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幕(2 / 2)

(8号陪审员站着看众人。陪审员们传递纸条。每个人开始在纸条上填写意见,然后折好还给陪审团主席。主席将所有纸条在面前摊开。他拿起第一张纸条,打开,唱票。)

有罪。

(随后拿起下一张。)

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有罪。

无罪。

(一阵嘈杂。8号陪审员松了口气,回位坐下。陪审团主席宣读最后一张纸条。)

有罪。

10号陪审员: 天啊,怎么会这样?

7号陪审员: 看来有个家伙临阵倒戈了!

10号陪审员: 好吧,到底是谁干的?我想知道。

11号陪审员: 对不起,这是秘密投票,之前都说好了。

3号陪审员: 秘密?你所谓的“秘密”是什么意思?陪审团合议室里没有任何秘密。我知道是谁干的。(走到5号陪审员旁边) 兄弟,真有你的!你起初和其他人一样,投票认为那小子有罪,接着这位金嗓子传道者用一番花言巧语,说服你相信那小子不可能杀人。所以你转变了立场。这也太恶心了……你为什么不丢个铜板到他的乞讨碗里去呢?

5号陪审员: 等会儿。(3号陪审员转过头) 你不能这样跟我讲话!

(3号陪审员面向他。坐在两人之间的4号陪审员将手搭在5号陪审员胳膊上。)

不。(甩开4号陪审员的手) 他哪来的权力对我大吼大叫?

4号陪审员: 好啦,都冷静一下。

5号陪审员: 他以为他是谁。你看到他那副德行了吗?

4号陪审员: 坐吧。他太激动了。别介意,没事的。

3号陪审员: 我当然激动。我们本来要把一个罪有应得的人送上电椅,结果突然冒出一个人编了段谎话,而我们居然有人信了。

2号陪审员 (温和地): 放松点儿。

3号陪审员: 你什么意思——放松点儿!看着一个被证明有罪的凶手逍遥法外?为什么不把刀一块儿还给他?让他更轻松些。

陪审团主席: 好啦。别再吵吵闹闹了。哪位可以发表些建设性意见?

11号陪审员: 这样,我说两句。我向来认为,在我们国家,一个人有权保留与众不同的立场。

7号陪审员: 我们还是回到主题吧。(对5号陪审员说) 你为什么改主意?

9号陪审员: 他没有改主意,是我改了。需要我告诉你原因吗?

7号陪审员: 我才不想知道呢。

9号陪审员: 好吧,我还是想说明原因,如果大家不介意的话。

10号陪审员: 我们凭什么要听你说这些?

6号陪审员: 人家有话要说。

9号陪审员: 谢谢。(对7号陪审员说) 这位先生……(他指了指8号陪审员说) 以一敌十一,一直孤军奋战。他倒没说那小孩无罪,只是不太确定。要知道,面对大家的冷嘲热讽,坚持自己的意见,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既然孤注一掷,争取支持,我就给他支持。因为我尊重他的动机。法庭上那小子当然可能有罪,但我想听到更多观点。(7号陪审员走向厕所) 现在票数是十比二。(7号陪审员进厕所,关上门) 我还在说话呢,你不能……

8号陪审员 (对 9号陪审员说): 他听不进去的,也不想听。

3号陪审员: 好吧,如果你说完了,我们就继续。

陪审团主席: 我们还是休息下吧。有人在上厕所,大家等等他。

(陪审团主席拔出带有标签的那把折叠刀,合上放在一边。)

12号陪审员 (对11号陪审员说): 看来我们真是悬在这里了。没想到那老头会这么干。真希望我们能打破僵局。(他突然笑了) 知道么,在广告界……我跟您说过我在广告公司工作,对吧?

(陪审团主席走到门口,敲敲门。守卫进门,接过陪审团主席手中的刀,退场。)

嗯,广告界里总有一些怪人——虽然他们其实并不怪——但表达方式很特别,您明白我意思吧?估计您那一行也差不多,对了,您是做哪一行的?

11号陪审员: 我是个钟表匠。

12号陪审员: 真的?我还以为最棒的钟表匠都来自欧洲。(11号陪审员微微鞠了个躬。6号陪审员站起来,走进厕所) 反正,在广告公司里,要是遇到这种情况,总有人会想出点子来化解。要命的是,他们总能用几句话就把意思说清楚,太不可思议了。例如,总会有人站起来说,“我想到一个点子,现在把它升上旗杆,看有没有人向它敬礼”,或者“把它放到公共汽车上,看它是不是在华尔街站下车”。虽然挺蠢,但很有意思。

(8号陪审员走进盥洗室,将外套挂在衣帽钩上。3号陪审员走近5号陪审员。)

3号陪审员 (对 5号陪审员说): 我刚才有点儿激动。你明白的,我并不针对任何人。

(5号陪审员没有搭理3号陪审员,径直走开。7号陪审员在洗手盆边将手擦干。8号陪审员走向洗手盆。)

7号陪审员 (对8号陪审员说): 您是做销售的?

