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1 / 2)

“朋友们,魔鬼是我们的痛苦之源,他用触碰和爱抚传播痛苦,他的拥抱剧毒无比。谁不曾听到过:一个男人会因痛苦而失声大哭,并咒骂他所信奉的上帝……一个女人会在分娩时,用呻吟和尖叫声轰炸她腹中孩儿的耳朵……而我们慈爱的父母亲会因痛苦而化身为食人恶魔,孩子会不再祷告,好人会偏离善道。人间变成了地狱,它让人们体会被活焚的滋味……而医生!我们知道他们的手段有多厉害,他们的治疗反而会使你加倍痛苦……当我们十分虚弱时,智力也会随之下降,根本无法将这群强盗从我们的房子里赶出。死亡便成了一种甜蜜的解脱。现在,我想让你们思考一个问题:想想你可能体会到的最极致的痛苦。在某个白天或某个晚上,你的牙齿、腹部、脑袋、腿部……你身上某个部位剧痛无比。你被火烧伤了,你坠马了,又或是你正在饱受某种病痛的折磨。记住,这种情况下,不管是谁都宁愿和世上最悲惨的那个人互换身份,只求能从痛苦中解脱出来,享受一分钟甚至哪怕是半分钟的平静。

“没错,我不妨告诉你一个事实:痛苦会再次向你袭来,而且它的威力会比之前增强十倍。如果你是蜡烛,那它就是折磨你的火焰。痛苦以你为食!但如果当时你身边能有一种廉价但治疗效果极佳的药物呢?朋友们,好好思考一下,这样的恩赐难道还不值得你付出一点儿……”格默说到这儿就停了下来,把时间留给听完这番言论的人们。他今天的演说十分成功,吸引了一大群听众。有五十来人挤在这片混浊的空气中,其中还能闻到青草和酒的味道。格默仿佛听到了钱流进自己口袋的声音。

这番言论詹姆斯已经听过十几次了,他侧过身子,以便能更清楚地看一看这些听众。他等会儿还要在他们面前表演一场好戏。农夫都穿着呢绒衣,热得像牛一样直喘粗气;学徒们穿着麻纱面料的衣服,他们“如饥似渴地”四处找乐子,并把这些“快乐”的记忆留在脑海里,在一周又一周漫长而乏味的时光里反复“回味”。

集会上的女人都穿着长袍,戴着亚麻帽。她们双手粗糙,其中一些正与其身穿皮马甲的男朋友双手相握。他认出了两张在其他集会上碰见过的熟面孔,他们都是专业的艺人。其中有一个是走钢丝的表演者,另一个专门卖治疗枪伤、淋病和牙痛的符咒。等会儿他们自然也会认得他,但这不算什么麻烦事。艺人之间有条不成文的协定:一个受欢迎的新节目不是一种威胁而是一笔财富。观众越多,气氛就越热烈,钱袋子也就系得越松。

詹姆斯身旁的女人悄悄戳了戳他的肋骨,她的意思是:“不要乱动,免得引起别人的注意。”这个女人名叫格蕾丝·博伊兰,她年轻时是一名妓女,现在仍会接待一些有恋母情结的嫖客。格默说她长得不错——她的脸就是她最完美的伪装。他们在迪韦奇斯时也雇过一个妓女来扮演詹姆斯的母亲,但她挥手痛哭时的模样就像一个乡野版的提丝柏[1],从而引起了哄堂大笑,他们的“表演”也差点儿穿帮了。但格蕾丝的演技没有那么夸张,而且她只要举止得体便可取得人们的信任。最妙的是,人们很快就会淡忘她。

格默把放在袖口的手帕拿出来,擦汗似地擦了擦额头。他身着一件上等的黑色外套,看上去既像牧师又像医生。不过他是真的在流汗:这里太热了,围观的群众也多,而且五十来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他身上。骗局很逼真,在市场里这样的骗局非常残酷,却也十分盛行。这也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格默就以此为豪。他小时候住在英格兰某个难以启齿的社区里,自那时起,成为马利·格默便是他唯一的梦想。这些年,通过他的不懈努力和一双能看透别人弱点的双眼,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他想象着自己穿金戴银的日子。但偶尔他也会感到愁闷,在那些阴雨天,他会回头望望身后那群野心勃勃的小狼,只是看上几眼他便觉得不寒而栗。

“朋友们,我是一位信奉基督的文雅绅士。今天,我正是以这样一个身份与你们碰面,我追求的不是个人利益。”他停了下来,如他所料,有五六个人发出了嘲弄声。他闭上眼睛,仿佛早已习惯了被人误解,“而我追求的个人利益莫过于将圣战坚持到底。因为倘若魔鬼是传播痛苦的元凶,那么与痛苦为敌便是与天使并肩作战。”

格默身后放着一个铁盒。他打开盒子,从中取出一个装着暗褐色液体的瓶子。在他接下来的“演讲”中,他的双手始终紧握着这个瓶子,并将其举在胸前。

“我年轻时和一位非常甜美的女士定下了婚约。她不仅长得漂亮而且品德高尚……”

有人高声喊道:“二者只能择其一,长相和品德不可能兼得。”

“……她还是一位虔诚的基督信徒。于我而言,她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女孩。后来她成了我的妻子,但我们才刚结婚一年,她就患上了不治之症,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饱受病痛的折磨,”——他适时地哽咽住了,一些女人发出同情的叹息声——“我都快被逼疯了。我不断向上帝祷告,祈求我能代她承受这种痛苦,只要她能活着,我愿意献出自己的性命,但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他的眼眶里全是泪水,一颗圆滚滚的泪珠从他脸颊上滑落下来。那一刻,他仿佛已经泣不成声。

他呻吟道:“我不甘心地问道,为什么不取走我的性命?为什么?活在没有她的世界里,我又有何乐趣可言。不过我最终在一场梦里找到了答案。我,马利·格默,是被神选中的人,缓解世人的痛苦便是我存在的意义。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数年来,我一直在古人的智慧结晶中寻找对付痛苦的良方。我废寝忘食地待在图书馆里;我认真地研究盖伦[2];我虚心地向伟大的布尔哈芬[3]请教……但这一切都是白费功夫,我承认,有一瞬间我都想放弃了。但就在此时,我遇到了一位来自亚历山大图书馆的学者,他是一位遵循古代礼仪的绅士,他为我带来了一本尘封了几个世纪的古书,他还说……”

“你们用什么语言进行交流?”

