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约克郡布丁”赢了曼彻斯特11月平地障碍赛马的那年秋天,我的老朋友理查德·“炳哥”·利透的运气可谓如火如——什么词来着。无论从哪个方面看,他都是志得意满。吃得好,睡得好,太太也好。此外,他的威尔伯福斯叔叔也终于撒手人寰。人人对这位老爷子赞不绝口。炳哥由此继承了一笔不菲的财产,还有一处舒服的老宅子,在距离诺里奇市约30英里的乡下。我过去小住了几天,回程的路上琢磨,要是有谁高居世界之巅,那就是炳哥了。
之所以弃他而去,是因为乔治叔叔的肝脏又不给他好脸色了,家里人指派我护送他去哈罗盖特。动身的这天早上,我和炳哥夫妇坐在一起吃早饭,我爽快地答应,一等我杀回文明世界,就再来叨扰。
“得趁雷肯纳姆赛马会前赶回来。”炳哥敦促道,说着又开始进攻第二份香肠和培根。他一向好胃口,而乡间的空气似乎更使他食欲大增。“我们打算开车过去,带上午餐篮子在外面野餐,趁机乐一乐。”
我正要开口说会特别记在心上,这时躲在咖啡器皿后面拆信的炳嫂突然兴奋地喊了一嗓子。
“哦,亲亲小羊羔!”她喊道。
大家记得吧,这位夫人嫁给炳哥前乃是大名鼎鼎的小说家罗斯·M.班克斯,她称呼另一半一直是这种风格。我估计她形成这种作风是写了一辈子叫广大读者脸红心跳的小说之故。炳哥似乎毫不介意,想必是觉得既然媳妇儿能写出《俱乐部公子默文·基恩》和《区区一个女工》这种无与伦比的烂文章,这样已经要谢天谢地了。
“哦,亲亲小羊羔,你说是不是太开心了?”
“什么?”
“劳拉·派克想来看咱们。”
“谁?”
“你肯定听我说过劳拉·派克呀。她是我最要好的同学,我的偶像。她总是那么有思想。她说希望能住一两个星期。”
“行啊,那就请她呗。”
“你确定不介意?”
“当然了。你的朋友就是——”
“宝贝!”炳嫂一边说一边抛了一个飞吻。
“天使!”炳哥一边说一边大嚼香肠。真叫人感动。我是说,多么美好的家庭场景啊。和和气气、有谦有让什么的。开车回家的时候,我把这些感想讲给吉夫斯听。
“如今世道不太平,吉夫斯,”我说,“做太太的急于实现自我,做先生的溜到街角做些不该做的,因此家庭普遍成了大熔炉。能有这么一对情投意合的夫妻,叫人着实安慰。”
“的确令人惬意,少爷。”
“我指的是炳哥那一对。”
“正是,少爷。”
“有句诗形容的就是炳哥炳嫂那样比翼双飞的夫妇,怎么说的来着?”
“是‘心心相印,息息相通’,少爷。”
“说得好,吉夫斯。”
“这句诗一向深受喜爱,少爷。”
只可惜我当时茫然不觉,那天早上听到的消息其实是暴风雨前隐隐的雷声。神不知鬼不觉的,“命运”趁人不备,已经将铅块塞进了拳击手套。
我尽快甩掉了乔治叔叔,留他在那泡温泉,又给炳哥夫妇拍了电报,表示即刻赶到。路程有点远,赶到目的地的时候眼看要开晚饭了,我匆匆穿好正装,想着马上有美酒佳肴,心情着实不错。这时门开了,炳哥走了进来。
“嘿,伯弟,”他打招呼,“啊,吉夫斯。”
他说得有气无力,我手里摆弄领结,眼光却望向吉夫斯。两人交换了一个询问的目光。从他的眼神可以看出,我们两个人同时注意到一件事——我们的男主人、这位年轻的乡绅,可不大快活呀。只见他眉头紧锁,双眼无神,总体的姿势仪态好似在河里泡了几天的浮尸。
“出什么事了,炳哥?”作为从小到大的朋友,我自然深表关切,“你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莫非是遭瘟了?”
