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姆斯和我今天上午在卢浮宫待了3个小时,而不是一个小时,这都是因为这些大师的魅力。”托马斯·阿博顿兴高采烈地写道,“啊,鲁本斯,涂抹鲜亮肌肤和玉口朱唇之王;啊,伦勃朗,运用高光与阴影的阴沉君主……提香,使用奢华色彩描绘高贵眼睛温馨生活之神……啊,韦罗内塞……你们给了我一天的快乐,我什么时候才能报答你们呢?”
一天,阿博顿独自一人返回了卢浮宫,主要来欣赏罗马的雕塑。他拿着展品目录来到展厅。整个雕塑展厅除他之外,只有一个孤零零的学艺术的学生,拿着画笔和一大块面包。阿博顿可以慢慢研究展品。卢浮宫是他看不够的地方。他第四天来到卢浮宫的时候,忽然发现自己陶醉于拉斐尔笔下一个男孩的画像。于是,第二天他拿着画架、油彩和画笔,要试着临摹。
爱玛·薇拉德喜欢看美术长廊里许多年轻女士忙碌着临摹画作的情形。法国没有什么障碍拒妇女于艺术之门之外。她兴奋地告诉她的学生们,巴黎有些女艺术家的作品“享有很高的声望,标价很高”。
不过,画布上和雕塑中明显暴露女性身体的作品,让薇拉德夫人感到尴尬。她在讲述附近充满魅力的杜勒里公园时,完全略去了里面的雕塑。这些雕塑,用库柏的话来说“基本是一丝不挂的”。
不,亲爱的姑娘们,我不会带你们看那些雕塑的。如果你们的母亲在这儿的话,我会把你们留在树荫下的长椅上,带她们走过人行道,那样她们就会回来让你们赶快返回美国,因为美国没有让羞涩的眼睛尴尬、让敏感的处女脸红的东西。
如果她意识到了那位“最威武”的国王亨利四世好色的一面的话,她肯定就不会对他的塑像大加赞美了。
法国人觉得像薇拉德夫人这样的美国游客过于拘谨,甚至有些荒唐。而一些美国人也对类似她这样的反应感到尴尬。一天,库柏在走过杜勒里公园时,看到有一男二女的3个美国同胞在走近一座雕像时笑着跑了起来,他们“跑着笑着,还捂着脸,让大家全都注意到了是什么让这几个美国人脸红”。
约翰·桑德逊和薇拉德夫人一样,也是一名敬业的教师。不过,他认为,杜勒里公园里那些刻画古典神话的雕塑是一流的艺术作品,其“无声的熏陶”提高了公众的艺术品位,和对生活中“雅致”的鉴赏能力。桑德逊喜欢巴黎所有的公园:“要不是有这些公园的话,谁还乐意居住在这古旧的巴黎呢?”
杜勒里公园是17世纪的园林建筑师安德烈·勒诺特设计的,占地67英亩,周围围着铁栅栏。公园中的每样东西——小路、雕塑、池子、喷泉、花圃、一排排的树木——都是整齐对称的。一条宽阔平坦的中央大道,也是人们散步的主要大街,贯穿公园。在大道的两端各有一个大池塘——圆池和八角池。在公园以东的圆周线外,坐落着雄伟的杜勒里宫。那曾是路易·菲利普国王和玛丽·阿玫丽王后及其大家庭的居所。从16世纪卡特琳娜·德·美第奇时代起,钟塔中央的圆顶就俯瞰着杜勒里公园。
在公园的北边,新开辟的里沃利大道两旁是一排排漂亮的住宅。从公园北边一线的高地上,可以看到美丽的旺多姆广场巨大的铜柱。那是用拿破仑在奥斯特利茨战役中缴获的大炮熔化后铸造而成的。在公园的西面,过了八角池,就是雄伟的路易十五广场,即协和广场。断头台一度就设在那个地方。从香榭丽舍的美景一路看下去,就看到了还没有完工的巨大的凯旋门。
在公园的南面,有一片高地,散步的人们可以对塞纳河上的景色一览无余。在这片高地上,托马斯·杰斐逊曾连续数日观望着河对面萨尔姆圆顶宾馆的建设。看着那新古典主义的优雅,他感到了“震撼”,以至于后来他把自己所居住的蒙蒂塞洛大厦重建成了类似的样子。