这位提问者的语气文雅得惊人,格默的表情出卖了他内心的那丝不安,过了片刻他才镇定下来。他没看到提问者本人,只知道那人的大致位置,所以他朝那个方向回答道:

“先生,他用他的舌头说话,我用我的舌头说话,我俩各自都只有一条舌头。那位学者看着那本古书吟诵道:‘汝苦苦寻找的正是此物。’我翻开扉页开始阅读,直到公鸡打鸣、旭日东升的时候我还沉浸在书本的世界里。朋友们,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医生,正是他治好了被毒蛇咬伤的神射手菲罗克忒忒斯……”

“它上面有治疗疣的办法吗?”

“要多少钱?”

“大家别着急,听我把话说完。书上确实记载了一个处方,经我改良后,它能缓解基督徒的痛苦。今天下午,我要向大家介绍的主角就是它。”格默像举圣杯似地将手中的瓶子高高举起,“但是,口说无凭!没错,在证实每一瓶药水都有这种神奇的功效之前,我不会把它卖给任何人。”

“那你打算如何证明它的功效?”

格蕾丝再次悄悄地戳了戳詹姆斯的肋骨,这一次她的意思是:“做好准备!”

“我打算当着大家的面,就在这个台子上以最明了的方式来展示这种药水的神奇魔力。台子是由十几个茶箱子堆成的,上面就盖了一张土黄色的帆布。我不会把证明书带在身上,哪怕这种药水获得的证明书都可以铺一条从这儿到苏格兰的马路了,我更喜欢让大家眼见为实。毕竟,就算多马曾打算将手指刺进救世主的伤口,他也仍旧是一位圣人[4]。”

“先生,你这是在亵渎圣人!”还是那个人的声音。

格默说:“详情记录在福音书上,朋友,你可以去读读这本书。”他将瓶子放在一张小桌子上,此外,桌上还摆着一小截蜡烛和一件闪闪发光的工具。

“为了追寻真理,”他提高嗓门,“自然得先有人遭受痛苦,我才能缓解他的症状。我会速战速决,所以大家痛苦的时间会很短。但是痛感越剧烈,随后的解脱感就越甜蜜。你们当中谁愿意上台做志愿者?谁愿意为自己的同胞流一点儿鲜血?我向你保证,这绝对不会有生命危险。”

格默拿起那件工具——一根被磨得锋利的钢针,“快上来,随便哪位……”他故意邀请那些最不愿意上台的观众,便能听到他们急切的拒绝声,“上帝啊,我可不愿意上去。”格默将目光落到詹姆斯身上,然后又看向格蕾丝。

“夫人,您是这位男孩的母亲吗?”

“是的,先生。自从他父亲死在了法国战争中,我便独自抚养他。”人群中响起一片低声的赞许和好奇声。

格默说:“他为国捐躯,可真是一位无私的英雄。夫人,这个男孩能否为真理奉献一滴遗传自他父亲的军人之血。夫人,真理比国家要更加伟大!”

“我的比利!绝不可能!他的皮肤就像丝绸一样,哪怕是膝盖被擦伤了,他也会疼得脸色苍白。”

“他是个痛觉敏感的孩子?”

“是的,他的痛觉十分敏感。先生,请您原谅。”

“难道您还没不明白?他正是我需要的志愿者!夫人,如果您愿意把他交给我……”有些人大叫道:“让他上台吧!”“我向您保证,事后您绝对可以自豪地对其他人夸耀说,您的比利把知识之光、希望之火和镇痛之香带给了这些——”他大手一挥,“——同胞们!夫人,别犹豫了,疼痛不会持续很久,一眨眼就过去了。您就当是为了纪念他的父亲。”

詹姆斯说道:“妈妈,您就让我去吧。我想像父亲一样,做一个勇敢的人。”

格默深知凡事皆有度,过犹不及。他像卫理公会教徒一样高举双手,向众人示意道:“大家把这个男孩送到台子上来!把他递到我这儿来!”

众人开始将詹姆斯往前推。一位本地屠夫直接将詹姆斯抱到台子上,他的手掌上还沾着被风干成黑色的污血。“就在此地!”格默说,“正是此时!比利,你将迎来你的大日子!大日子!”

站在众人面前的詹姆斯丝毫没有怯场,格默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他则低头望着这一张张天真而愚蠢的面孔。詹姆斯发现有个人站在棚子后面的出口附近,那人戴着一顶巨大的假头套,露出的半张脸上有一只充满智慧的眼睛。他还能看到那人的衣领和肩膀,那人穿了一件上等布料的衣服。有那么一会儿那只眼睛也望向了詹姆斯,审视着他。然后,格雷将詹姆斯的身子转了过去,表演正式开始了!

格默邀请屠夫上台来帮忙抓住男孩,屠夫有些忸怩不安,但仍高兴得龇牙咧嘴。格默挥动着手里的钢针,向众人展示它的锋利,然后请屠夫摸一下它的针尖。屠夫用手指轻轻地按了按针尖,手指上瞬间冒出一颗珍珠大小的血珠。屠夫皱着眉头看着自己的手指,而后又咧嘴笑了起来,并向众人展示他受伤了的手指。格默抓住詹姆斯的手指,将他的手掌翻转过来,使其手心朝上。格默把钢针放在男孩手心的皮肤上,仿佛是与自己的良心搏斗一般停顿了好几秒,然后将钢针刺进了男孩的手心,针尖造成了一个浅浅的小伤口。詹姆斯尖叫着晕倒在屠夫的手臂里。人群爆发出激动的呼喊声。格默挥舞着手臂示意众人先安静下来。他把钢针放到桌子上并点燃那一小截蜡烛,将嗅盐放在男孩的鼻子下晃了晃,男孩很快便醒了过来。屠夫拍了拍詹姆斯的肩膀,仿佛自己是一名为男孩担忧的好心叔叔。然后屠夫按照格默的指示抓住了男孩的手腕,格默将烛火快速地烧过男孩细嫩的皮肤。被困在屠夫手臂中的詹姆斯不断地挣扎、号叫和乞求。伴随着屠夫的微笑,男孩又晕过去了,接着又醒过来。最后,蜡烛被放回到桌子上。

