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看乔拿过来的证据,”桑登教授说,“我认为他掌握了一些情况。”
“你总是在努力,包迪,”鲁珀特说,“我从地下室拿出卷宗看了看。”
“有液体吗?”桑登问。
“那个女孩尸体在一间工具棚、车库或者是类似的地方被烧毁了。她的双腿大部分被烧掉了,她体内的液体蒸发了。实验室可以确定存在精子,但是样本年代太久弄不出什么东西。凶手是非分泌型[1],样本里没有血。据我所知,没有玻璃片保存下来。我给BCA打了电话,他们也没有什么证据。”
“BCA?”我说。
“刑事局。”桑登教授说。
“可以看作是我们的鉴证人员,”他把注意力转回电话上,“没有血迹?唾液?”
“她的衣服都在火中被烧了。”麦克斯说。
“指甲呢?”我说。
“指甲?”桑登教授在椅子上挺直了身体,“什么指甲?”
突然我感觉我也是谈话的一部分。“那个女孩的假指甲。他们在卡尔·艾弗森的后门廊找到了一个。道格拉斯把它放在那里肯定是用来陷害卡尔的。”
“如果受害者在反抗中弄掉了她的指甲,上面也许有皮肤细胞。”桑登说。
“卷宗里没有指甲。”鲁珀特说。
“它应该在B保管室。”桑登说。
“B保管室?”我问道。
“那是法庭保存在审判中被确认是证据的地方。”桑登说,“这是一起谋杀案,他们会保存证据。我们派个跑腿的人从艾弗森那里拿一个样品,再得到法院指令去检测那个指甲。如果指甲上有DNA,要么能证明艾弗森有罪,要么就能给我们提供重新审理案子的依据。”
“我会把证据目录清单传真给你备用。”鲁珀特说。
“谢谢你的帮助,麦克斯。”桑登说。
“别客气,包迪,”麦克斯说,“我会准备好。”
“星期五打牌见?”桑登说。
“好,到时候见。”
桑登教授切断了联系。我明白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但我想要确认一下。“那么,桑登教授——”
“请叫我包迪。”
“好的,包迪,如果这个指甲上有皮肤细胞——他们能从中提取到DNA?”
“可不是,兴许还有血。听起来它保持干燥。不能保证他们能找到DNA,但是如果可以——并且不是卡尔·艾弗森的——再加上日记和你发现的东西,我们有足够的材料走出第一步,也许撤销他的判决?”
“最快在什么时候可以知道结果?”
“我们大概需要四个月的时间拿到DNA检测结果,再有几个月才能上诉到法庭。”
我的心一沉,垂下头来。“他没有那么久,”我说,“他得了癌症。他可能活不了四个星期,更谈不上四个月,我需要在他死之前证明他无罪。”
“他是你的亲戚?”
“不是。他只是我认识的一个人。但是我需要做这件事。”自从莱拉破解了代码,有关我外祖父落水的记忆就出现在我的睡梦中,每当我想要休息一下时,脑中就浮现出那些画面。我知道我没有办法改变过去,但是这没有关系。我现在需要做这件事。为了卡尔?为了我的外祖父?为了我自己?我说不上来。我只是需要做这件事。
“呃,那就有些棘手了,”桑登教授在桌上敲着手指,“我们可以使用私人实验室,或许要比BCA快些,但即便如此,也无法保证。”他又敲了几下,“我可以试着找人帮下忙,但是不要抱太大希望。”他对我皱了皱眉,耸了耸肩,“我只能说,我会竭尽所能。”
“除了DNA测试以外,还有什么事情我们依据这本日记可以做?”我问道。
“这本日记很好,”他说,“但是还不够。如果这个叫洛克伍德的家伙可以上法庭坦白他的罪行,我们能进展得快一些,除此之外,我们只能等待DNA结果。”
“坦白……”我轻声对自己说道,一个想法开始成形,一个黑暗而莽撞的念头,一个将跟随我回家,并像一个任性的孩子一样不停刺激我的念头。我起身,手伸过桌面去握包迪的手,“我不知怎样感谢你才好。”
“先别谢我,”他说,“要完成这件事情,需要很多人的支持。”
接下来的几天,在尽力赶其他课程的功课进度的同时,我脑海里一直转着两个念头,它们像一枚被抛掷的硬币来回翻转。一方面,我可以等待。桑登教授已经把置于卡尔案子车轮下的垫块拿掉了,事情正在进行中。指甲会被送去做DNA测试。如果克丽斯特尔跟她的攻击者扭打过,DNA将属于道格拉斯·洛克伍德,那个证据,再加上日记,可以证明卡尔的清白。但是这条路需要时间——卡尔·艾弗森恰恰没有时间。桑登教授的努力至多只能视作是有力的一击。如果他不能及时拿回DNA结果,卡尔到死时还是一个谋杀犯——我就失败了。
硬币的另一面是一个鲁莽的想法。我需要知道为了洗清卡尔·艾弗森的罪名,我尽了一切努力。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他死时还是个谋杀犯,明知道我本来可以做出改变。这已经不再是作业要不要拿A,甚至也不是我秉承的对错最后应该相抵的天真信仰。这关乎我,关乎我十一岁时看着外祖父死的事实。我本来可以有所作为,但是我没有。我本来至少可以尝试一下。如今,面对着行动或等待的选择,我觉得我没有选择。我必须行动。此外,要是指甲上没有DNA怎么办?那么等待的这些时间都是白费。
小如草莓籽的一个想法在我脑中生长起来,一个由桑登教授无意间播撒下的种子。要是我能让洛克伍德坦白呢?
