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白亩庄园的小梅(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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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她父亲的女儿。从一开始,大家就这么说她。首先,阿尔玛的长相和亨利一模一样:姜黄色的头发,红润的皮肤,小嘴,粗眉,饱满的鼻子。对阿尔玛而言,这是颇不幸的境况,尽管她花了几年时间,才意识到这一点。亨利的脸孔更适合成年男人,而不是小女孩儿。亨利自己可不反对这种情况;亨利喜欢看自己的形象,无论在什么地方看见(在镜子里、在肖像中、在一个孩子的脸上),因此他始终非常满意阿尔玛的长相。

“这孩子是谁生的,这还用说吗?”他会自诩道。

何况,阿尔玛像他一样聪明,而且体格强健。她是不折不扣的小单峰驼——不知疲倦,毫无怨言,从不生病,固执顽强。这女孩从开始学会说话起,就无法把争论搁在一旁。要不是她母亲不断磨去她性子里的狂妄,她很可能变成一个蛮横的人。事实上,她只是个性很强。她想要了解世界,她养成追根究底的习惯,仿佛在每种情况下,世界各国的命运都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她迫切地想要了解,矮种马为什么不是小马;她想要知道,为什么在炎热的夏夜,手划过床单时会冒出火花;她不仅想要知道蘑菇究竟是植物还是动物,在得到回答时,还想要知道为什么可以肯定这件事。

对于这类没完没了的追问,阿尔玛有一对合适的父母去回答;只要她郑重地提出问题,一定能得到解答。亨利和比阿特丽克斯都无法忍受枯燥乏味,因此鼓励他们的女儿有探究的精神。甚至连阿尔玛的蘑菇问题,也获得了一个严肃的回答。(这次是由比阿特丽克斯回答,她引用备受尊崇的瑞典植物分类学家卡尔·林奈 ,说明如何区分矿物和植物,识别植物和动物:“石头生长。植物生长、生存。动物生长、生存,而且感觉。”)比阿特丽克斯不认为四岁大的孩子年纪还太小,不适合讨论林奈。事实上,几乎从阿尔玛能够自己站起来的时候,比阿特丽克斯就开始给她正规的教育。如果别人的小孩一学会说话,就能教他们念祷文和教义问答,比阿特丽克斯相信自己当然也能教孩子学会任何事情。

因此,阿尔玛在四岁以前就认识数字——用英语、荷兰语、法语和拉丁语。拉丁语的学习尤其注重,因为比阿特丽克斯相信,凡是对拉丁语一窍不通的人,都不能用英语或法语写出精确的句子。同时,阿尔玛对希腊语也提早涉猎,尽管不太迫切(就连比阿特丽克斯也认为,一个孩子不该在五岁以前学希腊语)。比阿特丽克斯亲自辅导她聪慧的女儿,而且很满意。不亲自教孩子思考的父母,是不可原谅的。比阿特丽克斯同时还相信,人类的智力发展从公元二世纪起就逐渐恶化,因此她喜欢单独为她女儿在费城开办一所私人雅典学堂的感觉。

女管家汉娜克觉得,读这么多书,可能让阿尔玛年幼的女性大脑超出负荷,但是比阿特丽克斯什么也听不进去,因为比阿特丽克斯自己接受的就是这种教育,就像范·迪文德家每一个孩子——无论男女——自古以来的做法。“别傻了,汉娜克,”比阿特丽克斯责备道,“历史上没有哪个吃得饱、体质好的聪明女孩曾经死于学问过多。”

比阿特丽克斯对实用的推崇超过空话,对教化的推崇超过趣味。她对任何所谓“无害的娱乐”都持怀疑态度,对任何愚蠢或下贱的东西都相当厌恶。愚蠢和下贱的东西包括:酒馆;涂脂抹粉的女人;选举日(总是有暴徒闹事);吃冰激凌;去冰激凌店;圣公会信徒(她觉得他们是变相的天主教徒,其信仰,她认为,有悖于道德和常理);茶(荷兰好女人只喝咖啡);冬天驾雪橇没给马系铃铛(你听不见它们从背后靠近);便宜的管家(不合算的交易);给佣人朗姆酒当报酬的人(因此助长当众酗酒);遇上麻烦来求助于你,却拒不听劝的人;除夕夜庆典(不管敲不敲钟,新年总会到来);贵族制度(贵族身份的认定应依据行为,而非继承);被过度赞赏的孩子(品行良好本是预料中事,不该得到奖励)。

她奉行格言“苦中作乐”——工作本身即是奖励。她相信对感官保持无动于衷,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尊严;事实上,她相信对感官的淡漠,正是尊严的定义。最重要的是,比阿特丽克斯将体面和道德奉为圭臬——不过,假使被迫从中择一,她或许会选择体面。

她把这一切,努力教给女儿。

至于亨利,显然他对古典著作教学帮不上忙,不过,他十分感激比阿特丽克斯对阿尔玛的教育。身为一个聪明却没念过书的植物专家,他始终觉得希腊语和拉丁语就像两根高大的铁柱,将他挡在知识门廊外;他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像他一样被挡在门外。事实上,他不会让自己的孩子被挡在任何东西之外。

至于亨利教给阿尔玛什么,这个嘛,他没教给她任何东西。换句话说,他没直接教给她任何东西。他没有耐心执行正规教育,也不喜欢被孩子绕着跑。不过,阿尔玛从她父亲身上间接学到的东西,足以列出一张长长的单子。首先,她学会别惹他生气。她一惹父亲生气,就会被赶出房间,因此自懂事以来,她就懂得永远别激怒亨利,找他麻烦。这对阿尔玛可是一种挑战,因为她必须压抑自己所有的天性(而她的天性恰好是激怒人、找麻烦)。不过她也学会,她父亲并不完全介意女儿提出严肃、有趣或清晰的问题——只要她永远不打断他说话或者思考(这一点更难)。有时候她的问题甚至让他觉得有趣,尽管她不总是明白原因——比方当她问他,为什么公猪爬到母猪背上花的时间那么长,公牛和母牛却永远那么快。这个问题让亨利哈哈大笑。阿尔玛不喜欢别人笑她。她因此学会,这种问题绝不再问第二次。

