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船上已经睡饱了。谢谢你的照顾,我感觉好多了。”她啜了第一口威士忌,“你以前就知道这个孟般亚部落吗?”
“从没听说过。”
“芬的描述肯定会跟我的不一样。”我抹在她伤口上的药膏一闪一闪的。
“我先听听你的。”
她似乎被我的问题难住了,仿佛我是让她立刻写就一篇关于孟般亚部落的专题论文。我正想着她可能会用“太累了”之类的话来搪塞我,没料到她却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孟般亚是个很富裕的部落,不像阿纳帕那样每天有一顿没一顿的。孟般亚河流域鱼类繁多,而且该地区所有烟草都是由他们种植的。尽管他们已经拥有充足的食物和贝壳货币,可他们却有着无端的恐惧并极具侵略性,几乎到了偏执的地步。他们动辄以此相要挟,使整个那片地区都臣服于他们的脚下。
“以前我从未先入为主地讨厌过任何一个族类。可对孟般亚我却像是有一种生理上的排斥。对这个地区我并不是新手。我也曾见识过死亡、牺牲,以及受伤所带来的诸多惨状。我不是……”她激动地看着我,“他们把他们的头一胎婴儿全都杀掉,还有所有的双胞胎。这并非出于什么宗教原因,而是不带任何感情,没有任何仪式,就是随手把他们往河里或者树丛里一扔了事。而对那些没被扔掉的孩子,他们也很少去照顾。他们把孩子像夹报纸一样夹在胳膊下,或者往粗硬的篮子里一扔,再把盖子盖上。孩子在篮子里哭,他们就在篮子外面挠几下,这是他们能做出的最为慈爱和亲切的举动了,只是在篮筐外面挠上几下。女孩子长到七八岁,她们的父亲便开始和她们性交。所以长大以后,她们对他人毫不信任,充满了报复欲和戾气。而芬……”
“他对他们感兴趣?”
“对,相当着迷。他完全被他们给迷住了。我必须把他从那儿弄走。”她笑了,“他们一个劲儿地告诉我们,在我们面前,他们已经表现得相当好了,但不会一直这么好下去。因为他们把所有的不顺都归结为血流得不够多。七个月前我们就从那儿离开了。你可能也看出来了,我们透着一股倒霉劲儿。”
“没有,那我倒没看出来。”我本想向她尽情倾诉自己对失败的感受,可一转念又觉得那实在太难解释了。于是,我盯着她的鞋看。那是双系带的女式皮鞋,磨损程度和我脚上的那双有的一比。我不敢肯定,在那双鞋里,她的脚趾是不是都还在。因为一旦染上热带溃疡,首先烂掉的就是脚趾。
“打字机里面是给你母亲写的信吧?”她说。
“是,经常写。亲爱的妈妈,求您就让我一个人待会儿吧。爱你的,安德鲁。”
“安德鲁?”
“对。”
“可我从没听别人这么叫过你。”
“是没有,除了我妈妈。”我觉得她在等着我往下说,“她想让我去剑桥的实验室工作。在每封信里她都会以断绝经济资助来威胁我,而我这份工作又不能没有她的资助。我们这儿可没有你们美国那种补助金。我也没能像你一样写出畅销书,我什么书都没写出来。”我觉得接下来她可能会问起我们家的其他成员,所以我要先把这个话头给堵住。“我们家其他人都死了,所以她所有的能耐都拿来对付我了。”
“其他什么人?”
“我父亲和几个兄弟。”
“怎么死的?”
美国人类学家就这德行,从来不会见风使舵换个话题,也不会说一句“请接受我深切的哀悼”或者“你真的太不幸了”之类的话。他们会直截了当地问:怎么会这样?
“约翰是打仗死的。六年后马丁又死于意外。我父亲呢,则是心脏衰竭,可能是因为意识到他只剩下我这么一个又老又蠢的儿子了吧。”
“你怎么可能会蠢呢?”
“我的脑子不大好使。我那两个哥哥都出奇地聪明。”
“死得早的人都会变成天才。他们怎么个聪明法?”
