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社会主义在中国(2 / 2)

高放早在1987年接受《改革与理论》杂志记者采访时就强调民主对于社会主义的重要性。他说:“毛泽东晚年的错误,就民主政治建设、政治体制方面来看,是重复斯大林的做法。在指定接班人上面,他比斯大林更进一步。他在1969年指定林彪为接班人并写进了九大党章,这在整个国际共运史上是史无前例的。由此可见,我们在政治体制中民主建设很不足,这是我们政治体制的严重弊端。实际上,我们过去的政治体制里面有封建专制的某些因素。因此,我们必须使广大干部看到政治体制的弊端,看到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性、首要性和迫切性……不要以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可以不讲民主建设了。从民主建设对经济建设的巨大促进作用,从过去我们长期民主不足,集中过度、专政过头等缺点来讲,在我们今天,应当十分重视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建设。”17

杜光是中共中央党校资深教授,曾任中央党校科研办公室主任、图书馆馆长。他在2009年写的一篇怀念胡耀邦的文章《一位伟大的民主主义者》中,引用了恩格斯关于应该采用合法斗争方式(议会选举)的论述之后说:“无论是夺取政权,还是消灭私有制,暴力革命都已经不是唯一的选择。暴力革命固然是诞生新社会的产婆,但是如果孕育新社会的旧社会远没有达到预产期,暴力是不可能接出活生生的婴儿的。以人来做比方,胎儿只有两三个月,产婆硬要把婴儿拽出来,这个小生命还能活得成吗?深知,旧社会的母胎里根本就没有怀孕,作为产婆的暴力革命却武断地认定胎儿已经在母胎里发育完成,一定要剖腹取儿,其后果我们是可以想象得到的:不但得不到新生儿,而且母体也将遭到严重的损害,健康状况一落千丈。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时代,资本主义的发展远没有达到可以实现社会主义的程度,共产主义就更不用说了。所以,共产主义主张的暴力夺取政权和暴力消灭私有制,不能不在事实面前让步。”18

<h3>王占阳和胡星斗:普遍幸福主义和宪政社会主义</h3>

2006年以来,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王占阳提出,由结构型社会主义(以所有制结构作为判断是否社会主义标准的斯大林模式)转变为功能型社会主义(以普遍幸福作为社会主义的目标),是历史的进步。斯大林的结构型社会主义已经在实践中失败,邓小平的“猫论”和“二个有利于”,是功能型的社会主义。功能型社会主义即普遍幸福主义在20世纪的兴起,是国际社会主义运动的巨大进展。

王占阳在2006年出版的《新民主主义与新社会主义》一书中说,功能与价值是同一概念,社会主义是一个价值论概念。“所谓社会主义,实质上就是普遍幸福主义。”“所谓社会主义的价值,实质上就是普遍幸福主义的价值……按照这个原则来解释,我们才能合乎逻辑地阐明为什么效率、公平、自由、民主、人权、博爱、福利、正义等等不同的价值都是社会主义的价值,因而也才能够合乎逻辑地阐明社会主义的价值体系。”19这些价值和功能,构成了新社会主义的基本内容。

王占阳强调自由、民主与人权是社会主义基本价值原则。他说:“没有社会主义自由化,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化”,“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而专制、奴役和压迫,都是反社会主义的。他说:“社会主义如果不以自由、平等、博爱为口号,难道要以专制、独裁、仇恨为口号?”王占阳说,官本位、官僚主义、裙带关系、干部特权、政治腐败等,都是反社会主义的现象。

王占阳认为,苏东剧变,失败的不是社会主义,而是非社会主义的僵化专制体制。

王占阳认为,新社会主义的经济也是普遍幸福主义的经济,普遍富裕的经济,它应该同时具备效率和平等这两个基本特征。新社会主义的经济是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结合。社会主义所有制是社会所有制,即公众普遍占有生产资料。西方现代经济制度具备了普遍幸福的功能,因此这种经济制度应该成为新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的基础,再加以改革和创新。

