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骚乱的信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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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四八年,阿尔玛开始忙着写她的新书《北美苔藓全集》。在过去的二十六年里,她已经发表了其他两部著作——《宾州苔藓全集》和《美国东北部苔藓全集》,这两部叙述详尽的巨著,都由她的老友霍克斯精美地出版。

阿尔玛的头两部著作受到植物学界的青睐。她在数本著名的期刊中得到讨喜的评论,被公认为苔藓分类学的天才。阿尔玛对这一学科的掌握,不仅来自对白亩庄园及周遭苔藓所做的研究,也来自与全国和世界各地的植物收藏家进行的标本交易。这些交易很容易执行——阿尔玛早已知道怎么引进植物,而苔藓的运送毫不费力。你只要将之干燥、装箱、运上船,它们即可在旅程中成功存活下来。苔藓几乎不占空间,几乎没有重量,因此船长不会介意多装一件货物。苔藓永远不腐烂。干燥的苔藓是运输的理想选择,事实上,人们使用苔藓作为包装材料已有数世纪之久。确实,阿尔玛在她的探索之初即发现,父亲的码头仓库已经塞满数百种来自全球各地的苔藓,它们全部隐藏在被人遗忘的角落和木箱中,完全被人忽视、未经审视——直到阿尔玛放在显微镜下观察。

通过这些探索和引进,阿尔玛得以在过去的二十六年里,收集了近八千种苔藓,她把这些苔藓保存在特殊的标本箱中,存放在马车房的干草棚内。在当时全球苔藓的研究领域中,她的知识体系算是异常丰富,尽管她本身从未离开过宾州。她与从火地岛到瑞士各地的植物学家保持通信,关注在比较晦涩的科学期刊上激烈进行的分类学论战,比如关于这或那枝平藓属或小金发藓属植物是一种新植物,或只是某种已被记录在案的植物的变种。有时候,她用自己精心阐述的论文发表自己的意见。

而且,她现在用自己的全名发表文章。她不再是“A. 惠特克”,而是“阿尔玛·惠特克”。名字没有附上开头字母——没有任何学位的证据,不是任何著名科学协会的会员,甚至连“夫人”这种赋予女士的尊称都没有。很明显,现在人人都知道她是女人,但这无关紧要。苔藓不是竞争性的领域,或许正因如此,她才能够进入这个领域,未遇到任何阻拦。除此之外,还有她本身的不屈不挠。

随着阿尔玛多年来对苔藓世界的了解,她更加明白为什么从前没有人对苔藓做过全面研究:从简单的角度来看,似乎没有什么可以研究。苔藓一般不是由它本身来定义,而是由它欠缺的部分,事实上,苔藓欠缺许多部分。苔藓不结果,没有根,高度不超过几英寸,因为没有足以支撑本身的内部细胞架构;苔藓不能在体内传输水分;苔藓甚至不能发生性关系。(或至少不能以任何明显的方式发生性关系,不像百合花或苹果花——事实上,也不像任何其他花—— 有明显的雌雄器官。)从人类的肉眼观察,苔藓的繁殖是一个谜。因此,苔藓也有一个为世人所知的名称:隐婚——隐花植物门的通俗叫法。

在各个方面,苔藓可能看似平凡、单调、朴素,甚至原始。相比之下,从最简陋的城市人行道上冒出来的最简单的杂草,都还要复杂许多。不过,很少有人了解但阿尔玛却逐渐了解的一点是:苔藓强壮得不可思议。苔藓吃石头,却几乎没有什么东西反过来吃苔藓。苔藓吞食巨石,虽然缓慢,却具破坏性,一餐持续数个世纪。只要时间够长,一个苔藓部落能使悬崖变成砾石,砾石变成表土。在一层层裸露的石灰岩底下,苔藓部落形成湿淋淋、有生命的海绵,牢牢附着,直接从石头上吸取含钙的水。久而久之,苔藓和矿物质融合在一起,本身变成石灰华大理石。在那坚硬的乳白色大理石表面,你永远看得见蓝、绿和灰色的纹理——古苔藓部落留下的遗迹。圣彼得大教堂本身,即是以这种由古苔藓部落生成并染色的产物建造而成。

苔藓生长在其他任何东西都无法生长的地方。它长在砖头上,长在树皮和屋瓦上,长在北极圈和气候最温和的热带,也生长在树懒的毛皮上、蜗牛的背上、腐朽的人骨上。苔藓,阿尔玛得知,是在曾被烧毁或成为不毛之地的土地上重新出现的第一个植物生命迹象。苔藓敢于诱使森林重获新生,是一种复活机器。一丛苔藓能够连续四十年呈休眠干燥状态,而后,只要泡个水,即可再度复苏。

苔藓唯一需要的是时间,而阿尔玛逐渐明白,世界能够提供大量的时间。她留意到,其他学者也开始提出相同的观点。到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阿尔玛已经读过查尔斯·赖尔的《地质学原理》,书中写到,地球远比任何人意识到的更为古老——甚至可能已经有数百万年。她欣赏约翰·菲利普斯的近期著作,他在一八四一年提出的地质年代表,甚至比赖尔的估计更为久远。菲利普斯认为,地球已经历经三个自然历史时代(古生代、中生代和新生代),他还识别出每个时期的化石动植物——包括化石苔藓。

世界古老到令人难以想象,这一想法并未让阿尔玛感到震惊,尽管这确实让许多人感到震惊,因为这直接否认了《圣经》的教义。然而,阿尔玛有她自己独特的时间理论,赖尔和菲利普斯在研究中提到的原生洋页岩化石记录只是提供了进一步的佐证。阿尔玛认为,宇宙中有数种不同的时间同时运作。身为一名勤奋的分类学家,她甚至予以区别,并为之命名。

首先,阿尔玛确定存在着所谓的“人类时间”,记述有限的凡人记忆,以历史记载中的错误回忆为基础。“人类时间”是短暂的水平机制,又直又窄地延伸出去,从不太久远的过去,直到难以想象的未来。然而,“人类时间”最显著的特征是,它以惊人的速度快速移动。弹指之间,通过宇宙。对阿尔玛来说最不幸的是,她的凡人时光——就像其他每个人的凡人时光——落在“人类时间”的范围内。因而,她痛苦地意识到,她不会在这里久待。她的存在只是瞬间,就像其他人一样。

另一端,阿尔玛认为,则存在着“神圣时间”——一种难以理解的永恒,是星系发展的地方,也是上帝的居所。她对“神圣时间”一无所知,别人也是如此。事实上,那些声称自己对“神圣时间”有任何理解的人,很容易让她感到不耐烦。她没有兴趣研究“神圣时间”,因为她认为人类的智慧无法理解。那是时间之外的时间,因此她不谈此事。尽管如此,她仍感觉到“神圣时间”的存在,而她猜测,“神圣时间”就漂浮在某种宏大无垠的静态当中。

