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1 / 2)

眼下是一段昏暗的威斯敏斯特[1]时期,许多东西都模糊不清。它们聚集得过于稠密,加上岛内滂沱大雨,北海阴暗无光,泰晤士河奔腾汹涌。这种昏暗不只是局部的,它同样也笼罩着非常明朗的炎热的墨西拿[2],在这种昏暗中,人们必须作出判断。至于冷雨的凄寒呢?它抽打在人们脸上并没能消除他们的愚傻,既冲刷不掉蒙蔽,也纠正不了缺点,但这雨象征着大家共同的境况。它的意思也许是说,减少愚傻和消除蒙蔽所需要的东西,总是到处多的是,而且不断地提供给我们——查灵克罗斯[3]的昏黑,佩瑞雷斯广场的灰暗,在那儿,你可以看到那么多形形色色的人在雨雾中来来往往。在这儿的这条笔直的瓦巴希大街上,则是一片褐色。让人生气的是,这儿往往是一件事情已成定局,恩赐、幸运和机会都已失去,解决的办法才提了出来。

我在南区住的房子是一幢学生公寓。这儿能听到学校里的钟声,夜阑人静时,连校园里小教堂的钟声也能听见。它的狭小的房间里,拥挤得就像中世纪的学舍,每个窗口都有一张张的人脸,每一寸地方都尽其所用。这儿有我的几位买书的学生主顾,而且还有几个朋友。事实上,这儿的人我全认识,因为经营这个公寓的威尔士老人欧文斯,叫我在那间油漆过的所谓“门厅”的鸟窝似的小房间里,传呼电话和分发邮件。我干这活顶替房租。我因为负责分发邮件,所以也就不可避免地看到了寄信人的地址和明信片的内容;又因为由我按铃叫人来接电话,且又没有隔开的电话间,因而我没办法不听到打电话人的谈话。欧文斯也偷听,他,还有他那当宿舍管家的老处女妹妹。他们那间陈旧的小客厅的门总是敞开着——厨房里的气味盖过了屋子里的所有其他气味——每天晚上,我都要坐在那张柳条摇椅上值两小时的班,从那儿可以看到他们兄妹俩晚饭后的情景。胡桃木的方柱子,到处是浆过的花边饰带,从虫眼得到灵感的刻花玻璃品,一些蕨类植物样子很怪,千姿百态,有的似提琴的颈,有的铺展得很开,一幅幅水果静物画线条都很生硬,护墙板上挂着一轮轮的蓝色盘碟。这一组组的陈设构成了他们室内的总画面——我万万不能忘掉那头用三根链条挂着的玻璃大水牛——他们表现出要在这儿久住下去,忍受一切。他们的房客大多属于暂住性质,因而欧文斯兄妹需要这一类东西为自己建立一个固定的家,使整个屋子充满浓烈的家庭气息。

克莱姆·丹波常来看我。他那位老政客父亲已经去世。克莱姆和他弟弟平分了他的人寿保险金。他弟弟现在是洛伊巡回演出团的踢踏舞演员。克莱姆不肯透露他继承了多少遗产,不知是出于他本人古怪的谨慎,或者为了不暴露隐私,也许是由于迷信。不过他已在大学注册,在心理系,就住在附近。

“你认为给我留下钱的老头子怎么样?”他笑着问道,颇为自己那张大嘴和满口蛀牙感到难为情——像孩提时一样,他仍有着清晰的大眼白,后脑勺的头发仍高高竖起。他不断对我诉说,长得丑陋给他带来的苦恼,为鼻子的难看老是愁眉苦脸。可是他的抱怨诉苦常被自己那爽朗的笑声打断,连忙迅速地伸手扶稳差一点掉落的雪茄烟。他现在有钱了,上衣胸袋里总塞着一排女王牌雪茄。

“过去我对我家的老头子了解不够。我只是一心一意敬爱我母亲。我是说一心一意。我可能还是老样子,可她现在实在太老了。这件事情上我不能再哄骗自己了,特别是读了几本心理学著作以后。”

一讲到心理学,他总是哈哈大笑。他说:“我是为了小妞才上大学的。”接着他神色忧郁地说:“现在我有了点钱,所以不妨及时物色。要不我什么都别想搞到,怪都怪我这张鱼儿嘴和丑鼻子。受过教育的女孩子,你可以在她们的心智方面多下点工夫,她们并不指望你在她们身上挥霍过多。”他并不把自己看成是个大学生,倒有点像个付学费的游客。他在法学院的地下室里打牌赌钱,在雷诺俱乐部里打台球,到五十三街的一个赌注登记处去赌马。如果他去听课,在肯特大演讲厅——半圆形的阶梯教室——面对学术上任何常识性笑料,也许是出于自得其乐,他常常会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可是,”他解释说,“那个傻瓜想要推销一点行为主义的破烂货,说什么一切思维活动都得用言语,因此它有一部分必定是在喉咙里和声带上进行的——这就是他所谓的‘受抑制的默说’。因而他们对哑巴的思维活动感到非常好奇,于是就弄来几个哑巴,在他们的脖子上装上仪器,然后给他们讲三段论。可是他们想要的资料全从指缝里溜掉了,不用说,因为哑巴是用手语交谈的。于是他们又给哑巴的双手都上了石膏,把它们固定住。哦,就在那家伙说到这儿的时候,我实在忍俊不禁,开始哈哈大笑起来,于是那傻瓜就叫我离开教室。”说到这儿,克莱姆先是不好意思地一笑,接着便纵声大笑起来。哈哈哈!高兴得满脸通红,但随之又变得闷闷不乐起来,他想起了自己的苦恼,老天爷给他的赐予太短斤缺两了。我再三劝他说,他的想法不对头,他不需要在任何方面装扮弥补。现在正是他偷情猎艳的时候,他的外貌有着刚健的男性气概,尽管有些夸张的地方,比如他蓄的那撮小胡子,还有那套二十二块五角钱买的赌徒们穿的条纹外套——尽管他有钱,但他喜欢分期付款。他说:“别对我讲好听的话,奥吉。你大可不必。”有时候,他会对我摆架子,那神气就像叔父对待年纪差不多的侄儿。他极力想装出中年人的老成。他认定这合那些偏爱有阅历男人的女人口味,可以得到她们的青睐。一位有点憔悴,有点愤世,也有点放荡不羁的叔叔。这就是他想扮演的角色。

“啊,你呢,奥吉?你怎么样?”他问道,“你在这儿鬼混点什么?你的好机会多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你的毛病是你老要找个人当你的经理。现在你又跟那个墨西哥人搞在一起。你干吗把一切事情都丢到脑后?”

“什么一切事情?”

“我不知道。不过看你躺在这把柳条摇椅上,胸前抱着一本书,悠闲得很,让大好时光白白地流过,其实你本该有千百桩事情可以做的。”

克莱姆的胃口很大,他认为世界上有许多应当得到的东西。只要想到他认为自己得不到这些东西时有多伤心,你就知道他的这种想法是很自然的。我知道,他指的是金钱、荣誉以及被你的爱弄得完全不由自主的女人,还有大笔财产。他受到了这千百桩事情的困扰,有时我也如此。他坚持认为我应该有所作为,至少也应该练习一下怎样才能使自己有所作为。他认为我应该专心致志于如何出人头地,不该自甘落后而应奋发向上,独立不羁等等。我对于自己被吸纳入某种比我更强大的东西,心里当然有点不满,我也无从成为一颗独特杰出的星星,吸纳能量,成为世界上一群人心目中光彩夺目的太阳——给他们的不一定是温暖,而只是普卢塔克那种光辉。能出人头地,那当然很好,让人高兴,可是做太阳神的儿子?我连做梦都不敢想。我从来都不妄想超越我自己的素质和体能。总之,每逢克莱姆这样的人规劝我恭维我时,我从不认真听取。我有我自己的顾问班子,倒不是它不会出错,而是它出的错是我担当得起的。

