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当月下旬,阿尔玛收到霍克斯的一封短笺,请她到拱门街探访他的印刷厂,参观颇为令人称奇的东西。
“我现在不跟你多说,免得扫兴,”他写道,“我相信你会想亲自观赏,在你空闲的时候。”
阿尔玛可没有空闲的时候。不过,霍克斯同样也没有空闲——这封短笺之所以前所未有,原因也正是如此。过去,霍克斯只有在为了商量出版事宜或处理与芮塔相关的紧急状况时,才会与阿尔玛联络。然而,他们自从把芮塔送进格里芬收容所之后,就不再有任何紧急状况,而阿尔玛和霍克斯目前也没有任何出书合作,那么,什么事那么紧急?
她的好奇心被激起,于是乘马车赶到拱门街。她在后面的房间找到霍克斯,他站在一张长桌前,桌上摆满层层叠叠耀眼的形状与色彩。阿尔玛走近时,看见那是一大批兰花图画高高地堆在桌上。不只有绘画,还有石版画、素描和蚀刻版画。
“这是我见过最美的作品,”霍克斯说道,当作问候,“从波士顿来,昨天才到的,来历很奇特。瞧瞧这种工艺!”
霍克斯把一幅斑点飘唇兰的石版画塞到阿尔玛手里。兰花被表现得相当优美生动,好似从纸上长出来一般。唇瓣是黄底红点,看起来鲜活湿润。叶子葱郁浓密,球状根看上去仿佛能抖去上面的土。阿尔玛尚未饱览它的美丽时,霍克斯又递给她另一幅令人惊艳的画——一株鸽子兰,翻腾的金色花朵如此清新,几乎像在颤抖。为这幅石版画上色的人无疑是纹理和色彩的大师——花瓣宛如未经修剪的天鹅绒,花瓣尖端添上的蛋清,给每一朵花增添了少许露水。而后,霍克斯递给她另一幅画,阿尔玛不由得倒抽一口气。不管这是什么兰花,阿尔玛以前从未见过。粉红色的裂片,看起来像仙女为化装舞会穿上的衣裳。她从来没有看过这种细腻、这种复杂度。阿尔玛知道石版画,而且相当熟知。她在这项技术发明四年后出生,也为白亩庄园的藏书室搜集了一些世界上制作得最精美的石版印刷作品。她自认为很清楚这种表现方式的技术限制,然而,这些版画证明她错了。霍克斯也懂石版印刷,费城没有人比他掌握得更好,然而,在递给阿尔玛另一幅兰花图时,他的手有些发抖。他要她看看这一切,他要她马上看个一清二楚。阿尔玛渴望继续观赏,可是她必须对情况先有更清楚的了解。
“慢着,乔治,我们先停一会儿。你得告诉我——这些是谁的创作?”阿尔玛问道。她认识每个一流的植物插画家,却不知道这位艺术家是谁。哪怕是沃尔特·胡德·菲奇 也无法创作出这样的作品。如果她以前看过这类作品,她肯定会记得。
“似乎是个非常特别的家伙,”霍克斯说,“他叫安布罗斯·派克。”阿尔玛没有听说过这名字。
“谁出版他的作品?”她问道。“没有人!”“那这些作品是谁委托的?”
“不清楚有没有委托人。”霍克斯说,“派克先生在他波士顿一个朋友的印刷厂亲自制作石版画。他去寻找兰花,完成画稿,把画印出来,甚至亲自上颜色。他把这些画作寄给我,除此之外没再多做解释。是昨天到的,装在最平常的箱子里。你可以想象,我打开的时候几乎瘫软在地。派克先生说,过去十八年来他都待在危地马拉和墨西哥,最近才回到马萨诸塞州的家。他的这些兰花作品是他在丛林生活多年的结果。没有人知道他是谁。我们得把他带来费城,阿尔玛。也许你可以邀请他到白亩庄园?他的信非常谦卑。他把毕生精力贡献给这项事业。他想知道我能不能出版他的作品。”
“你一定会出版的,是不是?”阿尔玛问道,已经在想象这些奢华的图画呈现在霍克斯印刷精美的书卷中。
“当然,我一定会出版!但首先,我得先让自己恢复理智。这些兰花,阿尔玛,有些我从来没见过。这般的技艺,我肯定也没见过。”
“我也是。”阿尔玛说道,转向桌子,轻轻地翻阅其余的画作。这些画精彩万分,让她几乎不敢去摸。这些画,每一幅都应当被陈列在玻璃后面,甚至连最小幅的素描都是杰作。她本能地抬头看看,确保天花板完好无损,没有任何东西会漏下来,弄坏这些作品。她突然担心起火灾或窃贼。霍克斯需要给这房间装个门锁。她真希望自己戴了手套。
“你有没有见过……”霍克斯开口说道,但是他激动得说不下去。她从未看过他的表情因激动而失魂落魄。
“从来没有,”她喃喃说道,“我这辈子从未见过。”
就在当天傍晚,阿尔玛给麻州的安布罗斯·派克先生写了封信。
