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贬低自己了,”他说,“你应该知道,大学校园里有的是蠢货。除了有钱,他们还有什么特殊的东西?你应该上大学,去发掘出自己的长处。过上四年,即使你没有学到任何专长,至少也有个学位,那样就不是随便哪个混蛋都可以仗势欺侮你了。”
我这隐隐作痛的背脊啊!我心里思量着。眼前还有许多恶势力等着踢我,要是我有了学位,蒙受的侮辱也许不会更大。我会因而心碎成灰哩!
“你不该浪费光阴,”他继而说道,“现在,就连找个芝麻大的事做,都得经过考试,都得付学费弄个证书或者文凭什么的,这你难道不知道?你最好能了解这一点。要是人们不知道你具有什么资格,他们就不知道该把你摆在什么位置上,那是很危险的。你一定得上大学,为自己下番功夫。即使你是在等待,你也得心里明白,你在等待什么。你也得有个专长。而且别等得太久了,要不你会错过机会。”
尽管他讲得挺有意思,而且也许都是大实话,可是打动我的并不是他的那番话,而是他的友谊使我深为感动。我不想让他就这么走掉,我要紧紧地拉住他。他这样为我着想,我很感动。
“要是我穷得一个子儿也没有,曼尼,我怎么上大学呢?”
“你猜我是怎么干的?奖学金根本不够,只够交学费。国家青少年局给我补助一点。我还干偷书的行当。”
“偷书?”
“像这一些,是我今天下午才偷的。技术书、课本。我甚至还接受订货。要是一个月能偷上二三十本,每本卖两块到五块钱,那我的生活就不成问题了。课本卖得起钱。怎么,你是个正人君子?”他边说边朝我上下打量着,看看他是否跟我说了把事情搞糟了。
“不完全是。我只是感到惊奇,曼尼,因为我以前只知道你是个数学天才。”
“还有一天只吃一餐,没有大衣穿。这你都知道。哦,现在我吃得多一点了,我也要过得稍微好一点。我偷书不是为了找刺激,一有办法,我就洗手不干。”
“可是万一你被逮住怎么办?”
他说:“我会解释我对这事的看法。你知道,我内心并不想偷。我并不是一个真正的贼。我对这一行丝毫没有兴趣,所以谁也不能给我定下这么个命。我不是那个命。我也许会遇上点小麻烦,但我决不会让他们把这搞成我一生的麻烦,明白了吧?”
我完全明白了,因为我曾跟着乔·戈曼闯荡过一阵子,他是完全用另一种方法来对待这同一个问题的。
然而,佩迪拉毕竟是个有天才的小偷,他对自己的技艺颇为自傲。我们在约定的星期六再见面时,他给我做了示范。我们走出一家书店时,我根本看不出他到底搞到了什么没有。他的手法真是高明,出门后他拿出一本辛诺特著的《植物学》,或者是一本史莱辛格著的《化学》。他只偷价格贵的书籍,从不接受廉价书的订单。他把书单给我看,告诉我下一本要偷的书的书名。哪怕那本书就放在收款台的后面,他也能偷到手。他带着一本旧书去,拿它盖在他要偷的书上面。他从不把书藏在大衣里面,因此,万一人们拦住他,他总会辩解说,他把自己的书放下去看别的书,后来他拿起自己的书时无意间把另一本书也一起带上了。因为他把偷来的书当天就处理掉,所以他的房间里没有留下任何罪证。他有一个非常有利的条件,他看上去一点也不像个小偷,而只是一个年轻的墨西哥人。狭窄的双肩,动作敏捷,只是有点沮丧,不像个做坏事的。他走进店门,戴上眼镜,交叉着双脚,站在那儿,一心沉浸在热力学或物理化学之中。正是这种看上去完全不像小偷的纯朴,使他得以屡屡得手。
在一个意大利的画廊里,我曾见过一幅非常奇妙的荷兰古画。画中一位老哲人正冥想着在一片旷野中踽踽而行,而在他身后的一个小偷正在割断他的钱袋带子。这位身穿黑袍的老人大概正在冥想着上帝之城,可是他的鼻子很长,有些蠢相,对自己的美梦过分沾沾自喜。但此画的独特之处在于那个小偷,他被罩在一个玻璃球中,玻璃球上有一个十字架,看上去是帝王的统治象征。意思是说进行盗窃的是尘世的掌权人物,而那些荒唐可笑的哲人贤士都在做着当今世界和未来世界的美梦。也许由于没有关注当今世界,结果他们将变得一无所有,无论是当今世界还是未来世界。因此在这幅饶有风趣的作品中,蕴含着辛辣而沉痛的讽刺。就连那画中的旷野,也没有太多吸引人的地方,那只是一片平地而已。