克莱姆跟我谈这类大事倒不是在跟我开玩笑,不过他来这儿跟我谈天并不是他的主要目的。他不是特意来给我打气,或者告诉我吉米·克莱恩的消息,说他已经结婚,有了一个孩子,现在在一家百货公司工作,或者是说他兄弟想去百老汇闯天下。他来是因为他正在追一个住在这幢房子里的一个叫咪咪·维拉斯的姑娘。

咪咪不是大学生,她在埃利斯大街一家学生餐馆里当女招待。我曾以鉴赏的眼光注意过她,也许我较有资格对她作出评价,因为我从未想到要把她搞到手。她皮肤白皙而红润,脸上有一股不顾一切的野性美,两道修长的柳眉用细淡的眉笔画得稍微上翘,宛如眼虫藻的鞭毛,离开天然眉线伸向那紧贴着脸藏在鬈发中几乎难以窥见的白皙耳朵;一张大嘴,表明她有一颗狂野不驯的心;她毫无顾忌,什么都敢说,根本不知道还有什么东西能妨碍她。她的臀部又长又窄,胸部丰满;她穿一条紧身裙子和套头毛衣;高跟鞋使她腿肚子上的肌肉绷成欲张的弓形;她的步子小,姿势优美;她的笑声狂放,纵情,并且含有批评。她很少能使我回想起同是女招待的锡明顿的威拉。就我个人来说,我更喜欢威拉那个乡下姑娘——我想当时要是真的有那份缘分,我跟威拉会在一个乡间小镇上幸福美满地过上一辈子。至少我有时候对自己这么说。

咪咪来自洛杉矶。她父亲是个无声电影演员。每当她要发泄对英国人的愤恨时,她总要说起他来。她原本是来芝加哥念书的,可是由于她在格林厅的休息室里有越轨行为,超过了搂脖子亲嘴的范围而被学校开除。她天生是个要被开除的人物。你不用怀疑,只要是越轨的事,她全都干得出来。至于她受处分的事,那是她说露骨的风趣话时爱说的话题。

我心里清楚,克莱姆追求她毫无希望。她的脸色那么红润,不完全是因为身体健康或者自我激动,爱情对这也起着很大作用。事出巧合,她的情人是佩迪拉转给我的一个顾客,名叫胡克·弗雷泽,是政治学专业的研究生助教。此人很难对付,因为他订的那些书不是珍本就是绝版书。尼采的两卷本的《权力意志论》,那是我拼了老命才偷到手的,因为它们放在经济书店关着的书柜里。我还给他弄到过黑格尔的《法的哲学》,还从分界街的共产党书店里搞到了《资本论》的后几卷,赫尔岑[4]的《自传》,以及托克维尔[5]的一些著作。他讨价还价精明极了,就像他讲话一样滴水不漏,简洁异常。大学有他这样的人才实在应该感到高兴。他高高的个子,风度潇洒,一脸聪明,由于勤于思考,过早出现了鱼尾纹,俨然是个年轻的卡尔霍恩[6]似的政治家;蓝眼睛一片明澈,表明其思维一贯严密,额上提前出现的皱纹,酷似的震仪上的曲线。他不是那种让你觉得一定由不同机械原理的部件拼凑成的高个子,虽然他姿势不太精确,但并不笨拙。他住在伯顿大院,那儿极像一座新的基督教堂或妓女收容院,以大学教师的身份,过着做学问的独身生活,单凭这一点就让我羡慕不已,而佩迪拉则对此不以为然,他有吉萨[7]的木乃伊般僵直尖削的鼻子,青灰色的眼窝,狭窄拱起的双肩和背部,还有那踏惯古老石板的有劲的脚步;而且他出生在穷山沟,天性不爱文化,对欧洲文明也不太感兴趣。

总之,胡克·弗雷泽才是咪咪·维拉斯的情人。看见他俩一块儿走在欧文斯公寓的楼梯上,我羡慕极了。他们是天生的一对,她坚强活泼,口不择言,他气度不凡,可能是克罗马努人[8]的直接后裔——当然也有其当代人的不同之处,包括身心失调在内。他的脾气和他身上的其他方面,和他的沉着甚至高傲都不太相称。他的牙关总是咬得紧紧的,笔挺的鼻子末端会变成一种紧张的怪样。这一定不是遗传的缘故,而是性格的关系。然而,就连不太喜欢他的佩迪拉,也说他是个不可小看的人物。可是,由于他对我们那副傲慢的态度,佩迪拉对他颇为不满。弗雷泽对我比对佩迪拉更高人一等,因为他知道佩迪拉在数理方面是个天才。可是他对我们俩都以“先生”相称,仿佛他是西点军校出身,对待我们就像逗弄有趣的小偷,好像他本人从来没有销过贼赃似的。他常说:“马奇先生,你能不能到闹市区去一趟,从剥削者那里没收一本版本好的《论法的精神》[9]来?那天我在阿耳戈斯书店看到有一本。”听到他那浮华造作的辞藻夹杂着革命术语的话,用变腔的田纳西口音说出,我禁不住会笑出声来。起先,他似乎认为我是个讨人喜欢的傻瓜,还拿我的脸色开玩笑。“马奇先生,从你那红润的脸色来看,人人会说你一定整天都待在牧场上,而不会想到你是呼吸书店里的空气的。”后来,他对我的态度变得比较严肃正经了,还主动借一些共产党和托派的旧报刊给我看——这些资料在他房间里成捆成束地堆着,各种语言的都有,他还收到各种各样的期刊和学报。有一次,他甚至还邀我去听他的讲座,也许因为我是为他供货的廉价货源。他要我给他赊账,所以他总想跟我搞好关系。佩迪拉听说我把书赊账给他,冲我大发雷霆,我还以为他会挥动胳臂,用他那瘦骨伶仃的长手指攥成的拳头揍我一顿哩。他声嘶力竭地朝我大吼“蠢货”和“你这个笨蛋外国佬!”我说我给弗雷泽最多只赊到二十五块钱为止。我这是哄他消火息怒的假话,其实弗雷泽已经欠我近四十元了。“狗屎!我一分钱都不赊给他!这正是他要显出比你强的办法。”曼尼说。可是我没有为他所动。也许我太喜欢给他送几本书去,以便趁机在他房间的那种气氛里待上半小时,听听他的议论了。出于好奇,他订的书我常常同样的偷两本,留一本自己看,因此有些下午我便乏味透顶,头痛难捱了。

我从不因为把这些书扔在一旁不去发奋读它们而责怪自己,因为它们没有在我脑海中留下一丝印象。我听从了佩迪拉的劝告,遇到不顺当的事情时,没有再折磨自己。不管怎么说,反正我还没有专搞哪一行,现在只不过各行各业都试上一试罢了。

可是,我不得不告诉克莱姆,咪咪·维拉斯他是无论如何也搞不到手的。

“为什么?”他说,“因为我长得难看?我觉得她不是那种看重相貌的人。她是个骚妞。”

“跟你的相貌无关。她已经有一个男人了。”

“什么,你认为她决不会再要第二个?你呀,就懂得这么多。”

因此,他一直执拗地坚信自己对她的看法,常到我这儿来闲坐。他全身洗刷干净,刚刮了脸,尖长的黑皮鞋油光雪亮,带着忧郁的豪侠风度,甚至把我当作了练习对象,只缺饰带和佩剑,要不就像衰败流亡的斯图亚特王室的侍从了——这是他的一出让人乏味的严肃剧。只有他的后脑勺那簇孩子气的头发,眼白的柔和光泽和发出的哈哈笑声,显示出他的另一副精神面貌。我很高兴有他做伴,不过我当然不能告诉他我所知道的咪咪的一切。这不仅是因为我看到过明信片,不能不听到电话中的交谈,还由于咪咪不在乎泄露隐私。她过的是她毫不讳言的生活。她一打开话匣子,就什么都存不住。弗雷泽有时给她寄张明信片来,说明不能来赴约,她便大发脾气,把明信片一扔,一面扯开钱包,一面怒气冲冲对我说:“我打个电话。”在电话上她对他说:“你这没种的兔崽子,你就不能打电话告诉我你为什么不能来吗?别再跟我胡扯什么要写论文那老一套鬼话了!那天晚上就说要写论文,可你跟那班肥头大耳的傻瓜在五十七街上干什么?他们是些什么人?其中有个英国佬,是个同性恋,我在一英里之外就能认出他来。别对我说我不明白。你那套胡说八道我已经听腻了,你这个假道学!”