我便跟她聊起了约翰,说到他的靴子和水桶、稀有的飞蛾,以及战壕里的化石。我们也聊了马丁。“我父亲觉得,从马丁曾经尝试写诗这件事上就能看出,他这人傲慢得过了头。”
“芬告诉我说,遗传学这词是你父亲发明的。”
“他那是无心之举。他想开一门介绍孟德尔的课,而那门课当时叫‘基因液’。他觉得该起一个更为得体的名字。”
“他想让你们继承他的衣钵,是吧?”
“他无法想象我们去做别的工作。对他来说,这件事就重要到了这种地步。他觉得我们有责任这么做。”
“他什么时候去世的?”
“到今年冬天就有九年了。”
“那他在世的时候就知道你并没有听他的话啰。”
“他知道我在跟哈登读人类学。”
“他是不是觉得人类学是软性科学?”
“在他眼里,人类学根本就不是科学。”我仿佛能清楚地听见我父亲的声音:纯粹是瞎扯。
“你母亲的观点也和他一样?”
“完全一样,他俩就像斯大林和列宁。我都快三十的人了,还在受她的奴役。我父亲嘱咐过她,让她把钱袋子看紧点儿。”
“不过,你这个奴隶把自己的囚笼建得离她够远的。”
我觉得该劝她去好好睡一觉了。我应该跟她说,你需要休息,可我没有。“其实,马丁的死不是意外,他是自杀的。”
“因为什么?”
“他爱上了一个女孩,可她不接受他。他拿着自己写的情诗去她的公寓找她,可人家连读都懒得读。于是,他便跑到皮卡迪利广场的安忒洛斯雕像下面,开枪自杀了。那首诗我还留着呢。不是他写得最好的一首,可上面的血迹给了它一丝尊严。”
“那时你多大?”
“十八。”
“不过我听说是在皮卡迪利的爱神厄洛斯雕像下面。”她边说边拨弄着我办公桌上的铅笔。我还以为她要开始记笔记了。
“很多人都以为是这样。但不是,是在厄洛斯孪生兄弟的雕像下,用死来报复那份得不到回应的爱,诗一样的结局。”
大多数女人都喜欢盯着你过去的某个伤口大惊小怪,她们把刚长好的薄痂挑开,等把你弄疼了,又来安慰你。可内尔不是这样。
“在所有这些当中你最喜欢什么?”她问道。
“所有哪些?”我说。
“这份工作。”
最喜欢的?眼下,这个世上几乎没什么能让我不想重新揣上石头,直接走到河里去。我摇了摇头。“你先说。”
她看上去很惊讶,似乎没料到我会把问题扔回给她。她灰色的双眼眯了眯。“当你在一个部落里待了差不多两个月时,你终于觉得自己对这个地方有了那么一点了解。突然间,你感觉它近在咫尺,触手可及。可其实那是一种错觉,你在那儿才待了八个星期而已。接下来你会遭遇彻底的绝望,你会觉得自己其实什么都不懂。可当你亲身经历那一刻的时候,你真的会觉得这个地方完完全全属于你。那是一种最短暂、最纯粹的欢愉。”
“我的天,这么玄乎。”我笑了起来。
“你没有过那种时刻吗?”
“天哪,没有过。对我来说,如果哪天我的内裤没被村里的小孩偷走,没被他们用树棍捅破,还回来的时候里面没包上一只耗子,我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我问她是否相信一个人真的能够理解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文化。我告诉她,我在这儿住的时间越长,就越觉得这种尝试是愚蠢的,其实真正让我感兴趣的是我们居然会愚蠢到觉得我们能绝对客观地对待一件事。对于善良、力量、阳刚、阴柔、神、文明,还有对错,我们每个人不是都有各自不同的定义吗?