然而,有偷窃行为的佩迪拉并不属于这个掌权阶级,他根本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和整个世界有关。那并不是他真正的职业。但他欣赏此道的高超技艺,喜欢这个行当的全部学问。有关这方面的资料他应有尽有,有关窃贼的,扒手的,以及他们的各种各样招数;什么西班牙的扒手技艺高强,能伸进祭司的法衣偷到钱包啦;什么罗马的小偷学校学费高昂,学生入学时签约规定,在毕业后的五年内,需将偷窃所得的一半缴付给学校啦等等。他对芝加哥那些专敲竹杠和专搞非法勾当的场所知道很多。这已成他的癖好,就像别的人热衷于棒球明星击球的成功率一样。使他醉心的是那种能抗拒中心磁力、顾自在周边跳舞的小人物。他熟知酒吧女招待的内情,了解嬉皮女郎在大饭店里的活动。他常读的一本书是芝加哥的梅女士自传。她是个非凡的女人,常把陪伴她的男客的衣服从窗口扔给躲在小巷里的同伙。
佩迪拉自己在寻欢作乐时也毫不吝啬。他会把所有的钱都花个精光。他曾邀我去湖滨公园大街的一套公寓做客,那儿合住着两个黑人姑娘。他先在希尔曼食品公司买了火腿、鸡肉、啤酒、泡菜、葡萄酒、咖啡和荷兰巧克力。然后我们去了那儿,在那个有一间厨房、一间卧室的两室小公寓里,度过了星期六晚上和星期天。那儿惟一隐蔽的地方就是厕所,因而一切都共同享用。这很合佩迪拉的胃口。快到天亮的时候,他提议我们应该交换一下,这样就不会滋长排外独占的感情。姑娘们非常乐意,一致认为这是个好主意。她们很赏识佩迪拉,钦佩他对事物的见解,所以她们自己也纵情尽欢。彼此既不那么认真,也没多少拘泥,但是非常情投意合。我比较喜欢我的第一个姑娘,她乐意跟我更亲热些,喜欢两人的脸颊紧紧相贴。第二个个子高些,没有那么热情,她似乎有更多的私生活不愿让我们知道。她比较有风度,年龄也大一些。
不管怎样,这就是佩迪拉的娱乐。无论他是从床上起来吃东西还是跳舞,他都要我也跟着做。在那天夜里,他还断断续续地坐在枕头上,讲了自己的身世。
“我结过婚,”当话题转到这方面时,佩迪拉说,“在奇瓦瓦[12],当时我才十五岁,我还没有成年便先有了一个孩子。”
他夸口说自己把老婆孩子抛弃在墨西哥,我听了不以为然。可是,后来那个子高的姑娘说她也有孩子,另一个姑娘说不定也有,但是没说,所以我也就放过这个话题,没再多说,因为既然有这么多人干了同样的错事,也许其中有什么明显不对劲的地方。
我们四个人躺在两张床上,只有从窗帘透进的一丝微光,照映出模模糊糊的形体。星期天缓缓来临,东方泛白的晨曦,洒落在外墙垂直的遮阳壁上,变成了灰色。这些街上的黑人旧屋的墙壁,虽然看起来显得可怕,但也有一种独特的庄严气势,从外部证明存在着现在你看不到的芸芸众生。这景象就像是卡拉卡拉大浴场[13]。这些隐居的芸芸众生一觉睡到了星期天的早晨。我喜欢的那个小妞在床上躺着,扁塌塌的鼻子,含着睡意的双颊,一张敏感而轻率的大嘴,对着高谈阔论的佩迪拉微笑着。我们躺着,像君王般有姑娘温暖着身子,直到临近傍晚。然后我们起身告别,穿衣服时一边亲吻一边抚摸,走到门口时我们许诺下次再来。