她一生中写过成千上万封信——当中许多是赞扬信或邀请函——可这封信她却不知如何开头。写信给一位天才人物,该怎么下笔?最后她断定,没有比直截了当更好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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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派克先生:</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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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恐怕害我不浅——您让我再也无法赞赏他人的植物画作了。看过您的兰花后,如今素描、彩画、版画的世界,在我眼里似乎将索然无味。我相信您不久即将拜访费城,以便和我的好友乔治·霍克斯一同处理书的出版事宜。当您在我们城中停留时,不知能否请您到我们白亩庄园多待几天?我们的温室贮有大量兰花——有些实际上和您描绘的兰花一样美丽。我想您会喜欢,或许您甚至可能想为它们作画。(任何一朵花如能得您给它画像,我们都会深感荣幸!)毫无疑问,我父亲和我都会很高兴和您结识。只要您让我知道您何时到,我就派私人马车到火车站接您。一旦您光临寒舍,我们将满足您的一切需求。请别拒绝我,让我再次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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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真诚的,阿尔玛·惠特克</blockquote>
他在一八四八年五月中旬到达。
当马车停靠在屋前时,阿尔玛正在她的书房使用显微镜。一个高瘦、浅棕色头发、身穿灯芯绒棕色西装的年轻人从马车里走出来。隔这么远的距离,他看起来似乎不过二十岁——尽管阿尔玛知道这不可能。他只提了个小皮箱,皮箱看起来不仅仿佛已周游世界多次,而且仿佛在这天结束前就会整个儿解体。出去迎接他之前,阿尔玛观察了一阵子。多年来,她亲眼看过许多人来到白亩庄园,根据她的经验,首次到访者总是做相同的事:他们在半途停下来,目瞪口呆地望着眼前的房子,因为白亩庄园气魄宏伟、令人生畏,尤其在第一眼看到的时候。毕竟,这地方原本就是为达到震慑效果而特意设计的,很少有哪个客人能够隐藏自己的敬畏、忌妒或恐惧之情——尤其在他们不知道有人在监视的时候。
然而,派克甚至没看房子一眼。事实上,他立即转过身去,背对着大宅,注视比阿特丽克斯的希腊式花园——为了纪念她,阿尔玛和汉娜克数十年来让花园保持原样。他稍微后退,仿佛想感受得更清楚,而后,他做了件最古怪的事:他放下皮箱,脱去外套,走到花园西北角,接着跨大步走到斜对面的东南角。他在那儿站了一会儿,环顾四周,而后用步伐量出两个邻接边界的长宽,接着迈起了勘测员测量产权边界的大步伐。走到西北角时,他摘下帽子,搔搔头,踌躇了一会儿,而后放声大笑。阿尔玛听不见他的笑声,但是她可以看得很清楚。
她再也无法忍耐,便冲出马车房和他会面。“派克先生。”她说道,伸出手来走近他。“你准是惠特克小姐吧!”他说道,脸上带着亲切的笑容,握住她的手打招呼,“我不敢相信我在这里看到什么!你得告诉我,惠特克小姐——哪个天才狂人根据欧几里得严格的几何理想,费心创造出这个花园?”
“是先母的灵感,先生。要不是她在多年前过世,她肯定会很高兴知道您看出了她的目的。”
“谁看不出来?这是黄金比例!这儿有成双的方格,包含反复出现的方格网——此外还有几条小径,把整个结构隔成几个直角三角形。太美妙了!有人愿意费心做这件事,而且规模如此壮观,真叫人惊讶。那些黄杨木也很完美,似乎是一切组合的方程式。她肯定是个有趣的人。”
“有趣……”阿尔玛考虑这个可能性,“这个嘛,确实,先母有幸拥有精确有趣的脑袋。”
“真了不起。”他说道。他似乎仍未注意到房子。“很荣幸认识你,派克先生。”阿尔玛说道。
