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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是你进棺材穿的礼服。”

“对。你没有准备进棺材穿的礼服吗?”

“有啊,”我说,“是我为十五岁生日宴会买的一条连衣裙。但我可不想在约会时穿那个。”

他的眼睛一亮。“我们这算是在约会?”他问。

我垂下眼帘,感觉有点儿难为情:“别追问啦。”

我们俩都吃得好饱,但甜点太美味了——鲜美多汁、口味浓郁的百香果奶油布丁,不尝一点儿简直辜负人生,于是我们慢慢吞吞地吃着甜点,希望肚子重新饿起来。太阳就像个坚决不愿上床睡觉的两岁小孩,已经过了八点半,还到处一片光明。

突然,奥古斯塔斯没头没脑地问道:“你相信永生吗?”

“我觉得永久是个错误观念。”我答道。

他得意地一笑:“你才是个错误观念。”

“我知道,所以我才被踢出局,提前结束游戏。”

“一点儿也不好笑。”他眼睛望着街道说。两个女孩骑一辆车路过,其中一个侧坐在后座上。

“好啦,”我说,“开个玩笑嘛。”

“想到你提前出局对我来说一点儿也不好笑,”他说,“不过,说正经的,关于永生你怎么想?”

“不相信。”我说,然后又修正了一下,“嗯,也许我不会走极端全盘否定。你呢?”

“我相信,”他的声音里自信满满,“绝对存在。不是说在天堂里骑着独角兽弹竖琴、住在云朵做的大房子里那种,但我相信有死后的生命。我相信一定有点儿‘什么’,一直相信。”

“真的?”我惊诧了。坦白说,我一直把相信有天堂的人和智力缺陷联系在一起,但格斯,他不傻啊。

“是啊,”他平静地说,“我觉得《无比美妙的痛苦》里那句话说得好:‘初升的太阳在她黯淡的眼中太过明亮。’我觉得,那就是上帝——初升的太阳,光明过于明亮,她的眼睛‘黯淡’,但并非失去光亮。我不相信我们死后还会回这个尘世纠缠生者或者安慰生者,但我觉得总会发生点儿什么。”

“可你还害怕被遗忘。”

“当然,我害怕在尘世里被遗忘。可是,我是说,倒不是学我爸妈的腔调,但是我相信人类是有灵魂的,而且我相信灵魂能长存。害怕遗忘是另一回事,我害怕献出了生命却什么也换不来。如果活着的时候没有为大众福祉做出贡献,至少应该可以为大众福祉而死,明白吗?我害怕的是我不管活着还是死去都毫无意义。”

我只是摇头。

“怎么?”他问。

“你着魔了,尽想着死有所为,或者死后留下点了不起的英雄主义符号什么的。真是怪异。”

“每个人都想活得非同寻常。”

“不是每个人都如此。”我简直无法掩饰我的恼怒。

“你生气了?”

“我只不过……”我开了口,可是却说不下去了。“只不过,”我再次开口,烛光在我们俩之间摇曳,“你那么说太伤人了,说要为追求什么而活,为追求什么而死,否则就毫无意义。对我说这样的话真是太过分了。”

不知为什么,我感觉自己这样就像个小孩。我吃了一口甜点,努力做出一副没什么大不了的样子。“对不起,”他说,“我不是那个意思。我说的时候想的是我自己。”

“是啊,没错。”我肚子太饱,无论如何吃不完甜点了。事实上,我有点担心自己可能会吐,因为吃完东西后呕吐对我是常事(不是因为神经性贪食症,是因为癌)。我把甜点盘子推到格斯面前,他摇摇头。

“对不起。”他又说了一次,隔着桌子伸过手来握住我的手,我由他握着,“我的情形有可能更糟的,你知道。”

“怎么会?”我逗他。

“那个,我家浴室墙上有一幅书法作品,写着:‘每天都沐浴在上帝慈爱的话语中’。海蓁,我有可能比现在糟糕得多的。”

“这样沐浴貌似不大卫生啊。”我说。

“我可能更糟的。”

“知道了,你可能更糟。”我微笑。他是真的喜欢我。也许是我自恋什么的,但那一刻,在橙意餐厅,当我意识到这点,我变得更喜欢他了。

侍者来收甜点餐具时说:“二位的晚餐已经由彼得·范·豪滕先生付过钱了。”

奥古斯塔斯微笑:“这位彼得·范·豪滕老兄真不赖。”

