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黎,作为医学学生可不是小事。

——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

<h3>一</h3>

像所有大城市一样,巴黎也是由各种各样的世界构成。其各有特点,各世界好像互不往来,独立于其他世界。在这些世界中,巴黎的医学界是很出名的,也特别重要。巴黎有数量巨大的医院和无数杰出的医生、医疗技术人员、护士、实习生,还有数以万计的病人。巴黎有一所著名的医学院——巴黎医学院。来自于法国各个地区和世界各地的几千名学生在这里学习。

这也是巴黎——那些身陷其中的人的巴黎。无疑,这与巴黎时尚界、政治界、知识界、金融界以及游客的巴黎迥然不同,更不用和那些没到过巴黎的人头脑中的巴黎,或赤贫者的巴黎相比了。

巴黎医学界的人口相当于一个小城市的人口,包括各种各样的人,实际上各种已知的疾病,还有各式各样的苦痛,时轻时重,还有时隐时现的死神都在此显身。对于外行来说,医院标准的程序,还有医生的竞技场,是让人厌烦的。而对于内部深谙此道的人来说,职业上的竞争、嫉妒也像任何的演出公司一样盛行。

这不是一个封闭的世界,这里的几乎各个环节都可以参观。而通常人们所看到的是护士的尽责和善良。她们有条不紊地给予病人恰如其分的关怀,这些都是如人所愿的。作为一个学习的地方,它是无与伦比的。这里的各个部分和成绩都可以让巴黎自豪。

最大的医院是主恩医院,位于西岱岛巴黎圣母院旁边,是巴黎圣母院广场上的一座巨大的五层楼建筑。其右边是大教堂,后面是塞纳河。医院建于1602年,是巴黎,也许也是整个欧洲最古老的医院了。其建筑特点唯一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它的入口处有一个休息大厅,多利安式圆柱三面对着宽阔的石阶路,有一个附属楼几乎和主楼一样大,立在主楼后面的河对岸,两座楼之间有廊桥相连。这家医院有1400个床位,一年服务15000位病人,和巴黎所有的医院一样,病人都免费治疗。

医院中规模第二大的是爱心医院。这家医院的位置极佳,面对着植物园,在塞纳河对岸不远的地方,医院有800个床位。如果说主恩医院擅长于外科手术,爱心医院则以临床医学而出名,特别是治疗胸腔疾病,比如结核病。

慈善医院也位于塞纳河左岸,比爱心医院要小一半,外表也破旧了许多。不过,基本上和前两个医院属于一个级别,有几个著名的医生,在医学学生中颇受关注。慈善医院位于狭窄的雅科布街,几乎就在美国历史上一处重要纪念地的对面,那就是约克旅馆。1783年,在这里,本杰明·富兰克林、约翰·亚当斯和约翰·杰伊签署了《巴黎条约》,正式结束了美国独立战争。不过,没几个美国的医学学生知道这一点。

儿童医院位于塞夫勒大街,是世界上第一家儿童医院。巨大的硝石库医院建于17世纪,最初是为乞丐们建的,就建在了废弃的硝石场上,是贫困的女神经病人收容所。而对于贫困的男神经病人,还有一所大一些的医院,就是在南面山上的比赛特医院。圣路易医院在巴黎的东北部,是亨利四世国王为了抵御瘟疫而修建的,是漂亮的砖石建造的亭阁,看上去就像一座小教堂,现在用作皮肤病医院,是第一个此类的专科医院。

在1833年,也就是霍乱肆行的第二年,巴黎共有12所医院,为65935名病人提供了医疗服务。相比之下,马萨诸塞总医院和曼克林医院加起来治疗了不到800人。

主恩医院、爱心医院和慈善医院都相距不远,互相之间步行即可到达,再加上附近的医学院,就构成了巴黎医学界的核心。在这里聚集了法国医学界的精英,许多人在国际知名。他们给学生讲课,巡视病房时也让学生陪着。

奥古斯特·弗朗索瓦·肖迈尔就是首席临床医师,他在主恩医院上午查房、下医嘱时,会有许多人跟着;纪尧姆·杜沛伊特朗占据着主恩医院外科主任的重要位置;阿尔弗雷德·阿尔芒·路易斯·玛莉·韦尔博在慈善医院和医学院讲课,写了手术条例,供大多数学生学习。他还是一个楷模,通过自己的努力,从底层社会奋斗到了自己这个专业的前沿。大家都知道,韦尔博是一个铁匠的儿子。

