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白亩庄园的小梅(2 / 2)

比阿特丽克斯低头看自己生的唯一孩子,以冷如花岗岩的语调说:“我永远不想在我女儿脸上再看见我刚刚看到的表情。你明白了吗?”

阿尔玛只嗫嚅说出一个词(“可是……”),就被打断了。“上帝不欣赏任何妒意和恶意的表现,”比阿特丽克斯继续说道,“你的家人也不欣赏这种表现。你内心如果有任何不愉快或不仁慈的情绪,就扼杀掉吧。成为你自己的主宰者,阿尔玛。明白了吗?”

这一次,阿尔玛只是在心里想“可是”这个词;然而,她肯定想得太大声,让她母亲听到了。现在,比阿特丽克斯逼得她别无选择。

“我为你感到遗憾,阿尔玛,你真是太自私了,从来不为他人着想。”比阿特丽克斯说道,现在她脸上露出真正的愤怒,以至于她最后说出的几个字,就像尖锐的碎冰那样吐了出来:

“改善你自己。”

不过,普鲁登丝同样需要改善,而且还很多!

首先,她在教育问题上远远落后于阿尔玛。不过话说回来,哪个孩子不落后于阿尔玛?阿尔玛九岁时,就能顺利阅读恺撒《高卢战记》的原文,还能阅读古罗马传记作家康涅利乌斯·尼波斯的作品。她已经能针对普林尼为泰奥弗拉斯托斯进行辩护(她认为,后者是真正的自然科学学者,前者则只是个抄袭者)。她的希腊语——被她视为一种狂乱的数学——与日俱进。

相比之下,普鲁登丝认识字母和数字。她的声音甜美悦耳,可她的言辞本身——象征她不幸的身世——需改的地方甚多。普鲁登丝待在白亩庄园的初期,比阿特丽克斯经常挑剔她的语句,仿佛用织针磨尖的针头,挖走听起来粗野卑贱的用语。阿尔玛也受到鼓励,更正她的错误行为。比阿特丽克斯告诉普鲁登丝,当你能说更文雅的“来来往往”时,绝不要说“来来回回”。“花哨”在任何情况下听起来都很粗鄙,“乡亲”亦然。

是如此。在白亩庄园写封信,是要“邮寄”出去,而不是“投信”。一个人不是“得病”,而是“患病”。你不是“快要”上教堂,而是“不久”就上教堂。你不是“完成一部分”,而是“几乎要完成”。你不是“拼命走去”,而是“赶忙走去”。你在这个家不是“说话”,而是“交谈”。

一个软弱的孩子或许会完全放弃讲话。一个好胜的孩子或许会质问,为什么亨利讲话可以像该死的码头工人——为什么他可以坐在餐桌前,当面称另一个人为“吃屎的驴子”,却从来没有被比阿特丽克斯纠正过——而家里的其他人,却必须像律师那样交谈。然而,普鲁登丝不软弱也不好胜。相反地,她是个坚韧不拔、时刻保持警惕的人。她每天都在改善自己,仿佛在磨炼自己的灵魂,当心不让自己犯相同的错误。待在白亩庄园五个月后,普鲁登丝的谈吐不再需要修炼。就连阿尔玛也找不到一个错误,尽管她从未停止挑错。普鲁登丝在其他方面——她的姿态、礼仪、日常梳妆——也很快取得校准。

普鲁登丝毫无怨言地接受所有的纠正。事实上,她居然还主动寻找纠正——尤其是从比阿特丽克斯那里!每当普鲁登丝没有履行任务、沉溺于自私的想法,或者说出鲁莽的话时,她会亲自向比阿特丽克斯告发自己,承认自己的错误,自愿接受训诫。就这样,普鲁登丝不仅使比阿特丽克斯成为她的母亲,也成为她的忏悔圣母。而阿尔玛,从学步期开始,就一直在隐瞒自己的错误和缺陷,对于普鲁登丝的这种行为,觉得真是莫名其妙。

结果,阿尔玛对普鲁登丝的猜疑日益加深。普鲁登丝具有一种钻石般坚硬的特质,阿尔玛相信当中隐藏着邪思恶行。这女孩在她看来既谨慎又精明。普鲁登丝总是有办法侧身离开房间,似乎从未拒绝过任何人,关上门时从来不会发出声响。此外,普鲁登丝过分体贴其他人,从不会忘记其他人的重要日子,永远记得祝女仆们生日快乐或适时地祝她们安息日愉快,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这种对美德的勤奋追求和坚忍自制的精神,让阿尔玛觉得实在过于努力不懈。

阿尔玛无疑知道,被拿来和普鲁登丝这种精雕细琢的人相互对照,对她自己并无好处。亨利甚至称普鲁登丝为“我们的小仙女”,这让阿尔玛从小的昵称“小梅”显得卑微又平凡。普鲁登丝的一切都让阿尔玛觉得自己卑微又平凡。

还好有令人安慰的地方。至少在教室,阿尔玛永远占据主导地位。普鲁登丝在这点永远赶不上她的姐姐。不是因为她不够努力,毕竟这女孩肯定是个勤奋刻苦的人。可怜的小东西,她潜心于书本,像巴斯克石匠一样卖力。每一本书对普鲁登丝来说就像一块花岗岩,必须在大太阳底下气喘吁吁地拖上山去。此情此景几乎让人不忍目睹,但是普鲁登丝坚持不懈,从来没有流过泪。结果,她确实有进步——而且,若考虑到她的身世,不得不承认她的进步令人印象深刻。数学对她永远是个挑战,不过,她确实费尽心思学习拉丁语的基本知识,没过多久,她已经能说相当过得去的法语,口音也很好听。至于书法方面,普鲁登丝不曾停止练习,直到像个公爵夫人的书法般优美。

