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的酒会使我的神经绷得很紧。会后我感到头昏脑胀、昏昏欲睡。因此,我放弃了外出夜生活的打算,呆在家里。当时我想,最明智的事莫过于吃点晚饭,然后马上上床睡觉。
当然只能吃少许食物。我格外喜欢吃乳酪汁,而且很快便吃了一磅多,这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可取的。但我的胃仍然承受得了。两磅和三磅之间只差一个单位,或许我还能冒险吃下四磅。我妻子扬言可以吃下五磅;——但是,她显然混淆了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单讲五磅这个抽象数,我愿意认账,但具体来说,它还包括一瓶黑啤酒,吃乳酪汁如果不喝啤酒,就会味同嚼蜡。
就这样节省地吃了一顿,我便戴上睡帽,带着第二天中午再美美地饱餐一顿的希冀,头一碰到枕头,便酣然入睡。
可是,事与愿违,我的鼾声还没来得及打三下,临街的门铃便急促地响起来,接着便是一阵急不可耐的捶门声,一下便把我吵醒。过了一会儿,我还在揉眼睛,我的妻子将我的老朋友庞诺勒医生捎来的便条扔到我的脸上。便条上写着:
我亲爱的朋友,收到此条,请务必速来我处一趟。不知费了多少口舌,博物馆馆长终于同意我们对木乃伊进行检验——你知道我指的那具木乃伊。如果合意的话,我会打开进行解剖。我只请了几个朋友到场——当然包括你。木乃伊现就在我屋里,我们今晚十一点动手。
你的朋友庞诺勒
看完庞诺勒的便条,我顿时睡意全消。激动得从床上一跃而起,以平常少有的麻利穿好衣服,大步流星直奔医生家里。
庞诺勒家里早早聚了一些人,他们情绪高涨,急切地在等着我,木乃伊直挺挺地横在餐桌上;我进去时,检验刚刚开始。
几年前,庞诺勒的表兄亚瑟・萨布瑞塔希上尉在离尼罗河较远的利比亚山附近埃莱萨斯陵墓买下了两具木乃伊,这便是其中之一。那个墓穴虽然远不如底比斯墓壮观,但由于它带有为数不少的描绘古埃及人生活的壁画,因而别具情趣。据说那里藏有极其丰富的壁画,四壁全都布满了壁画和浮雕,还有许多塑像、花瓶和图案精美的镶嵌工艺品,这些说明死者生前是个非常富有之人。
这些珍贵的财富按萨布瑞塔希上尉发现时的样子原封不动地存放在博物馆;——也就是说从没被人动过,就这样供游人观赏已整整八年了。这具完好无损的木乃伊现在归我们支配;对我们来说,这个珍稀的古物来得多么不易,无论如何我们也得为此庆贺一番。
我走到桌边,桌上放着一个大盒子或者说是箱子吧。约有七英尺长,三英尺宽,二点五英尺深,呈长方形——外形不像棺材,乍一看,材质像是无花果木,可细看剖面,才发现是硬纸板,更确切地说,是用纸莎草做的制型纸板,装饰性地涂了一层厚厚的油漆,用来喧染葬礼时的悲哀气氛,在盒子的外壁上随处可见刻意写上去的起点缀作用的象形文字,无疑是死者的姓名。幸运的是,熟谙象形文字的格利登先生也在场,他毫不费力地辨出这些字母只是语音,代表“阿拉米斯塔肯”几个字。
要想在无损坏的情况下打开棺材,不是件容易的事。但我们最终还是打开了。里面还有一具比外面小得多但模样一样的棺材。两个棺材之间注有松香,几乎盖住了里面棺材的颜色。
打开第二层(轻而易举),我们发现还有第三层,与第二层相比,除了材质不同以外,没有两样。这一层的用材是香柏,仍然散发着木头独有的浓香。第二层与第三层之间没有间隙,两层恰好紧紧套住。