《加里格兰尼音讯报》上说,杜勒里公园是“巴黎最时尚的散步场所”,下午的晚些时候可以看到各种表演,有时甚至会看到胖胖的“平民国王”路易·菲利普出来散步。他一身生前银行家的打扮,高高的帽子,黑色礼服大衣,拿一把绿色雨伞。
对于这儿的常客来说,无论是路过,还是在树荫下的长凳或租来的椅子上舒服地休息,孩子们总是表演中最受喜爱的部分。他们欢笑着跑来跑去,然后说着令美国人惊讶的法语走远了。那些穿长裙的、纯真的瑞士女士看着他们。“自从来到巴黎后,我多次去那里,没有什么能比看到孩子们更让我心动了。”纳撒尼尔·威利斯在《纽约镜报》上向读者报道说,“孩子们比天底下任何其他的事情都要让我心动。”看着孩子们,人们完全忘记了拿破仑及其战争。
在当时的巴黎,人们可以不断地学到在一些简简单单的活动中享受生活。比如,在公园里散步,看着孩子们玩耍,或只是坐下来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人们学会了放松下来品味生活,就像慢慢品味一顿美食或一杯葡萄酒一样。法国人把这叫做“生活的韵律”。
约翰·桑德逊看着公园宽阔的大道上走着的时髦女郎,说:“我每次来到这儿,都得默念有关诱惑的祈祷词……”
桑德逊一直在想,国内的城市如果能有这样美丽的公共场所,城市的生活就会大大改善。然而,美国国内城市的价值几乎完全是按上面有多少建筑物来计算的。他曾听费城人计算说,独立广场每一英尺价值1000美元,“包括广场的每一英寸”。美国人醉心于建设新铁路之类的东西。他们衡量东西是否有价值要看其实际用途。他写道:“把一切功利化让计算经常出错。”
让我们拥有公园吧,还有其他的公共场所,给我们可以会见朋友、需要时在世人面前显示荣耀的空间吧。你见过有人不喜欢公园的吗?
或迟或早,这些新来的美国人都会越过塞纳河,走遍拉丁区那些狭窄街道的迷宫,或去看索邦里面的大院、卢森堡宫及其华丽的公园,或去植物园猎奇,包括看著名的长颈鹿扎哈法。它是法国唯一的一头长颈鹿,站起来有11.5英尺高,如果伸长脖子的话会更高。
在一个接着一个的小书店中,可以翻阅无数的书,而且书价很低,即使是罕见版本的图书价钱也不贵,这一切让美国人吃惊。桑德逊兴高采烈地报道:“学生可以以6个苏一卷的价格,从街上摆了有四分之一英里长的书海中挑选图书。我刚才只花了10个苏就买了小牛皮封面、八开本的卢梭著作。”
在这儿,拉丁区是穷人聚集区。和塞纳河右岸相比,这里相差甚远,就像是“别人的城市”。
再往西,同样是河的左岸,是时尚的日尔曼郊道,属于第七区。库柏和他的家人就曾经住在这片安静的地方。再向前走,矗立着荣军院。这是一座建于路易十四时代的军营和军队医院,金色圆顶,雄伟壮观。
返回时,可以沿河边朝着东北方向,走过拉雪兹神父公墓。人们走在垂柳和大约五万多座墓碑中间,其间有法国名人的大理石坟墓。
对于那些对死人有兴趣的人来说,还有一个人们常去的地方,这个地方在《加里格兰尼音讯报》上没有提及。在西岱岛的巴黎停尸房里,定期摆放着从塞纳河中打捞上来的无名尸体供人认领。大部分的尸体是由一个摆放在下游圣克卢河道中、专门打捞尸体的大网打捞上来的。其中有些是谋杀案的受害者,不过多数还是自杀者。这些尸体都被剥去了衣服,四仰八叉地躺在黑色大理石的桌子上,等着人来认领。如果没人认领,三天之后就会以每个10法郎的价格卖给医生。许多人来看这些尸体,桑德逊提到:“你去花市的路上可以停下来去看看,停尸房就在花市的对过。”
这些美国人随着熙熙攘攘的巴黎人流,走过香榭丽舍大道,从协和广场缓缓上行,大约走两英里,来到巨大的拿破仑凯旋门的所在。这座凯旋门于1806年就开始建造了,终于要接近尾声了。在晴朗的周日,会有三四千辆优雅的马车排队走过这条大街,来展示漂亮的骏马和最新的上层社会时尚。