阿尔玛学会,她父亲对员工、访客、老婆,对她自己,甚至对他的马,都没有耐心——可是对于植物,他从来没有发过脾气。他对植物始终宽容以待。这让阿尔玛有时渴望自己是一株植物。不过,她从来没有提过这种渴望,因为那会使她看上去像傻瓜,而她早已从亨利那儿学到,一个人绝不能看上去像傻瓜。“世界是一个渴望被骗的傻瓜。”他经常说道,而他早已向他女儿强调过,蠢人和聪明人之间有一条鸿沟,你必须站在聪明这一边。比方说,对无法拥有的东西表现出渴望,就不是站在聪明的位置。

阿尔玛从亨利身上学会,世界上有许多遥远的地方,有些人去了那些地方,永远没再回来,可是她父亲去过那些地方,而且还从那些地方回来了(她喜欢想象他是回来看她,为了当她的爸爸,尽管他从来没有暗示过这样的事)。她学到了,亨利的勇敢,使他忍受了世界的折磨。她还学到,她父亲也希望她勇敢,即使在最令人惊恐的情况下——闪电、被野雁追逐、泛滥的斯库尔基尔河、跟着补锅匠搭大篷车旅行且脖子上挂着铁链的猴子。亨利不准阿尔玛害怕这些东西。甚至在她还不知道何谓死亡之前,他也禁止她害怕死亡。

“天天都有人死,”他告诉她,“但是轮到你的机会,只有八千分之一。”

她还学到,有几个星期的时间(尤其在下雨的几个星期)她父亲的身体忍受的病痛,超过全世界任何人所应承受的。他的一条腿因为骨折接不好,必须忍受持久性疼痛,此外,他在世界各地那些遥远危险的地方罹患的热病,也会反复发作。有时候,亨利连续半个月不能下床。在这些情况下,他绝对不能受到干扰。甚至把信件带给他,也必须在沉默中进行。由于这些病痛,亨利从此不能再旅行,也因此,他把世界召唤到他身边。白亩庄园之所以总是有许多访客,许多生意之所以在会客室和餐桌上进行,也是这个缘故。这也是亨利雇用迪克·扬西的原因,这个威严、沉默、秃头、眼神冰冷的约克郡人代表亨利出差旅行,以惠特克公司的名义来引导世界。阿尔玛学到,永远别与迪克·扬西交谈。

阿尔玛学到,她的父亲并未奉守安息日,尽管他以自己的名义,在瑞典路德教会保留最好的私人座位,让阿尔玛和她母亲去做礼拜。阿尔玛的母亲并不特别喜欢瑞典人,但既然附近没有荷兰归正会,瑞典教会的存在聊胜于无。瑞典人至少理解加尔文教义的中心信仰,而且都认为:你必须对自己的人生境遇负责,你很可能注定灭亡,前景十分黯淡。对比阿特丽克斯而言,这一切都熟悉得令人放心。好过其他任何宗教,还有那些虚假软弱的勉励。

阿尔玛希望自己无须上教堂,周日能和她父亲一样,待在家中侍花弄草。教会枯燥乏味,令人不舒服,还有烟液的味道。夏天的时候,火鸡和狗偶尔漫步进敞开的前门,寻找阴凉的地方,避开难耐的酷热。冬天的时候,古老的石砌建筑变得出奇地寒冷。每当一道光线透进带波纹的玻璃长窗内,阿尔玛就会抬起脸来迎向光线,就像父亲加速栽培温室里的一株热带藤蔓一样,恨不得爬出去。

阿尔玛的父亲不喜欢教会,也不喜欢宗教,可他倒是经常求上帝诅咒他的仇敌。至于还有哪些东西不讨亨利喜欢,名单可长了,阿尔玛后来也逐渐明白。她知道她父亲讨厌饲养小狗的彪形大汉。他也讨厌买快马却不善骑马的人。还有,他讨厌:休闲帆船,海关商检员,廉价的鞋,法国的东西(语言、食物、人民),神经质的职员,在男人该死的手上破裂的小瓷盘,诗词(歌曲则不然),懦夫的驼背,婊子养的小偷儿子,诡诈之舌,小提琴的声音,军队(任何军队),郁金香(“装腔作势的洋葱”),冠蓝鸦,喝咖啡(“荷兰人该死的恶习”),以及——尽管阿尔玛还不懂这两个词的意思——奴隶制和废奴主义者。

亨利可以突然暴怒。他能以最快的速度辱骂、贬损阿尔玛,(“没有人喜欢愚蠢自私的小猪仔!”)但在某些时候,他似乎也真真实实地宠爱她,甚至以她为荣。有一天,白亩庄园来了个陌生人,向亨利推销一匹矮种马,好让阿尔玛学骑马。马的名字叫索姆斯,糖霜颜色,阿尔玛对它一见钟情。议价后,两个男人同意以三美元成交。年仅六岁的阿尔玛问道:“请问先生,这价钱包不包括马身上佩戴的笼头和马鞍?”

陌生人对这个提问感到犹豫,亨利却放声大笑。“她难倒你了,老兄!”他大声说道,那一整天,只要阿尔玛走近,他便拨弄她的头发,说:“我女儿真是个小拍卖家!”

阿尔玛学到,她父亲晚上就着瓶子喝酒,那些瓶子偶尔装着“危险”(嗓门提高;被赶出房间),但也可能装着奇迹——例如获准坐在父亲的大腿上,听天马行空的故事,让他用她极罕见的昵称“小梅”来叫她。亨利在这些晚上告诉她一些事,像是:“小梅,你身上永远要带着足够的金子,好应付绑架。必要的话,把金子缝入衣服的褶边,千万不可身无分文!”亨利告诉她,沙漠的游牧民族有时把宝石缝在他们的皮肤底下,以防万一。他告诉她,他自己也把一颗南美绿宝石缝在他松弛的肚皮底下,在不知情的人看来,就像枪伤留下的疤,他永远永远不会让她瞧一眼——但是绿宝石就在那里。

“你永远要有最后一笔贿金,小梅。”他说道。

阿尔玛在父亲的大腿上学到,亨利曾和一个叫库克船长的大人物航遍世界。这些故事最为精彩。有一天,一只庞大的鲸鱼张着嘴露出海面,库克船长驾着船直入鲸鱼的肚子里,打量过鲸鱼的肚子后,又驾着船出去——倒退而行!有一回,亨利在海上听见哭喊的声音,然后看见一条人鱼浮在海面。人鱼被鲨鱼弄伤。亨利用绳子把人鱼从水里拉出来,她就在他的怀里死去——但是在她死之前,感谢上帝赐福给亨利,她对他说,有一天他会成为有钱人。他就是这样得到这栋大房子的——一切都得归功于人鱼的祝福!