然而,全世界所有的锻炼,都不足以弥补学术领域上的真正差距,而阿尔玛的才智远非普鲁登丝所能企及。阿尔玛对文字有超强的记忆力,对算数具有先天的才华。她热爱语言训练、考试、公式、定理。对阿尔玛而言,阅读过一次,就等于一辈子归自己所有。她能够剖析论证,就像优秀的军人拆除步枪——在黑暗中,半睡半醒间仍可以拆得很漂亮。微积分令她心醉神迷。文法是个老朋友——可能由于从小就能同时说多种语言。她还热爱自己的显微镜,感觉就像她自己的右眼神奇地延伸出去,让她能直窥造物主本身的喉咙。

基于以上种种原因,我们或许会以为,比阿特丽克斯为两个女孩请的家教肯定偏爱阿尔玛而不是普鲁登丝,可事实并非如此。事实上,他小心翼翼地不让自己表现出对两个孩子有任何偏爱——他似乎把对她们一视同仁当作自己的本分。该家教是个索然无味的年轻男人,生在英国,皮肤苍白、有痘疮,永远愁眉不展,经常叹息。他的名字叫阿瑟·狄克逊,刚从爱丁堡大学毕业。经过对数十位家教候选人的严格审查后,比阿特丽克斯挑选了他,其他人则因为太笨、话太多、信教太虔诚、信教不够虔诚、太激进、太帅、太肥、太结巴,或其他缺点,没有被聘用。

狄克逊任教的第一年,比阿特丽克斯常同时坐在教室里,在房间角落缝缝补补,监视他们,确保狄克逊没犯下任何实质错误,或以任何一种不适合的方式对待女孩们。最后,她很满意:年轻的狄克逊是个十足乏味的学人,骨子里似乎没有丝毫稚嫩或诙谐的成分,因此可以完全信赖他。他每个星期教四天课,给惠特克氏女孩上自然哲学、拉丁语、法语、希腊语、化学、天文学、矿物学、植物学和历史等课程。阿尔玛另有特别课程:光学、几何学、球面几何学,普鲁登丝——在比阿特丽克斯罕见的大发慈悲下——得以幸免。

周五的时间表有别于此。绘画老师、舞蹈老师和音乐老师来此授课,这些也被纳入女孩们的教育课程。早上,她们必须和母亲一起干活儿,就在她的私人希腊式花园,那儿是功能数学的最佳实例,由比阿特丽克斯所设置,有小径和造型植物,坚守严格的欧几里得对称原理(球状、椎状和复杂的三角形,都经过严格精确的修剪)。同时,女孩们每周必须花几个小时提升自己的刺绣技能。晚间,阿尔玛和普鲁登丝需要坐在正式餐厅,和来自世界各地的宾客进行机智的对话。白亩庄园没有访客上门时,阿尔玛和普鲁登丝就在起居室度过她们的晚上,直到深夜,协助她们的父母处理白亩庄园的公函。周日做礼拜。就寝之前则是一句接着一句的晚祷。

除此之外,她们的时间由自己支配。

然而对阿尔玛而言,这个时间表其实不算严峻。她是个精力充沛、积极投入的女孩,几乎不需要休息。她喜欢脑力工作,喜欢园艺劳动,喜欢晚宴上的交谈。她总是乐于在深夜时分帮助父亲处理信件(因为有时候,这是她能与他亲密交谈的唯一机会)。她甚至还能给自己找到时间,开拓小小的植物研究专题。她摆弄柳树的插枝,思索这些插枝怎么有时从花苞、有时从叶子长出根来。她解剖、记忆、保存、分类每一株她能取得的植物。她盖了一间漂亮、堪称豪华的小型干燥植物标本室。

阿尔玛一天比一天热爱植物学。她爱的不是植物之美,而是这些植物的神奇规律。这女孩对系统、层序、归类和索引热情高涨,而植物学为她提供了沉浸于这些乐趣的充分机会。她体会到,一旦你将植物按正确的分类顺序排列,便从此秩序井然。而植物的对称美,本身也具有严肃的数学规则,阿尔玛在这些规则中找到平静与崇敬。比方说,在每一种植物中,萼齿和花冠裂瓣之间有固定比例,此一比例永不改变。我们甚至可以按此调整时钟。这是永恒不变、令人欣慰、坚定不移的法则。

总之,阿尔玛希望能有更多的时间致力于植物研究。她有一些古怪的幻想。她希望住在自然科学兵营中,在黎明之际被号角声唤醒,和其他年轻的自然科学家列队前进,身穿制服,整天在树林、溪流和实验室里劳动。她希望自己住在某种植物修道院,四周围绕着其他狂热的分类学家,没有人干扰其他人的研究,却彼此分享最振奋人心的发现。甚至植物监狱也很好!(阿尔玛没有想到,在某种程度上,世界上的确存在着这种有围墙隔离的知识庇护所,那个名叫“大学”的地方。然而在一八一○年,小女孩儿们做梦也梦不到大学。即便是比阿特丽克斯的小女孩儿。)

因此,阿尔玛不介意用心学习。可是她非常讨厌星期五。美术课、舞蹈课、音乐课——这些功课令她厌烦,使她远离自己真正的兴趣。她不优雅。她不太能鉴别名画,也学不会在画人像的时候,不让被画者看起来不是惊慌万状就是魂归西天。她也没有音乐天赋,待阿尔玛长到十一岁,她的父亲正式提出要求,请她别再折磨钢琴。在这些活动上,普鲁登丝成绩优秀。普鲁登丝不仅精于编织,能灵巧地操作茶具,还有其他许多令人恼火的小小技艺。每逢周五,阿尔玛可能对她的妹妹有最黑暗、最忌妒的想法。在这些时候,她真心相信自己会乐意放弃自己掌握的其中一种外语,(任何一种,希腊语除外!)换来能把信封折得像普鲁登丝一样漂亮的简单能力,只要一次就好。

尽管如此——或者正因为如此——阿尔玛从她比妹妹擅长的领域中,得到真正的满足感,而她最明显的优势,是在惠特克赫赫有名的晚宴餐桌前,特别是在房间里充满具有挑战性的观点时。随着年龄的增长,阿尔玛的谈话越来越大胆、自信、包罗万象。普鲁登丝却从来没有在晚餐席间培养出这样的自信。