我打开笔记本电脑,在网上搜索道格拉斯·约瑟夫·洛克伍德这个名字,找到了一则警情通报宣告他因为酒后驾车被捕,还有一则县委员会的会议记录中提到一个叫道格拉斯·约瑟夫·洛克伍德的人因为在自己的地产丢弃汽车被认为妨害公众。两个网站都给出了在奇萨戈县的同一个地址,就在明尼阿波利斯北部。酒后驾车通报上给出了他的年龄,符合。我写下那个地址,放在厨房台面上。三天来我看着它像跳动的心脏一样起伏,同时我说服自己去——不去——追踪道格拉斯·洛克伍德。最后,一个气象员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我做家庭作业时打开新闻来制造一些背景噪声,听到气象员宣布一场史无前例的降雪马上要狠狠地袭来——我的话,不是他的——厚达二十英寸的雪。雪让我想起卡尔,他多么渴望在死之前看见一场暴风雪。我想去见他,看他观看雪时眼神中的喜悦。我决定在我去见卡尔之前,我要找到道格拉斯·洛克伍德并且尝试让他坦白。
<h2>
四</h2>
我对待去见道格拉斯·洛克伍德的计划就像我要接近一只沉睡的牛。我不停踱来踱去,再三斟酌这个主意,试图鼓起勇气。那天我坐在教室里,双腿抽搐。我的思绪游离,没法集中注意力听课。
下课后我去莱拉的公寓,想告诉她我决定去找洛克伍德,也许是想给她一个机会说服我放弃这个计划。她不在家。离开之前我最后的行动是给鲁珀特探长打电话。我的电话转入了语音信箱,我挂断电话,把手机放进背包。我告诉自己只是开车去洛克伍德家——过去看看他是否还住在那里。然后我会向鲁珀特报告,虽然我强烈怀疑鲁珀特得到我的消息后会去展开行动。他会等待DNA结果。他会照章办事,毫无进展,直到卡尔·艾弗森逝世。因此,带着我的数字录音机,我的背包,我毫无规划地向北出发了。
一路上我听着喧闹的音乐,让那些歌曲压过我的疑虑。我不去想我在做什么,六车道的沥青路变为四车道,然后两车道,最后我转入了前往道格拉斯·洛克伍德家的碎石路。三十分钟后我就能开到那里,从摩天楼和混凝土开向田野和树木。稀薄的灰色云彩挂在午后的天空上,十二月微弱的太阳已经开始西沉。一阵蒙蒙细雨变为雨夹雪,北风预告着暴风雪的到来,温度陡然降低。
经过洛克伍德的家时我慢了下来,那是一栋老旧的农舍,因为年代久远而倾斜,木板墙彻底腐烂。前院的草整个夏天没有被割过,看上去更像一片休闲地而不是草地,一辆一扇后窗是塑料薄片的旧福特金牛在砾石车道上腐朽。
我在房子旁边的一个田间入口掉头,沿原路返回。靠近他的车道时,我看见一扇窗户前有人影闪动。我浑身涌起一股寒意。杀死克丽斯特尔的人自由地行走在那扇窗户的另一边。想到洛克伍德的罪孽玷污了卡尔的名字,一阵愤怒在我体内升腾。我一遍遍告诉自己这只是来乡间的简单行程,寻找一栋房子的侦察任务。但是在内心,我一直明白不只这些。
我缓慢地驶入了洛克伍德家的车道,砂砾在我的轮胎下面嘎吱作响,我紧握住方向盘的手心出汗。我在那辆破损的金牛后面停下车,关掉引擎。门廊处很暗。房子内部也显得昏暗,唯一的光来自屋内深处。我打开数字录音机,把它放进我的衬衣口袋,走向门廊去敲前门。
起初,我没有发现任何动静,也没有听到脚步声。我再次敲门。这次一个模糊的人影出现在后面有光的房间,扭开门廊灯,打开了前门。
“道格拉斯·洛克伍德?”我问道。
“对,我是。”他说着上下打量我,似乎我跨越了一个不能擅自进入的界线。他约莫六英尺二英寸高,脖子、下巴和脸上的胡子茬儿三天没刮了。他浑身散发着酒精、香烟和汗水的味道。
我清了清喉咙。“我叫乔·塔尔伯特,”我说,“我在写有关你的继女克丽斯特尔之死的故事。我想跟你谈谈,如果可以的话。”
一瞬间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然后又眯了起来。“那件事情……那件事情早就结束了,”他说,“这是关于什么的?”
“我在写一个有关克丽斯特尔·哈根的故事,”我重复道,“有关卡尔·艾弗森和1980年发生的事情。”
“你是记者?”
“你知道卡尔·艾弗森获得假释从监狱出来了吗?”我说,试图分散他的注意力,让这句话听起来像是卡尔被提前释放了。
“他什么?”
“我想跟你谈谈这件事。只需要几分钟。”道格拉斯回头看了眼破损的家具和沾染了污迹的墙壁。“我没想到有客人来。”他说。
“我只有几个问题。”我说。
他低声嘟囔着什么,走了进去,让门开着。我踏进门,看见起居室里堆满了齐膝深的衣服、空食品盒,和你能在一个糟糕的车库拍卖中找到的垃圾。我们才走了几步,他突然停住,转过脸来看着我,说:“这不是仓库。”他说着,低头看了看我潮湿的鞋子。我看着塞满入口的成堆垃圾,想就这点与他争论一番。但我脱掉鞋子,跟随他去了厨房,来到一张盖满旧报纸、债务催收信封和一周左右脏餐盘的桌子旁。桌子中间,一个半空的杰克丹尼威士忌瓶子像节日摆设一样醒目。洛克伍德在桌子边的一把椅子里坐下来。我脱掉外套——小心地不让洛克伍德看见我衬衣口袋里面的录音机——把外套搭在一把椅子的椅背上,坐了下来。
“你妻子在吗?”我问道。
他看着我,就像我刚往他身上吐了口唾沫。“丹妮尔?那个贱人?她二十五年前就不是我妻子了。她跟我离婚了。”
“真是遗憾。”
“我不遗憾,”他说,“宁可住在旷野,不与争吵使气的妇人同住。箴言21:19。”
“好的……我想这可以理解,”我说着,尽量想办法回到我的话题,“嗯,如果我记的没错,丹妮尔做证说克丽斯特尔被杀的那天晚上她值夜班。没错吧?”