我伸开四肢仰坐在摇椅上听着,在她喘息之际,可以听到弗雷泽的声音依然有板有眼地在电话里响着。就在这时,欧文斯那粗壮的手臂伸出来把门砰的一声关上了。房客在房间里干什么他从不过问,可是他不喜欢她的满口咒骂传进他的客厅——他正坐在他的皮椅子上嘎吱嘎吱的活像踩着干雪。在近处听,主要的声音是他的喘息声,在远处听,是他身体的挪动声。“你休想活着听到我求你什么,”这是咪咪对弗雷泽说的最后一句话。当她把听筒砰地一下狠狠地扔到机座上时,那副劲头就像一个音乐家毫无差错地弹完难度极大的强和音后把钢琴盖砰地盖上一样。

冲心上人发一顿脾气,是她最最喜欢的乐趣,然后她对我说:“要是那兔崽子回电话来,就说我一路骂着跑出去了。”其实她会等着他下一个电话。

然而,使我确信她至少目前不会对克莱姆感兴趣的是,最近弗雷泽经常打电话来,我按电铃通知她时,她故意磨蹭半天才走下楼来。弗雷泽知道是我在接电话,便说:“马奇先生,你能不能叫她快一点?”对这我回答说:“我可以试一试。不过你知道,我可不是克努特国王[10]。”说完就让大把子的听筒在电话线上挂着。

“你找我干吗?”她把点着的香烟往电话机盒盖上一放,劈头问道,“我没法去跟你谈,我脱不开身。你要是真想知道我怎么样了,你可以亲自来一趟问问。”接着她用得意狂放的口吻大大发了一通火,“好吧,如果你不在乎,我也不在乎。不,我还没有改变主意,不过别担心,你用不着娶我,我决不会嫁给一个不懂什么是爱情的人。你并不需要一个老婆,你需要的是一面镜子。什么!你这是什么意思!钱!你还欠着我四十七块钱哩!那好。我不管那是怎么花的。要是我落入困境的话,我自己会想法对付的。没错,你谁的钱都欠。别给我来这一套,你还是把这说给你老婆听吧,她好像什么都受得了。”

弗雷泽还没有跟他原来的妻子离婚,咪咪自称是她把弗雷泽从他老婆手中解救出来的。

“你还记得有一部叫《莫罗博士岛》[11]的电影吗?那个疯狂的科学家把牲畜变成了男人和女人?他们把实验室叫做‘苦难库’?没错,弗雷泽跟他老婆住在一起的时候,过的就像那班牲畜一样的日子。”这是她有一次讲起她俩如何邂逅相遇时告诉我的,“那婆娘有一套公寓——你根本就没法相信,像胡克这样一个人竟能住在里面。不管我对他的脾气有什么看法,我总认为他人很聪明,有思想;他是一个共产党员时,曾被选派到列宁学院学习,那是培养像加香[12]和毛泽东那样的民族领袖的地方。但他没能完成学业,因为他在德国问题上有不同看法而被开除。啊,在那套公寓房子里,就连厕所里都铺了绒线地毯,你穿着鞋子在上面走,总觉得像做错了事一样。一个男人要是能容忍那样的事,一定不会有多大出息。女人实在不行,奥吉,”她带着她特别喜爱的、含有幽默的愤怒说,“女人真不是东西。她们老想在家里有个男人。就那么待着,守在屋子里,坐在自己的椅子上。她们装出对他所想所说的都很认真。是有关政府的事吗?是有关天文学的事吗?于是她们就装得让人相信,她们对政党和行星也感兴趣。她们把男人当小孩一样地哄,不在乎耍的是什么把戏。只要屋子里有个男人就行。如果丈夫是个社会主义者,她也是个社会主义者,而且比他还要起劲。而要是他变成个专家治国论者,那她一定跑在他前头——是她使得他这样想的。她真正关心的只是屋子里有个男人,一点也不在乎她自己是个什么东西。连点儿虚伪都没有,这比虚伪还要差劲。一心只要有个男人。”咪咪总是想用诸如此类的话——这是她的许多妙论之一——来把你批倒。只要说得头头是道,我觉得,她就认为这事情一定是真的了。她相信言词,信服雄辩,因此要是她说服了你,那她就相信自己的灵感所告诉她的东西。至于讲到雄辩,她从弗雷泽那儿学到了一些东西——那种私下的争论方式在个人之间的交谈中并不总是适用。他展开双膝,胳臂肘支在上面,十指交叉合抱,两眼充满真诚,作为坦率交谈的进一步证明,他的沙色头发中间有一条笔直的白色头路。咪咪尽量模仿他的样子,而她的内心感情则更为错综复杂。说话的速度之快,使你觉得就像小口径的高压喷枪中喷出似的。

就像艾洪正确地给我指出过的那样,她也是一个对抗情绪很足的人,只不过她指名道姓说出什么不对,在我按照自己的脾气运用其他方式的地方,她也一味猛攻,是个攻击手,但是她没能说服我。我不因为她语气坚定就相信她是对的。“好吧,”她说,“如果你不同意我的意见,你为什么不吭声?为什么你只是用微笑来表示不赞成,而不把你的想法说出来?你想让人看起来比实际更单纯,这可是不诚实。要是你有更好的见解,那就照直说出来好了。”

“不,不,”我说,“我没有什么更好的见解。不过我不喜欢低俗的见解。你一把它们说出来,这就约束了你,你也就成了它们的奴隶了。话讲多了,最后会使人相信它们原本感到不真实的东西。”

她把这看成是我对她的批评,而且她所认为的严厉程度大大超过我的本意。她像一只突然发怒的猫似的露出一副怪相,恶狠狠地作了回答。

“哼,你真是个大笨蛋!你竟连一点义愤都没有——天哪,连一头母牛也会生气!你这是什么意思,低俗!你想对垃圾发表高见吗?你想变成什么,一座污水处理厂?去你的,我说不行!一样东西如果是坏的,那它就是坏的,你要是不恨它,那你就是偷偷地爱着它。”

她像连珠炮似的冲我数落着,责备我对可憎的事物没有足够的义愤,对它们置若罔闻,不知道自己脚底下踩着多少坟墓,缺乏憎恶感,不能坚强地反对恐怖,不能愤怒地对待欺诈。最为恶劣的欺诈是,在本该相亲相爱地进行肉体交合,建立起人生一切真实事物基础的事情上,让人吃了大亏,付出可怕的代价。应该为此受到谴责的女人,比娼妓还要坏得多。我猜测,在这次谈话中她所以对我大发雷霆,是因为我对这类事不够敌视痛恨,反而笑眯眯地对待这样一班用女人的软手段毁了丈夫的妻子。我对她们,对床都太纵容姑息了;那些床先是会陈腐,接着会变得有毒,因为它们的女主人想的是绒线织品和提花布床罩的征服力,还有用窗帘挡住光线,以及客厅中那能激起男人冒险的粗俗的黄褐色沙发。在我看来,这些东西并不具有它们会有的那么大的威胁性。可是不管怎么说,在这个问题上,她认为我是个傻瓜,而且也会蜷缩起双腿,被粘在白色的蜘蛛分泌液里,瘫痪在女人构筑的安全网中。是她把弗雷泽从那里面拉扯出来的,他是个值得一救的男人。