第三层打开后,我们看到了尸体,并将它拖了出来。原以为它会像通常那样通身缠捆着绷带或麻布条什么的,但实际并非如此。它外裹一层用纸草做的护套,上面涂了石灰,镀了厚厚一层金,还绘有油画。油画上画有各类外形与人体一样的鬼魂和神灵。这些画极有可能就是这些被涂了香料以防腐的人的画像。护套呈圆柱状,从头到尾横着写有一排象形文字,再一次注明死者的名字和头衔以及死者亲属的名字和头衔。
死者的颈部有一个圆筒形的五颜六色的玻璃珠项链,彩色的玻璃珠排列成带有球形翅膀的神明和蜣螂[1]等图案。死者的腰部也系有同类型的腰带。
剥开纸莎草,我们发现尸体完好无损,没有明显气味,颜色发红,皮肤很硬,但却光溜溜的。牙齿和头发都完好,双眼(看上去)已被挖掉换以玻璃眼,玻璃眼珠非常漂亮,足以以假乱真,只是看上去太凝滞了,手指和指甲都镀了金,金光闪闪的。
格利登先生对尸体表皮的红色发表了见解,他说尸体完全被防腐用的沥青覆盖着;但用钢器刮下表层的灰丢进火里,显然可以闻见樟脑和其他香树脂的气味。
我们非常仔细地搜寻取出内脏的切口,但令人吃惊的是,我们一无所获。没有切口的完整木乃伊并不少见,但当时在场没有人注意到这个问题。人们往往习惯于从鼻孔中排出脑水,从身上开个切口取出肠子,然后再将尸体刮洗干净,抹上盐;搁上几个星期。待准备完毕后,再涂抹防腐香料。
由于找不到切口,庞诺勒医生准备用手术器械来解剖木乃伊,当时已是凌晨两点多。大家都想把内脏检验时间推至第二天晚上,我们正要分手时,突然有人提议用伏特电池进行一两次试验。
把电流输入一个至少有三四千年的古老木乃伊身上的想法,即便不聪明,也够得上是一种创新,我们立刻表示赞同。于是,我们以一分认真,九分玩笑,在医生的书房里架好电池,将两极联到埃及人身上。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们才将木乃伊太阳穴处的肌肉裸露出来,那里的肌肉看上去没有躯体其他部位那么僵硬,但是,不出所料,连通电流后,木乃伊并未对电击作出反应。这第一次尝试,实际上是瞎折腾,我们为自己的荒唐而大笑,互道晚安准备离去。突然,我的目光恰巧落到木乃伊身上,马上惊呆了。我短暂的一瞥足以使我相信,我们看到的玻璃眼珠,最初看上去目光凝滞,可现在却被眼睑盖住,只看得见一小部分白膜。
我禁不住大叫一声,引起大家的注意。
我不能说我对这类情况比较警觉,因为“警觉”用在我这种情况下不确切。但很可能是黑啤酒的反应,我有点紧张。至于其他人,他们毫不隐瞒地承认被吓了一跳。庞诺勒医生吓得可怜兮兮。格利登先生有着不同寻常的阅历,没有表露出惊慌。西尔克、白金汉先生呢,我猜想,他不敢大胆地否认他们推开四人,钻到桌子底下的事实。
受了这次惊吓,我们决定留下来继续进行检验。我们从木乃伊右脚的大脚指开始手术。在最里层的种子状骨[2]的外部开了个切口,一直开到解展肌的根部。重新调整了电池,将液体涂在交叉神经上——这时,木乃伊像活人般动了一下,先是抬起它的右膝一直碰到腹部,接着飞快地伸直,一脚踢在庞诺勒医生身上,医生像离弦的箭一样从窗口掉进下面的街上。
想必庞医生已摔得血肉模糊,于是我们全都冲出去抬他。还好,在楼梯口我们碰上了他,他正慌慌忙忙地爬楼,脸上洋溢着探究知识的激情,他似乎比任何时候都更为深刻地认识到热忱而严谨地进行试验的重要性。