8号陪审员: 我是个建筑师。

7号陪审员: 你知道什么是软性推销吗?你倒挺擅长这个。我告诉你,我有我的套路。去年我卖出了两万七千瓶橘子果酱。这可是相当不错的业绩。(他看了8号陪审员一会儿) 你在这儿想干吗呢?伙计,这小孩儿有罪。我们得赶在嗓子冒烟儿前回家。

8号陪审员: 你待在这儿和看球有什么区别?

7号陪审员: 伙计,没区别。根本没有区别。

(7号陪审员离开盥洗室。6号陪审员从厕所出来,在洗手盆边洗手。)

6号陪审员 (对8号陪审员说): 这帮家伙还不错。

8号陪审员: 我觉得他们和大多数人都一样。

6号陪审员: 那位大块头刚才一直跟我们说他儿子的事情,这挺令人尴尬的。

8号陪审员: 是啊。

6号陪审员: 今天可真要命。你觉得我们还会在这儿待更长时间?

8号陪审员: 我不清楚。

6号陪审员: 他肯定有罪。本案根本无懈可击。今儿早该结束了。我倒无所谓,待在这儿可比上班好多了。你认为他是无辜的?

8号陪审员: 我不知道,有这个可能。

6号陪审员: 我不认识你,但我打赌你没犯过比现在更大的错误。见好就收吧。你在浪费大家的时间。

8号陪审员: 如果在法庭上受审的那个人是您呢?

6号陪审员: 我不做假设。我就是个打工的,我老板那样的人才会去做假设。真要试一次的话,假设你说服了我们,可那孩子的确拿刀杀了他父亲呢?

(6号陪审员看了看8号陪审员,然后走进合议室。8号陪审员独自站了会儿,可以看出,这个问题也困扰着他。他不知道真相,也不希望出现那样的结果。他关掉盥洗室的灯,走进合议室。)

陪审团主席: 好了,大家坐下吧。

2号陪审员: 看来我们得留在这儿吃晚饭。

陪审团主席: 好了,抓紧时间进入正题。谁想第一个发言?

(稍许静默后,4号陪审员和6号陪审员同时开始发言。)

6号陪审员 (与4号陪审员同时): 嗯,我有个想法。(对 4号陪审员说) 抱歉。

4号陪审员 (与6号陪审员同时): 倒是有个好主意,如果我们……(对6号陪审员说) 对不起,您继续。

6号陪审员: 我无意打断您。

4号陪审员: 没事,您继续。我没问题。

6号陪审员: 嗯,我想说的,可能只是一个小问题,但是……(对8号陪审员说) 这小子有杀人动机。经常被他父亲殴打什么的,所以如果不是他干的,还能是谁干的?谁还有动机?这是我的观点。在我看来,除非是疯子,任何人杀人都会有动机,对吧?

8号陪审员: 关键在于,我们必须排除所有合理怀疑,才能判定这孩子是否有罪。我们不关心其他人的动机。那是警察的事。

4号陪审员: 的确如此。但是,我们无法不考虑这个唯一动机,对不对?我们也无法不扪心自问,还有谁有这个动机?逻辑上看,事情就是这样。(他对6号陪审员点头说) 这位先生问了一个合理的问题。有人杀了老头,如果不是这小子,又会是谁?

3号陪审员: 摩杰路斯基。

7号陪审员: 咱俩不谋而合!

4号陪审员: 如果除了讲笑话没有别的,建议你们还是好好听别人说。

3号陪审员: 好吧,我只是想调节下气氛。不好意思,大家继续。

4号陪审员 (对 8号陪审员说): 好吧,或许您能回答我。除了这小子还有谁可能杀了他父亲?

8号陪审员: 确切说,我不知道。这位父亲肯定算不上好人。孩子的律师在总结陈词中已经介绍了他的背景。他曾经坐过牢。他嗜赌成性,通常输得一塌糊涂。他常在隔壁酒吧买醉,酒后动辄与人斗殴。经常是为了某个女人。他是一个无情、冷血、粗鄙的人,这辈子做任何工作都没有超过六个月。所以,可能杀他的人很多。可能是和他一起蹲过监狱的。可能是赌马的。可能是被他揍过的。可能是他睡过的女人。可能是与他鬼混过的任何人。

10号陪审员: 伙计,伙计,这可是我听过的最夸张的无稽之谈……听着,我们都知道他爸爸是人渣。但这又能说明什么呢?