菲利普·里科尔是著名的梅毒病专家,是为数不多的说英语的医学教授;加布里艾尔·安达拉在医学院讲授内科病理学,在许多学生看来,他是教授中最滔滔不绝的;皮埃尔·夏尔·亚历山大·路易虽然不是最能说的,也不是特别受欢迎的,但是对美国学生影响最大的。路易态度坚决地坚持把证据——事实作为诊断的基础。作为巴黎戴着听诊器的最好的人,他深受学生拥戴。

和医院相比,坐落在医学院街的医学院则是全新的。其基石是在不到60年前,也就是1776年奠定的,是新古典派建筑风格,庄重大方。其中央阶梯教室可以容纳近千人听课,学院里面有展室和图书馆,全都对外开放。

医学院作为公共机构是法国教育的窗口。从1789年大革命起的一段时间,医学教育的机会难以想象地可以提供给很年轻的人。医疗行业对所有合格的年轻人开放,不管其家庭背景如何,是贫还是富,家庭的社会地位不再重要。韦尔博医生的经历就证明了这一点。

在敞开大门精神的指引下,教学的语言使用了法语,而不是拉丁语。进入到医学院学习,要求得经过大学或相当于大学的教育。而美国的医学院没有这样的规定。不过,外国学生,包括美国学生,不必满足这样的要求。另外,对于外国学生,包括美国学生,没有学费,和在索邦大学一样,听课是免费的。

美国的医学界没有什么可以和巴黎医学院来相比的。美国当时的医学教育刚起步,到19世纪30年代,仅有21所医学院,每个州平均不到一个,规模都比较小,只有五六名教授。美国大多数有抱负的医生不上医学院。他们跟随“有名的”医生学徒,而这些“有名的”医生大多没有受过良好的培训。库柏在小说《拓荒者》中描写了一位名叫爱尔男森·托德的人物,是一个学徒医生,据说是以现实生活中库柏镇的医生为原型的。尽管故事的背景是19世纪初,描写也有些夸张,不过在许多方面,这个国家的“行医”教育也没有多大改进。

(约18岁时)这个孩子就搬到了村里医生那儿去了。这位医生先生早期的职业也和我们的主人公一样,有时候洗刷一下马匹,有时洗刷一下医药用具……这种生活持续了有12个月,有一次他突然穿着大褂出现在了聚会中……几个月之后,他一生中第一次被称为托德医生……

在医学院有26位教师,讲授解剖、生理、医疗卫生、自然医疗史、妇产、外科病理、药理学和有机化学、内科病理、治疗学、病理解剖、外科手术、临床医学、临床产科、妇女儿童病、法医等课程。

而学生注册人数为5000人,约为美国当时所有医学院学生数的两倍。19世纪三四十年代的美国医学院入学的人数很少,一年只有30~50人。

对于那些初到巴黎的美国学生而言,除了考虑语言问题之外,进入这样一个世界是令人兴奋不安的。其中有人写道:“这是一个新世界,一旦进入,很难再逃脱。”

不过一旦“进入”,大部分人只想比他们原来预想的要更久地待下去。在刚开始的几天里,阿施贝尔·史密斯就在家信中强调说,他的思乡之情挥之不去,想很快回到北卡罗来纳去。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他对一个堂哥说:“我不会再总想离开这里,我要尽可能长时间地待下去。”

小詹姆斯·杰克逊在霍乱病房服务之后,离开巴黎去了不列颠群岛,之后于1832年秋季又兴高采烈地回到了巴黎。他在伦敦、都柏林和爱丁堡的医院里的所见,没有什么可以让他改变对巴黎医学界的高度评价。他认为,医学院的伟大就在于那些有思想的伟大的人。他回到巴黎后不久出席了一次讲座,这是他听到过的最激动人心的讲座。他在给父亲的信中写道:“这一周的亮点是安达拉介绍大脑疾病的讲座,这个人的思想是那么深邃,视野那么开阔!”