“嗯……这跟艾弗森出狱有什么关系?”
“你说你在汽车经销店工作到很晚,对吗?”
他紧闭双唇,端详着我:“你想干什么?”
“我想要弄明白,仅此而已。”
“明白什么?”
这时我的缺乏规划昭显了出来,宛如一个走调的钢琴键高声宣布它的存在。我原想隐晦一些,聪明一些,设圈套在不知不觉中套出洛克伍德的坦白。然而,我使劲地咽了一下唾沫,像抛出一个铅球一般随口说道:“我想要弄明白你为什么要在你继女的事情上撒谎?”
“搞什么鬼?”他说,“你算哪根葱——”
“我知道真相!”我吼出这句话。我想要他的抗议在他喉咙里成形之前打断他。我想要他知道一切结束了。“我知道克丽斯特尔到底出了什么事。”
“你为什么……”洛克伍德咬紧牙关,身体前倾靠在椅子上,“克丽斯特尔出事是上帝的惩罚。她咎由自取。”他砰砰捶着桌子,“在她额头上显著地写着:‘奥秘哉,大巴比伦,作世上的淫妇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2]。”
我本想竭力争论一番,但他蹦出的圣经经文让我困惑。他在吐出一些他很可能已经对自己讲了多年的话,一些减轻他罪孽的话。在我能够纠正自己的意思之前,他转向我,眼中燃着怒火,说:“你是谁?”
我从后口袋拿出那几页日记的一个复本,把它们摆在道格拉斯·洛克伍德面前,破解的版本放在上面。“他们给卡尔·艾弗森定了罪,因为他们认为克丽斯特尔这几篇日记里写的是他。你记得她在日记里写的那些代码、那些数字吗?”他看着他面前的那几页日记,然后看着我,又看回日记。接着我给洛克伍德看了破解的版本,里面列出了强迫克丽斯特尔发生性关系的他的名字。他读着这些时,手颤抖起来。我看着他的脸变白,眼睛凸出并且抽搐。
“你从哪弄到的?”他问道。
“我破解了她的代码,”我说,“我知道她写的是你。你是那个强迫她做那些事情的人。你强奸了你的继女。我知道是你做的。我只是想给你机会在我去找警察之前解释一下为什么。”
一个念头在他眼后闪过,他用一种混杂着恐惧和理解的眼神看着我。“不……你不明白……”他手伸向桌子中央拿起那瓶杰克丹尼威士忌。我紧张起来,等着他朝我挥动,准备好阻挡并反击。但他拧开瓶盖,喝了一大口威士忌,他在他的衣袖上擦嘴,手不停颤抖。
我触及了要害。我说的话把他推到了绳子的边缘,我决定再推动一点。“你在她的指甲上留下了你的DNA。”我说。
“你不明白。”他再次说。
“我想要明白,”我说,“这就是我来这里的原因。告诉我为什么。”
他又喝了一大口酒,擦去嘴角的唾沫星子,低头看着日记,用一种低沉颤抖的声音说起来,话语单调机械,似乎他在说着本来想保留的话语。“父母跟孩子之间的爱,”他说,“跟圣经一般神圣。过了这么久,你来到这里……”他按摩着头的两侧,使劲按压太阳穴,似乎试图把在他脑中撞击的思绪和声音抹掉。
“是时候解决这个问题了。”我说。我鼓励着,就像莱拉从安迪·费希尔那里套出信息。“我明白。我真的明白。你不是一个魔鬼。只是事情出了点差错。”
“人们不懂爱,”他说,似乎我不再在房间里,“他们不明白孩子是来自上帝的奖赏。”他看着我,在我的眼神中寻找着理解的迹象,什么也没有找到。他又喝了一口,沉重地喘气,眼睛在一对闪动的眼睑后翻起,我以为他要挂了。但他闭上眼睛又开口了,这次是从他体内某个深处的黑洞里掏出话语。他的话冒出来,黏稠而密集,像旧熔岩,“‘我所做的,我自己并不明白’,”他低声说,“‘因为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憎恶的,我倒去做。’[3]”他的眼里噙满了泪水。他握住威士忌酒瓶瓶颈的指节发白,他握着它就像握着一个救生圈。
他要坦白了,我感觉得到。我小心地看了眼我衬衣口袋里的录音机,确保没有东西遮住小麦克风。我需要录下洛克伍德亲口承认的他做的事。
我抬起头刚好看见威士忌酒瓶砸向我的脑袋。这一击让我从椅子上掉下来,头撞到墙上。直觉告诉我朝前门跑,但是洛克伍德家的地板开始像一把螺丝起子一样旋绕。我受到损害的平衡感把我甩向左边,抛向一台电视机。我能看到前门在一个长长的黑暗隧道的尽头。我对抗着旋转的房间往那边走。
洛克伍德用一个平底锅或椅子的后背——某个坚硬的东西,打我——把我打倒在地,我离门还有点距离。我拼尽力气往前扑,我感觉手摸到了门把手,打开门。这时我的后脑勺又挨了一击。我跌跌撞撞地冲进门廊,跌进齐膝高的草里,黑暗吞噬了我,我仿佛落进了一口井里。我浮在那黑暗里,看见头顶一小圈光亮。我游向那光亮,与把我往下拉的深渊抗争,强迫自己恢复知觉。一旦我触到那光亮,十二月的冷风再次灌进我的肺里,我能感觉到结霜的草抵着我的面颊。我在喘气。后脑的疼痛推进到我的眼睛,一股热血滴在我的脖子上。
洛克伍德去哪了?