更近一点儿,回到地球,阿尔玛同时相信被她称为“地质时间”的东西——赖尔和菲利普斯在近期著作中写得极具信服力。自然历史属于这一类。“地质时间”的移动速度,让人觉得近乎永恒,近乎神圣。“地质时间”以石头和山脉的速度移动。“地质时间”不疾不徐,滴答前进,一些学者目前认为,比任何人推测过的都悠长得多。

然而,阿尔玛推定,在“地质时间”和“人类时间”之间,还有别的时间——“苔藓时间”。相较于“地质时间”,“苔藓时间”速度飞快,因为苔藓在一千年内的进展,是石头在一百万年内都无法达到的。然而与“人类时间”相比,“苔藓时间”又极其缓慢。在一般人看来,苔藓甚至看起来完全不动。然而,苔藓确实在动,而且成绩惊人。看似没有任何事发生,可是过了约十年后,一切都将会改变。只是因为苔藓的移动速度十分缓慢,绝大多数的人都难以察觉。

然而,阿尔玛能够察觉。她正在察觉。早在一八四八年之前,她就已经训练自己,透过旷日持久的“苔藓时间”,尽可能地观察自己的世界。阿尔玛在她裸露的石灰岩边缘处,把彩色小旗敲进石头里,用来标记每个苔藓部落的进展。这出旷日持久的剧目,如今她已观察了二十六年之久。哪些种类的苔藓会沿着巨石推进,哪些种类会往后退?需要多长的时间?她观察这些伟大、无声、移动缓慢的绿色领地的扩展、收缩。她以指甲的长度和五年的时间作为单位,衡量领地的进展。

阿尔玛在研究“苔藓时间”时,尝试不为自己的现世人生发愁。她本身囚禁在“人类时间”的范围内,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她只得充分利用自己蜉蝣般的短暂存在。她已经四十八岁,四十八年对一个苔藓部落而言不算什么,对一个女人却是可观的岁月增长。她的月经周期最近已经结束,她的头发慢慢变白。幸运的话,她心想,或许她还能再有二三十年的工夫过生活、做研究—— 顶多再有四十年。这是她最多的愿望,她每天都如此祝愿。她要学的东西这么多,却没有足够的时间可以学。

她经常在想,如果苔藓知道阿尔玛还有多久的日子可活,可能会同情她吧。

同时,白亩庄园的生活一如往常。惠特克家的植物业务多年来没有再扩展,却也没有缩减,可以说,已逐渐成为稳定的盈利回报。他们的温室在美国境内仍属一流,目前,庄园内的植物品种高达六千多种。此时的美国,掀起一阵对蕨类植物和棕榈树的狂热(“蕨类狂”,耍小聪明的记者们如此称道),亨利正在享受这股风潮带来的利润,种植并销售形形色色的蕨类植物。亨利拥有的工厂和农场亦有利可图,他还有一块土地在过去几年卖给了铁路公司,获利丰厚。他对发展迅速的橡胶生意甚感兴趣,近来利用他在巴西和玻利维亚的人脉,开始投资这项不确定的新业务。

因此,亨利仍然活得很好——这或许是个奇迹。八十八岁的他,健康没怎么衰退,想一想他一直奋力过活并且老是在抱怨,这可是相当不简单。他的眼睛有毛病,但只要给他一支放大镜和一盏好灯,他就能弄清楚自己的文件状况。只要有一把牢靠的手杖和一个干爽的午后,他就仍然能在自己的庄园走动,打扮得——和以往一样——像十八世纪的庄园领主。

扬西——那只训练有素的“鳄鱼”——继续巧妙地管理惠特克公司的国际产权,引进苦木皮、粉毒藤和其他各种获利丰厚的新型药用植物。亨利的贵格会商业老伙伴加里克已经过世,现在由他的儿子约翰接掌药局,“加里克和惠特克”药用品牌在费城各地和其他地方畅销不衰。亨利在国际奎宁贸易中的霸主地位曾经遭受法国竞争的沉重打击,不过他在国内的生意十分兴隆。他最近推出一项新产品“加里克和惠特克的强力药丸”——由金鸡纳树皮、没药 、黄樟油和蒸馏水调制而成,声称可治疗人类的各种病痛,从疟疾、水泡皮疹到女性的种种不适。该产品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此药丸成本低廉,利润稳定,尤其在夏天,当全市爆发疾病和热病时,每一户人家,无论贫富,都唯恐患上疫病。母亲们用药丸治疗受任何疾病折磨的孩子。

城市在白亩庄园周边拔地而起。曾经只见恬静农场的地方,如今是繁盛的住宅区。有公共马车、运河、铁道、平整的公路、高速公路和蒸汽邮轮。打从一七九二年惠特克家来到美国,美国的人口已增加一倍,国旗上已经有三十颗星星,四通八达的火车吐出热灰和煤渣。牧师和道德家担心,高速旅行的震动和颠簸,会使意志薄弱的妇女坠入性狂热。诗人写诗赞颂大自然,尽管大自然就在他们的眼前消逝。费城的百万富翁过去只有惠特克一人,如今已有十几人。这一切都是新气象。然而,霍乱、黄热病、白喉、肺炎和死亡依然存在,那一切都是旧气象。因此,制药业依然强劲。

比阿特丽克斯过世后,亨利没有再婚,也没有再婚的打算。他不需要一个夫人,他有阿尔玛。阿尔玛对亨利有益,有时候,他甚至大约每年会称赞她一次。现在,她已经学会调整自己的心态,好应付父亲的任性与要求。大部分时间,她喜欢有他做伴(她始终无法让自己不爱他),尽管她非常明白,每花一个小时和她父亲做伴,她就损失一个小时能让自己研究苔藓的时间。她把自己的下午和晚上献给亨利,却把早晨的时光留给自己的研究工作。随着年龄的增长,亨利起床越来越晚,因此这样的时间安排令人满意。他有时希望有客人来家里吃饭,但现在已经不常这样做。如今,他们可能每年接待四次访客,而不是每周四次。

亨利仍然喜怒无常。阿尔玛可能半夜会被似乎永远不老的汉娜克叫醒,告诉她:“你父亲要你去,孩子。”这时候,阿尔玛就会起身,披上温暖的长袍,去他父亲的书房——在那儿看到失眠、烦躁的亨利,在纸堆中踱来踱去,要求喝一点儿杜松子酒,在凌晨三点玩一盘双陆棋。阿尔玛总是毫无怨言地听从他,明白亨利隔天只会更累,因此能让她有更多时间从事自己的工作。

