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托西惩戒中心是一个红砖砌成的巨物,被带刺的铁丝网和电网围绕着。它坐落在大草原的中央,远看就像一头困在陷阱里的巨兽。这是一座最高保安级别的监狱,里面有800名犯人,由100名警卫和后勤人员管理着。访客的停车场周围有几棵瘦弱的树,是这片伤心景色中唯一的一抹色彩了。
马特停下车,我们一同走向西面的员工通道。我们穿过一个由血红色石片铺成的院子,然后进入一条通向建筑物深处的走廊。马特向我们路上经过的每一个穿制服的人敬礼,都是些面色冷硬的粗汉,见识过太多的严酷。
我们经过了一个安检口,存好所有的个人物品以后,我俩来到一个房间——没有窗户,地上铺着油布,所有的桌椅都固定在地板上。
一个叫盖瑞·莫特的警官操着浓重的南方口音,给我们讲了一些寻常的规程:“见面不能超过一个小时。如果你们想早点儿走当然没问题,跟陪着犯人的警官说一声就行了。身体接触在整个会面过程中都是不允许的。任何东西,不管是你们想给犯人的,还是犯人想给你们的,都必须先经过检查。会面当中,你们都会在录像监视下,你们拿到的任何信息,必要时都可以被纳入法律程序里面。”
这一套程序我早就熟悉了,但还是听完了他的长篇大论。然后他就离开了,马特和我坐下。
“所以这就是你工作的地方。”我说。
“不是世界上最开心的地方,”他冷冷地说,“而且多亏了你,我的一天假期就这样付诸东流了。”
“中午出去之后我请你吃顿大餐。”
“你或许应该请我喝几杯。”
“那你还是自己喝吧。”
“你可以朝那边打个手势,”他说,并且用下巴指了指房间一角一直盯着我们的监视器,“朱莉娅正在监控室值班。”
他站起来。“我得出去走走,有些东西要买。一个小时之后我回来带你出去。表现得好一点儿,别闹出什么乱子。”
走之前,他朝监控器挥挥手。我想象着他老婆坐在椅子上,望着一墙监控画面的样子。她是一个强壮的女人,几乎和马特一样高,在南北卡罗来纳州的某个地方长大。
我等待了几分钟,然后门吱呀一声开了。弗兰克·斯波尔走了进来,身边一左一右是两个带枪的警官。他穿着一件灰色的连体衣,左胸前有一个白色的名牌,上面写着他的名字。他的手被铐在背后,脚上也戴着脚镣,使他迈不开步子,并且一动就哗哗作响。
他个子不高,骨瘦如柴,如果在大街上见到他,你不会再多看他一眼。但是很多因为血腥谋杀而锒铛入狱的人,其实都是他这副德行——几乎没有特别之处,就像一个机械师或者大巴司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之前,只有进过监狱的人才有文身,你一眼就能看出来谁是罪犯,但是现在每个人都在他们的皮肤上乱文乱画。
斯波尔在我对面的椅子上坐下,咧嘴笑了一下,露出和炒蛋一样黄的牙。他的髭须是黄沙一样的颜色,从嘴的两边延伸下来和络腮胡子连在一起。他的头几乎全秃了,脑壳上仅剩的一些头发茬儿,也让汗给糊住了。一位警官说:“你可要当个好孩子啊,好吗,弗兰克?”
“要不我就要和假释说拜拜了是吧?”斯波尔头也没有转一下地回答说。“你觉得我能干吗?”他继续反问道,“掏出我的老二,捅开手铐吗?”
“说话注意点儿,小公主。”那位警官回嘴说,然后他转向我:“如果你需要的话,我们就在门口。如果他开始耍花招,我们立刻就会赶到。”
两人说完便出去了,留下我和犯人待在一起。
“嘿,”我说,“我叫罗伊·弗里曼。谢谢你同意和我谈话。”
“你是警察?”
“之前是警察,已经退休了。”
“我就打赌你是个警察。1997年在印第安纳,我遇见过一个怪人波比,他有一只叫‘酷儿’的狗,它能闻出条子来,即使对方没有穿制服,知道吗?真是一只很屌的杂种狗。现在都想不通它是怎么做到的,它一闻到条子的味道就开始叫。”
“真是条好狗。”我点头称是。
“可不……听说你对新泽西的旧事感兴趣。”
“我是当时参与韦德一案的警探之一,韦德就是那位被打死的教授。”
“是的,我记得他的名字……有烟吗?”