2011年,王占阳根据他提出的社会主义就是普遍幸福主义的概念,作了进一步思考,指出以瑞典为代表的欧洲一批国家是社会主义国家,而美国则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徐景安也赞成社会主义就是普遍幸福主义的观念。他首光在南方竭力推动幸福深圳、幸福广东的观念,获得广东省领导层支持,幸福广东遂成为地方执政理念。近年来,徐景安又提出幸福中国。他说,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不仅要富裕,还要民主,还要文明,这就是幸福。之所以提出幸福中国,就是为了把中国从发展第一的偏执中解放出来,否则什么问题都解决不好。他建议以幸福中国为旗帜,启动新一轮改革。徐景安的努力,把普遍幸福主义的新社会主义理论引进了实践层面。

2006年9月,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的首届社会主义论坛上,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在书面发言中提出了宪政社会主义这一概念。这在中国国内属于首次,因而受到瞩目。著名法学家江平看了胡星斗的文章之后说,赞成宪政社会主义的提法,希望中央逐渐采纳。如今,这篇文章在“胡星斗中国问题学”网站发表传播。

胡星斗说,根据中国国情,他主张宪政优先于民主,建设法治国家优先于建设民主国家。

胡星斗认为,宪政即限制政府权力,实现分权与制衡。应设立宪法法院,审查政府违宪,保护公民权利。他说:“宪政社会主义就是,充分尊重社会主义的公平价值观和中国国情,既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宪法的至高无仁的地位,建设法治国家,又要保证政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既要吸收现代人类文明最高成果―宪政,又要继承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发展公平市场经济,铲除特权垄断利益集团和腐败,建设人本、人道、公正、公开、共有、共富的现代中华文明,实现四民主义―民有(人民拥有主权)、民授(人民授权)、民治(基层人民自治)、民享(人民分享成果),以四民主义进一步改革中国、发展中国、稳定中国、统一中国。”20

值得注意的是,胡星斗提倡“可控民主”,即室内民主(在电视、礼堂、教室等地发表竞选演说)、协商民主(不同党派和利益集团平等协商)、法治民主(反对“文革”式无法无天的民主)、间接民主,而反对街头民主。他主张法治优先于民主,建立代议制度,公民只选举产生权力机构或立法机构,然后由权力机构或立法机构通过选举及协商产生行政官员。

胡星斗说,宪政因其法治和程序,避免了暴民政治,所以对执政者是安全的;又因其驯服了权力,把政府关在笼子里,所以对公民也是安全的。也只有实行宪政,才能保证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保证社会和谐稳定和道德文明,从根本上改变谎言和暴力的传统政治,避免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胡星斗提出,改革应该从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人手,如成立违宪审查委员会、通过公开竞选产生人民代表、各级政务官由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等。

王占阳的普遍幸福主义和胡星斗的宪政社会主义,在中国无疑是一种创新,并具有浓厚的民主社会主义色彩。

<h3>谢韬事件</h3>

有了上述这些探索,《炎黄春秋》杂志2007年2月号发表了中国人民大学前副校长谢韬的文章《民主社会主义与中国的前途》(第1—8页)。这篇文章首次明确公开提出民主社会主义是中国的前途,在中国引发了爆炸性反响。

该文要旨如下。

一、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说,股份公司是“在资本主义体系本身的基础上把资本主义的私有产业扬弃”。资本家成了企业股东之一,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这是一场和平革命。《资本论》第三卷还说,股份公司是一个过渡点,“以便资本再转化为生产者所有,不过这时它已经不是当作一个一个分立的生产者的私有财产,而是当作共同生产者的共同财产,直接的社会财产”。21谢韬认为,资本主义就这样完成了向社会主义的和平过渡。《资本论》第三卷推翻了《资本论》第一卷的结论,不再需要“炸毁”资本主义的“外壳”了。马克思心目中的曼彻斯特式的原始资本主义灭亡了,其后的资本主义,逐渐社会主义化。《资本论》第三卷是马克思、恩格斯皓首穷经研究资本主义几十年的最终结论,经恩格斯10年编辑修订,在恩格斯去世前一年——1894年出版。马克思、恩格斯晚年成为民主社会主义者。

