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1 / 2)

和警长回到警局后,我很快再次遭遇震撼。这震撼让我事后想起哲学和宗教,想起它们给逆境中的人带来的莫大安慰。哲学和宗教似乎能照亮黑暗,赐予人力量,让人承受无法承受的重担。很自然地,我又想到了德塞尔比。他所有的作品——尤其是《金色时光》——都具有一种所谓的疗愈性。它们有一种振奋人心的作用,仿佛烈酒,能悄然恢复精神的体素,使之重新焕发活力。德塞尔比的文章就是这么亲切。迪加尔班捷有个怪论,他说“德塞尔比的文章之美,在于能使人得到安慰,让人相信自己并非天底下最傻的傻子”[27]。但我认为,这是对德塞尔比最迷人的一种特质的夸大。在我看来,其作品的温文雅致非但没有被各种瑕疵玷污,反而得到了升华,更加令人动情,因为他将某些瑕疵视为智识的高标,而非人性的弱点。

德塞尔比认为生活的日常全是幻觉,所以很自然地,他并不太关注生活中的困境,也很少就此提出什么建议。巴西特的书里有一则趣闻[28],或许值得在此转述一遍。德塞尔比在巴顿期间,是当地有名的大学士,这“或许是因为他从不看报纸”。有个小伙子恋爱碰了壁,想不开,心里堵得慌,感觉都快疯了,来向德塞尔比求助。可是,德塞尔比并没开导他,帮他解开心结。相反,他给了小伙子大约五十个命题,让他认真思考。要知道,这些可都是千古难解之谜,相比之下,女人的问题根本就微不足道。那小伙子来的时候就忧心忡忡,结果走的时候,更是坚信在劫难逃,甚至想到了自杀。那天,他还是准点回家吃饭。本来,他是想投河自尽的,幸亏那晚有月亮,潮水已经退到港口外两英里的地方。半年后,他被判劳改监禁六个月,被控的罪名多达十八项,包括偷窃和多次破坏铁路设施。这都是听从大学士建议的后果。

然而,如上所述,如果你能客观看待,就会发现德塞尔比的作品其实很有营养。在《图鉴入门》[29]一书中,他正面提到了丧亲、衰老、爱情、原罪、死亡等人生问题。诚然,每个问题都只写了六七行,但那是因为他坚信这些都是“非必要”的问题。[30]这说法或许有些惊人,却其来有自。因为他发现地球根本就不是球体,而是“形似香肠”。

对于这一观点,不少评论家都坦率地表示怀疑,认为它语焉不详,不足为信。但德塞尔比本人却是很严肃的,而且对此深信不疑。

他的思路并无特别之处:首先指出现有概念本身存在的谬误,然后不动声色地建立起自己的一套理论,用以替代他自称已经摧毁的旧理论。

他说,你站在假定为球形的地表,前后左右分别是四个主要的方位,即东、南、西、北。可是,你只要稍稍想一想,就会发现真正的方位其实只有两个,因为对于球体,所谓的南和北是毫无意义的;南和北只能代表一个方向。至于东和西,也是同样的道理。所以不论往哪个“方向”,你都能到达南北轴线上的任何一点。不同的只是时间、距离这些外部因素,而这些也已经被证明都是幻觉。所以说,南北其实是一个方向,东西亦然;四大方位其实只是两个。德塞尔比说,由此可以推论,[31]在更深层次上,这里必定还存在一个类似的谬误;真正的方向可能只有一个,因为你在球体上移动,不管朝哪个方向,最终都能返回原点。

根据这一结论,他认定“地球的外形类似香肠”。这是何等有创见的想法。他认为,我们之所以认为地球是球体,是因为人在不断朝某个已知的方向走(当然也可以往任何方向自由移动),而这个方向正是地球的圆周,即香肠形地球的外围。假如多方位的存在果真是错误的观念,那么,地球是球体的说法也就不攻自破。德塞尔比把人在地球上的处境比作走钢丝:他必须一直走,不然就会摔下来,粉身碎骨,尽管他其实是完全自由的。像这样,在固定轨道内移动,时间一久,便会造成根深蒂固的幻觉,即通常所谓的“人生”,伴随着无数局限、困苦与不测的人生。德塞尔比说,假如人类能在香肠的“主轴”外找到“第二方向”,那么,一个全新的感官与经验的世界就会为之打开。不可思议的新维度将会取代既有的秩序,“单向度”生存的多重“非必要条件”将不复存在。