杰克逊的波士顿朋友梅森·沃伦也是一个新来者。后来,他描述说以前对他所进入的世界“一无所知”,感觉“不知所措”。沃伦和杰克逊还有另外一个波士顿人亨利·鲍迪奇,在斜上坡的狭窄的王子街找到了一个住所。不久,温德尔·霍姆斯也搬到了这条街上。他几乎住在是坡的最高处。霍姆斯描述说,他的房间在一幢5层楼的顶楼,有3个窗户,能看得很远。房间有砖石地面和一块“很好”的绿色地毯。家具有一张床、大理石桌面的写字台、桃花心木的饭桌、两面镜子、两把扶手椅和一个墨水瓶。所有这一切的租金是每月40法郎,也就是8美元,这在当时是适中的价格。还要给门房“一点儿额外费用”,他每天早晨叫早、整理床铺、洗衣服和擦鞋。霍姆斯的住所离医学院很近,从王子街去医学院是一路下坡。他用不到4分钟就可以从住处出发赶上第一节课。

梅森·沃伦在波士顿的医生父亲问,他的一天通常是如何度过的?有一次,他认真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我通常6点多一点儿起床,佣人每天早晨来叫醒我,并点上蜡烛。6~8点到主恩医院跟随卡摩尔,他目前是一个很有名的医生,在肺病方面的造诣颇深。8点杜沛伊特朗开始巡查,持续一个小时。到9点,他随后讲课、咨询和手术,会持续到11点。然后我吃早饭……

吃完早饭之后,他去听外科课程,接着是外科病理学,到下午4点钟。5点吃晚饭,晚上安排了“读书等”,还请了私人教师教讲法语课。

沃伦一看就是一个很亲切的年轻人,大家都喜欢和他在一起。据说他在场时谈话的兴致永远不会低落。亨利·鲍迪奇记得他总是那么随和:“没人听到过任何关于他的坏话。”和鲍迪奇以及其他的美国人不同,沃伦来巴黎主要是集中精力学习外科,这和他的家庭有关。对此,霍姆斯写道:“他一刻也没有忘记他的伟大目标——准备成为一名卓越的外科专家,这是他家族的需要……”沃伦在开始学医的前3个月刚上了哈佛。他先是在家和著名的父亲学习,然后又到了哈佛医学院,成绩突出,优于其他人们称之为“医学生”的学生们。

医学院的学生或者选择普通医学、或者选择外科,作为他们的“专业方向”。他们两种课都听,到医院既跟内科医生也跟外科医生巡查。那些专门学外科的人的教学大纲不同。因此,沃伦的时间安排和他的朋友杰克逊、鲍迪奇、霍姆斯的没多少相似之处,他们中没有人想当外科医生。实际上,尽管他们都住隔壁,但除了偶尔一起吃饭以外,他和他们很少见面。

沃伦瘦瘦的、蓝眼睛,21岁。他的一位名叫罗博特·胡珀的同学给他画了一幅画像:他头发浓密,牙齿间叼着一支雪茄,有点扬扬得意的样子。他就是以奇特的装束而出名的。穿着最时尚是他的本性,这是从他父亲那里继承的。他家的一个朋友写道:“他实际上是一个必须把自己打扮得非常帅气的人……他会充分利用巴黎给他提供的时髦的机会……”他特别喜欢穿肥大的衣服,这样让他看上去不那么瘦小,更有男子气。无论什么季节,他的衣服和裤子都“无可挑剔”,衬衫“精致”,他的几个背心都是“各种颜色和图案的精品”。他在穿着上的花费似乎一点儿也没让他的父亲感到烦恼。

沃伦身体不好,主要是消化问题。一生中大部分时间,这个问题都在困扰着他。他在哈佛只上了三个月的本科就离开了,就是因为健康原因。自从到了巴黎之后,除了牙齿有些毛病之外,他的感觉从来没有这么好过。也许这和一天只能吃上两餐有关,他父亲就曾让他少吃。还有一种可能,他每天在医院中见到的病痛让他自己的病痛不值一提。或者是由于他学习的兴奋,再加上一个人在巴黎、远离父亲,这也是对他的一种治疗。