“彼此彼此,惠特克小姐。你的信真是厚道。我得说,我很享受这趟私人马车行——在我漫长的一生中,这可是头一遭。我很习惯和哭哭啼啼的小孩儿、愤怒的动物和大嗓门、抽粗雪茄的男人挤在一起旅行,所以这么长一段孤独宁静的时间,简直让我不知如何度过。”
“那么你是如何度过的?”阿尔玛问道,对他的热诚报以微笑。“我和路上的宁静风景交朋友。”在阿尔玛对这迷人的回答做出回应前,她看见派克先生脸上露出担忧的神情。她转头看他在看什么:一个仆人提着派克先生的小件行李,走进白亩庄园令人望而生畏的前门。
“我的皮箱……”他说道,伸出一只手来。“我们只是帮你拿到你的房间,派克先生,放在你的床边等候你,需要时它就在那里。”
他摇摇头,感到难为情。“当然,”他说,“我真笨,我赔不是。我不习惯仆人,诸如此类的事。”
“你是不是更希望随身带着你的皮箱?”“不,一点儿也不。原谅我的反应,惠特克小姐。但是如果你像我一样只有一件人生资产,看着一个陌生人提着它离开,是有点儿让人担心!”“你的人生资产远远不只一件,派克先生。你有你非凡的艺术才华——这样的才华,霍克斯先生和我都从未见过。”他笑了起来。“啊!谢谢你的夸奖,惠特克小姐。但是我拥有的其他一切,都放在皮箱里,或许我更看重这些珍贵的小家当!”此时,阿尔玛也笑了起来。通常存在于两个陌生人之间的拘谨彻底不存在了。或许根本不曾存在。“请你告诉我,惠特克小姐,”他高高兴兴地说,“白亩庄园还有其他什么精彩的东西?还有我听说你研究苔藓,这是怎么回事?”就这样,一个小时过后,他们一同站在阿尔玛的巨石当中,讨论曲尾藓。
她原本打算先带他去看兰花,或者说,她根本从未打算带他去看苔藓层——因为从来没有其他人表示过对此有兴趣——但是当她开始谈起自己的工作时,他就坚决要求她带他去看。
“我要警告你,派克先生,”他们一起走过原野时,她说,“多数人觉得苔藓相当乏味。”
“这可不会吓到我,”他说,“其他人觉得乏味的主题,我常常能在其中发现魅力。”
“这一点我们很像。”阿尔玛说道。“不过,请告诉我,惠特克小姐,苔藓有什么地方让你欣赏?”“它们的尊严,”阿尔玛毫不犹豫地回答,“还有沉默和智慧。就研究重点而言,我喜欢它们的新鲜。苔藓不像其他比较大型、比较重要的植物,都已经被许多植物学家思考过、拨弄过。我想我还欣赏它们的谦逊。苔藓优雅含蓄,保有美感。比起苔藓,植物界的其他一切似乎都相当呆板平淡。你了解我的意思吗?你知道那些大朵艳丽的鲜花,有时看起来就像傻傻的白痴——张大着嘴摆来摆去,显得那样不知所措。”“恭喜你,惠特克小姐。你把兰属植物描述得惟妙惟肖。”她吃了一惊,双手捂住嘴。“我冒犯了你!”但是派克先生脸上挂着笑容。“一点儿也不,我是跟你说着玩儿的。我从不曾为兰花的聪明才智辩护过,也永远不会。我爱兰花,但我也承认,兰花似乎不太聪明——从你的描述标准看来。但是我很喜欢听人为苔藓的聪明才智辩护!感觉好像你正在写一封性格说明书来捍卫苔藓。”
“非得有人捍卫苔藓不可,派克先生!因为苔藓那么被人忽视,而它们的品格却是那么高尚!事实上,我发现小型世界是乔装而成的伟大献礼,因此能去研究是一种荣幸。”
安布罗斯·派克对这些似乎一点儿都不觉得枯燥。他们走到巨石群时,他对阿尔玛提出数十个问题,他把脸凑近苔藓部落,看起来就像他的胡子是从石头里长出来一样。他仔细听她说明每一个种类,谈论她刚萌芽的变异理论。或许她讲得太冗长了,她的母亲可能会这么说。即使在讲话时,阿尔玛也担心自己可能会让这个可怜人觉得乏味透顶;然而,他却听得如此热情!将长久以来过度满溢的个人想法一吐而出,她觉得自己放松了下来。一个人无法把热情锁在自己内心太久,即渴望能和一个同伴分享,而阿尔玛有数十年的想法,一直等待着与人分享。
没过多久,派克先生扑倒在地,好端详一块巨石的下方,检视藏在这些隐秘岩架当中的苔藓层。他观察得很起劲,一双长腿从岩石底下冒出来。阿尔玛觉得自己这辈子从没这么快乐过,她一直想让人看看这一切。
“我想问你一个问题,惠特克小姐,”他从岩架底下呼喊,“你的苔藓部落的真实本性是什么?如你所说,它们有本事让自己显得谦虚委婉。然而,根据你告诉我的,苔藓有相当多的才能。你的苔藓究竟是友善的拓荒者,还是充满敌意的掠夺者?”