钱花光了,佩迪拉带我去他的住所吃晚饭。这儿比我们刚才离开的那套房子还要空荡无物。那儿至少还有旧地毯、旧软椅,以及心灵手巧的女孩子的小摆设,可是佩迪拉跟几个年迈的女亲戚住的麦迪森街附近的这座大铁路公寓里,简直是空空如也。一间屋子里只有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另一间屋子里除了放在地板上的床垫便一无所有。有几个老太太坐在厨房里做饭,扇着炭火,她们肥胖臃肿,动作缓慢,死板的脸上毫无表情,佩迪拉对她们甚至连话也没说一句。我们喝了有碎肉沉在碗底的汤,吃了用餐巾包着的送上来的玉米饼。佩迪拉匆匆吃完便先走了,把我一个人留在餐桌旁。等到我去看他是怎么回事时,发现他已躺在床上,一条军毯一直盖到脸上,只露出尖尖的鼻子和向后梳的头发。
他说:“我得睡一会儿,明天第一节课就有个测验。”
“你准备好了吗,曼尼?”
他说:“这玩意儿要么很容易,要么根本不行。”
这话一直留在我脑子里。因此我在电车上还想着。太对了!
要么很容易,要么根本不行。人们发疯似的拼命想克服困难,因为他们认为困难是干正事的标志。于是我决定验证一下这种说法,先从试验偷书开始。如果干来容易,我就离开那狗俱乐部。要是我能捞到像佩迪拉一样多,那就相当于纪尧姆付给我工资的两倍,那就可以开始攒钱供作上大学的学费了。即使干来容易,我也不想以偷书为业,这只不过给自己的好事开个头罢了。
于是我开始干了。起先,紧张得简直让我受不了。得手后走到大街上,我感到恶心,直冒汗。我偷的是一本厚厚的乔伊特[14]著的《柏拉图》。但我严格要求自己完成这项试验。我按照佩迪拉对我说的那样,把这本书存进伊利诺斯中心车站租金一角的存物箱,接着立即去偷另一本书。后来我进步很快,干起来变得非常冷静。困难的时刻并不在走出书店,而是在拿起书夹在腋下时。不过后来我感到比较自在了,深信万一被人拦住时,我能为自己作出解释,笑着说这是粗心大意的错误,用花言巧语使自己得以脱身。佩迪拉告诉过我,暗探决不会在店里抓人,要等你走到街上时才抓你。不过,要是在百货公司里,我就头也不回地走向另一个部门——卡森·皮瑞的男鞋部、马歇尔·菲尔德的糖果部或地毯部。我从未想到要扩大我的偷窃范围,去偷别的东西。
我比原定计划提前辞去了狗俱乐部的工作。促使我这样做的,不仅是因为我对自己的偷书本领有了信心,而是突然染上了读书瘾。我躺在自己的房间里潜心读书,如饥似渴的吞噬着每一行、每一页。有时候,我竟舍不得把书给预订它的那个客户。有很长一段时间,我所感兴趣的只有读书。我的感觉是有个活蹦乱跳的东西被赶进了饥饿感的罗网之中,我要用网把它拖上来。当佩迪拉来到我房里,看到那一摞摞早该脱手的书时,非常恼火,大发雷霆。把书留着是很危险的。要是他限制我只偷数学、热力学、机械学之类的书,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因为我身上没有克勒克·麦克斯韦[15]和麦克斯·普朗克[16]那样的细胞。可是他交给我的订单尽是有关神学、文学、历史和哲学方面的书籍。我为神学院的学生偷了兰克[17]著的《教皇史》和萨尔皮[18]著的《特伦托会议全史》,或者布尔克哈特[19]著的或梅尔兹著的《十九世纪欧洲思潮》,这书我正在潜心阅读。佩迪拉就为梅尔兹的这本书对我大动肝火,因为这书我得好久才能读完,而历史系的一个人正向他催要这本书。“你可以用我的借书证到图书馆去借。”他说。但这毕竟有些不同,我想,就像吃你自个儿的饭,味道是和别人赏给你吃的不同的。即使热量的卡路里完全相等,但人体吸收起来也许就不一样了。
总之,我突然发现了某种前所未知的匮乏,我逐渐意识到,在一般情况下,一种爱好或者渴求,在明朗化或看准目标之前,总表现为一种厌烦或某种其他的苦恼。至于跟这些书中的许多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我应该看成是怎样的关系呢?啊,首先,我读到了这些事件和人物。因此,即使我生来就不配宣读重大的宣言或掌权当政,或者派人送信到阿维尼翁等等,但我还是读到了这些。所以,在所有已发生的事件中,仍有我的一份。多大的一份呢?