天黑下来了,我们沿着运河走去。从橙意餐厅往北走了一个街区后,我们停下来在长椅上休息,周围是锁在自行车停车架上的自行车,锈迹斑斑,有的还锁在一起。我们并排坐着,面朝运河,他用一只胳膊环抱着我。

我可以远远地看到红灯区那边的一片光晕,尽管那儿叫“红”灯区,但从那片地区散发出来的却是一种阴森诡异的绿光。我想象着成千上万旅游者在窄窄的街巷里酩酊大醉,在弹子球赌场乐而忘返。

“我简直不敢相信明天他就要告诉我们了。”我说,“有史以来最好的小说,而彼得·范·豪滕明天就要告诉我们那个众所周知未曾付诸笔墨的结局了。”

“而且他还帮我们付了晚餐的钱。”奥古斯塔斯说。

“我忍不住想象他要先对我们搜身检查,没有录音设备才肯告诉我们呢。然后他会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坐在我们俩之间,小声透露安娜的妈妈到底有没有嫁给荷兰郁金香老爹。”

“别忘了仓鼠西西弗斯。”奥古斯塔斯提醒。

“对对,当然还要讲仓鼠西西弗斯的命运如何。”我向前俯身,往运河望去。运河里有那么多榆树的苍白花瓣,多得荒唐。“只为我们而存在的续集。”我说。

“那么你猜结果怎样?”他问。

“我真的不知道。我思来想去,考虑了差不多有一千遍了。每次重看那本书,我就会冒出个新想法,你知道吗?”他点点头。“你有什么推测吗?”我问他。

“有啊。我猜荷兰郁金香老爹不是骗子,但也不是真的那么有钱,虽然他让别人都以为他很有钱。我觉得安娜死了之后,安娜的妈妈跟他一起去了荷兰,她以为他们会永远一起住在荷兰,但结果还是做不到,因为她想离女儿近一些。”

我以前从没意识到,关于这本书他有那么多想法,原来《无比美妙的痛苦》这本书本身对格斯也那么重要,并不光是因为我。

在我们脚下,河水轻轻拍打着石头垒成的堤岸;一群人成群结伴骑着自行车路过我们身边,用带喉音的荷兰语机关枪一般急速地互相嚷嚷;不比我身高长多少的那些小船积满了水在运河里载沉载浮;太过沉静又沉静了太长时间的水散发出奇异的气味。他的胳膊把我往怀里紧了紧;他那条真正的腿和我的腿挨得紧紧的,从大腿根一直到脚尖。我往他身上靠过去一点,他一皱眉头。“抱歉,你没事吧?”

他吐气般说了个“还好”,声音明显很痛苦。

“对不起,”我说,“肩膀太骨感。”

“没事的,”他说,“事实上,感觉很好。”

我们在那儿坐了很长时间。最终他的手弃我的肩膀而去,停留在我身后的长椅上。大部分时候我们没有交谈,只静静注视着运河。我想了很多:他们是如何保住这块本应已经沉到水下的土地的,对玛丽亚医生来说,我也像是阿姆斯特丹,载沉载浮,几近倾覆。这又让我想到了死。“我能问你卡罗琳·玛瑟斯的事吗?”

“瞧你还说死后万事皆休。”他回答时没有看我,“不过,当然可以。你想知道什么?”

我想知道如果我死了,他会不会没事。我不想当手榴弹,不要变成我所爱的人们生活中的恶性力量。“就是,嗯,发生了什么。”

他叹了口气,呼出的气息那么悠长,对于我的垃圾肺来说简直好像是在炫耀了。他把一根新的香烟叼在嘴边。“你知道吧,大家都知道——最少有人玩的地方就是医院的游乐场?”我点点头。“嗯,我在纪念医院住过几个礼拜,做手术锯腿什么的。我的病房在五楼,正好能看到游乐场,当然,那个游乐场总是杳无人迹。我简直被医院天井里空荡荡的游乐场这个隐喻的回响给淹没了。可是,后来,有那么一个女孩儿,独自一人出现在游乐场里,她每天都去,孤零零地在秋千上荡来荡去,就像电影里演的一样。于是我让一个比较和善的护士去帮我打探一下,结果那个护士带她上楼来看我了。那就是卡罗琳,然后我就发挥我所向披靡的人格魅力赢得了她的芳心。”他停了下来,于是我决定开口。

“你可没那么魅力非凡。”我说。他拒不相信,露出嘲弄的神情。“你主要就是长得帅、身材好。”我解释。

他一笑置之。“关于死者有这么一回事。”他说,然后又停下来,想了想,“有这么一回事:如果你不用理想化的语言美化他们,你就会显得像个浑蛋。但事实……很复杂,我想。比如说,你熟悉那种坚忍克己的癌症患者形象吧,以超人的毅力英勇地与病魔搏斗,永不抱怨,一直微笑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诸如此类?”