在这条路的一个拐角处,也就是贝里大街,有一处石头建筑,这里曾经是杰斐逊的住所。再有几英里,出城之后,在帕西村的一块高地上,矗立着曾经是本杰明·富兰克林那华丽的房产。再向前走不到1英里,是奥特伊,有约翰·亚当斯和阿比吉尔·亚当斯住过的房子。
对于美国人来说,这些能让他们想起自己国家的历史遗迹,特别令人振奋。因为他们整天都沉浸在无穷的法国历史之中。在帕西村还能看见本杰明·富兰克林在屋顶上安装的避雷针。这些美国人得知了这是整个法国的第一个避雷针之后,都感到很兴奋。
维克多·雨果在他的《巴黎圣母院》中描写道,从大教堂的顶上放眼望去,“没有什么不属于建筑艺术”。同样,这些美国人从他们走过的无数英里的土地上,从他们看到的一切中,开始看到并欣赏巴黎那不平凡的魅力。巴黎的迷人之处来自于光线,来自于色彩,来自于建筑。
他们没有见过的不仅仅是这等规模,包含这等变迁、有着这么长历史的城市。他们也从未体验过,在不同的光照下会呈现出如此不同的面貌和气氛的城市。随着一年季节的变化、一日时光的不同,甚至仅仅是阳光的隐现,塞纳河就会呈现出十几种色彩,有时是泥土的褐色或淡淡的绿色,有时是银光闪闪,有时是深邃靛青。这样的变化让人赞叹称奇。在冬天阴沉的日子里,沙色的桥梁与宫殿看上去和顶上的天空一样呈铅灰色,使人倍感压抑;一旦阳光灿烂,即便还是冬天,同样的桥梁和宫殿会金光熠熠,就像是从内部发出的光彩一样,令人全身心感到温暖。
当然,大多数的美国人和他们的同胞库柏不一样,他们还是喜爱沐浴在阳光中的巴黎。最好的时间是下午,此时的公园美丽尽现。在强烈耀眼的阳光下,宫殿和钟楼的阴影清晰可见,金色的穹顶和烟囱顶盖熠熠生辉。特别引人瞩目的是,无论是雨果喜欢的哥特式建筑,还是巴洛克建筑、古典建筑,光与影对建筑美感的贡献并不亚于砖石的贡献。
纳撒尼尔·威利斯第一周刚在蒙蒙细雨中走遍了这个城市。他说,太阳出来后,把他以前对这个城市的印象完全推翻了。于是,他重新出发,重新游览了这个城市。他写道:“对我来说,这完全成了另外一座新城市。我从来没有如此强烈地意识到阳光的美妙。说到建筑,没有阳光,它什么也不是。”
<h3>二</h3>
建筑艺术和及室内外各种艺术的辉煌,以及法国人对艺术与生活意义和快乐密不可分的信条,比巴黎任何其他的东西都让这些美国人印象深刻。他们许多人都觉得与之相比,他们的国家在这方面差距巨大。他们心底的某种意识被唤醒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反复在各种场合提到,他们再也不会用老眼光来看待生活了。
查尔斯·萨姆纳感觉自己被对艺术的无知“禁锢、囚禁、限制”着。再一次参观卢浮宫时,他全神贯注地研究拉斐尔和达·芬奇的作品,感觉到了艺术感觉觉醒的震撼,“它们像充满乐感的音符一样冲击着我无知的心灵”。
约翰·桑德逊也惊讶地发现,他就像热爱大自然一样爱上了艺术。他写道:“在我的祖国,还没有什么能像这些伟大的艺术品一样来展现给世人。艺术的熏陶是我们在这些古老国家能得到的最大益处。”
根据他们的信件和日记判断,他们对于艺术的激情从未减弱。尤其是表演艺术超乎了美国人的想象,他们从未见过如此精湛的艺术。他们对歌剧和话剧总也看不够,有人几乎每天晚上都去看。
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完全排除了开始时对巴黎的疑虑。他写道:“这儿的晚上对于陌生人来说从来不显沉重。”空气中充满了兴奋的气息,“有20多家剧院灯火通明,回响着美妙的音乐……更别说那些音乐会了……有无数的表演。剧院是法国人的最爱,他们戏剧表演的卓越和品味无人能及。”