我的胳膊成了石头:不管用的手不自然地搁在我身边。我集中所有的能量和意识来让我的手指动起来,然后是我的手腕、手肘和肩膀。我从身下拉出手,把手掌放在冰冷的地上,把我的上身从野草里支起来。我听见身后,周围有响动,草摩擦着棉布的声音,但是混沌中我什么也看不见。
我感觉到一根带子,像是帆布带,缠在我的喉咙上,拉紧,让我不能呼吸。我试图跳离地面,站起来,但是头上受到的重击让什么脱节了,我的身体不听我的使唤。我往后摸,感觉到他的手在死死地攥住带子末端拉紧。我不能呼吸。我一点力气也没有了。我感觉落回那口井里,回到无尽的黑暗中。我倦怠乏力之时,脑中闪过一阵憎恶,憎恶我的天真,憎恶没有看到这个男人攥紧酒瓶的目的,憎恶我的生命将会悄无声息地结束,随随便便地,俯卧在严寒的草地里。我让这个老人——这个喝了大量威士忌的娈童者袭击了我。
<h2>
五</h2>
我做了一个梦,然后从梦中苏醒过来。
我独自站在一块休耕豆田里,一阵冷风抽打着我的身体。乌云在我头顶翻滚,带着积压的愤怒,扭成一个漏斗,随时准备把我卷走。面对威胁我坚决不让步,乌云分崩离析,一小点一小点地降下来,那些小点冲我扑过来,越变越大,长出翅膀、喙和眼睛,变成黑鸟。它们充满敌意地俯冲而下,落在我身体的左边,啄着我的手臂、我的臀、我的大腿和我左边的脸。我拍打着这些鸟,跑过田野,但是没有什么能够阻止他们撕扯我的皮肤。
就在这时我感觉世界在颠动。那群鸟不见了。那片田野不见了。我努力去了解自己当前的现实,眼前只有一片黑暗,听得见汽车发动机的嗡嗡声以及轮胎摩擦地面发出的嘎嘎响声。我的头阵阵抽痛,整个左半边身体灼烧着,仿佛有人像刮鱼鳞一般刮着那部分,喉口感觉像被钝锉刀磨过。
随着疼痛加剧,我的记忆恢复了,我记起威士忌酒瓶砸到我的头,带子勒紧我的脖子,他腐烂的臭气充斥我的鼻孔。我被弄得像胎儿般蜷缩起来,塞进一个寒冷、黑暗而喧闹的地方。我的左胳膊压在我的身体下面,但我可以动我的右手指,把它们抵在我的蓝色牛仔裤上抽动。我感觉到了我的大腿。我的手滑过臀部,穿过盖过胸部的薄衬衣,摸索我的录音机。没有了。我去摸身体下的地板,碰到了地毯的绒毛,潮湿、冰冷,刺激着我身体左边的皮肤——如同我梦中的黑鸟带给我的感觉。我知道这是地毯。这是覆盖我汽车行李箱的垫子,行李箱和车轮之间生锈的洞口溅进来的水让它总是湿的。
天啊,我心里想。我在我汽车的行李箱里——没有大衣,没有鞋子,穿着牛仔裤和衬衣的身体左半边浸在冰冷的水花里——不知道去往什么地方。发生了什么事?我无法控制地哆嗦起来,牙齿咬得十分紧,感觉要断了。我想翻个身,来缓解一点左边的痛苦,但是没能做到。有东西阻碍了我的膝盖。我小心地伸出手,颤抖而易折的指甲探索黑暗,摸到了靠在我膝盖上的一块煤渣的粗糙表面。我伸得更远,摸到了第二块,两块之间有一条原木链子相连。我顺着链子往下摸,发现它缠绕在我的腿肚子上,在膝盖那里缠了两圈箍住了。
煤渣块拴着我的脚踝。这不太合理,至少一开始我没弄明白。过了一会儿我才理清。我的手没有被捆,嘴巴也没有贴上带子,但我的脚踝被拴在煤渣块上。他肯定认为我已经死了。只有这样才说得通。他想找个地方扔掉我,某个有水,有湖或河的地方。
一种突如其来的恐惧袭来,让我停止了思考。我的身体因为恐惧和寒冷而颤抖。他要杀我。他认为他已经杀死了我。想到这里,我恢复了一点意识,颤抖的身体平静了下来。他认为我死了。一个死人不能抗争,不能跑,没法搅乱最好的计划。可这是我的车。洛克伍德犯了个错误,踏足了我的地盘:即便蒙着眼我对我汽车的行李箱也一清二楚。
我记起一本平装书那么大的小塑料板,从行李箱内盖住了尾灯。过去一年两个方向灯我都换了。我在黑暗中摸索了一两秒,找到可以让我拉开盖住右边方向指示灯塑料板的小插销。我快速地转动了一下,从托架上取出尾灯灯泡,让行李箱充满美好的光亮。
我双手抱住灯泡,让它的热量温暖我冰冷的指关节。接着我扭曲身体去够左边的尾灯,小心地不猝然移动或弄出声响,以免让洛克伍德注意到他的“货物”还活着。我拉掉塑料板,拉出左边支架上的灯,让这辆车没有尾灯,把行李箱照得跟正午一样亮。
缠住我脚踝的链子被一个钩子缚牢了。洛克伍德肯定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系得那么紧。我努力想解开链子,冻僵的手指自动蜷缩起来,似乎得了关节炎,我的大拇指跟一片花瓣一样无力。我再次抓住灯泡,紧紧地握住它,感觉它在发热,白炽灯照射着我冻僵的皮肤。我一次又一次试图解开链子,但是没法松开它。我需要一个工具。