她习惯于乖巧地坐在那里,一声不吭,像每次聚会上某种无用的装饰品,填补客人之间的一张座椅,除了美丽之外没有其他贡献。从某种角度来说,这也让普鲁登丝有用。你安排普鲁登丝坐在任何人身边,她都不会抱怨。有不少晚上,可怜的女孩被刻意安排在最枯燥、又聋又老的教授旁边,这些半只脚已踩进棺材的老古董,用叉子剔牙、在吃饭时睡着,或在四周人进行如火如荼的争论时微微打呼。普鲁登丝从来没有抗议过,也没有要求换个更耀眼的餐伴。其实,谁坐在普鲁登丝身旁,似乎都没有差别:她的姿态和精心安排的表情都始终不变。

同时,阿尔玛对每一个可能的话题都直扑而去——从土壤管理、气体分子,到眼泪的生理学。例如有一天晚上,一位刚从波斯回国的客人来到白亩庄园,他在伊斯法罕古城外发现了一种植物标本,他认为这种植物产生氨草胶——一种古老、赚钱的药物成分,其来源对西方世界至今仍是疑问,只因这一生意为土匪所控制。这位年轻人为英国政府效力,却逐渐对他的上司感到失望,因此想和亨利商量,希望他资助一项长远的研究计划。亨利和阿尔玛—— 他们齐心协力思考,就像在晚餐桌前经常做的那样——共同质问这位年轻人,就像两只牧羊犬把一头公羊逼入角落。

“波斯那一带的气候怎么样?”亨利问道。“海拔呢?”阿尔玛补充道。

“嗯,先生,这植物在平原上生长,”访客答道,“内部含有丰富的氨草胶,我告诉您,能榨取的量相当大。”“好,好,好,”亨利打断他,“你一直这么说,可我想我们得查证你的话,因为我发现除了那一点儿氨草胶,你几乎没带什么来当证据。不过,告诉我,你必须付给波斯官员多少?我是说送礼,才能换取在他们国家随处走动、随心所欲搜集草胶标本的特权?”

“他们的确要求一些礼物,不过似乎是小小的代价……”“惠特克公司从来不送礼,”亨利说道,“我不喜欢听到这种事。你在那里做什么,为什么要让别人知道?”“喔,先生,我们很难当走私者!”

“真的?”亨利扬扬眉毛说,“很难吗?”

“这植物在其他地方能不能种植?”阿尔玛突然插嘴,“您瞧,先生,每年派您去伊斯法罕从事昂贵的采集探险,对我们没有好处。”

“目前我还没有探险的机会……”“在印度卡提阿瓦半岛能不能种植?”亨利问道,“你在卡提阿瓦有没有人脉?”

“这个嘛,我不知道,先生,我只是……”“能不能在美国南部种植?”阿尔玛加入讨论,“需要多少水?”“阿尔玛,你知道,我对任何可能涉及美国南部的栽种事业都不感兴趣。”

亨利说道。

“可是,爸,大家都说,密苏里地区……”“说实话,阿尔玛,你能不能预见这位苍白可怜的英国小家伙在密苏里地区茁壮成长?”这位苍白可怜的英国小家伙眨眨眼睛,似乎丧失了说话的能力。不过,阿尔玛越来越迫不及待地继续追问客人:“您认不认为,您谈到的植物可能和古罗马药理学家迪奥科里斯在《药物论》中提到的是同一种植物?那可真是件令人兴奋的事,是不是?我们藏书室里有一套迪奥科里斯出色的早期作品。您愿意的话,晚饭后我可以拿给您看!”

这时,比阿特丽克斯终于打断她十四岁的女儿,训斥她:“阿尔玛,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这么有必要让全世界知道你的每一个想法。在你用另一个问题质问你可怜的客人之前,何不让他先尝试回答第一个问题?年轻人,请再试一次。你想说什么?”

不过现在,亨利又说起话来:“你甚至没带插枝给我,是不是?”他质问这个不知所措的家伙——他这时候已经不知该先对哪个惠特克做出回答,于是错误地干脆谁也不回答。在随即而来的良久沉默中,所有的人都盯着他看。然而,年轻人依然吐不出半个字。

亨利一阵反感,打破沉默,转头对阿尔玛说:“啊,打消主意吧,阿尔玛。我对此人不感兴趣。他没把事情考虑清楚。可你看看他!他仍然坐在这里,吃我的饭,喝我的酒,还希望弄到我的钱!”

因此阿尔玛的确打消了主意,不再继续追问氨草胶、迪奥科里斯或波斯部落文化等问题。她容光焕发地转身对另一位绅士——并未察觉这第二位年轻家伙也吓得脸色发青——说:“我读到你了不起的论文,听说你发现了某种很不寻常的化石!你有没有办法把骨头和现代样本互相比较?你真的认为那是土狼的牙齿吗?你是不是还是认为那洞穴曾经被水淹没?你读过温斯顿先生最近发表的一篇关于原始洪水的文章了吗?”

与此同时,普鲁登丝——没被任何人发觉——冷静地转身面对她身边深受打击、刚刚被勒令闭嘴的英国年轻人,低声说:“请说下去。”

当天晚上就寝前,在晚间的结算和祷告后,比阿特丽克斯像每天一样,照例纠正两个女孩。“阿尔玛,”她开始说,“礼貌的对话不该是像一场拼命奔向终点的比赛。

有时候,让你的交谈者说完他的想法,或许你会发现,这是件对你有益而且文明的事。身为一个女主人的价值,在于展现宾客们的才华,而不是吹嘘自己的才华。”

阿尔玛抗议起来:“可是……”比阿特丽克斯打断她,继续说:“此外,一旦有人开了玩笑、造成娱乐效果后,没有必要笑得太过分。我最近发现,你笑得实在太久。我没遇过哪个名声很好的女人,像鹅一样嘎嘎地叫。”