“人鱼讲什么语言?”阿尔玛想知道,想象着几乎非是希腊语不可。“英语啊!”亨利说道,“老天,小梅,我干吗救一条外国人鱼?”阿尔玛对母亲感到敬佩、时而敬畏,对父亲则是爱慕。她爱他胜过一切,她爱他胜过小马索姆斯。她的父亲是个巨人,她从他壮实的双腿之间窥看世界。与亨利相比,《圣经》中的上帝既乏味又遥远。就像《圣经》中的上帝一样,亨利有时候也会考验阿尔玛的爱——尤其在喝了酒之后。“小梅,”他会说,“你何不迈着你那双细长的腿,用最快的步伐一路跑到码头,看看你爸爸有没有船从中国抵达这儿?”

码头远在七里之外,而且在河的对面。这时可能是周日晚上九点,在酷寒的三月风暴中,阿尔玛却从父亲的大腿上跳起来,开始奔跑。仆人必须在门口逮住她,把她抱回起居室,或其他地方——六岁的她,没穿斗篷、没戴帽子,口袋里没有半毛钱,也没把最小块的金子缝入衣服褶边——老天爷做证,她会愿意这样做。

这女孩度过怎么样的童年啊!

阿尔玛不仅有这对强大、聪慧的父母,还有整个白亩庄园供她恣意探索。这真是个世外桃源。这里有许多东西需要吸收。光是房子本身,就是个不断展开的奇观。东亭那只臃肿的长颈鹿标本,有一张惊恐、滑稽的脸。中庭前方有三组乳齿象肋骨,是当地农民从附近的田里挖出来的,用来跟亨利换了一把新步枪。还有亮灿灿、空无一人的宴会厅,阿尔玛曾在寒冷的晚秋,在那里偶然发现一只受困的蜂鸟,沿着最不可思议的轨迹(就像从迷你大炮中发射出来的一颗宝石飞弹),从她的耳边飞冲而过。还有在她父亲书房里的笼中八哥,不远万里从中国而来,能言善道(亨利如此宣称),却只会讲自己的家乡话。还有罕见的蛇皮,用稻草和木屑填充物保存下来。还有架子上摆满的南海珊瑚、爪哇人偶、古埃及天青石和土耳其年历。

还有许多可以让人吃东西的地方!餐厅、起居室、厨房、客厅、书房、日光室,还有凉棚遮阴的走廊。午宴有茶、姜饼、栗子和桃子(这么美的桃子——一边粉红,一边金色)。冬天的时候,你可以一边在楼上的育婴室喝汤,一边看着楼下的河水,在荒芜的天空下像擦亮的镜子般闪闪发亮。

不过户外的乐趣更是丰富,充满了神秘。宏伟的温室内,装满苏铁、棕榈和蕨类植物,都用漆黑、发臭的树皮鞣料包装起来,使之保持温暖。声势惊人的水力发动机,让温室保持潮湿。神秘的加速栽培室——总是热得令人晕厥——让娇弱的进口植物在经过漫长的海上旅行后,在此疗愈,兰花也在这儿被哄着开花。柑橘温室里的柠檬树,每年夏天就像肺痨病人一样,被推到户外晒太阳。还有小古希腊神庙,隐藏在橡树大道尽头,使你能遥想奥林匹斯。

还有牛奶房,和紧邻的食品室——散放着魔法、迷信和巫术的诱人气味。挤牛奶的德国女工用粉笔在食品室门口画符咒,进门前喃喃念咒。她们告诉阿尔玛,奶酪要是遭魔鬼诅咒,就不会成形。阿尔玛向母亲问起这件事时挨了骂,说她是容易受骗的傻瓜,还上了一堂关于奶酪究竟怎么成形的课程——事实证明,新鲜牛奶用凝乳酶处理过后,通过一种理性十足的化学转换,包在蜡皮当中控温成熟。上完课后,比阿特丽克斯抹去食品室门口的符咒,谴责牛奶女工是迷信的傻瓜。第二天,阿尔玛留意到粉笔符咒又画了上去。无论如何,奶酪继续正常成形。

此外还有森林里的广阔林地——刻意荒废——林间有许多兔子、狐狸和鹿,它们会从你的手上吃东西。阿尔玛的父母准许——不,是鼓励——她在这片林地中任意游荡,了解自然界。她搜集甲虫、蜘蛛和飞蛾。有一天,她看着一条带条纹的大蛇,被另一条更大的黑蛇活活吞噬——其过程长达数小时之久,是一场骇人的奇观。她看见虎蜘蛛在腐叶层深凿管柱,知更鸟从河岸收集苔藓和泥土,用来筑巢。她收养一只漂亮的毛毛虫(按毛毛虫的标准算是漂亮了),把它用叶子卷起来带回家当朋友,可是她后来不小心坐在它上面,弄死了它。那是一次严重的打击,可你还是得继续过活。这是她母亲说的话:“停止哭泣,继续过活。”动物总是会死,她母亲说道。有些动物,比方羊和牛,生来除了死之外,别无其他用途。你不能哀悼每一次的死亡。到了八岁,在比阿特丽克斯的协助下,阿尔玛已经解剖过羊头。

阿尔玛去森林时,总是有合理的装束,带上自己成套的个人收集瓶、小储存箱、药棉和写字板。她总是风雨无阻地出门,因为在任何气候下,都能够发现乐趣。有一年四月底的暴风雪,带来鸣禽和雪橇铃合而为一的奇特声音,光是这件事,就值得走出家门。她学到,只为了保护靴子或裙边而小心走在烂泥巴里,这永远不能让自己的搜寻有所收获。她回家时,从不会因为弄脏靴子和裙边而挨骂,只要她把好的标本带回自己的私人植物标本室。

矮种马索姆斯,是阿尔玛在这些探险中的忠实伙伴——有时载着她穿越森林,有时像只乖巧的大狗跟在她身后。夏天,它的耳朵戴着五彩缤纷的丝穗,驱赶苍蝇。冬天,它的马鞍下穿着毛皮。索姆斯是你所能想象的最好的植物搜集伙伴,阿尔玛从早到晚对它说话。它愿意为这女孩做任何事,除了快速行走之外。只有在偶然情况下,它才会吃标本。