我没有多少工具,但我拥有一辆烂车,坏得厉害,因而我把我有的所有工具都放在了行李箱:两把螺丝刀、一把月牙形小扳手、一把钳子、一卷强力胶带,一罐WD-40润滑剂,全用一块油污的毛巾包着。我抓住螺丝刀,用我脆弱的右手,把螺丝刀头塞进钩子和链索之间,扭动它,推动它,一毫米一毫米地挪动螺丝刀头。一旦我感觉到螺丝刀咬到足够多的链子,我向上推动把手,迫使链子脱离钩子。链子落到地上,发出一阵响声,似乎在行李箱的小空间里发出了回声。血涌回我冻僵的脚,疼得我想叫,我咬紧嘴唇。我屏住呼吸几秒钟,等待洛克伍德做出反应。我听见一阵轻微的音乐从收音机传来。洛克伍德仍在开车。
自我从支架上拉出尾灯,过去了至少十分钟。如果附近有警察,他早就会截住我的车。我们经过的街角和拐弯比在高速公路上密集,路上偶尔的磕磕碰碰表明我们在边远地区。乡村公路,少有人经过,尤其暴风雪就要来了。
我思索着可能的选择。我可以等待警察把我们拦下来,但是没什么可能性。我可以等待洛克伍德到达他的目的地,打开行李箱发现我活着,大为光火,但那时我多半早就死于体温过低。或者我可以逃走。这时我想到行李箱并不是设计来装人的。我检查了行李箱盖,发现三个小六角螺帽把行李箱锁住了。我紧闭的牙关透出笑意。
我在工具中翻找,抓到了我的月牙形扳手,冰冷的把手刺痛我的手,仿佛它是燃烧的干冰。我用那块油污的毛巾裹住扳手,试着转动蜗杆来调整扳手。我的手指拒绝移动。我把右手大拇指放进嘴里暖热关节,同时左手拿着尾灯来加热。
车子放慢速度停了下来。我右手抓住扳手,准备跳出行李箱。我会让洛克伍德大惊失色,并且杀掉他。但是雅阁又动了起来,向右转弯,速度加快到横冲直撞的程度。
我又试了试扳手上的蜗杆,它转动了,我旋紧扳手的钳口直到它们在第一个六角螺钉处闭合。我把扳手放在我两手的手掌之间,我的手指由于寒冷而蜷曲萎缩。我必须集中力量,仿佛我是一个小孩试图尝试完成远超过我能力的壮举,我的胳膊抖动得很厉害,使得仅仅是将螺丝与扳手的钳口对齐到一条直线上都要花费很长时间。
等我弄出第三个螺钉时,我的身体不再颤抖。这种平静是否来自我努力专注地完成任务或是进入一个新阶段的体温过低,我不知道。最后一颗螺钉落下时,行李箱开了一条缝隙。现在,阻止我打开行李箱的唯一障碍是连接行李箱碰锁和司机位旁边的行李箱分离杆的一条金属丝,一条我用钳子简单拉一下就能弄掉的金属丝。
我把行李箱盖子推开了几英寸,内部照明灯打开了。我快速关上了盖子。我忘记灯了。我等待并倾听着,看我的差错是否引起了洛克伍德的注意,但他没有改变速度。我摘下灯泡,用东西蒙上另一个尾灯灯泡,再次打开行李箱。我大概以每小时六十公里的速度经过身下的公路,这条公路消失进没有其他车灯,没有房屋灯光,没有闪烁的城市灯火的黑暗里。我想从行李箱出来,但是我不想经受在这种速度下撞在路面上的那种痛苦。
我又颤抖起来,撕扯着腿肚子、胳膊和背上的肌肉。我需要尽快行动,不然我会被冻僵,什么也做不了,最后被冻死。我把那块油污的毛巾撕成大小相等的三块,把其中两块折成差不多我脚那么大的长方形,用强力胶带把它们小心地包在我的脚上,包裹一层又一层做成鞋。我把第三块油污布包在月牙形扳手的把手上,卷成足够大来阻止排气管排出废气。我轻轻地扯下又一块约三英尺长的胶布,把一端系在行李箱盖子上锁原来所在的洞口。我蒙住了尾灯,这样我打开盖子时,不会有光从行李箱漏出来。接着我用钳子剪断行李箱释放线,用胶带粘住盖子,让它处于关闭状态。我测试了下我的逃跑出口,用一只手把它推开几英寸,另一只手握着胶带把它拉回来。该逃了。
我松开足够的胶带让行李箱打开一英尺左右,空间足够让我的肩膀穿过,但愿还不足以吸引洛克伍德的注意力。我首先把头滑动到车后侧,用右手上的胶带把盖子拉下来,抵住我的背,左手拿着包毛巾的扳手。寒冷的空气让我无法呼吸。
我使上全身力气把扳手往排气管里推,那块破布阻止了废气的流出,一氧化碳倒灌进歧管和气缸。我拿阻塞物抵住排气压力直到车发出啪啪声,扑哧了两次,然后逐渐减弱,无声地朝路肩滚动。它速度慢下来时,我从行李箱跳了出来,穿着强力胶带做的鞋子尽全力朝路边的森林跑。
到达森林边缘时,我听见车门砰地关上了。我继续跑。树枝剐破了我胳膊上的肉。我继续跑。又跑了几步,听见洛克伍德在吼着什么。我没听懂他说的话,但我能听出话里的怒气。我继续跑。又跑了几英尺远,我听见了一声枪响。
<h2>
六</h2>
此前还从没有人朝我开过枪。这个晚上我却经历了——被勒得失去意识,用链条拴在煤渣砖上,差点冻死在行李箱中——我根本没想到事情会变得这么糟。跑的时候我低下头曲折前行,在森林里乱撞。第一颗子弹划破了我右边十码处斑克松的树皮,又有两颗子弹划破我头顶的夜空。我回过头,看见道格拉斯·洛克伍德站在尾灯的光亮中,他的右手抬起,拿枪指着我的方向。我还没来得及为再飞来的子弹担心,脚底一滑,跌进了沟里。枯萎的树枝和灌木丛划伤了我冻僵的皮肤。我跳起来,抓住一根白桦枝维持平衡,听到又一声枪响,一颗子弹从我的头顶飞过。
接着一阵寂静。