随后,比阿特丽克斯转身面对普鲁登丝。“至于你,普鲁登丝,你不参与令人讨厌的闲言碎语虽然令我赞赏,可是完全避开交谈又是另一回事。访客会觉得你是个蠢丫头,而你却不是。如果大家以为我的两个女儿只有一个有能力说话,会让这个家不幸蒙羞。羞涩——我跟你说过很多次——只是另一种虚荣。改掉吧。”

“我道歉,母亲,”普鲁登丝说道,“我今天晚上身体不适。”

“我相信你是认为自己今天晚上身体不适。晚饭前,我才看见你手上拿了一本通俗诗集,快快乐乐消磨你的阅读时光。能在晚饭前阅读通俗诗集的人,不可能才一个小时过后就身体不适。”

“我道歉,母亲。”普鲁登丝又说一次。“普鲁登丝,我还想跟你谈谈爱德华·波特先生今晚在餐桌上的举止。你不该让那男人一直盯着你看。这种全神贯注的表现,对大家都是一种侮辱。你必须学习跟他们聪明坚决地谈论严肃话题,终止他们的这种行为。比方说,你如果和波特先生讨论俄罗斯战役,或许他就能提早从神魂颠倒中清醒过来。只是乖巧是不够的,普鲁登丝,你还得让自己变聪明。身为女人,你的道德意识当然永远比男人高尚,可是,如果你不磨炼自己的才智来捍卫自己,那你的道德对自己也没什么用处。”

“我了解,母亲。”普鲁登丝说道。

“什么东西都不如尊严重要,女孩儿们。时间将证明谁有尊严,谁没有。”

惠特克家的女孩,如果——像盲人和跛子一样——学会如何互相帮助、弥补彼此的弱点,她们的生活或许会愉快一些。然而,她们在沉默中一瘸一拐地并肩而行,各自在自身的缺陷和困扰中摸索前进。

值得称赞的是——而这也得归功于她们的母亲使她们保持礼貌——两个女孩没有让对方不愉快过。她们从来不曾恶言相向。她们手挽手走在雨中,共撑一把伞。她们站到门边,彼此都愿意让对方先过。她们给彼此留下最后一块糕点,或是最接近温暖炉火的最佳位置。她们送给彼此合适贴心的圣诞礼物。有一年,阿尔玛买给普鲁登丝——她喜欢画花(画得美,却不精确)——一本漂亮的植物插图作品,名为“每位女士都是自己的绘图大师:花卉画新论”。同一年,普鲁登丝给阿尔玛做了一个精致的绸缎针垫,用的是阿尔玛最喜欢的紫红色。因此,她们的确试着体贴对方。

“谢谢你的针垫,”阿尔玛给普鲁登丝写了封贴心礼貌的短函,“我发现自己需要针的时候,肯定会用到它。”

年复一年,惠特克家的女孩对彼此表现出认真正确的举止,尽管或许出自不同的动机。对普鲁登丝而言,认真正确是她自然状态的表现。对阿尔玛而言,认真正确则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努力——对于她自私的本性,是一种持续不断的压制,使其屈服,全仗着道德自律以及害怕遭到母亲的谴责。因此,大家在白亩庄园服从礼仪,一切显得平安无事。然而事实上,阿尔玛和普鲁登丝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而且不曾改变。更重要的是,没有人协助她们改变。

冬季里的一天,在两个女孩十五岁左右的时候,亨利的一个老友在离开许多年后,从加尔各答植物园来到白亩庄园。客人还站在入口通道抖掉斗篷上的雪时,便喊道:“亨利·惠特克,你这滑头!让我看看我常听到的你那位大名鼎鼎的女儿!”

两个女孩就在附近,在起居室抄写植物相关资料。她们每个字都听得见。亨利大声咆哮:“阿尔玛!马上过来!有人要见你!”阿尔玛跑进大厅,因期待而容光焕发。陌生人看了她一会儿,而后放声大笑。他说:“不,你这笨蛋——这不是我的意思!我要看美人儿!”亨利毫无指摘地回答:“喔,原来你是对我们的‘小仙女’感兴趣?普鲁登丝,过来这里!有人要见你!”普鲁登丝悄悄穿过通道,站在阿尔玛旁边,阿尔玛的双脚此时正陷进地板里,就像陷进泥泞不堪的可怕沼泽里。“这就是了!”客人说道,一边打量她,仿佛要估出她的价钱。“喔,她真漂亮,不是吗?我一直在纳闷。我怀疑大家或许言过其实。”亨利不以为然地摆摆手。“啊,你们都太抬举普鲁登丝了,”他说,“在我看来,其貌不扬的这一个,可抵十个美人儿。”所以你瞧,这两个女孩很可能同样不幸。

7

一八一六年在后人的记忆中,是“没有夏天的一年”——不仅在白亩庄园,而且在全世界大部分地区。印尼的火山爆发,使地球大气层充满火山灰和黑暗,造成北美的旱灾,以及欧洲和亚洲大部分地区的严寒、饥荒。在新英格兰,玉米歉收;在中国,稻米枯萎;在北欧各国,燕麦和小麦产量暴跌。十万多名爱尔兰人饿死。牛马因欠缺谷粮而集体死亡。法国、英国和瑞士发生粮食暴动。在魁北克市,六月出现十二英寸的降雪。在意大利,下了棕色和红色的雪,使老百姓陷入对世界末日的恐惧。

在宾州,在那黑暗之年的整整六、七、八月,寒冷昏暗的浓雾笼罩乡间。作物难以生长,数以千计的家庭失去了一切。然而,对亨利来说,这不是个坏年头。温室里的炉火,使他的大部分热带异国植物,即使在半黑暗中也得以存活,更何况他不曾冒着户外耕种的风险来维持生计。他的大部分药用植物,都是从不受气候影响的南美进口而来。此外,天气使人生病,而病人要买更多的药。于是,从植物和经济方面来说,亨利不太受影响。