格默把装着治疗药水的瓶子打开,将它举到男孩的嘴边。詹姆斯让自己尽可能地少喝一些这种药水,他相当熟悉它的味道:醋、鸦片酊和蜂蜜。众人仔细地注视着男孩的一举一动。区区几秒,男孩的力气似乎就已经恢复了,他精神抖擞地站起身来。出人意料的是,他仿佛一点儿都不害怕了。格默再次拿起钢针。屠夫准备抓住男孩,但格默向他摇了摇头。针尖再次落在男孩手心的皮肤上,格默极其缓慢地将针往皮肤里刺,直到钢针穿透手掌,露出半英寸长的针头。屠夫惊讶得下巴都快掉下来了。这是格默最喜欢的时刻——这一刻所有人都被他玩弄于股掌之间。格默抽出钢针,用一块白布将其擦拭干净,然后像举起新婚之夜的床单似地举起这块白布。他又拿蜡烛灼烧男孩的皮肤,但男孩甚至都没有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

格默还没来得及吹熄蜡烛,便有人嚷嚷着要买这种药剂。詹姆斯从台上跳下来,回到格蕾丝身旁。一些人趁机摸了摸他,仿佛这样就能沾上好运气。格默则忙着做正事:同时与好几位顾客做生意——向这位顾客收钱,找零钱给另一位顾客,接收第三位顾客的订单,向第四位顾客报以鼓励性的微笑。销售过程整整持续了一个小时。有些人虽然没有看到那番表演,但是能看到拿着瓶子的人群不断从棚子里涌出来,所以也纷纷加入这股购物热潮。毕竟,受追捧的东西永远都是好东西。当药剂只剩最后二十瓶的时候,格默直接将价钱翻了一倍。这是一场赌博,但没有人为此提出抗议。最后一瓶药剂被一位绿眼睛先生买走了。

詹姆斯和格蕾丝已经离开了集市,正坐在一棵树下吃面包和冷培根。他们不能太引人注目。夜幕降临时,他们偷偷回到棚子里。进口处的门帘已经被绳子拴住了,只在底端留了一个极小的入口,詹姆斯和那女人悄悄地从入口爬进棚子里。名叫亚当·雷特的仆人正躺在一个麻袋下睡觉,格默坐在那堆箱子上面,他右边那盏正在燃烧的蜡烛则在帆布上投下一抹淡淡的光影。蜡烛旁竖着一把装饰华丽的长管枪。

“啊哈!”格默有点儿喝醉了,他眉开眼笑地看着他俩,“怪胎和妓女!孩子,到我这儿来,快来领你的奖赏。”

詹姆斯走到他身边。格默一拳就把他打倒在地。

格默说:“你要记得这一拳,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要笑场。老天爷,你今天都笑出声了!教你怎么尖叫就已经够麻烦了。”

詹姆斯站起来,拍掉夹克上的草屑。格默摇摇头,“唉,用拳头揍他简直就是白费功夫。真是一个奇才!一个危险的孩子!过来吧,我不会再打你了。”他将一只手搭在詹姆斯的肩膀上,接着两人对视了几秒。“你去睡觉吧,”格默说,“我和格蕾丝小姐还要喝完这瓶酒。”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表,“离天亮还有两个小时的时候你们就动身离开这里。届时我们在拉文顿会合。”

格蕾丝道:“不介意的话,我们先把账给结了。”

格默点点头,“你这次会得到金子,亲爱的格蕾丝,金子和银子。”

“那我呢?”站在烛光外的詹姆斯问道。

“这个男孩让我觉得毛骨悚然。”格蕾丝一边拿起酒瓶一边说道。格默耸耸肩,“你用不着喜欢他,毕竟,他和这东西一样都不会喜欢你。”说着他拍了拍枪管。

“是的,”格蕾丝说,“但愿他永远都不会羽翼丰满。”

詹姆斯躺在自己外套下辗转反侧了一个小时,听着周围的嗡嗡声——有好些人从棚子旁边路过,有些人在醉醺醺地哼唱一小段歌谣,有些人则在争吵。同时还能听到犬吠声。詹姆斯渐渐开始熟悉这些嘈杂的声音。起初,他被这些噪声搅得无法入睡,他仔细聆听、权衡着每一个叫喊声。虽然他不害怕,但他十分谨慎,时刻做好了逃跑的准备,他可不觉得格默会保护他。

詹姆斯在布里斯托尔的丹麦街上一幢房子里找到了格默,旁边有一个热闹的码头。想要找到格默并不难,只需问一问那些看起来跟格默就是一路人的家伙。因此,在纸牌高手、艺人、模仿表演者和皮条客的指引下,他来到这幢房子的门口。一位中年女人为他开了门,然后让一位年轻些的女人带他去内室。这是一间空荡荡的房间,衣服散落在床和地板上,桌上摆着吃剩的食物和一只杯脚裂开了的玻璃杯。格默似乎是跪在墙边做祷告,听到开门声后他便转过身来。詹姆斯的到来并没有惊吓到他。他看看男孩,又看看墙面,然后挥手让詹姆斯过来。墙上有一个很小的木洞,格默往旁边挪了挪。詹姆斯把眼睛对准洞口,能感觉到一阵凉风袭向他的眼眸。他窥探的这个房间比格默的房间要大,墙上挂着几幅画,四柱床下有一只猫和一个便盆。地板上跪伏着一个浑身赤裸的老男人,一个女人骑在他的身上,用马鞭抽打他那肥胖的屁股,让他驮着她在房间里爬来爬去。虽然那男人累得气喘吁吁、汗如雨下,但当她鞭打他时,他脸上却露出畏惧而愉悦的神情。女人看向墙上的小洞,伸出舌头,露齿而笑。

“这幅画面描述的是,”格默低声道,“人类的快乐。”

刚开始与格默合伙的那几周里,詹姆斯跟着他在这座城市四处闲逛:坐落在小胡同里的酒馆、妓院、赌坊和斗鸡场。男人用市侩的眼光打量着詹姆斯,把他当作另一个人的马匹和吉祥物。女人则对男孩那张漂亮的脸蛋感兴趣,带着谨慎而乏味的善意接近他。

六月底,在丹麦街的这所房间里,阳光洒落在一面铺在黑色地板上的橘色旗子上,一只苍蝇无精打采地拍打着菱形图案的玻璃窗。坐着的格默暗示他——不,是他们,可以大赚一笔了。格默已经验证过好几次,他确定自己在布兰德约的客厅里目睹的那一幕绝非偶然。他曾用钉子、蜡烛和拳头折磨过詹姆斯,但他就像张木桌一样毫无痛感。做最终确认时,格默从建筑工那儿借来了一把工具,拔掉了詹姆斯的一颗牙齿。结果是毋庸置疑的!他开心得弯腰抱住詹姆斯,他的衬衫染上了男孩的鲜血。詹姆斯没有痛觉!他从未感到过疼痛!不仅如此,他身上伤口的愈合速度也快得极为惊人,你甚至可以坐在那儿,看着他的伤口收缩、长合、变白、结痂。詹姆斯身上被烧伤的皮肤只要三天便能愈合如初。他的手掌哪怕被刺穿过十几次,都不会留下任何伤痕,而且皮肤依旧光滑细腻。