“我是不是跟你说过锡兰?”他会问道,她也任凭他讲话讲到自己睡着。有时候,听着他老调重弹,她也会睡着。破晓时分,老头和他头发斑白的女儿,两人都瘫陷在椅子上,中间隔着一盘没有下完的双陆棋。阿尔玛起身收拾房间,叫汉娜克和男仆帮忙把她父亲送到床上,而后,狼吞虎咽地吃过早餐后,便走去她的马车房书房或苔藓巨石据点,再次把焦点移转到自己的工作上。

如今,情况已如此持续了超过二十五年之久,她认为一切都将永远如此。

这对阿尔玛来说,是一种不算不快乐的宁静生活。一点儿都不算不快乐。

然而,其他人并不都是如此幸运。

比如阿尔玛的老友霍克斯,他在和芮塔的婚姻中没有获得幸福,芮塔也同样一点儿都不快乐。知道这件事并未带给阿尔玛任何安慰或喜悦。其他女人听到这个消息,或许会高兴万分,为自己破碎的心暗自报一箭之仇,可是阿尔玛不是那种从别人的痛苦中获得满足的人。更重要的是,不管那场婚姻曾经如何伤害她,阿尔玛已经不再爱霍克斯,那份爱恋在多年前已然黯淡。在现实环境下仍继续爱着他,是愚蠢无比的做法,而愚人的角色,她已经扮演太久。不过,阿尔玛确实同情霍克斯。他是个好人,也一直是她的好友,但在挑选妻子上却错得离谱。

这位一板一眼的植物出版人,一开始只是对他那轻佻善变的新婚妻子感到困惑,但是久而久之,他的恼怒变得越来越公开。霍克斯和芮塔婚后第一年,有时到白亩庄园吃饭,阿尔玛不久即留意到,每当芮塔开口说话,霍克斯的神情就变得阴沉紧张,仿佛无论她说什么,都会让他提前恐惧起来。最后,他干脆不在餐桌上说话——似乎是希望他的夫人也会停止发言。如果这是他的愿望,那并未成功。就芮塔而言,在她沉默的丈夫旁边,她变得更加紧张,让她只是更着急地说话,进而只是让她的丈夫更坚决地保持沉默。

如此几年后,芮塔养成了一种独特的习惯,让阿尔玛看得心痛。芮塔说话时,会不知所措地在嘴巴前方挥舞手指,仿佛设法抓住从她嘴里说出来的话——仿佛设法阻止这些话,甚至将这些话塞回嘴中。有时候,芮塔确实能够在自己说出某种疯狂见解时截断句子,而后把手指头按在嘴唇上,以免再说出任何话来。然而,这场胜利甚至更让人不忍看下去,因为最后那句古怪、未完的句子,会别扭地悬在半空中,而苦闷的芮塔,则盯着她无言的丈夫,眼里满是歉意。

这些令人难过的场景多次出现后,霍克斯夫妇从此不再过来吃饭。只有在阿尔玛到拱门街和霍克斯商讨出版细节时,才会见到他们。

事实证明,妻子身份并不适合芮塔,她不是这块料。事实上,成年人身份本身就不适合她。有太多惯例的束缚,太多严肃的期望。芮塔不再是个傻女孩,可以驾着自己的双轮小马车,在城里自由自在地到处跑。她现在是费城最受推崇的出版人之一的贤内助,也被要求坚守这一岗位。芮塔单独上剧院看戏不再是体面的事,好吧,从来就不是体面的事,但是以前没有人禁止过她。现在霍克斯不准她去,他不喜欢看戏。霍克斯还要求他妻子上教堂做礼拜——事实上,每周数次——芮塔在教堂里,像孩子一样烦闷地坐立难安。婚后,她也不能再穿花哨的服装,不能心血来潮地放声唱歌。或者该说,她可以唱歌,有时候也这么做,但是看起来不太对,只会让她的丈夫火冒三丈。

至于母亲身份,芮塔同样无法胜任。婚后第一年,霍克斯家有过一次孕事,却以流产收场。第二年,又有一次未成功的怀孕,此后又有一年,之后再有一年。失去第五个孩子后,芮塔躲进自己的房间,绝望得发狂。据说左邻右舍在好几栋房子之外,都能听见她的啜泣。可怜的霍克斯,对这个绝望的女人不知如何是好,由于妻子的精神错乱,他连续几天都无法工作。最后,他寄了封信给白亩庄园,请求阿尔玛上拱门街来,陪陪她完全无从安慰的老朋友。

可是待阿尔玛赶到时,芮塔已经在睡觉了,大拇指含在嘴巴里,漂亮的头发撒遍枕头,像黑色的秃枝衬着冬日的苍天。霍克斯说药房送来少许鸦片酊,似乎已经奏效。

“求求你,乔治,别让这成为习惯,”阿尔玛告诫他,“芮塔的体质异常敏感,太多鸦片酊会害了她。我知道她偶尔有点儿荒唐,甚至悲惨。但是我对芮塔的了解是,她需要耐心和爱,才能找回自己的快乐。或许你该给她更多的时间……”

“请原谅我打扰你了。”霍克斯说道。“别客气,”阿尔玛说,“我愿意随时为你和芮塔效劳。”

阿尔玛想再说些什么——可是要说什么?她觉得自己或许已经太畅所欲言,甚至指责他不是称职的丈夫。可怜的人,他累坏了。“友谊就在这儿,乔治,”阿尔玛把一只手放在他的胳膊上,说,“善用它吧,随时来找我。”

好吧,他确实这么做了。一八二六年,当芮塔把所有的头发都剪去时,他去找阿尔玛。一八三五年,当芮塔失踪三天,最终在费雪镇被人发现睡在一堆流浪汉当中时,他去找阿尔玛。一八四二年,当芮塔手持缝纫剪刀追赶一个仆人,声称那个女人是鬼怪时,他去找阿尔玛。仆人没有受到严重伤害,可现在再没有人给芮塔端早餐。一八四六年,当芮塔开始写难以理解的长信,信上的泪水多过墨水时,他去找她。

霍克斯不知道如何处理这些狂暴的场面。这一切对他的事务和他的心神,造成可怕的干扰。他现在每年出版五十多本书,多种科学期刊,和一本新发行、高价、只供订阅的《外来植物八开本》季刊(配有硕大、手工染色的精选石版画)。这一切都需要他全神贯注,他没有时间花在一个崩溃的老婆身上。

阿尔玛也没有时间,可她还是来了。有时候——尤其在很糟的情况下—— 她甚至陪芮塔过夜,睡在霍克斯夫妻的床上,搂着她发抖的朋友,乔治则睡在隔壁印刷厂的睡铺上。她认为他最近也总是睡在那里。