从这里我可以看出,她对男人的才智有多重视。要是他们不能竭尽全力以求壮志凌云,那她就希望他们平平淡淡地了此一生,安于死气沉沉的生活,甘心受饭碗的束缚,折腾生意清淡的店铺,不承认对无望婚姻的绝望,也不介意那日常生活中无时不在的忧愁怨愤,而它们会使人们的心上长出无名肿毒,会使花枝上长出疖瘤。她有一个绝对的高标准,宁愿让人由于遭难、堕落、犯罪、腐化或因愚蠢的冲动而达不到这个标准。到了我对她有了更多了解之后,我才知道原来她也是一个小偷。她从百货商店里偷衣服,偷得很多,因为她十分讲究穿着打扮。她甚至还被逮捕过,只是因为缓刑而没有坐牢。她的方法是在试衣室里套上多层衣服,包括内衣和内裤。她摆脱罪名的办法是使法庭的精神病医生相信,她完全有钱付得起衣服款,只是害了偷窃癖。她对自己的这套办法颇为得意,还极力劝我说,要是哪一天我失手被抓住了,不妨也来个如法炮制——她自然知道我是个偷书的。另有一件事她却不那么引以为荣了。大约一年前的一个深夜里,她经过金巴克大街的一条小巷时,有个打劫的想抢她的皮包,她朝他的裤裆一脚踢去,随后拾起对方掉在地上的手枪,一枪打穿了他的大腿。一想起这件事,她就会感到难过。每当讲到这件事,她的双手就会神经质地颤抖起来,伸向腰部——她的腰很苗条,扎着一条宽腰带,显出它的纤细——满脸通红,就像生了猩红热。她本想到布雷德韦尔医院去看他,但没让她进去。

“这可怜的家伙,”她说,悔恨自己出手太快,太鲁莽,同时对那个手持快速决定生死的玩意儿在巷口徘徊的男孩,有着一片怜悯之心。就抢劫来说,钱可以是很小的小事,你很快就可以十分满意地处理好这种局面,但让另一个人乖乖地按你说的去做,那又是另一码事了。况且还是个女人。她并不把这看成是那个袭击者的懦弱胆怯,而是看作一种原始爱情渴求的特殊标志,一个城市养育出来的野孩子,挣扎着想要满足自己的本能。可是说句公道话,他所得到的关怀照顾,还不如林中的野兽,它们至少还有大自然的保护。然而,她还是不得不出庭作证,解释她开抢打他的原因。不过,她不想控告他,而且还试图为他向法官说情,结果没能如愿。于是那男子因持枪抢劫罪被判五年徒刑。现在她常写信和寄包裹给他。这并不是因为她怕他出狱后会报复,而是出于懊悔和自责。

现在,如她自己所说,并没有到没办法的时候。她终于能给弗雷泽一些好点的消息了。可她故意让他眼巴巴地等着,要他焦急不安,让他通过切身体验来学会为她牵肠挂肚,而不是为自己。她对他毫不宽容。她认为,她对他的爱要是超过他对她或对别人的爱,那是不公平的。但是爱不是他的职业,而是她的。她对此十分郑重其事,而且还为之颇为得意。为了爱,她甚至可以住在荒无人烟的荒野之中,靠吃蝗虫为生。

我开始从她那儿学到的这一点极其重要:这就是,每一个人都务必做到或者设法做到与别人共命运。你也许会说我早就应该懂得这一点。我是应该懂得,从某一方面来说也确实懂得这一点。不然的话,无论是劳希奶奶、艾洪,还是伦林夫妇,都能在我身上取得更大的成效。可是这一点,在任何人身上都没有像在咪咪·维拉斯身上表现得这样明显,她的肉体就是她的招募处,她还更为惹人注目地发出自己的授权书、许可证、特准证,坦率无遗地表明自己是怎样的人,但是她没有任何通常的合法活动场所,如商店、办公室、家庭或会所等等,而是全凭自己锲而不舍的意志、不容置疑的理由和倔强固执的看法。我想她一定已经看清——这怎能不给她带来强烈的痛楚?——冷酷的见解和她这种爱的信念之间的矛盾。可是世间有组织的抵抗力量外皮极厚,使这种矛盾成了不可避免。因而,这也是共有的命运和另一种内心的痛苦。

到了夏末,我们已经成了知心密友,克莱姆·丹波甚至疑心我们有了更多的关系。然而根本没有那种关系,这不过是由于他的妒忌心理,尽管不是纯属幻想,而以她时常穿着衬裙来我房间这种不足为凭的表面现象作为证据。她穿着衬裙来我房间,只因为我们住在同一层楼。她进凯约·奥伯马克的房间也是这样——这个顶楼就住着我们三个人,完全是因为住得近的关系。即使不无挑逗之意,其实只不过是习以为常了。就像一名小提琴手,当他乘火车去参加演出时,他的驼绒大衣口袋里总带着一个橡皮球;尽管沿途会碰上不少事,又有景色可看,可是他决不会忘记捏球练手指这件对他来说最重要的事情。不,她来只是为了借一支香烟或者是使用壁柜,里面装满了她的衣服,或者是来聊天。

现在我们可聊的事情更多了。因为我们逐渐发现我们俩另外还有一层关系。这跟那个皮肤黝黑的赛维斯特有关,就是那个我曾替他散发过电影广告传单,还曾想把西蒙培养成共产主义者的人。他始终未能在阿穆尔技术学院读完学位。他自称是由于缺钱,还暗示说他的政治任务是在别的地方,但大家都认为他是被学校淘汰了。就算是这样吧,他现在住在纽约,在地下铁路上干技术工作。在四十二街的地面下。他似乎命中注定要在暗处干活。现在这已使他染上一种古怪的色彩,他的脸色灰黄泛黑,双颊松弛,他的眼睛本已伤于忧虑,现在更像土耳其人的眼睛了;由于连续工作,也许是老是眯起眼睛盯着地下办公室里那一排排的红绿电钮,眼皮也增厚了——就在这种地方,他坐在制图板前复制蓝图,抽空还看点小册子。他跟弗雷泽一样,也被开除出了共产党。罪名是有“左”倾幼稚病和托洛茨基异端观点——这些术语使我感到古怪陌生,更怪的是他总认为我懂得这些术语。现在他已加入另一个政党,托洛茨基派,仍算是个布尔什维克。他透露说,他一直有任务在身,未经党内领导批准,决不能去任何地方。就连回芝加哥,名义上是探望父亲、劳希奶奶把他叫做“面包师”的那个老头,他也负有使命,就是跟弗雷泽接头。我由此推断出弗雷泽也要被接纳进这个新的政党了。有一天,在五十七街上,我碰巧走在他们的后面。赛维斯特拎着一只鼓鼓囊囊的手提包,抬头望着弗雷泽,用一种特别缓慢的政治性腔调说着,弗雷泽则以一种敬而远之的神情,倒背着双手,两眼掠过他的头顶,望着远处。

我也见到过赛维斯特和咪咪一起站在公寓的楼梯上。他是,或者说曾经是咪咪的姐夫,他在纽约娶了咪咪的姐姐安妮。她现在已经离开他,正在跟他办离婚。我不由回想起当年他跟第一个妻子的事,他想穿过她父亲的后院,跟她谈话,她竟朝他大扔石头。我甚至清楚地记得他把这件事讲给我们听时的情景。当时我和吉米·克莱恩正在米尔沃基大街上凛冽的寒风中兜售刀片和割玻璃刀。赛维斯特想要咪咪帮忙,替他向她姐姐求情。“去他的吧!”咪咪私下对我说,就像她平时发表意见时那样,“要是我早在他们结婚之前认识他,我肯定会劝安妮别嫁给他。他彻头彻尾是个讨厌鬼。我真奇怪,安妮怎么能跟他在一起捱过整整两个年头。年轻的女孩子尽干些最荒唐的事。凭他那张烂泥脸和那两片嘴唇,你能想像出跟他同床的情景吗?哼,他看上去倒真像个青蛙王子。我倒盼望安妮现在正跟一个年轻力壮的码头工人睡在一张床上。”谁要是惹了咪咪的亲人,她是决不肯饶他的。她一面听着赛维斯特的诉说,一面幻想着她姐姐正直挺挺地躺在一个壮汉的身下,强烈的快感使她两臂乱舞。她冲着赛维斯特把眼睛瞪得老大,为了让他能看到她脑子里幻想的这一切。在这片刻之间,我对她这种冷酷的做法颇为反感。因为假设他看不到,才使这成为让人开心的玩笑。当然,他大概是看不到的。