我站得笔直,越过深沟的斜边,我可以看到我的车在五十码远处,前灯大开,在公路上投下锥形的光。洛克伍德把枪对准我跌倒的声音传来的地方,不确定我在哪里。他等待着另一个声音,一根折断的树枝或者枯萎叶子的噼啪声,来校准他的目标。他倾听着,而我站着不动,我的身体由于寒冷剧烈颤抖,现在我不再跑。洛克伍德查看着车的后面,弯下身,从排气管拿出扳手,扔进森林。
他朝司机座位旁边的门走去。阻塞物从排气管拿出后,车才能启动。他有前灯,可以照亮大片田野和树林。我从沟里爬出来,向森林深处跑去,躲开我能躲开的树枝遮挡,仍被一些我没有看见的枝条擦伤、抽打。等到他把车子掉过头来时,我们之间隔着一百码的茂密森林。从最茂密的地方几乎没有前灯的光能透进来。我从一座小山上滑下,前灯消失在地平线后面。
他会搜寻森林——至少我会那么做。他不可能让我活下来,不会允许我回到现代城市讲述我知道的一切。我不停地跑,每走一步,尖锐的疼痛就从脚趾蔓延开来,我的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可以避开路上倒下的树木和枝条。我停下来喘气,倾听着脚步声,什么也没有听到。他应该就在那里,某个地方。我竖起耳朵听,感到头昏,思绪支离破碎。有事情不对劲。我试图抓住一棵小树,但是我的手拒绝服从我的命令。我摔倒了。
我的皮肤灼热。我在学校学过这个。怎么啦?没错。由于体温过低而垂危的人会感到热并且脱掉他们的衣服。我要死了吗?我需要动,不停地动,让血液流通。我需要站起来。我用手肘撑地,跪了起来。我不再能感觉到它们。我不再能感觉到接触我皮肤的冰冷泥土。我要死了吗?不,我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我的腿像新生的马驹一样摇晃,但我站了起来。我在朝哪边跑?我不记得。每个方向似乎都是一样的陌生,一样的未知。我必须动——否则就会死。背后有一阵风,不是吗?我选了个方向,往前走——冷风推着我前进。就我所知,我可能正走回洛克伍德那里。没有关系。被子弹打死比死于体温过低好。
我又没有看见地面倾斜,从一个陡坡跌下来,像一个装满土豆的麻袋滚落,落在一条车路的中央,两条平行的车辙被卡车轮胎磨光了。看见这条路让我充满决心。我站起身,朝我面对的方向摇摇晃晃地走,我的双腿发软不停打颤,每一步都威胁着要我屈服。当我认为我的身体达到极限,达到差不多只能往前倒这个程度的时候,我看见前面几英尺的地方有闪闪发光的影像。我眨眨眼瞪大眼睛,以为这是我发昏的大脑对我最后的嘲讽。但它又出现了。一片月光穿过乌云洒向地面,像一只瞄准好的剑,反射出狩猎小屋肮脏的窗户玻璃:可能有避难所,也许一条毯子,或者——更好的——一个火炉。
我在生命的最后关头发现还有一丝我之前根本无法察觉它存在的体力。我拖着缓慢的脚步在那条车道上走。那间小屋有扇金属门,锁着,但是门边的窗户可以轻易地打破。我找到了一块石头,但我的手指是我胳膊末端无用的枝节,于是我用手腕和前臂拿起石头。我用石头和身体去撞玻璃,砸碎了窗户的一个小角。我把手臂从洞口伸进去,试图紧抓住门把手把它扭开。我的手无力地垂在把手边。我离得救如此之近,但如果我进不去,就毫无意义。
眩晕再次涌遍我全身。我的右腿突然支持不住,我向前倒在小屋窗上,我的左腿努力让我保持直立。我头向后斜,前额撞向窗户,把玻璃撞成碎片,玻璃碎片瀑布般落在地板上。我打掉窗框剩下的玻璃碎片,扑进缺口,落在地板上,落下时玻璃片钩扯着我的肚子。
我趴在地板上往前爬,清点着新住所里在朦胧月光照射下能看到的东西:一个水槽、一张带四把椅子的牌桌、一张沙发和……一个烧木材的火炉。头奖!猎人们留了一小堆斑克松木柴在炉子边,在那堆木材旁边我找到了一张旧报纸和一个苏打水罐大小的盒子和两根长梗火柴。我用扭曲的手指拿起一根火柴在铸铁炉边擦了一下。颤抖让我把火柴头扔进炉子的力道太大以至于火柴断成了两截,火柴头落入黑暗中。
“见——见鬼!”自从我被威士忌酒瓶砸中后,这是我说出的第一个词,说出时这声音强烈地刮擦着我疼痛的咽喉。
我把第二根火柴拿在左手里,把手腕压在我的腹部来让它不再摇晃。我用火柴头碰触炉子的金属,扭动我的身体,让火柴摩擦金属的力量大到点燃它而不断裂。我点燃了火柴边,看着火焰变大。我点燃了报纸的一角,火焰舔着干燥的报纸,很快地爬向我的手,火焰的热量让我得到满足,我像一个乞丐暴饮暴食般消耗着它。
燃烧的报纸发出的光充满整个小房间,我在柴堆旁边找到了几块松树树皮,把它们堆放在燃烧的报纸上,看着它们烧起来。很快,我就用木材生起了一堆火。树皮点燃了树枝,树枝点燃了木块,几分钟后,我发现自己坐在熊熊燃烧的大火前面,来回转动身体,让身体的每一侧都烤热到疼痛边缘。
我围绕着假想的烤肉木叉转动,皮肤暖和过来,知觉恢复,身体上的多处伤口也开始发出声音。我的胳膊和脚上布满了切口。我从腹部取下碎玻璃。我肩膀上一块特大的伤痕上仍插着松针。我的脖子上洛克伍德用带子勒过的地方,火辣辣的,提醒我曾离死亡有多近。我解开脚上的胶带把它们放在火上燃烧,血倒回脚趾的裂缝和毛细管。我按摩着腿肚子、胸部和下巴上的肌肉,颤抖的痉挛仍然像钉子一样刺着我。