“是遭了。”
“什么遭了?”
“遭了瘟呗。”
“什么意思?”
“她还在呢。”炳哥说完大笑一声,是那种刺耳的干笑,好像一侧的扁桃体罢工了。
我没听懂。这老兄好像在打哑谜。
“老兄,你好像在打哑谜,”我说,“吉夫斯,你是不是也觉得他在打哑谜?”
“是,少爷。”
“我说的是派克。”炳哥说。
“什么牌客?”
“劳拉·派克。你不记得了——”
“哦,啊。当然,那位老同学嘛。女校闺蜜。她还没走?”
“不错,看情形是要永远住下去了。罗斯待她简直是疯了,说什么信什么。”
“往昔的魅力今犹在,啊?”
“看来是吧,”炳哥说,“女生的同窗之谊真叫我搞不懂。催眠一样。我理解不了,咱们男人可不是这样啊。咱们俩也是同学,可是老天,我也没把你奉为智多星啊。”
“你没有吗?”
“我也不信你随口一句话就咳珠唾玉。”
“干吗不?”
“可罗斯对这个派克就是。她简直是派克手里的牵线木偶。要是你想见识一下堂堂的伊甸园是怎么被毒蛇用诡计生生毁掉,不复令人心驰神往的家园,这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怎么回事?什么情况?”
“劳拉·派克,”炳哥愤愤地说,“是个饮食狂人,该死。她说现在人吃得太多吃得太快,而且吃的东西全不对,就应该吃萝卜之类的恶心东西。罗斯呢,非但没有数落这个女人是笨蛋,反而瞪大了眼睛,一味崇拜,心悦诚服。结果,家里的灶台已经给拆了,现如今我天天饿肚子。这么说吧:距离家里上一次吃牛排布丁,已经是几周前的事了。这下你该明白了。”
他话音刚落,开饭的锣声就响了。炳哥闷闷地皱起眉头。
“现在还敲那破玩意儿有什么意义?”他说,“又没有吃的。对了,伯弟,你想喝鸡尾酒不?”
“想啊。”
“哼,你喝不到了。我们现在也没有鸡尾酒了。那位女客说酒精腐蚀胃黏膜。”
我大惊失色。想不到这股邪风已滋长到如此地步。
“没有鸡尾酒!”
“是。这顿饭只要不是全素,就算你走运了。”
“炳哥,”我大为触动,“你得采取行动,你得表明自己的权威。你得坚决抵制。你得坚定立场。你得拿出一家之主的样子。”
他瞧了我一眼,神色很古怪。
“你没结婚吧,伯弟?”
“你明知道我没有。”
“猜也该猜到了。来吧。”
嗯,晚餐并不是全素。我把话说到了这个份上,大家该领会了。分量少,质量差,完全不是赶了一天路以后满心期待可以敞开肚皮大快朵颐的那种。而且不管吃的是什么,配上劳拉·派克小姐的旁白,吃到嘴里都是味同嚼蜡。
换成较乐观的场景,又或者我事先并不晓得其灵魂之扭曲,她或许会给我留下一个极好的第一印象。她是个挺标致的女郎,虽然有些棱角分明,但无疑很有吸引力。可惜,就算她貌若天仙,伯特伦·伍斯特也决不会动心。听她一开口,就算是特洛伊的海伦转世,凡是思想健全的男士,都会望而却步。
她从头到尾就没有闭过嘴。没过多久,我就明白了炳哥何以如此心如刀绞。她话中的内容只有两点,一是饮食,二是炳哥摄入过量的习惯,及其对胃黏膜的恶劣影响。她对我的胃黏膜倒是不大感兴趣,让人觉得就算伯特伦撑死了也不干她的事。她一门心思都扑在炳哥身上,仿佛炳哥才是她需要拯救于火坑的对象。只见她双眼盯牢炳哥,一如女祭司望着自己误入歧路的得意门徒,历数炳哥只吃缺乏脂溶性维生素的食物对自己的五脏六腑造成的各种伤害。她畅谈蛋白质、碳水化合物以及普通个体的营养生理需要。此女不信说话拐弯抹角那一套,讲了一则某人拒不吃西梅的轶事,完全不登大雅之堂,害得我倒足胃口,最后两个菜碰都不想碰。[1]
“吉夫斯,”当晚我摸回寝室的时候说,“我看事情不妙。”
“是吗,少爷?”