8号陪审员: 我不确定。你们问我的是谁可能杀了他。我给了答案。

9号陪审员 (指着4号陪审员说): 那位先生问到点子上了。

10号陪审员: 每个人都是律师。

3号陪审员: 好吧,请你回答我的问题。住在楼下的老人听到那小孩大喊“我要宰了你”。几秒钟后,他听见身体撞击地板的声音。接着他看到那小子跑出屋去。那么,对你来说,这些意味着什么?

8号陪审员: 我好奇的是,那位老人透过天花板能多清楚地听到男孩的声音。

3号陪审员: 他不是透过天花板听到的。他家窗户开着,楼上也是。那天晚上很热,还记得吧?

8号陪审员: 声音来自另一个房间。这很难确认,尤其是叫喊声。

陪审团主席: 他在法庭上确认了。他从五个人的声音中辨认出了那孩子的声音,蒙着眼睛的。

8号陪审员: 那不过是野心勃勃的地区检察官做的一场秀罢了。其实,老人很熟悉那孩子的声音。他们在同一栋楼里住了很多年。但是,要说在楼下房间就听出来……或许他听错了呢——他觉得可能是楼上那小子,所以不由自主地认为自己听到的是那男孩的声音?

4号陪审员: 我觉得有点儿牵强。

10号陪审员: 兄弟,不管你说多少遍。(对8号陪审员说) 那个老头儿听到父亲倒地的声音,接着在十五秒后看到那小子从楼里跑出去了。他看到那小子了。

12号陪审员: 就是。别忘了对街那个女人。她透过打开的窗户看到那小子捅了他父亲。我的意思是,这些对你来说还不够吗?

8号陪审员: 现在不,还不够充分。

7号陪审员: 你到底有多喜欢他?我简直像对着空气讲话。

4号陪审员: 那女人看到凶案发生时,窗前正好有电车经过。电车共有六节车厢,她是透过最后两节车厢的窗户看到的。她能记起绝大多数重要细节。不知道你如何质疑这些?

3号陪审员 (对8号陪审员说): 好吧,你对这些有什么要说的吗?

8号陪审员: 我不知道,听上去也不太对劲。

3号陪审员: 行,你这么想我们也没办法。(对12号陪审员说) 借您的铅笔一用。

(12号陪审员将铅笔递给3号陪审员,后者开始在写字板上画格子,明显打算玩井字游戏。)

8号陪审员: 有谁知道一趟电车需要多久……

(他看到3号陪审员和12号陪审员在玩井字游戏,用完一张纸就扯下来丢进废纸篓。)

3号陪审员: 等一会儿!

8号陪审员: 这个事不是儿戏。

3号陪审员 (怒吼): 你以为你是谁?

12号陪审员 (对3号陪审员说): 好了,放松点儿。

陪审团主席: 现在继续,请坐下。

3号陪审员: 我想到一个把他捆起来的好法子。

陪审团主席: 请坐下!我可不希望有人在这儿打起来。

3号陪审员: 你看到他了吗?神经病!完全是个神经病!

10号陪审员: 好了,算了吧,没什么大不了的,明白吗?

3号陪审员: “这个事不是儿戏。”他以为他在和谁打交道?

陪审团主席: 现在继续。就这样吧。大家各就各位。

3号陪审员: 什么就这样吧?我需要一个道歉。

6号陪审员: 好了好了,吵死了。他道歉。现在听听他怎么说。

8号陪审员: 谢谢。有谁知道一趟电车中速通过一个特定地点需要多久?

7号陪审员: 问这个做什么?

8号陪审员: 需要多久?大家猜猜看。

4号陪审员: 我一点儿概念都没有。

8号陪审员 (对5号陪审员说 ): 您怎么看?

5号陪审员: 我不清楚,大概十到十二秒吧。

3号陪审员: 问这个做什么?

8号陪审员: 大家都猜猜嘛。其他人怎么看?

11号陪审员: 我觉得差不多是那个时间。

10号陪审员: 我说,这个大家都来猜猜看的游戏是要干吗?

8号陪审员 (对2号陪审员说): 您有什么要说的吗?

2号陪审员: 大概十秒。

4号陪审员: 对,就十秒吧。你想说明什么?

8号陪审员: 这样。一辆六节车厢的电车要花十秒通过一个特定地点。这里的特定地点,也即凶案发生地,那个开着窗的房间。从窗户伸出手,几乎够得着车厢,对吗?

5号陪审员: 对。

8号陪审员: 好的。下面我想了解的是,哪位在电车沿线居住过?

6号陪审员: 正好,我最近刚粉刷了一套铁路沿线的房子。我是个粉刷工。在那儿待了三天。

8号陪审员: 感觉如何?

6号陪审员: 你是指什么?

8号陪审员: 吵不吵?

6号陪审员: 伙计!这不重要。生活所迫啊。(他笑着说。)

8号陪审员: 我曾经住在铁路沿线的某个公寓二楼。电车经过时,一旦打开窗户,噪声几乎要把人震聋。你连自己想什么都听不到了。

3号陪审员: 好啊。你都听不到自己想什么。能尽快进入正题吗?