关节一暖和到能站起来,我就来到窗边,拿着壁炉拨火棍,查看并倾听道格拉斯·洛克伍德的动静。在森林中奔跑时在我背后追赶的风,大了起来,抽打着格子窗帘,吹动着外面的松树,发出呼啸的响声。听起来不妙,却是天赐良机,因为它会把烟的气味带走,让我的追踪者没法追踪。我没有看见洛克伍德的影子。我没有听见脚步声。他有一把枪,但他不能射击他没找到的东西。我把窗帘塞进窗框,确保它盖住了窗户的每个角落,防止火光渗透到外面。我倾听着、等待着。我可以让洛克伍德进小屋来,如果他想要杀我。现在我已经准备好应付他,将会有一场恶战。
我在窗户旁边蹲坐了至少一个小时,静听脚步声,看有没有枪管从我打破的窗户的窗帘戳进来。过了一个小时,我开始相信他不会找到这间狩猎小屋来。我偷偷向外张望是否有洛克伍德的迹象时,我看见了气象员预告过的暴风雪,棉花一般大的雪花在风中飘舞,将能见度降到接近于零。洛克伍德现在绝对找不到我。他不会疯狂到暴风雪大作时待在森林里。我把一个沙发垫推入窗框更进一步地封住那个洞口,放弃了监视。
我四下环顾这间小木屋,一团炽热曼妙的火焰将它点亮。这是一个货车车厢大小的单人房间——没有浴室、没有电、没有电话。水槽旁边,一双齐胸高的钓鱼防水长靴挂在墙上的挂钩上。我跨过碎玻璃走到长靴边,脱掉又湿又冷的蓝色牛仔裤,穿上长靴,把牛仔裤挂在炉子上方的扫帚柄上。我在碗橱找到了两条大毛巾和一把肉片刀。我脱掉衬衣,把它跟牛仔裤挂在一起,把毛巾包在肩上,像围着一条披肩。我拿起刀,用大拇指触摸着它锋利的边缘,把它握在手里,刺进阴影里,在脑中一遍又一遍地刺杀洛克伍德。我有衣服、炉火、沙发和屋顶,感觉像一个国王。我相信我已经逃出来了。我相信我是安全的,远离那个对我说了《圣经》经文后就试图杀死我的疯子。现在,我躺在沙发上,一只手拿着那把肉片刀,另一只手拿着拨火棍,等待着再一次的战斗。
<h2>
七</h2>
那天晚上我像睡在屋檐上一样。炉火的每一声噼啪声都会把我从断断续续的睡眠中惊醒,让我去窗口察看是否有洛克伍德的踪影。新的一天来临,暴风雪保持着它的强度,风把雪花吹成了一道炫目的白墙,让一只雪橇犬都会踟蹰不前。曙光初现的时候,我走出屋外,踏进十二英寸的雪里寻找水泵。小屋里有一个带排水管的水槽,但是没有水龙头。我没有找到水泵,于是我在炉子上将一锅雪煮化了。我有足够支撑两三天的木柴,只要我有火,我就能生存下来。
我换回我的蓝色牛仔裤和衬衣,经过一整晚它们都干了,整个早上我借助阳光查看小屋。猎人们储存了少量吃的东西。我找到了一罐远超过保质期的炖牛肉,一盒意大利面条,一些调料——足够我吃到暴风雪过去。
要走出森林我需要一件大衣,于是我把能找到的所有材料聚在一起,开始做这项工作。我用那两条毛巾做了袖子,把它们变成圆筒,用鱼线和一根弄平的钓鱼钩当针把它们缝合起来。每个袖子从我的手腕延伸到胸部,我把它们缝在一起,留出一个衣领样的洞伸出我的头。我再次穿上齐胸长靴,把背带系在毛巾上面固定袖子。我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舒展身体测试我的裁缝成果,为我的创造力感到满意。我大衣的第一部分完成了。
早上十点左右,我煮了半盆意大利面条,就着咖喱、红辣椒粉和盐的奇怪组合吃了下去,用温水冲下肚。我此生没吃过比这更好的饭。午餐过后,我继续做大衣。一块厚方格窗帘遮盖着小屋唯一的窗户,它明亮的红色方格图案让我想起餐厅桌布。我在窗帘中间剪了一个洞,把它变成一件斗篷。我又从沙发扶手上拉出泡沫垫做帽子。等时候到了,我将往齐胸长靴里塞垫子碎片来保暖,再用窗帘的绳子系住帽子和斗篷。到这天结束的时候,我有了一件会让唐纳队[4]羡慕的过冬大衣。
太阳开始西沉,我再次查看了天气。雪仍在下,但不像之前那么大,没有扑面而来。我踏入齐膝的雪中,意识到我需要雪鞋。我边思考这件事边准备晚饭,用肉片刀打开了那罐炖牛肉,在炉子上煮到它冒泡。
晚饭后,我坐在火光中,用我从墙上弄到的一块松树护壁板做雪鞋。我用沙发内部的尼龙绳把壁板绑在齐胸长靴上。完成后,我满意地笑了,蜷曲在沙发上度过在小屋的第二晚。
第二天一早,我吃掉了剩下的面条,把垫子切成长条,塞进长靴里用来防冻,穿上方格斗篷,戴上帽子。我拿雪浇灭火,然后,在离开小屋之前,我用一片烧焦的木条在牌桌上写了一条信息给屋主。
抱歉弄得一团糟。小屋救了我的命。我会赔偿损失。
乔·塔尔伯特
最后我把肉片刀系在我的胯部。我难以想象洛克伍德仍在森林里追捕我,但我之前也没有看见威士忌酒瓶砸来。他想要我死。他需要我死。我有能力把他送进监狱,因为他想要杀我——即使他没有谋杀克丽斯特尔·哈根。如果他像我这样想,他应该在这片森林里,像一个猎人一样隐藏起来——手中拿着枪——等待我走进瞄准镜中。