我知道,有一些事情我在书本中是无论如何也读不到的,因为书本中是决不可能有的。这和遥远而永存的死神坐在欢爱的卧室角落里没有多大不同。死神虽在角落里寸步不离,你并不会因此停止欢爱。因而我也不会停止阅读。我坐在那儿读啊读啊,对任何其他事物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毫无兴趣——那就是说,通常只是去偷下一份订单上的书,吃燕麦片,只见到常见的事物,缠结在一起的鞋带、电车票、洗衣店的取衣单,平淡无奇的生活,无以名状的忧郁,不知就理的羁绊。陷身绝望的生活,或者是循规守旧的生活,都意味着用默默的容忍来排除意外的发生。然而,现在谁会真正指望日常的现实消失,苦役和监狱废除,麦片粥和洗衣店取衣单等等全都一扫而光,坚持要把每时每刻都提升到最最重要的高度,要求每个人在最困难的时候,都能呼吸到星星提供的新鲜空气,彻底拆除所有地窖似的砖瓦房屋,扫尽一切沉闷忧郁和凄苦悲伤,而像先知和神祇一样过活?可是,人人都知道,这种欢庆式的生活只能是昙花一现。因此对此有了分歧。一些人说,只有这种欢庆式的生活才是真正的生活,而另一些人则说,只有日常的现实才是真正的生活。我认为没有争论的必要,我要快马加鞭投奔前者。
就在这时,我得到了西蒙的回音。他在电话中对我说,他要来还我寄给他的五块钱。这就是说他觉得有脸来见我了——要不他会只把钱寄来。所以他一进来,我就觉得他一副神气活现、厚颜无耻的样子。这是他准备好的,要是我抱怨责怪他,他就准备把我压下去。而当他看到我周围全是书,我光脚穿着件旧睡袍,大概还注意到了吹来的阵阵冷风,墙纸上有泛黄的气泡,灯光又这么昏暗,他就更加自以为是、轻松自如了。因为他很可能认为我还是老样子,我的轮子转动得太随便,我急躁轻率,过于热心,或者一言以蔽之,多少是个傻瓜。如果他讲起老奶奶的死,我很容易会被他说得哭起来,那样他就把我完全给击败了。让他始终疑惑不解的是,我是天性如此,还是自己的选择。如果是自己的选择,我或许是可以改变的。
就我来说,他的到来使我感到非常高兴,我早就渴望见到他。我永远不会接受艾洪的劝告,凶待西蒙,把他制服。我从布法罗给他发了个电报,他本该把钱寄给我,这是对的。可是当时他有困难,这我可以原谅他。后来他向艾洪借钱的事,也不能过分责怪他,艾洪自己也向很多人借了钱没有按时还,而且数额比这大得多;何况艾洪这人宽宏大量,颇有绅士风度,他不会为那点钱大叫大嚷或者唉声叹气。事情到此为止也就罢了。可他卖掉房子,不管妈的死活,这他怎么交代?老实说,这口气我很难咽下去。要是那天我从楼上奔下到克雷道尔家找妈时见到西蒙,我肯定会把他打得头破血流。可是后来仔细一想,觉得那个老家我们本来也就不可能再维持多久,能让妈在那儿安度余年,因为我们弟兄俩谁也没有天生的单身汉那份在家侍母的孝心。我们俩心里都赞成把这个家拆了。西蒙只需讲明这一点就行了;要是他没有讲出来,那是由于他过于自责而头脑不灵清了。我原以为会看到他憔悴不堪,谁知他反而比以前胖了,不过并不是那种看上去舒坦的福态,而像是饮食不当的虚胖。看到他笑起来有皱纹,下巴上有金黄色的胡子茬,足足过了一分钟我才放下心来——不刮胡子,这不像他平日的作风;不过一切都还好,他坐下后,粗大的手指交叉合拢在胸前。
那是夏天,时近黄昏,虽然我住在这座破旧的木板房顶楼,可是那棵遮阳的树高大耸立,漫过了屋顶,所以四周一片绿荫,就像在树林之中,而且光泽照人。在下面的草坪上,有只鸟在草丛中发出锤子敲打水管似的声音。这种气氛本该使我们感到宁静安详,但是没有。
我相信,人们决不会知道我们哥俩像现在这样损人地打量着对方。不用说,还是亲人哩。我尽量避免跟西蒙这样,可是避免不了。有那么一会儿,我们各方都起过最坏的念头。后来他开口问道:“你在南区弄了这些书干什么?想当大学生?”