他们的计划并不复杂。如果进展顺利,他们一个夏天的收入就会超过格默十年来不断招摇撞骗得来的“辛苦钱”。但收益越高,风险自然也就越大。人们可不喜欢被欺骗和被愚弄的感觉。这场骗局最大的风险在于有人可能会识破詹姆斯的身份。为了避免发生这种意外,他们选择的集市都坐落在相隔甚远的两地,而且事成之后他们会迅速地转移到另一个城市。不过,至关重要的一点是,詹姆斯的表演必须要有说服力。所以他必须要学习如何假装有痛感,他要研究痛苦及其带来的破坏力,他要像学习外语一样学习痛苦,因此,格默必须为詹姆斯请一位老师。

格默心中有一个合适的人选,他在圣诞阶梯附近一家嘈杂且闷臭的酒馆里找到了这个人。卡托·利是一名没落的悲剧演员,两脚水肿,脸上带着十来种可以随意调换的面部表情。他像往常一样沉浸在自己熟悉的地狱之夜里。

卡托·利正在朗诵《浮士德》的台词,他想以此充当酒钱。正是此时,透过自己眼角的泪光,他瞥见了马利·格默那瘦长的身影,活像一只披着人皮的猎狗。大约是1717年,在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中,他假扮成一位西班牙贵族,和马利一起诈骗了雪利酒商人的企业联盟。马利身旁还跟着一个小男孩,有着一对如蓝色星星般的眼眸。

格默以烈酒为饵将卡托·利带到丹麦街,然后他说:“詹姆斯,这家伙以后就是你的家庭教师了。”

利低头看向詹姆斯。和小孩子打交道往往会让他觉得不自在,他甚至很难相信自己也曾是一个孩童。他问:“格默先生,请问我负责教他哪一方面呢?”

“你负责教他什么是痛苦。”

“先生,”利摆摆手,“生活很快就会教他知道什么是痛苦。”

“但如果由你来当老师,他会学得更快,利先生,今晚就开始上课。你只有一个礼拜的时间,让他学会怎么尖叫、怎么挣扎、怎么表现最寻常的恐惧。而且他必须要成绩斐然,他的表演必须惟妙惟肖、令人信服。”

“格默先生,你发现的这个孩子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一个我在乡下召唤出来的孩子,利先生,他可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冷血小怪物。那么,你打算从何处着手呢?”

刚开始,詹姆斯并不明白自己需要学习什么。他无法理解这个人的古怪行为。但在利的坚持不懈下,男孩明白了他们的意思。不久,经营那幢房子的鸨母就提出了抗议,他们的“教学行为”搅黄了她不少的生意。警察带着顶端包铁的棍子敲开了大门,她必须带他逐一检查每个房间,他才肯相信房子里没有发生谋杀案,也没有人在施展巫术。

他们不再学习最平常的痛苦,而是开始模仿更加惊人的不幸:毒药引起剧痛,由匕首、手枪和托莱多钢剑造成的各种伤痛。在学习周快结束时,格默给男孩安排了测试:使詹姆斯跌倒在街上,而男孩必须因“痛苦”而捂住膝盖;扇他的耳光,他必须“惊慌”地号啕大哭;烫伤他的皮肤,他必须“痛苦”得上蹿下跳,大声哀号。在最初的实验里,男孩的表演不是太夸张就是太薄弱,反倒弄得围观者一头雾水,甚至心生怀疑。好在詹姆斯很勤奋,卡托·利不会教的“痛觉”,他就向旁人“偷师”——一个男人正在被人鞭打,詹姆斯便跟着他穿过数条街道;街头小贩的腿被车轮压断了,詹姆斯便蹲下来观察她受折磨的模样;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他们来到布里斯托尔监狱的大门外头,这里人头攒动,他骑在格默的肩膀上观看一个重刑犯被绞死的那一幕。这个叫作疼痛的家伙堪称无处不在,且形式多变。人们对它避之不及,害怕得向上帝祈祷自己能够躲开它的魔爪。然而,除了詹姆斯,似乎所有人都不能避开它,连格默也和他人一样仍会受到痛苦的折磨,在坏掉的牙齿、松动的石板和腐败的牡蛎面前无能为力。

他们在七月里启程,穿过了那条绿色的乡村小道,很快便来到了城市的边缘。这儿有一幢房子和一堆砖,有袅袅的炊烟和一些丑兮兮的孩子,有广阔的田野和相连的伞状树冠。农舍里的几只老狗双眼微睁,正在懒洋洋地晒太阳。一个女人穿着坚硬的木套鞋,站在一扇敞开的门外,用手挡住阳光,眯着眼睛看着路过的他们。高栏板马车上坐着马利·格默、亚当·雷特、詹姆斯·戴尔和莫莉·莱特(詹姆斯的第一任“母亲”),他们肩靠肩地坐着,身子随着晃动的马车而左右摇摆。马车上还有堆得高高的箱子、长杆和一卷帆布。

他们在格洛斯特某个集镇的集会上进行了第一次“表演”,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整个过程如此顺利,以至于格默都在担心无法再次创造出同样的奇迹。三天后,他们在萨默塞特的骗局也成功了。一个礼拜后,他们穿过边界来到威尔士,同样的表演也取得了同样的胜利。接下来,他们一路东行,穿过正在收割的庄稼来到牛津,然后继续东行,越过一片平地,从一个教堂尖塔走向另一个教堂尖塔,目标是前方的诺里奇。尽管他们还没见到那座城市的轮廓,但已经在微风里听到了大教堂那响亮的钟声。

“母亲”换来换去,灵药的成分也经常变化,原料是从当地的药师那儿买来的。为了抑制住药师的好奇心,格默往往会付给他们一大笔封口费。但是观众还是一如既往地愚昧,表演也经常一成不变,不过格默偶尔也会即兴编造,使秘密药方的故事更加传奇,比如留胡子的术士、有魔力的药草……