有两所歌剧院都装修华丽,空间宽敞:在意大利人广场有意大利剧院,上演意大利歌剧;还有勒坡勒蒂埃厅,是现在巴黎歌剧院的前身,当时曾称做大歌剧院,以其芭蕾表演出名。
爱玛·薇拉德穿戴完美,戴着无边帽,由儿子陪伴来到意大利歌剧院看戏剧《奥赛罗》。她尤其喜欢他们包厢的位置。她坦率地说,与其说是因为要看清舞台,还不如说是要显示“上流社会”的做派。她后来描述了雕刻细腻、装饰富丽的剧院。深红色的窗帘,发出华贵光芒的吊灯,还有音乐,她非常喜欢。不过,观众们更让她感兴趣。她有先见之明地戴了一副“效果极好的眼镜”,观察着观众们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姿态。
我以前从未见过那么多穿着高贵的女士;不过衣服并不是我见过的新款式,衣料要更加完美,做工细致,穿着合体。她们的神态也和美国国内处于同样处境中的女士们不同,她们好像不是在为自己活着,而是为别人活着。没人看上去困倦。绅士们总是注意是否有女士掉了手套或扇子,女士们也总忘不了报以恰到好处的点头和微笑来表达谢意。
薇拉德夫人完全同意法国人把时尚本身也看作艺术的观点。“我们可以听取法国妇女在衣着方面的宝贵意见,从而做出许多改进。无论如何,衣着对于妇女来说不是小事”。
法国妇女对于穿衣和外表打扮的眼光好得令人难以相信,就像一位音乐家的耳朵可以敏感到从普通人觉得完全和谐的音乐中辨别出不和谐的音符一样。
查尔斯·萨姆纳虽然说自己的音乐知识并不比绘画的知识多多少,但还是特意去欣赏了莫扎特的《唐·乔瓦尼》。其堂·奥塔维奥的角色是由意大利首席男高音乔瓦尼·巴蒂斯塔·鲁比尼演唱的。不过,萨姆纳惊讶地发现,最吸引他的是所有表演者们“如同一人的配合”。他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音乐,从没体验过听音乐会流泪的感觉。
巴黎歌剧院精美的布景和服装在欧洲无人能及,观众的风光也不比意大利歌剧院差。令人眩目的玛丽·塔里亚尼被认为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舞蹈演员,“全巴黎”都来看她的表演,勒坡勒蒂埃厅的1300个座位场场爆满。“你看过塔里亚尼吗?”经常是人们问到巴黎的外国人的第一个问题。
她的父亲菲利普·塔里亚尼是意大利著名的芭蕾舞大师。玛丽从小就开始了芭蕾舞训练,23岁时在巴黎歌剧院开始首演。她满头黑发,有一双大大的明亮的黑眼睛,皮肤特别白皙,四肢修长。纳撒尼尔·威利斯等人看她表演时,她已经二十七八岁了,不过看起来要更年轻。她是最先一批用脚尖跳舞的演员,身着紧身衣、短纱裙,这是芭蕾舞的经典装束。关于她的美丽和艺术功力传得神乎其神,第一次去看她表演的人不禁想到也许他们会失望。
纳撒尼尔·威利斯第一次看的就是她在《上帝与舞女》一剧中扮演舞女的表演。就是这个剧让她一举成名的。看完表演后,威利斯写道:“她的动作无法用语言来描述,她就像一缕轻烟或一片羽毛一样在你的眼前飘来飘去,好像很难落到地面上。”
她的身材不高,但圆润完美至极,全身没有一点儿赘肉,没有一个角度不透出完美无瑕……她的脸蛋说不上十分漂亮,但极其引人瞩目,一半是迷人,一半透出少女的羞涩甜蜜,就像初涉上层社会社交场合的少女一样,充满了羞怯和不加修饰的风韵。
