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樟木头的大杂院(1 / 2)

西夏的苍狼 雪漠 6288 字 2024-02-18

1

灵非没想到,后来的樟木头会有那么大的变化。这个被称为小香港的所在,那时节,还是个寻常的小镇呢。

灵非和紫晓,最初就相识在樟木头的大杂院里。该院落是典型的樟木头民居,显得古朴深幽,路面由石条铺成,整个基调呈青碧色。麒麟木雕从高墙上的洞中探出,很是扎眼。樟木头被称为麒麟文化之乡,随处可见麒麟图案。

在本书中,大杂院是个很重要的内容。关于它的故事,可以写好几本书。它既是过去的樟木头,更成了红尘中的一种意象。没有它,本书中的紫晓等人就有点不食人间烟火了。它还是书中许多人物的起点。多年之前,他们都是从这个大杂院起步的,后来却有了相异的人生。其原因,便源于他们在大杂院中的选择。那时的心,决定了他们后来的命。灵非说,那不同的命,是不同的心造的。

所以,那大杂院,其实是本书中人物生存的土壤。

对早年的樟木头,灵非的记忆已一片模糊了,清晰的只是轰隆隆过往的车辆。每天夜里,乱七八糟的车声摧命似吼。噪音穿越虚空似穿越墙壁,撞击灵非的耳膜。尤其是那辆黄昏必来的送奶车,叫起来,像不顾廉耻的泼妇,扯着嗓门,酷似铁片刮锅底。第三天夜里,那泼妇又叫起来时,灵非拉开门,扑出去,吼一声:

“摧命呀,你。”

叫声随之息了。但次日,依旧。这是小巷独有的景致。一想到麒麟巷,就想到那泼妇似的车。好在久居鲍鱼之肆,不闻其臭。几日过去,便不再刺耳了。

麒麟巷是樟木头最独特的巷子。说它独特,主要是因了巷中高墙上的洞中探出了许多麒麟木雕。改乡为镇之后,这儿又成了城镇和乡村的分界线。中有道,一面为城镇,一面为乡村。它很像凉州人说的“店”。院中的房子,多用来出租给打工仔。

同院的老王爷以前掏厕所。他淘了粪,运回乡下做肥料。后来,见城里人喜欢土鸡,他就从乡下搜了来宰卖。他虽然换了行,但对粪仍有奇异的好感。半年后的某夜,灵非梦见自己置身在山一样的粪堆中。次日一说,老王爷便猛拍巴掌。

“哎呀,你要发财。”

“发财?”灵非笑了。打工仔发啥财?“真的呀。”老王爷说:“财,你以为是自己挣的呀?是财神爷给的。唔发,由了你?全是命定的。一天,夜游神怨财神爷,骂他溜沟子,越富越给。财神爷说,那是命定的。唔信?试试。就扔给叫花子一个元宝,把叫花子拌了一跤;扔三回,拌三跤。倒叫花子骂了三回。为啥?命穷。你肯定发财,唔发,还由了你?”果然,一月后,一笔生意找上门来--不是他找生意--他赚了笔小财。

因为住的人杂,这条小巷显得异样的杂乱。随着住宅区的开发,一些屋主人便搬上了楼。这房便为各色各样的人所租,成了真正的大杂院。

灵非租的就是大杂院里的房子。灵非到来之前,这儿已有好多住户:美貌女郎柳莺。玲,私营企业职工。老王爷,专门杀鸡的老人……还有,刁钻古怪的蔡奶奶。

便成为一个世界。

而且,灵非入住小院不久,又来了一对小恋人:紫晓和常昊。他们的表演,将成为那时大杂院里的戏眼。

2

因了紫晓的出现,灵非的记忆清晰起来。那时的紫晓,是个毒日头一样灿烂和邪恶的女孩。那时,她刚和常昊私奔到东莞。常昊身边总有一群“坏”男孩。在这个独特的世界里,她是太阳。她有着惊人的美。说“惊人”,是因为她在做什么事时,都能笑得灿烂而天真。即使当着许多人接吻,她也能发出童稚天真的笑。而且,绝无丝毫的伪装。那笑,很透明,像她的眼珠,白是地道的纯,黑是纯粹的黑,不掺别的杂色。她的穿着永远那么随意而贴身,即令她穿一件破乞丐服,也能显出奇异的美。