二、恩格斯晚年有反思,强调走合法斗争道路,通过选举取得成功。他在1895年3月撰写的《〈法长西阶级斗争〉导言》中说:“历史表明我们也曾经错了……1848年的斗争方法(指暴力夺取政权,谢韬注,下同)今天在一切方面都已经过时了……利用选举权夺取我们所能夺得的一切阵地的榜样,到处都有人效法;无准备的攻击(暴力),到处都退居到次要地位。”22谢韬说,这是恩格斯去世前几个月发表的文章,是他最后的意见。这就告诉我们,通过合法斗争取得政权,保留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平过渡到社会主义,是成熟的马克思主义。恩格斯晚年,成为民主社会主义者。

谢韬在文章中说:“在马克思恩格斯总结革命的经验教训,承认1848年的错误以后,保留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平地长人社会主义,才是《资本论》的最高成果,才是马克思主义的主题,才是马克思主义的正统。这个正统叫做民主社会主义。”

谢韬认为,苏维埃采用暴力夺取政权,粉碎私有制,是错误的,是从左边修正了马克思主义。谢韬在这篇文章中说:“不是伯恩施坦(1850-1932)‘修正’了马克思主义的暴力革命理论,提出了和平过渡理论,伯恩施坦只是重复恩格斯的话,继承和发挥了恩格斯对马克思和他共同创立的革命理论的反思和修正。倒是列宁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在先进资本主义国家共同胜利的思想,提出了在落后的东方国家一国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列宁主义是布朗基主义的继承和发展。布朗基(1805—1881)是19世纪法国秘密社团领导人,第一国际内的暴力革命派,巴黎公社的军事领袖。布朗基主义的要义是:坚信不管生产力发展处于什么水平,只凭革命暴力就可以创造出一个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的新世界。”

谢韬说,瑞典等西北欧国家的社会民主党人接过民主社会主义旗帜,通过和平方式演变到社会主义,并与苏联的暴力社会主义展开竞争,并最终取得了胜利,民主社会主义在西北欧取得了极大的成功。民主社会主义最伟大的成就,就是在老资本主义国家通过生产力的大发展和调节分配,基本上消灭了城乡差别、工农差别以及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差别,铸就了民主社会主义的辉煌。这一成就使苏联模式的暴力社会主义黯然失色,这是促成苏联和东欧国家和平演变的根本原因。

谢韬在文章中指出:“构成民主社会主义模式的是民主宪政、混合所有制、社会市场经济、福利保障制度。民主社会主义核心是民主。没有民主的保障,其它三项都会异化和变质。”

谢韬认为,中国自改革开放起始,就已经走上了民主社会主义道路。民主社会主义是中国的前途。

正如人们预料的那样,谢韬的文章遭到老左派猛烈抨击。杭州、上海、北京等地密集召开10个会议大举批判谢韬,指谢韬“否定四项基本原则”、“篡改马克思主义”、“反对社会主义”、“反对毛泽东思想”、“妄图打倒中国共产党”。他们说谢韬“蓄意抛出所谓‘民主社会主义’纲领,其目的是进行所谓‘政治改革’,颠覆党的领导,颠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这是一股反党反社会主义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潮,对他的恶劣影响绝不能低估”。“这些反动言论,具有很大的欺骗性,不把它彻底批倒,将会给国内造成严重的思想混乱,进而影响到国家、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命运。”

有学者提出,谢韬的论述也有值得商榷之处。恩格斯临终前写的《导言》的确强调了依靠选举等合法手段实现社会主义,但恩格斯并未彻底放弃暴力夺取政权的手段。

京城盛传,上面对此保持冷静态度,来自高层的意见是:不转载、不批判、不争沦,个人可以对此表态。

2007年5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答读者问”,题为《如何看民主社会主义》,显然是针对谢韬一文。文章不赞同民主社会主义的政治多元化主张,但语气温和,没有像过去那样杀气腾腾,而且还说民主社会主义“有一定借鉴意义”,透出微妙变化。