我已经15年不吸烟了,但是我听取了马特的建议,带了一条骆驼香烟来。我知道在监狱里,烟是用来交易的主流货币,仅次于毒品和安眠药。我把手伸进包里,抽出那条烟,让他看到,然后又塞了回去。
“我走以后你就能拿到,”我说,“他们要先检查一下。”
“多谢。我在外面没有人,我20多年没见过的我亲人了,甚至不知道他们是不是还活着。再过三个月我就上路了,说我不害怕,那肯定是假的。所以,你想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是吧?”
“弗兰克,你说你杀了约瑟夫·韦德,这是真的吗?”
“是的,警官,是我杀的。坦白说,我不想这么干,我不是一个杀手,至少那个时候不是。我只想教训教训他,知道吧?把他送进医院就够了,不用去太平间。那家伙手还挺狠的,所以我想回敬过去,但是不巧下手重了,杀了人。不过,我在精神病院见过两年世面以后,应该不会有什么东西能再让我失态了。”
“把事情完整讲讲怎么样?我们有一个小时可以聊。”
“门外的老兄可能正替我缝裹尸布呢。”他说,强颜欢笑,“那就说说呗。要跟你说的,我也已经和另一个老兄讲过了,他说他在写一本书。”
***
弗兰克·斯波尔15岁的时候从高中辍学,开始和一群开游戏厅的人混,他是给他们跑腿的。他爸爸在一家加油站工作,妈妈是个家庭主妇,还有一个小他5岁的妹妹。两年之后,他的家人搬到新泽西去了,弗兰克再也没有见过他们。
20岁的时候,他已经把自己看作一个行走江湖的骗子了,做着各种偷鸡摸狗的勾当:偷点儿东西在布鲁克林的黑市上出售,还卖一些走私香烟和假冒伪劣的电子产品。有时候他替放高利贷的要要账,或者去帮几个妓女拉拉客。
在黑帮里面像他这样的小伙计总有不少,从贫民区的背街小巷到带游泳池的百万豪宅,由一组复杂的链条联系着,而他就是这片网络中的一条小鱼。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始终做着同一种活计:20块钱的欠条一张接一张地追讨,越来越老,越来越无足轻重。他们中的一些则能拾级而上,最后穿上名贵西装,带上金表;还有一些会犯下重罪,在监狱里面烂掉,被众人遗忘。
1985年的秋天,斯波尔卖给普林斯顿的一些人两箱烟,他们用一些法国香水跟他交换。他不久就发现,这批香水中有一半是假的,所以就想讨回自己的钱。他找到了其中一个人,揍了他一顿,拿走了他口袋里所有的钱。但是一个巡警恰巧经过,把斯波尔当作抢劫犯逮捕了。他只字未提香烟的事,因为那样他的麻烦就更大了。
法庭给斯波尔安排了一个名叫特里·丹恩的公设辩护律师。事有凑巧,斯波尔打的这个人并没有犯罪前科,他是一个38岁的小店店主,已婚,有三个孩子。斯波尔呢,辍学青年,并且收到过好几次违法警告。丹恩试图和受害人谋求私了,但是没有结果。
斯波尔面临两种选择:要么作为一个健全的成年人受审,这样的话他将面临5至8年的监禁;要么由一个医学专家鉴定他在作案时暂时性突发精神病。弗兰克的律师建议他选第二个。丹恩暗示说,他认识一个业界专家,不出几个月,弗兰克就能走出精神病院重获自由。特伦顿精神病医院虽然不是世界上最宜人的地方,但还是比海湾国家监狱要好一些。
约瑟夫·韦德和另两位专家为斯波尔做了检查,确诊他患有躁郁症,建议将他收治于一家精神病医院。所以几天之后,他被送到特伦顿,并被告知过几个月他将康复出院。
“为什么你没有被放出来?”我问。
“你进过疯人院吗?”