有必要解释一下,按照咪咪那令人难以接受的观点看来,从过去民族的混合和双亲的邂逅(就像得克萨斯的牲口一样)所继承的只是原材料,必得由你本人加工,把它制成美妙的肉体。换句话说,把这种观点用在赛维斯特身上,他的相貌丑陋主要应归罪于他自己;他的灵魂是座低劣的加工窑。他留不住妻子和女友,也是他自己的过错。“我听说他的头一个老婆是个疯疯癫癫的骚货。安妮身上也有那么一点放荡劲。开始时她们怎么会看上他的呢?我觉得这事真有趣。”咪咪说,她揣想她们一定把他那点忧郁误当成真正的邪恶了,以为他会像一个真的魔鬼一样,浑身是刺和火,夜闯她们的香闺。当他有负众望,证实原本只是一块尚未成形的泥巴,于是她们便朝他扔石头了(不仅是比喻,真的这么做了)。咪咪蛮悍成性,而且颇为自己的这种脾性自傲,以这来证明她从不捣鬼胡闹。她是实实在在的,无论是惩罚别人还是接受打击。

赛维斯特虽然丢脸露丑,双腿罗圈,头发稀疏,眼睛受损,可是这位在地面下工作的制图员,未来苏维埃美国喜剧式的政委,渐渐学着让自己有了风度,甚至还有了胜利者的微笑和信心。可不是,他将要炸掉旧的石灰岩,让金子和大理石为一个崭新的人间放出光芒。他极力想对我卖弄一番他所掌握的马克思主义原理,历届党代会的日期、派系斗争的历史以及列宁和普列汉诺夫的著作,而他真正具有的,是那遥望未来的梦幻似的眼神和搬弄术语口号的才华,这令他眯眼微笑,眼皮层层叠叠,犹如闻到香水味儿似的。他对我以长者自居,摆出一副屈尊的样子,对我说话用的是严厉的口吻,因为他知道我喜欢他,但不知道我了解他多少底细。这事我是一定会原谅他的。不管怎么说,对他的缺点我并不像咪咪看得那么严重。他跟我在一起时信心十足。而要是没有这种自信,他的某些可爱之处便会不复存在。“近来怎么样,小家伙?”他满面春风地说——可是脸上的阴郁和悲苦永远也没法完全抹去——他的手掌在胸腹部的双排扣上装上揉摸着,“你在忙些什么?混得不错吧?你在这儿干什么,是学生?不是。是个干活的?是个无产者?”最后这个字眼,虽说是开玩笑,可是说时还是很恭敬的。

“嗯,算是一个学生吧。”

“咱们的这些小家伙,”他说,笑得更欢了,“就是不肯老老实实地干活。你哥哥西蒙怎么样?他在干些什么?有一阵子我以为我可以吸收他入党。他本该成为一名优秀的革命者。优秀的革命者如果不从你们这种社会背景的人中培养,还能从哪儿来呢?我想是我没能使他看到这一点。不过他非常聪明,总有一天他自己会觉悟的。”

大凡人们交上好运气突然发财致富时,在这骤然之间,往往会使人感到有一种梦境似的威胁,让你以为这不是真的,而只是一场梦。既然人终归要老死,何不舒舒服服地度过这段时间?但这一建议并不能让人心安理得,在这奇怪的环境中,事物往往变化得太快,为了克服这一困难,思悟也许是一个补救的办法。拿出魄力则是另一个办法,还有大肆挥霍,周密得无懈可击,组织上一丝不苟等等。因此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补救办法,而且还有许多别的老方法。但在所有这些花样繁多的方法中,实际上你不可能作出充分的选择,尤其是无形世界中的那些老方法。大多数人都将就着使用手头有的方法。在现有的有形世界里努力奋斗,这自有其顽强的价值。

西蒙不仅做了他所能做的,而且达到了最大限度。他那种先定出目标、然后按部就班地去完成既定方案的本领,真令我惊诧不已。当他跟他们还素不相识时,他就能为此精确地按计划去操纵他们,这实在近乎不道德。夏洛特爱上了他,不仅如此,而且他们已经结了婚。急急忙忙地赶着要完婚的不仅是他,夏洛特也一样心急火燎的。部分原因是因为他太穷了,求爱时间太久他负担不起。他跟她讲明了这一点,她和她的父母也都认为他们不应该再浪费时间。只有一点,为了避免新闻界发表消息,婚礼在郊外举行,家里的其他成员得参加一次订婚仪式和一次结婚仪式。夏洛特和她母亲把这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帖帖。西蒙虽然在闹市区一家很好的单身汉俱乐部租了房子,其实他一直住在西区麦格纳斯家那老式的大寓所里。

他度过一天的蜜月后来看我,因为是秘密结婚,只能给他们这点时间。他们去了威斯康星。现在他有了许多新的气派,我已无法一一说清。穿着一套舒适大方的法兰绒衣服,有了一个新打火机,口袋里的那些东西,连他自己都还没用惯呢。他说:“麦格纳斯家待我没说的。”路边停着一辆灰色的庞蒂亚克牌新车,他从窗口指给我看的。现在他正在麦格纳斯家的一家煤场里学做煤的生意。

“那你自己的煤场呢?你不是说过……”

“没错,我是说过。他们答应,一到我能独立经营,立即就给我。这不用多久。没什么,经营煤场并不那么困难,”他明白我还没提出的问题,便进一步说,“他们宁可找一个穷苦的小伙子。一个穷小伙子干起来热情高,有急迫感。当年他们自己也是这样,他们心里有数。”

他身穿上等料子灰色法兰绒衣服,脚穿新皮鞋,看起来已经不像是一个穷小伙子了;他的衬衣带着服装店的气味,还没进过洗衣店呢。

“穿上衣服,我带你去那儿吃晚饭,”他说。当我们来到外面,沿小路朝车子走去时,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大声地清了清嗓子,和那天我跟他一起去拉萨尔街车站时的动作完全一样,当时我显然太笨,不知道该怎么卖报。只不过眼下他眼睛四周有了大黑圈。我们上了车,车里有一股新橡胶和座位皮革的酸香味。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开车。他像个老手似的转动着方向盘,甚至还有点马马虎虎的样子。

就这样,我被带到了麦格纳斯家,屋子里铺着地毯,灯光辉煌,暖气熏人。屋里的一切陈设都笨重难看,又宽又大。就连画在灯罩上的鹦鹉,也同红毛罗得鸡[13]一般大小。麦格纳斯家的人也全是大个子,他们有一副荷兰人的大骨架。我嫂子也是这么个尺寸。她意识到这一点,或者是觉得自己不够秀气而不好意思,只伸手让我稍微碰了一下,仿佛那是只小手似的。其实她大可不必如此。大个子担心见生人,事情就麻烦了,尤其是心里暗嫌自己个子太大的女性。我嫂子有一双美丽动人的眼睛,非常温柔,虽然偶尔也会流露出不满的目光,但十分敏锐,显示有无限治家理业的能力,而且也很热情。她的胸部也非常丰满,臀部又肥又大。她对我怀有戒心,好像怕我数落她,起初挺担心我跟西蒙单独在一起时会说长道短。她心里必定认为,西蒙娶她是给了她很大的恩惠,他那么精明强干,才貌出众;同时她也有点愤愤不满,生怕人家说她配不上他,是钱在其中起作用。最引人关注的问题是,要是她没有钱,他会不会娶她。这问题太让人尴尬,不便直说,所以只用说笑戏谑的口吻提起。西蒙在谈及这件事时,态度有些粗俗,引人发笑,因为要是认真对待这个问题的话,是会要命的——例如我们三个人为增进了解待在客厅里时,他说:“不管付出多大代价,没人能干得这么让人销魂了。”这句话说得这样暧昧,又如此透彻,至于谁付出代价,这只能看成是一句逗乐的话了。她显得有点慌张,不再摆出一副浪漫多情的样子,矢口否认这一切,假装出这种猥亵的话只不过是含带真诚的玩笑而已。他们有着和谐一致的深深的基础,有着更为现实的爱。她俯身倚着他,仿佛像一座镶着荷叶边的比萨斜塔——她一身盛装艳服,袒胸露背——一只手搭在他的头上;她在我的面前,有时候感到相当尴尬。