虽然有老左派兴师问罪,但诸多媒体发表了大量介绍民主社会主义的文章和研究瑞典、挪威社会状况的文章,还频繁邀请西北欧各国驻华代表现身说法,评介民主社会主义和福利社会。

2007年这一年,民主社会主义在中国形成了空前的热潮。

<h3>华炳啸:超越自由主义,走向宪政社会主义</h3>

2010年6月,西北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华炳啸著的56万字的《超越自由主义―宪政社会主义的思想言说》一书,这是社会主义研究的一项重大突破。高放为此书作序,江平在10月28日南方周末发表《宪政社会主义是大势之所趋》一文,推荐此书。周瑞金、王长江、包心鉴、王占阳也发表文章给予好评。

华炳啸说,当今世界,民主化潮流是绝对不可阻遏和抗拒的,威权政体的终结是必然的。那种认为只要经济成功就具备了统治合法性的看法,是站不住脚的,是自欺欺人。在当前,完成邓小平未竟事业,开展政治改革,实现政治现代化,已经成为中国的首要间题,政治现代化的核心问题就是政治民主化。

作者说,高度集权不是社会主义。那么,什么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就是全民民主。

作者认为,中国的制度是官僚体制下的干部阶层垄断了权力,获得对整个社会和人民的支配权。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人民的任务不是首先革资本主义的命,而是首先要革封建主义和官僚垄断主义的命,建立社会主义宪政。

作者指出,由于宪政民主需求与宪政民主供给之间存在巨大矛盾,中国出现严重不平衡的“盛世景观”。中国无法向世界提出一套能被广泛认可的最低民主标准的中国民主模式,也无法向世界贡献一位真正具有世界影响的思想文化大师。导致出现了“经济巨人、政治侏儒、文化贫血”的怪现状。

作者认为,当今中国,民主化已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宪政社会主义是顺应历史大势应运而生的救世药方。他认同自由、民主、人权、法治是普世价值,指出宪政和民主没有姓社姓资的区别。但他同时也指出,没有共产党发挥整合功能,中国就会滑向动乱与分裂。

因此,华炳啸说,他提出的宪政社会主义,既不同于自由主义宪政模式,也不同于民主社会主义模式,而是在借鉴西方经验的基础上,从中国国情出发进行的独特制度设计。

作者提出的宪政社会主义的精髓是党主立宪,即共产党一党领导下的宪政民主结构。作者说,这是相较于其他改革方案最接近中国国情的一种可能。要点如下。

(一)实行党内法治、扩大党内民主。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党的最高权力机关。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均由代表大会选出,彼此平行,互不隶属。实行党务公开、党政分开。

(二)实行司法改革,保障司法独立。设立国家司法院主管司法,下设宪法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取消审判委员会、案件审批制和案件请示制度。司法院党组织不干涉司法工作,主要负责领导人提名及党员教育组织工作。

(三)改革人大制度,扩大人民民主。改称人大常委会为参政理事院,成员称为参理员,实行专职化,负责立法,切实保障公民各项自由权。保证党在人大中的领导地位。各级人民代表和参理员都必须经过基层竞选产生。

(四)改革政协制度,促进民主协商。把政协改为议政院,发挥参政议政、质询监督、政治协商功能。

(五)理顺政企关系,实现两权分离。除一些大型基础产业和非营利性基础企业之外,国企改为人民所有制企业,由参理院行使产权管理权。

(六)革新执政方式,试行竞选组阁。国家主席由全国党代会选举提名两人,两人在全国人大竞选,经投票产生国家主席(当选者自动兼任党的总书记兼军委主席)。政府换届前,由全国党代会向国家主席推荐两名国务院总理候选人,两人在全国人大竞选,由人大选出总理。

作者认为,这些方案是“新型一党制”,是复合式民主。比如,在保持“一元战略共识”传统的同时,建构体制内的二元竞争,并进一步扩展多元利益表达层面;又比如,在一院制(人大)领导下,参理院、议政院、国务院、司法院四院制衡,同时与国家元首制度实现互动。这就是多重复合。