“但愿能当。”
“那你一定在干卖书的生意了。不过生意大概不怎么样吧,我看到你自己也在看这些书。亏你给自己找了这么个行当!”他轻蔑地说,或者是想那么说,但是这种轻蔑应该有回响的地方都一片死寂。接着他转而通情达理地说:“不过我想你会问我,我的高明脑袋把我搞到什么地步了。”
“我用不着问。我知道,我看得出来。”
“你还生我的气吗,奥吉?”
“不生了,”我嗓音沙哑地说。他一眼就可看出我已经没有丝毫怒气。他只要看一眼就够了。接着他垂下了双眼。“刚知道时,我的确很生气。事情都凑到一起来了,其中还有老奶奶的消息。”
“是的,她死了,是吧?我猜她年岁一定很大了。你弄清她多大了吗?我看我们永远也……”他就这样用反问、悲伤、甚至敬畏的口吻,把这事对付过去。我们一直微笑着,把种种不平常的事都归到她的身上。
接着,西蒙撕去了进屋时的厚脸皮,说道:“我真是个傻瓜,竟跟那帮人混在一起。他们抢走我的钱,还揍了我。我知道他们是帮危险人物,不过原以为我对付得了他们。我的意思是说,我没有好好想一想,因为当时我正在恋爱,在恋爱!她只让我发展到这一步。晚上同坐在阳台上,我美得像灵魂出了窍,为她弄得死去活来,实在只是摸摸那儿罢了,我只不过到了这一步。”他说这番话时,鄙夷地带着粗鲁的怒气,这使我不由地打了个冷颤。“听到他们结婚的消息时,我不断梦见他们在做爱,活像一个女人跟一只猿猴。她不会在乎的。你知道他像个什么。不过这没关系,他在那方面像任何别的男人一样,上去,他妈的照样能搞得很带劲。而且他还有钱。她想的就是钱!他有的只不过是几幢房子,就像鸡食一样算不了什么。可在她看来像是多得不得了,以后她会看清楚的。”这时他的脸涨得通红,情绪和刚才那鄙夷的怒意完全不一样。他说:“你知道,我恨自己这副样子。有这种想法。老实对你说,我为这感到很羞愧。因为她根本没有那么漂亮迷人,他也不完全是那么要不得。我们小时候,他对我们并不坏。你没忘记吧,啊?我不想让她把我弄成一条该死的爱斯基摩狗,为讨片鱼肉吃伸长脖子。我小时候一直把自己的志向定得很高,可是过了一阵子你就会发现,什么是你真正得到的东西,什么是你没有得到的。于是你渐渐变得聪明起来,认识到这样一个事实:得把自私和妒忌放在第一位,你不必去管别人的死活,只要你自己能得到好处就行,你会开始觉得,如果某个跟你亲近的人死了,让你可以无拘无束,那该有多好。于是我认为,要是我死了,有些人也会这么想的。”
“你这是什么意思,你死了?”