格默会用自己的方式善待詹姆斯:给他买新衣服、新鞋子和小糖果,送给他一条黑绿相间的围巾,颜色跟他们在克罗默路过的那片大海一样。他还会训练詹姆斯掌握下流世界的秘诀:怎样偷别人钱包;怎样在牌桌上出老千;怎样把刀藏在身上,而且在必要的时候它还能迅速滑落到自己手里。格默偶尔还会跟他谈论女人,告诉他一些没来由的建议,比如她们在意什么。在林肯郡的郊外,他们的午餐是烤架上的兔肉,餐后格默向詹姆斯展示了一截小羊羔的肠子,他称其为“伦敦保护膜”,他说它可以使他们避免“淋病先生”的危害。格默眨眨眼,微笑着摇晃着那截羊肠。格默曾在必要的时候教训过詹姆斯一次。并不是因为男孩的言行,而是因为詹姆斯那个可怕的眼神。格默平生只在多尔切斯特一个漫长的庭审结束时,在一位被判绞刑的法官身上看到过这种眼神。因为男孩不顺从的眼神,他用绳子将其彻夜捆绑在车轮上。詹姆斯的现任“母亲”格蕾丝发誓说,她有办法让男孩体会到痛苦的滋味,她有这方面的背景和才能。格默让她尝试了一两分钟,然后就推开了她。格默给男孩松绑,体贴地揉捏他已经失去知觉的双腿。“詹姆斯,如果我们没有遇见彼此,”他叹息道,“我们现在又会流落到哪儿呢?”当他们穿过树荫回马车时,他唱道:

“夏日的树林闪闪发光,

树叶又大又长,

我们快活地待在美丽的森林里,

听鸟儿在放声歌唱……”

该出发了,格蕾丝用靴尖踢了踢男孩。詹姆斯很快就从梦境里清醒过来,呼吸着黎明前的空气。他提起自己的行李,穿上盖在身上的外套,然后在帘子的旁边静静等候。格蕾丝走了过来,一边打冷战一边用手掌摩擦着自己的脸庞。她现在的心情很糟糕,黑夜、严寒和长途跋涉的旅程惹得她满腔怒火。还有不公的命运、逝去的青春和身旁这位没有痛觉的奇怪小同伴也让她感到生气。他虽然是个小男孩,身体里却住着一个老成的灵魂,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灵魂。一路上,你以为他会吹着口哨,询问离目的地还有多远或者什么时候吃饭,但詹姆斯从来没有做过这种事。

金色的光芒渐渐出现在漆黑的夜空里,天亮了!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里倾泻而下,大片的云团往西边飘浮。五分钟里,玉米秆的顶端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拾穗者已经开始工作了,女人正在拾起首次收割时遗漏的谷物。当收集好一把谷物后,她们就将其绑在一起并递给其中一个孩子,然后这个孩子便带着“战利品”跑到大门处,这儿还有一个小男孩在为他们放哨。

格蕾丝和詹姆斯在草地的某个角落里吃早餐。吃完后,格蕾丝往后躺在草地上,一边打嗝一边合上了眼皮。她呼吸时鼻子里呼呼作响,肚子上则停着一只马蝇。詹姆斯打开自己的行李,太阳系仪裹在一件旧外套里。他把仪器盒放到外套上,滑开锁扣。仪器上的行星反射着清晨的阳光。他开始转动摇柄,嵌齿有些生锈了,虽然锈迹很少,但这也意味着他必须加大力气才能转动它。抖动着的金属丝使得行星也颤动起来。格蕾丝坐起来时,他还把莉莎的这个旧玩具抓在手里。格蕾丝之前并未见过它,于是她笨重地跪坐在男孩身旁的草地上,看着这个仪器。她脸上绽放出笑容,伸手摸了摸那颗黄铜做成的太阳。詹姆斯放开摇柄,关上盒盖,重新将它裹进外套里。他们又动身上路。那是一条漫长而空旷的道路。

“朋友们,魔鬼是我们的痛苦之源,他用触碰和爱抚……”

索尔兹伯里,1752年10月10日

大风吹打着棚子的侧面,就像巨大而柔软的拳头一样击打着帆布。格默必须提高自己的音量,不然他的演说便会消散在噪声里。人群因大风而感到躁动不安、心神不宁。他们满脑子担心的都是自家的屋顶,晾在外头的衣物和待会儿回家时的路程。只有格默和格蕾丝交谈时,人群才安静下来,将注意力转移到那个女人和她身旁那位脸色苍白、穿着蓝色外套的英俊男孩身上。

“让我上台吧,妈妈,我想像父亲一样勇敢。”

“小子说得好!递他上去!递他上去!”

詹姆斯再次来到台子上。这次的帮凶是一位年轻男子,他的前臂像火腿一样粗壮,左眼有些斜视。接下来又是原来那一套:被针扎、被烛火灼烧和喝药剂,再次被针扎。詹姆斯手上还有上次被针扎后留下来的红色斑点,但这没有引起旁人的怀疑。他的皮肤似乎从来不会留下伤疤。

格默拿起蜡烛时,詹姆斯又看到了那位站在棚子后面的绿眼睛先生,这是那人第四次出现在表演现场。他没有将此事告诉格默,他要看看那人究竟在打什么算盘。烛火在灼烧詹姆斯的手。绿色的眼眸在打量着男孩。众人都在屏气凝神,然后一个声音呼叫道:“我要买两瓶药剂!”人群开始骚动起来,众人纷纷涌向舞台。大风又吹打了两三下帆布,绿眼睛先生离开了棚子。格默搓搓手,开始干正事。

外头狂风呼啸,成群的鸟儿绕着烟囱旋转。有个男人在追自己那顶被吹向河边的假发。大风忽然撕破律师手里的报纸,吹到一个乞丐的脸上。格蕾丝和詹姆斯走在前往教堂的路上。教堂里头,大风形成一个庄严的回声。格蕾丝突然沉下身子,在座位的掩护下从自己的裙下拿出来一瓶酒,喝光后又将酒瓶轻轻地推到座位底下。

“基督作证,我感觉好多了。”

她环顾四周,但是没有找到男孩的身影。于是,她闭上眼睛。一股疲惫感向她袭来,漆黑的液体正在她骨子里流淌,连睡眠也无法缓和这种状况。十几名合唱团成员正在合唱《感恩赞美歌》。在她垂下来的脑袋上空,一些蝙蝠飞过拱顶,消失在阴影里。