“不错,吉夫斯,我看很不妙。现在我很担心,情况比我原先想象的还糟糕。听了利透先生饭前的那番话,或许觉得这位派克不过是原则上支持饮食改革罢了。现在我发现并非如此。她为了证明自己的论点,就拿利透先生做反例。对他大加批判啊,吉夫斯。”
“果然,少爷?”
“对,还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一直数落他吃得太多、喝得太多,而且还狼吞虎咽。你真该听听她把利透先生和已故的格莱斯顿先生[2]作比较的那一段话。她比较了两人的咀嚼能力,结论竟然是炳哥落了下风。但最不祥的兆头,是炳嫂还频频点头。太太们都这样吗?我是说,欢迎大家批评自家的主子兼夫君?”
“对于外人提出的调教丈夫的建议,太太们一般都从善如流。”
“所以成了家的男士总是愁眉苦脸,啊?”
“是,少爷。”
幸好我有先见之明,提早叫吉夫斯去楼下端了一碟子饼干。我随便捡了一块,若有所思地嚼起来。
“你知道我怎么想,吉夫斯?”
“不知道,少爷。”
“利透先生的居家幸福岌岌可危,可他本人还没有充分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我开始理解婚姻生活了。我开始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了。你想不想听听我是怎么分析出来的,吉夫斯?”
“洗耳恭听,少爷。”
“那,是这样的。就说有一对男女,新婚燕尔,开始一段日子里,是事事称心。太太觉得先生是所有女性梦寐以求的对象,视他为天下至尊——我这意思你明白吧,心里只有崇拜和敬重。可以说是欢乐满人间,啊?”
“少爷所言极是。”
“之后呢,渐渐地——借用一句成语,叫细大不捐——开始幻灭了。她观察丈夫吃水煮蛋,最初的光环开始消逝。她又观察丈夫啃排骨,光环继续消逝。以此类推,你明白吧,经年累月。”
“一清二楚,少爷。”
“现在听好了,吉夫斯,说到重点了。这才是症结所在。一般来说是没问题的,因为我刚才也说过,幻灭是渐渐产生的,女方有的是时间调整心态。但是在炳哥的例子中,由于这位不识相的派克说起话来毫无保留,所以打击是一哄而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毫无任何准备地,炳嫂眼中的炳哥已然成了人形大蟒的化身,其体内器官更是乱七八糟,丑陋不堪。经过派克的丑化,她脑子里的炳哥立刻成了饭店里那种三层下巴、金鱼眼、额头上青筋暴露的食客形象。只怕用不了多久,爱意就会枯竭了。”
“少爷这样看?”
“我相当肯定。感情再深,也经受不住这种压力。就在今天吃饭的工夫,派克提了两次炳哥的肠管如何如何,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就算是战后世风日下吧,这种话也不该当着男士的面说呀。哎,这下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就这么揪着人家的肠管数落个没完,人家太太不可能不犯寻思的。我认为,如此下去,利透太太很快就会认定,坏成这样,与其修修补补,不如干脆放弃炳哥,另寻新样品。”
“着实令人忧心,少爷。”
“咱们得做点什么,吉夫斯。你得想想辙。除非你有办法把这个派克扫地出门,而且还是尽快火速地,不然这个家庭气数将尽了。瞧,炳嫂生性浪漫,因此情况还不是一般的糟糕。她这种女士,一天不写出5000个肉麻文字就觉得日子虚度了,因此即便是心情好,也会时时有种渴望。写小说写得自己都信了。我是说,我怀疑炳嫂从一开始就有一丝抱憾,只怪炳哥不是她笔下那种坚毅寡言的帝国领袖,眼光神秘莫测,十指纤长灵活,脚踏一双马靴。我的意思你明白吧?”