作为学生,沃伦和小詹姆斯·杰克逊不在一个层次上。当时没有人能和杰克逊比。沃伦在法语学习方面比别人更差一些,“在生活必备语言”方面可以基本理解,一旦和人谈话,就觉得“完全不知所云了”。不过,他在学习方面还是可以自律的。

沃伦作为著名外科医生的儿子和孙子,早就知道大家对他抱多大的希望了。和小詹姆斯·杰克逊一样,他也被要求定期向他父亲汇报情况。父亲约翰·柯林斯·沃伦不仅极大地关注远方的儿子的生活和职业进步,而且要求他要不断把国外外科医学的新发展报告给他。“观察手术,尽量近距离观察。”父亲教导他说。父亲30年前就在巴黎学习。“把重要一点儿的每本新书都给我寄来……”这些指示都不是那么容易执行的。

和小詹姆斯·杰克逊一样,沃伦也定期详细地写信告诉父亲,他是如何利用时间、观察手术的过程、他的教授以及他对他们的评价、他在读的专业书籍和期刊。他的书信书写清楚、字迹清晰,一般能写5~8页。这样,一封封的信非常详细完整地记录和描述了美国医学界学生的生活。

<h3>二</h3>

在古老的主恩医院,每一个长长的病房都像城堡的大厅,两侧一排排的病床几乎有上百张。这对于每个第一次看到的人来说都是一种奇观。打蜡的橡木地板擦得锃亮,一切都井然有序。每张床都有单独的白布帘从高处的墙上垂下。窗户大小合适,透光通风良好。即便医院有1200名病人,也不显得拥挤。

几十名圣奥古斯丁教会的修女戴着宽大的白帽,四处忙着,干着护士的工作。美国人的描述中经常表露出他们对“这些优秀的女人”的赞赏,赞赏她们的技术和善良。在和一位同学散步时,小詹姆斯·杰克逊看到了一位护理修女,感叹道:“这是一张多么亲切的面孔呀。”在霍乱肆行期间,他目睹了她对病人和临死的人的悉心照顾。

对于学生来说,在这样的大医院学习,最大的好处就是各类病人或受伤的人数量众多,可以亲眼见到各种各样的病痛。他们可以参与六七例结核病或十几例其他病例的检查,而不是一次就查一两例。几个月的时间,一个学生就能参加50多例结核病的检查。在美国,除了几个医学院之外,都没有要求学生有医院实习的经验。

黎明前,6点钟就开始了第一轮查房。一位名医领着,在烛光下,两三百名学生相随。很多人都到不了病床边,看不到什么。在美国人看来,法国学生们似乎都想尽量挤近些,人们激烈地争抢着那些好的位置。小詹姆斯·杰克逊叙述说,有许多次他挤到床前,要参与检查,当他要把耳朵贴到病人的背上时,“一个法国人的脑袋挤进了我的脑袋和病人的背部之间”。杰克逊立即又加了一句,法国人挤进来时,随口就吐出一句早已准备好的:“先生,对不起!”

温德尔·霍姆斯记得,在外科主任纪尧姆·杜沛伊特朗男爵弯腰看病人时,学生们都挤在他身后,都贴在了他的背上,以至于他得“像甩老鼠一样把他们从他那宽阔的肩上甩开”(霍姆斯的语言天赋出色,从一开始他听课就没多大困难,不到一年他就可以用法语记笔记了)。

杜沛伊特朗是法国医学界的巨人,无可置疑地成了主恩医院的帝王。他英俊结实,盛气凌人,以前是战地医生,拿破仑曾授予他男爵称号。他身穿白大褂,大步走过病房,在矮小的霍姆斯看来,就像是“天神”一样。他保养得不错,满面红光,据说大部分的晚上都在王宫的高级赌场度过。学生们说,看他早晨的脸色就知道他昨晚是赢还是输,很多天早晨,他脾气暴躁。

看杜沛伊特朗拿着手术刀工作,就像是在看一场精彩的表演。他口中一直不停地在说,喜欢“做秀”。对于这位法国人来说,似乎到处都是舞台、是表演场,即使是外科手术也不例外。