8号陪审员: 我会的。我们先把证据分为两个部分,之后再尝试将它们整合到一起。首先,楼下的老人。他说听到男孩喊“我要宰了你”,很快又听到身体撞击地板的声音。一秒钟后,对吧?

2号陪审员: 正是。

8号陪审员: 第二,对街屋里的女人。她声称,最后两节车厢通过时,她透过窗户目睹凶案发生。对吧?最后两节车厢。

3号陪审员: 对,你的重点是什么?

8号陪审员: 现在,我们都赞成一辆电车需要十秒钟才能通过一个特定地点。既然那女人是透过最后两节车厢看到凶案发生的,我们可以假定死者是在电车行进期间倒地的。因此,死者倒地之前十秒钟,整列电车是从老人窗前呼啸轰鸣而过的。根据那位老人的证词,他听到“我要宰了你”,很快死者倒地,这些都发生在电车通过期间。但这个时候他根本不可能听到这些声音。

3号陪审员: 真是无稽之谈!他肯定听到了。

8号陪审员 (对3号陪审员说): 你这么认为?

3号陪审员: 老头说那孩子是扯着嗓子大声喊的,他听得见。

8号陪审员: 就算他听到声音,但当时电车正好经过,他不可能认出那孩子的声音。

3号陪审员: 你说的是在几秒钟内发生的事。没人会记那么准确。

8号陪审员: 我认为,既然这证词能把一个人送上电椅,就必须非常精确。

5号陪审员: 我认为他根本就听不见。

6号陪审员: 对,他也许没听到。毕竟,电车的声音……

3号陪审员: 你们到底想说什么?

5号陪审员: 嗯,可以据此认为……

3号陪审员: 你们都疯了吧!他干吗要撒谎?能得到什么好处?

9号陪审员: 或许是想引起关注。

3号陪审员: 你有这些奇思妙想,干吗不卖给报社?他们会打赏你三块钱。

6号陪审员 (对3号陪审员说): 喂,你凭什么这样对人家说话?

(3号陪审员瞪了一眼6号陪审员,面带不屑地背过身去。6号陪审员走过去用力把他扳转过来。)

你这样对一位老人说话是不对的。

3号陪审员: 把你的手拿开!

6号陪审员: 你得学着去尊重别人,先生。你再那样子对他说话,我一定会给你好看。

(松开3号陪审员,对9号陪审员说) 请继续。您想说什么就说吧。您觉得那位老人为什么要说谎呢?

9号陪审员: 我在法庭上观察他很久。他的外套腋下部分已裂开一条缝了。你们注意到没?我的意思是,连出庭都只能穿成这个样子。他年纪很大,穿着一件破外套,在法庭上行走缓慢。他的左脚有点儿跛,他竭力掩饰,因为他觉得不好意思。我认为自己比在座诸位都了解他的想法。这是一个沉默寡言、胆小怕事、毫不起眼的老人家,庸庸碌碌,一事无成,没人认得他,名字也没在报纸上出现过。他已经活了七十五岁,但这些年没有人认识他,没有人听他说话,没有人征求过他意见。毫无存在感实在是一件很伤感的事。像他这样的人,期待被认同、被倾听、被报道。即使只有一次,对他也非常重要。对他来说,放弃这样抛头露脸的机会实在太难了。

7号陪审员: 等一等。您是想告诉我们,他在撒谎,目的是为了引起重视?

9号陪审员: 不,他未必是故意说谎,或许他以为自己真听到了那些话,并据此认为凶手就是那男孩。

10号陪审员: 哇,这真是我听过的最有想象力的故事。你是怎么编出来的?你对事实真相又了解多少呢?

(9号陪审员有点儿尴尬,低头不语。)

4号陪审员: 先生们,这个说法是建立在合理合逻辑的事实基础上的。我们应当认可。

11号陪审员: 事实也可能因提出者的个人原因被歪曲。

2号陪审员: 谁想吃润喉糖?

10号陪审员: 给我一颗吧。

(2号陪审员走过去递给10号陪审员一颗润喉糖。10号陪审员接过去。)

谢谢。

12号陪审员: 说实话,我还是不明白你们为什么认为这孩子无罪。

8号陪审员: 有件事还有必要讨论一下,我们已证明老人没听到小孩说“我要宰了你”,那么可以假设……

10号陪审员: 你根本没证明任何事。你想说明什么?