阿尔玛在她的第九个夏天,完全靠她自己,学会从花开花阖判断时间。她注意到,清晨五点,婆罗门菊展开花瓣。六点钟,雏菊和金莲花绽放。七点钟,蒲公英开花。八点钟,则轮到海绿。九点钟,繁缕。十点钟,秋水仙。到了十一点,过程开始逆转过来。中午,婆罗门菊阖起来。一点,繁缕阖起来。到了三点,蒲公英收起来。阿尔玛要是到五点钟——金莲花阖起来、月见草开始绽放的时候——还没回家洗过手,她就是自找麻烦。

阿尔玛最想知道的是,世界如何规范。谁在背后操控这一切?她把花扯成碎片,探索花的内层构造。她对昆虫以及她发现的任何动物的尸体,也同样这么做。九月下旬的一个上午,阿尔玛对一朵藏红花的突然出现感到新奇不已,先前她以为这花只在春天开花。这真是一大发现!对于眼前这些花,在寒冷的初秋、在其他万物濒临死亡之际出现在这里,没有叶子也没有保护,究竟以为自己在做什么,她无法从任何人那儿得到满意的答复。“是秋藏红花。”比阿特丽克斯告诉她。没错,非常明显——可是为了什么目的?为什么现在开花?这花是不是很笨?是不是搞错时间了?这种藏红花有什么重要事务需要处理,不惜在最寒冷的初霜之夜开花?没有人能解释。“这个品种的花就是这样。”比阿特丽克斯说道,阿尔玛认为这个不令人满意的答复,和她母亲往常的个性很不相符。阿尔玛继续追问,比阿特丽克斯只好回答:“并不是每件事都有答案。”

阿尔玛认为这是个惊人的发现,连续几小时都说不出话来。她只能坐在那里,在惊呆的状态中思考这件事。待她回过神来之后,她把神秘的秋藏红花画在她的写字板上,注明日期,同时写下她的问题和声明。她在这方面相当勤奋。一切事物都必须追踪——即使是你无法理解的东西。比阿特丽克斯曾经指示过她,对于自己的发现,都要尽己所能用绘图精确地记录下来,尽可能用正确的分类法进行分类。

阿尔玛喜欢素描,可是她画好的图常常令她失望。她不会画脸也不会画动物(就连她画的蝴蝶看起来也很凶狠),尽管她最后发现,她在画植物方面并不算糟。她的首批成功作品是画得相当不错的伞形花序——那些空心梗、扁平花的芹菜科成员。她画的伞形花序精确无误,尽管她不希望只是精确而已;她更希望画得美。她老实对她母亲这么说,她母亲则指正她说:“不要求美,美会干扰精确。”

阿尔玛有时会在她的林间探险中,遇到其他的孩子。这总是让她感到惊慌。她知道这些闯入者是什么人,尽管她从来没有跟他们讲过话。他们是他父母雇用的员工的子女。白亩庄园就像一头活生生的巨兽,半个庞大的身躯需要仆人——她父亲喜欢雇用德国和苏格兰园丁,不喜欢懒散的本土美国人,她母亲则坚持雇用荷兰女仆,并倚赖她们。家仆住在阁楼上,户外劳工和家属则住在整个庄园各处的小屋子里,而且是挺不错的小屋——不是因为亨利关心员工舒适与否,而是因为亨利看不惯脏乱。

阿尔玛在林中碰上员工子女时,总是感到惊恐。不过,她有一种应付这些偶遇的方法:她会假装根本没发生。她高高地骑在自己那匹健壮的小马上,经过孩子们身边(小马一如既往地以慢条斯理、冷糖浆般的速度前进)。阿尔玛经过孩子身边时屏住呼吸,不向左右张望,直到安然摆脱闯入者。只要不看他们,她就不需要相信他们。

员工子女从来没有妨碍过阿尔玛。他们可能已经被事先警告过,别去打扰她。大家都怕亨利,因此他的女儿自然也教人害怕。不过,阿尔玛有时站在远远的地方,窥视孩子们。他们的游戏粗野难懂。他们穿的衣服和阿尔玛不一样。这些孩子中没有人扛着植物收集装备,也没有人骑着戴彩色耳穗的小马。他们互相推挤,用粗话大声嚷嚷。在这世界上,他们比什么都更让阿尔玛恐惧。她经常做有关他们的噩梦。

不过,做噩梦的时候,你就这么做:去地下室找汉娜克。这很有帮助,还能给人安慰。总管家汉娜克掌管整个白亩庄园的秩序,她的权威使她拥有一种最能稳定人心的庄严气质。汉娜克睡在她自己的地方,挨着地下室的厨房,那儿的炉火永不熄灭。她生存于温暖的地窖空气中,空气中散发着倒挂在屋梁上的腌火腿味。汉娜克住在笼子里(至少在阿尔玛看来是),因为她的个人房间有铁栅栏门窗,因为汉娜克独自一人管制一家人银具和餐盘的出入,并管理全体员工的薪资。

“我不住笼子里,”汉娜克有一次指正阿尔玛,“我住金库。”

阿尔玛做噩梦睡不着时,就会鼓起勇气,踏上可怕的旅程,走下三层昏暗的楼梯,一路通往最边远角落的地下室,抓着汉娜克房间的铁栏杆,哀求着让她进去。这些远征之行总是像冒险。汉娜克有时会起床,睡眼惺忪,边发牢骚,边打开她那监狱看守员的门锁,容许阿尔玛和她一起睡,但是她有时不会这么做。有时候她会责备阿尔玛幼稚,问她为什么非要骚扰一个累坏了的荷兰女人不可,而后把阿尔玛送上可怕、黑暗的楼梯,回她自己的房间。

然而,在极少数情况下,当你获准和汉娜克同睡同一张床时,即使其他时候被拒绝十次也值得,因为汉娜克会讲故事,而汉娜克知道的东西非常多!汉娜克从小就认识阿尔玛的母亲,汉娜克会讲比阿特丽克斯从来没有讲过的关于阿姆斯特丹的故事。汉娜克总是跟阿尔玛说荷兰语,因此荷兰语对阿尔玛而言,始终是代表抚慰、金库、腌火腿和安全的语言。