此后数月,紫晓成了灵非眼中唯一的风景。虽说那时的紫晓,还只是个女孩。单纯的女孩,是璞。发现女孩美的过程,就是剖石见玉的过程。这需要眼力,更需要技巧。可惜世上的良匠太少,不知有多少“璞”,带着“刁妇”的恶名,离开了人世。

女人是钢琴,能否弹出美曲全在于演奏者。蠢猪男人,只会乱拱乱踩一气,喘吁吁弄出满屋的噪音。

记得紫晓来的那天正在刮风。地面上飞着各色的纸片,这是有人散发的广告。这是麒麟巷的另一道风景。白的红的互相追逐,像这个世上的男人女人一样,胡搅蛮缠一气。

那天的风里有一条狼狗,很壮,黄色,很粗的尾巴,很大的嘴,英雄气十足。樟木头有好多狗,说不清是野狗还是家养的。有的吊着长长的奶头,有的抖动着裆间的卵蛋。它们老是窜入小区,老叫保安们揍得乱叫。街上四处游动的狗,成为樟木头独有的景致,一直保留了许多年。

那条老来大杂院的狗是条公狗。它老是到下水道口吃那些乱儿糟八的东西。这当然影响不了它的英雄气。韩信不是也乞食于瓢母吗?他之所以后来成为英雄,是他当时还有羞耻心。灵非认为这狗英雄气十足的理由就是:它在下水道前就餐时总流露出掩饰不住的羞愧。它总在东张西望,一见有人过来,就飞快地曳尾而去,瞬间便淹没于风中。

那天的风里,过来一位白衣女子。

这个女子就是紫晓。

白衣的紫晓成了灵非生命的一个图腾。它永远鲜活着。日后许多年里,无论紫晓穿啥衣服,黑的或是别的颜色,但活在灵非心里的,总是白衣的紫晓。后来,他才知道,紫晓喜欢穿白衣的原因,是她老是梦到那个自称“白轻衣”的女子。灵非偷偷写了一首诗:“很想与你偕行江湖/一手执剑/一手搂定白衣的你/挽长弓/射下你声声笑语。”日后的某一天,灵非把它给了紫晓,紫晓说:“得了吧,你是写给林青霞的。”灵非笑了。那时,他只知道林青霞是个女人,演过电视。

紫晓的出现使灵非感到了惊喜。在进这个破旧院落前,他就知道这儿会遇到一个女子,他寻了半生的女子。

紫晓一出现,他就认定:就是她。

紫晓明显异于灵非以往遇到的东莞女子。他接触的多是文人。女人太文了,就像玉石上涂了银粉,亮则亮耳,惜乎掩盖了本色。含蓄的女性还看不出文之害,善于卖弄者便恶心了。她们总自做聪明地卖弄。内容虽丰富,可惜没消化,半是原物,半是粘液,像醉后的呕吐物。--女人味因之没了。

紫晓没那种酸掉牙的文味,但也没浅薄到只剩下一个肉体。也许这就是那种被称为“尤物”者了。一颦一笑间,她总有种摇晃心旌的美。那美,永远是鲜活的。灵非身居下水道旁三月而不闻其臭,就因了紫晓邪恶而奇异的美。

那时的常昊形瘦如病鬼,一口温州腔,说话似醉鬼。玲形容他口中含了泔水。柳莺也老是冲他皱眉。可咋会叫紫晓抛弃父母,跟他私奔呢?

这是个谜。

3

那个六月天的许多都模糊了,除了紫晓的出现和玲的骂娘。

紫晓来那天早晨,玲把大行截在门口,问他为啥夜里敲门?