根据医生的建议,我们选择在木乃伊的鼻尖上切了一个很深的口,庞医生用双手使劲捉住木乃伊,猛地将电线连了上去。
无论是从精神和肉体——还是夸张和严格地讲——电都起了作用。起初,尸体张开双眼,很快地眨了几下,像是巴恩斯先生演哑剧一样;接着,他打了个喷嚏;坐了起来,对着庞诺勒医生挥动拳头;然后转向格利顿和白金汉两位先生,用地道的埃及话说道:
“先生们,我必须说我对你们的行为既感震惊,又感羞耻。从庞诺勒医生身上不可能指望得到什么好结果。他是个可怜虫,胖笨蛋,他不知好歹。我怜悯他,宽恕他。可你,格利登先生,还有你,西尔克——你们在埃及旅游居住过,人们还以为你们是土生土长的埃及人——我们之间可以很随便地用地道的埃及语交谈,就跟你们写本国语一样——我一直认为你们是木乃伊忠实的朋友——我曾期望你们的行为更加具有绅士风度。可你们站在旁边眼看着我遭受如此不幸而麻木不仁,我会怎样看你们?你们竟允许汤姆・狄克和哈里在这么冷的天气把我从棺材里拖出来。剥光我的衣服,我会怎么想?(言归正传)你们唆使并协同那个可怜的小混蛋庞诺勒医生损害我的鼻子,我又会怎样想?”
在这种情况下听到这番话,毫无疑问我们要么夺门而逃,要么就歇斯底里地狂叫,要么就晕倒在地。我想三者必居其一。但实际上什么事也没发生,为此我感到困惑不解。也许,真正的原因要从年龄中寻找,这完全是按照逻辑学中的反命题规则进行的,现在人们通常都是按反论和不可能的方式来解决一切问题的。或许,正是木乃伊的泰然自若的表情,使得他的话不那么可怕。不论是否这样,事实很清楚,我们中没有一个人惊惶失措或魂不附体。
我相信这没多大的事,只走开几步,以避开埃及人的拳头、庞诺勒医生将双手插进裤袋里,紧紧盯着木乃伊,脸部涨得通红。格利登先生将衣领竖起,敲着腮帮子。白金汉先生垂着头,将右手大拇指放在左嘴角。
埃及人严厉地看了他几分钟,最后不屑一顾地说:
“你怎么不说话,白金汉先生?你听见我问你的话吗?把大拇指从嘴里抽出来!”
白金汉先生略为动了一下,将右手大拇指从左嘴角拿出,为了掩饰自己的失态,他又将左手大拇指放进右嘴角。
埃及人从白先生那里得不到答复,便暴躁地转向格利登先生,以一种命令的口气,质问我们到底居心何在。
格利登先生详细地回答了他。由于美国的印刷厂尚没有象形文活字,我便非常荣幸地录下了他绝妙讲话的全部内容。
需要说明的是,木乃伊所参预的整个讲话都是用原始埃及语,通过媒介(到目前为止只与我及其他在场的人有关)——通过媒介,即格利登和白金汉先生的翻译来进行的。这两个人讲着一口非常流利而优雅的木乃伊母语;但我却发现(无疑是因为两位先生对木乃伊讲述了现代新奇的东西),两位先生有时不得不用浅显易懂的形式来表达某个特殊意义。譬如,格利登先生在谈及“政治”这个术语时,埃及人听不明白,于是他便用一块木炭在墙上画了一个小丑样的人,露着肘,呈跨跃式地站在一根树桩上,右拳紧握着向前挥舞,双眼仰望天空,嘴张到九十度大。以同样方式,白金汉先生却没能表达出“假发”这个绝对现代字眼的含义,后来,在庞诺勒先生的提示下,他脸色苍白地同意摘下了头上的假发,才解释清楚。
格利登先生主要谈到,对木乃伊进行解剖研究,对科学发展极为有利,但无疑会惊动它,对此特向这位阿拉米斯塔肯木乃伊表示歉意。接着,他暗示(除此之外,别无他意)说,在那些小事情得以解释清楚后,我们是否可以按计划进行解剖。庞诺勒医生已备好了器械。