不过,她的尴尬只是不多一会儿,她很快就从西蒙那里总结出对我的看法。我这人脑瓜子迟钝,感情丰富,但不大有见识,用不多久,她便学会怎样应付我了。不过当时她还没有找到信心,还处于苦恼之中。我想她是还没有从蜜月中恢复过来;西蒙曾坦率地告诉我说,蜜月糟透了。他没有说明在哪方面,不过他所表示的已经足以让人深信不疑。他的话中分明有一些弦外之音,我实在不愿听到其中流露出的厌世之意,可我又不得不倾听他所说的一切,他的这一基调从头到尾都在回响着。我敢说,在这铺着地毯、有着褐色天鹅绒沙发的安详宁静的客厅中,还从来没有人讲过这种古怪的笑话。这些话本是玩笑,是新郎的性情活泼、精力充沛和喜欢恶作剧,完全可以一笑置之。可是我逐渐觉察到,他一直受着自杀念头的折磨,其强烈的程度远远超过了暗示的表露。但与此同时,他又能紧紧抓住自己的种种补偿,比如他引以为豪的冒险精神、身心的强健、他将要享受到的奢华,此外,还有一种不顾一切的强求;一心只想到自己能干些什么,能捞到些什么,对任何人的看法都置之不理。

后来,麦格纳斯家的人都进来了,要来看看我是怎么样的人。我对他们的想法也是如此。他们一个个都长得这么高大魁梧,真会让你想到他们为什么没把西蒙和我当成小孩子,虽然我们并不是矮小的侏儒——西蒙身高六英尺,我只比他矮一英寸。差别在于他们的身子宽阔,尽管西蒙现在发福了,但也远远比不上他们。他们在生活上也像他们的腰板一样丰腴厚实,他们对家里的老人非常孝敬——那天晚上就有一位祖母在场——样样都给他们买最好的,不论是衣服、家具,还是用品。他们感激西蒙为他们带来的欢乐,羡慕他具有他们自己所缺少的伶俐机智,也喜欢他那些戏剧性的自我表现。他大大地博得了他们的欢心,使他们全都为之倾倒。他已经登堂入室成了这儿的明星和君王。他们有德高望重的男女老长辈,可是在他出现之前还没有王子。为了使自己成为这儿的王子,西蒙已经有了彻底的变化。这又使我惊奇不已。我在别处曾经说起过,西蒙即使默不作声,也始终惹人注意,可现在他不再默不作声了,他昔日的矜持寡言早已荡然无存;他变得吵吵嚷嚷,逞强任性,傲慢自负,吹毛求疵,随心所欲,模仿别人的声音动作,用恶作剧戏弄人,他又是欢呼,又是怪叫,又是扮鬼脸,就差没把这稳重正经和富有人家大餐厅里的桌子摆弄得团团旋转起来。掠过有花边的白面包,去刺的鱼和烛光,我在他身上看到了劳希奶奶的嘲讽——没错,老太太那硬装出的坚强,嘲弄地模仿别人的粗俗,甚至还有某种俄国人的尖叫。我没有料到西蒙竟从她那里学了这么多。我不由回想起过去那六七百个星期五的晚上,看到他那双眼睛不露神色地盯着老太太的一举一动。那些东西竟如此深深地渗入他的内心,甚至未在表面留下丝毫痕迹。一听到他惹起的哄堂尖叫,我仿佛听到了老太太那轻蔑的评议声,至于评议什么,西蒙也并非一无所知。他既借用她的手法又嘲弄她。现在,他在外表上的新的改观不止在一个方面,不仅是衬衫或手指上戴的戒指,袖扣上的小宝石,甚至也不仅是他的肥胖,以及两次表演间隙显出的厌恶所造成的憔悴。怀着不愉快的心情去干冒失放肆的事,实在是一件苦差事。当他模仿他那位可敬的王后似的岳母大人的口音时,在一定程度上,他也使他们付出了代价。不过她和他们全都不觉得这是对他们的无礼冒犯;大家都很高兴,哄堂大笑。不过他并不是只供他们开心娱乐的人;每当他态度变得严肃,带着忧郁的眼神终止这种表演时,大家便都庄重地静默无声,等待他发表高见,对他充满极大的尊敬。

虽然他是在对我说话,不过,他的话主要还是讲给他们听的。“奥吉,”他说道,一面伸出胳臂搂住夏洛特,她则把染过指甲的手指搭在他的手上,“你可以看到,我们有多不幸,没有这样一个亲密无间、真诚相待的家。他们为了彼此相爱,什么事都肯去做。我们甚至不理解这是怎么回事,因为我们从来没有体验过这种感情,在我们的一生中还从来没有过。我们没有这种福分。现在他们把我接纳进这个家庭,把我当成他们当中的一员,就像是他们自己的亲生子女。直到现在我才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家庭,你该知道我是多么地感激。你也许觉得他们有点笨,”麦格纳斯先生和麦格纳斯太太没怎么听清这句话,不过单凭西蒙的声调就够他们高兴的了,他们对他十分满意。可是夏洛特听到他这句损人的戏语,不由地从喉头发出一声哑笑,打断了他那副严肃的架势,“不过他们有一点你必须学习体会,即他们的好心肠和自己人的抱成一团。”

当他对我说着这些胡言乱语时,我突然恨起了这个发了福的胖家伙,我真想对他说:“真是卑贱,把他们捧得这么高,把自己家贬得这么低!妈妈,或者就说是老奶奶,她们又有什么问题?”不过,他说的有关麦格纳斯家的话,也有一定道理,这你不能视而不见。我对家庭之爱也非常着迷。这事虽然西蒙干得不高明,不过我不太相信他完全是虚情假意,装模作样。当你发现自己已来到一张张热情的面孔中间,许多异议是会随之消解的,如同敌对的女人有可能交口相吻。许多习以为常的谎言和虚伪也都如此,在这样的时刻只不过是逢场作戏而已。至于西蒙,他还因于心有愧而感到极度痛苦,需要在他的以西结山谷的杀戮[14]中留下一条性命。因此他便讲了一大堆他感恩戴德的理由。所以我也就没有对他作任何回答了。

当西蒙在对我说着上面那些话时,麦格纳斯家的人都在一旁注视着,而且心存狐疑,因为我没有从这爱的筵席中捞到一点油水。我已经答应帮他演好这场戏,可是我的头脑反应不够快,没能干好每一件事。此刻我心里正七上八下的,颇为紧张。这时我想到他们心中对西蒙所有悬而未决的疑团,都集中到了我的身上,他们似乎希望我能出来澄清事实——他们一个个全都红光满面,身材魁梧,连那位老奶奶也是这样,尽管她已经渐渐失去红润,身材也有所萎缩,但是这个一身黑色衣服、戴着假发和护身符的老人,看来具有超自然的判断力。啊,他们拥有不少店铺,也许他们已经嗅出我是一个小偷。不管怎么说,他们一个个都目光炯炯地审视着我,使得我都可以用他们的眼光来认识我自己了。他们打量着我的大脑袋,看不出所以然的微笑,还有我那不听话的头发。他们并没有对西蒙和我发问:“他们是什么人?”而是在心里问自己:“他是什么人?”是啊,我算是什么人,居然在灯火辉煌的晚宴上分享他们金光灿灿的浓汤,把他们精美的调羹伸进了自己的嘴里。

西蒙一看到这种窘境,连忙过来给我解围,说:“奥吉是个好小伙子,只是自己还不太拿得定主意。”他们因消除了对我的疑惑而感到快慰。他们都盼望我应该和大家一样,跟大家多聊聊,说说笑话,大家笑时也跟着笑笑。我不应该跟西蒙有这么大的不同。当然,要想跟他一样有着一个困难,我还没有摸透他的新性格。不过没过多久我便开了一点窍,饭后在客厅里参加打趣耍闹,跟大家一起跳舞,从而使大家比较满意,甚至受到了欢迎。对麦格纳斯先生来说,我惟一一个近乎严重的缺点是,我不会玩皮纳克尔[15]。一个受过体面教育的小伙子竟不会玩这个,这怎么会呢?在其他方面,麦格纳斯先生是个宽容随和的人,可是在这件事情上他心里颇为不满。就像塔列朗[16]遇上不会玩惠斯特[17]的人就会紧闭嘴巴一样。西蒙会玩皮纳克尔,(他是在哪儿学的?说到这一点,是啊,他的这些新玩意是从哪儿学来的呢?)“噢,奥吉是个书呆子型的人,他不大爱好这些东西。”西蒙说。光秃的大脑袋上长着几根灰白长发的麦格纳斯先生对这一解释显然不太满意。“我也不喜欢青年人去赌博,”他说,“不过打打牌娱乐一下还是应该的。”我觉得他的话不是没有道理,便说:“只要你肯教我,我就玩。”兜了这么个大圈子,情况才有所改善,这一来,我也成了这家人家的一员了。我跟几个年纪较小的孩子坐在一个角落里,学起玩皮纳克尔来。