8号陪审员: 好吧,假设他的确听到了。大家平时说这句话的频率高不高?起码上百次吧。“亲爱的,我会为那件事宰了你。”“小子,你再这么干我非宰了你。”“洛基,上,宰了那家伙。”我们每天都可能说这样的话,但并不代表我们真要杀了某人。

3号陪审员: 等等!你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那句话可是“我要宰了你”,那小子可是扯着嗓子喊出来的。别告诉我他不是这个意思。任何人像他那样说话时,都是那个意思。

2号陪审员: 天啊,这我就搞不明白了。几周前,我跟一位银行的哥们儿吵架,他骂我白痴,我对他怒吼……

3号陪审员: 别听他的,他就是想让你相信他那套歪理邪说。那孩子说他要杀人,他也确实那么做了。

8号陪审员: 好吧,那我问你:如果那孩子真想杀人,他会大声嚷嚷,让左邻右舍都听到吗?我觉得不会。他那么聪明,才不会这么做。

10号陪审员: 聪明?他就是个愚昧无知的小混混。连话都说不清楚。

11号陪审员: 他甚至连话都说不明白。

5号陪审员: 我改主意了,我认为那孩子“无罪”。

7号陪审员: 你在开玩笑吧。

5号陪审员: 你都听到了。

陪审团主席: 你确定?

5号陪审员: 对,我很确定。

陪审团主席: 现在是九票对三票,九个人认为“有罪”。

7号陪审员: 行啊,这事可没那么容易翻盘。你为什么改主意?就凭这家伙编出来的故事?他应该去给《神探月报》(Amazing Detective Monthly )投稿,估计可以发大财。(对5号陪审员说) 听着,这个案子就是铁证如山。每个人都指证这小子杀了他老爸。他的律师从一开始就知道赢不了这官司。他自己的律师啊!你们都看到了,他就该受到惩罚。

8号陪审员: 是他干的吗?过去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某人被定罪后处决,不久后另有其人供认自己才是真凶。有时候……有时铁证并不如山,根本就是错的!

7号陪审员 (对 8号陪审员说): 我对他说话呢。(他指着5号陪审员说) 不是你。(对其他人说) 伙计们,这家伙真是有毛病。(对8 号陪审员说) 听着,这小孩请了律师,对不对?律师负责帮他辩护,不是你。你说那么多干吗?

8号陪审员: 律师是法庭指派的。

7号陪审员: 那又能说明什么呢?

8号陪审员: 嗯,说明的问题可多了。这说明他并不想接这个案子。说明他只是受指派出庭。这类案子不能给他带来任何好处。没钱。没荣誉。甚至没有胜诉机会。对一个年轻律师来说,简直无利可图。他当然应该相信自己的客户,并全力为客户开脱。但正如你刚才说的,他显然没有做到。

7号陪审员: 他当然做不到。除了上帝显灵,谁他妈能做到?(他看了看手表,然后望了下时钟) 抓紧时间啊!看看都几点了!

11号陪审员: 抱歉,我刚才做了些笔记。

10号陪审员: 笔记!

11号陪审员: 我确实有话要说。我刚才一直在认真倾听,这位先生(他指着8号陪审员说) 的观点听上去很有道理。从庭审情况看,这孩子似乎是有罪的,但如果我们深究起来……

10号陪审员: 有话快说,好吗?

11号陪审员: 我有一个疑问。假设那孩子就是凶手。他捅了自己父亲,然后逃之夭夭。当时是十二点过十分。那么,他是怎么被警察抓到的呢?他凌晨三点左右跑回家,在客厅被两个警察抓了。我的疑问是,如果是他杀了自己父亲,为什么三小时后又跑回来?难道他不怕被抓吗?

12号陪审员: 他是回来取刀的。让那把刀继续插在死者胸口上可不妙。

7号陪审员: 对,尤其死的人是他老爸。

4号陪审员 (对11号陪审员说): 那小子知道会有人认出那把刀,进而发现是他买的,所以得抢在警方前头把刀拿走。

11号陪审员: 既然他知道刀会被认出来,为什么一开始就把刀留在现场?

4号陪审员: 我们可以假设,那孩子杀人后非常慌张,匆匆逃离现场,等他冷静下来后,才意识到把刀子落在那儿了。

11号陪审员: 这得看怎么定义“慌张”了。他都冷静到去看刀上是否留下自己的指纹了。那他到底什么时候变慌张的,什么时候又冷静下来了呢?

3号陪审员 : 要我说,你就别考虑那么多了。反正他回到现场了,准备拔出刀,然后处理掉。

11号陪审员 :三小时后?

3号陪审员 :对啊,三小时后。

11号陪审员 : 如果我是那小孩,杀父之后,我才不会在三小时后回家呢。警察肯定已经到了。我会抓紧时间跑掉,才不管刀不刀的呢。

3号陪审员: 听着,你刚才可是投了“有罪”一票,对不对?现在你到底站在哪一边?