“你的意思是,是农人还是海盗?”阿尔玛问道。“正是。”
“我说不准,”阿尔玛说,“或许两者都有一点儿吧,我自己也老是在纳闷。
我可能得再花大约二十五年去学习。”“我佩服你的耐心。”他说道,终于从岩石底下滚了出来,随意横躺在草地上。久而久之,对安布罗斯逐渐了解后,她将得知,他想休息的时候,无论何时何地,都能让自己躺倒在地,甚至在正式的客厅里,他也会瘫倒在地毯上,只要心血来潮——尤其在他的思考和席上的对谈使他觉得愉快的时候。世界是他的躺椅,在其中是多么自由自在。阿尔玛永远无法想象这种自由自在的感觉。在这一天,他仰天而躺,她则小心翼翼地坐在旁边的一块岩石上。
现在阿尔玛看得出,派克先生的年纪比他起初看上去的要大得多。当然啦——如果他像一开始看上去的那么年轻,绝不可能创作出如此大量的作品。是他热切的姿态和他轻快的步伐,才使他从远处看起来像个大学生。还有他简陋的棕色服装——正是贫穷的年轻学者才有的打扮。然而,从近处看,你能看出他的年纪——尤其当他躺在阳光下,扑倒在草地上,没戴帽子的时候。他的脸有淡淡的皱纹,饱经风霜的褐色皮肤和雀斑,鬓角的浅棕色头发开始变白。阿尔玛猜他三十五六岁。比她年轻十几岁,不过,却也不算孩子。
“你把世界研究得这么详尽,肯定从中得到极大的收获,”安布罗斯继续说,“我发现,太多人对小小的奇迹不闻不问。在细节当中能比在概况当中找到更多潜力,但大部分人都没办法训练自己对此进行长时间的研究。”
“可是有时候,我担心自己的世界变得太过于细节了,”阿尔玛说,“关于苔藓的著作,我得花许多年去写,我的研究结论曲折复杂,正像精细的波斯微型画,只能用放大镜端详。我的作品不能让我出名,也不能给我收入——因此你能够了解,我很善于运用时间!”
“但是霍克斯先生说,你的书得到了很好的评价。”“当然——评价的人,是地球上十几位深深关注苔藓学的绅士们。”“十几位!”派克先生说,“有那么多?别忘了,女士,现在跟你谈话的这个人,在他漫长的一生中可是没出版过任何作品,而他可怜的父母担心他成为可耻的懒汉。”
“但你的作品出色极了,先生。”
他对这赞美不以为然地挥挥手。“你是否在工作中找到尊严?”他问道。
“是的,”阿尔玛对这问题想了一会儿之后说,“尽管有时候我不知道为什么。世界上大多数人——尤其是受苦受难的穷人——我想都会很高兴永远不需要再工作。因此,我为什么费尽功夫研究一个这么少人关心的题目?如果我这么欣赏苔藓的结构,我为什么不就满足于欣赏苔藓,或甚至画苔藓?我为什么一定要找出苔藓的秘密,求它们解答生命本质的问题?我有幸出身于富有家庭,你也看到了,因此我一辈子根本不必工作。那我为什么不乐得游手好闲,让我的脑子像这些草一样随意蔓生?”
“因为你对万物,”安布罗斯简单地回答,“以及万物的巧妙安排感到有兴趣。”
阿尔玛脸红了:“你的话让我显得很伟大。”“是很伟大啊。”他像之前一样,坦诚地说道。他们默默坐了一会儿。在他们后方的树林,一只画眉正在鸣叫。“这真是一场上好的私人独唱会!”听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派克先生说道,“让人想为它鼓掌!”“这是白亩庄园一年当中听鸟声的最佳时节,”阿尔玛说,“有些早晨,坐在这片草地的某棵樱桃树下,你能听到乐团中的每一只都在为你演奏。”“哪天早上我也想听听。我待在丛林时,深深想念我们美国的鸟叫声。”“但是你待的地方肯定有许多优美的鸟类!”“是的——优美而珍奇,但是不一样。你会非常思念童年时代熟悉的声音,你知道的。有时候,我会在梦中听见哀鸽啼叫。听起来非常真实,令我心碎,让我希望永远不要醒来。”
“霍克斯先生跟我说,你在丛林待了许多年。”“十八年。”他近乎困窘地微笑道。“多半待在墨西哥和危地马拉?”