“如果我是魔鬼的化身,”芮塔会在午夜时分问阿尔玛,“你还会不会爱我,还会不会对我好?”“我会永远爱你,”阿尔玛向她这辈子唯一的朋友保证,“你也绝不可能是魔鬼,芮塔。你只是需要休息,别再让自己和其他人操心……”这些情况过后的早晨,他们三人会在霍克斯家的餐厅一起吃早饭。这从来不是令人舒服的场面。即使在最好的状况下,霍克斯也不是轻松的交谈者,而芮塔——取决于她在前一夜服用多少鸦片酊——不是处于疯狂就是呆滞状态,神智清醒的时刻越来越罕见。有时候,芮塔会啃着一块抹布,不让别人取走。阿尔玛会搜索适合他们三人的交谈话题,然而,这样的话题并不存在,这样的话题从来不存在。她可以跟芮塔胡说八道,或者跟霍克斯谈论植物,可是她永远推敲不出和他们两人一同交谈的方式。

一八四八年四月,霍克斯又去找阿尔玛。她正在自己的书桌旁工作——明尼苏达一名业余收藏家最近寄给她一个保存不佳的曲尾藓,她正充满热情地解决难题。此时,一个瘦小子骑马到来,传达一则紧急信息:请惠特克小姐立即到拱门街的霍克斯家,那里出事了。

“出了什么事?”阿尔玛问道,从工作中站起身来,惊慌失色。“失火!”男孩子说道。他很难克制自己的快乐,男孩子永远喜欢火。“老天!有没有人受伤?”“没有,夫人。”男孩显然感到失望地说道。

阿尔玛很快就知道,芮塔在自己的卧室里放火。出于某种原因,她决定必须烧掉自己的被子和窗帘。幸好天气潮湿,布料只是闷烧,没有着火。产生的大量浓烟超过火焰,卧室却仍然遭受严重损失,对家中士气更是造成严重损害,又有两名女仆辞去工作。没有人想住在这个家,没有人受得了疯狂的女主人。

阿尔玛到的时候,霍克斯脸色苍白、不知所措。芮塔被打了镇静剂,躺在沙发上睡得很熟。屋子里有一股雨后丛林大火的气味。

“阿尔玛!”霍克斯说道,朝她跑过来。他把她的手握在手中。他从前只这么做过一次,早在三十多年前。这次和以前不同。阿尔玛为自己竟然想起上回而感到羞愧。他睁大的眼睛充满恐惧,“她不能再待在这里。”

“她是你太太,乔治。”“我知道她是什么人!我知道她是什么人。可是她不能待在这里,阿尔玛。

她不安全,她周围的人也不安全。她原本可能让我们全死光,还可能把印刷厂也烧了。你得找个地方让她待下来。”

“医院吗?”阿尔玛问道。可是芮塔去过医院很多次,似乎没有人能给她太多帮助。她出院回家后,总是比入院时更加烦躁。

“不,阿尔玛。她需要一个永远的住所,一个不同类型的家。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我不能让她继续在这里多待一个晚上,她得去住其他地方。你得原谅我。你比任何人都了解,可是连你都不是很清楚她变成什么样子。过去的一个星期我一个晚上也没睡。这个家没有人睡得着,担心她可能做什么事。她随时需要两个人陪在她旁边,确保她不会伤害自己或别人。不要强迫我再说下去!我知道你了解我的请求,你得为我处理这个问题。”

阿尔玛没有质问为什么处理这件事的人必须是她,就去办理了。她写了几封有力的信,很快就为她的朋友办好手续,进新泽西首府特伦顿的格里芬收容所住院治疗。这栋建筑一年前才落成,由格里芬博士——他在费城是一位受人尊敬的人物,曾到白亩庄园做客——本人亲手设计,给精神错乱者提供最适宜的宁静场所。他是美国倡导为精神病患者提供道德关怀的先驱,据说他的方式非常人性化。比方说,他的病患从来不被链条拴在墙上,像芮塔在费城医院中被拴起来那样。该收容所据说是个宁静美丽的地方,有漂亮的花园,自然还有高墙。大家说,那不是一个令人不悦的地方。阿尔玛预缴芮塔的第一年住院费用时得知,这地方也不便宜。费用的事她不想麻烦霍克斯,而芮塔的父母早已过世,只留下一屁股债。

做这些安排,对阿尔玛来说是件伤心事,不过大家都同意,这是最好的安排。芮塔在格里芬将有自己的房间,如此一来,就不会伤害其他的病患;她还会有一名全天候看护。知道这些事实,给阿尔玛带来宽慰。另外,收容所还有先进的科学疗法。芮塔的精神疾病将以水疗法治疗,采用离心式旋转板,还有和善的人道关怀。格里芬博士亲自向阿尔玛保证最后这一点,他确认芮塔患有他称为“神经发源地衰竭”的病症。

因此,阿尔玛把一切安排就绪。霍克斯只需签署精神病证明,并陪同他的太太,与阿尔玛一起去特伦顿。他们三人乘坐私人马车前往,因为让芮塔搭火车并不可靠。他们带了一条带子,以备需要捆绑她之用,不过,芮塔轻松上路,哼着小曲。

他们抵达收容所时,霍克斯走在前面,快步穿过大草坪,朝正门走去,阿尔玛和芮塔跟在他身后,手挽着手,仿佛在享受散步的乐趣。

“这真是一栋漂亮的房子!”芮塔说道,欣赏着雅致的砖造建筑。

“我同意,”阿尔玛松了一口气,说,“我很高兴你喜欢,芮塔,因为你现在就要住在这里。”芮塔对情况了解多少,这点并不清楚,不过,她似乎没有焦躁不安。

“这里的花园很漂亮。”芮塔继续说道。“我同意。”阿尔玛说道。“可我不忍心看花被人剪下来。”

“芮塔,你说这话可真傻!没有人比你更爱一束刚剪下来的花!”“我因为犯了不可告人的罪而受到处罚。”芮塔平心静气地答道。“你没有受到处罚,小鸟儿。”

“我恐惧上帝,超过一切。”“上帝对你没有任何不满。”

“我的胸口被莫名其妙的痛苦折磨。有时我觉得自己的心像要裂开。现在没有,你知道,但是来得很快。”

“你在这里会看到能帮助你的朋友。”“我年轻的时候,”芮塔以同样轻松的语气说,“做过伤风败俗的事,陪男人散步。你知不知道这事,阿尔玛?”“嘘,芮塔。”

“不需要嘘我。乔治知道的,我跟他说过很多次。我允许那些男人用他们喜欢的方式对待我,我甚至拿他们的钱——即使我从来不需要那些钱,你也知道。”

“嘘,芮塔。别讲这些不理智的话。”

“你没有想过陪男人散步,做伤风败俗的事吗?我是说,在你年轻的时候?”

“芮塔,拜托……”“白亩庄园食品室的女士们也这么做。她们教我怎么和男人相处,教我收多少服务费。我拿那些钱给自己买手套和缎带,有一回我甚至给你买过一条缎带!”