11号陪审员: 我不确定自己站在哪边立场上,我只是提出我的疑问。

12号陪审员: 说实话,这有点儿超出我的想象,但如果我是那男孩,而且的确杀了人,我会返回现场取刀。我会觉得未必被人看到,尸体也不会被发现。毕竟案发时间是午夜。他可能觉得得到第二天才会有人发现尸体。

11号陪审员: 抱歉,这正是我要说的重点。对街那女人的证言说,她透过电车看到凶案发生,吓得惊声尖叫,并立刻打电话报警。那个孩子一定听到尖叫声,自然会意识到有人看见他作案,如果他是真凶,我想他打死也不会回家的。

4号陪审员: 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他太过惊慌,没有听到尖叫声,或许那女人声音并不大;第二,就算他真听到了,未必意识到与自己的行为相关,毕竟在他居住的区域,尖叫声已是司空见惯。

3号陪审员: 对啊!您说得有道理。

8号陪审员: 或许吧。或许他的确杀了他父亲,也没有听到尖叫声,慌慌张张跑出去,事后冷静下来,三小时后冒着被警察抓住的危险返回现场取刀。或许上述情况都成立。但也可能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现在有足够多的疑点让我怀疑,案发时他到底在不在现场。

10号陪审员: 你又在怀疑什么?说什么胡话呢?那老头不是看到小孩跑下楼了吗?你这是在扭曲事实。(对11号陪审员说) 十二点过十分时,那老头到底有没有看到小孩跑出去?看到,还是没看到?

11号陪审员: 他说他看到了。

10号陪审员: 他说他看到了!(对其他人说) 天啊!你们怎么看?(对11号陪审 员说) 好吧,对街的女人到底看没看到小孩杀他父亲?她说她看到了。你完全凭个人喜好来评判别人的话。你想相信的,就相信;不想相信的,就不信。这是什么道理?难道这些人出来作证是为了自己的健康?我觉得你完全不顾事实,对证人的质疑也都站不住脚。

5号陪审员: 证人也可能犯错啊。

10号陪审员: 确实,你认为他们犯错,他们就错了!明白我意思吗?

陪审团主席: 好了,大家都冷静点儿,小声点儿。

10号陪审员: 你想小声点儿就小声点儿。或许我们现在就得大声讨论这个问题。这些人以各种方式偏离主题。听到尖叫声,听不到尖叫声。有什么区别?这些都是微不足道的细节。你忘记了重要事实。我的意思是,在座诸位几乎……

8号陪审员: 我提议再投一次票。

10号陪审员: 听着,我还在讲话呢。

陪审团主席: 现在再投一次票,大家都回座位吧。

(众陪审员回位。)

3号陪审员: 我们干吗要再投一次票?

陪审团主席: 我不知道。那位先生提议的……

3号陪审员: 从未见过这样为没有意义的事情浪费时间的。

2号陪审员 (温和地说): 一会儿就完事了。

陪审团主席: 好,我想最快捷的方法是看看有多少人认为“无罪”。赞成“无罪”的人请举手。

(5号、8号、9号陪审员举手。)

和之前一样,三票无罪,九票有罪。

7号陪审员: 所以我们现在到哪个阶段了?要我说,这么絮絮叨叨下去,我们非得在这儿耗到下周二不可。这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呢?

11号陪审员: 不好意思。(慢慢举手) 我投票支持“无罪”。

7号陪审员: 哎呀,老兄!

3号陪审员: 啊,听好了!你在胡说啥呢?我们都快在这儿憋疯了!那小子就是有罪。为什么不愿承认事实。(对4号陪审员说) 是不是这样?简直就他妈是一个大笑话。

陪审团主席: 现在是八票对四票。赞成有罪的居多。

3号陪审员: 莫非总统已经宣布进入“关爱弱势群体周”,大家都开始同情起这个小痞子了?(对11 号陪审员说) 告诉我你为什么改主意。快点儿,把理由说清楚。

11号陪审员: 我不必向你解释我的决定。我内心存在合理怀疑。

3号陪审员: 什么合理怀疑?证言已经很清楚了。(他拿起桌上的折叠刀) 瞧,看看这个。你刚才判断无罪的那小子,被人看到将这把刀插在他父亲身上。你可瞧好了,合理怀疑先生。

9号陪审员: 这并不是那把刀,你忘了吗?

3号陪审员: 你们真行啊!(把刀丢在桌上。)

7号陪审员: 告诉你们,这才是最疯狂的。(对8号陪审员说) 你在这儿无中生有,凭空编出一堆故事。我们能相信什么?(对其他人说) 要我说,这家伙就算坐在邓普西与弗波拳击大战的最前台,没准儿也会信口雌黄说弗波打赢了。[2] (对8号陪审员说) 对了,那个老人家又是怎么回事?我们是不是得相信他在案发后十五秒并没有起床跑到门口,看到那小子从楼梯跑下去?他那么说就是为了被人重视,对吧?整件事的重点到底是什么……?

5号陪审员: 等等。

7号陪审员: 都能听到密尔沃基队啦啦队的声音了。

5号陪审员: 老头说他是跑到门口的吗?