“完全待在墨西哥和危地马拉。我想到更多的地方看看世界,却似乎离不开那个地区,因为我不断地发现新东西。你知道怎样的——你发现一个有趣的地方,开始查看,而后秘密一个接着一个揭露出来,直到你无法抽身离去。而且,我在危地马拉发现某些兰花——尤其是隐蔽的附生植物——就是不肯为我开花。没有看见它们开花,我不肯离开。我对此变得相当坚持,可它们也一样坚持。有些让我等了五六年,才终于瞥到一眼。”
“那你最后为什么回国来?”“寂寞。”
他有最让人感到意外的坦率态度,令阿尔玛大感惊叹。她永远无法想象承认自己有寂寞这样的弱点。
“况且,”他说,“我生了病,无法继续过艰苦的生活。我反复发烧。尽管我该说,并不完全令人不快。我在发烧时,出现非凡的异象,当然也出现幻听。有时让人有跟随的冲动。”
“异象还是幻听?”“两者都有!可我不能对我母亲做这样的事。自己的儿子在丛林里失踪,这会使她的灵魂遭受太大痛苦。她永远都会纳闷我发生什么事。尽管我敢打赌,她现在仍然纳闷我发生了什么事,但至少她现在知道我还活着。”
“那么,你家人这些年来肯定很想念你。”“喔,我可怜的家人。我很令他们失望,惠特克小姐。他们是正派的人,而我的生活方向却如此起伏不定。我很同情他们,尤其对我母亲。她认为—— 我想这也是理所当然的——我极其恶劣地一脚踩在抛于我面前的珍珠上。我在哈佛只待了一年就走,你瞧。大家都说我前程似锦——无论这个词传达的意思是什么——可是大学生活不适合我。由于某种独特的神经系统,我就是无法忍受待在学院里。况且,谈笑风生的俱乐部和成群结伙的年轻人从来不吸引我。你或许不知道,惠特克小姐,大学生活的大部分安排都是围绕着俱乐部和成群结伙的年轻人。如同我母亲所说,我总是坐在角落里画植物。”
“谢天谢地!”阿尔玛说道。“或许吧。我想我母亲不会同意,我父亲去世的时候,还在为我的职业选择生气——如果你可以称之为职业的话。对我长期受苦的母亲来说,幸运的是,我弟弟雅各布赶上了我,成为孝子的表率。他效法我上了大学,但和我不同的是,他在大学待够了预期的时间。他奋力念书,取得每一项荣誉,尽管我有时候担心他这么努力可能有损他的脑子。他目前在弗雷明汉,站在我父亲和祖父曾经为他们各自的会众布道的讲坛上。他是个好人,我的弟弟,他很成功,他是派克家的光荣。社区的人都很钦佩他,我也非常喜欢他,可是我不羡慕他的生活。”
“所以,你出身于牧师家庭啦?”“的确——我自己本来也打算当牧师。”“出了什么事?”阿尔玛颇大胆地问道,“你和上帝疏远了吗?”“不,”他说,“正好相反,我跟上帝太接近了。”
阿尔玛好奇这句话的含意,想问问他,可她觉得已经逼他太甚,而她的客人亦未详细说明。他们在宁静中休息了好一阵子,听画眉鸣叫。过了很长一段时间,阿尔玛发现派克先生睡着了。他睡得多么突然!上一刻还醒着,下一刻就睡着了!她想起来,长途旅行肯定使他疲惫不堪——她却在这儿用一堆问题围困他,用她的苔藓植物和变异理论来烦他。
她默默地站起来,走到对面另一个巨石区,再次思索她的苔藓部落。她感到非常高兴,非常轻松。这位派克先生多么令人愉快!她不知他会在白亩庄园待多久。或许她能说服他待上整个夏天。这地方有这么一个友善好奇的人,将会多么令人高兴,就像有个弟弟一样。她以前从未想象过有个弟弟,此时她极端渴望安布罗斯成为她的弟弟。她得跟她父亲谈谈这件事。他们肯定能在老旧的乳品作坊给他弄间画室,只要他想待下来。
大约半个小时后,她留意到派克先生在草丛里动了动。她走回他旁边,对他笑笑。
“你睡着了。”她说道。“不,”他纠正她,“睡眠制伏了我。”
他仍然仰躺在草地上,像猫或婴儿一样四肢摊开。在阿尔玛面前昏沉睡去,他似乎一点儿都不感到不自在,因此她也不觉得不自在。
“你一定很疲倦,派克先生。”“我已经疲倦了好多年,”他坐了起来,打个哈欠,把帽子戴回头上,“不过,你真是个宽宏大量的人,拨出这段时间给我休息。我感谢你。”
“噢,你也很宽宏大量,听我聊苔藓。”
“这是我的荣幸。我希望能再多听一些。我打盹儿的时候才在想,你过的生活真叫人羡慕,惠特克小姐。一个人可以花一生的时间,钻研像苔藓这样细微精致的东西——同时身边还有爱你的家人陪伴,过着舒适的生活。”
“对于一个在中美洲的丛林待了十八年的人来说,我的生活看起来恐怕很乏味。”“一点儿也不。要说呢,我渴望过一种比我至今体验过的稍微乏味一点儿的生活。”
“小心别许错愿哟,派克先生。乏味的生活可不像你想象中的有趣!”