当然,德塞尔比并未说明究竟要如何发现这个新方向。他告诫我们,在罗盘上再怎么细微地切分,也不可能测量出来;同样,乱枪打鸟的做法也不会有什么效果。他怀疑,人类也许并不“适合”涉足这个“纵向的天国”,而且似乎在暗示,发现新方向的那一刻,死神也就离我们不远了。诚如巴西特所言,这固然给该理论赋予了浓厚的色彩,但同时也表明,德塞尔比只是以隐晦、学究的方式说出了众所周知的事实。

和往常一样,有证据表明,德塞尔比私下曾就此做过一些实验。他似乎认为,重力是看管人类的“狱吏”,它将人限制在蒙昧的单向度上,而终极的自由却存在于某个向上的维度。他曾经把飞行当作解决问题的对策,可是没有成功,然后又花费数周时间,设计出某种“用水银和电线驱动”的“气压泵”,希望以此消除地球上广大地区的重力影响。不过,幸亏实验似乎并未取得预期的效果,所以当地人民及其动产才幸免于难。德塞尔比一直致力于类似的实验,直到最后,因为要研发神奇水箱[32]才彻底罢手。

话说我和普拉克警长回到那间有着白墙的值班室,才过了大概两分钟,就觉得已经无地自容。这时候,真恨不得有块路牌,告诉我香肠的“主轴”在哪儿,出多少钱我都愿意。

我们两脚还没踏进门,就发觉值班室里来了客人。那人胸前一整排的彩条,看来官衔不小,但身上倒是穿着普通警员的蓝制服,帽檐上有块特别的徽章,闪闪发亮,显示着他的地位。这人圆滚滚、胖墩墩的,四肢极其短小,一道浓密的胡须透着自傲与狠劲。警长见了他,一脸惊愕,赶忙行了个军礼。

“奥戈尔基督察!”他说。

“正常上班时间,怎么不见人影啊?”督察训斥道。

那骂声非常严厉,就像用砂纸摩擦着硬纸板。听得出来,他很不高兴,很不满意。

“我刚出去了一趟,”警长恭敬地回道,“有紧急任务,事关重大。”

“两小时前,有人在路边沟渠上发现一具尸体。死者名叫马瑟斯,腹部被刀子或利器划开了。这你知道吗?”

我一听这话,差点被吓个半死,感觉就像有人拿烧烫的火钳往你脸上戳。我看看警长,又看看督察,吓得魂不守舍。

看来,咱们共同的朋友芬纽凯恩就在这附近,乔说。

“当然知道。”警长回道。

这就怪了。他跟咱们出去找自行车,来去四个小时,怎么可能知道?

“那你采取了什么措施?多少措施?”督察怒斥道。

“很多措施,正确的措施。”警长很镇定地回道,“我知道凶手是谁。”

“那怎么还不逮捕他?”

“已经缉拿归案。”警长得意地说。

“那人呢?”

“就在这儿。”

又是一记晴天霹雳。我回过头,慌里慌张地瞄了一眼背后,并没见着什么犯人,于是立即反应过来,原来他们说的那个人就是我。我没有争辩,因为嗓子已经哑了,口水也都干了。

奥戈尔基督察一听这话,都快气炸了。

“那怎么还不把他锁进牢房,严加看管?”他咆哮道。

警长终于服了软,露出愧色。他有些脸红,低头看着石地板。

“是这样,”他坦白道,“我把自行车锁牢房里了。”

“原来是这样。”督察说。

他突然不说话,在裤脚上夹上黑夹子,用脚跺跺地板。而我这才发现,原来他一直用胳膊肘抵着柜台。

“我命令你立刻进行调整,”他眼看要走,“改正错误,把凶手关押起来,免得他再出去为非作歹。”

