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半之后,一九八三年十二月,我跟父母一起度过了最后一个圣诞节。天色将晚,我独自站在儿童房的窗边,其他人则在客厅里装饰打扮。与往年一样,一切就绪后,他们才会把我叫过去。到底还要等多久呢?我听见哥哥在外头发牢骚,妈妈则用清脆的笑声安抚他。我还听见姐姐和爸爸在商量该铺哪块桌布。为了分散注意力,我把目光投向内院。光秃秃的树、秋千,还有树屋,一派冬日的景象。这几年,许多东西都发生了变化,但我心爱的小院依然保持原貌。
有人敲门。父亲走了进来,他穿着一件海蓝色的羊毛衫,嘴里叼着烟斗。那会儿他已经将近四十了。额前的黑发日渐稀疏,年轻的笑容也不复存在。他到底怎么了?就在几年前,他还是那般自信开朗,而现在,他的脸上总是一副压抑的表情。
他和母亲很少一起做什么,他经常出门拍照,一去就是好几个小时。他从不给我们看他拍的照片,就连跟小伙伴们玩耍时,我也总能感觉到背后他那闷闷不乐的眼神。在他眼里,这个世界危机四伏,比如,妈妈开车(“开太快了,莱娜,你想害死我们啊!”),我和往常一样在贝迪拉克走独木桥过河(“尤勒斯,我真的看不下去了。你要是跌下去,肯定会摔断脖子!”),或是丽兹跟同学一起去听演唱会(“不许去,谁知道那儿都是些什么人!”)。要是父亲写一本行动指南,书名大概得叫“算了吧”!
只有在公园里跟朋友踢球的时候,他才会放松下来。他在场上带球,总能让对方球员扑个空,我站在场边,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他年轻时在法国的俱乐部踢过,直到现在,他的空间感依然十分出色,总能预判对方的传球路线,在正确的时刻跑入空当。他就像是唯一一个懂球的人。
父亲走到窗前,站在我身旁。他身上散发着烟草味和刺鼻的、湿漉漉的须后水的味道。“你期待过节吗,尤勒斯?”
见我点头,他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从前,他晚上下班后,我们经常在施瓦宾格区[5]散步。那儿还保留着古老的街角酒馆、路旁咖啡店、脏兮兮的黄色电话亭和出售巧克力、羊毛袜以及我的最爱月球地产证的杂货铺。整个区就像一个庞大的村庄,时光流经此地,也会放慢脚步。有时候,我们会在公园里吃个冰激凌,父亲会跟我讲他年轻时为了赚钱上学和学习英语在南安普敦港打工的故事,还有他的兄弟埃里克小时候的各种胡作非为。这些故事都是我的最爱。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在我们最后一次散步时给我的建议。当时我还不是很明白他话里的意思,但若干年后,这番话对我而言,已经成了他的遗嘱。
父亲当时说:“尤勒斯,最重要的是要交到真正的朋友。”见我没明白他的意思,他又盯着我说:“真正的朋友会永远陪在你身边。你必须找到他,这比一切都重要,甚至大过爱情。因为爱情有可能消逝。”说到这儿,他抓住我的肩膀问:“你在听吗?”
我之前一直在玩一根捡来的木棍,这时忙把木棍丢到一旁,问:“那谁是你真正的朋友啊?”
父亲只是摇了摇头,咬紧烟斗说:“我失去了他。这难道不奇怪吗?就这样失去了。”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也许我已经意识到他这番教诲诉说的其实是他内心的失落。尽管如此,我还是将他的建议牢记在心。我真希望自己当时没有那么做。
“听说你马上会得到一个很棒的礼物。”离开房间时,父亲用法语说。
“真的吗?什么东西啊?”
他笑了。“这几分钟都等不及!”
我等得有些难熬。窗外响起了钢琴声,是《平安夜》和《圣诞歌》。终于,丽兹和马蒂沿着走廊跑过来,撞开了我的房门。
“快,走吧!”