是的,那一年,亨利得意于房地产投机生意的成功,以及对珍本书的爱好。一批批农民逃离宾州,纷纷西迁,希望能找到更耀眼的阳光、更富营养的土壤、更合适的环境。他大量买进这些受害者留下的地产,因而得到绝佳的工厂、森林和牧场。费城的不少名门望族都在那年破了产,完全是因为恶劣天气带来的经济急遽衰退。这对亨利来说却是大好的消息。每当哪个大富之家垮了,他便能以极低的折扣价买下他们的土地、家具、马匹、精美的法国马鞍和波斯纺织品,以及——最教人满足的——他们的藏书。

多年来,收购宏伟的藏书已经成为亨利的狂热爱好。这是一种古怪的狂热,因为此人甚至连英语都读不太懂,必然也读不懂古罗马诗集。不过,亨利并不想读这些书;他只想拥有这些书,作为白亩庄园藏书日渐增多的战利品。他最渴望得到的,是医药、哲学和描绘精湛的植物学书籍。他明白,这些书就像他温室里的热带宝藏,同样能让访客们啧啧称奇。他甚至发起一种惯例:晚宴前挑选(实际上,是让比阿特丽克斯挑选)一本珍贵的书,给满堂嘉宾们看。他尤其喜欢在著名学者来访时举办这种仪式,为的是看到他们屏住呼吸,被欲望冲昏脑袋:大多数文人从没想过,竟能把十六世纪初的一本一边印着希腊文、另一边印着拉丁语的伊拉斯谟作品捧在手上。

亨利放纵地收购书籍——不是一卷卷,而是一箱箱收购。显而易见,这些书都需要分类,同样显而易见的是,亨利不是分类的料子。这项费神费力的工作多年来都落在比阿特丽克斯头上,她在书堆中淘汰筛选,留下珍宝,将大部分无用的书籍运到费城自由图书馆。不过,到了一八一六年秋末,比阿特丽克斯已经赶不上这项任务的进度,书籍抵达的速度超过她所能分类的速度。如今,马车房里多余的房间中,尚未打开的箱子还有很多,每个箱子里都装满更多的书。随着每周来到白亩庄园的“意外新收获”(名门世家相继面临财务危机而处理掉的私人藏书),藏书已到达不可收拾的边缘。

因此,比阿特丽克斯选中阿尔玛帮她,对藏书进行筛选和分类。阿尔玛是这项工作的不二人选。普鲁登丝在这些事情上则帮不了多少忙,只因她在希腊语方面一无是处,对拉丁语亦毫无办法,且从来学不会如何正确区分一七五三年之前与之后(也就是说,在林奈分类法问世前与问世后)的植物学版本。而现年十六岁的阿尔玛,则证明自己在整理白亩庄园的藏书方面效率惊人,且充满热情。她对自己处理的一切,具有全面的历史认识,还是个激昂勤奋的索引家。她的身体也很强壮,搬得动沉重的木箱和盒子。还有,一八一六年的天气坏得很,几乎找不到什么户外的乐趣,在花园里干活儿也得不到太多回报。幸好,阿尔玛将她的图书工作视为一种室内园艺,同样具有体力劳动和美好过程所带来的满足感。

阿尔玛甚至发现自己有修补书籍的才华。她在固定植物标本方面的经验,使她成为在装订室内(藏书室旁边是有一扇密门的小暗室,比阿特丽克斯在此存放所有的纸张、布料、皮革、蜡和胶水,用以保存和修复脆弱的老旧版本)整理材料的能手。事实上,几个月之后,阿尔玛已经把这些任务做得相当好,比阿特丽克斯于是把白亩庄园分类与未分类的藏书,都交给女儿全权负责。比阿特丽克斯体态日渐丰腴、精神日渐疲乏,没办法再爬上书房的梯子,而她对这项工作也已经厌倦。

好,有些人或许会质疑,一个正派、未婚的十六岁女孩,是否真该在没有任何监督的情况下,单独留在未经审查的书海当中,穿梭在这些大量涌入的豪放思考中。或许是比阿特丽克斯认为自己已经完成对阿尔玛的教育,成功塑造出一个看上去务实得体、肯定懂得如何抗拒腐化思想的好女孩;或者比阿特丽克斯并未彻底想过,阿尔玛打开这些箱子时,可能发现什么样的书;或者比阿特丽克斯相信,阿尔玛的寻常容貌和笨拙举止,使她对于——看在上帝的分儿上——感官体验,具有免疫力;或者比阿特丽克斯只是越来越粗心,她已经年近五十,患有偶发性的晕眩和精神涣散的病症。

总之,阿尔玛独自一个人,就这样发现了那本书。

她永远不会知道,这本书是出自谁的藏书室。阿尔玛在一个没有标记的箱子里发现这件东西,箱子里还有一些不起眼的作品,多数是医学性质的—— 有些是盖伦的标准著作,有些是希波克拉底的近期译本,没什么新鲜或令人兴奋的东西。不过,在这些书当中,有一本厚实、小牛皮装订的作品,名为“事事质疑”,是一位匿名作者所写。如此逗趣的书名:“带点儿盐”。起初,阿尔玛以为这是一部关于烹饪的专著,类似十五世纪威尼斯再版、白亩庄园已纳入收藏的四世纪著作《论厨艺》。但是快速翻阅该书后,发现此书是用英文写成,书中没有任何给厨师参考的插图或列表。阿尔玛打开第一页,她读到的内容,使她的心为之震动。

“我想不明白,”匿名作者在引言中写道,“吾等生来即被赠予最美妙的阴茎和阴道,最小的孩子都知道这些东西代表纯粹的喜悦,而我们却必须打着文明的旗号,假装是可憎之物——绝不可触摸,绝不可与人分享,绝不可享受! 然而,我们为什么不该在自己和同伴的身上,探索这些肉体的赏赐?唯有我们自己的思维,才会阻止我们享受这些销魂乐事,唯有我们对‘文明’的人为观念,才会阻止这些简单的娱乐。我那曾经禁锢在严谨礼仪当中的思维,多少年来已经被无与伦比的肉体享乐抚弄开来。事实上我发现,肉欲的表达,可以被当作艺术来追求,只要用我们对音乐、绘画和文学的相同执着来实践。