她说,我听上去和我父亲一样多疑。她还说,没有人能从一个以上的视角来看问题,即使在他所谓的硬性科学领域也是一样。她说,在这个世界上,我们做任何事都会受到主观的限制。然而,如果能给我们的视角以自由,让它得以充分舒展,那我们的眼界就能变得更开阔。她说,看看马利诺夫斯基,看看博厄斯10。他们基于自己的观察和理解来定义土著文化,那是因为他们能从当地人的角度来看问题。她说,关键是要把你头脑中那些固有的、所谓“正常”的概念通通抛弃掉。
“即使我能做到这点,下一个到这里来的人对基奥纳部落所做的描述也还是会跟我的完全不同。”
“一点儿没错。”
“那意义何在呢?”我说。
“这跟在实验室里没什么区别。每个人都在各自寻找问题的答案,那他们工作的意义又在哪里?你找到的真相总是会被别人找到的所代替。甚至有那么一天,在人们心目中,达尔文也会沦落为托勒密式的人物,因为他也只看到了他所能看到的,而非更多。”
“我真有点不懂了。”我抬起手,一双健康的手,擦了擦脸,我的身体在热带充满了活力;出毛病的不是我的身体,而是我的意志。
“难道你就没为这类问题纠结过?”
“没有。因为我一直认为我自己的意见是对的,我这人就有这么个小毛病。”
“美国式的毛病。”
“也许吧。可芬也是这德行。”
“那就该叫作殖民地式的毛病了。你是不是因为这个才选择以此为职业的?因为你想拥有话语权,如果别人想反驳你,他们也得跋山涉水数千里,才能写出自己的书来?”
她咧开嘴笑了。
“你笑什么?”我问。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今晚这是第二次了,我很久都没想起过它了。”
“什么事?”
“我第一份成绩单。我九岁才被送去上学,第一个学期结束后,老师给我的评语是:埃莉诺对自己的想法过于执着,对别人的自然就兴趣寥寥,对老师的尤其如此。”
我不由得笑了:“你第一次想起这事是什么时候?”
“是刚一进屋,我跑到你书桌跟前瞎看的时候。你所有那些笔记、资料和书都让我觉得一股思想朝我迎面扑来,我很久没有过这种感觉了。我曾经觉得没有这种感觉也许是件好事呢。你好像不信我说的话。”
“我信。我只是在想,假如现在我眼前的这个你算不上过分执着的话,那你真要过分执着起来得是什么样,我想想都害怕。”
“如果你也和芬一样,那你是不会喜欢的。”
可我并不觉得我和芬一样。
她瞅了一眼丈夫。他在她身旁睡得很沉,噘着嘴,皱着眉,仿佛正在梦中拒绝别人给他喂吃的。
“你们俩是怎么认识的?”
“在船上。当时我刚刚结束我的第一次考察。”
“船上的浪漫史。”我脱口而出,几乎像在发问,像是在说这是不是有点过于草率了。我赶紧又小声补了一句:“最幸福的那种。”
“是,很突然。当时我正从所罗门群岛往回赶,船上有一群加拿大来的游客。他们对我没人陪伴、一个人去考察土著人这件事大呼不解,而我也乐得讲了一堆故事给他们听。芬刚开始只是偷偷在边上待着。我不知道他是谁,没人知道,但他是船上唯一一个和我年龄相近的男人,而且,他还不愿跟我跳舞。可后来,有一天吃早餐的时候,他突然走到我跟前,问我昨天夜里梦到了什么。我从他口中得知,他曾在一个叫斗布的部落待过,对当地人做的梦进行过研究。当时他正要去伦敦任教。说实话,得知眼前这个身材魁梧、头发乌黑的澳大利亚人竟然和我一样,也是个人类学家,我的确大吃一惊。我们刚刚结束各自的第一次考察,所以我们之间有无数话题。那时的他是那么活泼,那么幽默。在那个叫斗布的部落里,人人都是巫师,所以芬也学着给人下咒施法,然后我们就悄悄躲在一旁,看看到底有没有效果。