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什么?”马蒂一边笑,一边夸张地模仿亲嘴的声音。
丽兹朝马蒂冲了过去。他俩相互撕扯对方的头发,还使劲用脚互蹬。我只顾着分开他俩,没注意到究竟是谁把相机从我手里撞了出去。只见它飞过整个房间,镜头朝下摔在了……该死!
房间里一下子安静下来。我拾起那台徕卡相机,发现镜头已经碎了。
我们商量了一会儿该怎么办。
“我们就把它放回抽屉里吧,”丽兹说,“也许他根本不会注意到。”
姐姐的话一如往常,一锤定音。
这天,父亲难得很早便回了家。他似乎有些激动,一头扎进了书房。
“跟过去。”丽兹命令。
我们三个透过门缝看见父亲不安地在房间里来回踱步,还不时抓一把自己的头发。后来,他拿起绿色转盘电话的话筒,拨通了一个号码。
“还是我,”他低声说,“斯特凡纳。我是想告诉您,您正在犯一个错误。您不能就这样……”
对方似乎要借故推脱,父亲的语气明显软了下来。他不时说一句“可是您……”或者“可这……”,有一次甚至还用请求的语气说“拜托了”,但根本就没能插上话。
“那您至少可以提前暗示一下啊!”父亲最后说,“都十二年了。我还可以……”
但他的话再次被打断了。接着,他放下了电话。
他走到房间中央,一动不动地站了几秒,好像被人摄去了魂魄。这简直太诡异了!
终于,他又活了过来,走到书桌旁。我突然意识到他是要打开那个抽屉。他先读了一遍信,然后从包装盒里拿出徕卡相机。看到碎掉的镜头,他吃了一惊。接着,他把相机和信放回抽屉里,走到窗边。之后,他哭了。我们不知道他哭是因为那通电话、那台徕卡相机,还是因为过去这些年生活的不易。我们只知道这并不是我们乐于见到的一幕,于是默默走回了各自的房间。
新年过后的那个周末,父母要出门远行。这场突然的旅行似乎与父亲的失业有着某种关联,但母亲只跟我们说,他们要去拜访蒙彼利埃的朋友,我们不能跟去。阿姨会照顾我们。
“我们用不着保姆,”丽兹说,“我已经十四岁了。”
母亲在她额头上亲了一口,说:“我主要是不放心你的弟弟们。”
“知道了,多谢!”马蒂头也不抬地盯着报纸说。
还有九位房客跟我们一起租住在慕尼黑这座公寓楼里。其中有位美丽的年轻寡妇,叫马伦·雅各比,从来只穿深色的衣服。她总是独来独往,我无法想象有人能忍受这般孤独的生活。丽兹却很崇拜她,每次在楼梯间或是在街上碰到她,都会激动地使劲掐我的胳膊,或是用手肘撞我。
“她简直太漂亮了!”她激动得有些喘不过气来。
见丽兹对马伦如此着迷,我跟马蒂开始戏弄她。“雅各比刚过去,”一天下午,我们对丽兹说,“你就差了几秒钟。她看上去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漂亮。”
“什么呀,”丽兹百无聊赖地说,“你们说什么我都不信。”
“千真万确,她还问起你了呢!”我们说,“她说要嫁给你。”
“你们这两个幼稚的白痴!”说着,丽兹来到客厅的沙发前,躺倒在妈妈身边,笑着瞅了瞅我,“猜猜看,谁刚刚把初吻给了一个女孩?”
妈妈的目光立刻转向了我。“真的吗?”她问。我依稀从她的语气里听出了肯定。
此后的对话,我已经记不清了。我只记得母亲突然从沙发上起身,放了一首歌:保罗·康特[8]的《跟我走》。她朝我伸出了手。
“听好,尤勒斯,”她边跳边对我说,“要想把女孩追到手,就跟她跳这支曲子。有了这支曲子,你肯定能把她追到手。”
母亲笑了。直到多年以后,我才意识到,这是她第一次把我当成大人。
晚上,就在父母动身前,我跟父亲起了一点争执。我最好把我的记忆原封不动地讲出来:
当时,我碰巧从父母卧室旁经过,父亲正在里面打包行李。他的神情有些紧张。
“你来得正是时候。”他说,“我得跟你谈谈。”
我倚着门说:“怎么了?”