“以下的文章,可敬的读者,是我个人风流探险生涯的真实回顾,有些人可能会称之为下流,可我却是从年轻时代就开始快乐地、在我看来也是无害地追求。如果我是虔诚之徒,被羞耻所困,或许我会把这本书称为‘忏悔录’。然而,我并不苟同感官之耻,而我的调查也同样显示,世界上的许多人类族群,也不苟同感官行为之耻。我逐渐领略到,缺乏这种羞耻心,其实才是我们作为人类物种的自然状态——不幸遭文明扭曲的状态。因此,我绝不是在忏悔自己不寻常的故事,而只是在披露而已。我希望,也相信,我披露的故事将被视为一种指南和消遣,不仅给绅士们看,也给具有冒险精神、受过教育的女士们欣赏。”

阿尔玛合上书。她认识这个声音。当然,她并不认识作者本人,但是她认得他的类型:一位有学识的文人,经常在白亩庄园用餐的那种人。这种人可以轻松写上四百页的文章,谈论蚱蜢的自然哲学,可是在此情况下,却决定写四百页谈论自己的感官探险。这种认同感和熟悉感,不仅困惑着阿尔玛,也吸引了阿尔玛。这种论著的作者如果是一位受人尊敬的绅士,用的是受人尊敬的口气,那是否也能让此书成为受人尊敬的著作?

比阿特丽克斯会怎么说?阿尔玛立刻猜到。比阿特丽克斯会说,这本书不正当、危险、可憎,是一种悖德的无稽之谈。比阿特丽克斯会想把这本书销毁。普鲁登丝要是发现这样的书,会怎么做?普鲁登丝连碰也不会想碰。如果普鲁登丝因某种原因而取得这本书,她也会乖乖交给比阿特丽克斯销毁,可能还会因为一开始就接触这本书而受到严厉的惩罚。可是,阿尔玛不是普鲁登丝。

那么,阿尔玛会怎么做?阿尔玛决定,她会销毁这本书,而且不跟任何人提起这件事。事实上,她此时此刻就会销毁它。就在这个下午。一个字都不再读。她再次把书打开,随手翻开一页。她再次和那个熟悉、可敬的声音相遇,谈论最不可思议的话题。“我想知道,”作者写道,“女人在什么年龄失去接受感官享受的能力。我的妓院老板朋友——过去在许许多多实验上协助过我——跟我提过一位妓女,她从十四岁到六十四岁,一直十分享受自己的职业,如今她年届七十,住在离我不远的城市。我写信给这位女子,她回了一封坦率温暖、饶有情趣的信。在一个月间,我去探望她,她让我检验她的生殖器,与年轻女人的生殖器没有明显差异。她证明自己依然很有享乐的能力。她用自己的手指头和涂在她情欲之瓣上的少许坚果油抚摸自己,直到狂喜之境……”

阿尔玛合上书。这本书绝对不能留下来。她会在厨房的火炉烧掉这本书。不是在今天下午可能引人注意的时候,而是在今天晚上。

她又翻开书,再次随手翻开一页。“我认识到,”平静的叙述者继续写道,“有些人通过定期鞭打赤裸的臀部而身心受益。许多时候,我目睹这一做法使人精神振奋,无论男女,我猜想,这或许是我们处理忧郁症和其他心理病症所能掌握的最有益健康的治疗方式。整整两年,我和一个很讨人喜欢的少女交往,一个帽商的女儿,她天使般纯洁的乳房,在接受反复鞭笞后,变得坚定刚强,鞭子的滋味定期抹去她的愁苦。如前所述,我曾经在自己的办公室放了一张精致的躺椅,是我从一家上好的伦敦家具商那儿订制的,特别安装了绞盘和绳子。这位少女最喜欢被牢牢绑在这张躺椅上,把我的那话儿含在她口中,像小孩子享受糖葫芦一样吸吮我,而一位同伴……”

阿尔玛再次关上书。任何一个头脑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都会立即停止阅读这玩意儿。可是,阿尔玛肚子里的好奇之虫是怎么回事?渴望天天吸取新颖、奇异、真实的事物,是怎么回事?

阿尔玛再次把书打开,又读了一个小时,心中充满兴奋、疑虑和混乱。她的良心扯着她的裙褶,恳求她停止阅读,可她却停不下来。她在这本书上发现的东西,令她感到懊恼、无力、窒息。在她以为自己就要因为脑海中这些汹涌起伏的混乱思绪而真的晕厥过去时,她终于使劲儿合上书,把它锁入那个无害的书箱里。

她匆忙地离开马车房,用她潮湿的双手拉平围裙。户外凉爽多云,就像这整年一样,还飘着让人烦心的丝丝雾雨。空气浓厚得几乎能用解剖刀切开。今天有重要的任务需要完成。阿尔玛答应过汉娜克,要帮忙监督把苹果酒箱放进地窖,以备过冬。有人在南木篱笆边的紫丁香底下丢纸屑,需要打扫。她母亲的希腊式花园后方的灌木丛爬满了常春藤,该派男仆去清理。她要用自己一贯的效率,立即处理这些事宜。

阴茎和阴道。她满脑子想的都是阴茎和阴道。

到了晚上,餐厅点上灯,摆上瓷器。客人马上就要来了。阿尔玛刚打扮好,穿上昂贵的薄棉纱礼服,准备吃晚饭。她原本应该在客厅等候客人,可她却借故离开片刻,去了藏书室。她把自己锁在密门后方的装订室内,那是距离最近、门锁牢固的一扇门。她身上没有带书,她不需要;那本书使人想到的画面,整个下午都跟着她到庄园各处,凶猛、顽固、透彻。