梅森·沃伦仔细观察杜沛伊特朗在烛光下为几个病人去除了白内障,为一个病人摘除了舌头上桃子大小的肿瘤。他看着杜沛伊特朗从一个孩子的胆囊中取出了胆结石;为病人进行人造肛门的手术,以此种手术让他更加名声显赫。“他的手术总是那么出色,诊断有时令人惊叹。”沃伦写道,“他总是让我们相信他是一个了不起的人……”

沃伦也听主恩医院外科医生菲利普·约瑟夫·鲁和慈善医院外科医生雅克·李斯佛朗的课,并参与他们的手术。这两个人都以截肢技术而出名。他觉得李斯佛朗在手指脚趾截肢时“动作干净麻利”。他看到了李斯佛朗“用一个大切刀一下子”就截掉了一个患了癌症的生殖器。还有一天,他观察了鲁给一个病人截掉了一条胳膊,给另一个病人截掉了一条腿。

大家都知道外科医生的手有力、快捷、灵巧。据说和艺术家的手有异曲同工之处。观察外科医生的手不仅仅是观察其动作,更是观察艺术家的工作。有人说这种工作必须以古老的格言为准——迅捷、坚决和一致。

显赫的杜沛伊特朗,还有其他的外科医生没有使用麻药,甚至在手术前手都懒得洗,器具也不做消毒。这些梅森·沃伦和其他人都没有记录和评论,因为当时还没人知道这些预防措施。

沃伦也没有写病人的叫喊。

不过,有几个法国外科医生对待病人的态度让沃伦他们感到不安。这些医生表现出来的职业冷静有些过分了。在沃伦看来,李斯佛朗的手术“随意性很强”,“完全取决于他自己想对病症处理到什么程度。我见过他做一个眼部的癌症手术,凿头颅上的骨头,直到我觉得脑浆随时都会流出来。”

李斯佛朗是一个十分相信放血疗法的医生。温德尔·霍姆斯注意到有一次他命令给10~15位病人放血。(主恩医院专门养了吸血水蛭用于给病人放血,有专门养水蛭的员工。)在霍姆斯看来,李斯佛朗几乎是一个“放血者和病人器官砍伐者”。

似乎在很多情况下,外科医生的主要动机就是想给人做手术,基本不为病人考虑。菲利普·鲁坚持要切开一位老人的肩膀取出肿瘤,病人一个小时后就死去了。“不手术的话,病人可能会再活五六年。”沃伦写道。他不知道有多少手术只是为了“漂亮利索地进行手术”,而不是为了拯救生命。

据沃伦估计,有三分之二实施了截肢术的病人后来死去了。实际上,大多数在技术熟练医生手术刀下活下来的病人后来又死了,几乎都是死于感染。当时还没有法国化学家路易·巴斯德对于细菌传染疾病的论著,也没有英国医生约瑟夫·李斯特关于手术消毒的主张。

即使最好的医生对病人也没有什么同情心,他们态度粗鲁,脾气暴躁。说起直接对病人的虐待,“伟大的杜沛伊特朗”几乎无人能敌。沃伦写道:

如果没有执行他的命令,他想都不想就殴打和虐待病人。在问诊过程中他最喜欢做的就是揪病人的鼻子。一有人进来说头部有什么毛病的话,他就会立刻被揪着鼻子跪下,半难受半生气地接受检查,一直到允许他起来描述病情为止。

主要医生之间公开的,而且常常是大事张扬的敌意,也让美国人感到吃惊。像杰克逊和沃伦这些医疗世家长大的人,感到这很给医学界丢脸。据说同行的舌头比解剖刀都要锋利,李斯佛朗每次讲课几乎没有不诋毁杜沛伊特朗、鲁和韦尔博的。

李斯佛朗身高6英尺,比一般人都高,声音像打雷一样。他头戴一顶旧的红黑相间的帽子,穿一条灯笼裤,当他走进慈善医院的前门时,裤子在风中鼓起。沃伦向他父亲报告说:“在讲课时,他的风格就像竞选演说。”生气时,他满嘴脏话,“一旦别人的想法和他的相悖,他立即就向对方大泼污言秽语……”他把最野蛮的谩骂留给了他原来的老师和偶像杜沛伊特朗,习惯上称其为“拦路劫匪”或更恶的字眼。