他笑了起来。阿尔玛凑上前去,坐在他身边,就坐在草地上,把她的裙子塞在自己的腿底下。
“我必须向你坦白一件事,派克先生,”阿尔玛说,“有时候,我担心自己花在这些苔藓层上的心力,没有任何用处和价值。有时我希望自己有更耀眼、更绚丽的东西贡献给世界——像你的兰花作品,我想。我虽然勤奋自律,却没有独特的才华。”
“所以你虽然勤劳,却缺乏独创性?”“没错!”阿尔玛说,“正是这样!就是如此。”“算了吧!”他说,“你没有说服我。我真不明白你为什么甚至想要说服你自己相信这么愚蠢的事。”“你很善良,派克先生。今天下午,你让一个老太太觉得自己被人注意。
但是我很清楚自己的生活真相。我在苔藓领域这方面的工作没让谁感到兴奋,除了成天看着我工作的牛和乌鸦。”
“牛和乌鸦很有欣赏才华的眼光,惠特克小姐。请相信我的话——我经年累月地作画,一直都只为了娱乐它们。”
当天傍晚,霍克斯和他们在白亩庄园一起用餐。这是霍克斯首次见到安布罗斯,他对此极度兴奋——或者说是对霍克斯这样严肃的老家伙而言所能有的最兴奋的程度。
“认识你是我的荣幸,先生。”霍克斯微笑着说,“你的作品带给我最穿透人心的快乐。”
霍克斯的真诚让阿尔玛感动。她知道她的朋友不能告诉画家的事——过去这年,是霍克斯家里经历剧变的一年,安布罗斯的兰花使霍克斯暂时摆脱阴郁的套索。
“我由衷感谢你的鼓励,”派克先生回答,“不幸的是,我的感谢是我目前唯一的补偿方式,却是出自真心。”
至于亨利,那天晚上他心情不佳。阿尔玛从十步以外就看得出来,她深深希望父亲不会和他们一起用餐。她忘了提醒她的客人,她的父亲性格粗暴,此时她后悔了。可怜的派克先生即将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陷入虎口,而这只老虎显然饥饿又愤怒。她也后悔她和霍克斯都没想到带来其中一幅非凡的兰花作品给她父亲看看,这表示,亨利对这位安布罗斯·派克一无所知,以为他只是一个对兰花感兴趣的人和一位画家——两者都不属于他可能欣赏的类型。
毫不意外,晚餐开始得不太妙。“这个人又是谁?”她的父亲问道,直直盯着他的新客人。
“这是安布罗斯·派克先生,”阿尔玛说,“我之前告诉过你,他是自然学者和画家,霍克斯最近发现了他。爸,他画的兰花是我见过的最精美的作品。”
“你画兰花?”亨利问派克先生说,用的语气就像另一个人在问:“你抢劫寡妇?”
“噢,我在尝试,先生。”“每个人都在尝试画兰花,”亨利说,“没啥新鲜。”“您说得有道理,先生。”“你画的兰花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派克先生认真思考这个问题。“我说不上来,”他承认,“我不知道是否有任何特别的地方,先生——除了我一直在画兰花之外。将近二十年来,我只做了这件事。”
“好吧,这是个荒唐的职业。”
“我同意,惠特克先生,”画家泰然自若地说,“只不过我绝不会称之为职业。”
“你怎么谋生?”“您又说得很有道理。不过,从我的穿着您或许能看得出来,我究竟是否在谋生尚有争议。”“我不会把这件事当作特点一样四处宣传,年轻人。”“相信我,先生——我没有。”
亨利瞅着他,看着那套破旧的西装和他蓬乱的胡子。“那是怎么回事?”他询问,“你为什么这么穷?你像流氓一样挥金如土吗?”
“爸……”阿尔玛尝试说道。“很遗憾,不是的,”派克先生似乎未被冒犯地说,“我家从来没有金银财宝供我挥霍。”“你父亲做哪一行?”
“目前,他已经跨越死亡的分水岭。不过在这之前,他在麻州的弗雷明汉当牧师。”
“那你为什么不是牧师?”“我的母亲也有相同的疑问,惠特克先生。我怕我对宗教有太多的疑问,当不成好牧师。”“宗教?”亨利皱起眉头,“宗教和当个好牧师有什么鬼关系?这个职业和其他任何职业没什么两样,年轻人。你融入工作中,不要透露自己的见解。所有的好牧师都这么做——也应该这么做!”
派克先生愉快地笑了起来。“要是二十年前有人这么告诉我就好了,先生!”“在这个国家,一个健康聪明的年轻人没有任何借口不飞黄腾达。即使是牧师的儿子,也应该可以找到可勤奋从事的工作。”“很多人会同意您的话,”派克先生说,“包括我已故的父亲。不过,我过着比自己社会地位低的生活已有多年。”“而我一直过着比自己社会地位高的生活!想当年我还是年轻小伙子,像你这个年龄的时候,第一次到美国来。我发现整个国家遍地是钱,我只需要用我的手杖顶端捡起来。所以你有什么贫穷的借口?”