7号陪审员 :跑过去,走过去,有什么区别?反正他最后到那儿了。

6号陪审员: 他说他跑过去的。至少,我个人认为他是这么说的。

5号陪审员: 我不记得他怎么说的。但他不可能跑过去。

4号陪审员: 他说他从卧室赶到门口的。这就够了,对不对?

8号陪审员: 等等,他的卧室在哪儿?

10号陪审员: 就在走廊尽头。你不是什么都记得吗,怎么不记得这个了?

8号陪审员: 我是不记得了。主席先生,我想看看公寓的示意图。

7号陪审员: 为什么不让他们重新组织一次庭审,这样你想看什么都行?

8号陪审员: 主席先生……

陪审团主席: 我听到了。

(他走到门前,敲了敲门。守卫进来。陪审团主席简要跟他说了情况。守卫退场,并把门带上。)

3号陪审员: 好吧,这是要干什么?这个屋里怎么就你一个什么都想看?

5号陪审员: 我也想看一下示意图。

3号陪审员: 我不想再浪费时间了。

4号陪审员: 如果我们又开始为发现尸体的地点纠缠不休……

8号陪审员: 不会。没人想这么做。这位老人一只脚去年受伤了,我就想知道,一位跛脚老人,能不能在十五秒内,从床上下来走到门口。

3号陪审员: 他说是二十秒。

8号陪审员: 他说的是十五秒。

3号陪审员: 明明是二十秒,你为什么要歪曲事实?

11号陪审员: 他说的是十五秒。

3号陪审员 :他怎么知道十五秒有多久?这种事你说了不算。

9号陪审员: 他说的是十五秒,而且非常肯定。

3号陪审员: 他就是个老头子。你们都看到了,他脑袋有一半时间都是糊涂的,他能肯定任何事情吗?

(守卫进屋,带来公寓的大幅示意图。公寓在电车轨道旁边。卧室正对着电车轨道。卧室后面沿着走道有一排房间。前厅画X处,就是发现尸体的地方。最后面是从楼梯间进入公寓的入口,楼梯间标示着长长的楼梯。每个房间都做了标记,并注明长宽尺寸。陪审团主席接过示意图。守卫退场。)

12号陪审员: 我不清楚我们现在到底想证明什么。老头说他的确看到那孩子跑出去了。

8号陪审员: 好,我们来看看细节是否经得起推敲。他说,尸体倒地的同时,听到楼上有一直跑到门口的脚步声。接着听到门开了,传来下楼梯的声音。他发誓说整个过程绝对不超过十五秒。现在,假设凶手的确拔腿就跑……

12号陪审员: 也许他没有马上跑。

8号陪审员: 这是那个老人的说法。

7号陪审员: 你应该去大西洋城,参加那里的钻牛角尖大会。

6号陪审员: 听着,伙计,你为什么总这么自以为是?

7号陪审员: 朋友,一天拿三块钱报酬,就在这儿听他滔滔不绝了。

10号陪审员 (对8号陪审员说): 现在你要的东西在这了,这又能证明什么呢?

8号陪审员 (对陪审团主席): 可以看一下吗?(他接过示意图,在桌上摊开) 你们看,这里是案发现场,老人的家就在楼下,格局完全是一样的。这边是电车轨道,这是主卧、次卧、浴室、客厅、厨房,还有走道。这里是门,直通楼梯。当时,老人在这间屋子的床上。(他指了指主卧) 他说他起身穿过走道,来到门口,打开门,正好看到那孩子冲下楼梯。截至目前,我说得没错吧?

3号陪审员: 这话我都听了十九遍啦。

8号陪审员: 离他听到有人倒在地上的声音,相隔十五秒。

11号陪审员: 没错。

8号陪审员: 他的床靠着窗户。距离……(凑近示意图) 卧室门口十二英尺,走道有四十三英尺加六英寸那么长。当时,他下床后,得先走十二英尺,开卧室门,再走四十三英尺,开大门——这些都得在十五秒内完成。你们认为他能做到吗?

10号陪审员: 当然可以。

11号陪审员: 他走路很慢,需要人搀扶才能走到证人席。

3号陪审员: 这段路被你说得很长,其实并非如此。

9号陪审员: 对一个中过风的老人来说,这段路的确很远。

(8号陪审员起身挪动椅子,将椅子比作床。)

8号陪审员: 假设这是那位老人的床。

10号陪审员: 这会儿又要干吗呢?

8号陪审员: 我想试一试。看看他到底需要多长时间。

3号陪审员: 你说试试是什么意思?如果这很重要的话,那孩子的律师怎么没有提出来?

5号陪审员: 也许他没有想到这一点吧。

10号陪审员: 你什么意思?他没想到这一点?你觉得他是白痴还是什么?这么明显的事情。

5号陪审员: 你想到了吗?