“没有。”
“永远也别去,太可怕了,老兄。我进去不久,他们给我喝了杯茶,我两天后醒过来时,连自己的名字都他妈不记得了。那里的人像畜生一样嚎叫,或者突然莫名其妙地把你扑倒,揍你一顿。一个人在护士试图给他喂食的时候,把她的耳朵咬了下来。都是我亲眼看见的,天啊……我听说在六十年代,他们还曾经把病人的牙都拔下来,声称是为了防止感染。感染个屁啊……”
他讲了他的故事。他经常挨打,看守和病人都会对他拳脚相加。他说,看守们的心眼儿都坏透了,如果你有钱,你可以让他们做任何事情;如果你没有,就把你往死里打。
“人们都以为,人在最困难的时候心里面最想的是女人,”他说,“告诉你,根本不是的!当然,你会很想找个姑娘爽快一下,但是相信我,最重要的东西是钱。如果你没有钱,那你基本上就死定了——没人会在乎你,只有在揍你之前会看你几眼。我一毛钱都没有,天啊。在监狱里面,即使家人不给你送东西,你也可以干活,挣两个钱。但是在疯人院里面,如果没有人给你送点儿金银细软,你就只能整天盯着墙。没有一个人给我送一毛钱。”
斯波尔说,他入院三个星期后,被转入了一间特殊病房,其中有十几个病人,都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全是暴力罪犯。他后来发现,他和这些人都被用来进行一项药物试验,这个项目是由一个叫约瑟夫·韦德的教授主管的。
“我和我的律师见过几次面,但是每次他都只是让我再忍忍。最后,他直接告诉我,一年之内他会向法官申请放我出去,或者至少把我转到一家管理不是那么严的医院。接下来发生的事情难以置信:两个人骗走了我的东西,我把其中的一个人打了,拿走了他钱夹里的80块钱,根本补偿不了我被偷走的香烟,然后我就被关起来了,至少得在疯人院里待一年。”
“你有没有机会见到韦德教授?”
“当然有,有时候他会到我们的病房里来,问我们各种问题,让我们认颜色,填问卷,做各种事情。我们只是荷兰猪,知道吗,老兄,懂吗?我和他直说了:‘丹恩那个烂人跟我说他认识你,所以我才同意去疯人院,想避免更重的判决。但是我的头脑其实和你一样清醒。你想搞什么?’那家伙只是用他死鱼一样的眼睛看着我——我甚至现在都完全记得他的样子,然后你知道他说了什么吗?他说他听不懂我在说什么,说我被关到这里是因为精神问题,所以在这里接受治疗是为了我好,我得在这里待到他认为合适的期限。狗屁!”
接着,斯波尔说他开始做非常恐怖的噩梦,甚至分不清他是醒着还是在睡梦中。他吃的药对他的伤害多于好处。病房里多数的病人有严重的头痛,而且随着治疗的进展,到最后很多人困于幻觉之中,大多数时间都被捆在床上。大部分人吃什么都吐,并且染上了皮疹。
一年之后,另一个叫肯尼斯·鲍德温的律师来找他,说他从丹恩那里接手了这个案子,丹恩已经离开新泽西了。斯波尔告诉鲍德温他如何身陷疯人院,而最开始的协议又是如何如何。他不知道这个新来的律师是否相信他,但即使这样,鲍德温还是向法官申请重新审查这个案子。斯波尔发现自己面对的是另一个专家团,为首的还是韦德。释放他的要求被拒绝了,将他转院至马尔波罗精神病医院(那里的管理不至于这么严酷)的提议也被拒绝了。斯波尔被送回了特伦顿。
“大约是我被放出去的六个月前,”他接着说,“我们被移到了其他的病房,那个实验病房关掉了。他们更换了对我的疗法,我开始感觉好一些了。没有噩梦或者头痛了,但是我有时候仍然会一觉醒来忘记自己是谁。我的神经反应就像蜗牛爬一样慢,但是我努力掩盖这一点,把正常的一面给人看,显示我自己没有疯。他们怎么能这样对我!啊?是的,我不是个好小伙,但是我没有杀死任何人,而且如果那个人没有骗我钱,我也不会揍他。现在他们把我当成个畜生,没有人真正鸟我。”
当他的案子又一次被复审时,斯波尔发现韦德不在专家席里面了。他“释放并接受法律监督”的要求得到了通过。几周之后,他离开了医院。
那是1987年10月。当他走出医院的时候,甚至不知道该住在哪儿。他被拘之前租住的是一间破屋子,房东把他所有的东西都卖了用来抵房租。他的同道都不想认他,因为怕和他一起会招致警察的注意。只有一个人,一个他入院前就认识的华裔美国人可怜他,供了他几天食宿。
几周之后,他在普林斯顿车站附近的一个酒吧里找到了一个洗碗工的活儿。酒吧老板是一个善良的人,允许他睡在储藏室里。他立即开始追踪同样住在西温莎的韦德。他已经决定搬到别处,开始新的生活,但是在这之前他要找教授复仇。他肯定,韦德、丹恩,或者还有别的同伙,一起策划了一个阴谋,为某种秘密实验提供对象,而他就掉入了他们的陷阱。他要他们付出代价,但是因为丹恩已经不知去向,账就要由韦德来付。