派克先生直视亨利的眼睛,没有丝毫恶意地说:“少了一支好手杖,我想。”阿尔玛难以下咽,低头凝视自己的盘子,霍克斯也同她一样,可亨利似乎没有听见。有些时候,阿尔玛为她父亲加重的耳聋感谢老天。他已经把注意力转向男管家。
“我告诉你,贝克尔,”亨利说,“这星期如果再让我晚餐吃到一次羊肉,有人会被枪毙。”“他不是真的会把人枪毙。”阿尔玛低声向派克先生保证。“我也这样认为,”她的客人也悄声地说,“否则我已经没命了。”
接下来的晚餐时间,霍克斯、阿尔玛和派克先生愉快地交谈,或多或少介于他们三人之间——亨利则是喘息、咳嗽、对晚饭的各方面表示不满,甚至数次打盹儿,下巴垂在胸前。他毕竟已经八十八岁。值得庆幸的是,派克先生对这一切似乎毫不在乎,而霍克斯则是早已习惯此种行为,阿尔玛终于也稍微放松下来。
“请原谅我父亲,”阿尔玛在亨利的一次打盹儿中,低声说,“霍克斯很了解他的情绪,但是对没有接触过我们这位亨利的人来说,他的盛怒可能令人不安。”
“他在餐桌上真像熊。”派克先生答道,口吻中的钦佩多过惊骇。“他确实像,”阿尔玛说,“不过幸好就像熊一样,他有时会冬眠一下,给我们喘息的机会!”这个评论甚至让霍克斯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安布罗斯却仍在端详亨利睡觉的身影,思索着什么。“我自己的父亲非常严肃,你瞧,”他说,“他的沉默总是让我害怕。有一个言行如此自由的父亲,让我觉得真好。你总是知道自己该怎么办。”“这一点,确实如此。”阿尔玛同意。“派克先生,”霍克斯换个话题,说,“请问你目前住在哪里?我发送信件的地址在波士顿,可你刚刚提到,你家人住弗雷明汉,因此我不能肯定。”“目前,先生,我没有家,”派克先生说,“你提到的波士顿住址,是我的老友塔珀的住家,他从我短暂的哈佛生涯开始就待我很好。他家在波士顿拥有一间小印刷厂——不像你这里这么好,可是也管理得完善稳固。他们最为人熟知的是手册和广告单那方面的东西。我离开哈佛后,在塔珀家当了几年排字员,发现自己精于此技。我首次学到平版印刷也是在那里。实际上,跟画画很相似,只不过你是画在石版上——你们两个当然都知道这些!原谅我。我不习惯谈论自己的工作!”
“是什么吸引你去墨西哥和危地马拉,派克先生?”霍克斯继续轻声问道。“这又得归功于我的朋友塔珀。我对兰花一直很着迷,某一天,塔珀想到一个计划,让我去热带地区待上几年,作几幅画之类的,然后我们合作一本关于热带兰花的精美图书。他恐怕认为这能让我们两人致富。我们那时候很年轻,他对我充满信心。”“于是我们凑了些钱,塔珀把我送上小船。他吩咐我投奔世界,让自己名噪天下。惨的是,我不大会制造噪音。更惨的是,我在丛林的几年变成了十八年,这我跟惠特克小姐说明过了。凭着节俭和毅力,我让自己在那里活上了将近二十年,我很骄傲的是,我没有跟塔珀或任何人要过钱,除了他最初的投资之外。不过,我想可怜的塔珀会觉得,他对我的信心是个错误。我去年终于回国后,他虽然好心让我用他家的印刷机,制作你们已经看过的石版画,但是——这也是相当情有可原——他早就失去了和我共同编写书的欲望。对他来说,我的步伐太过缓慢。他现在有家庭了,没法子把时间耗费在这种昂贵的计划上。尽管如此,他始终是我英勇的好友。他让我睡他家的沙发,回到美国后,我又一次在他的印刷厂帮忙。”
“你现在的计划呢?”阿尔玛问道。派克先生举起双手,仿佛在祈求上天。“我已经很久没做计划了,你瞧。”“但是你想做什么?”阿尔玛问道。
“以前从来没有人问过我这个问题。”“我还是要问你,派克先生。希望你诚实地回答我。”他那双浅棕色的眼睛看着她。他确实神情疲倦。“那我告诉你,惠特克小姐,”他说,“我希望永远不再旅行。我想在一个相当宁静的地方度过我的余生——以相当缓慢的步调工作——让我听得见自己在过日子。”
霍克斯和阿尔玛互相交换了眼色。亨利仿佛感觉到自己被人遗忘,突然惊醒过来,把注意力移转到自己身上。
“阿尔玛!”他说,“扬西上星期那封来信,你读了吗?”“我读了,爸。”她答道,猛然改变语气。“你怎么看?”
