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没看见别人,老兄。你说你是当初被派去调查这件案子的……”
“是的。”
“那你可能还记得那个地方的样子。客厅有两扇大窗、一扇通往后院和湖的玻璃门。当屋里开着灯、窗帘没有拉上的时候,屋里的东西你能看得一清二楚。教授和那个年轻人在桌边吃东西,聊天。接着年轻人走了,剩下教授一个。”
“他们吵架了吗?”
“我不清楚。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
“你说那个年轻人走的时候是晚上11点?”
“大概是11点,我不确定。也可能是11点半,但是不会比那再晚了。”
“接着10分钟以后,你袭击了韦德。”
“就像我说的那样,我先潜进屋子,躲起来,然后他回到客厅,我就开始抡他。打了可能不止10分钟,有20分钟,不会再久了。打他第一棒的时候我的手还是冻僵的,所以我又补上了几棒,说明我在室内藏得不太久。”
我看着他,心想当年推测谋杀可能是教授之前的病人前来复仇时,怎么会完全忽略了他?
教授做过证的案子有一大串,这没错,而且当年那个检察官愚笨、没有章法,他让我们去调查每一条线索,第二天就改了主意,不再让我们去探寻那些可能是正确的线索。所以可能是我没有得到机会把每件事的细节都摸清楚。记者不断骚扰我们,在报纸上刊登各种荒诞不经的报道。而我自己开的车里面一直藏着酒,担心自己会因为喝得太醉被警局开除。当我回顾那段日子时,我怀疑自己对找到杀害韦德的真凶一事并没有多大兴趣——那个时候我只顾着自己可怜自己了,不断为自己的无能找借口。
“那么你一点儿都不知道在你打了教授之后,进屋的那个人是谁?”
“不知道,我立马就跑了。我没想到会有任何人在那个时候到他家去,所以我用最快的速度逃跑了,头也没有回。我以为我只是胖揍了他一顿。周围有不少吸毒的,所以警察可能会把这当作一次入室盗窃。我想,有人被打了一顿不会是件大事,而且那时候我已经走远了。但是他死了,这样一切就都不一样了,是吧?”
“你是不是不知道门外可能有不止一个人?”
他摇了摇头。“抱歉,知道的我都告诉你了。”
“韦德并没有当场死亡,而是两个小时以后才死的。”我说,“如果有人确实在午夜的时候去了他家,那么那人应该叫救护车才对。但是救护车并没有来。也可能你觉得自己听见有人进来,但其实只是强风吹动了门锁而已。”
“不,”他决然地说,“有人打开了门,走进了屋子。”
“那么那个人就让韦德躺在地板上等死?”
他蹙着眉,盯着我看了很长一会儿,像一只困惑的猴子。
“那我就不知道了……所以说,他没有被当场打死?”
“没有。这个身份不明的人本可以叫来救护车救他一命。可是直到第二天早上,那个修理工才拨了急救电话,那时已经太晚了,韦德已经死去几个小时了。”
“所以你想知道是谁去了他家?”
“是的。在你攻击他的时候,他有没有说什么?有没有呼救,问你是谁,或者说了别的什么?他有没有叫唤什么人的名字?”