说完,他便扬长而去。屋外的沙石路上响起了刺耳的摩擦声,这说明督察比较传统,他更喜欢从后座上车。

“总算没事了。”警长说。

他摘下警帽,走到椅子旁边,坐下,整个瘫在宽大的气垫上。接着,又从表袋里掏出块红布,擦干满脸的汗珠,解开制服的纽扣,像是要释放郁闷在心里的烦恼。然后,他开始仔细检查警靴的脚尖和脚跟部位。这表明他正在苦苦思索什么重要的问题。

“愁什么哪?”我问,生怕他跟我谈起刚才发生的事。

“还不是那辆自行车。”他回道。

“自行车?”

“我怎么能把它放外面呢?”他问,“我不骑的时候,总把车单独关起来,就怕它变成人的模样,危害到我个人。这事可马虎不得。我干这一行经常得骑车去很远的地方。”

“你是说,要把我关进牢房,不许我出来?”

“督察的命令你都听见了吧?”

你问他,他是不是在开玩笑?乔说。

“你这是在开玩笑吗?”

“你要这么想,那我就太感谢了。”警长诚恳地说,“我会永远记住你。就死者一方来说,这既体现了高尚的风度,也是优秀品质的象征。”

“说什么呢!”我惊呼道。

“记住,凡事都要从对自己有利的角度考虑,这是真实智慧的一条法则,我私下早跟你说过。根据这条法则,我今晚要把你当作杀人犯看待。

“督察要求将凶手捉拿归案。就他的坏心眼、坏脾气来说,这已经是最轻的处罚。算你倒霉,正好撞在了枪口上。可对我来说,倒是交了好运。没办法,犯下这么重的罪行,只能让你松松筋骨咯。”

“松松筋骨?”

“就是在午饭前把你送上绞刑架。”

“冤枉啊,”我已经结巴了,“这不公平……不人道……没天理。”因为恐惧,我只能发出尖细的颤音。

“咱们这地方就这规矩。”警长解释说。

“我不服,”我嚷道,“宁死不从,拼了命也要抗争到底。”

警长很恼火,示意我先别闹。他掏出个大烟斗,像巨斧一样的烟斗,往嘴里一塞。

“还是说说自行车的事。”说着,他开始抽起烟来。

“什么自行车?”

“我自己的自行车。我要是不把你关进牢房,会不方便吗?不是我自私,可我也得为我的车着想。总不能把车放在值班室的墙壁里吧。”

“我不介意。”我静静地说。

“你可以在这附近活动,就当是暂时假释,等我们在后院搭好绞刑架再说。”

“那我要是跑了怎么办?”我问警长,心想最好先摸清他的想法,再为逃跑做准备。

他冲我微微一笑,生怕嘴里的烟斗掉出来。

“你不会的,”他说,“这种事你干不出来。而且就算你跑了,我们也能轻易找到你后胎的车痕。退一万步说,我们还有福克斯警官,单凭他一个人就能在郊区把你抓获,连逮捕证都不用。”

说完,两人都没再吱声,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他惦记着他的车,我想着死期将近。

顺便提一句,乔说,我记得咱们的朋友好像说过,因为你生来无名无姓,所以法律根本管不到你。

对啊,我说。我怎么忘了这一点。

照目前的情况看,我想,这顶多也只能拿来为自己争辩一下。

还是值得提一下,我说。

主啊,是的。

“对了,”我问警长,“你找到我的美国手表了吗?”

“我们已将此事纳入考虑范围,并予以关注。”他打着官腔。

“还记得吗,你说我根本就不存在,因为我无名无姓,法律完全管不到?”

“我是这么说过。”

“那为什么还判我杀人罪,要绞死我呢?况且,就算我杀了人,怎么不经过审判,不事先警告,更没请治安专员来聆讯呢?”