阿尔玛从没想过,夜里跑去找母亲会让自己安心,而母亲的卧室就在她房间的隔壁。阿尔玛的母亲是个多才多艺的女人,可是安慰的才能不在其中。正如比阿特丽克斯常说的,任何一个年纪已经不小、可以自己走路、说话和推理的孩子,都应该在没有任何帮助的情况下安慰自己。

还有来家里做客的人——几乎每天都有川流不息的访客来到白亩庄园,或由马车接送,或骑马、乘船,或徒步走来。阿尔玛的父亲害怕过无聊的生活,因此喜欢请人来家里共进晚餐,逗他开心,给他带来世界各地的新闻,或是给他提供新的事业构想。每次亨利请人来家里,他们都会过来——而且心存感激。

“你的钱越多,”亨利向阿尔玛讲解,“人们的举止就越好。这是很明显的事实。”

亨利这个时候已经蓄积了大把的钱。一八○三年五月,他和一个叫伊斯雷尔·惠伦的人签订了合同,此人是政府官员,为刘易斯和克拉克的美国西岸远征 供应医药用品。为此远征,亨利已经储备了汞、鸦片酊、大黄、生鸦片、非洲防已素、氯化亚汞、吐根、铅、锌、硫酸等物资——其中有些确实具有医疗效用,但所有这些都有钱可赚。到了一八○四年,德国药学家首先从罂粟中提取出吗啡,亨利是制造这项有用商品的早期投资者。第二年,他取得了合同,提供医疗产品给整个美军。这使他拥有一种政治权力,同时还有受托权力,因此,是的,人们愿意到他家里吃晚餐。

这些饭局绝非社交晚宴。惠特克家从来没有真正地受到费城上流社会的小圈子欢迎过。初抵费城时,惠特克只受过一次邀请,与宾厄姆夫妇在他们位于第三街和云杉路的家中用餐,结果不怎么愉快。吃甜点时,宾厄姆夫人——她的言谈举止就像自己身在英国朝廷似的——问亨利说:“惠特克是什么样的姓氏?我发现这姓很罕见。”

“英格兰中部,”亨利答道,“从华威郡这个字来的。”“华威郡可是你的祖传席位?”“除了那里之外,还有其他地方。我们惠特克家只要能找到椅子,就坐下来。”

“您父亲在华威郡是否仍拥有房产?”“夫人,我父亲要是还活着,只拥有两头猪和床下的便壶。我不敢说他拥有那张床。”

惠特克家从此没有再被宾厄姆夫妇邀请用餐。惠特克家不太在乎。比阿特丽克斯对时髦女士们的对话和衣着不以为然,而亨利也不喜欢华美客厅里的乏味礼仪。结果,亨利开创了自己的社交圈,在他高踞的山庄,与城市隔河相望。白亩庄园的晚宴不是闲聊八卦的场所,而是激发智力和刺激商业的演练地。世界上如果有哪个勇敢的年轻人成就了有趣的丰功伟业,亨利就想请这位年轻人来家里吃饭。如果有位令人敬重的哲学家、著名的科学家,或前途看好的新发明家路过费城,这些人也会受到邀请。女士有时也会来用晚餐,只要她们是著名思想家的夫人、重要书籍的译者,或在美国巡回演出的风趣女伶。

亨利的餐桌对某些人来说难以招架。饭菜本身相当丰盛——牡蛎、牛排、野味——但是在白亩庄园用餐并非完全轻松。客人可能会遭到质询、挑战和刺激。众所周知的仇敌被安排比邻而坐,珍贵的信念在对话中受到痛击,战斗的气氛超过客气。某些名人离开白亩庄园时,心中深深感到愤恨不平。其他客人——或许更机灵、脸皮更厚,或更渴望取得恩赐——离开白亩庄园时,则取得有利可图的协议、互利的伙伴关系,或只是给巴西某要人的恰当介绍信。白亩庄园的餐厅是一个冒险的运动场,但是在那里取得一次胜利,就能让一个人建立一生的事业。

阿尔玛从四岁开始,便应邀参加这种让人斗志高昂的聚餐,经常坐在她父亲旁边。她可以提出问题,只要不是愚蠢的问题。有些客人甚至非常欣赏这孩子。一位化学对称专家有一次宣告:“哎呀,你真聪明,像一本可以让人谈话的小书!”——她不曾忘记这个赞美之词。但事实情况是,有些伟大的科学界人士,不习惯被一个小女孩质问。然而亨利也指出,有些伟大的科学界人士,无法向一个小女孩捍卫自己的理论,既然如此,就该揭发他们的骗子身份。

亨利相信,而比阿特丽克斯也极力赞同,没有任何太严肃、棘手或令人不安的话题不能在他们的孩子面前讨论。如果阿尔玛不能理解所说的一切,比阿特丽克斯推断,这只会给她更多提升智力的动机,以免下回只能瞠乎其后。如果阿尔玛没有能力参与某一话题,比阿特丽克斯教她,对最后一个说话的人报以微笑,并很有礼貌地低声说:“请说下去。”如果阿尔玛在餐桌上感到无聊,那肯定没有人会为此担心。白亩庄园的晚餐聚会,可不是为娱乐儿童安排的(事实上,比阿特丽克斯声称,生活中很少有什么事情,应当为娱乐儿童安排),阿尔玛越早学会在硬背椅上连续几个小时坐着不动,注意聆听她远不可及的话题,对她自己越有好处。

因此,阿尔玛自小就听过最别开生面的对话——这些人有人研究人类尸体的腐败;有人想办法把比利时美妙的新消防水管进口到美国;有人给古怪的医疗突变绘图;有人相信任何能吞下肚的药,涂在皮肤上也能被人体有效吸收;有人研究硫黄温泉的有机物质;还有一个人是研究水鸟肺功能的专家(他声称这一学科比自然界任何其他学科更令人心旷神怡——尽管从他在晚餐席间沉闷的语调来看,这种声明并非属实)。

其中有些晚上让阿尔玛觉得有趣。她最喜欢演员和探险家到家里来,讲述扣人心弦的故事。有些晚上充满激烈的辩论,有些晚上则是单调乏味、永无休止的折磨。有时她会在餐桌前睁着双眼昏睡过去,之所以还直挺挺坐在椅子上,只是由于极端害怕被母亲谴责,还有她正式礼服上的紧身马甲。不过,让阿尔玛永远念念不忘的晚上(那天晚上日后似乎成为她童年的最高潮),是意大利天文学家来访的那一夜。

