,海底是平滑的沙地。结果,我的脚底下是湿滑的。海水看起来很干净,很透明,也很温暖。我原计划要游一个下午,可是海水像黏液一样沾在我身上。其他人都在欢呼地潜水,我几乎是含着眼泪上了岸,我多么思念亚特兰大。我想念鸡骨海滩——海水总是有那么一点凉,海浪将你打翻,当你在浅处游泳时,细沙卷着你的小腿,舒服极了。
现在是凌晨三点,一条海蜇在沙滩上闪着光亮,这整个地方给人的感觉像是被海水劈开两半。我的口袋里装着给茜茜的回信,我把信拿出来,蹲在沙滩上队友们支起的灯旁边。我把信纸在手枪柄上铺平,然后继续写道:“我想要抱着露西尔,感受她心脏的跳动,看着她的眼睛,寻找她的心灵。”我的字迹有些潦草,这封信看起来不像是一个能够当父亲的人写出来的,我写的句子也过于华而不实了。其实我想说的是:让我们试着营造一个家吧。我仍在这里,我还活着。请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做一个称职的人。茜茜不会再想听到这些话了,于是我没那么写,而是说,我还有一个月就休假了。她喜欢把任何话都说清楚,所以我能够给她的唯一的事实便是我的休假。信纸装在衣兜里变潮了,我用铅笔使劲把它压平整,然后又放回衣兜里。
我没有提及在这里的生活。没有多少是茜茜能够理解的——每天都是热啤酒,然后就是漫长的等待,还有所有用来打发时间的零星工作,检查前一天刚检查完的电线电缆,要么擦那些已经一尘不染的栏杆。我曾经认为纪律是神圣的,可现在,我不知道上面那些人是否知道人们正在死去。这样不停地擦拭着根本没必要擦的栏杆,而任由人们在另一头死去,是多么滑稽甚至不尊重的一件事。米尔斯说去执行任务还好,比什么好,这是我想问的。我执行过许多任务,我已经开始觉得自己已不像从前那样像个人了。我不知道我是否还能回得去。我努力将露西尔穿绿裙子的画面刻在脑海,同时,我的脑中拥有另一幅画面,那是离现在的许多年之后,我站在露西尔学校的对面,每天,我看着她拉着茜茜的手爬上楼。她从没见过我,我知道,那样是最好的结果。没有人会想到他会成为那样失败的男人,一个老乞丐,人们甚至不愿意多看一眼,这样灰头土脸得了肝硬化的男人,顶着一头乱发,住在陋室之中。没人会认为这样的老头子也会有妻子,有儿女。在接到茜茜的来信以前,他自己也不相信。
茜茜和我那时住在毕维尔大街,我常常去一家叫作肥仔的酒吧。那是个肮脏的小酒吧,到处是洒出来的啤酒。有时候,南方人会过来表演几首歌。所有的歌都是工人们哼唱的,要么是一些蓝调,讲述在亚拉巴马的那些罗圈腿女人如何离他而去。这些人唱歌的时候,我感觉自己的心像是解开了。我是说真的,我感到胸腔像被打开了一般。我对于这些歌的感受如此强烈,从来没有任何东西能够给我这样深邃的感受。爱、悔恨、憧憬,甚至在我参加这场战争后的恐惧,远远达不到这些歌曲在我内心的触动。倘若我早些发现自己内心的这个部分,也许我也能成为像佛洛依德那样的音乐家。现在是太晚了,我总是这样说。我想知道现在还有什么事情对于我来说是不晚的。
过去我常常在外面待到很晚,一个星期有三四个晚上是在肥仔酒吧里打牌。我的牌技不错,喝得越多,打得越好。每当我赢到一大笔钱,我就会把一部分给茜茜,或者为家里添置点什么。有一次我买了一把扶手椅,在格林大街的一个家具店里,当时就把款付清了。我让他们在茜茜不在家的时候运过来,这样等她从她姐姐家里回来的时候,她就会发现我正坐在一把崭新的椅子上,面带微笑。她看看我,又看看椅子,然后说:“我欣赏你的用心,但是不赞成得来的方式。”她从来没坐过那张椅子。后来,这椅子没了以后,她说那上边沾的全是我身上的酒气,这个味道让她心碎。
肥仔酒吧里赌局不多,所以我得在城里到处穿梭。我跟一堆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玩,他们不高兴让你赢钱的时候就拿酒瓶子砸你,我从来没遭遇过他们的暴行。他们大多数人是喜欢我的,因为我会给他们讲笑话,还能把他们喝趴下。我一喝威士忌手就变得麻木,不过我总是能一杯接着一杯地喝下去,也从来没有让人把我抬出过酒吧。这些赌局通常持续到翌日五六点钟,直到没什么可赌的了。