我们就像两个孩子,为在一堆乏味的大人中间忽然找到了一个同龄的玩伴而高兴坏了。芬喜欢保持一种‘我们对抗世界’的心态。相识之初,这样的心态非常诱人。其他乘客似乎都消失了。就我们俩,这么一路聊着,笑着,一直到马赛。整整两个半月,和一个人朝夕相处了那么长一段时间后,你总该认为你是真的了解他了吧。”她的目光从我左肩上方看了过去,也不知在看什么。她似乎并没有意识到她打住了话头。有那么一刻,我甚至以为她就这么睁着眼睛睡着了。可接着,她又回过神来。“之后,他去伦敦教了一个学期的书,而我则回纽约写我的书。一年后,我们结了婚,然后就来了这儿。”
她已经筋疲力尽了。
“我帮你把床收拾出来。”我边说边起身。
我走进我睡觉的小屋,这里架着蚊帐。垫子上的床单几个星期没换了,我的衣服也扔得到处都是。我把所有东西一股脑塞进旁边一个我拿来当床头桌的箱子,然后拿出一条干净的床单,在垫子上铺开,把床收拾得尽量像一张真正的床铺。我还有一只很舒服的枕头,是从我母亲那儿带来的,只是羽毛已经因为潮湿粘在了一起,感觉里面装的不太像鸭绒,更像是泥巴。
我听到身后传来了笑声。她站在蚊帐那边,瞅着我手忙脚乱地收拾。“床你不用太费心。我倒是想上个厕所,如果你这儿有的话。”
于是我带她去厕所。在热带,厕所你得尽量搭得离你住的房子远一点儿。这是我在拜宁部落学到的教训。天空已经微微发亮,我们不需要火把。我不知道厕所状况如何,因为我从未想过会有女性要用它。我本打算先进去察看一下,再让她进去,可她却先到了,我还没来得及拦住她,她就已经闪身进去了。
我很尴尬。我觉得我该离得近一点儿,因为怕有蛇或蝙蝠什么的,这两样东西我都在这个狭小的空间里碰到过。不仅如此,我甚至还在这儿碰到过狐蝠,还有漂亮极了的红金色的小鸟,可泰凯特居然说是我编出来的。同时,我又觉得人在完成生理活动的时候毕竟需要隐私。我尚未想好应该站在多远以外才合适,她的水已经开始以惊人的速度喷涌出来,并持续了很长一阵。之后,她从里面出来,和我一起往回走,虽然仍是一瘸一拐,身上却似乎重新有了一股劲儿。
我们回到屋里时,芬整个人蜷缩到了沙发一头,像头露出水面的鲸鱼,发出悠长而响亮的鼻息声。在我听来,这种声音太私密了,不该入外人之耳。我后悔没在他睡得这么死之前把他弄到卧室去。我以为内尔会急着上床睡觉,可她却跟着我来到了屋子里。我本想到这儿来泡杯茶,再琢磨琢磨带他们去哪个部落好。
她问我,要拼完这个部落的拼图还差哪一块?我告诉她,基奥纳人有一种叫Wai的仪式,我只在刚来的时候见过一回。在这个仪式里,部落里的人都会把自己装扮成异性。我把自己对这个仪式尚不成熟的想法告诉了她。她问我是否将这个想法跟部落里那些人说起过。
我笑了:“我就这么跟他们说:‘内必托,你知不知道,那天晚上你表现出了你女性化的一面,这对维持整个社群的平衡十分有益。你们的文化中有关雄性和侵略的部分膨胀过度,这对你们的部落已经造成了威胁。’你觉得怎么样?”
“我觉得也许这么说更好:你觉不觉得假如男人都变成女人,女人都变成男人,这样会给人类带来更多欢乐与和平?”
“可他们不是这样思考的。”
“怎么不是呢?他们也会反省前一天打鱼的情况:上次捕到了些什么,下一次该选择去哪个地方。对他们的孩子、他们的配偶、他们的兄弟姐妹,还有他们欠的债,以及做出的承诺,他们同样会去反省。”
“我可从没看见过基奥纳人为了弄明白他们那些仪式的含义而玩命钻研。”我说。
“我敢肯定这样的人也是有的。只不过他们生在这样的文化当中,这里没他们的容身之地,所以那种冲动就变弱了,就像肌肉长时间得不到使用会变少一样。你得帮他们去使用它。”
“这就是你的方法?”