他没有开门见山,而是拐弯抹角地说他并不喜欢我那些高年级的朋友,说我“交友不慎”。接着,他终于说到了圣诞礼物——那台相机。
“它一直被放在角落里。你还没用它拍过照片,对吧?你都没仔细瞧过它。”
那一瞬间,我觉得有些对不起父亲,连忙将眼睛转向别处。
“它真的很珍贵。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要是能收到这样的礼物,肯定高兴得不行。”
“我不知道怎么用它拍照。那玩意儿又重又破。”
父亲站起身,朝我走了过来。他魁梧的身材和笨重的步伐都令我感到吃惊。“那是经典款,你懂吗?”在那一瞬间,他的脸上似乎又焕发了青春,“它比别的相机好多了。它是有灵魂的。这次回来,我教你怎么拍照和洗照片。一言为定?”
我犹豫着点了点头。
“你的眼光不错。你要开始玩摄影了,我也会替你高兴。”父亲说。这番话留在了我心里。
关于那个晚上,我还记得些什么?我还记得母亲在道别时亲了亲我的额头。在我的一生中,对这最后一吻和最后一次拥抱,以及她身上的香气和镇定的声音,我至少已经回想过上千遍了。我是那么容易想起这些,以至于后来都不敢确定它们是不是真的。
那个周末,我们姐弟三人一起待在家里。我们跟海伦妮阿姨玩马勒菲兹跳棋[9](与往常一样,丽兹的唯一目标就是用白子把马蒂堵死),晚上我按照妈妈教给我的做法,给大家做了蘑菇蛋卷。
周六,我跟丽兹一起去了电影院,所以,当父亲打来电话时,只有马蒂一个人在家。奇怪的是,父母说他们还想在外头多待几天。他们租了辆车,打算绕道去贝迪拉克看看。
对此我没什么意见,只一心盼着他们从南法带回来一些小礼物和奶酪。
再往后就是一月八日,一个星期天。随后几年,我总认为自己早有模糊的预感,但这大概只是瞎想。傍晚时分,电话响了。阿姨一拿起听筒,我便感觉气氛不对,连忙坐了下来。马蒂也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其他细节我已经记不清了,我忘了自己那天早上做过什么,也不知道那通电话过后我做了什么,还有为什么那天晚上姐姐没在家。
关于那一天,我脑子里只留下最后一点印象。直到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它的意义。
那天下午,我正在客厅里乱跑。丽兹正在画一个漫画故事。马蒂坐在她身旁,用潦草的蝌蚪文给居纳尔·诺达尔写信,那是他在挪威的笔友。但我总跟丽兹说,这个诺达尔是马蒂编出来的,其实并不存在。
我在马蒂面前摆出一个打拳的姿势。我当时正崇拜拳王阿里,尤其喜欢他狂妄的战斗宣言,自以为是一个很好的模仿者。
“嘿!”我对马蒂说,“讨厌的家伙,今天你死定了。你就是个汤姆叔叔!”
“尤勒斯,别闹了,你知道汤姆叔叔是什么意思吗?”[10]
我给了他肩膀一拳,见他没有反应,又给了他一拳。等他出拳还击的时候,我已经闪到了一边,边凌空挥拳边说:“轻盈如蝶,迅疾如蜂。”
我模仿的阿里可能并不像,但我至少学到了他灵活步伐的精髓。
丽兹激动地看着我们两个。
我又给了马蒂一拳。“第二回合,该你进攻了。”我做出一副怒目圆睁的样子,“我制服了鳄鱼,铐住了闪电,禁锢了天雷。上周,我刚刚谋杀了一块山岩,打残了一块石头,还把一块砖头揍进了医院。你呢,这么让人讨厌,我在战斗的时候都不想看你的脸。”
“随便你怎么说。”
“是啊,随便他怎么说。”丽兹嘲笑道,“你又要给那个不知道存不存在的挪威朋友写信了。”
“哎呀,你俩真是太无聊了。”
这次,我给他后脑勺上重重地来了一拳,害他写歪了一笔。哥哥一跃而起,朝我追来。我们扭打在一起,一开始还有些当真,但我不停地尖叫和咆哮,喊着“我才是王者”,马蒂终于忍不住笑出了声,我俩也放开了对方。
几乎与此同时,父母坐上租来的雷诺汽车,启程去贝迪拉克看望奶奶,而一位年轻的女律师也发动了自己的丰田轿车。她跟人约在蒙彼利埃一起吃晚饭,不想迟到。她的车在路面上打滑,冲进了对面车道,与我父母开的雷诺撞在一起。我父母当场死亡。
那个年轻的女律师幸存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