“没有,他没有呼救。可能他低吼了什么话,我记不得了。开始他想防御,但是倒下以后他只是努力护住自己的头。不过他没有喊,我确定。反正喊了周围也没有人会听见。”
那两个带枪的警官走进来,其中一个示意我时间到了。我正要对斯波尔说“再见”,就马上意识到那将是句笨拙的玩笑:再过8个星期这家伙就要死了。我再一次感谢他同意和我见面。我们站起来,他动了一下,好像要握手似的,但是接着就转过身去,夹在两位警官中间,拖着脚镣磕磕绊绊地走了。
***
我又是一个人待在屋子里了。我把烟从包里取出来,拿在手里,怕出门时忘了交给警官。
那天午夜时到教授家去的人,看到他瘫在地上却没有叫救护车,这个人是谁?他没有按门铃,没有敲门,而是用钥匙开门进屋——如果斯波尔没有记错的话。过了这么多年,人的记忆确实会出岔子。但无论如何,有一件事是肯定的——斯波尔和我说的,与德雷克·西蒙斯当时的证言不相吻合。约翰·凯勒几个月之前又重新确证了一遍,但西蒙斯的证言还是没有改变。
在约翰·凯勒的调查最后,他总结了所有收集到的信息,还拿给了我一份。他怀疑在谋杀发生的时候,劳拉·贝恩斯就在现场,并且偷走了教授刚刚写好、要交给出版社的书稿。凯勒猜测劳拉和理查德是同谋,因为劳拉在体力上不具备独自杀死韦德的能力。他相信理查德最有可能是挥棒的那个,但是劳拉·贝恩斯是谋杀案道德上的主犯,整桩案子的主谋,并且是唯一一个从中获益的人。
但是如果斯波尔说的是事实,那么劳拉·贝恩斯就不需要弗林做谋杀的帮凶。她恰好在袭击之后到了那里,看到教授躺在地板上,她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偷走书稿,关上斯波尔从中逃跑的那扇玻璃门,并在走之前关上了大门。德雷克·西蒙斯说过,早上他来到教授的别墅时,发现所有的窗户和门都是关着的。
接着我想起了另一个在医学检查报告中提到的重要细节。验尸官一直困惑于一件事情:韦德遭受的所有击打中,只有一击是致命的。那很可能是最后一击,打在左边太阳穴上,当时受害人也许已经倒在地板上,深陷于昏迷中。斯波尔说他用毛巾包住了球棒,一根用毛巾包起来的球棒不应该是杀伤力很大的武器。但是如果杀死韦德的那最后一击,是出自另一个人之手呢?
***
过了几分钟,马特回来了,我们按原路走出监狱。在大门口,我把香烟留给了弗兰克·斯波尔,然后向停车场走去。天空已经放晴,伸向远方,笼罩着整个草原,找不到一片云彩。一只鹰远远地在天上盘旋,不时发出尖利的长啸。
“你还好吗,兄弟?”马特问,“你脸色像死人一样煞白。”
“我没事,可能是不习惯那里的气氛吧。你知道附近有什么好一点儿的饭店吗?”
“有个叫‘比尔厨房’的地方,在I-55公路上,离这里大概5公里远。想去吗?”
“说好了我要请你吃午饭吧?我的航班还有4个小时才起飞。”
我们驱车前往他说的地方,一路无话,我继续咀嚼着斯波尔的故事。
他的供词和德雷克·西蒙斯的证词不相符,这很奇怪。西蒙斯说当时他也藏在后院里,如果这是真的,那他和斯波尔不可能没有看见对方。后院很大,但是想躲起来不被屋里人看见,同时又能透过窗户看到客厅里面的情况,那只能待在左边的一片地域,和湖相对。当时那里有几棵用作装饰的矮松树,不到三米高,还有一株玉兰花。
“你在琢磨那个人的话,对吧?”我们在饭馆对面停车时,马特问。
我点了点头。
“你甚至无法确定这整个故事是不是他编出来的。那种人渣能为了几根香烟扯出一个弥天大谎。也许他虚构出来这一套谎话只是想得到一点儿注意,或者希望如果法庭重审韦德案,他的死刑就能被推迟一段时间。谋杀发生在另一个州,所以他可能希望被送到新泽西去,在那里受审,这就意味着法庭要再审好几年,更多的税款被白白丢到河里漂走。他的律师已经试过类似手段,但是没有什么成果。这也是件好事,如果要我说。”
“但是如果他没有说谎呢?”
我们下了车。马特摘下他的棒球帽,捋了捋他的白发,又把帽子戴上。
“要知道,我一直在想那个加利福尼亚来的、写那本关于谋杀案的书的作家。我一辈子都生活在罪犯中间。起先我是送他们进监狱,后来是努力让他们待在那儿,直到法官或陪审团确定的期限为止。我很了解他们,关于他们的事情也乏善可陈:有的人生来就注定是罪犯,就像有人生来就有打篮球或者画画的天分一样。当然,他们都有各自的悲惨故事可说,但是我才管不了那么多呢。”
我们走进饭店,点了午餐。席间我们聊了各种事情,但就是没有提斯波尔。饭后,他问我:“话说回来,是什么让你卷入这些事里的?你就没有更有意思的事可做吗?”