虽然这些都很粗鲁和令人不快,但是没有学生抱怨课堂枯燥或哪个老师讲课的水平不高。杜沛伊特朗是当时法国无可争议的最伟大的外科医生,他的课很有吸引力。正是他给手掌肌肉痉挛命名的,至今还叫做“杜沛伊特朗痉挛。”

阿尔弗雷德·韦尔博越来越受美国学生欢迎,不仅仅因为他是从卑微奋斗成功的,也因为他对他们感兴趣。多少年后,霍姆斯回忆起韦尔博的出生和能力时说:“由一双穿着木鞋的脚支撑的聪明头脑,要比穿牛皮鞋的脚支撑的木头脑袋好得多。”

和美国的医疗培训相比,法国除了医院质量、病人数量、医务人员的能力与名望、所提供的培训种类之外,还有两大重要优势。这两个优势几乎都和两个国家人们的行为方式有关。

第一个优势是,巴黎的学生在医院巡视病房时有足够的机会给病人做检查,无论男女。而美国的情况不同,美国的许多女病人宁愿病死,也不愿意让一个男大夫检查自己的身体。这种“敏感”是无法逾越的,结果许多美国女病人确实死去了。而美国医疗界的年轻男性除了从书本上,很少有机会研究女性的身体构造。

法国的情况大不一样,费城一位名叫奥古斯图斯·伽德纳的外科医生来巴黎进行医疗观摩和培训,他写道:“和美国妇女相反,法国妇女没有一点儿这种让人不自在的敏感。她不但毫不掩饰地给医生描述病情,而且还让医生亲眼看看。在这个方面,在巴黎受教育的医生就要比国内学习的有优势。”

第二个不同之处在于解剖用的尸体来源上。在美国,由于各州的法律以及公众的态度,很难得到用于医学研究的尸体。其结果是研究用尸体价格昂贵,直到1831年,马萨诸塞州的尸体交易还属于违法行为。这导致了早年的一些医学学生,包括梅森的父亲,去盗墓。马萨诸塞的新法律允许使用那些公家出丧葬费埋葬的尸体,主要是那些死在监狱里的人。纽约的法律也是如此规定。康涅狄格、缅因、新罕布什尔、伊利诺伊和田纳西州都紧跟这些规定。在南方,一般只有得到奴隶主的许可,奴隶的尸体才可以用于解剖。

而在巴黎,人们对尸体解剖没有任何的偏见,甚至医院里的那些危重病人也“知道他们的命运”,三分之二的尸体要运到解剖室进行解剖,他们似乎不在乎。在医院之外,由于疾病和贫困的侵袭,尸体很容易得到,而且便宜。成年遗体6法郎,也就是2.5美元一具,小孩的更便宜。

约翰·桑德逊在拉丁区找了一处房子,在医院附近,“过起了一种学生生活”。他描述说,看见车“拉来、倒出了十几具一丝不挂的男女尸体,就倒在人行道上,像倒出一堆木头一样”,这是要运进解剖室的。

在爱心医院附近奥尔良大街的阶梯解剖室,送尸体的时间是中午。温德尔·霍姆斯写了他是如何和一个瑞典学生分摊费用,到傍晚已经“把他割碎成了小块”。这样,人身体上的各个器官部分——神经、肌肉、器官、血管和骨头都得到了仔细的研究。霍姆斯强调说,除了巴黎以外,在世界上其他地方都几乎是做不到的。

石头地板的阶梯解剖室很大,可以同时容纳600名学生练习手术,空气中的恶臭难以忍受。费城的访问医生奥古斯图斯·伽德纳生动地描写了这里的情形。

这里可以看到勤勉的学生,穿着弄脏了的衬衣,戴着一顶古怪的帽子,一只手拿着解剖刀,一只手拿着解剖学论文,嘴里叼着一支雪茄,其醉人的味道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有害的,但这时却是他抵御周围二十几具尸体散发出的恶臭最好的工具……这里也有博学的教授,在重新解剖,以准备一次困难的手术,以此来为他次日要上演的剧目进行排练。地板上的血肉,在他眼里就是雕塑家未完成作品周围的大理石碎屑。