“自杀呀。在北街的监狱里,我差一点就要自杀了。”
他这次提到自杀说的完全是实情。西蒙决不会以这来骗取我的同情,他似乎从来不需要我的同情和怜悯。
“我对死没有多大反感。你呢,奥吉?”他说。四周变幻着的叶影中,他坐在自己的位子上,显得较为平静,但颇为沉重。手中的帽顶上,映出树叶的绿阴和黄斑的种种变化。
“哎,说呀,你呢?”
“我可不怎么想到死。”
这一个还有另外那两三个念头接连在他脸上掠过之后,使他对我的态度变得较为轻松自在,也较为温和了。他终于失声笑了起来,说:“你也会像别人一样死去。不过我得承认,人们看到你时,他们决不会想到你会去干那件事的。你是个好小伙子,这点我可以说。可是你不太会照料自己。只有你,要是换了别的兄弟的话,早就从我身上榨钱了。要是你犯了我这样的错的话,我早就对你不客气了。不管怎么说,要是我看到你遇上我那种倒霉事的话,我一定会幸灾乐祸地说:‘你活该!干得好!’好吧,既然你不会照顾自己的事,我看就得我来为你照顾了。”
“我的事?”
“当然,”他被问得有点生气了,说,“你不相信我会想到你?我们俩倒霉的事都碰得太多了,我都搞腻了。”
“你现在住哪儿?”我问。
“在近北区,”他轻描淡写地一语带过,不想让我知道他的确切情况。他不打算告诉我屋里是不是有洗手槽,地上铺的是地毯还是油毛毡,房子朝着汽车道还是冲着一堵墙。对这些细节有这样的好奇心,对我来说是完全正常的,可他不想让我满足这种好奇心,因为一多讲细节,就意味着你难以摆脱它们。而对他来说,这些全是匆匆而过的东西。“我不打算在那儿久住。”他说。
“你一直靠什么生活?”我问,“你现在在干什么?”
“你这是什么意思,靠什么生活?”他反唇一问,反倒把难题甩到我头上来了。他太要面子了,不肯讲这些事,不愿让人知道他的境况有多糟,他一向有的那种做哥哥的豪迈气概,他是不会放弃的。前一阵子,他一时糊涂,做了错事,因而面带菜色,而且让他稍微有点丢脸的是他胖了——仿佛过量饮食是他对自己惨遭失败的回敬——为此,谈话中他老是吞吞吐吐的,不打算向我吐露那些具体细节。他把我的询问看成是在他竭力从耻辱的洞中爬出时给他的当头一棒,所以他挥臂挡开说:“你这是什么意思?”仿佛过后才想起我这是想在伤害他,或者至少是刺激他。后来,他曾毫不介意地告诉我说,他曾在一家低级小餐馆里打工擦地板,不过这事他是很久以后才告诉我的。而现在,他坚持闭口不说。他满满地坐在那张黑色的硬板扶手椅里——我这么说是因为他发福的体态——聚精会神——我看得出他在这么做——开始对付我。他这种强硬的态度和帕夏[20]的威势,完全没有必要。“我没有在浪费时间,”他说,“我一直都在忙一件事。我想我快要结婚了。”他宣布这事时,脸上毫无笑容,语调也不那么悦耳。
“什么时候?跟谁?”
“跟一个有钱的女人。”
“一个女人?一个年纪不轻的女人吧?”这是我的看法。
“哎,你怎么啦?没错,我是要跟年纪不轻的女人结婚。有什么不可以?”
“我敢说你不会的,”他仍能把我逗乐,仿佛我们依然是孩子。
“我们用不着为这争论了,因为她年纪并不大,听说她大约二十二岁。”
“听谁说的?你还没见过她?”
“是的,我还没见过她。你还记不记得那个部门主管,我们那位老上司?是他为我牵的线。我有她的照片。她长得不错,只是胖了点——不过我也胖了。她长得还算漂亮。不管怎么说,即使她长得不漂亮,只要那部门主管在财产问题上没说谎就行——据说她家的钱堆成了山——我决定娶她。”
“你已经打定主意了?”
“我想我打定主意了。”
“可要是她不要你呢?”