客厅里的圣诞树足有天花板那么高,树上装饰着彩球、木雕小人和蜡烛,下边则堆满了各式礼盒。空气里满是蜂蜡和冷杉的味道。桌上摆着一只火鸡,还有焦皮奶油土豆、炖羊肉、烤牛肉、越橘酱、奶油蛋糕和酥皮点心。平安夜的菜总是多得吃不完,剩下的食物可以放在冰箱里,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当冷菜吃,这也是我的最爱。
吃完晚饭,我们一起唱圣诞歌曲,然后就是拆礼盒前的最后一个仪式:妈妈用吉他弹唱《月亮河》。她总是十分享受这一刻。
“你们真的想听吗?”她问。
“嗯!”我们齐声回答。
“哦,我都不知道。我以为你们只是客气一下。”
“哪里,我们可爱听了!”我们一起扯着嗓子喊道。
“给我换批听众,”母亲叹了口气,“这群人已经听够了我的演出。”
我们的喊叫声越来越大,直到她终于拿起吉他。
母亲依然是全家的焦点。但凡有她在,哥哥姐姐的争执便只是可笑的拌嘴,学校里遇到的不顺心的事不过是很容易克服的小挫折。她是丽兹画画的模特,也乐于听马蒂展示他显微镜研究的成果。她教我做饭,甚至将“馋嘴蛋糕”的秘方传给了我:只需一点巧克力泥,便能吊起食客的胃口。虽然她有点懒——最经典的一幕就是母亲躺在沙发上指挥我们去冰箱里给她拿东西——但我们都想成为她那样的人。
终于,她开始了弹唱,动人的声音充满整个房间。
月亮河,宽不过一公里。
总有一天,我会优雅地遇见你。
织梦的人啊,那伤心的人。
无论你将去何方,我都会追随着你。
这也是一年里最开心的一刻。丽兹张大了嘴巴静静地聆听,马蒂动容地摆弄着眼镜,父亲也凝神倾听,虽然他的眼神中有着抹不去的忧郁,脸上却是欣喜的神情。他的身旁坐着海伦妮阿姨,她是母亲的姐姐,一个开朗的大块头女人,独自住在格洛肯巴赫区[6],每次来都给我们带很多礼物。除了远在法国的奶奶,这就是我们全部的家人:莫罗家族在我们这一脉,人丁算不上兴旺。
分发礼物时,我迫不及待地从父亲手里接过沉甸甸的礼盒。拆开包装,是一台旧玛米亚相机。父亲一脸期许地望着我。这台相机十分眼熟,但自从贝迪拉克那个节日之后,我就再没有摸过它。何况,这台玛米亚已经满是刮痕,镜头看上去就像希腊神话里独眼巨人的怪眼,按键也总是发出异响。我失望地把它放到一边,打开了下一件礼物。
妈妈送给我一个红色牛皮笔记本和三本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小王子》和《鬼磨坊》[7]。她依然每晚给我朗读故事,但也渐渐开始让我自己读,要是读得好,还能得到她的表扬。不久前,我刚刚创作了自己的第一个故事,主人公是一只中了魔法的狗。母亲很喜欢这个故事。我把红色笔记本攥在手里,等其他人去下棋时,将我的想法都写在里面。
新年将至,我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看到父亲流泪。那天下午,我正躺在床上写一个新故事。这个小故事发生在一个图书馆里。晚上,图书们偷偷地议论起来,相互吹嘘自己的作者,或是抱怨自己被摆放在后排不起眼的位置。
姐姐没敲门就走进了我的房间。她神秘地眨了眨眼睛,关上了身后的门。
“怎么了?”
她的答案我一只手就能数得出来。丽兹当时十四岁,感兴趣的事情只有三样:画画、庸俗的爱情片和男孩。现在,她已经是班上最漂亮的女孩了,有着金色的鬈发、悦耳的嗓音和足以令所有人神魂颠倒的笑容。每到课间,总有一群女生围在她身边,听她讲哪个男孩在哪儿亲过她,以及这一切到底有多么无聊,顶多也就是过得去,反正从来没好过。而且亲她的都是城里那些大男孩,她班上的男生根本没有机会。有时候那些男生也会来献殷勤,但她从来没有正眼瞧过他们。
她坐到我床上,推了我一把,说:“你这个叛徒!”