那是一八○八年的夏末,亨利添购了一架新望远镜。透过精密的德国镜头,他已经在欣赏夜空,却渐渐觉得自己像个天体文盲。他对星星的认识是船员的认识——那可不是区区的认识——可是他对最新的发现并未与时俱进。天文界已经取得惊人的进步,亨利逐渐觉得,夜空越来越像另一间让他几乎无从阅读的藏书室。因此当杰出的意大利天文学家卢卡·庞特希里大师受邀到费城来,在美国哲学学会上演讲时,亨利为他举办了一场舞会,吸引他来白亩庄园参加。他听说庞特希里十分热衷于跳舞,亨利猜想他无法抗拒舞会。

这是惠特克家有史以来最精心安排的社交活动。费城最好的服务生——身穿浆挺白制服的黑人——下午到达,开始摆设雅致的蛋白甜饼,调制五彩缤纷的水果酒。从来没离开过加速栽培暖房的热带花卉,被安排成舞台场景,摆满整栋房子。顷刻间,由郁郁寡欢的陌生人组成的乐团,在跳舞大厅内转悠,为他们的乐器调音,喃喃抱怨天气太热。阿尔玛被擦洗得干干净净,穿上白色的圈环裙,她那鸡冠般的红色乱发,绑成和她的头几乎一样大的光滑发结。而后,客人到达,弥漫着丝绸的气味和粉香。

天气很热。已经热了整个月,可这天却是最热的一天。惠特克家担心天气令人难受,待太阳下山后,舞会才在九点开始举行,不过当天的酷热仍未散去。舞厅不久就自成一间温室,潮湿闷热,热带植物乐在其中,女士们却不然。乐师们热得出汗。客人们夺门而出,寻求解脱,靠在阳台上,倚着大理石雕像,妄图吸取石头的凉意。

为了解渴,大家或许多喝了不少水果酒。结果,心中的压抑自然因此而瓦解,一种轻飘飘的晕眩气氛主宰了每个人。乐团抛开舞厅拘泥的礼节,在户外的大草坪上展开一场热闹的欢宴。灯和火把被带到屋外,把全部的客人投射成动荡的阴影。迷人的意大利天文学家试着把某种狂野的那不勒斯舞步,教给费城的绅士们,他也和每一位女士轮流跳舞——每个人都觉得他有趣、大胆、令人兴奋。他甚至尝试和黑人侍者跳舞,大家因此而笑翻。

庞特希里当天晚上原本要发表演说,以详细的插图和数字,说明行星的椭圆路径和速度。不过,在整个晚上的某个时刻,这一想法被摒弃了。在这种狂放不羁的心情下,能期待什么人安静坐在那儿听一场严肃的科学讲座?

阿尔玛永远无法知道是谁的主意——庞特希里或是她父亲——然而在午夜过后不久,他们决定让享誉盛名的意大利宇宙学大师,在白亩庄园的大草坪上,用宾客本身当作天体,重现宇宙的模型。不完全是按照比例的模型,这位意大利人醉醺醺地大声表示,但至少让女士们对行星的生命和行星彼此之间的关系有些了解。

庞特希里用一种既威严又滑稽的神情,将亨利——太阳——放在草坪的中心。接下来,他找了其他几位绅士充当行星,每一位都以他们的主人为中心,呈放射线状向外扩散。为娱乐在场的每个人,庞特希里试着选择那些最能代表该行星的人。因此,小小的水星由一个矮小尊贵的日耳曼敦谷商扮演。金星和地球大于水星,但大小近似,于是庞特希里为这两个行星挑选了一对来自特拉华州的兄弟——他们两人的身高、腰围和肤色几乎完全相同。火星必须比谷商还大,却又不像特拉华州来的兄弟那样大:一位体型匀称的知名银行家是合适之选。至于木星,庞特希里征用了一位胖得让人爆笑的退休船长,他在太阳系中大腹便便的模样,引来大家一阵狂笑。至于土星,一个稍微没那么胖,却依然胖得逗趣的新闻工作者,担任了这项任务。如此这般,直到所有的行星都被安排在草坪上,与太阳和彼此隔着适当的距离。而后,庞特希里将他们送入轨道,绕着亨利运行,努力尝试让每个酩酊大醉的绅士保持在自己正确的天体路径上。不久,女士们也要求参与游戏,庞特希里于是安排她们绕着男人,充当卫星,每个卫星有自己的狭窄轨道(阿尔玛的母亲充当冷静完美的月球)。大师接着在草坪外缘创造恒星群,由最漂亮的美女群组合而成。

乐团又奏起了音乐,这幅天体景观展现出费城上流社会所见过的最奇特、最美丽的华尔兹风情。太阳王亨利站在全体人员的中心,容光焕发,一头火红色的头发,大大小小的男人绕着他转动,女士们则绕着男人转圈。集结成群的未婚女性,在宇宙最外环的角落发出炫目的光芒,宛如未知的银河。庞特希里爬上花园的高墙,站在墙上摇摇欲坠,指挥、控制整个场面,在夜空中高声嚷着:“男士们,保持你们的速度!女士们,切勿离开你们的轨道!”

阿尔玛也想参与其中。她从未见过如此激动人心的场面。她从未这么晚还没睡——被噩梦惊醒除外——然而在这场欢宴中,不知怎么回事,她似乎被人遗忘了。她是在场唯一的孩子,就像她这辈子始终是席间唯一的孩子。她跑到花园墙边,朝着在墙上摇摇欲坠的庞特希里大师高喊:“先生,把我放进去吧!”意大利人从墙上俯身看着她,极力集中眼神——这孩子是谁?他原本可能完全把她搁在一边,但是亨利随即从太阳系中心吼道:“给这女孩安排一个地方!”

庞特希里耸耸肩。“你就是彗星了!”他俯身向阿尔玛喊道,一边仍用一只挥舞的胳膊装模作样地指挥宇宙。

“彗星要怎么做,先生?”