10号陪审员: 听着,聪明人。我有没有想到这不重要。

陪审团主席: 好了,好了,都冷静点儿。

10号陪审员: 律师没提出来是因为他知道这没用,你现在又想什么呢!

陪审团主席: 好啦!

8号陪审员: 好的,假设这是床。我会走十二英尺,这也是卧室的长度。(他走了十二英尺。)

3号陪审员: 太荒唐了。你不能这样重建凶案现场。

11号陪审员: 我倒想看看会怎么样。

(12号陪审员将自己的椅子递给8号陪审员。8号陪审员把椅子放到自己站的地方。)

8号陪审员: 好了,假设这里是卧室的门。走道长度大概是四十三英尺多一点儿。我会走到墙壁那里,再折返回来。

(他没再说话,缓步慢行,开始测量。)

10号陪审员: 看看,这简直愚蠢至极。大家为什么要在这里浪费时间呢?

8号陪审员: ……十二……

(他停下来,对10号陪审员说。)

照你的说法,十五秒就够了,我们来验证一下。

(他继续边走边测量,走到墙边。其他人默不做声地看着他。他折返回来,继续边走边测量剩下的距离。)

……三十九,四十,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好啦,请再给我一把椅子,谢谢。

(6号陪审员递给8号陪审员一把椅子。8号陪审员将椅子放到自己站的地方。)

这是通往楼梯的大门。根据证词,门当时是锁着的。哪位有带秒针的手表?

2号陪审员: 我有。

8号陪审员: 你觉得我可以走了,就跺下脚。那意味着死者倒地,从那会儿开始计时。

(然后他躺在两把椅子上。)

7号陪审员: 你们在玩看手势猜字谜游戏吗?

3号陪审员: 我这辈子没见过这种事!

8号陪审员: 好的,我准备好了。

(2号陪审员看着表,静候。)

10号陪审员: 快开始啊。

2号陪审员: 我想等到秒针归零再开始。

(所有人都等着。2号陪审员突然跺了下脚。8号陪审员起身,拖着腿落地,起立。2号陪审员始终盯着手表。8号陪审员一瘸一拐地朝着被预设为卧室房门的椅子走去。走到那里后,假装开门。然后瘸着腿开始走四十三英尺的走道。)

10号陪审员: 快点儿,加速啊,他走得可比你快两倍。

11号陪审员: 我觉得,这速度比老头在法庭里走得要快啊。

8号陪审员 (继续跛行): 你想我走快一点?没问题。

(他略微提速,走到墙边,折返走向被预设为公寓大门的第二把椅子。)

3号陪审员: 快点儿。这下够那小子喝一壶了!

(所有人看着8号陪审员走到最后一把椅子处。他做了一个拔下插销,打开门的动作。)

8号陪审员: 停!

2号陪审员: 好。

8号陪审员: 花了多久?

2号陪审员: 十五——二十——三十——三十五——四十——正好四十二秒。

6号陪审员: 四十二秒!

8号陪审员: 我想这才是真实情况。案发几小时前,老人听到父子俩在争吵。躺下后,楼上传来倒地声,还听到对街的女人惊声尖叫。他从床上爬起来,走到门口,听见有人冲下楼梯,以为是那个男孩儿。

6号陪审员: 我以为那是有可能的。

3号陪审员: 以为?你们给我听着。我这辈子已经见识过形形色色的骗局,但你们这套小把戏可以得头奖。你们打着伪善的旗号替那浑小子和不公正辩护,捏造出一堆无稽之谈,想把我们当老太太糊弄。实话告诉你们,你们蒙不了我。我受够了。你们到底怎么了?你们都知道那小子有罪!他应该被送上电椅烧死,不能就这样让他从我们手中溜走。

8号陪审员 :“从我们手中溜走”?你是刽子手吗?

3号陪审员: 我是其中一员。

8号陪审员: 可能你想去拉电闸。

3号陪审员: 为这小子?我求之不得。

8号陪审员: 我都为你害臊。

3号陪审员: 你少管我。

8号陪审员: 从我们进入这间屋子,你的一举一动都像个自封的替天行道者。

3号陪审员: 你给我住嘴!

8号陪审员: 你就想那小孩死,因为你有私心,根本不是基于本案事实。

3号陪审员: 住嘴!

8号陪审员: 你就是个变态!

3号陪审员: 住嘴,你个狗娘养的!

(他对着8号陪审员怒吼。8号陪审员站着不动,5号、6号陪审员在后面用力拽着3号陪审员。他用力试图挣脱,脸色气得发青。)

放开我,该死的!我要宰了他!我要宰了他!

8号陪审员 (平静地说): 你并不是真要杀了我,对吧?

(3号陪审员从5号、6号陪审员手中挣脱,恶狠狠地瞪着8号陪审员。)

——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