这是个极有戏剧性的场面。

“说呀!”玲紧逼一句,“为啥敲我的门?”

“要水……要……一些……水。”大行满面通红。

“为啥把窗纱撕烂?”

院里人都憋了笑。玲的声音很大。“半夜里,敲门不说,还要翻窗子。我说你翻,翻进来给你点好看。”

“哟,别骂了……瞧,人家脸都红了。”蔡奶奶笑嘻嘻说。

“就是。得饶人处且饶人嘛。”老王爷说。

玲便愤愤住了口。这是个形神酷似巫婆的女子。因了这事,日后许多天里,灵非不和她说一句话。这个早晨发生的故事,影响了他和玲的交往。半年后,玲明显地对他表示了亲密,并多次暗示。

但灵非的兴趣在那天早晨就死了。

4

紫晓倦曲在阴暗的墙角里看书的那个场面很美。她仿佛很专注。身边的一切都进不了她。常昊在收拾屋子。屋里苍蝇很多,像轰炸伦敦的纳粹飞机。这是那时小巷里的夏季景致。爱情少不了的。苍蝇少不了。搅天的臭味也少不了。爱情,诗意,臭味,就是生活。

常昊疯狂地唱:来呀来个酒啊,不醉不罢休,东边我的美人,西边黄河流。灵非不喜欢这个曲调,也听不清含了泔水的常昊口里吐出的词。日后的某一天,他终于听清了词并爱上了它。是的,东边美人,西边黄河,多壮美。江山好,美人更好。

紫晓是另一个世界。

紫晓总在若有所思地翻一本书。那本书很旧,似乎是毛套纸制的,但她保护得很好。她似在阅读,又似在乱翻。但显然,爱江山更爱美人的常昊们并没影响她。常昊很喜欢她这样,搂过来,亲一口。紫晓才合了书,咯咯笑。

紫晓的笑很真,很纯,仿佛不黯世事的孩子天使般的笑。最美的语言也形容不了这笑。也许,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出万一。

那个词叫“灿烂”。

正是草青柳绿的季节。

这个季节的一切都美,掩蔽了所有的丑。岁月像那条黄狗一样溜走了,那缕温馨却印在灵非的心头。

灵非对紫晓印象最深的除了她很美的笑,还因为她的呻吟。此前,灵非不会想到一个女孩会在做爱时那样呻吟。那呻吟贯穿始终。而寻常女子,只在高潮时才那样。

由于那房子不太隔音,紫晓的呻吟,总惊醒隔壁的灵非。那呻吟很水,很柔,很有节奏,伴着床的响动。很怪的是,灵非无丝毫的情绪波动,只觉得那呻吟很美,是柳浪闻莺般的天籁。

确是天籁。

灵非从来都认为性爱是上帝送给人类的最美礼物。

那天籁能响许久。

这成为灵非对紫晓之所以爱上常昊的一个解释。是的。对情窦初开并体验了性爱甜蜜的女孩来说,最能吸引她的,便是情爱本身。

每夜,那天籁总响起多次。

5

那时,紫晓的风采如日中天。每天,她身边都围一群男孩,众星捧月似的。紫晓老在笑,仍那样天使般纯真,也魔鬼般邪恶。她的牙很白很齐整,一笑,总有种眩目的美。隔壁搅天似喧闹。男孩的声音像吵架,一个跟一个过不去,都成江湖豪客了。间或,夹杂着紫晓的咯咯。

夜里,他们便去学麒麟舞。麒麟舞是樟木头独有的一种民间舞,明末清初时,便具规模了。一到农闲时,一些青年便在师傅的带领下,习拳术,扎马步,练套路,练至大年初一,便整了装,舞了那麒麟,去挨家串户地拜年。这麒麟舞,以家族为主要传承载体,轻易不外传的。但常昊认识了一个老头,很投缘,愿意教他。老头也想造造人势,按江湖一行的说法:“有钱了帮个钱场,没钱了帮个人场。”老头一接纳常昊,他那班哥儿们便一涌而来了,时不时给老头买点酒肉,哄得老头很开心。