亲戚们陆续赶到,人越来越多,大公寓房子里挤得满满的。星期五晚上聚会,本是麦格纳斯家的惯例,再说夏洛特订婚的消息已经传了出去。人人都想见见西蒙。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西蒙已经认识,那些身材魁梧的叔叔和裹着西伯利亚裘皮的婶婶,都是坐凯迪拉克和帕卡德牌轿车[18]来的。查理·麦格纳斯叔叔拥有好几处煤场;艾迪叔叔有一家很大的床垫厂;罗比叔叔是南水街的一个代理批发商,他体态臃肿,皮肤皙白,头发像羔毛——就像劳希奶奶的儿子斯蒂伐——耳朵里塞着一只助听器。另外还有他们的儿子、女儿,有的是孩子,有几个儿子穿着军校的制服,另一些穿着上面印有橄榄球队队名的运动服。西蒙对这些叔叔、婶婶已经应对自如,十分亲热,甚至已经显得有点得意忘形。他对他们那一整套交情和鄙视,天生就很在行——知道怎样才能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至陷入看似不可避免的遭人白眼的境地。因此,在他笨拙地转过身去时,你从他的后背就可看出,他认为你是个傻瓜。

我得说,西蒙的自信心实在顶呱呱,他把他们全给镇服了,尽管他对有几位女眷还是颇为恭敬的。对她们,他既不打得一团火热,也不厚着脸皮卖乖,这必不可少的表现是为了证明,除了一切能耐之外,他还是一个大情人。我也可以断言,他不会因为有我在而觉得不好意思;他断定我会跟他串通一气,所以就指点我,引导我。于是我就一直跟在他屁股后面转来转去,因为没有别的人能让我跟得这么紧又这么自在。只差白袜子和扇子就活像总管大人了——我这是想到黎民百姓突然闯进了帝王宫殿。可麦格纳斯家的人似乎更不知如何是好。不过,在这整个世界上,没有人比他们更只有钱财而没有别的东西了——这个缺陷也许可以弥补。

满屋子熙熙攘攘,全家人热热闹闹,皮纳克尔牌桌上大声乱叫,孩子们互相追逐,一壶壶可可和茶送来,一堆堆咖啡蛋糕端上,男人大声谈政治,女人尖声嚷叫,在这充满欢乐、生气勃勃的喧闹声中,查理叔叔站立,或者不如说像野兽般人立在戴假发穿黑衣的母亲身旁,监督着一切。如果说我突然想到加上的“人立”二字是适当的话,那是因为他的肚子绷得紧紧的,全身那么大的重量全靠两条腿支撑着,另外也许是因为那位老太太脖子上戴着一串像一颗颗牙齿似的金项链。这一切使我联想到动物。查理叔叔皮肤白皙,身材粗壮,脾气乖戾,有着那种有时候刺得让人得雪盲症似的傲慢。这不由使人想到有了百万家财就会变冷漠。至少在大萧条时是个百万富翁的移民有这种令人目眩的情况。并不是查理叔叔在各方面都让人望而生畏,我讲的是他在一展风采的时候,即一个侄女要结婚、一个新亲戚要进门的特殊时刻。

通过西蒙的关系,我也弄了个候补者的资格。要是他一切搞得顺利,那我也有可能被他们考虑招作东床快婿。他们有的是待嫁的女儿,其中有几个长得还漂亮,而且个个都有钱。到目前为止,西蒙一帆风顺,事事成功。几个星期来,他一直在查理叔叔的眼皮底下工作,起先做过磅员和出纳,后来学着进货,跟经纪人和推销员打交道,熟悉运货价格,了解各个煤矿情况。查理叔叔证实他聪明能干,有天生的生意人头脑,大家都很高兴。西蒙已经着手在找自己的煤场了,他希望能找到一个有高架轨道的,那样就可以降低卸货费用。总之,查理叔叔对他格外纵容,认为他是一个大有发展前途的后起之秀。西蒙受到这个老小孩的一切宠爱表示,如直率亲切的粗话,用手拍打肩膀等等。他把头凑近西蒙的脸摇晃着,毫无拘束地跟他开玩笑。他的风趣惹得每个人都高兴得哈哈大笑。当查理叔叔说:“你这个小混蛋,你想干,小子,那就干吧。你有本钱。我想你也可以在床上干它一通,是吗?”没人会因为有小孩和年轻姑娘在场而责备他,因为他说话通常就是这样。

“你看怎样?”西蒙说,“交给我来干吧。”

“行,我看就这样。让你来干。你想这事我会自己来干吗?别让夏洛特笑话了。瞧她多性感,全身圆鼓鼓的。她非得有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不可。”

就在这时,注意力一下子落到了我的头上。一位远房姻亲、给罗比叔叔开卡车的凯利·温特罗伯开口说:“瞧他弟弟,小妞们看他都看傻眼了。尤其是你家闺女露西看得最带劲。小子,你不害臊吗?这家人家的小妞们可是一个个都等不及了呢。”

应声响起了一阵尖叫。在这嬉闹声中,露西·麦格纳斯继续对我嫣笑着,不过脸上泛起深深的红晕。她的身材比这家的大多数人都苗条。在整个家族的注视之下,她毫不羞怯地表露了自己正大光明的春心。麦格纳斯家的人,谁也不会自找麻烦来掩饰这类事,那是多此一举。年轻人可以直截了当地告诉他们的父母,他们需要什么,我对这深为赞赏。我也可以盯着露西看个够。她姿色平平,但面色红润,皮肤白净,高兴时便晃动着她那对丰满的乳房。只是她的鼻子要能更俊俏点就好了。它稍微大了点,她的嘴也是这样。不过她那对乌溜溜的眼睛既有神又能表达心声,她的头发乌黑纤美。这使我联想到她那处女的柔毛,这种种欲念油然而生,我丝毫也不想规避,不过这全是情人的思慕,而并非丈夫的念头。我并不特别想结婚。西蒙在这方面的难处我看得太清楚了。

“过来,”她的父亲对我说,我只好经受他的严格审查。“你在干什么活?”他问道,两眼眨巴着,像患了雪盲症。

西蒙代我回答说:“他在做图书生意,准备攒够了钱就返回大学读完学位。”

“闭嘴,”他说,“讨厌鬼!我问的是他,不是你,小子!你在干什么活?”