詹姆斯一边走向圣坛,一边看着合唱团里的小男孩。他们的年纪跟他差不多大,脸色呈蜡白色,视线则始终注视着指挥那挥舞的双手。其中有个男孩长得很像查理。詹姆斯想到了死去的哥哥,想到了母亲,他记得被她抱起来的感觉,那一幕是如此深刻。他还记得她身上的奶味和她温热的呼吸。血液涌向他的双耳,他将一只手举到胸前,又伸向自己的脸庞,他摸摸自己热乎乎的脸蛋。他舔了舔沾在手上的液体,是咸的!男孩们还在放声歌唱,他们的歌声像泉水一般喷涌而出,又像雨水一样倾泻而下。他走向教堂的一道侧门,有个男人站在门边,帽子拿在手里。他朝詹姆斯点点头,拉开了门帘。詹姆斯停下身子,四下环顾,寻找格蕾丝的身影。他觉得远处座位上那个低着脑袋的人应该就是格蕾丝,她要么在做祈祷要么就在睡觉。詹姆斯再往后看的时候,那个男人已经不见了。大教堂的各个角落里响起喃喃低语。詹姆斯往前走了几步,有个人正躲在门帘后等他。教堂中殿的对面闪过一道亮光,格默快步走了进来,他的身影在柱子、大坟墓和石灰壁之间显得格外渺小。他看到了詹姆斯后,便朝男孩挥挥手。詹姆斯走向侧门,打算穿门而去。他没看到门帘后的男人,但是感觉有人抓住了他的胳膊。有个声音在说:“赶紧走!”然后詹姆斯就被那人推着穿过了凌乱的庭院。有辆马车正在等着他们。现在,詹姆斯和那人一起往前奔跑。他们穿过一条巷子,走过一座桥。河面上水波荡漾,泛着银光,水面上有一艘快速行驶的空船。当他们来到马车旁边,有个人从车里探出身来,一把将詹姆斯拉到车上,然后“砰”的一声将车门关上。马车先往后仰,接着又往前倾。格默突然出现在车窗外,他单手箍住詹姆斯的脖子,想将他拽下马车。詹姆斯望向身后,只见有两个人将格默打倒在地。其中有个人还拿着一根棍子,然后他们开始对格默拳打脚踢,但空中只有大风刮过的声音。绿眼睛男人轻轻地将詹姆斯拉回到座位上,然后拉下车窗,并扣上挂钩。黑暗中,那人说道:“孩子,你现在安全了。”他又伸手拍拍男孩的膝盖,“十分安全。”

一块如玻璃瓶一样光滑的土地、一片整齐的金色树林和一条曲折的灰绿色小溪。一个不大不小的湖泊、一座被湖水淹没的教堂和其残留在水面上的塔尖。小树在一条马路上投下斑点状的树荫。几座意式花园和几条林荫道,绵延数英里的红色砖墙,墙上还装着铁刺。

詹姆斯睁开眼睛,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醒来。灌木丛上有只鸟儿正摇头晃脑地“打量”着男孩。詹姆斯看着阳光下的阴影,计算自己睡了多久。让他惊讶的是,他至少睡了两个小时。他刚刚一直在做梦,梦到了一个雪花世界,梦里有个声音一直在呼喊他、逼迫他。

他站起身。现在的他,睡得这么频繁又这么香沉,他的身体仿佛正在为另一种生活做准备。他拍拍手,那只鸟儿飞走了,把他的梦也带走了。

沐浴在晚霞里的房屋显得越发金碧辉煌。粉蜜色的光芒照耀在浅色的石块上。夕阳下的每一扇窗户都具有自己独特的色彩。这是一座宏伟的帕拉第奥式建筑,两条小道绵延在主屋两侧。他走向房子,双脚踩在平铺的砾石路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詹姆斯走上一段平缓的阶梯,来到一面双扇门前。他并不需要敲门,因为有双隐形的眼睛始终注视着他。穿着黄衣、戴着手套的仆人打开门,让詹姆斯进去。

詹姆斯第一次来这儿时,就是从这道门进来的。那时,绿眼睛先生走在他的旁边,时不时安抚似地拍拍男孩的肩膀。这位绅士把男孩交给一位负责照顾他的仆人,于是,詹姆斯跟着这位站在旋转楼梯旁的男人穿过走廊。走廊像道路一样宽敞,目所能及之处有一道道房门。

空气中传来交谈声,那是一种詹姆斯从来没有听到过的语言,是一次悠闲而意味深长的交谈。詹姆斯抬起脑袋望向脚手架上的男人。他们有着精致的面孔和黑色的头发,手里拿着长长的刷子,正在给这扇大窗户上方的壁缘刷油漆。他们停下手里的活儿,低头看着詹姆斯,笑着摇头道:“啊,povero ragazzo!”[5]

他被带进一个房间,房里的床上挂着帷帐,炉火安静地在壁炉里燃烧。这时,注视着詹姆斯的仆人不再是那副毕恭毕敬的模样,就像是一个突然罢演的演员。

“你想吃东西的时候就拉拉这根绳子。”

詹姆斯问道:“那个男人会来吗?带我到这儿的男人?”

“坎宁先生?”仆人摇摇头,“他要想见你,便会派人来找你。他是个大忙人,你要知道,你又不是独一无二的。”詹姆斯还没来得及问道:“独一无二的什么?”门便被关上。

除了仆人,没有其他人来看望詹姆斯。不过第一天把他带到这个房间的那个仆人并没有来,那个冒昧、狡猾但是能提供消息的男人。他们会用盘子端来食物,会为他整理房间。他与格蕾丝和格默一起生活时,吃过蔬菜、培根和廉价的面包,相比之下,他觉得这边的食物很新鲜、很美味。但过于丰盛的食物反而使他坐立不安,他无法判断自己到底是囚犯还是客人。但可以确定的是,房门没有被锁上,走廊上没有负责看守他的狱卒。在万籁俱寂的夜里,他会手拿蜡烛,探索这个房子。他的脚步声淹没在长绒地毯里,只有乳脂色的烛光会暴露他的行踪。

第一次的时候,他没有碰到任何人,房子里出奇地空荡。一个小时后,詹姆斯迷路了,被对称的房屋结构误导了。黎明时分他才重新回到自己的房间,而手中的蜡烛早已燃烧殆尽。他的房门突然出现在他的眼前时,他还误以为自己仍身处另一楼的另一个走廊里。