她满怀心事,这些心事对她的肉体有各种狂野的要求。她的私处胀痛,有压抑的感觉,这种痛苦积累了整个下午。不如说,她双腿之间痛苦的压抑感,活像一种妖术,一个恶魔般的幽灵。她的私处渴望最猛烈的摩擦。她的裙子是个累赘。穿着这身礼服,使她心痒难熬、奄奄一息。她掀起裙子。她坐在黑暗、上锁、有胶水味和皮革味的小装订室内的一张小凳子上,张开双腿,开始爱抚自己,拨弄自己,用手指摩挲自己,疯狂地探索自己湿软的花瓣,设法寻找躲在其中的魔鬼,急于用自己的手消灭那个魔鬼。她找到了。她摩擦它,越来越用力。她感觉到一种舒解。私处的痛楚转变为另一种东西——一种上升的火焰,愉悦的旋涡,热火的烟囱效应。她跟随着到来的快感,她没有任何重量、名字、思考或历史。接着一道磷光乍现,仿佛烟火在她眼睛后面倾泻而出,随即结束。她感觉到宁静和温暖。在她这辈子神智清醒的时刻当中,这是她头一次让自己的思绪摆脱怀疑、忧虑、工作和困惑。而后,在这种奇妙浓密的宁静当中,一种想法随之产生、建立、占据:

我必须再这么做。

不到半小时后,阿尔玛慌乱困窘地站在白亩庄园的正厅,接待晚餐宾客。当天晚上的访客,包括年轻老成的乔治·霍克斯,他是费城的出版人,专门出版精美的植物学印刷品、图书、期刊和杂志,还有一位杰出的年长绅士,名叫詹姆斯·K·佩克,他在普林斯顿新泽西学院教书,刚刚出版了一本探讨黑人生理学的书。两个女孩的苍白家教狄克逊和往常一样,与这家人共进晚餐,尽管他很少参与谈话,晚餐时间习惯忧心忡忡地看着自己的手指甲。

植物出版人霍克斯过去曾多次到白亩庄园做客,阿尔玛很喜欢他。他虽腼腆,却很亲切,且聪明过人,姿态像一只拖着脚走路的大笨熊。他的衣服过于宽大,帽子不对劲儿地戴在头上,他似乎从来不知道该站在哪里。想诱使霍克斯开口说话,可是个挑战,不过,他一旦开始说话,就是个如意之宝。他比费城任何人都更了解植物印刷,而他的出版物非常精美。他满怀深情地谈论植物、艺术家和装订工艺,阿尔玛非常喜欢和他在一起。

至于另一位客人,佩克教授,他是晚宴的新加入者,阿尔玛立刻就不喜欢他。他具有讨厌鬼的一切特质,还是本性难移的讨厌鬼。他一进门,就在白亩庄园的正厅占用了二十分钟,又臭又长地仔细传达自己搭马车从普林斯顿到费城的煎熬过程。当他讲完这个精彩话题后,他对阿尔玛、普鲁登丝和比阿特丽克斯即将与绅士们共进晚餐表示讶异,因为她们肯定很难理解谈话内容。

“喔,不,”亨利纠正他的客人,“我想你很快就会发现,我太太和女儿的对话能力还算可以。”

“是吗?”这位绅士显然不相信地问道,“在哪些话题上?”“这个嘛,”亨利说道,一边审视自己的家人,一边抚摸自己的下巴,“比阿特丽克斯什么都懂,普鲁登丝有艺术和音乐方面的知识,至于阿尔玛——高大的那一个——这丫头爱好植物学。”

“植物学,”佩克教授以训练有素的屈尊态度复述,“对女孩子来说,是一种最具教育意义的休闲活动,是唯一适合女性的科学研究工作,我始终如此认为,基于这项学科没有残忍的成分,也没有数学的严密性。我自己的女儿也精于画野花。”

“多么引人入胜。”比阿特丽克斯低声说道。“是啊,”佩克教授说道,而后转头面对阿尔玛,“女士的手指较为灵巧,你瞧,比男人柔软。有些人说,比男人的手更适合细致的植物采集工作。”不轻易脸红的阿尔玛,脸却红到骨子里去。这男人为什么要谈她的手指、谈灵巧、谈细致、谈软度?此时,大家都望着阿尔玛的手,而片刻之前,她的手还直接埋在她的私处里。这简直糟透了。她从眼角瞥见她的老朋友霍克斯紧张同情地对她微笑。霍克斯每时每刻都在脸红。每当有人看他,每当被迫发言,他就脸红。或许他在对她所受的罪表示怜悯。霍克斯的注视让阿尔玛觉得自己的脸越来越红。生平头一次,她找不到话说,希望没有任何人在看她。只要能逃开当天晚上的晚宴,她愿意做任何事情。

对阿尔玛来说值得庆幸的是,佩克教授似乎只对自己特别感兴趣,一旦开始上菜,他便开始长篇大论,仿佛把白亩庄园当成讲堂,把它的主人当成学生。

“有些人辩称,”在精心折叠过餐巾后,他开口说,“黑种病只是一种皮肤病,只要使用正确的化合物,就能把颜色冲洗掉,这样黑人就能变成健康的白人。这种说法并不正确。我的研究证明,黑人不是有病变的白人,而是自成一个种族,我会在稍后证明……”

阿尔玛发现自己很难集中注意力。她的心思都放在《事事质疑》和装订室上。话说,这天不是阿尔玛头一次听说生殖器,甚至人类的性机能。不像其他女孩子——她们的家人告诉她们,印第安人带来婴儿,或告诉她们,怀孕是由于把种子植入女人体侧的一个小切口而造成的——阿尔玛有初步的人体解剖学知识,无论男女。白亩庄园的医学论文和科学著作实在太多,因此她不可能对这题目一无所知,除此之外,阿尔玛极其熟悉的整套植物学语言,具有高度的性特征。(林奈也把授粉称作“联姻”,把花瓣称为“高贵的床帐”,还曾把有九个雄蕊和一个雌蕊的花,大胆描述为“九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同处新房”。)

更何况,比阿特丽克斯不会把女儿养育成危害自我的傻瓜,尤其考虑到普鲁登丝的生母发生的不幸经历,因此比阿特丽克斯把人类繁衍的基本程序,亲自传递给阿尔玛和普鲁登丝,尽管过程中频频结巴、充满痛苦,在脖子边不停扇风。谁都没从这次谈话中得到乐趣,大家同心协力及早结束谈话——但是讯息毕竟传递了出去。比阿特丽克斯甚至告诫过阿尔玛,身体的某些部位绝对不可触摸,除非为清洁起见,而且永远不可在厕所流连忘返,因为独处一室的下流欲望有危险之虞。阿尔玛当时并未理会这一告诫,因为毫无道理可言:谁会想在厕所流连忘返?