阿尔玛慢下脚步,希望霍克斯听不见她们说话。但是她也知道,这一切他早就都听过。“芮塔,你这么疲倦,得省省嗓子……”

“但是阿尔玛,难道你从来不曾?你难道从来不曾想做出伤风败俗的行为?你难道不曾感觉体内有一种邪恶的渴望?”芮塔抓住她的胳膊,凄凄然地抬头盯着阿尔玛,在她的朋友脸上搜寻答案。而后她无可奈何地颓然放手,“不,你当然不曾。因为你是好人。你和普鲁登丝都是好人,而我却是魔鬼的化身。”

此时,阿尔玛觉得心就要碎了。她望着走在她们前面的霍克斯那双宽阔却佝偻的肩膀。她觉得羞愧万分。她难道从来不曾想和男人做出伤风败俗的行为?喔,芮塔哪里知道!任何人哪里知道!阿尔玛是个四十八岁、子宫干涸的老处女,然而,她每个月仍要跑几次装订室,甚至许多次!更何况,她年轻时候的禁书——《事事质疑》和其他的禁书——仍然在她的记忆中搏动。有时,她从放在马车房干草棚中的隐秘箱子里取出这些书,再读一遍。阿尔玛怎能不知道这邪恶的渴望?

阿尔玛觉得,如果不给这破碎的可人儿一些肯定或支持,对她来说并不道德,阿尔玛怎能让芮塔认为自己是世界上唯一邪恶的女子?但是霍克斯就在那儿,走在她们前面,离她们只有几英尺的距离,他肯定能听见一切。因此阿尔玛并未给予安抚,也未表示同情。她只说了这句话:“一旦你习惯这里的新家,我亲爱的小芮塔,你每天都能在这里的花园散步。那你就能过平静的生活。”

从特伦顿乘马车返家的途中,阿尔玛和霍克斯大多时候沉默不语。

“她会受到很好的照顾,”阿尔玛终于开口,“格里芬博士亲自向我保证。”“我们每个人生来就要吃苦,”霍克斯说道,当作回答,“来到这个世界上,是一种悲哀的宿命。”“或许这是事实,”阿尔玛小心翼翼地回答,对他激烈的措辞感到讶异,“可是面临考验时,我们仍得默默忍受。”“没错,我们是接受这样的教育,”霍克斯说,“你可知道,阿尔玛,有时候我希望芮塔能在死亡中找到解脱,不必继续受这种苦,或是给我或其他人带来痛苦。”

她很难设想该怎么回应。他盯着她,脸色紧绷,显得阴郁痛苦。她踌躇地说出这句话:“乔治,只要有生命,就有希望,死了就不能复生。死亡迟早都会降临到我们每个人身上,我不太希望死亡仓促地降临在任何人身上。”

霍克斯闭上眼睛,没有回答。这似乎不是一个抚慰人心的答复。“我会每个月按时来特伦顿看一次芮塔,”阿尔玛用比较轻松的语气说,“你要是愿意,可以跟我一起来。我会带几册《乔伊妇女手册》给她。她会喜欢的。”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霍克斯没有说话。有一阵子,他似乎睡了又醒。但是当他们接近费城时,他睁开眼睛。他看起来就像阿尔玛看过的任何一个闷闷不乐的人一样。阿尔玛同情这个男人,选择换个话题。几个星期前,霍克斯借给阿尔玛一本刚在伦敦出版的新书,以蝾螈为主题。或许提提这书,能改善他的心情。因此现在,她谢谢他借给她这本书,在马车慢慢开往市内时,详细剖析此书,最后下结论:“整体来说,我认为这部作品考虑充分、分析正确,尽管文字和编排都很糟糕——因此我得问问你,乔治,这些英国人难道没有编辑?”

霍克斯抬起头来,相当突兀地说:“你妹妹的先生最近给自己带来了麻烦。”显然,她说的话他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况且,他突如其来地改变话题,让阿尔玛感到诧异。霍克斯不是爱说闲话的人,竟提起普鲁登丝的先生,这让阿尔玛觉得奇怪。她猜想,或许他被这天发生的事搞得心烦意乱,因此情绪有些反常。然而,她不想让他感到不安,因此她继续跟他聊下去,仿佛他们一直在讨论这件事。

“他做了什么?”她问道。“狄克逊出版了一本大胆的小册子,”霍克斯无精打采地说明,“他居然傻到把自己的名字附在后面,并表示,美国政府持续和奴隶制挂勾,是可恶的道德伪君子。”

这消息并不奇怪。普鲁登丝和狄克逊多年来一直是坚定的废奴主义者。他们在费城以偏激的反奴隶观点而闻名。普鲁登丝空闲时,在当地贵格会学校教解放的黑人阅读。她还照顾黑人孤儿院的儿童,经常在妇女废奴协会召开的会议上发表演说。狄克逊经常——甚至不间断地——制作小册子,也曾在《解放者》的编辑委员会任职。坦白说,费城许多人对于狄克逊夫妇的小册子、文章和演说已经感到厌烦。(“对一个自认为是煽动家的人来说,”亨利总是说他的女婿,“狄克逊令人厌烦透顶。”)

“这又怎么样?”阿尔玛问霍克斯,“我们都知道,我妹妹和她先生对这些事业非常积极。”

“狄克逊教授这回不止于此,阿尔玛。他不仅希望立即废除奴隶制度,还主张我们既不该付税,也不该尊重美国法律,除非这件不太可能发生的事情能发生。他鼓励我们拿火炬上街,要求立即解放所有的黑人。”

“阿瑟·狄克逊?”阿尔玛忍不住说出她从前那位古板家教的全名,“火炬?听起来不像他说的话。”

“你可以自己读一读。每个人都在谈论,他们说,他还能保留大学教职,算他好运。你妹妹似乎也和他一致发声。”阿尔玛思忖这个消息。“这有点儿让人担心。”她最后承认。“我们每个人生来就要吃苦。”霍克斯再次说道,伸手摸摸自己疲惫的脸。“可我们仍得默默忍受……”阿尔玛漫不经心地再次说道,但是霍克斯打断她的话。

“你可怜的妹妹,”他说,“还有她家里的几个小孩子。如果你家人有什么事是我能帮忙的,请告诉我。你一直待我们这么好。”

13

她可怜的妹妹?

也许吧……阿尔玛可不确定。

普鲁登丝很难让人同情,多年来,她一直是个完全令人难以理解的女人。阿尔玛次日在白亩庄园检视她的苔藓部落时,对这些事实加以思索。

狄克逊家真是个谜!这又是一桩似乎一点儿也不幸福的婚姻。普鲁登丝和家教现已结婚超过二十五年,生了六个孩子,阿尔玛却从未见过这对夫妇之间交换过丝毫爱意、愉悦或默契。她从未听他们两个人笑过。她难得看见他们露出笑容,她也不曾看过他们对彼此发脾气。事实上,她从未看过他们之间交流过任何一种情绪。两个人在孜孜不倦的沉闷乏味中,度过多年的岁月,这是什么样的婚姻?