我注视着警长。他愣了一下,拔出嘴里叼着的“巨斧”,眉头皱成一团。看得出来,我的质问让他很伤脑筋。他阴险地觑了我一眼,然后开始逼视我,目光极为凌厉。

“嚯嚯!”他说。

警长坐着专心听我这番慷慨陈词,足足有三分钟。他紧蹙着眉头,皱纹里已不见一丝血色,面色暗沉而恐怖。

过了片刻,他终于说话了。

“你确定自己无名无姓?”

“确定无疑。”

“难道不是叫米克·巴里?”

“不是。”

“沙勒迈恩·奥基夫?”

“不是。”

“贾斯廷·斯彭斯爵士?”

“不是。”

“金伯利?”

“不是。”

“伯纳德·范恩?”

“不是。”

“约瑟夫·坡或者诺兰?”

“不是。”

“那就是姓加文,或者莫伊尼汉?”

“不是。”

“罗森克兰茨·奥多德?”

“不是。”

“奥本森?”

“不是。”

“奎格利、穆尔鲁尼或者胡尼曼?”

“不是。”

“哈迪曼或者梅里曼?”

“不是。”

“彼得·邓迪?”

“不是。”

“斯克鲁奇?”

“不是。”

“布拉德勋爵?”

“不是。”

“奥格罗尼、奥罗阿蒂或者芬尼希?”

“都不是。”

“这也不是,那也不是,你倒是推得一干二净啊。”警长说。

说着,他又拿那块红布擦了擦脸上的汗。

“反正死不承认就对了。”他补充道。

“我也不叫詹金斯。”我赌气说。

“罗杰·麦克休?”

“不是。”

“西特里克·霍根?”

“不是。”

“康罗伊?”

“不是。”

“奥康罗伊?”

“不是。”

“可能的名字也就这些了。”他说,“除非你是黑人或者印第安人。是不是叫伯恩?”

“不是。”

“那好吧。”他很郁闷,弯下腰,继续搜肠刮肚。

“倒霉的郡议员。”他嘀咕着。

看样子,轻松过关咯。

还没完全脱离危险,我回道。

不管怎么说,可以先松一口气。看来,这家伙没听说过巴里先生,米兰的金嗓歌王。

现在不是开玩笑的时候。

也没听说过J.考特尼·韦恩,私家侦探兼御用律师。出庭费一万八千畿尼。红发会奇案。

“啊哈!”警长突然惊叫道。他站起身,在屋里来回踱步。

“我觉得完全可以立案,”他喜滋滋地说,“然后无条件批准。”

我不喜欢他的笑容,让他说说到底怎么回事。

“没错,”他说,“你确实不可能犯罪,法律也确实管不到你。你所做的一切都不可信,你身上发生的一切都不是真的。”

我愉快地点头表示同意。

“仅仅因为这个,”警长说,“我们就有权逮捕你,将你处决。而你却并没有死,档案里也不会留下记录。因为你的死甚至都不能叫死(死是很低等的现象),而只是后院里的一次卫生大扫除,用窒息、折断脊柱韧带的方式对负性、无用的东西进行中和。如果说你在警局后院里被处死不算谎言的话,那么,说你什么也没发生,应该同样也是真话。”

“你是说,正因为我无名无姓,所以也就无所谓死亡,而你就算杀了我,也不必负责?”

“差不多就这意思。”警长说。

我很难过,彻底死了心,眼里泛起泪花,喉咙里升腾起一团难言的悲愤。我开始深切感受到身上的每一块碎片。指尖涌动的生命是如此真实又近乎沉痛。还有那温暖脸庞的美,四肢的轻松自如,鲜红血液的活力与健康。要无端抛下这一切,把一座小小的王国砸个粉碎,这么做实在太残忍,我想都不敢想。

麦克鲁斯金警官走进值班室。这是在此发生的又一件大事。他快步走到一把椅子前,掏出黑本子,一边噘着嘴,一边开始查看亲笔所做的记录。

“读数都记下来了吗?”警长问。

“记下来了。”麦克鲁斯金说。

“那你念给我听听,”警长说,“让我在脑子里做个比较。”

麦克鲁斯金专注地盯着本子。[33]

“十点五。”他说。

“十点五。”警长重复道,“那表盘的读数呢?”

“五点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