第二天晚上他走得更远了。他前面有两名仆人正穿行在一个宏伟的大堂里,他俩手持蜡烛,烛光洒在他们黄色的外套上。他们停下脚步,看了看詹姆斯那指形的烛光,然后便消失不见了。这些人身上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詹姆斯决定跟踪他们时,已无法找到他们的踪迹了,连烛光都不见了。

不知是在第三晚还是第四晚,詹姆斯终于遇到了一个聊天对象。那晚的月光如此皎洁,甚至照亮了没有窗户的走廊,像雪亮的新纸张一样躺在门下。当午夜的钟声敲响十二下的时候,詹姆斯已经在房子里逛了快一个小时了。这时,他听到了一个声音,一个柔和的抱怨声。詹姆斯循着声音来到一扇大门前,门半阖着,留下一道他能够通过的缝隙。他走进房间,在月光的照耀下,他看见书架侧面类似讲台物体的旁边有一个银色的身影。那人正托着一本书将其放回原位,他回头看了看詹姆斯。

“你是什么人?来这儿做什么?这可是个图书馆,男孩子一般都不喜欢图书馆。或许你是在找厨房。”

他嘟囔着将书放回原位,然后爬了下来。他之前看上去很高,但事实证明詹姆斯并不比他矮。

“过来吧,你既然都来到这儿了,就跟我四处看看。我叫柯林斯,是坎宁先生的图书管理员。我和他曾经一起住在西班牙和意大利,噢,我们真的在意大利生活了好多年。他跟本地人一样说着一口流利的意大利语,但丁的作品,他可以吟诵上好几个小时。这些书架上放的全是历史方面的书:希罗多德、普林尼、塔西佗和荷马的著作。哲学方面的书放在这几排书架上:亚里士多德、培根、牛顿、伊拉斯莫斯……霍布斯、洛克……只有坎宁先生和我有图书馆的钥匙,这里收藏了很多珍本和……特别的书卷。小男孩,你今年几岁了?”

“十三岁。”

“你有过色情的念头吗?”

“色情的?”

“没错,那些火热而下流的念头。你喜欢通过钥匙孔偷窥别人吗?你会因女人丰满的胸部而感到兴奋吗?”

詹姆斯思考了片刻,回想起他曾经见到过的胸部。某个夏夜里,莉莎拉起她的衬衣时,他看到了她的胸部。他在穆迪的农场里也看到过他家女仆的胸部。他还见过格蕾丝让格默捏她的胸部。詹姆斯摇摇头。柯林斯耸耸肩。

“那你就不会缠着我问钥匙了。我们聊到哪儿了?哲学?这些书架上放的都是诗集,坎宁先生的最爱。”

柯林斯停下脚步,把手举到耳边细细倾听,眼神越过詹姆斯的肩膀看向门口。他说:“你听到她们的脚步声了吗?”

詹姆斯数了数柯林斯手上的手指,一、二、三、四、五、六。

“是那对双胞胎!”柯林斯说道,他脸上浮现出一个古怪的笑容。詹姆斯转过身子,只见门边冒出了两个脑袋,两双眼睛注视着他。然后两个脑袋缩了回去,他听见了她们奔跑时拖鞋发出的嘶嘶声。

“快跟上她们!”柯林斯戳戳詹姆斯的上背,“快点儿,否则就追不上她们了。”

詹姆斯开始追赶她们,中途不时会停下来听听脚步声,然后继续追赶。他瞥见她们上了楼梯,然后跑到了走廊的另一端,穿过一道门后溜进了另一条幽暗的走廊。在半分钟里,他完全找不到她们的踪影。接着,他听到一个模糊的撞击声和“该死!该死!”的叫喊声。他循着声音走过去,只看到了瓷器的碎片,没见到两个女孩的身影,也没听到她们拖鞋发出的嘶嘶声。

她们待在一个房间里,过后詹姆斯才知道那个房间叫作“雕像室”。月亮楔在窗外的两棵柏树之间,月光下,雕像那细长的影子投在大理石地板上。还有几具卷发男人的雕像,他们赤身裸体、肌肉松弛,或是倚在长矛上,或是疲惫且漫不经心地做着各种姿势。还有几具女人和女神的雕像,她们双手放在胸前,脸庞上都没有鼻子,眼神茫然地向内凝视。

两个女孩正睡在窗户边的一张长椅上。他走了过去,以便能看清楚她们的模样。她俩蜷缩在一起,脑袋挨着脑袋,额头又高又白。没有血色的眼睑下似乎有一双大得惊人的眼睛,但她们的嘴唇很小,像婴儿似地抿着嘴唇。

其中一个女孩突然睁开眼睛,仿佛她刚刚是故意在装睡。她笑着道:“我刚刚还梦到了你,一睁眼便看到了你。”

“你怎么会认得我?”

“坎宁先生说过你会到这儿来。而且我在我房间的窗户边看到了你。坎宁先生说,你看起来就是个普通的小男孩,但其实你非常特殊,他不会把普通男孩带到这儿来。”

“我到了这儿后,还没见到过坎宁先生。”

“噢,你可别期望能经常见到他。他需要你时,自然会派人来找你。我叫安,这是我妹妹安娜。认识坎宁先生之前,我们待在一个马戏团里。我们一点儿也不喜欢那个马戏团,你之前也在马戏团里待过吗?”

詹姆斯摇摇头,“我待在一个表演团里,我们主要是卖药。”

“卖好药吗?”

“不是,那不是什么好药。”

“坎宁先生会亲自准备一些好药给我们。”

“你们哪里不舒服吗?”

“没什么大问题,只是有时候会头痛,有时候会很困,有可能话还没说完我们就睡着了。”

“你一直和你妹妹在一起吗?”

她扑哧一下笑出了声,仿佛他冒冒失失地问了一个有趣的问题,“当然,而且她大部分时候都不是一个理想的伴侣。不过我们很快就会分离了,到时候,我可能一整个礼拜、甚至一整个月都不会见到她。我们再碰面时,就可以像普通人一样聊天了。”

詹姆斯瞬间就明白了。她们是连体姐妹,所以她们依偎在长椅上时,其中一人就像一滴墨渍的其中一半。他问道:“你们什么时候能互相分离?”

“我们十六岁的时候,坎宁先生已经答应我们了。”

“你们现在多大了?”

安睡着了,但她的妹妹正看着他,“你一直问个不停,都快把我们累坏了。你怎么不去睡觉呢?”

“既然你们这么累,为什么不去睡觉呢?”