有一回一个家伙把他的妹妹给赌了。这是他妈的什么世道,我当时这样想。可是那局我赢了,然后享用了我的奖品。自那以后的好几天我都没回家找茜茜。我一直不间断地在外头赌,除了上厕所哪也不去,赌完了就回到奖品的床上。我记不得她的名字,我想她也不知道我叫什么。她喝得烂醉,除了睡觉什么也不做。早上我继续跑到外边喝酒,那里到处是酒吧,多得我数不过来。早上八点这些酒吧就都开了,我去过其中几家,感觉我似乎是踏进了这个世界的悲伤之中。没过多少天,我花光了身上的钱,于是我找人借了些。后来借来的钱也花完了,只好回到海军工厂干活。当我到那里时,他们说我已经没有活儿可干了。我又在外头待了两天,因为我很惭愧,不敢面对茜茜。
第六天,我像只蟑螂一样爬回了家。茜茜走了。我已喝得烂醉,对此也无力做什么,只是睡了很长很长时间。中间我无数次醒来:破晓时分,然后下午,然后黄昏,然后又是下午。酒精在我体内渐渐消散,我在床上猛然坐起,身体颤抖着,深深思念着茜茜。我的肝脏突然很疼,按理说不应该。疼得实在受不了的时候,我就想茜茜,那是唯一能够维持我心脏跳动的动力。我思考怎么能够让她回来。我梳洗了一番,穿上一件漂亮的T恤。我看起来跟那帮牌友一样,我在自己的脸上看见了老酒鬼们才有的呆滞、浮肿,那呆滞的表情里又透露着一份疯狂与偏执。倘若有人在地上掉了五分钱,这样的人会立刻冲到大街上捡起,如同一只追随骨头的狗。
我喷了半瓶古龙水,就出门到她母亲家和她姐姐家去找茜茜。她们见了我仿佛见到了脏东西一样,不肯告诉我她在哪里。后来我知道了她在朋友家,第二天一早就赶了过去。天气很冷,但她却只穿了件外套坐在门廊。我还没看见她的时候她便看见我了,她诅咒我还有我所有的生活方式。她诅咒我母亲把我带到这个世上,诅咒我的姐姐们如此溺爱我,诅咒这座城市里每一家给我提供酒水的酒吧。
“就没有什么事情对你来说是重要的吗?”她问。
我跪下了,我这么做并不是为了把她求回来。假如门廊上地方够大,我甚至还会在她面前躺下来。我告诉她我爱她,我将来会努力做得更好,还有所有不值得被原谅的男人会说的话。我每一个字都出于真心,但她也不应该原谅我。她不能这么轻易地原谅一个像我这样的人,我不知道我是怎么了。并不是我不知道我做错了,也不是我没有能力让自己停止犯错误。我只是在做我打算要做的事情,不管后果与代价是什么。过后,我是真心地忏悔。我几乎对我做过的所有事情都后悔,但我想,这也改变不了什么。
茜茜的父亲也是个赌徒和酒鬼,对于我犯的错误她也脱不了干系。我在一家商店找了一份卸货的活儿,我告诉她我会把收入都交给她,让她贴补家用,我会等她回来。我一分钱也没动,一次也没赌。两个月以后,她同意再回来试试看。
茜茜回家的那一天,我买了一个拖把和抹布,这样我可以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我不想让她做饭,所以我到韦恩大街上买了一些烤鸡和青菜回来。母亲知道茜茜喜欢鸡胗,所以给她炸了一些——虽然母亲不太经常跟我说话。母亲为了想要的房子攒了四千块钱,这四千块钱都是靠她替别人洗衣服,在学校里兼职给厨房做饭攒下来的。我打算赞助她一千,还得央求她收下。她说现在还要孩子们的钱很惭愧,可是她真的太想要那座房子了,于是最终同意收下了。嗯,她和我都知道后来那笔钱去了哪里。当我到韦恩大街上时,我很尴尬,没有向她提起这件事。显然,跟她讨几块鸡肉还没那么尴尬。
我为茜茜整理好餐桌,她试探性地走进房间,就好像是踩在冰层上,仿佛不确定它是否能够承受住自己的重量。她看了一眼桌上的饭菜,然后说:“我估计你是到你妈妈那去了吧。”她走进卧室,闻了闻床单。回到客厅,她把桌子挪了个地方,把桌布铺在沙发背上。在她重新收拾家的时候,饭菜都凉了。
“我希望这炒菜的油可以放在烤炉旁边的这个柜橱里。”她说。
随后,她摇了摇一个空瓶子,“没有糖你是怎么过来的?你早上的咖啡是在外面小饭馆里喝的吧?”