“对,当然不是一两天就能奏效的。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在他们心里,而不是你心里。你要做的是把它们给发掘出来。”
“我并不觉得他们有你想的那种分析能力。”
“他们也是人,他们的大脑功能很齐全。如果不是认为他们拥有和我完全一样的人类属性,我也不会到这儿来。”说到这儿,她的双颊才算有了些真正的颜色,“我对动物学可没兴趣。”
观察,观察,再观察。一直以来人们都是这样教我的。从来没有人说过要把你的发现和分析结果拿去和你的研究对象分享。“可这种方法会不会让你的研究对象产生某种自我意识,从而影响到研究结果呢?”
“我觉得一味地观察,而不与研究对象分享观察结果,会导致一种人为的气氛。他们不知道你究竟在干吗。如果你和他们能坦诚相待,大家都会更放松,更真实。”
她那袋貂一样的表情又出来了。她看上去非常清醒,可那双大大的眼睛却微微有些失神。“我们能坐下喝点儿茶吗?”她问。
我们依她的话做了。她接着说:“弗洛伊德讲过,原始人的智力水平与西方儿童的水平相近。这话我从来都不信,可大多数人类学家都将此言奉若圭臬。为了阐述我的观点,我们先做个假设,那就是,每个孩子都会探求事物的意义。我四岁的时候,我母亲又怀孕了。我还记得我曾经问她,所有这些都有什么意义呢?‘所有哪些?’她问我。‘生命中的一切。’我至今都还记得她当时看我的那种神态,那让我觉得我说了一句很不合适的话。她走过来,挨着我在桌边坐下,对我说,我刚才问的问题太大了,只有等我长成一个很老很老的女人的时候,才答得出来。可她错了。因为她生下了宝宝。她刚把宝宝带回家,这里面的意义我立刻就明白了。宝宝的名字叫凯蒂,可大家都管她叫‘内尔的宝宝’。因为她就跟我的宝宝一样。为了她我什么都愿意做,喂她吃饭,给她穿衣,打扮她,哄她睡觉。后来,她九个月大的时候得了一场病。而我被送到新泽西的叔叔家住了一阵,等我回来时,她已经走了。他们甚至没让我跟她道别,我也没能摸一摸她,抱一抱她。她就像一张地毯或是一把椅子那样消失了。我觉得,还不到六岁,大部分的人生经历我就已经都有了。对我来说,生活的意义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其他人。可其他人是会离我而去的。也许我不该跟你说这些。”
“基奥纳部落会给每个人都起一个神圣的名字,一个秘密的、有灵性的名字,供他们来世使用。我给约翰和马丁也起了新的名字,我觉得还是有点作用的。反正能让他们离我更近一些。”这时,我的心忽然怦怦地狂跳起来。“凯蒂是你唯一的兄弟姐妹吗?”
“不是。两年后我母亲又生了个男孩,迈克尔。可我根本不愿靠近他,还说了许多难听的话。最后因为这个缘故,他们决定把我送出去上学,反正我是这么觉得的。为了可怜的迈克尔不再受我的折磨。”
“现在呢?你现在跟他关系怎么样?”
“不怎么样。他正生我的气呢,因为结婚后我没有改用芬的姓,这件事上了好几座城市的报纸。”
我好像也从哪儿听说过。
“你和你兄弟很亲吗?”她问我。
“嗯,可我是在他们死后才感觉到的。”我觉得我的嗓子眼发紧,可还是把后面的话挤了出来,“约翰死的时候我才十二岁,我当时想,死的人要是换成马丁就好了。因为我觉得,如果是马丁的话,也许这个死讯会容易应付一点。因为我太了解他,太烦他了。而约翰更像是位受人爱戴的叔叔,他一回家就带我去逮青蛙,还给我买果冻糖豆吃。马丁则老是嘲笑我,模仿我的动作做各种怪样子。约翰之后,过了六年,马丁真的死了,我就觉得……”这时,我的嗓子眼已经完全堵上,我怎么也无法再把它打开。她盯着我,轻轻地点了点头,仿佛我仍在继续讲话,仿佛她也听懂了那话里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