对没用的碎屑的处理就是喂给外面笼子里关的狗。夏天是不做解剖的,因为酷热的天气使尸体腐化得太快。

在解剖室的工作是那么的令人恶心,到处是尸臭和烟雾。不过,每个学生都很理解,在死人身上练习技术比起在活人身上练习要好得多。如果说这个职业是艰苦的,那也是他们自己选择的。对于任何一个美国人来说,要半途放弃而回国是很容易的,不过没听说有谁这样做了。

“医学生”们发现他们的巴黎,也像那些来写作、绘画、学习、吸收思想的美国人的巴黎一样赋予人灵感。在巴黎,他们有一种身处中心的感觉。温德尔·霍姆斯在给父亲的信中表达了他的感觉。

我一生中从未有过这样忙碌,我们听课的大厅可以容纳近千人,每天都爆满……医学院的整个墙上都是讲座的通知……在各大医院,都能听到讲座的声音,来自世界各地的学生集中到这里……

小詹姆斯·杰克逊宣称:“没有一天我没有学到新的东西,或以全新的力量来更新我的旧知识。”

重要的是,除了医院和讲座之外,医学院还有藏书3万册的图书馆。相比之下,纽约市的内外科医学院总共只有1200册图书,哈佛医学院的藏书就更少了。除此之外,附近植物园的历史自然博物馆还有世界著名的展览和讲演。从弗吉尼亚来的莱温·乔伊斯热情洋溢地把植物园的历史自然博物馆比作知识的盛宴,“这里的美味应有尽有!”

“上帝保佑,你们永远也不会后悔把我送到这里的。”心存感激的亨利·鲍迪奇给父母写信说。像沃伦、霍姆斯和其他医学生一样,鲍迪奇还在索邦学院听课。

鲍迪奇开始走上医学道路时,自己也不清楚这是否正确。他进入到哈佛医学院,一想到有那么多基础工作需要做,就充满了怀疑和反感。然而,在一次解剖实验中,一位解剖学讲师给他看了一条小臂上的肌肉排列,从此他的想法开始改变了。

鲍迪奇也有一位杰出的父亲,纳撒尼尔·鲍迪奇。纳撒尼尔·鲍迪奇自学成才,成为一名天文学家和数学。1802年在航海游历了许多地方之后,出版了《新美洲实用航海》,这让他名扬四方。小鲍迪奇举止文雅,充满了灵气,有幽默感。他很努力,很快就赶了上来,对解剖练习的反感消失了。在解剖台上一天的练习,他还觉得不够,想进行更多的查看。于是,他把一片肺放到帽子底下带走了,从门口的警卫身边走过,一切都顺利。他走到大街上,这时感到血从他的脸上流了下来。

小詹姆斯·杰克逊的友谊对鲍迪奇来说是天赐之物。他们都相信,杰克逊是先锋,是精神导师,将来一定会有所作为的。他写道,杰克逊“全身心地投入到了他的职业中,我非常喜欢他”。

杰克逊肯定鲍迪奇的路选对了,特别建议他师从皮埃尔·路易。尽管杰克逊非常钦佩口才很好的加布里艾尔·安达拉,但他把路易当作偶像,认为他在诊断方面是“时代的大师”。杰克逊先安排把鲍迪奇介绍给路易,然后又加入到了路易在爱心医院巡查的队伍中。这个巡查队伍和更受欢迎医师的巡查队伍相比人数要少得多,主恩医院的杜沛伊特朗巡查时有几百人跟着,爱心医院的路易巡查的队伍至多15人。路易细心地把巡查安排在上午晚些、光线好的时候。

霍姆斯于1833年春天到巴黎后,也受到了杰克逊的照顾。

工作忙个不停,机会也源源不断。梅森·沃伦写道:“每天匆匆忙忙,时间像影子一样飞逝。”对他来说,随着法语的进步,他的眼前开启了一个新的世界,有那么多领域等着他去研究,他尽最大的努力,尽可能地探索。他听关于梅毒的课;在性病医院观看手术;几次到儿童医院听关于百日咳、麻疹和水痘的讲座。沃伦热切地写道,儿童疾病对他是“一个全新的领域,等待着探索”。他在索邦学院听化学课;有一个月他进行狗肠子的“一些有趣的实验”;在圣路易医院他研究皮肤病,并对德国医生朱尔斯·希施尔眼科方面的著作越来越感兴趣,他写信给父亲说:“昨晚我在他家参加了一个聚会,人们说四种语言。”