常昊们学这舞,主要是喜欢那麒麟舞的基础功:李家拳和蔡家棍。那时节,他们老看武打片,都成了武迷。

紫晓一去,院落便坟地似的空寂。当然,这只是灵非的感觉。

此时,玲在听录音机。蔡奶奶在唱佛。老王爷屋里的破电视吱吱哇哇――他的屋里总是弥漫着一股沸水中的鸡毛臭。这些,都进不了灵非的心。灵非的心是坟地。那时,紫晓是心里的太阳。

一切印象,都遥远而模糊。也因此,所有回忆都显示了奇异而朦胧的美。

紫晓一走,灵非就怅然若失地捡起笔,写一部似乎要流传千古但总也写不完的书。

小屋很凉。他的印象中,那个六月天不热,反倒有种奇怪的凉。太阳是照不进小屋的。一堵墙掠去了所有的阳光。下水道穿过墙角。墙皮因之脱落了。因关紧门窗的缘故,苍蝇也进不来。小屋里,老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孤零出阴森的凉。

每天早上三点,灵非就起床了,出了门。在黑黑的晨色中,他抬头向天,长吁一口气。一种伟大的感觉弥漫开来--谁能想到,一个小城的大杂院里,正在诞生一部大作品呢?

他有种恶作剧似的快意。

还有孤独。

后来,灵非很喜欢谈孤独。他说,孤独是“举世皆浊我独清,举世皆睡我独醒。”

紫晓一来,噪闹随之而到。执笔是不可能了。他很想去隔壁看看这位女子。只有在这时,他才觉得当一个平常人是多么幸福。他很羡慕这群无忧无虑的年轻人。

这也是一种活法。

今日有酒今日醉,不管明天喝凉水。

肉常吃。隔壁常响起滋啦啦的声响。间或,一窝蜂去餐厅。那时,他们阔着呢。有大哥大,有摩托,还有打工挣来的钱,够花一阵子了。不吃干啥?不笑干啥?

一阵子后,咋办?管他呢。白水下面也成,饿几顿也成,或者借,或者卖样东西,又是一阵子。

灵非很羡慕这无忧无虑。他没这样活过。童年、少年在贫困中度过。青年后,就进了书堆。

这也是一种活法。

灵非是幸福的。那时的常昊们也是幸福的。后者的幸福一点也不比前者淡。

灵非永远忘不了一个境头:在东莞街头,一对很丑的男女乞丐,忘情地看着对方,让着一个讨来的棕子。谁都不愿先吃第一口。

他相信,那一刻,他们是世上最幸福的恋人。

幸福是一种感觉。幸福与财富无关。当窗外一个拾粪老汉躺在地上头枕土坯香甜地扯起鼾声时,屋里的胖子富翁却懊恼地在席梦思上翻来滚去。很难说后者比前者幸福。

灵非也忘不了凉州的那些闹社火的农民。他们背个腰鼓,跳、闹。汗水冲下脸上的尘土,但冲不走笑,那是真正能称作“笑”的东西。在这世上,一切都成工具了。笑亦然。笑成了戏子脸上的油彩,需要了,就抹他一下。笑于是成了献媚,成了巴结,成了可以出卖的商品。只有农民的笑,才是发自内心的没有走样的笑。

常昊们的笑亦然。他们不伟大,不高尚,不求进步,但他们也是真正活着的。真正活着的人为自己的心灵活着,不为别人的颜色而活。

灵非想,这世上,真正活着的人不多。

6

那个小院里还有个叫灵非难忘的人物:蔡奶奶。这是东莞人中的异类。东莞人大多憨厚,但蔡奶奶却刻薄得讨厌,天真得掉牙,又有针头上削铁的精明。

在灵非的印象中,蔡奶奶成了老东莞的象征,后来,他一想到先前的东莞,就会想到蔡奶奶。那时的东莞人很穷,很穷的人是很计较的,因为她也得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