约翰·桑德逊看着她的表演感到了十分的愉悦。他从没见过什么可以和这样的舞蹈相比的。“天呢!我的国家太缺乏这种优美的作品了。我们在许多事情上还处于幼年时期,而在舞蹈上,可以说还没有出生。”
纳撒尼尔·威利斯想的是,观众的反应会在多大程度上提高舞台上表演的质量。塔里亚尼的表演是艺术的成果,她作为一个艺术家赢得了人们的欢呼。她在最精彩的时刻所得到的“满堂的叫彩声”,是来自于“观众的心底,而这对于塔里亚尼来说既富于教育意义又是最高的奖赏”。他想到在美国国内的剧院中情景则大相径庭,“美国不会有高层次的戏剧,现在只有身体的超极限扭动才能赢得掌声,而表演中的灵光和天才却得不到人们的赏识”。
威利斯对于法国戏剧最欣赏的是,演员们看上去不是在表演,也不是在饰演角色。他喜欢他们的自然,面部表情的不加“刻意”修饰。“他们一走上舞台,没有一点儿做作,所饰演的角色就自然而然地出现了。”
温德尔·霍姆斯和他学医的同学们虽然有学业的压力,但还是观看了歌剧和话剧,甚至连最用功的学生小詹姆斯·杰克逊也去了。他告诉他父亲,这样“放纵”一下自己,对自己的学业和健康都有益处。他知道父亲自己就热爱音乐。
的确,在歌剧院和医院一样,我都渴望您在我身旁,因为我知道在这两个地方您会有和我一样的感受——在美国我不知道什么是音乐,我向您保证,在这里我不会再错过了解音乐的机会了……
霍姆斯和杰克逊也像别人一样每周按时给父母写信,有时还互相比对笔记。霍姆斯在一封信的开头写道:“詹姆斯·杰克逊刚来到我的房间写家信,并提醒我赶快写好一起寄走。现在杰克逊伏在我的书桌上,而我则在小桌上。我们都在奋笔疾书,我们不想让这一天白白度过,而不留下我们每周的印记。”
在巴黎的众多剧院中,王宫附近的法兰西剧院最为出名,也最为热闹。这主要是因为有玛尔斯小姐的缘故。当时,玛尔斯小姐在法国戏剧界的地位,就和塔里亚尼在舞蹈界的地位一样。法兰西剧院里上演法国的经典作品——有高乃依、拉辛和莫里哀的戏剧,演出高雅严谨。对于要学法语的美国人来说,经常是拿一个剧本来跟上剧中的台词。霍姆斯给他的父母解释道,这样的戏剧对于外国知识分子来说是不可缺少的。他们既可以从中学习法国的做派,又是语言学习的“最好标准”。考虑到父母对这些事情的态度,他又写道:“没必要撕掉信中最后有关戏剧的部分,戏剧中的社会要高级得多,它们一定会存在的,而且是人民的福祉。”
玛尔斯小姐的真名是安妮·弗朗索娃丝·布苔,在法国的舞台上活跃近30年无人能敌。她主要表演莫里哀的作品,她的发音被认为是经典法语的最好模板。
桑德逊在排了两个多小时的队才买到一张戏票以后,写道:“没看过玛尔斯小姐的表演,莫里哀也对自己的才华没有明确的概念。”查尔斯·萨姆纳看了莫里哀的《女学究》之后说:“她的声音像银铃,眼睛似宝石。”他知道,有生之年他将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夜晚了。
除剧院以外,还有更多的娱乐活动。“人行道上有成千上万兴高采烈的人们。”托马斯·阿博顿写道。阿博顿没有医学学业要完成,基本上不用为花钱发愁。他的父亲是波士顿的商人、银行家、纺织厂老板,很富有。他父亲曾对他说,没什么理由可以不让自己过得“舒服些”。
阿博顿喜爱巴黎的饭店和餐馆,特别是天黑之后,这些场所的灯光“亮如白昼”的时候。他特别去了巴黎几处最好的饭店,包括以牡蛎闻名的冈卡尔之岩餐厅,还有位于意大利人林荫大道的托托尼饭店。在夏日的夜晚,看完歌剧之后,上层社会的人们蜂拥而至去“吃冰”。
新到巴黎的人从加里格兰尼的指南上读到:“巴黎到处是餐馆,特别是主要的街道上。”