我没有停笔,只是心不在焉地说:“为什么这样说?”
“你亲了一个女孩。”
我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你怎么知道的?”
“我有个朋友瞧见了。她说,就在咱家门口,你还把舌头伸进了人家的衣领,你们就像两只拉布拉多犬。”
丽兹笑着夺走我的记事本,在上面画起了小人,还到处涂写她的名字。丽兹,丽兹,丽兹。
接吻的事情的确不假。我能把女孩子当成哥们儿,与她们谈笑,也经常收到偷偷塞给我的表白信。生活似乎充满了希望,我的自信也日益膨胀。我虽然是班长,却经常在上课时说闲话,或是做鬼脸,懒洋洋地把腿搁到桌上,直到老师发出警告。后来,我意识到这样的行为是自大的表现,但在当时,我习惯在朋友面前发号施令,很享受这种众星捧月的感觉。我开始和高年级的男生来往,经常跟人打架。只要有新人敢对我出言不逊,我会立马冲上前去揍他一顿。这样的争执虽然不能当真,但也并非儿戏。有些高年级男生已经开始吸大麻、喝酒了,但当他们递酒给我时,我还有些犹豫。我不会告诉他们我喜欢读书和写故事。我害怕招来嘲笑,只得小心掩饰自己的这一面。
“接吻的感觉如何?”丽兹把笔记本扔到我怀里。
“不关你的事。”
“快说,我们之间可是无话不谈的。”
“对,但我现在不想说。”
我起身走到父亲的书房里,那儿总有一股积满灰尘的文件夹和旧纸张的味道。听见姐姐跟来的声音,我装出很忙的样子,在书桌的抽屉里翻找起来。我看到了眼镜盒、墨水瓶和泛黄的笔记本,但在最下面那层,我发现了一台徕卡相机。黑色的机身,白色的镜头,原封不动地放在包装盒里,我从没见过父亲拿它拍照。抽屉里还有一封用法语写的信,上面的笔迹十分陌生。
亲爱的斯特凡纳,送你这台相机,愿它能让你时刻谨记自己是谁,谨记生活中的大忌。请试着理解我。
这封信是谁写的?我把它放回抽屉,拿起相机检查起来。我打开胶卷盖,转动镜头。与此同时,从窗外吹进的灰尘在阳光中飞舞。
丽兹在一面小镜子里看见了自己。她兴高采烈地瞧了个够,才转过身来看向我。
“要是我还没跟人接过吻呢?”
“什么?”
姐姐紧咬着下唇,不说话。
“可你总跟我们说你交往的那些家伙,”我晃着手中的相机,“你满嘴都是这些故事。”
“我的初吻得是特别的,我……”
随着吱啦一声响,马蒂出现在门口。但凡有人在家里交换秘密,无论何时何地,都逃不过他的第六感。他脸上诡异的笑容告诉我们,他已经偷听好久了。
马蒂那年十三岁,总是独来独往。他戴了副镍丝眼镜,整个人苍白而瘦削,跟一段粉笔似的。他自己也是个孩子,却讨厌别的孩子,除了缠在大人身边,不愿意跟其他人来往。他一直活在姐姐的阴影里,丽兹总爱千方百计地逗弄他,在学校里对他不屑一顾,还嘲笑他没有朋友。现在对他而言,简直就像收到了一份从天而降的厚礼。他掌握的这个机密足以让姐姐在学校里的声名毁于一旦。
“有意思。”他说,“原来你拒绝所有人是因为你害怕啊?看来你还是个一心只想画乱七八糟的画、偎依在妈妈身边的小孩子啊。”
丽兹过了好久才镇静下来。
“你要敢告诉别人,你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