接着她说:“我不希望家里有酒。”
她打开行李箱,把衣服一一挂在衣柜里。看见她的裙子又挂在我衬衫旁边,是件多么让人宽慰的事。她在浴缸旁边的小碟子里放上一块蓝色的香皂,然后用手指摸摸瓷砖缝隙里黑色的霉迹。
“可以用碱液把这些除掉。”
等她换上拖鞋以后,她说:“我想我们可以享用你母亲做的晚饭了。”
我们几乎沉默地吃完了饭,像电影里有钱夫妇们那样。我摸她的手,她退缩了,于是我又等了几分钟,然后又试了一次。她眉头上的一道皱纹加深了,而且我注意到她抹了口红。我不喜欢这样。我希望我们还做回丈夫和妻子,我们之间没有任何假装、修饰,没有任何作秀的成分。自从我们开始约会以后,她就没再化过妆,她这样让我感觉自己是她不认识的男人,而我也不认识她。我希望她能像过去一样穿着拖鞋走来走去,头发用发卡卡上,绑一条丝巾。
“我从来没有把你当成傻子。”我说,“我从来没有把你的善良当作软弱。”
她叹气,“嗯,我知道你不是有意的。我也知道我父亲对我母亲所做的那些也不是故意的,但他确实做了。”
“我不是他。”
“你跟他也差不多了。”
“我不是他。”我又说一遍。
那天晚上,茜茜第一次看着我的眼睛。“我为了你把我平时的标准都放一边了。当你第一次来到我家,叫我出去散步开始我们第一次约会的时候,我就已经这样做了。现在,我也是这样做的。我很害怕,但我仍然坚持了。我希望你能明白。”
她来到我坐的桌子这边帮我收拾碗碟。她身上丁香花的脂粉味和烫了头发的味道让我有些晕眩,她的长袜裹在大腿上,尼龙的布料碰撞着,让我的手有些抽搐。
“宝贝儿。”我说。
她把碗碟收拾好,领我走进卧室。第二天六点半,我醒来准备去工作,她还在睡着,但房间里很温暖,我发现她早已起来过,为我把暖气打开了。
“这他妈什么东西?”那是米尔斯在讲话。我们互相大声嚷叫着。血液涌上我的太阳穴,我的手掌湿滑。“他妈的怎么回事?”他又喊一声。
“那里有什么东西,兄弟。”我指着对岸那个黑家伙说。
“那就是块他妈的大石头,谢泼德!你别把你的子弹都打在水里。你刚才打了一大半到这全是活地雷的沙滩上。搞什么?”
“你没看见那东西?我已经盯了它几个小时了。”我又举起我的来福枪,在眼前晃了晃。
米尔斯现在已经疯了。
“把枪放下!把它放下!”
我把枪放在沙滩上,米尔斯一下跑到我面前,手指戳着我的胸膛,放声大叫。我把他推开了,自己也往后摔在地上。他立刻骑到我身上,又是挥拳,又是吐唾沫。他自己已经喝得半醉了,只打中我肩膀一拳就被平基过来分开了。平基把我拉起来,说我可能需要休息一下,也许我们三个都需要休息一下。队里的其他几个已经停下不挖了。四周很黑,但我敢发誓,其中有一个人正在盯着我,一边摇头。
“我不需要休息,我在保护你们这帮狗娘养的。那边有个潜水艇。你说我他妈的该做什么?”
“你认为你可以用枪射击那个潜水艇?”平基说。
“就在那里,两百英尺的地方,在左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