然而,关于她妹妹的婚姻生活,始终围绕着种种疑问——开始于许多年前狄克逊和普鲁登丝结婚之初,让整个费城遍布流言蜚语、热烈讨论的难解之谜: 嫁妆哪里去了?亨利在他的养女结婚时,给过她一大笔钱,却看不到花过半毛钱的迹象。狄克逊夫妇靠阿瑟微薄的大学薪资,过着贫民般的生活。他们甚至没有自己的房子。他们家甚至很少烧火取暖!狄克逊不赞同奢侈的生活,因此他让家中保持寒冷、毫无生气,就像他本身枯燥干涸的自我。他以节制、朴实、学识和祷告的模式来治理他的家,普鲁登丝也唯命是从。从嫁作人妻的第一天开始,普鲁登丝便舍弃华丽的服饰,穿上几乎像贵格会信徒的衣服:法兰绒、羊毛和深色服装,戴上最朴素的宽前沿女帽。她不穿戴任何饰品或表链,甚至不穿任何蕾丝。

普鲁登丝的限制措施还不只是在衣服方面。她的饮食也变得和她的穿着方式一样简单严格——看起来全是玉米饼和糖蜜。没有人看过她喝酒,甚至没看过她喝茶或柠檬水。孩子们出世后,普鲁登丝也以同样节俭的方式抚养他们。从附近树上摘下来的梨子,就是她儿子和女儿们的犒赏,她训练他们避开诱人的美食。普鲁登丝按她自己的穿着方式打扮孩子:朴素的衣服,整齐地打了补丁,就好像她想让自己的孩子显得贫穷。或许他们真的很穷,尽管他们没有贫穷的理由。

“她所有的漂亮衣服都跑哪去了?”每次普鲁登丝穿着褴褛的衣衫来到白亩庄园,亨利总会气急败坏地说,“她是不是拿去塞她的床垫了?”

可是阿尔玛看过普鲁登丝的床垫,里面塞的是稻草。费城的太太们喜欢对普鲁登丝和她先生如何处理惠特克的嫁妆进行种种猜测。狄克逊是不是赌徒,把财富都挥霍在赛马和斗犬上?他是否在别的城市另有一个家,过着奢侈的生活?或者这对夫妻表面贫穷,背后却坐拥着不可言传的财富?

久而久之,答案浮出水面:钱财全都付诸废奴事业。普鲁登丝婚后不久,就把大部分的嫁妆默默交给了费城废奴协会。狄克逊家还把钱用来释放奴隶,每名奴隶的释放费高达一千三百美元以上。他们支付数名奴隶逃到加拿大的交通费。他们支付无数具有鼓吹性质的小册子的出版费用。他们甚至资助黑人辩论社团,这些社团帮助培训黑人,为自身利益辩护。

所有这些详细情况,都在《询问报》刊登的一则关于普鲁登丝特殊生活习惯的报道中披露出来。在暴民焚烧当地废奴会议厅的驱使下,该报一直在寻找有关反奴隶运动的趣味报道。当一位著名的反奴主义者提起惠特克家女继承人的默默付出时,一名记者于是把目标对准普鲁登丝。记者立即感到好奇,到目前为止,惠特克的姓氏在费城一带,不曾真的和极端的慷慨之举扯上关系。况且,普鲁登丝美丽动人——一个永远引人注意的事实——而她精致的脸孔和她简朴的生活方式之间的反差,只是让她成为更迷人的话题。她纤秀雪白的手腕,和那从死气沉沉的衣服里露出的细嫩颈项,让她完全就像一个被俘虏的女神——困在修道院里的维纳斯。她的魅力让这名记者无法抗拒。

该篇报道出现在报纸的头版,附有一幅狄克逊夫人的漂亮版画。报道的内容大都是熟悉的废奴题材,然而,让费城人痴迷的是,报道中引述了普鲁登丝——在锦衣玉食的白亩庄园中长大——所说的话,她声称多年来,她让自己和家人放弃任何出于奴隶之手的奢侈享受。

“穿南卡罗来纳的棉织品,或许看似无辜,”报道引述的话继续说,“却不是无辜,因为邪恶就是因此渗入我们家。给孩子吃糖,或许看似是单纯的快乐,但是糖如果是由囚禁在难言之苦中的人类所种植,这种快乐就成了罪恶。同样的道理,在我们家,我们不喝咖啡也不喝茶。我敦促所有具有基督教徒道德良心的费城人,也采取同样的行动。如果我们对奴隶制表示反对,却继续享受掠夺的一切,我们也只是伪善者,怎能以为上帝会喜欢我们的伪善?”

文章稍后,普鲁登丝更进一步说:“我先生和我住在一户解放的黑人隔壁,他们一家人包括一个名叫约翰·哈林顿的正人君子、他的夫人萨迪和他们的三个孩子。他们一贫如洗,因此一直在挣扎中。我们确保自己过的生活不比他们富裕,我们的屋子不比他们好。哈林顿一家人在我们家和我们一起工作,我们也在他们家工作。我和萨迪一同擦洗灶台,我先生和约翰一同砍木头,我的孩子和哈林顿家的孩子们一同学习字母和数字。他们经常在我们自己的餐桌前吃饭,我们和他们吃一样的东西,穿相同的衣服。冬天的时候,如果哈林顿家无法取暖,我们也就不取暖。我们取暖的方法是:没有任何羞愧,并且知道耶稣基督也会这么做。星期天,我们和哈林顿家在他们简陋的黑人卫理公会教堂参加相同的礼拜。他们的教会没有舒适的设备——因此我们的教会为什么应该有?他们的孩子有时候没有鞋穿——我们的孩子为什么应该有?”

这一次,普鲁登丝做得太极端了。此后几天,报社收到大量对普鲁登丝的话所做的愤怒回应。有些是震惊的母亲写来的信,(“亨利·惠特克的女儿让她的孩子们没有鞋穿!”)但多半是气愤的男人写来的信。(“狄克逊夫人如果像她宣称的那么爱非洲黑人,让她把她最漂亮的白人女儿嫁给她隔壁邻居皮肤最黑的儿子——我想看这事儿办成!”)至于阿尔玛,她忍不住觉得这篇报道令人反感。普鲁登丝的生活方式,在阿尔玛看来,似乎有点儿自傲,甚至虚荣。这并不是说,普鲁登丝有平常人的虚荣心(阿尔玛甚至从未撞见她窥视镜子),可是阿尔玛觉得普鲁登丝这回做的,是另一种方式的虚荣(一种更微妙的方式,通过表现过度的朴素和奉献)。

普鲁登丝似乎在说:看看我需要的东西是多么少,看看我的善良。此外,阿尔玛忍不住想知道,万一普鲁登丝的黑人邻居哈林顿家,有天晚上除了玉米饼和糖蜜之外,还想吃些其他东西——那狄克逊家为什么不能就买给他们吃,而不是以这种空洞的拉拢姿态,让自己同时饿肚子。