没有亲眼所见的话,不可能想象到它们的数量、种类和雅致,没有其他城市可以与之相比,它们不仅独特,而且各方面都让人感到方便和有趣。
最有名的饭店聚集区是王宫附近。那里的现代化饭店在18世纪就出现了。福爱饭店是巴黎最古老的,也是最好的一个饭店。佩里戈尔、考拉匝和维利饭店都在王宫附近。据说在维利饭店消费一次的费用,足以让人在外省舒服地过上一个月。桑德逊在维利饭店用餐之后,看到其他美国人费力地理解着菜单上各种菜名,写出了给同胞的建议:“唉,我可怜的土气十足的同胞呀!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是叫过来服务员,把一切都交给他,然后就像好孩子一样,端上来什么吃什么。”
千柱饭店灯火通明,里面的镜子数量比任何饭店都多,光线就比周围的饭店明亮了许多;雅致的普罗旺斯三兄弟餐厅是霍姆斯、杰克逊、沃伦,还有其他医学院的学生经常在星期日聚会的地方。除了丰盛的食物和酒水外,他们谈话的内容也非常丰富。霍姆斯是他们中最能说的。他说交谈有助于人产生和完善思想。
维福尔饭店被许多人认为是最漂亮的。一排排餐桌盖着雪白的桌布,服务员的服装也与之匹配。他们一只口袋里装着银汤匙,另一只里放着银叉,马甲口袋里放着酒瓶开塞钻,左臂上搭着雪白的餐巾。菜单足有报纸那么大。
盲人餐馆是在地下,有一支盲人小乐队演奏;《加里格兰尼音讯报》上把和平餐馆描述成装潢富丽的餐馆,那里经常有“举止轻浮的女郎和巴黎二流的浪荡子”出入。
霍姆斯认为,王宫区对于巴黎来说,就像巴黎对于欧洲一样,如果人生的目标就是享乐的话,那么世界上没有一处地方可以为享乐提供如此之多的选择。大饭店和珠光闪闪的珠宝店及塞夫勒陶瓷店,都和杜勒里公园在一个水平面上。在这一平面上的还有鞋店、布店、成衣店和裁缝铺,高于这个平面的坡上,还有更多的饭店以及一些赌场。这些赌场的装修极其优雅,让这些新来的美国人感到吃惊的是,人们能看到“美丽的女士正忙于各种赌博”。还有些人从事更加出格的行业,就像《加里格兰尼音讯报》上提醒人们的那样,王宫是“陌生人常需要加以戒备的地方,要注意精心的骗局和小偷”。
赌博不仅在王宫区流行,实际到处都有,许多美国人对此很不适应。在美国的许多州,赌博是犯罪行为。“弹子戏、扑克、法罗纸牌及其他危险的游戏在巴黎的……大街小巷几乎都有。”约翰·桑德逊写道,“洗牌的声音和色子哗啦啦的响声是巴黎沙龙音乐的组成部分……”
在大部分繁华的地方,随处可见形形色色的妓女和各种诱惑,明码标价。不过,这些年轻的美国人无论是在他们的信中,还是私下的日记中都很少提及。家长、老师的警告还在心头,梅毒的可怕就在眼前,没什么人会承认曾沉湎于肉体的欢愉,甚至也没人会暗示说在巴黎这方面要入乡随俗。
不过,那时他们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独立。“无疑年轻人非常喜欢巴黎。”爱默生写道,“因为那里有完全的自由——没人监督,没人干涉——各走各的路……”似乎作为一个“陌生人”也有些好处。
虽然约翰·桑德逊没有嫖娼,但他并不反对,也绝不会嘲笑巴黎的那些年轻女工的风流韵事。这些女工拿着店员等工作的微薄工资,有时会有一些“安排”。她们穿着灰色的裙子和衬衫,有时被称作“灰姑娘”。
“她们很漂亮,往往会为了五六法郎而爱上一个人。”约翰·桑德逊写道。对于许多在拉丁区的学生来说,“灰姑娘”是“又一种教育”。