对这位发言人最后的提议,阿拉米斯塔肯似乎有些顾忌,为什么会这样我也说不清,但他说对于道歉表示满意,并从桌上下来,与在场的所有人一一握手。
这一仪式结束后,我们立刻忙于修补解剖刀在木乃伊身上划的刀痕。缝好了他太阳穴的刀口,用绷带绑好他的脚,在他的鼻尖上贴上一张一英寸见方的黑膏药。
我们注意到伯爵(这个头衔好像就是阿拉米斯塔肯的)略微颤动了一下——一定是感到冷了。医生马上便到衣柜取来了一件剪裁得体的黑大衣,一条天蓝色方格尼马裤,一件粉红色方格花布女式无袖衬衫,一件飘逸的绣花背心,一件白色的宽松外套,一个带钩的藤拐杖,一顶无沿帽,还有漆皮靴、草色儿童手套、眼镜,小胡子和瀑布式的围巾。由于伯爵和医生高矮胖瘦差距较大(比例约为2:1),要将这些衣物穿在埃及人身上很有点困难,我们费尽周折,勉强才给他穿戴好。于是,格利登先生伸出手,把伯爵牵到火炉旁一张舒适的椅子上坐下。医生马上按响门铃,要来了雪茄和酒。
谈话很快便热烈起来,阿拉米斯塔肯现在居然还活着,我们对此都感到非常好奇。
“我本来以为,”白金汉先生说,“你早就死了。”
“嗨,”伯爵非常惊讶地答道,“我有七百多岁了!我父亲活了一千年,去世时,一点也不糊涂。”
于是我们提了一系列的问题和猜想,这些在古老的木乃伊看来显然荒谬绝伦。他被寄放在埃莱萨斯陵墓里已有五千零五十年零几个月时间了。
“可我,”白金汉先生重新说,“并没有提到你被埋时的年龄,我承认你仍是个年轻人。我是问你何时被沥青裹起来。”
“被什么裹起来?”伯爵问。
“沥青。”白先生重复道。
“哦,对的,我大概明白你的意思;——在我所处的那个时代,我们除了双氯化汞以外,几乎什么也没用过。”
“可我们还是不明白,”庞诺勒医生说,“你怎么可能死后埋在埃及五千年,现在还安然无恙地活着。”
“我真像你们所说的,死了吗?”伯爵答道,“现在我很可能还是死人;因为我看你们的电流疗法还不完善,不能解决在我们那个古老年代极为普通的问题。事实上,当时我只是癫痫病突发,晕厥过去,我最要好的朋友们以为我十有八九死了;于是他们马上给我涂上了防腐香料——我想你们应该清楚涂抹香料这一方法吧?”
“嗯,不太清楚。”
“嗨,我发现——你们太无知了!我刚才没讲清楚,看来有必要解释一下,确切地说,在埃及无论何种动物都按此办法进行防腐处理。我这里用“动物”这个词,从广义上讲,它指的是肉体,更多的是指有道德和生命的人类。我复述一遍,涂抹香料的主要原理就是以此立即抑制并永远中止动物的所有的功能。简单地说,涂抹香料对人是什么模样,就会永远保持这种模样。现在,我身上流淌着金龟之血,我真幸运,涂抹香料时我还活着,就像你们现在看到的我一样。”
“金龟之血!”庞诺勒医生惊叹道。
“是的,金龟是一个非常著名而罕见的父系家族的标志或‘族徽’。‘金龟之血’只是个比喻,指的是用金龟作为族徽的那个家族的后裔。”
“可这与你还活着有什么关系?”
“按埃及人的惯例,涂抹香料前必须先将死者的肠子和脑髓取出,但只有金龟族不这样。如果我不是金龟人,我就会没有肠子和脑髓;没有这些,我就活不了。”
“我感觉到,”白金汉先生说,“我们到手的木乃伊可能都是金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