报道曝光后,麻烦来了。费城或许是自由的城市,可并不表示这里的市民喜欢看贫穷的黑人和白人贵妇混在一起。首先,对哈林顿家的恐吓和攻击事件,使他们饱受折磨,被迫搬走。而后,狄克逊在去宾州大学上班的途中,被投掷马粪。母亲们不再让她们的孩子和狄克逊家的孩子一起玩。一条条南卡罗来纳棉布不断出现在狄克逊家的大门口,小摞小摞的糖堆在他们门前——的确是古怪创新的警告方式。后来,一八三八年中期的某天,亨利在邮件中收到一封未署名的来信,信上写着:“你最好塞住你女儿的嘴巴,惠特克先生,否则不久你将看到你的货仓被烧成灰烬。”

亨利无法再忍受下去。他的女儿把她自己的大笔嫁妆挥霍殆尽,已经是极大的侮辱,而现在,连他的商业地产都危在旦夕。他把普鲁登丝叫来白亩庄园,打算灌输一些道理给她。

“好好跟她说,爸,”阿尔玛在这场会面前先行告诫,“普鲁登丝可能惊慌又焦虑。最近几周的事让她饱受折磨,她对她孩子们的安全,或许比你对货仓的安全更担心。”

“我不信。”亨利大声吼道。

然而,普鲁登丝似乎不惊恐也不沮丧。事实上,她像圣女贞德一样,迈入亨利的书房,站在她父亲的面前,毫无畏惧。阿尔玛和颜悦色地打招呼,普鲁登丝却没有寒暄的兴致。亨利也没有。他直入话题。

“看你做的好事!你已经给这个家带来耻辱,现在你还把暴民带来你父亲家门口?这就是你报答我的方式?”

“很抱歉,我没看见任何暴民。”普鲁登丝不卑不亢地说道。

“很快就会来了!”亨利把恐吓信推到普鲁登丝面前,她读了信,没有任何反应。“我告诉你,普鲁登丝。在被焚毁的货仓里经营业务,我可不会高兴。你觉得自己在干什么,玩这些游戏?你为什么在报上说那些话?没有尊严可言。比阿特丽克斯不会赞成这种做法。”

“我的话能被记录下来,我感到自豪,”普鲁登丝说,“我会把这些同样的话自豪地再说上一遍,在每一个费城新闻记者的面前。”

普鲁登丝火上浇油。“你穿得破破烂烂来到这里,”亨利语气越来越气愤地说,“你身无分文来到这里,尽管我慷慨对你。你从你丈夫资不抵债的地狱来到这里,特意当着我们的面表现得凄惨万状,让我们每个人也陪你一起痛苦。你介入你无权介入的事,你鼓吹的事业把城市搞得四分五裂——还把我的生意也拖下水!更何况没有任何理由!普鲁登丝,宾州境内并没有奴隶制!你何必继续为争论而争论?让南方解决他们自己的罪恶!”

“我很遗憾,你和我的信念不相同,爸。”普鲁登丝说道。“你的什么信念关我屁事。但我发誓,如果我的货仓受到任何损害……”“你是一个有权势的人物,”普鲁登丝打断他,“你的声音有助于这项事业,你的财富对这罪恶的世界能做许多好事。我请求你的心灵见证这一切……”“哦,去你的心灵见证!你只是让这城里的每一个生意人更沮丧而已!”“那你要我怎么做,爸?”“我希望你别再胡言乱语,女儿,好好照顾你的家人。”“每一个受苦的人都是我的家人。”“你脑袋坏了啊,省省你的口舌吧,他们不是。这房间里的人,才是你的家人。”

“就像其他人一样。”

这句话让亨利停了下来。事实上,这使他无法呼吸。甚至阿尔玛也觉得毫无招架之力。这句话让她的眼睛突然感到刺痛,仿佛鼻梁重重挨了一击。

“你不把我们看成家人?”亨利镇静下来后,说道,“那好,你不再属于这个家。”

“喔爸,你千万不可……”阿尔玛抗议道,吓得目瞪口呆。

可是普鲁登丝打断她的姐姐,做出明确镇定的回答,让人以为她已经演练许多年。或许事实也是如此。

“随便你,”普鲁登丝说,“但是你得知道,被你赶出家门的女儿,始终对你忠心耿耿,她有权期待那个让她叫过父亲的人,给她慈爱与同情。这不仅仅残忍,我相信也会让你良心不安。我会为你祷告,亨利·惠特克。我祷告时,会问上帝,我父亲的道德良知去哪儿了——或许,难道他从来就没拥有过它们?”

亨利跳了起来,气得用拳头砸他的书桌。“你这小傻瓜!”他吼道,“我从来没拥有过什么道德良知!”

那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亨利从此再没有见过他的女儿普鲁登丝,普鲁登丝也没有尝试去看亨利。阿尔玛只见过她妹妹寥寥数次,装作若无其事,勉强礼貌地偶尔去拜访狄克逊家。她假装路过附近,顺便给她的外甥和外甥女带些小礼物,或者在圣诞假期送一篮好吃的东西。阿尔玛知道她妹妹只会把这些礼物转送给贫苦人家,但是她仍然这么做。在家庭失和之初,阿尔玛甚至尝试拿钱给她妹妹,当然被普鲁登丝回绝了。

这些探访从来不热情也不自在,探访过后,阿尔玛总是松一口气。阿尔玛每次看到普鲁登丝,便觉得羞愧。尽管对妹妹的执拗和品德感到厌烦,阿尔玛仍然忍不住觉得,她父亲在和普鲁登丝的最后一次会面中,表现得很差劲—— 或者说,亨利和阿尔玛自己,两人都表现得很差劲。这次的事件让他们显得不太可爱:普鲁登丝坚定地站在善良和正义的一边,亨利则只是在维护自己的商业地产,与收养的女儿断绝关系。至于阿尔玛呢?阿尔玛在亨利这一边——至少看起来是如此——因为她没有为她妹妹的慷慨辩护,而且在普鲁登丝出走之后,继续待在白亩庄园。

可她的父亲需要她!亨利或许不宽宏大量,也不和蔼可亲,可他却是个重要人物,他需要她。没有她,他过不下去。没有其他人能够管理他的事务,而他的事务巨大且重要。她这么告诉自己。而且,阿尔玛并不重视废奴主义的问题。当然,她相信奴隶制令人痛恨,但是还有其他许多问题让她忙得不可开交,因此她并未天天被废奴问题折磨得良心不安。毕竟,阿尔玛生活在“苔藓时间”中,她只是没办法一面专心工作——同时照顾她父亲——一面专注于变幻莫测的人类日常政治剧。奴隶制是一种怪诞的不公,没错,应当废止。但是不公的现象还有很多:贫穷是其中之一,还有压迫、偷窃和谋杀。你不能着手消弭每一个已知的不公现象,同时撰写讨论美国苔藓的决定性著作和管理全球化家族企业的繁杂事务。