如果一个学生病了,他忠实的“灰姑娘”会护理他,为他治病;如果他没钱了,她会为他工作……这样,他们之间会产生一种相互依赖的情感;他会以生命来保护和呵护她,她会感觉到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戴着他给的新帽子自豪地阔步向前……她是纯洁女郎和世俗生活天才的结合。
桑德逊承认,如果一个年轻人在国内时道德就“出了问题”,巴黎绝不是他来的好地方。在巴黎社会,有情妇不仅是可以接受的,而且还几乎总和人缘联系在一起。
如果你通过宗教或其他因素来影响他,同时也要警惕禁欲的危险性,因为孤独和放纵一样危险,也许更甚。他会成为一个更合格的丈夫、更高尚的公民、更优秀的人。不过,我要告诉你,教育一个有钱又有闲暇的年轻人诚实地度过青春,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一件特别难以完成的事情。而在巴黎要指望一个有金钱和地位的年轻人,面对着蜂拥而至的一流女郎——那些有艺术修养、美丽迷人、教养优良的女士,让他保持完全的克制,那是把希望寄托在了完全不可靠的人性上。
和邮件长时间的耽搁来比,美国人在这里的任何问题和不满都不算大,也不算持久。邮件的耽搁让人头疼,有时让人焦虑。家人和朋友反复催促写信,而去取邮件时却一次又一次地落空,也许几个月过去了却得不到家里的任何消息。爱玛·薇拉德为此抓狂,差点儿就病倒了。她在给姐姐的信中写道:“我的焦虑让我难以入眠,吞噬着我的健康。”
许多人像查尔斯·萨姆纳一样感到了冬天的寒冷,郁闷——心情灰暗,几乎超过了他的承受极限。爱默生认为巴黎处处物价奇高;纳撒尼尔·威利斯认为时间和金钱一样易逝;除霍姆斯外的其他人,都不大喜欢他们遇到的英国人。没有美国人愿意被认作是英国人。
萨姆纳讨厌在大街上、公园里见到那么多士兵。在每个博物馆和宫殿门口都有卫兵把守,似乎不想见士兵都不可能,他们是巴黎的一部分。这需要适应。
爱玛·薇拉德吃惊地了解到,巴黎有三分之一的小孩都是非婚生子女。有一次去参观失散儿童收容院,也就是育婴堂的医院,她看到了一排排的婴儿床上安放的婴儿,极度悲伤。她和阿比吉尔·亚当斯很久以前来到类似的地方反应完全一样。也像阿比吉尔·亚当斯那样,薇拉德夫人被修女们表现出来的爱心、对婴儿的精心护理所感动,但同时又感到一个社会有如此之多的婴儿被丢弃,那一定是什么地方出问题了。
长期等待的家书终于到了。查尔斯·萨姆纳搬离了寒冷的住所,感到松了一口气。那些缺钱的人也有了转机。像爱玛·薇拉德这样为了健康的原因离家的人,也感到健康状况明显改善了。
法国人说:“在城市的生活中可以发现生活的真谛。”在巴黎就是在经历世界。
温德尔·霍姆斯很快而且很容易就适应了新生活,连他自己也感到很惊讶。美国青年没人能这么容易而且还满腔热情地适应巴黎的生活。他完全没有陌生感,就像他是一直生活在巴黎一样。鉴于他以前对于这种新生活一无所知,这的确有点儿匪夷所思。他学起法语来没有什么困难。他从同学中的法国朋友那里很快就学到了一些“实用的小技巧”,这有助于他最大限度地利用这个城市能提供给他的一切,包括“经济”,以让他父母放心。
初来乍到的美国人或英国人总是很奢侈,这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令人兴奋,忽视了自己的经济情况;其次,他对巴黎人成百上千条的节约开支的方法一无所知。于是,他付给服务员的钱比该给的多了一倍;他给那些从不敢向法国人乞讨的小无赖乞丐钱;该乘公共马车时他选择了出租马车;在饭店点的菜量是他能吃掉量的两倍——可怜的家伙,他不知道英国人总是把价格等同于价值,而法国人信奉的是“物美价廉”!