“像西蒙对你说的一样,我在做图书生意。”我心里暗自揣测,这老头子一定能凭着他的怀疑劲看穿我的不轨行径,洞察欧文斯公寓的那些怪事和我的那班朋友。在他看来,做图书生意大概只是那些沿街兜售《摩西五经》[19]的人,他们饿着肚子,胡子里长满波兰虱子,双脚裹着麻袋片。我猜不透他的心思。

“该死的学校。现在的有些学生念书念到头发花白。那么你读出来是干什么的?当个律师?他妈的!我看我们少不了他们,那帮坏蛋。我的儿子都不上学,我的女儿全上学,只要别让她们在那儿惹出麻烦就行。”

“奥吉是打算读法学院。”西蒙对露西的母亲说。

“对,是这样。”我也说。

“很好,很好,很好,很好,”查理叔叔说。对我的盘问到此结束。他转过那张厚皮白脸,就把我们给打发掉了。他以极大的关心和钟爱对自己的女儿露西恫吓了一番,她则以微笑作答。我看出,她答应保证听他的话,他则反过来许愿,只要她听他的话,她的一切合法要求都可以得到满足。

另外,还有一个人特别注意着我,那就是我的嫂子夏洛特。她那双眼睛含带着探询、温情和些许绝望。我毫不怀疑,她已经知道西蒙的一些让人不愉快的事,也许她正想在我身上也看到这些东西。我猜她是在掂量她堂妹跟我的话,得冒多大的风险。

就在这时候,凯利·温特罗伯开口了:“奥吉他有一对色迷迷的眼睛。”不过在场的主要人物中,只有我听到了这句话。我朝他仔细打量着,看看他对我真正有多大的恶意,又有几分是在开玩笑。这位英俊的卡车司机,头发光亮,自己就有一双色迷迷的眼睛,还有一个让人想到会搬弄是非的下巴。

“我认识你们弟兄。”他对我说。

这时我认出他来了,说实在,他现在跟从前穿着运动衫在学校操场上的样子并没有多大差别。

“你原来有个小弟弟,叫乔治。”

“他现在还在,只是已经不小了,”我说,“他长得又高又大,住在州南部。”

“在哪儿?是在曼特诺?”

“不,在另一个城镇。在平克尼维尔附近的一个小地方。那一带你熟悉吗?”我自己也不知道那地方。家里人只有西蒙去过。当时伦林夫妇不肯放我去。

“不,我不熟悉。可我还记得乔治。”他说。

“我也记得你,偷搭运冰车。”我耸了耸肩膀,笑着说。他暗示要进行威胁实在傻。他以为他可以阻挠西蒙的行动,可西蒙要比他略胜一筹。

“夏洛特当然知道,”当我把凯利·温特罗伯的事告诉他时,西蒙说,“我们干吗要保密呢?她还想要把乔治转送进私立慈善机构哩。别担心,没人会理睬这个家伙的。他在这儿没有地位。不管怎么说,是我先认出了他,走在他的前头。这事归我了,他们都逃不出我的手心。”他补充说,“你要是肯听我的,你也能做到这个地步。你给大家的初步印象很不错。”

我很快就看清,他对他们真正拥有多大的力量。他说的他有为我打算的计划,绝对不假。每个星期他都来找我几趟,带我出去转悠。我们常和那班叔叔、伯伯、堂兄弟们,在各家富商聚会的饭店、俱乐部以及豪华的牛排馆一起共进午餐。西蒙对他们态度强硬,无论是开玩笑还是争论问题都寸步不让,一面还低声轻蔑地对我讲他们的底细。我发现他已磨炼出一套唇枪舌剑的厉害功夫,不管涉及什么问题,他一概跟他们唱反调。话题可能涉及裁缝啦,演员啦,重量级拳手啦,或者是政治什么的——由于他平时不断学习,对各类事情都有所了解。甚至连开玩笑他也耐不住性子;他使得侍者也怕他三分,他把菜退回厨房,但却留下丰厚的小费。他似乎一点都不在乎钱——现在他随身总带着一大沓钞票——不过事实上,单看他那打开皮夹拿钱的样子,我就深信,他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心里还是非常有数的。

他对我说,“跟这班人在一起时,你一定得肯花钱。要是让他们看到你用钱小里小气,你就会在他们心目中失去地位。而我必须在他们心目中立得稳稳的。他们熟人很多,我打算不久就自立门户,这需要他们帮忙。这些谈天说地的午餐,上巴丽之家、格拉斯·德比这些豪华饭店,无非要证明我一点也不比他们差劲,你要知道,这是第一件要紧的事。他们是决不肯跟不属于他们同类的任何人交往的。现在你该明白了,为什么像凯利·温特罗伯那样的坏货根本无足轻重。在这些餐馆里吃午餐他花不起钱,他哪怕在巴丽之家这样的饭店里请一次客,人人都会感到不安,认为他付不起这笔钱,因为他一星期挣多少钱他们都一清二楚。你瞧,他是个微不足道的家伙,没有人会听他的。不过我会记住他的。”他说道,许下了危险的诺言。我知道他存着一大笔账要算。塞西和五产是否也包括其中呢?我想一定是的。

“啊!”他说,“跟我到市中心去,去理个发。”

我们驾车来到帕尔默大厦,走下楼梯,走进灯光灿烂的理发馆。要不是那个黑人侍者及时跑过来双手接住,西蒙差一点就让自己那件高级的英国大衣掉在地上了。我们坐在理发椅上,面对着大镜子,剪发、洗头。西蒙还享受了蒸烤热烫、修剪指甲等全套服务。他不仅是催促我,而且是强迫我跟他一样做。他要想尝试一下他们所能享受到的一切。

弄到后来,我在他面前出现时,就得接受像录用高级官员似的严格审查。我的鞋后跟磨损程度不得超过八分之一英寸,裤脚的翻边必须碰到鞋子的适当部位;他还给了我一些领带,把我的都给扔掉了,架子上留有他亲自为我挑的十几条领带。要是没有完全按他的心意穿着打扮,他就会对我大发雷霆,横加指责。可自从离开埃文斯顿以来,我对这些事已经毫无兴趣。我修了指甲,咪咪一定会嘲笑我。我也只好随它去了。我并不把自己的手指看得有多重要。不过作为一个偷书贼来说,它们可能是我的宝贵财富哩。我打量着自己的双手和领带,谁还疑心我呢?当然,那时候我还没有洗手不干。我已经不用再赡养妈妈,一切全由西蒙负责照顾。不过虽然我们出去全由他付账,但跟他出去还是很费钱,有时候,他会忘了付小账、酒钱、烟钱,或者是忘了给夏洛特买花。我的清洁费和洗衣费也比以前增加了。而且星期六的晚上,我有时还要跟佩迪拉去湖滨公园大街,跟我们的朋友一起欢度良宵。除此之外,我正千方百计在积攒上大学的学费。西蒙很精明,只给我很少的钱,他大多给东西。他想要我染上奢侈的习惯,这么一来,对金钱的欲望也就会愈来愈强烈。要是我开始伸手向他要更多的钱,我就上了他的钩。

从理发馆出来,我们又到菲尔德公司,西蒙给自己买了十来件衬衣,还有进口的意大利内衣、便裤和鞋子。这些衣物其实他已经有大量多余的。他拉开抽屉,打开衣柜,拉开搁架,全都塞得满满的,可他还是一个劲地买。其中部分原因是因为他以前站过柜台,曾经弯腰曲背、低三下四地帮买主试过鞋。另一部分原因是想以此来诱惑我。不过我心里有数,不管是去理发馆还是去逛街买东西,目的无非是让自己振作起精神。他睡不好觉,看上去肌肉松弛,一副病态。有一天早上,他来找我时,把自己反锁在厕所里哭了。打那以后,他来时就不再上楼来了,他只在街上按汽车喇叭叫我。他说:“你住的那地方我实在受不了,他们也不打扫打扫干净。你敢肯定他们没有收留过睡床的牲畜吗?厕所脏得要死。我真不知道你怎么走得进去。”没过多久,每逢他说到这件事时,那探究的目光跟审视我的仪表时完全一样。“你打算什么时候才能搬出这个老鼠洞呀!天哪!这就是那种传播瘟疫和流行病的地方!”最后他干脆不来找我了。他有事找我就打电话来,有时还拍电报。开始那一阵子,他老要我陪着他,所以我们时常行进在灯光闪烁的街道上,置身在温暖如春的百货公司中。可是一开始返回西区,打着新领带、一时心情较好的西蒙,突然之间便会兴致全无,猛踩油门,他一定觉得自己的速度已经超过了自身精力的极限。不过就像车子尖叫着拐弯后重又调正方向一样,他人也平静了下来。尽管如此,但从他开车的样子以及有人碰了他的车,发生争吵,他便冲上前去想动手看来,他显然有一种自暴自弃的心情。他在座位下面放了一件换轮胎的工具,以备在行车中和人争吵时当武器用。他骂街上所有的人,闯红灯,惊散行人。所有这一切,其背后的真正原因是,他口袋里装满的钱都是他许下诺言保证能发财别人先垫借给他的,而现在他非得兑现诺言不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