“一清二楚,少爷。少爷是说,派克小姐的批评之语将起到催化作用,将潜意识里影影绰绰的失望情绪上升到意识层面。”
“再说一遍,吉夫斯?”我本来想一击即中,结果偏了好几码。
他又复述了一遍。
“哦,我敢说你猜得不错,”我说,“反正呢,重点就是,邮政局长派克必须走人。你打算怎么动手?”
“只怕一时之间尚无头绪,少爷。”
“行了,吉夫斯。”
“确实如此,少爷。或许待我见过这位小姐之后——”
“你是说想研究一下个体心理什么的?”
“正是,少爷。”
“那,我是想不出怎么办。我是说,你总不能凑在饭桌前听派克闲话家常。”
“这的确是个难题,少爷。”
“我看呢,最好的机会是趁星期四去雷肯纳姆看赛马的时候。我们打算带上午餐篮子在外面野餐,那你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凑在近旁,递个三明治什么的。我建议你竖起耳朵,擦亮双眼。”
“遵命,少爷。”
“好样的,吉夫斯。那就这么定了,到时候眼睛瞪大点。这会儿呢,你得再下楼跑一趟,到处搜一搜,看还能不能再续一碟子饼干。我想吃得厉害。”
转眼到了赛马会这天。这天万里无云,妙不可言,随便谁见了,都会感叹“上帝司于天上,世上万事升”。这是晚秋的那种天气,阳光普照,鸟儿叽喳,空气中有种味道,叫人神清气爽,血管里热血沸腾。
只可惜,这种神清气爽的味道我却不大受用。我只觉得体力充沛,早饭的叉子才刚撂下,就开始琢磨午餐吃什么了。可一想到这个派克影响所及,午饭能是什么伙食,我不由垂头丧气起来。
“我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吉夫斯。”我说,“昨天晚饭的时候,派克小姐突然蹦出一句话,说胡萝卜是蔬菜中的上上之选,兼具补血美容的神奇功效。我呢,凡是补充伍斯特热血的,我都赞成,况且我很乐意给当地居民展示一下我红润而有光泽的脸颊,让他们乐呵乐呵。但是也不能以啃生胡萝卜为代价呀。因此,为免麻烦,我想你最好在给自己准备的三明治袋子里给本少爷带出一份,有备无患嘛。”
“遵命,少爷。”
他话音刚落,炳哥就来了。这么多天以来,我头一次见他这么喜气洋洋的。
“我刚刚在监督他们装午餐篮子,伯弟,”他开口道,“我一直守在管家身边,确保他们不会胡来。”
“没问题?”我不禁舒了一口气。
“放一百个心。”
“没有胡萝卜?”
“没有胡萝卜,”炳哥回答,“有火腿三明治,”他眼中放出淡淡的奇异的光芒,“牛舌三明治、罐头肉三明治、野味三明治,还有水煮蛋、龙虾、白切鸡、沙丁鱼、蛋糕,外加两瓶堡林爵香槟,还有白兰地——”
“听着正对路,”我说,“要是没吃饱,咱们还可以去酒馆。”
“什么酒馆?”
“赛场附近没有酒馆吗?”
“方圆几英里都没有。所以我才格外小心,午餐篮子无论如何不能出岔子。赛马场地就是一片没有绿洲的沙漠,称得上是死亡陷阱了。前两天有位仁兄告诉我说,他去年去过,等打开篮子才发现,香槟酒瓶碎了,结果沙拉酱和火腿泡在一起,然后又跟戈尔根朱勒芝士粘到一块,成了一块糨糊似的。都怪路上颠得厉害。”
“那他怎么办了?”