然而,由于发现了《事事质疑》这本书,阿尔玛突然间意识到,最不可思议的感官事件,发生在全世界各地。男人和女人相互做出惊人的事情,而他们做这些事,不只为繁衍,也是为娱乐——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小孩和佣人、农人和旅人、船员和女裁缝,有时甚至是丈夫和妻子!人们甚至可以对自己做出最惊人的事情,就像阿尔玛刚刚在装订室内学会的一样。无论有没有涂上少许坚果油。

其他人是否也这样做?不单是插入的体操运动,还有这私自的摩擦?匿名作者写到,许多人都这么做——甚至是出身高贵的女士,根据他自己的说法和经验。普鲁登丝呢?她是否做这件事?她有没有感觉过湿软的花瓣、上升火焰的旋涡、磷光的喷泻?这很难想象,普鲁登丝甚至没有流过汗。解读普鲁登丝的脸部表情已经很难,更别说去猜测她衣服底下隐藏着什么,或埋在心里的想法。

她们的家教狄克逊呢?除了单调的学术研究外,他心中是否潜伏着其他任何东西?他的身体除了肌肉的抽动和持续不断的干咳,是否埋藏着其他任何东西?她眼睛盯着狄克逊,找寻着一些感官生活的迹象,然而他的躯体、他的脸孔,都未透露出任何讯息。她想象不出他陷入狂喜的悸动,就像她刚在装订室里感受到的悸动。她几乎想象不出他斜倚的模样,肯定也想象不出他没穿衣服的样子。种种迹象表明,他生来就挺身而坐,穿紧身背心和羊毛马裤,拿一本厚书,愁苦地叹息。他如果有任何欲望,是在何时何地释放出来?

阿尔玛感到一只冰凉的手放在她的胳膊上。是她母亲的手。“对于佩克教授的论文,阿尔玛,你有什么看法?”比阿特丽克斯知道阿尔玛没在听人说话。她是怎么知道的?她还知道什么?阿尔玛迅速回过神来,让自己的思绪回到晚餐桌上,尝试检索她确实听到的几个观点。一反常态,她没有找到任何线索。她清清喉咙,说:“我宁可先读过佩克教授的整本书后,再做判断。”

比阿特丽克斯狠狠瞪了女儿一眼:诧异,批判,不屑一顾。不过,佩克教授将阿尔玛的评论视为一种邀请,请他再说下去——实际上就是为席上的女士们背诵该书第一章的主要内容。亨利通常不允许这种单调十足的举止出现在自己的饭厅,但是阿尔玛能从父亲脸上看出,他已经精疲力竭,很可能濒临又一次发作。唯有眼前的病痛,才能让她父亲像这样安静下来。据阿尔玛对亨利的了解,明天他会在床上躺一整天,或许还会躺一整个礼拜。不过这会儿,亨利为自己斟上一杯又一杯足量的红酒,眼睛闭上很长时间,借此忍受佩克教授催眠似的朗诵。

与此同时,阿尔玛看着霍克斯。他做不做这件事?他有没有抚摸自己,直到狂喜之境?匿名作者写到,男人自慰的次数比女人更为频繁。一个年轻健康、活力充沛的男人,据说能诱使自己一天多次射精。没有人会认为霍克斯活力充沛,可他仍然是个年轻男子,有一具高大粗壮、会出汗的身躯——一具似乎充满什么的身躯。霍克斯最近是否做过这件事,或许甚至在今天?霍克斯的那话儿现在在做什么?慵懒地休息?或是朝欲望奔去?

突然间,最令人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

普鲁登丝说了话。

“对不起,先生,”普鲁登丝目光平静地对佩克教授说,“如果我理解正确的话,您似乎认为,人类不同的毛发质地证明黑人、印第安人、东方人和白人是不同的物种。可我不得不怀疑您的假设。在我们的庄园,先生,我们养了几个不同种类的羊。您傍晚从车道过来时,或许留意到了?我们的羊身上的毛,有的光滑,有的粗糙,还有的浓密卷曲。先生,想必您不会怀疑——尽管毛各不相同——这些却都是羊。还有,请原谅,我相信这些种类的羊同时也能彼此杂交成功。人不也一样?难道我们不能说黑人、印第安人、东方人和白人也同属一个物种?”

大家的目光都转向普鲁登丝。阿尔玛觉得自己仿佛被一盆冰水浇醒。亨利睁开了眼睛。他放下酒杯,坐直,注意力全力集中。敏感的人才看得出,比阿特丽克斯也在椅子上稍微坐直,仿佛让自己提高警觉。家教狄克逊的眼睛瞪大,惊恐地看着普鲁登丝,然后立刻焦虑地环顾四周,仿佛他可能因这场风波受到指责。这的确令人惊叹。这是普鲁登丝在晚餐席上或任何地方曾经说过的最长的话。

不幸的是,阿尔玛到目前为止并未跟上讨论的内容,因此她不很确定,普鲁登丝的说法是否准确或关系重大,不过,看在上帝的分儿上,这女孩竟然开口说话了!大家似乎都吓了一跳,除了普鲁登丝本人之外,她望着佩克教授,以她惯有的冷艳之美,镇静自若,蓝色的眼睛又大又亮,等候答复。就好像她生命中的每一天,都在挑战杰出的普林斯顿学人。