“我们喜欢待在这儿,喜欢盯着这些雕像瞧。我们特别喜欢那一个雕像。”她指着房间里的某个角落——一尊矮矮胖胖的雕像,有一根指向天空的超大阴茎。“坎宁先生说他是园艺之神普里阿普斯,我们叫他……”她声音极轻地说了一个名字,所以詹姆斯压根儿就没有听清楚。然后她异常兴奋地咯咯笑出了声,但她尖锐的笑声并没有吵醒另一个女孩。安的大脑袋还懒洋洋地靠在胸口上。

詹姆斯问道:“你们在这儿住了多久了?”

她耸耸一边肩膀,“自从坎宁先生发现我们……我们的画像已经画好了,是莫利纳先生画的。如果你过来的话,他也许会画你的画像。”

“他在哪里帮你们作画?”

她指着上面,手势和旁边的雕像一样疲惫而优雅。然后她便睡着了。

他在睡着的两姐妹面前站了很久,望着她们的睡容,期待着其中一人能醒过来。他对这两姐妹有一种亲切感,不过这倒不是因为爱情或者友情。坎宁先生是一名收藏家,而他詹姆斯·戴尔,和这对连体姐妹一样,与柯林斯先生无异——都是坎宁先生的收藏品。尽管他是被坎宁先生盗来的,但詹姆斯并不因此而感到困扰。对他来说,坎宁和格默没什么区别。而且他对这幢屋子里的某些东西很感兴趣。一个六指图书管理员,一对连体姐妹。格默曾经怎么呼唤他?称他为罕见之物!那么,究竟有多少件收藏品待在坎宁先生的金笼子里呢?

这些天,他一直没有跟她们聊天,虽然他有好几次看见她们在公园里散步。安和安娜,撑着两把一模一样的白色太阳伞,期待着她们的十六岁生日。他还有两次看见她们和一位仆人走进了湖边高地上的小房子里,那位仆人每次都会提着一个桶子:去的时候,桶子是满的;回来的时候,桶子是空的——他是根据桶子的摇晃程度做出的判断。但詹姆斯始终找不到莫利纳先生的画室,他已经开始怀疑这位画家或许只存在于连体姐妹的想象里。

每逢詹姆斯觉得无聊或者想找个人陪的时候,他就到图书馆待着。和以前的瓦伊尼一样,柯林斯先生也很快便察觉到男孩惊人的学习天赋——詹姆斯说服他将有皮革封面的书从书架上取下来,供其阅读。而且詹姆斯对诗集和故事书不屑一顾,他喜欢阅读的是:解剖学书、地图书、实验书、有着复杂图解的书、天文学书、几何学书……柯林斯先生陪在他的身旁,十二月的雨滴落在窗户上,午后的时光悠然漫长,烛火在暮光里摇曳。詹姆斯勉为其难地阅读了几页哈维的拉丁文版《心血运动论》,但书中的插图又深深地吸引着他的注意力:皮肤下的世界,缠成一团的肠子,球状或者块茎状的人体器官,覆盖在骨架上的肌肉,结构复杂的心室,交错盘旋且分出许多小血管的静脉和动脉。

在陷入绝境的那一年里,柯林斯先生让男孩阅读雷利和马尔菲吉的著作(“青蛙作为我的实验品,差点就种族灭绝了……”),来自意大利帕多瓦的法布里西奥斯的作品。图书管理员还会踮脚站在他的移动讲台上,只为取下放在书架顶上面的《人体结构》,这本解剖学著作的作者是维沙里欧斯,扉页上有一幅插画:在帕多瓦的公共解剖室里,这位伟人将小臂伸进一具女尸的腹中。詹姆斯甚至学会了十几个希腊单词。

詹姆斯将整座房子摸索一遍后,终于找到了莫利纳的画室——他碰巧转动了一个门把,打开了一扇他未曾开启的房门。画室位于高处拥挤的仆人居住区里,它的位置比树冠还高,几乎是秃鼻乌鸦盘旋的高度。画家的生活杂物乱糟糟地堆在房间里:沾上颜料斑点的衬衫、杯子和水壶,一些空酒瓶,一个坏了的大钟和装着画笔的水粉颜料罐。在一盘子鱼头旁,蹲着一只灰色的猫,突然出现的男孩并没有惊扰到它。背对着男孩的莫利纳没有因此转身,仍看着他自己的画布,不过他单手往后挥了挥,示意男孩坐到一张破损的沙发上,那对连体姐妹正坐在这张沙发旁边,因在摆姿势而不能动的她们仿佛是被吓傻了一般。枝状大烛台上插着十二支蜡烛,她们的衣服在烛光下闪闪发亮,她们的脸庞在烛光下隐隐发烫。

莫利纳说:“行了……可以休息了。”

他踱步绕过画布,把画笔扔进香槟杯里,用力伸了一个懒腰。

他说:“那么,他就是你们提起过的那个男孩。”他们对视了一眼,画家点点头。他很高,骨瘦如柴,眉发浓密,一头棕发被一根黑色缎带绑着,“我的朋友,你是为自己的画像而来的吗?”

连体姐妹急忙插话道:“你得先完成我们的画像!”

“不必担心,”莫利纳答道,“你们的不朽之作就快完成了。”

连体姐妹从睡椅上蹦起来,站在画布前,高兴地拍拍手。

“你以后还会再帮我们画画像吗?会吗?詹姆斯,你绝对想不到会发生什么事!坎宁先生说他要带我们到宫廷里去!想象一下!”

莫利纳笑道:“或许詹姆斯也能参加宫廷舞会,到时候还会轮流和你们共舞。詹姆斯,你现在就得邀请这对姐妹,她们到时候将会非常受欢迎。亲爱的,你们得再坐到椅子上,一会儿工夫就好了……”

“可我们觉得很无聊!我们还想和詹姆斯聊天。”

“詹姆斯会坐在我们旁边,听你们闲扯。现在你们像之前一样,对……安娜的手,再过来一点……完美!现在,我要画画了。”

莫利纳继续画画。当连体姐妹安静下来、神情恍惚状时,他对詹姆斯说:“衡量艺术家的标准在于其对作品的专注程度,你明白吗?从他注视自己作品的样子来判断。或许这也是衡量普通人的标准,不是吗?告诉我,詹姆斯,你喜欢你的新家吗?”

“挺喜欢的。”

“还可以!我知道你有一种十分特别的……能力,没有……感觉。说实话,这简直难以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