华炳啸说,民主化不在于搞多党制,而在于承认国家主权属于人民,实行宪政和法治(限制执政党权力,保障言论、出版、结社自由)。作者称此为“立宪的一党制”,并强调不搞多党制,不允许公开的政治反对派。

华炳啸的宪政理念是“新社会主义”。该主义可以表述为104个字:在尊重个人自由权利的基础上,以公民社会为本位,以人民民主宪政为本质特征,以科学民主制为基本组织原则,以社会公正与平等为核心价值,以促进公民自由发展为己任,全面构建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与社会文明。

华炳啸提出,只有实现人民民主宪政,才能挽救社会主义。

华炳啸说,宪政社会主义从自由主义那里学习了保障个人权利的精髓,但是,由于自由主义主张走资本主义道路,所以他批评了自由主义:“自由主义维护的首先是能人的自由、精英的自由,尤其在根本上维护的是资本特权的自由。而社会主义的任务就是防止贫富悬殊、实现共同富裕,就是限制资本特权及其所有不合理的特权。社会主义对人的尊严的全面关怀,首先就体现在制度化了的对弱势群体的特别关注与援助上。自由主义却认为对于‘穷人越穷、富人越富’的现象只能自由放任,因为富人是跑道上‘健将’,而穷人是‘跋子’。富人越富是理所应当,穷人越穷是活该。”23

华炳啸的结论是,应该以社会主义民主化代替自由主义民主化,他不同意现阶段中国采用自由主义宪政的多党竞选的办法。

另外,民主社会主义赞成多党制,这与华炳啸主张的“立宪的一党制”也不相同。

胡星斗的宪政社会主义虽然提出“可控民主”,但他并没有明确提到是否实行多党制,因此可以视为在这个问题上持开放态度,即不反对多党制。这一点,与华炳啸的宪政社会主义是有区别的。

有些读者读了这本书之后说,华炳啸的宪政社会主义充分考虑了现阶段中国国情,是一个过渡性方案。未来的中国,在实现了过渡性方案取得稳定之后,将不可避免地出现多种政治力量公开竞争的局面,这并不是一个应否如此的问题,而是一个实然的趋向,止如毛泽东所说,党外无党,帝王思想。华炳啸在书中提出了中国民主化气阶段时间表:1978-2009,适应性政治改革;2010-2020,宪政制度化全面展开;2021-2049,参与民主化。但是对2049年之后的趋向,作者并未明言。

华炳啸提出的宪政社会主义,重点强调了政治改革和民主,不能排除他提出的宪政社会主义最终会过渡到民主社会主义。因此,不妨把华炳啸的主张归人民主社会主义这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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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614页。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9,第499、496、493页。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人民出版社,1979,第4、92、273、274页。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22页。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16-518页。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24页。

7 《伯恩施坦读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第258页。

8 〔苏联〕费多谢耶夫等:《什么是民主社会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第24页。

9 李洪林:《理论风云》,三联书店,1985,第174、175页。

10 李洪林:《四种主义在中国》,三联书店,1989,第81页。

11 李洪林:《理论风云》,第184页。

12 王若水:《为人道主义辩护》,三联书店,1986,第233页。

13 王若水:《为人道主义辩护》,第193页。

14 王若水:《新发现的毛泽东》,香港,明报出版社,2003,第659、666、672页。

15 冯媛主编《王若水80周年诞辰纪念》(赠送本),第61、66、67页。

16 华炳啸:《超越自由主义》,西北大学出版社,2010,第11页。

17 《高放政治学论萃》,团结出版社,2001,第172页。

18 张博树主编《胡耀邦与中国政治改革》,香港,晨钟书局,2009,第185页。

19 本段及下段引文,分见王占阳《新民主主义与新社会主义(修订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第4、5、7、11页。

20 胡星斗网站 http://www.huxingdou.com.cn。

21 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6,第504页。

2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10、522页。

23 华炳啸:《超越自由主义——宪政社会主义的思想言说》,第489,4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