重要的是,他报名上妇产科的私人课程。课是由一个著名的产科医师玛莉·路易丝·拉夏贝尔讲的。上她的课,学生们学习用手指检查孕妇的子宫,开始对产前阵痛和分娩有了很多的深刻了解。拉夏贝尔夫人受到了学生的欢迎。鲍迪奇后来说,他从拉夏贝尔夫人那里学到的“助产知识”,要比在哈佛医学院3年的时间学到的都要多。对于温德尔·霍姆斯来说,她是一个绝佳的例子来证明为什么不能把妇女阻挡在医学教育的大门之外。

有时,人们发现沃伦在拉丁区转弯的街道里和医学书籍销售商、外科器械制造人以及解剖标本制作人打得火热。他主要是在给他父亲采购。他写道:“我通过航运直接给您寄往波士顿两个箱子——大的装了五六十个得过病的骨头和一些头骨……还有分开的头骨。”另一次他问道:“您告诉我还需要买什么吗?我已经在骨头方面花了80美元了。”

好像只有星期天沃伦才停止工作,来到巴黎生活享乐的一面。他和杰克逊、鲍迪奇、霍姆斯以及其他人会过塞纳河去看歌剧或话剧,到他们最喜爱的普罗旺斯三兄弟餐厅去聚餐。用沃伦的话来说,那里“充满了激情、欢笑和消息”。他们喜欢土耳其汤、或普罗旺斯排骨、或者是其他特色菜加勃艮第葡萄酒。

沃伦甚至在家信中没有汇报平常写的有关专业方面的东西,而是描述了塔里亚尼的芭蕾舞表演《窈窕淑女》,说她的表演真是妙不可言。还有一天晚上,他参加了美国在巴黎最著名的银行家、波士顿的撒缪尔·韦尔斯举办的一次盛大舞会。舞会是在圣乔治广场的一座大厦里举行的,是这个年轻人所见过的最辉煌的场面了。舞会的主持是位于泰步大街的韦尔斯公司的韦尔斯,沃伦和他的波士顿同乡们经常去那里寄邮件。

一个星期天,沃伦和一大群人观看了拿破仑的塑像被安放在了旺多姆广场的柱子顶端。还有一天,是周三或周四,沃伦旁听了一个代表会,拉法耶特出席了这个会议,他“发现自己完全被国王愚弄了,神情沮丧”。沃伦告诉父亲:

无疑拉法耶特希望被选为总统,建立一个共和国。尽管他现在尽自己所能来表现他对共和派的忠诚,他们许多人却以邪恶的目光来看待他。

虽然法国的政局对于美国医学生的日常生活来说没有什么影响,但是有些像沃伦和霍姆斯这样的人还是很关注报纸上的消息和越来越多的对路易·菲利普国王的“流言”,部分原因是他们知道这事关美国的利益。“有人相信这位据说是很狡猾的老先生对自由的原则有所让步,”霍姆斯评论路易·菲利普说,“报纸上对于他背叛七月革命原则的行为毫不留情。”

国王被画成漫画。如果你见过他的画像,你就知道他的前额窄小,脸颊较大,这被人创意地画成了鸭梨形——因此你在巴黎一半的墙上都能看到用粉笔或碳所画的这个形状(鸭梨形)……

霍姆斯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国很可能来一次“清醒革命”,建立一个共和国。

为了从工作中放松一下,进行一点锻炼,霍姆斯喜欢散步,到处走走,“用眼睛看看生活呈现给我们的东西”。他喜欢附近卢森堡公园那宽阔的道路和明朗的天空,喜欢沿着塞纳河边散步,觉得那是最接近巴黎本真的地方。只站在新桥上,看着流淌的河水、过往的小船和驳船,就可以度过一个小时的闲暇时间。

鲍迪奇喜欢植物园。天气晴朗时,他可以一上午或一个傍晚地在那里散步、读着维吉尔的作品。人们所知道的,鲍迪奇是唯一在巴黎认真恋爱的波士顿人。不过据说鲍迪奇是“具有冲动、热情和浪漫气质”的人。来自英格兰的奥丽维娅·雅德莉赢得了他的心。她即将结束学业了,住在附近的拉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