“我能使她要我的。你认为我不行?”
“你也许行,但我不喜欢。这有点冷酷无情。”
“冷酷无情!”他突然激动地说,“这有什么冷酷无情?要是我一直这样混下去,那才叫冷酷无情哩!对这门亲事我看得很清,也看得很远。我再也不会为婚姻的事瞎胡闹了。你所见到的每一个人,除了也许像你我这样少数人外,都是合法婚姻所生。你是否看到它有什么异常或奇特之处,值得在这上面大做文章?为什么要傻乎乎地去瞎操持那种十全十美的婚姻呢?它能给你带来什么好处?它给任何人,那些笨蛋、傻瓜、白痴、小偷、醉鬼、吸毒者、窃贼、胆小鬼,或者正派的不幸的人,或者你所说的有教养的人带来过好处没有?他们全都结过婚,全是合法婚姻所生。因此,如果鲍勃爱上玛丽,而玛丽却嫁给了杰瑞,你怎么能对我假装说这有所不同呢?那是电影里耍的一套把戏。你难道没有见过,有的人一心想着如何为爱情而结婚,结果被骗得精光,落得个一无所有吗?因为当他们在忙着寻找最佳配偶时——我认为这也是你的毛病——把其他的一切全都丢失了。这很可悲,也很可怜,可是事情就是这样。”
我还是老样子,依然强烈反对他的观点。他看出了这一点。即使当时我认为自己还够不上列入求爱积极分子的名单,而且我已经不再为埃丝特·芬彻尔闹单相思了。从他的脸上看到一副做错事理亏的神色。我认为,他周围生活的噪音太多了,造成了他不能作出正确抉择。此外,还有我正在读的书——我注意到,西蒙深知这些书助长了我的反对情绪,他的目光表明他把它们看成了死敌。在他那匆匆的一瞥中,还包含着一丝嘲笑。可是我不能因为挑战者这狠狠的一瞥或一丝嘲笑,便抛弃或不忠于我在读书时心中认为重要和赞同的事物。
“你干吗要我同意你的看法?如果你坚信你说的那一套,我同意或不同意,又有什么不同呢。”
“哼,见鬼!”他说了声,坐着往前探出身子,睁大眼睛朝我逼视着,“别自以为是了,小子。要是你真的懂得了,你就会同意我的看法。那自然很好。不过,要是我认为有必要,即使你不同意,我也会干的。而且,尽管这不会让我们当中的任何一个高兴,我们俩其实完全一样,要的也一个样。这你心里明白。”
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并不是出于清高,只因为这是事实。不过,看到他急于要我跟他取得一致,我便默不作声了。要是他讲起血缘的神秘作用,讲起我们器官能接收同样波长的电波和量子,那我所知道的便不足以和他抗衡了。
“好吧,也许你说得对。可是你凭什么认为这个姑娘和她的家庭一定会看上你呢?”
“我有什么本钱?好,首先,我们都是家里的美男子。就连乔治,要是他脑子正常,也是一样。老奶奶深知这一点,认为我们应该加以利用。而且,我娶一个富家小姐,并不是要靠她的钱生活,过舒服日子。那些人,他们会从我身上取得充分的价值。他们会看到我不会轻易就范。决不会。我一定得赚钱。我不是那种一认清自己要什么便予以放弃的人。我需要钱,我的意思是
需要。我也能操纵钱。这就是我的本钱。所以我对待他们再正当不过了。”
你不能责怪我带着一定的怀疑来倾听他的这番高论。不过具有一定野心的人是做得出这种事的。我不喜欢他说话的口吻,比如他吹嘘说我们都是美男子——让人听起来好像我们是专供配种的雄性动物。然而,我无论如何也不能盼望他再次遭到失败。他不是那种心胸豁达想得开的人。
“让我看看那姑娘的照片。”
他把照片放在裤子的口袋里。她看上去很年轻,个子高大,有一张俊俏的脸。我认为她长得相当漂亮,虽然性格可能不太开朗随和。
“她挺迷人的,我跟你说过。也许稍微胖了点。”
她叫夏洛特·麦克纳斯。
“麦克纳斯?给艾洪家送煤的不是有一辆麦克纳斯的卡车吗?”