他找到了韦德的住址,发现他是一个人住在一所与世隔绝的别墅里。开始他只是打算在夜色的掩护下到街上揍他一顿,但是自从他找到了教授的住所,他就觉得那里是展开攻击的最好地方。他没想杀了教授,只想结结实实痛打他一顿,斯波尔又强调了一遍。所以他从几个小孩那里拿了一根棒球棒,缠上旧毛巾,以便能打得轻一点儿。他把球棒藏在了教授家附近的那个湖边。
他说当时他已经和一个吧台招待交了朋友,那是一个从密苏里州来的男人,叫克里斯·斯莱德。斯莱德打算离开新泽西,他在圣路易斯的一个宿营公园[1] 里找到了工作,并且建议斯波尔和他一起去。他想在冬季假期结束后就走,所以这让事情的进程被迫加快了。
一连几个夜晚,斯波尔都在韦德的别墅盯梢。酒吧10点钟打烊,所以10点半他就跑到韦德家的花园里躲着,监视整栋房子。他注意到有两个人经常来——首先是一个年轻的男孩,看起来像是学生;然后就是一个人高马大、络腮胡子的男人,可能是个修理工什么的。但是他们都不会过夜。
“12月21日,我从酒吧辞了职,告诉老板我要去西海岸。他把工钱给我结了,还给了我两包烟。我不想在这一带被人看见,所以去了阿森平克溪,在一间小木屋里等到了天黑,然后前往教授的别墅。我想我到那里时大概是晚上9点,但是教授不是一个人待着,他和那个年轻人一起在客厅里喝酒。”
我问斯波尔还记不记得那个年轻人的长相,他说他描述不上来,只记得他和其他所有靠爸妈养活的年轻人长得一样,都是一副被惯坏的样子。大概案发前三天,当斯波尔在韦德家附近盯梢的时候,那个年轻人几乎透过窗户看见他了:他径直看着斯波尔,他没来得及躲藏。不过幸运的是,雪下得很大,他可能以为自己看错了。
“我敢肯定他就是那个叫理查德·弗林的人,”我说,“你确定没有一个年轻女人和他们在一起?”
“确定,只有他们两个。我说了,我到那里时大概是晚上9点,那个年轻人到11点左右才离开,然后教授就一个人在家了。我又等了大概10分钟,以确认那个年轻人已经走了。我本想去按门铃,然后等韦德开门的时候照他脸上来一拳,但是他自己让事情更好办了——他把窗户打开了,看了看后院,然后上楼去了。所以我偷偷溜进屋子,躲在过道里。”
韦德回到客厅,关上了窗户,然后坐在沙发上读些东西。斯波尔偷偷绕到他背后,用球棒打了他的头。可能这一下打得不是很重,因为教授尚能站起来和他对峙。斯波尔绕过沙发,开始疯狂地击打他,打了10下到12下,韦德就倒在地板上了。他正要找现金,突然听见有人开门的声音,于是他拉开了玻璃门,绕到屋后,逃进了风雪中。
他把球棒扔进了半冰封的湖水里,然后回到阿森平克溪的木屋里躲了一夜。第二天早上,他在普林斯顿车站遇见了斯莱德,两人就出发去密苏里了。后来他听说教授被打死了。
“可能我打得太重了,”他总结道,“所以我最后成了杀人犯。知道吗,从那以后,每当我做什么坏事的时候,都好像是从一个梦中醒来一样,我不相信我是做坏事的那个人。我一直认为,我是因为吃了那些烂人给的药,才会像这样失去理智的。我不是说这么讲就不用担罪了,不过无论如何,说这些都没有用了。”
“你当时还是处在警方监控之下的,”我说,“你要离开新泽西的时候,有没有人开始警觉了呢?他们没有来找你吗?”
“我不知道啊,老兄,我就是走了而已。那之后也没有人问我任何问题,而且我也没再有过什么法律上的麻烦,直到2005年因为超速行驶,他们把我从高速公路上拦下来。我告诉我的律师,几年前我是特伦顿的病人,所以他要求法庭为我做了个精神方面的检测。法庭委托的专家认为我精神正常,所以就把我送了审,定了罪。你知道这事的讽刺之处了吧?我在精神正常的时候——我说过我一开始精神是正常的——被送到了疯人院去;但是当我确信自己脑子不太对的时候,他们却拒绝把我送进疯人院,而是决定直接给我打一针,弄死我。”
“事情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你可能不是每一个细节都记得很清楚,所以让我再问你一遍:你是否确定,教授那晚和一个20岁左右的白人男性在一起,没有别人了?可能你看得不是很清楚——外面下着大雪,你藏在后院里,可能你的视线不是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