我决定对他实话实说。不应该对马特这样的人撒谎,我确信他应该不会用那种我忍受不了的悲悯表情看我。
“大约6个月之前,我去看了医生。”我说,“我的记性开始不济了,尤其记不住街道的名字,从前我的记忆力一直不错的。我开始努力锻炼:哪个演员是在哪个电影里的,谁唱了哪首歌,哪场球赛的比分是多少,以及类似的事情。我发现我也记不清人名了,所以去看了医生。他测试了我一番,问了各种问题,两周之后他告诉了我一个重大消息。”
“别告诉我是——”
“好的,我不会告诉你的。”
他白了我一眼,所以我继续往下说。
“是的,阿尔茨海默病[2] 。只是早期症状,我还没有忘记怎么上厕所,或者昨晚吃了什么。医生建议我保持大脑活跃,多做练习,还给了我一些有帮助的书和录像。但是我想起了那个对韦德案感兴趣的记者,之前我去警局的档案室帮他找过一些材料。他把他的调查发现都告诉我了,所以我心想,拿这种事锻炼一下大脑,这主意还是不错的,比记住那些无关痛痒的球赛比分更有意思,也更有意义。我觉得当年是我办砸了这桩案子,因为那时我是个烦人的酒鬼。所以,那之后我就联系你,到这儿来了。”
“查案子这份工作,我也不知道是好是坏,会不会惊扰死者,我说话不中听你可别在意。我没想到你是因为这个病来找我的,真的很遗憾——”
“这对我来讲很重要,那时究竟发生了什么,我怎么就让凶手溜走了呢?可能再过一两年,顶多三年,我就不知道韦德是谁了,甚至连自己当过警察的事也记不得了。我想尽力把我留下的烂摊子收拾干净,各种因我而起的糗事儿,我至今还在为其中的大多数付出代价。”
“我觉得你可能对自己太严苛了,”他说着,让服务员又上了一杯咖啡,“我们都有坦途和低谷。我不记得你有什么玩忽职守的时候。我们都敬重你,罗伊,而且认为你是个好人。没错,我们都知道你喜欢喝点儿酒,但是我们周围发生着那么多事情,总要给自己一些保护,不是吗?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从现在开始照顾好你自己。”
他停了一会儿,接着问:“他给你提供了什么治疗方法吗?我是说医生。有没有给你吃什么药?”
“吃了一些药。医生说的我都照做了,但是我也不抱太大希望。我一直在网上读阿尔茨海默病的资料,所以我知道这病没得治,只是时间问题。等到我不能自理了,我就找一家养老院。”
“你真的不想在这儿多待一晚上?我们可以多聊一会儿。”
“现在再改签机票就得赔钱了,但是我可能过一段时间会再回来。我也没什么别的事情做。”
“任何时候来都欢迎,这还用我说吗?但是别再去监狱了。”
“一定。”
***
他开车送我到机场。我有种奇怪的感觉,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了。不过我们一路上都在聊天,他走回航站楼入口时我目送着他,看他穿过人群,好像一艘在一群小船之间破浪而去的巡洋舰,直到消失在海的那一边。
三小时之后飞机降落在纽瓦克[3] ,我叫了辆出租车回家。路上,司机放着一张克里登斯清水复兴合唱团[4] 的旧唱片,我听着,努力回想着初识戴安娜的日子:我们是如何在一次野餐上相遇;我又是如何弄丢了她的电话号码,然后又在和朋友从电影院出来的时候偶然与她再次相逢;我们如何在新泽西海岸边的一家汽车旅馆里第一次做爱。奇怪的是,那些记忆似乎比刚刚在波托西的经历更加鲜活。
我很早就注意到了,当你沉溺于某件事情时,你大脑的某一部分会反复地咀嚼着它,即使你表面上在想别的事。当我付好车钱,开门进屋的时候,我认定斯波尔所供认的他杀韦德的事是真的——必须是真的,他已经穷途末路,没有什么可保留了,而且出于某种原因,30年前问讯时德雷克对我说了假话。现在,我要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
[1] 宿营公园:指停放房车、活动房屋的大片空地,通常位于郊区、乡村,其中居住者多为生活贫困、以车为家的人。——编者注
[2] 阿尔茨海默病:即老年痴呆症。——译者注
[3] 纽瓦克:纽约的一个卫星城市。——译者注
[4] 克里登斯清水复兴合唱团(Creedence Clearwater Revival):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一支极受欢迎的摇滚乐队。——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