难道不是这样?普鲁登丝为什么需要做得如此过分,让她身边的每个人,在她自己的伟大牺牲面前,看起来没心没肺、贪婪自私?“谢谢你的好意。”每次阿尔玛带着礼物来访,普鲁登丝总是说道,却总是悬崖勒马,并未表现出真正的感情或感激。普鲁登丝并不是没有礼貌,她只是不热情。阿尔玛在探访过普鲁登丝的贫寒住家后,再回到白亩庄园的奢侈生活,总是觉得心神烦乱,遭到过度批判——仿佛她站在一位严格的法官面前,被判有罪。因此阿尔玛这些年来越来越少去探望普鲁登丝,姐妹俩比从前更加疏远,一切都变得理所当然。

但是现在,从特伦顿乘马车返家的途中,霍克斯告知阿尔玛,狄克逊发行的煽动性小册子可能给他们家带来某种麻烦。阿尔玛在一八四八年的那个春季,站在她的巨石田野上记录苔藓进度时,考虑是否应该再去探望普鲁登丝。如果她妹夫的大学教职确实受到威胁,这可不是开玩笑。可阿尔玛能说什么?她能做什么?她能帮普鲁登丝什么忙,才不会让她出于自尊或蓄意表现谦卑,而不肯接受帮助?

况且,难道不是狄克逊家让自己陷入这个困境中?这一切难道不是生活在这种极端情况和激进做法中的自然后果?身为父母的狄克逊和普鲁登丝,有什么资格把他们六个孩子的生命置之不顾?他们鼓吹的事业相当危险。废奴人士经常被拖到街上殴打——甚至在自由的北方城镇也一样!北方不喜欢奴隶制,却爱好平静和稳定,废奴主义者扰乱了这份平静。普鲁登丝自愿担任义工教师所在的黑人孤儿院,已经遭暴徒多次袭击。还有废奴人士伊莱贾·洛夫乔伊—— 在伊利诺伊州被杀,他那些协助鼓吹废奴主义的印刷机遭人摧毁,扔进河里,又该怎么说?这种事也可能在费城轻易发生。普鲁登丝和她的丈夫应当更小心才是。

阿尔玛让自己的注意力回到苔藓巨石上。她仍然有工作要做。上星期把可怜的芮塔送进格里芬博士的收容所,已经使她的工作落后,现在,她不打算为她妹妹的愚蠢举动落后得更多。她必须记录测量结果,她必须处理数据。

三个不同的曲尾藓部落在一块较大的石头上长出来。这些已由阿尔玛观察二十六年之久的部落,近来毫无疑义地显示出,其中一个曲尾藓种类正在向前推进,另外两个种类则往后退去。阿尔玛坐在巨石旁边,比对二十年来的笔记和绘图。她无法理出头绪。

曲尾藓是阿尔玛执着中的执着——她迷恋苔藓的核心所在。世界被成千上万种曲尾藓覆盖着,而每个种类都有细微的差异。阿尔玛对曲尾藓的了解,超过世界上的任何人,然而,这种植物依然令她百思不解,使她整夜无法入眠。阿尔玛——她一生都在苦苦思索机制和起源的问题——多年来一直对这种复杂的植物怀有急切的疑问。曲尾藓是怎么来的?何以如此多样化?大自然为什么煞费苦心,让不同种类之间有如此细微的差异?为什么某些种类的曲尾藓比其近亲坚韧许多?曲尾藓的庞大组合是否始终都存在,或者多多少少发生过变异——从一种变成另一种——却有一个共同的祖先?

科学界最近对物种变异有许多讨论。阿尔玛十分密切地注意这场辩论。这不完全是新的话题。拉马克四十年前已在法国提出这一主题,他认为地球上的每个物种,从源生创造以来即已发生改变,因为生物体当中的某种“内在感情”渴望让本身更完美。最近以来,阿尔玛读了《自然创造史迹》,出自一位英国匿名作家之手,他也相信物种有能力演化、改变。该作者对于物种如何改变,并未提出令人信服的历程——不过,他确实主张变异的存在。

这些观点极富争议。提出任何物体都能自我改造的概念,是对上帝统治权的质疑。基督教的立场是,上帝在一天之内创造世界上的一切物种,上帝的一切造物从太古之初就不曾改变。但是在阿尔玛看来,日益明显的迹象似乎显示,事物曾经改变。阿尔玛本身研究过化石苔藓标本,与当今的苔藓不甚吻合。而这还只是规模最小的自然界!对于理查德·欧文 最近所称的蜥蜴类生物“恐龙”的巨型骨头化石,我们又该如何理解?这些巨型动物曾经在地球上行走,而今,它们显然已不存在。恐龙被其他东西取代、转变成其他东西或就此消灭。我们如何解释这些大规模的灭绝和转换?

伟大的林奈写过:Natura non facit saltum。

自然从不跃进。

但是阿尔玛认为,自然确实跃进。或许只是一小步——小步跑、小步跳、颠簸前进——却仍是跃进。自然确实有所变动。我们可以在狗和羊的繁育上看到这个事实,在白亩庄园树林边寻常可见的石灰岩巨石上,也能看到不同苔藓部落之间的权力和疆土转移。阿尔玛对这些有所了解,却不太能够把这一切整合在一起。她确信某些种类的曲尾藓,肯定是从种类更古老的其他曲尾藓里长出来的。她确信一个物种可能从另一个物种当中冒出来,或者使另一个部落灭绝。她不能够把握这一切如何发生,但她确信发生过。

她感到胸口有一股往日熟悉的压迫感——渴望与迫切的组合。她在户外工作的时间只剩下两个小时,天黑后,她必须回去效忠于父亲。她需要更多的时间——更多更多个小时——来研究这些值得被研究的问题。她的时间永远不够。这个星期她已经失去许多个钟头。世上的每一个人似乎都认为阿尔玛的时间属于他。她要如何致力于正式的科学探索工作?

看着落日余晖,阿尔玛决定不去探视普鲁登丝。她根本没有时间。她也不想读狄克逊最新发行的带有煽动性的废奴小册子。阿尔玛能帮狄克逊家什么忙?她的妹妹不想听她的意见,也不想接受她的援助。阿尔玛为普鲁登丝感到难过,可是去探视她,只会令人尴尬,这样的会面始终都令人尴尬。

阿尔玛又回到她的巨石上。她拿出尺子来,再次测量这些部落,把数据匆匆记录在笔记本上。

只剩下两个小时。她有这么多工作要做。

狄克逊和普鲁登丝必须学习怎么更为自己的生活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