“飞向四面八方啊!”意大利人下令。

她于是照做。她让自己投入行星当中,在大家的轨道之间穿梭旋转,缎带在她的发上松开。每当她接近她父亲时,他就会大叫:“别靠我太近,小梅,否则你会被烧成灰!”他推开她,不让她接近自己那滚烫易燃的身体,迫使她朝另一个方向跑去。

教人诧异的是,不知何时,一支噼啪作响的火炬被塞进她的手中。阿尔玛没看见是谁给了她火炬。从来没有人把火托付给她。火炬爆出火花,她在宇宙中狂奔而过时,燃烧的焦油碎块抛入她背后的空气中——这是唯一没有坚守椭圆形轨道运行的天体。

没有人阻止她。

她是一颗彗星。

她不知道自己不是在飞。

6

阿尔玛的年少时期——或者说,年少时期最单纯、最天真的部分——在一八○九年十一月一个平凡不过的周二深夜戛然而止。

阿尔玛从熟睡中被提高的嗓音和马车车轮碾过石子路的声音吵醒。这么晚了,屋子里本该是静悄悄的地方(比方说,她卧室门外的走廊,和楼上的佣人住房)传来从四面八方快步走过的脚步声。她在寒冷的空气中起身,点燃蜡烛,找到她的皮靴,伸手取来一条披肩。她的直觉是,白亩庄园出了什么麻烦,或许需要她协助。日后,她将回想起这个荒唐的念头,(她怎么可能真的相信自己帮得上任何忙?)然而在当时,她心里认为自己是将满十岁的年轻女孩,她对自己的重要性仍具有一定程度的自信。

当阿尔玛来到宽敞的楼梯顶层时,她看见在她的底下,在宏伟的家门入口,聚集了一群手持灯笼的男人。她父亲在他自己穿的睡衣外面披着大衣,站在他们所有的人中间,神色显得紧张焦虑。汉娜克也在那里,头发塞在睡帽里。阿尔玛的母亲也在那里。事情肯定很严重;阿尔玛从来没见过她母亲这么晚还没睡。

但是还有一件事吸引了阿尔玛的注意——一个女孩,比阿尔玛略微矮小,淡金色的发辫梳向脑后,站在比阿特丽克斯和汉娜克之间。两个女人各有一只手搭在女孩纤弱的肩膀上。阿尔玛觉得女孩看上去似曾相识。或许是某个工人的女儿?阿尔玛不能确定。不管女孩是谁,她有一张最漂亮的脸孔——尽管那张灯光下的脸显得惊恐害怕。

然而,让阿尔玛感到不安的不是女孩的恐惧,而是比阿特丽克斯和汉娜克紧紧抓住女孩肩膀时特有的坚定。一个男人走上前,似乎要把女孩拉过去时,两个女人围得更紧,把女孩抓得更牢。男人往后退去——他这么做很聪明,阿尔玛心想,因为她正巧瞥见她母亲脸上的表情:坚决不让步的凶悍神情。汉娜克脸上也有相同的表情。这两个阿尔玛生命中最重要的女人脸上共有的凶悍表情,使她充满莫名其妙的恐惧。这里不知发生了什么恐怖的事。

阿尔玛呆呆地发愣,手里拿着蜡烛和她厚实的靴子。这时,比阿特丽克斯和汉娜克同时转过头来,向阿尔玛所站的楼梯顶层看去,仿佛阿尔玛大声叫了她们的名字,而似乎她们不喜欢被打断。

“上床睡觉。”她们两人吼道——比阿特丽克斯用的是英语,汉娜克则是荷兰语。

阿尔玛本想抗议,可她对她们俩联合起来的力量毫无招架之力。她们紧张强硬的表情吓着她了。她从来没有碰过这样的事。显然,她在这里不受欢迎。阿尔玛又不安地看了一眼站在大厅那群陌生人群中央的漂亮孩子,而后逃回自己的房间。整整漫长的一小时,她坐在床沿,竖起耳朵听,希望有人来向她说明情况或给她安慰。然而,声音逐渐减弱,还有马蹄奔驰而去的声音,却仍然没人来。最后,阿尔玛瘫在床罩上睡着,裹着披肩,靴子抱在怀里。早晨醒来时,她发现陌生人群已经从白亩庄园全数撤去。

可是女孩还在那里。

她的名字叫普鲁登丝。

或者叫波莉。

说得再具体点儿,她是“成为普鲁登丝的波莉”。

她的故事并不美好。白亩庄园竭力隐瞒这个故事,然而这样的故事并不喜欢被隐瞒,几天之内,阿尔玛就知道了。女孩是白亩庄园菜园园丁主管的女儿,园丁主管是个沉默的德国人,他为瓜房做出了有革命意义的设计,让它硕果累累。园丁主管的老婆是费城当地人,出身低微,却貌若天仙,而且是众所周知的婊子。她的园丁丈夫爱她至深,却从来控制不了她。大家也熟知这件事。这女人多年来不断让她丈夫戴绿帽,对自己的不检点也毫不隐瞒。他一直默默忍受——倘若不是没有察觉,就是视若无睹——直到突然间,他终于忍无可忍。

在一八○九年十一月的那个周二夜晚,园丁唤醒了在他身边熟睡的老婆,揪着她的头发把她拖到外面,把她的喉颈齐着耳朵切开。事后,他立即在附近一棵榆树上吊死亡。这场骚动引来白亩庄园的其他员工从屋子里跑出来查看。在这场突然的死亡之后,园丁一家只剩下这个叫波莉的小女孩儿。

波莉和阿尔玛同年,但是更秀丽,且清新脱俗。她看上去像是用精美的法国香皂雕刻出来的完美雕像,被嵌入一双闪亮的、孔雀蓝的眼睛。而那对柔软的粉红色嘴唇,让这女孩不仅漂亮,并且成为一个令人心神不宁的尤物,一个绝世妖姬的缩影。

当波莉在那悲惨的夜晚被带到白亩庄园府邸,被警员和高大的工人包围时——比阿特丽克斯和汉娜克立即预见这孩子面临的危险。有些男人建议把女孩送去济贫院,还有一些人已经说,乐意为这孤儿担起责任。房间里有半数的男人曾经和女孩的母亲有过一腿——比阿特丽克斯和汉娜克也清楚这件事——这两个女人不敢想象,这个漂亮的小东西,娼妓的女儿,将来会受到什么待遇。

两个女人不约而同地紧紧抓住波莉,躲开这群喧嚷的人群。这不是一个深思熟虑的决定,也不是笼罩着温暖母爱的慈善之举。不,这是一种直觉的行为,来自女性对世界运作方式的一种深刻无言的认知。你不会让这么小、这么美的女性尤物,半夜三更和十个热血沸腾的男人单独相处。