“我认为那是个不幸的消息。”“那还用说。让我发了一顿可怕的脾气。不过,你的朋友们怎么看?”亨利问道,向他的客人们挥着酒杯。“我不认为他们清楚这件事。”阿尔玛说道。“那就把情况告诉他们,女儿。我需要意见。”
这奇怪得很。亨利通常不征求意见。但是他挥着酒杯,又一次催促她,于是她开始发言,跟霍克斯和派克先生两人讲了起来。
“噢,是关于香草的事,”她说,“大约十五年前,一个法国人说服了我父亲,在塔希提投资建了一个香草种植园。现在我们得知,种植园经营失败,法国人也销声匿迹。”
“连同我的投资。”亨利加了一句。“连同我父亲的投资。”阿尔玛予以证实。“一笔可观的投资。”亨利予以阐明。“一笔相当可观的投资。”阿尔玛附和道。她对此非常清楚,因为款项的转移手续由她亲自安排。“照理说应当可行,”亨利说,“因为气候适合。香草藤长得很茂盛!扬西亲眼看到的,长到六十五英尺高。那个该死的法国人说,香草能在那里长得很快乐,这点他没说错。藤蔓长出的花和你的拳头一样大,就跟他说的完全一样。那个小法国人是怎么告诉我的,阿尔玛?‘在塔希提种香草,比你睡觉时放屁还要容易。’”
阿尔玛脸色煞白,瞥了瞥她的客人。霍克斯礼貌地折了折大腿上的餐巾,派克先生则坦然地露出笑意。
“所以,什么地方出了错,先生?”派克先生问,“我想探听一下。”
亨利朝他瞪眼。“藤蔓不结果,开花之后就谢了,从来没长过半个该死的豆荚。”
“请问原来的香草植物来自哪里?”“墨西哥,”亨利咆哮道,以全面挑战的态度,盯着他,“那你倒是告诉我,年轻人——什么地方出了错?”阿尔玛此时慢慢开始窥见一些端倪。她为什么会低估了她的父亲?怎么可能有任何事情逃得过这老头子的法眼?即使在他脾气暴躁时,即使在他半耳聋状态下,即使在他睡觉时,他竟然完全清楚谁坐在他的餐桌前:才在墨西哥花了近二十年研究兰花的专家。阿尔玛这时想起来,香草正是兰科植物。他们的客人正受到测试。
“香荚兰属。”派克先生说道。“正是,”亨利确认道,把他的酒杯放到餐桌上,“我们在塔希提种这东西。
说下去吧。”“我在墨西哥各地看到过,先生。大部分在瓦哈卡附近。你在波利尼西亚的人员,那个法国人,他没说错——这是一种生长旺盛的爬藤植物,我猜想,它能很愉快地适应南太平洋气候。”
“那这该死的植物为什么不结果?”亨利质问道。“我说不准,”派克先生说,“毕竟我从来没亲眼看到您提到的植物。”“那你也只是个没用的兰花素描匠,是吧?”亨利厉声说道。“爸……”
“不过,先生,”面对这侮辱,派克先生毫不在意,继续说,“我能提出一个理论。你的法国人最初在墨西哥取得他的香草植物时,或许不小心买到了当地人称作‘驴耳’的香荚兰属,该品种永远不结果。”
“那他是笨蛋。”亨利说道。“不见得,惠特克先生。专家的眼睛才看得出结果和不结果的两种香荚兰之间的区别。这是常见的错误,当地人也经常把这两个品种搞混,甚至极少有植物学者能分辨其不同。”
“你能分辨吗?”亨利质问道。
派克先生犹豫了一下。显然,他不想贬损一个他从未见过的人。“我在问你问题,小子。你能分辨两种香荚兰的不同,或者不能?”“总体说来吗,先生?是的,我能分辨。”“那么那个法国人就是笨蛋,”亨利断定,“而我在他身上投入资金,更是大笨蛋,因为如今我在塔希提已经浪费了三十五亩上好的低地,种了十五年不结果的香草藤。阿尔玛,今晚给扬西写封信,叫他拔掉全部的香草藤,喂猪吃,改种甘薯。然后再告诉扬西,要是他发现那个浑蛋法国人,也可以把他喂给猪吃!”
亨利站了起来,一瘸一拐地走出房间,愤怒得没吃完晚饭。霍克斯和派克先生目瞪口呆地看着远去的人影——戴着假发,穿着老旧的天鹅绒马裤,那样离奇有趣。
至于阿尔玛,她有一股强烈的胜利感。法国人输了,亨利输了,塔希提的香草种植园肯定也失败了。但是她认为,安布罗斯今晚赢了,在白亩庄园晚餐桌前的首次露面中。
这也许只是小小的胜利,但最后或许可以成就些什么。
当天晚上,阿尔玛被奇怪的声音吵醒。
之前她正睡得昏昏沉沉,而后,仿佛被甩了一巴掌那样突然,她醒了过来。她抬眼向黑暗中看去。她房间里是不是有人?是汉娜克吗?不。没有人在那里。她躺回枕头上休息。今夜凉爽宁静。是什么打断了她的睡眠?人声?多年来第一次,她不由得想起普鲁登丝小时候被带到白亩庄园的那个夜晚,被一群男人围住,身上沾满了血。可怜的普鲁登丝。阿尔玛真该去探望她。她应该更努力维系与她妹妹的关系,然而,根本就没有时间。她的四周一片寂静。阿尔玛开始再度入睡。
她又听见了声音。阿尔玛的眼睛又一次猛地睁开。那是什么?的确,听起来像是人声。但是这时候谁还醒着?
她起身裹上披肩,娴熟地把灯点着。她走到楼梯顶端,越过栏杆望过去。起居室的灯亮着;她看到门底下的亮光。她听得见她父亲的笑声。他跟谁在一起?他是不是在自言自语?亨利如果需要什么,为什么没有人叫醒她?
她走下楼梯,看见父亲坐在长沙发椅上,身旁坐着派克先生。他们正在看几幅素描。她父亲穿着白色长睡衣,戴着老式睡帽,喝得满脸通红。派克先生仍然穿着他的灯芯绒棕色西装,头发比白天的时候更蓬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