“的确如此。”我说,“他们心地善良、灵魂慷慨,每一呼吸都是‘对我们所有人的莫大鼓舞’。他们那么坚强有力!我们对他们钦慕已极!”

“没错。但事实上——我是说,当然咱们俩不在此列——得癌的孩子从统计学上来讲并不见得比一般人更厉害、更有爱心,或者更坚持不懈什么的。拿卡罗琳来说吧,她总是郁郁寡欢、喜怒无常,但我喜欢她这样。我喜欢那种感觉:就好像她选中了我,我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她不讨厌的人。于是我们所有在一起的时间都用于抱怨别人指责别人,你知道吗?抱怨护士,还有别的孩子,还有我们的家庭,还有所有一切。但我不知道是她原本如此还是肿瘤使然。我是说,卡罗琳的一个护士有一次对我说,肿瘤也有不同的医学分类,她得的那种肿瘤被叫作‘王八蛋肿瘤’,因为它会把人变成怪物。所以,这个姑娘失去了五分之一的大脑,又刚刚复发了‘王八蛋肿瘤’,所以她不是那种坚忍的英雄主义癌症小孩的光辉典范。她……那个,诚实地说,她就是个泼妇。但你不能那么说,因为她得了这种肿瘤,而且她,我是说,她,已经死了。而她有足够的理由不讨人喜欢,你明白吗?”

我明白。

“你知道《无比美妙的痛苦》里有一段,安娜正穿过足球场去上体育课还是什么的,突然摔倒了,趴在草地上,就是那时候她明白癌症又回来了,转移到了神经系统。然后她爬不起来,脸就贴在足球场地上,离草只有一寸远,她只能趴在那儿,看着近在咫尺的草,注意到光线如何落在草叶上……我不记得原话了,反正就是安娜心里突然产生了一种惠特曼式的启示,认识到人之所以为人的定义就是,有机会为造物的神奇壮丽而惊叹什么的。你记得那段吗?”

“我记得那段。”我说。

“所以后来,当我被化疗折磨得死去活来的时候,不知为什么,我决定要打心底里充满希望。不是专门关于活下来这个问题,而是跟书里的安娜一样,我觉得,能够感受到惊叹之情本身就足以让我兴奋不已、感激不尽。

“可同时,卡罗琳的病情每况愈下。她过了一段时间后回家住了,有那么几次,我以为我们可以,那个,正常交往了,但其实,不行,因为她的思想和言语之间根本没有分隔。这很不幸,令人不快,而且常常很伤人。可是,我是说,你不能甩一个生了脑瘤的姑娘。何况,她父母喜欢我,她还有个小弟弟,是个非常棒的小孩。我的意思是,你怎么能跟她分手呢?她就快死了。

“过程简直永无休止。花了差不多一年时间,对我来说这一年里交往的对象是这么个姑娘:她会突然没头没脑开始大笑,嗯,然后指着我的假腿,管我叫‘残腿人’。”

“太糟了。”我说。

“是啊,我是说,那是因为脑瘤。肿瘤吃掉了她的脑子,你知道吗?但也许不是因为脑瘤。我无从得知,因为这两者无法分离,她和肿瘤。但她后来病得越来越重,她会重复讲同样的故事,自己评论,然后哈哈大笑,哪怕那个故事她当天已经说了一百次了。比方说,她一连几个礼拜开同一个玩笑:‘格斯的两条腿棒极了——哦,不对,是独腿。’然后她就会笑得像疯子一样。”

“哦,格斯,”我说,“这……”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他没看我,我也不敢看他,怕太唐突。我感觉到他往前挪了挪。他把嘴里的烟拿下来,定定地看着,用拇指和食指捻了一会儿,然后又放回嘴里。

“嗯,”他说,“公平地说,我的独腿的确棒极了。”

“我很难过,”我说,“我真的很难过。”

“都没事了,海蓁·格蕾丝。但有一点我要说清楚,在互助小组,当我以为看到了卡罗琳·玛瑟斯的鬼魂的时候,我并非喜出望外。我是盯着你看了,但并不是出于怀念,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他从口袋里拿出烟盒,把烟放了回去。

“我很抱歉。”我说。

“我也是。”他说。

“我根本不想让你遭受那样的事。”我对他说。

“哦,我一点儿也不介意,海蓁·格蕾丝。我的心能为你而碎,是我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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