不过,一旦比阿特丽克斯和汉娜克保障了波莉的安全——男人们全部撤去——接下来该怎么处置她?而后她们做了个深思熟虑的决定。或者更确切地说,比阿特丽克斯做了决定,因为只有她有决定的权力。事实上,她做了一个颇为惊人的决定。她决定永远留住波莉,立刻把她收养为惠特克家里的一员。阿尔玛后来才知道,她的父亲对这个主意表示抗议(亨利很不高兴在半夜三更被吵醒,更不高兴突然得到一个女儿),可是比阿特丽克斯用一个严厉的眼神打断他的抱怨,亨利还算聪明,并未抗议第二次。那就这么做吧。反正他们家人口太少,而比阿特丽克斯无法增加这个家的人口。阿尔玛出生后,难道不是还有两个宝宝?那两个宝宝难道不是没有活下来?死去的婴儿现在难道不是埋在路德教堂的墓地,什么忙也帮不上?比阿特丽克斯一直想再生一个孩子,而现在,拜上帝所赐,一个孩子到来了。家里加入了波莉,惠特克家的孩子人口能在一夕之间增加一倍。这一切都相当合情合理。比阿特丽克斯决定得很快,也毫不犹豫。亨利未再表示抗议,终于让步。更何况,他别无选择。

无论如何,女孩是个漂亮的小东西,看起来似乎也不蠢笨。事实上,一旦风平浪静下来,波莉确实表现出端庄的举止——一种近乎贵族气质的泰然自若——这在一个刚刚目睹父母死亡的孩子身上更是引人注目。

比阿特丽克斯在波莉身上看到明确的前景,也的确没有其他可能的体面未来。只要生活在恰当的家庭,比阿特丽克斯相信,加上正确的道德影响,这女孩就能走向不一样的人生道路,不同于她母亲付出生命代价的寻欢作乐和败行劣迹。首要工作,是把她清洗干净。这可怜的小家伙,鞋子和手上都是血。其次是给她改名,波莉这名字只适合宠物鸟或街头娼妓。此后,这孩子将被称为普鲁登丝——比阿特丽克斯盼望,这名字能作为走在正义之路的指标。

于是一切得到解决——而且在一个小时内就解决了。就这样,阿尔玛隔天早上醒来,得知这个令人吃惊的消息:她现在多了一个妹妹,妹妹的名字叫普鲁登丝。

普鲁登丝的到来,改变了白亩庄园的一切。在阿尔玛今后的人生里,当她成为科学家后,她将更清楚地了解到,在一个受控环境中引进任何新元素,将使该环境发生许许多多难以预测的变化,可是现在仍是个孩子的她,只能感觉到恶意的入侵和不祥的预感。阿尔玛并没有热烈拥抱这个闯入者。话说回来,她凭什么这么做?我们之中有谁曾经热烈拥抱一个闯入者?

首先,阿尔玛一点儿也不明白女孩为什么在这里。后来弄清楚普鲁登丝的身世真相,(从牛奶女工那儿得来的消息,而且她们说的还是德语呢!)她才恍然大悟——可是普鲁登丝到家里的第二天,没有人做任何解释。甚至是对种种谜团的信息往往比任何人都多的汉娜克,也只是说:“这是上帝最好的安排,孩子。”当阿尔玛向她进一步追问详情时,她急忙低声说:“饶了我吧,别再问我任何问题!”

两个女孩在早餐桌上被正式相互介绍。没有提到前一天晚上的相遇。阿尔玛不断盯着普鲁登丝看,而普鲁登丝也不断凝视自己的餐盘。比阿特丽克斯若无其事地对孩子们说话。她提到,有个叫斯潘纳太太的人,傍晚会从城里过来,为普鲁登丝裁几套新衣,布料比她现在穿的衣服更合适。还有一匹新的矮种马也会来,必须教普鲁登丝骑马——越快越好。此外,白亩庄园从此就会有一位家教。比阿特丽克斯认为,同时教导两个女孩会成为她精力上的极大负担,既然普鲁登丝有生以来不曾受过任何正规教育,一个年轻的家教也许有用,保育室将成为专用教室。不用说,阿尔玛可能必须帮助妹妹认字、学数字和算数。阿尔玛在脑力训练方面自然遥遥领先,不过,普鲁登丝如果认真学习——只要有她姐姐帮忙——应该能迎头赶上。一个孩子的脑力,比阿特丽克斯说,是一种令人佩服的伸缩物体,普鲁登丝还很年轻,可以赶上。人类的智慧,只要受过合理的训练,应能执行我们要求的任何事情。一切都只是努力学习的问题。

比阿特丽克斯说话时,阿尔玛只是瞪大眼睛。怎么可能有比普鲁登丝的脸更美、更令人不安的东西?如果像她母亲经常讲的那样,美的确会干扰精确,那普鲁登丝呢?很可能是世界上最不精确、最干扰人心的东西!阿尔玛的焦虑感与时俱增。她开始在自己身上意识到一个可怕的事实,一个她从来没有理由深思的事实:她自己不是一个漂亮的小东西。只有通过可怕的比较,她才突然感知到这一点:普鲁登丝纤细柔弱,阿尔玛则是大块头。普鲁登丝的头发像是用金白色丝缎纺出来的,阿尔玛的头发则是铁锈的色泽与纹理——而且更糟的是,朝四面八方生长,除了朝下。普鲁登丝的鼻子是小花,阿尔玛的鼻子则是一颗生长的番薯。如此这般,从头到脚:一个最凄惨的叙述。

吃完早餐后,比阿特丽克斯说:“女孩们,来吧,像姐妹那样互相拥抱。”阿尔玛乖乖地拥抱普鲁登丝,却没有热情。当她们并肩站在一起时,那种对比更是显著。最重要的是,阿尔玛觉得她们俩活像完美的小知更鸟蛋和平庸的大松果,突然莫名其妙地同住在一个巢里。

看清这一切的事实让阿尔玛直想落泪,或是抗争。她可以感觉到自己的表情陷入愠怒。她的母亲肯定也看到了,因为她说:“普鲁登丝,很抱歉,我得跟你姐姐说会儿话。”比阿特丽克斯抓住阿尔玛的上臂,捏得她发痛,护送她进门厅。阿尔玛感觉自己的眼泪涌上来,却强迫自己忍住泪水,而后再忍住,然后再一次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