<h2>
八</h2>
虽然我在明尼苏达州长大,这里的人们在雪上走的时光几乎跟在草地上或混凝土路上走的时候一样多,但我从来没有穿雪鞋走过路。我也肯定从来没有穿着松木板做的雪鞋走过路。我练习了一番才达到正常速度,每一步陷入深达胫部的雪里,这是一个可喜的改善,如果没有雪鞋的话,我会困在齐膝深的雪里。我从一棵枯树上折了两根枝条下来当作保持平衡的滑雪杆,每一步都需要专注力来保持步伐时机的掌控与重心的转移相协调。我很暖和,没有风,森林里看来没有道格拉斯·洛克伍德。尽管死亡的威胁让我情绪低落,但白雪皑皑的森林仍令我叹为观止。
正如小溪的涓涓细流将流向河水,我知道那条小车道将通向道路和文明。走了一个小时,比我期盼中走的路少得多,我走到一条路上。那仅是林间的一条小径——狭窄、弯曲,还没有被犁过——也许是一条砂砾支路。晕黄的太阳光渗透云层照到我的左肩上,告诉我那条路通往东西方向。我逃离洛克伍德时西北风吹过我的背,我认为朝西走将带我回到沥青路面。
这条小径沿着一条平缓的线上升,通向一座山的山顶。我朝着顶点行进,脑中保持着一首歌的节拍——《绿野仙踪》里邪恶女巫的警卫们走进她的城堡时唱的一首歌:“ ——咿——呀,咿—— ——啊。”我时不时停下来休息、喘气、寻找人类的足迹,欣赏这一天的美景:这是道格拉斯·洛克伍德试图从我这里偷走的一天。我身后,土地步步朝远处的一条河流下跌,那是一条相当大的河,但我不知道是哪一条河。可能是密西西比河、圣克罗伊河、明尼苏达河或者红河,这取决于我在汽车后部行李箱躺了多长时间以及我们行进的方向。
我登上山顶,看见了两天以来第一处文明的证据:一条沥青路,在那条路三四英里开外,有一个农庄,其谷仓的银色屋顶透过粮食筒仓旁的树林闪闪发光;景象尤为壮丽,宛如它就是翡翠城。农场还有很长一段路,但我知道一个小时就可以到达。我还知道我吃得少,跑步会吃不消。尽管如此,我还是跑了起来。
我看过一只信天翁试图从一座沙丘起飞的慢动作视频,它的蹼足在地上拍平,身体从一边移动到另一边,竭力保持直立,笨拙的翅膀伸出来抵抗肢体倾斜和跌倒。我觉得我从齐膝深的雪里跑下山来的样子跟那只鸟十分相似——我的脚捆在松木板上,踩重步走着之字形而非直线的路。我从一个台阶冲向另一个台阶,依靠我手中的拐杖,手臂伸到荒谬的长度,在空中挥动着保持平衡。抵达那条沥青路时,我向后跌入雪中,精疲力竭,朗声大笑,享受着脸上出汗,又被冬天的风吹冷的感觉。
我把木板从脚上拿下来,沿着沥青路走向农庄,路上大部分时间在跑,需要休息时才走路。依据天空中太阳的方位,我到达农庄时已是中午过后很久。
接近那栋房子时,一只狗把头从狗门伸出来狂吠。它没有上前来,这倒让我吃了一惊,因为我的着装实在怪异:绿色的齐胸胶靴,靠垫泡沫像稻草人的稻草一样叉开,胳膊裹在毛巾里,一块红色方格的窗帘裹在肩头,缠在手腕上。换作是我,也会吠叫。
我朝门廊和那条狗走去,门开了,一个老人拿着把猎枪走了出来。
“当真?”我说,话语中充满恼怒,“你是在开玩笑吧。”
“你是谁?”老人问道,语气柔和,更多的是好奇而不是气愤。他把枪筒放在我们中间的地上。
“我叫乔·塔尔伯特,”我说,“我被绑架后逃脱了。你能叫警察来吗?如果可以的话,我在这里等。”
一个老妇人走到男人身后的门口,那条狗退进屋内,她的腰围占据了大半个门。她一只手放在老男人的肩上,叫他让到一边,他照做了。
“你被绑架了?”她说。
“是的,女士,”我说,“两天前我从一辆车里跳了出来,就在暴风雪来临之前,我一直藏在那边森林里的一间小屋里。”我用拇指冲肩后指了指,“能告诉我我在哪里吗?”
“你离明尼苏达北支约七英里。”她说。
“那边那条河——是什么河?”我问道。
“圣克罗伊河。”她说。
对于为什么要在我的腿上系煤砖,我的看法是对的,那么洛克伍德打算把我抛进圣克罗伊河。想到他离完成任务有多近我不禁浑身战栗。我将在冰下漂流,肌肉被冲得跟骨头分离,被觅食的鱼吃掉,直到水流冲断木头链子,支解我脚踝的骨头。我会与水流一起涌动,身体碰到石头和树木时碎成一片片,河流把我的残骸分散在这儿和新奥尔良之间。
“你饿吗?”那个女人说。
“非常饿。”
女人用手肘轻推了一下老男人,老男人让到一边——虽然他没有把枪收起来。她带我进去,给我吃玉米面包和牛奶,跟我一起等待警长的到来。
[1]非分泌型:指唾液、汗液、精液等各种分泌液体中不分泌血液型物质的群体。非分泌型的人大约占20%。
[2]奥秘哉,大巴比伦,作世上的淫妇和一切可憎之物的母:来自《圣经·启示录》。
[3]因为我所愿意的,我并不做;我所憎恶的,我倒去做:来自《圣经·罗马书》。
[4]唐纳队:一批美国开拓者,他们受困在前往加利福尼亚州的路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