霍姆斯喜欢法国做派。他喜欢法国食品,特别愿意到医学院附近像普罗科普餐馆这样的聚会场所。这家餐馆很有名,大家都知道这曾经是伏尔泰和本杰明·富兰克林经常光顾的地方。餐馆是一位名叫弗朗索瓦科·普罗科皮奥·戴尔·科蒂洛的西西里人,于1670年开办的。据说就是这个西西里人把咖啡引进到巴黎的。
“我变得越来越像法国人了。”霍姆斯告诉他的父母,“我喜爱和法国人交谈,不时地吃法国餐,喝法国酒……”巴黎是“天堂”——当然,和波士顿人心目中的天堂大不一样。随后的几年里,霍姆斯常愉快地引用阿博顿的话:“让那些美国的好人,死后去巴黎吧。”
阿博顿鲜有不享受生活的时候,就像他一直盼望的那样,在巴黎待了一个月左右就又出发了。他要去看看欧洲其他的地方。到1836年,他又回到了巴黎。他的父亲决定带着5位家庭成员声势浩大地来到欧洲,其中包括在著名的莫里斯宾馆包下了一套房间。这家宾馆位于里沃利大街,俯瞰杜勒里公园。至于是当一个画家还是作家的问题,阿博顿还是没有决定。后来证明,他虽然这两方面的秉赋都不低,但都没能认真去做。他也没有确定一个固定的职业,他的父亲告诉他不要太在乎钱。由于有了父亲的财产,他永远不必在乎钱。他有享受生活的权利,于是就这样生活了下去,按自己的兴趣去写写画画,成了一名喜欢交际的艺术爱好者。他在花钱上慷慨大方,他的睿智、善谈和友好让他颇受欢迎。而他太喜欢波士顿了,没有选择寄居海外,不过他一次又一次地到欧洲旅行,重返巴黎。他对这里百来不厌。
对于其他人来说,与巴黎的无限遐想和快乐相比,工作更重要,占用了他们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他们之所以来这里就是要工作的,这一点他们从未忘记。就像波士顿年轻的艺术家乔治·希利一样,他们都雄心勃勃,要成就一番事业。除个别人外,在巴黎他们格外努力。这是他们一生中最用功的一段时间。即使是小有名气的詹姆斯·库柏,也不例外。他不仅完成了“皮袜子系列”中的第三部《大草原》,还写了6本其他书。根据他妻子苏珊的讲述,有些日子他工作的时间过长,情绪激动,甚至连笔也握不住了。
塞缪尔·摩尔斯于1830年元旦这一天,来到了巴黎。不出所料,他立刻去了卢浮宫,在大画廊里来来回回走了三个小时,激动得想要记住所有作品,选择了要临摹的佳作。两周后,他出发去了意大利,直到第二年才回来,因此错过了七月革命。1831年9月他回来了,就在那年秋天,他在卢浮宫完成了一个构想,那是他绘画生涯中最艰难、最具雄心的计划。
乔治·希利除了“努力学习”之外,很少干其他的事情。他设法度过了艰难的日子。据他的一个女儿后来回忆说,开始时没什么钱,也不会说法语,他从不说话,“但设法去做”。他进入了当时著名的画家安东尼·让·格劳斯男爵的工作室,成为那里唯一的美国学生。一旦立起画架,他就全身心地投入。用他女儿的话说,他完全变成了一名法国画家,用法国人的视角来看事情。“他和同事们过着一样的生活,他热爱他们……那是一种艰苦的生活,却也乐在其中,多变而不乏味。”
纳撒尼尔·威利斯忠诚于《纽约镜报》分派给他的任务,不断写出信函;约翰·桑德逊也一样努力,要做“巴黎的博斯韦尔”。桑德逊于1836年回国定居,他的著作《巴黎札记:一位美国先生给朋友的书信》,成了当时美国人在这一主题上描写最生动、笔触最诱人的作品,在大西洋两岸广为流传。此书1838年在费城出版,同年在伦敦以《美国人在巴黎》的标题出版,1843年巴黎有了法语版本。
爱玛·薇拉德一刻也不放松,她的社交日程包括拉法耶特和库柏以及他们的家人,还有参与大型晚会。为此她大饱眼福,看到的钻石、红宝石、翡翠和鸵鸟羽毛超乎她的想象。她仔细研究这样的社交活动,对那些高雅的谈吐赞赏有加。她抽出更多的时间花在了卢浮宫,还亲自考察了法国的学校,要比原计划在巴黎待更长的时间。她解释说:“好像我着了魔,离不开这个地方。”到1831年春天回国之际,她的头脑中已经装满了她的所见所闻。她还为自己的学校聘请了第一位法语教师阿尔菲斯·德·古瓦拉夫人。没多少人能像爱玛·薇拉德那样,从出国的经历中得到如此大的收益,“这些效果体现在了特洛伊女校焕然一新的面貌上”。
勤勉的学者萨姆纳从不放松出席索邦大学的讲座——有关自然历史、地质、地理、埃及古物学、希腊史、英国议会史、哲学史、拉丁诗歌、刑法、拜占庭皇帝查士丁尼及查士丁尼法典等,即使住院期间也听讲座。在学法语这件事上他同样上心,一个月之后,在两位家教的帮助下,他可以不太费力地听懂讲座了。6周后,他就可以和学生和老师们用法语交谈了,话题涉及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