“那是她叔叔,做煤生意的,有四五个大煤场。她父亲产业很多。有几家旅馆,还有几家廉价商店。我打算做煤的生意。我认为干这一行最赚钱。我想要个煤场作为结婚礼物。”
“你把一切都盘算好了。”
“当然,我替你也作了打算了。”
“什么,要我也结婚?”
“到时候就结。我们会替你安排好。现在你得先帮我渡过难关。我们得有个家。听说他们都是家庭观念很重的人。像我们眼下这个样子,他们不会理解,也不会喜欢。我们得把它弄得像样一点。到时候会有宴会之类的排场。可能有个盛大的订婚宴会。你不希望我到州南部把乔治带来让他们看吧?不,我必须有你。我们需要有像样的衣服。你有吗?”
“全当了。”
“把它们赎出来。”
“我哪来的钱呀?”
“你一点儿钱都没有?我还以为你在做什么书的买卖哩。”
“我把省下的钱都给了妈了。”
他颇为尴尬地说:“行了,别神气了。不用多久我就会照料一切的。我来想办法弄这笔钱。”
我心里纳闷,他的信誉怎么有这么好。也许是他的那位部门主管朋友借给他一些钱。不管怎么说,几天后我收到了西蒙寄来的一张邮政汇票。我把衣服赎回后,他来借去一套我在埃文斯做的衣服。没过多久,他说他已跟夏洛特·麦克纳斯见过面。他相信她已爱上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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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维苏威火山在海港城市那不勒斯东南十公里处。
[2] 据《圣经》记载,摩西率以色列人出埃及前夕,耶和华命以色列人宰羊把羊血涂在门框上。当夜耶和华走遍埃及,击杀埃及人的头生子及头生牲畜,门框上有血迹的便越过去,使以色列人免于灾祸。这一天即为逾越节。详见《圣经·旧约·出埃及记》第12章。
[3] 据古希腊神话传说,克雷西达原与特洛伊王子罗斯相爱,但在特洛伊战争中,希腊英雄狄奥墨得斯以三个特洛伊王子换得克雷西达后,克雷西达便委身于狄奥墨得斯。
[4] 色诺芬(前431-前355?),古希腊将领,历史学家,曾率一万希腊雇佣军参加波斯王子小居鲁士反对其兄阿塔泽克西兹二世的战争。
[5] 美国推行禁酒时代,贩卖私酒的各帮派间在芝加哥的一次激烈争斗。1929年2月14日,艾尔卡彭帮分子装成警察,迫使莫兰帮的七个人在汽车房中靠墙排成一行,然后残忍地将他们全部枪杀。
[6] 希腊神话中守卫冥府入口的有三个头的猛犬。
[7] 法文,意思和“——”后面同。
[8] 原文为法文。
[9] 原文为法文。
[10] 马可·奥勒利乌斯(121-180),罗马皇帝,新斯多噶派哲学的主要代表。
[11] 亥姆霍茨(1821-1894),德国物理学家、生理学家,论证并发展了能量守恒和转换定律,对生理学、光学、数学、气象学、电动力学等均有重要贡献。
[12] 墨西哥一城市。
[13] 古罗马混凝土建筑的杰出代表,也是惟一保存较完好的古罗马大浴场,建成于公元217年,主体建筑230×115米,另有庭园,附属房屋、花园、运动场、游泳池等。中世纪时受到过严重破坏。
[14] 本杰明·乔伊特(1817-1893),英国教士、古典学者,以翻译柏拉图著作而知名。
[15] 克勒克·麦克斯韦(1831-1879),英国物理学家,经典电磁理论的奠基人,创立电磁场基本方程,即麦克斯韦方程。
[16] 麦克斯·普朗克(1858-1947),德国物理学家,量子物理学的开创者和奠基人。
[17] 兰克(1795-1886),德国著名历史学家。
[18] 萨尔皮(1552-1623),威尼斯爱国主义者、作家、学者。
[19] 布尔克哈特(1818-1897),瑞士历史学家。
[20] 旧时奥斯曼帝国和北非高级文武官员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