“哦,他一块儿吃了。没别的法子。不过他说,直到现在偶尔还觉着嘴里有那种味道呢。”
换作平时,要是听说这次要兵分两路——炳哥炳嫂开自己的车,派克坐我的车,吉夫斯在后面的折叠加座——我是不会乐意的。不过考虑到目前的情况,这样安排也自有好处。我是说,吉夫斯可以研究派克的后脑勺,加以演绎推理;而我则负责跟派克聊天,让他亲眼见识一下其人。
因此,一启程,我就率先打开了话匣子,这一路上,派克也是铆足了劲儿。到了赛马场,我心满意足地把车停在一棵树旁边,跳下车。
“你都听见了,吉夫斯?”我严肃地问。
“是,少爷。”
“不好对付?”
“不可否认,少爷。”
炳哥炳嫂走过来。
“第一场比赛要半小时才开始,”炳哥说,“咱们趁现在开饭吧。吉夫斯,去把篮子拎出来,不麻烦你吧?”
“先生?”
“午餐篮子呀。”炳哥虔诚地说,还微微舔了舔嘴唇。
“篮子不在伍斯特少爷的车上,先生。”
“什么?”
“我以为先生放在自己车里了。”
我头一次见到谁满脸的喜悦这么说消失就消失了。他拖着哭腔大喊一声。
“罗斯!”
“怎么了,小甜心?”
“鲁餐丸子!”
“什么,宝贝?”
“午餐篮子!”
“怎么了,亲爱的?”
“忘带了!”
“哦,是吗?”炳嫂回答。
坦白说,我对她的好感一落千丈。我一直以为她持有很健康的饮食观,和我的各位朋友没什么不同。记得几年前,达丽姑妈挖走了她家的法国厨子阿纳托,当时她当着我的面,点着达丽姑妈的名字一阵数落,用词让我甚为叹服。可现在呢,听说自己给困在一片破草原中间,没得吃没得喝,结果她的反应就是这么一句:“哦,是吗?”在此之前,我实在是没有充分意识到,她受派克的毒害竟然已经如此之深。
至于派克呢,我对她的好感更是跌到低谷。
“没带更好,”她搭腔了,炳哥听了好像被刀割了一样,“午饭最好不吃。非要吃的话,也只能吃几粒麝香葡萄、香蕉和胡萝卜条。众所周知——”
接着她不厌其详地讲起胃液,完全不考虑有男士在场是否相宜。
“听见了吧,宝贝,”炳嫂说,“不吃那些不消化的食物,你才会越来越健康快乐,所以没带真是件大好事呢。”
炳哥长长久久地望着她。
“我懂了,”他说,“那,失陪一下,我要找个僻静地方缓一缓,我不想人家指指点点。”
我瞧见吉夫斯别有深意地退到一旁,于是跟了过去,心里抱着一线希望。我果然没有看错人。他带的三明治足够两个人吃了。其实三个人都够了。我吹口哨呼唤炳哥,他偷偷溜过来,于是三人在一片篱笆后面将就着补充了一下营养。之后炳哥跑去找庄家咨询第一场比赛的情况。待他走了,吉夫斯轻咳一声。
“噎着了?”我问。
“没有,少爷。谢谢少爷关心。我只是想说,希望少爷不要责怪我自作主张。”
“什么事?”
“出发前故意卸下午餐篮子,少爷。”
我浑身一颤,有如秋风中的白杨树。大吃一惊。心旌摇曳。
“是你,吉夫斯?”我觉着凯撒发现布鲁图手握利器刺中他的时候,声音就像我这样,“你是想说,是你从中作梗,我没用错词吧——”
“是,少爷,我认为这是最明智的做法。私以为,如果利透先生如早上所言饱餐一顿,鉴于利透太太目前的心理状态,如果让她看到,实在太过鲁莽。”
我明白了他的用意。
“不错,吉夫斯,”我若有所思,“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要说炳哥有什么缺点呢,那就是一见到三明治,就情不自禁地放肆起来。我以前多次和他一起野餐过,他对付普通牛舌或者火腿三明治的手法,有如兽中之王撕咬羚羊。再加上龙虾和白切鸡,我承认,这幅画面给配偶看在眼里,实在称不上赏心悦目……但是……纵然如此—无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